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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9篇)

时间:2024-01-11 12:10:08 作者:飞雪

调研报告应该注重对调查对象的描述和分析,提供有关问题的详尽解答。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几篇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调查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前言: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白色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以及自然的损毁退化,农村白色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

一、环境现状分析。

通过xx村的环境调查以及其他农村的环境调查资料显示,大致可以分析得到农村的污染现状:。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得当。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现代化的商品和新的生活方式迅速蔓延到农村,各种生产、生活垃圾也快速出现。在街道上,垃圾堆随处可见。有塑料泡沫、塑料袋、碎玻璃、烂酒瓶等,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体健康,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还有一些牲畜的放养造成了村中道路环境较差。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农村的生活污水处于无序排放的状态。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都是顺着自制的排水沟流到田地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成分简单,可以自然降解。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发展,生活污水的成分不再简单,加上农民对环保意识的欠缺,同时也受目前经济发展水平限制,造成城镇生活环境的污染程度不断加深。据村名告知,在许鹏村的唯一的一个池塘曾经十分清澈,池内常常养有不少鱼类等水生生物,而现在,由于水污染导致,池塘发臭,池内生物贪腐。

3、土地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由于缺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公众环境意识,不是靠改良种苗提高抗病能力来提高产量,而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遇到雨水冲刷,化肥农药便渗入地下或流入河流。农用化学品的过量使用,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同时,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并威胁到农村人口的健康。

4、空气污染日趋严重。在农村,特别是在农耕时节,大面积的焚烧作物,屡见不鲜,直接导致了空气污染严重。除此之外,工业污染也会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二、农村白色污染分析。

在农村里,很多地方还没有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政策。因此,塑料袋,塑料盒使用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特别是在农村里,很多塑料袋,塑料盒都是不可降解的。随处可见各种花花绿绿的袋子。这些袋子大多有毒,如果用来装食物则其中的有毒物质会一起进入口中,危害人的健康。不仅如此,由于这些盒子,袋子大多不可降解,完全分解需要好几百年的时间。如果它们散落在土壤里,会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从而抑制了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这些塑料品,还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

农村白色污染原因分析:。

三、白色污染的防治。

1、停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超薄塑料袋。,无论是从环保角度,还是从节约资源角度,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是一件好事。任何一次性餐具不仅不利于环保,也是对资源的最大的浪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拒绝使用超薄塑料袋买菜或盛装食物,买菜可用菜篮子或较厚塑料袋,避免使用上的一次性,坚持少用和重复使用,从而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

2、回收废塑料并使之资源化是解决白色污染的根本途径。其实,塑料和其它材料比,有一个显著的优点:塑料可以很方便地反复回收使用。废塑料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后再通过加热熔融,即可重新成为制品。从组成看,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均由碳氢元素组成,而汽油、柴油等燃料也是由碳氢元素组成,只不过分子量较小。因此,把这几类塑料隔绝空气加热至高温,使之裂解,把裂解产物进行分馏,可制得汽油与柴油。

近年来,一些国家大力开展3r运动:即要求做到废塑料的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目前,在德、日、美等国家,由于重视对包装材料的回收处理,已经实现了塑料的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消除了白色污染。

3、研究开发降解塑料。降解塑料具有与普通塑料同样的使用功能,但在完成其使用功能而被废弃后,其化学结构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发生变化,使高分子分解成分子量较小的分子,最后,被自然环境所同化。降解塑料有三类: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及双降解塑料。但是现在许多降解塑料并非100%降解,只是把塑料变为塑料碎片,据报道,我国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已研制成功100%降解的塑料。

它是将淀粉和不可降解的塑料通过特殊设备粉碎成纳米级后进行物理结合,再将两者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用这种新技术生产的农用地膜,经过四至五年的xx试验,结果显示,在70天至90天内,淀粉完全降解为h2o、co2,塑料变为对土壤和空气无害的细小颗粒,并在17个月内同样完全降解为h2o、co2。现在这种塑料已投入批量生产。目前在世界上降解塑料还远远没有得到大规模使用。开发使用降解塑料也只能作为解决白色污染的辅助措施。

4、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是解决白色污染及其它各种形式污染的前提。例如,要回收废塑料,就要实行垃圾回收分装制度,把不同类的垃圾放在不同的垃圾桶内,这就需要我们有高度自觉的环保意识。

让我们人人树立以爱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来消除校园里的白色污染及其它污染,把翼城二中建设为绿色校园,文明校园。

四、调查总结。

加强领导,保证队伍的清正廉洁,营造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努力做到各项活动负责到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不能重蹈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尽量避免因为环境问题而阻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如果不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势必会出现农村环境污染规模和影响的不断扩大,进而最终影响到城市,这不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如果上述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落实到位,农村的树才能更多、更绿,水才能更清,天才能更蓝,农村的生态和生活环境才能有明显的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会更快、更稳。

调查报告范文(三)。

调查课题:通过对白色污染的调查,加强我们的环保意识。

调查地点:南通市郭里园新村。

调查时间:。

也许同学们大多有这样的经历:去菜市场买菜、多多少少都会用3到4个塑料袋;去快餐店,用塑料餐盒装快餐,打开包装盒,里面用大块泡沫塑料包裹着东西;去杂货店买牙膏、牙刷、钢笔都会用一个小塑料袋……塑料袋价格便宜、轻巧、实用、方便,深受人们喜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它在为人们提供方便时,也带来了一场“白色灾难”。

一、调查研究:。

1、在我家门口,有2个垃圾箱,我统计了一下,上下总共扔大大小小的塑料袋57个,中午扔了49个。这个是2个垃圾箱的塑料袋个数啊!想想看,全国多少个垃圾箱,一天扔多少垃圾袋,这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2、我也走访了一家快餐店,了解到,他们一天卖出快餐约500份,每份约用塑料餐盒,也就是说每天要用1000个餐盒。

二、什么是“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主要是指白色塑料饭盒,各种塑料、农用地膜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白色污染”的危害:。

1、“白色污染”会造成视觉危害,不仅破坏环境,还影响市容。

2、“白色污染”会使臭氧层变薄。因为,太阳照射塑料后,会使大量毒物排入大气层,从而合臭氧层变薄。

四、行动整治“白色污染”

随着工农产业的迅速发展,塑料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为环境付出了沉重代价,已对人类造成了严重威胁。虽然,各城的环卫工人们都在与“白色污染”作斗争,但是光靠他们是不够的,还得靠我们自己。

五、建议:。

1、不乱扔垃圾。

2、不浪费一张纸、一滴水、一份钱。

3、尽量少用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

同学们,我们是社会的主人,改善地球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调查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玉林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玉林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一九九五年五月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玉林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市场位于玉林市一环北路中段(一环北路307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能便捷通达广州、湛江、茂名、海南、北海和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等地,进入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

经调查,建材市场目前铺面利用率达99%以上,销售量基本能满足玉林附城地区的居民需要,但由于其面积有限,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扩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潜力有限。

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玉林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广东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农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现状,与职工群众联结方式的和利益关系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南溪农场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着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

一、基本情况。

南溪农场原为南溪垦殖场,始建于1956年3月18日,1957年6月垦殖场更名为国营南溪农场,隶属于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农垦分局管理。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发[]19号文件和州委州政府红发[]29号文件精神,将南溪农场直接规划河口县,实行当地政府属地管理。

南溪农场是一个以天然橡胶、香蕉生产、销售为主的农场。全场18个生产队,总户数2554户,5805人,其中,在册职工675人,离退休人员1094人。全场土地总面积12.59万亩,其中已经开垦利用土地面积6.05万亩。去年,全场天然橡胶总面积1.78万亩,香蕉种植面积1.1万亩。

南溪农场设有一个党委,下设14个党支部,248名党员,其中男209人,占84%;女39人,占16%;少数民族98人,占40%;文化程度,大专及其以上46人,占18%;高中中专47人,占19%;初中90人,占36%;小学57人,占23%;文盲7人,占3%;最长党龄65年;最大年龄89岁;最小年龄24岁;南溪农场全场党员平均年龄57岁。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部分生产队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

二是部分支部书记,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生产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三是个别生产队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议事工作和活动,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为所代替,而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党组织作用被“弱化”现象较严重。

(二)党员先锋意识“淡化”。

有的支部不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松了党员的学习教育,致使一些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平日表现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有的党员只缴纳党费,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员党费也要多次催缴,甚至出现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的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虚化”。

部分生产队党组织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未能坚持,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混着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知之甚少,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还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四)党员年龄偏大、妇女偏少的情况突出。

南溪农场248名党员,最小年龄24岁,最大年龄89岁,平均年龄57岁。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下的只有1个支部,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的有两个支部;四二七队党支部,最年轻的党员也已44岁。

党员中妇女偏少的情况十分突出,248名党员中,女党员只有39人,占党员总数的16%;其中,大南溪党支部和马基党支部女党员为零,德胜冲党支部、清水沟党支部、马格党支部也却仅有1个女党员。

(五)党组织缺乏应有的吸引力。

调研中发现,党组织在群众心目中没有吸引力,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待业青年,片面认为,党员就是开开会,读读报纸和文件,没有多大意思,反而影响生产和外出打工。调研中,曾有一位党支部书记这样说,他找过一位自己觉得很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做工作,谈心谈思想,当向他说到入党时,那位年轻人马上反问:我为什么要去入党?言下之意是,我自己根本不想入党。

因为党组织缺乏吸引力,有的党支部多年来没有发展一名党员,14个党支部中,有两个党支部连续9年都没有发展一名新党员。

(六)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

南溪农场基层党建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各生产队在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方面想了很多办法,但经费不足仍然困扰是制约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在生产队,由于党建经费投入不足,部分生产队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尚未完全达标,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影响了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三、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丧失了党员干部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系列负面影响。

(二)综合素质偏低。有的队干部对国家政策认识了解不多,不懂工作程序和方法,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对有关政策理解片面,把握不准,断章取义,凭经验和主观臆断开展工作;个别队干部自律意识差,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差;有的队干部服务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泊,影响了队干部在职工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

(三)制度不够健全。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基层组织制度,工作随意性很大。有的虽有制度,但落实不好,形同虚设。

(四)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生产队干部甚至场领导由于整天忙于生产,往往忽视与职工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职工意见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没有深入周到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在分析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中时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党建经费得不到保障。由于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不足,所以不能保证党组织活动的经常性。经费的不足制约着党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时还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调查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苏仙区五里牌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监督、镇政协的关心下,坚持以经济建设、项目建设为中心,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克服了一系列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给财政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确保了干部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16年我镇的财政预算总收入1560万元,财政总支出1556万元,年终执行情况:财政总收入完成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收113万元;财政总支出1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12万元,全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主要财政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615万元,完成任务的105%。

1、国税收入(全口径)365万元,完成任务的106%。

2、地税收入(全口径)250万元,完成任务的104%,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424万元。

(三)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33万元。

二、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25万元。

2.国防支出20.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5.36万元。

4.教育支出12.5万元。

5.文体与传媒支出15.22万元。

6.社保和就业支出98.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0.4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85.6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65.4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6.98万元。

12.资勘电信(安全生产及食药)支出55.1万元。

各位代表,总的来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遇到的困难比较大,但执行的结果比预计的好,全镇财政收入得到了快速增长。这是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来的财政工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着重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努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了财源基础。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推进我镇城镇化、产业化进程,全镇经济发展呈现加速态势,财源基础更加稳固。为了承接粤港澳产业梯度转移及打造郴州市卫星小城镇,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思想,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了无商不活、无商不富、无商不旺的思想观念。我们通过以商招商、亲情招商、网上招商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积极发动全民招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吸引广大客商来五里牌投资。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众福祉。

我们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努力保障了涉及民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保证干部职工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二是继续加大了城镇建设投入,推进路桥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搞好跟踪问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防灾体系建设等,改善农业发展条件,加大了扶贫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配合区委工作队搞好资金筹积工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提供财力保障,掀起了建设新农村的高潮,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狠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之风,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公共财政普惠“三农”

坚持把财政支农惠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广大农村。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年全镇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960.5万元,其中:耕地地力补贴518.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2万元,生态效益林补贴23.7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9万元,农村独生子女补贴1.6万元,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25.7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15.2万元,城市低保50.5万元,农村低保185万元,五保32.7万元,医疗救助7.7万元,临时救助4.2万元。所有补贴都是通过“一卡通”发到农民手中,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让中央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大对种养大户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养的积极性,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大力推进农民就业培训。大力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增强致富的能力。

4、坚持依法理财,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一是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财政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地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更加重视财政监督,财政运行进一步规范。着力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重点支出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更加重视跟踪问效,支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启动了社保、支农等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跟踪问效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我镇财政“节支增效”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在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财政教育培训、信息调研宣传、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作出了应有的成绩。

总体上看,过去的一年是我镇财政收支增长较快、财政实力显著提升的一年,是财政收支结构明显优化、重点支出得到切实保障的一年,是财政管理能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镇人大代表的支持和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全镇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支持财政工作的各位代表及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减收因素多,对财政收入影响大,主体财源不足,财源后劲有待增强。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支出压力有待缓解,重点保障水平偏低,支出结构有待优化。三是财政管理不够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财政仍较困难,负债太重,财政风险有所显观,政府债务有待化解等等。我们将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强化措施,积极应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妥善解决。

2017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收节支,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注重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使财政实力明显壮大,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7年我镇财政预算总收入16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万元,增长6%,财政预算总支出1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收支两抵,略有结余。

一、主要收入。

(一)一般预算收入640万元,占预算的39%。

1、国税收入360万元。

2、地税收入280万元。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445万元,占预算的27%。

(三)上级补助收入568万元,占预算的34%。

二、主要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万元(其中人大经费5万)。

2.国防支出2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6万元(其中普法经费2万元,禁毒经费3万元,防范防控经费3万元,重点地区整治经费4万元,综治干部培训经费3万元,群防群治经费4万元,打击地下六合彩及禁赌经费3万元,安全创建经费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2万元,反邪教经费2万元,司法行政经费2万元,表彰见义勇为经费1万元,安置帮教经费2万元)。

4.教育支出15万元。

5.文体与传媒支出15.5万元。

6.社保和就业支出10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万元(其中区级示范村15万)。

8.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95万元(其中:规范农村建房支出72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118万元,查违拆违支出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88万元(其中扶贫工作经费5万)。

11.交通运输支出16.5万元。

12.资勘电信(安全生产及食药)支出56万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确保预算圆满完成,对深化改革、壮大财力、促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将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继续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开放带动、工业强镇、旅游活镇、民营富镇、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化进程为重点,不断壮大财源,增强财政实力,努力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着力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积极支持企业建设,有效推进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帮强扶优,以大带小,引导和扶持其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形成特色和规模,加快提高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以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大力支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直接利用外资水平。二是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五里牌。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努力满足我镇重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技术需求,着力构建创新体系,改善创新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经济良性循环。把完成收入目标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加强与税务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让经济发展的成果实实在在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

(二)突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一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扩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模,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支持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工程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完善支农惠农政策体系,稳定和完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发放力度,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身上。四是突出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广大人民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我们始终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突出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管体系,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管理效益。一要强化财政监督。切实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监督体系,重点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二要加强绩效管理。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正向激励机制。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努力扩大社会知情权,注重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财政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四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打造高效透明的“阳光理财”模式。

(四)突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一要努力加强效能建设。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以提高能力、转变作风、和谐发展为重点的效能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逐步理顺分配渠道,推动财政和谐发展。二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养复合型和实用型财政人才,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敬业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环境,激发工作动力,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的财政工作宗旨,努力以财政文化提升财政形象,以财政形象展现财政文化。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又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实现五里牌镇财政工作新的跨越而努力奋斗。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新常态下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墟沟街道党工委从这一要求出发,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服务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

一、背景和动因。

墟沟街道是东部城区的核心商贸区,辖区面积11.79平方公里,辖滨海、大巷、桃园、东园、南巷、院前、西园7个社区和2个直属公司,常住人口5.5万人,现有党员1787人,社区工作者50名.作为核心商贸区,墟沟街道人员杂且流动快,民生问题较多,要实现对街道的有效管理,必须抓住基层党组织这个关键点,通过牵头抓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近年来,墟沟街道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抓思想聚合力、抓班子带队伍、抓载体创平台,不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委统筹协调各方参与的格局逐渐形成,服务阵地、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型党建品牌影响不断深化,为建设实力墟沟、魅力墟沟、幸福墟沟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二、做法和成效。

(一)整合资源,健全网络,着力构建街道大党建工作格局。

1.构建基层党委统领街道全局的工作格局.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扣“落实党建责任”主线,逐级明确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构建党工委扎口抓,社区党委、党支部分头抓,各职能部门联合抓,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各方参与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理清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宣委员、社区党委(支部)、非公企业支部书记职责,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构建党组织不断扩展的全覆盖工作格局.在建立健全街道党组织的同时,坚持把党建工作触角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拓展,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目前街道有非公企业家得福党委一个,成立连云港君怡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党支部、连云港吉安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连云港深喜嘉瑞宝广场支部.针对其他非公有制企业,成立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由街道组宣委员、各社区书记担任非公企业党建联络员,开展党建工作.并在街道工会的指导下,成立了物流行业联合工会、栖霞路步行街行业工会等,以工会建设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基本实现了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的组织的地方就有党的活动.

3.构建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的党建共建工作格局.以区域化党建协调模式为突破点,成立墟沟街道党建共建理事会,理事会由海关、海事局、港口集团等50余家理事单位组成,实现了载体创新、资源集聚、服务优化、成果共享.通过整合辖区内各驻区单位资源,推动辖区各单位、企业融入地方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开辟了社区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基地、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基地等,社区资源整合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辖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也进一步增强.目前,共建成各类教育活动基地15个,形成了“党员带动、精神鼓动、载本轮动,多向互动”的党建共建服务体系.,在理事成员单位院前小学、东方医院的支持下,墟沟街道成立了全市首个街道社区大学,完善了居民终身受教育体系.

(二)强化措施,打造平台,不断巩固服务居民的工作基础。

1.夯实硬件基础,打造一流服务阵地.墟沟街道开始实施“固本强基”工程,针对社区办公场所小、服务阵地少的基层基础薄弱现状,多方筹措资金,按照每年‘建设一个,推广一个’的要求,一年一个社区,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实现7个社区阵地建设齐头并进.街道投入360多万元建成了1200平方米的院前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的桃园社区服务中心和1000平方米的大巷社区服务中心,升级1000平方米东园社区服务中心和500平方米的西园社区服务中心,帮助南巷社区协调17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两方面积远超市区平均水平.

2.完善管理架构,全面实施网格管理.早在,墟沟街道党工委就开始推行“点、线、面”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社区人口规模、党员数量、资源分布情况划分党建网格,并在网格上建立党支部,形成“社区建党委、网格建支部、楼栋建小组”的社区党建格局.组织党员活动、卫生清理、治安巡查、矛盾调解、志愿服务,他们样样都干,“网格支部”的诞生,将社区党组织由“一根针”变成了“一张网”,不仅保障了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还担起了上情下达,倾听民意的重任,成为贯彻落实各项社区工作的有力抓手.

3.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街道党工委重点完善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清退于一体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党员档案,加强管理监督,并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对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落后的党员进行教育,始终保持党员的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奉献日”、“设岗强责”等活动,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到和谐社区建设中来,增强他们的组织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组织社区在党员群众中开展“感动就在身边”、先锋党员星级评比活动,先后评选出社区“网格之星、服务之星、尊老之星”等,涌现出了如好支部书记刘新吉、好党员李传发等一批先进人物.

(三)突出特色,找准定位,着力打造服务型党建特色品牌。

1.深化“七彩墟沟”,打造一区一彩特色品牌.结合全区“七彩连云”项目进一步深化“七彩墟沟”服务品牌,对街道7个社区的优势服务项目进行改造升级.院前社区蓝色网格共建打造“智慧社区”,启动“1248”管理机制,打造区域网格+特色服务队“1+1”特色品牌,开创老娘舅调解新招,其做法在《连云港党建》《中国法制报》(头条)等平台刊发.滨海社区通过“智慧先锋”“友爱同行”“阳光蓓蕾”等项目,着力打造“大手拉小手,志愿我先行”橙色互助品牌.大巷社区打造了集“快乐聊吧”、“健康小屋”、“手工坊”为一体的颐家乐园,在社会购买家政服务的基础上实现托老服务新进展.东园社区打造“百度吧”,成立全市第二家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红色党建已成社区发展推动力量.此外,桃园居家养老服务、西园在职党员服务、南巷绿色志愿服务等活动也开展地有声有色,一区一彩品牌实现升级.

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集合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它为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领域提出了要求,提供了空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败执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四位一体”的反腐败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调查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20xx年8月6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20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常委会主任王长镜、副主任杨开明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1.收入目标计划完成较好。从1—6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43765万元,占预算454900万元的53.59%,同比增长19.0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119万元,占预算400000万元的54.03%,同比增长20.29%.

2.收入质量不断提升。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68.22%。主体税收呈上升趋势。其中,增值税同比增长26.29%,营业税同比增长70.38%,企业所得税收同比增长4.18%,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4.32%。

3.支出保持正常水平。1—6月,全市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083万元,占预算407100万元的59.96%,同比增长7.93%。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三公”经费得到较好控制。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640万元,同比下降28%。。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21万元,占预算40000万元的3.05%,同比下降92.63%,减收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支出8706万元,占预算40000万元的21.7%。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比较正常。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4210万元,占预算91078万元的70.5%,同比增长9.71%;支出40895万元,占预算76135万元的53.71%,同比增长16.02%。

6.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主要在下半年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后劲仍然不足,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收支平衡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然很重;财税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对此,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大税源培植的力度。要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的措施,采取得力措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大力培植骨干税源,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上争取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的'力度,努力培植新的增长点,为财政收入提供更加稳定的税源。

2.进一步加大财税征管的力度。要根据发展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税源变动趋势,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要依法征收,强化征管,加强稽查,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大协税的力度,调动部门乡镇协税的积极性。要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减少一次性收入,增加财政的可用财力。

3.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要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严控超预算支出。要确保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预算等重点支出。要勤俭节约,严控机关运转经费、“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管和审计的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财政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4.要进一步加大财税改革的力度。要深入贯彻和实施《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预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预算的法制化管理。要深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评估等改革。要加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大政府债务资金的监管力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要加强对中央、省财税改革信息的掌握政策研究,做好财政基础工作,积极应对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

四、关于预算调整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1.预算调整草案调增上级补助收入30500万元。主要来源是中央、省、2015年上半年增加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同时调整一般公用预算支出30500万元。其收支方案符合《预算法》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预算工作委员会表示同意。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2.省财政厅核定转贷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为49500万元,其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方案,符合《预算法》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预算工作委员会表示同意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党建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处于重要的核心地位。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关乎司法行政系统的长远发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下面就司法局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司法局党组织设有1个机关党组,1个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机关支部、律师支部和离退休支部),共有党员50名。局机关党员28人,离退休支部18人,榕城律师支部4人。

二、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司法局严格落实党中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政治思想觉悟与职能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部分基层党员对于“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到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三是部分党员把党建工作与单位发展割裂开来,导致党建工作与单位和个人的发展相脱节,不能充分运用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个人自身价值。

2、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和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形式单一。党员教育方式仍习惯于以单向灌输为主,受教育者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状态,缺乏互动性、思辩性;学习的针对性不强,学习方式还停留在读报纸、读文件、读领导讲话上,联系实际少,针对性、指导性弱;在激发党员学习内在动力上缺乏有效措施,少数党员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员队伍素质关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整体形象和职能作用发挥。因此,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意义重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在提升工作实效上有新提高。

做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要在制度建设、落实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具体说来,要做好“三抓”:

1、抓好党建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章党规的同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如党组会议制度、办事办文程序、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制度等。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运用制度对工作进行检查对照,运用制度对全局干警进行监督约束。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有力促进了干警作风的转变。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用人导向是最好的作风导向。要不断完善以竞争上岗为核心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年青干警走上领导岗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潜能。

2、抓好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年初,要制定《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司法局机关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间和要求,确保学习有序进行;同时,坚持局机关每周二下午的集中学习制度,并建立了学习签到制度,使学习计划较好地落到实处。二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要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上专题党课、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体会,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通过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和灵魂深处得到深刻洗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运用各种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为取得学习成效,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并以自学为主,并注重创新学习方法,注重教育实效,采用学习文件材料、集中学习、专题宣讲辅导、观看警示片、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座谈讨论、进行知识测试和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从而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3、抓好制度的监督与落实,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在重视制度建立健全的同时,要狠抓制度落实。要结合实际,对基层党支部推行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并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从严治理基层党支部的工作。通过实行司法行政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来保证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定时召开,保证学习的质量,保证谈话、戒勉制度的开展,保证严格按标准发展党员等,从而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在工作方法上有新突破。

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要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

1、要在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司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司法”,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干部比学赶超、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切实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发挥上有新作为。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化解、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问题的解决,为增强发展活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优势。

2、要在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利益和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要借助现代科技技术途径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宣传途径,充分利用现在网络媒体快速的优势,把对方针政策、政府信息、工作目标及工作相关的最新信息传递到干部职工中去,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建立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调研信息网络,进一步增强网上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思想沟通的平台。

3、要在各项创建活动和公益活动上找准结合点。要以机关党建工作为中心,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党建活动。积极参加两结对三互比一联创活动,积极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结对支部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的“一进二访”活动,促进全局司法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自觉、文化自觉、责任自觉和道德自觉。

(三)优化活动载体,在活力激发上有新作为。

党建工作必须依托于载体建设,以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载体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这是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的有效途径。

1、要抓好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把争创活动贯穿于党建工作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党员先锋示范岗”、“优秀党员”等活动,充分调动各支部、各党小组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立足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业务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争做先进,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要发掘、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坚持把培养先进典型、发挥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开展在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努力把典型人物的可贵精神和先进经验转化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要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要把融精神文化、物态文化、制度文化为一体的系统文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载体,要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主题活动,如举办全局文化建设推进会,警体运动会,蓝排球比赛,营造积极向上的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氛围,树立全系统的公共形象和服务品牌,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财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组织部通知要求,7月上旬,我们专门组织人员,由领导带队,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街道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街道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活力基层党建特别是农村党建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要想抓好抓实,必须在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年初,街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制定规划和各项工作目标,并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明确要求,布置任务。区委组织部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年终总结评比,保证各级党委完成好各项任务。我们还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整套工作制度,特别是建立和健全了市、县、乡、村、党员之间的责任网络,抓好配套工作制度的完善。

2、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依靠政策来调动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街道对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每年考评一次,对党建工作扎实、绩效突出的党组织,除命名“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外,在经济上给予重奖,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对帮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直单位和工作队通报表扬,对表现优秀的驻村工作队员予以提拔重用;对完不成任务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年度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3、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我们对先进党组织不搞一评定终身,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提出一年一回访、两年一复验,对先进村社区党组织坚持一年一考证一审定。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及时解决,对问题严重的亮黄牌,直到取消荣誉称号。特别在农村党建工作中,我们通过开展“正排抓典型,倒查抓整顿”活动,加强对村级组织、“双强”支部书记的动态管理,使村级组织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二)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基层党建的工作方向思路决定出路。

基层党建工作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以全新的工作理念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新突破。我们围绕深化党建“三级联创”和城市分行业创“五好”活动这一主线,通过创新机制、丰富内涵、拓展范围,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农村党建工作上,我们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农村工作实际来开展争创工作,提出了“育强争先树旗”活动(百面红旗竞赛活动)这一工作思路,树立乡镇党委10面红旗、村党支部50面红旗、乡镇站所20面红旗、农村基层干部10面红旗、党员10面红旗,激发了各级争创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三级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机关党建上,我们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为统揽,组织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活动,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党员队伍建设上,我们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围绕一个主题”(与时俱进强素质,建功立业当先锋)、“开展四项活动”(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活动日、党员先进性教育、下岗职工党员再创业),全面提升街道党员队伍建设总体水平的整体思路,并按照这一思路抓好落实,有效地激活党员干部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清退“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严把入口关,广泛发扬民主,扩大监督范围,推动“两推两考两公示”,确保了新党员发展质量。在流动党员管理上,我们针对外出流动党员量大、分散、不易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管住、管好、管活的工作思路,提出了“联、建、转、定、评”五工作法,逐步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和推广各个层面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街道先后对农村涌现出“双强”村党支部进行了大张旗鼓地表彰,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的宣传,有效地带动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在“三级联创”活动中,为增强争创效果,我们根据农村班子状况、经济基础、农民素质和治安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的类型,努力使先进的上台阶,中间的赶先进,后进的变面貌,实现逐型升级,层层转化。在村级类别划分上,对全市有知名度,产业基础雄厚,经济发展较快的经济强村,划分为“示范型”,通过提升发展标准,项目倾斜,派工作队帮扶等手段,鼓励其干大事、创大业,努力达到小康示范村标准。

(四)创新工作领域,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日趋多样化,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基层组织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一是适应新经济组织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消除基层组织工作“空白点”。在新经济组织中,非公有制企业是大头,也是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好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党的工作覆盖面就相应地扩大。为此,我们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开拓工作新领域的突破口,力争做到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到哪里,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就延伸到哪里。通过采取“独建、联合、挂靠、选派”等方式,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高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全市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已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带动下,社会中介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建立党组织也取得了比较大的突破,出现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二是拓展活动范围,积极开展社区党建。我们把社区党员的管理融入社区管理,立足为民服务,为民造福,组织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变8小时“单位党员”为24小时“社区党员”,探索出了一条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又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考核和监督的新路子。三是把握发展趋势,党员管理注重从固定向流动区域延伸。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大批青壮劳力包括部分党员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区域和行业间形成了特殊的流动群体,增加了管理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在流动群体党员中建立党支部,加强联系和指导,并在外出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新党员;另一方面,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动员并引导那些经过市场经济大潮锻炼、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返回本土,并将他们推选到村级领导班子中来,让他们在家乡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

(五)创新工作载体,激发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在活力我们结合形势的发展,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发挥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载体,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任务中得到加强。一是实施了“领头雁”工程。以农村“双强”党员干部选拔为突破口,实施了“四个培养”,即把致富能手培养为党员,把党员培养为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为村干部、把致富能力强的村干部培养为村支部书记,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素质和带动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创新工作发展不平衡。大多数党组织立足单位实际,在组织建设,经济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但也有一少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创新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创新工作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对创新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没有正确处理务实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一些基层党组织虽然在创新思路和方法上做了一些工作,但重安排轻落实,虎头蛇尾,成效不是很明显。三是党建创新工作与经济发展结合的不够紧。

三、几点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和面临的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只有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拓创新,才能使之始终保持先进性,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要调整基层组织设置方式。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往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农村传统的以行政村设置党组织的管理模式也不适应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中心村镇,农村城镇化的新发展。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等新经济和各类社团组织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员自由择业,出现了一些党的工作延伸不到,覆盖不了的空白点,“有人群无党员,有党员无党组织”的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适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拓展党组织的活动领域势在必行。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可以积极探索依托产业、股份公司、中介组织建立党组织和相对集中设置党组织进行管理的党建新模式。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设置方面,凡是具备条件的个体、私营、“三资”企事业以及各类学会、协会等群众团体和中介组织应抓紧建立党的组织,逐步形成以党(工)委为主体,党支部为核心,以新兴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为重点的党建格局,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联合、上挂、区域统筹等多种形式组建党组织,力求做到哪里有人员活动,哪里就开展党员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不断壮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二要改进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一新时期农村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更新用人观念,改革选人办法,采取内育、外选、下派等多种方式,打破所有制,地域行业和身份界限,把那些善于谋发展、促发展、快发展的人才推选出来,并予以重用。要通过“两推一选”和深化“双强”工程,不断探索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的新路子,不断把农村党员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发展经济上,引导到带民致富奔小康上。

三要强化党员队伍建设。要严把入口,搞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扩大党的阶段基础。要积极探索农民党员、机关党员离退休党员、企业党员等不同层次党员队伍的管理模式。可以通过推行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积极探索农村无职党员及离职退休党员的管理,促其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按照“管住、管好、管活”的原则,不断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新模式;通过开展“一岗双责”、设置“先锋岗”、划分“责任区”等活动,在加强机关党员、企业党员管理上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模式,可以通过赴高校落地培训、外出参观、请进来施教、到沿海发达地区外派挂职锻炼等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为农村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进一步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要完善工作机制。要继续强力推进农村“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提升“三级联创”标准,拓展“三级联创”范围,丰富“三级联创”内涵,创新“三级联创”载体,完善“三级联创”机制,务求“三级联创”实效;要进一步推进城市分行业创“五好”活动,引导企业党组织始终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争创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完善争创机制,改进考评办法;要把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格局,加强督查和分类指导,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动态管理、组织领导责任等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财政调研报告

我分局开展资金监管两多以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我分局认真总结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二年来取得的经验,在资金监管中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xx年-0月累计公开公示39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6次,项目类资金25次,补助类资金53次,村级财务资金294次;开展抽查巡查次数为6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次,补助类资金3次,项目类资金57次,村级资金6次;累计监管支出资金共747.4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64.5万元,补贴农民资金3343.3万元,项目类资金908.4万元,村级财务资金003.万元。在对分局镇的各项资金的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谈谈我分局具体的资金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xx年初到现在,我分局都及时组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分局局长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八斗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对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为更好地开展资金监管工作,细化了各类财政资金监管的目标任务,明晰了监管的环节、流程、措施。二是全面筹划安排监管工作。财政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搞好组织领导分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传递资金监管信息。

一是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为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财政分局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上传下达政策资金信息。通过近一年财政资金的监管,我们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去年资金监管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规范了八斗镇财政分局资金监管系统管理模式,从而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和,不断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财政分局设置专线电话为举报电话,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接受各单位反映情况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

(三)抓好信息公开,准确公示乡镇财政资金实施情况。

一是及时公示监管信息。财政分局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和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工程概要、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中标施工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财政分局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分别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二是及时组织抽查巡查。抽查巡查是落实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对监管实施效果起到重要督导作用,财政分局积极协调、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0月份共开展抽查巡查工作6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次,补助类资金3次,项目类资金57次,村级资金6次。三是及时跟踪项目进程。财政分局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工作,对分局镇财政资金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和资金去向,定期察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绩效。xx年一事一议项目个,均能按程序、要求、标准组织实施。

(四)构建监管体系,着力强化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督导。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我分局着力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上下功夫,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二是制定实施监管方案。依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出台了《绥棱县泥尔河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并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监管、惠农补贴类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逐项制定监管办法,逐步抓好监管工作落实。三是检查考评监管工作。财政分局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分局镇财政资金操作程序、运行质量、使用效益等进行全面考评。

(五)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资金监管工作的保障。

一是在能力建设上,针对当前财政分局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三化”(年龄老化、知识退化、责任心弱化)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积极参加县局干部轮训,同时财政分局积极鼓励职工参与各类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财政分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二是在基础建设上,我分局加大了对办公场所、设备等的资金投入,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宽带、扫描仪、照相机等办公设备设施,大大改善了财政分局办公条件,使财政工作实现了自动化和电算化。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党和国家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对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财政资金监管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体制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差。就当前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中,类似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从客观上应该以种植面积为补贴标准的财政资金,但实际中由于种植面积难以核实,动态管理难以操作,以致出现了“补而无田”和“补而不种”现象。还有实际操作中部分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人口的变化是较大的,往往是以前分田人口多的,现在的人口少了,以前分田人口少的,现在却人口多,而国家的田地政策是长期不变的,造成同样是本地村民,有的可享受到多个人的优惠政策,而有的人却连公共财政的一丝一线“阳光”都享受不到。造成政策的落实,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不高。

财政调研报告

摘要: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虽然是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但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局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发挥。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连续三年获得法治财政标准化先进单位,20xx年被评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以“六五”普法为抓手,创新财政普法形式,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工作。一是深化普法内容。按照规划纲要部署,深入宣传学习《刑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基本法律,深入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深入宣传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和营造法治文化。二是突出普法重点。积极向领导干部普法,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积极向财政干部尤其是基层财政干部、执法干部普法,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积极向广大财会人员普法,增强遵守财税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三是扩大普法方式。放大财政局网站宣传功能,全天候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财政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的了解;继续做优“财政讲坛”,提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形式,组织财政执法实务观摩,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以案说法,警示违法后果。

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研讨和征文活动,调动执法岗位人员思考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积极性,以巩固普法活动成果。四是严格执行普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学法活动,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积极参加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学习培训;落实好新录用人员岗前法律考试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对补考仍未过关的,一律不予上岗、任职,促进财政法治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五是健全普法架构。理顺普法机制,县财会教育中心负责财政普法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各业务科室负责明确综合培训和业务培训内容,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范围清晰的普法培训架构。

近年来省厅对我局考核提出的整改建议,都集中在完善相关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等,这些既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点,也是我们近年来工作的薄弱点,这些整改要求固然有我县财力因素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工作缺乏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进行超前思考,统筹谋划。

[1]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2]江苏省财政厅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财政调研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依据一定的原则,按照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并通过绩效评价找出财政支出决策和执行中的问题以及提出改进的方向,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随着以编制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编制体系、国库集中支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体系、绩效评价为龙头的预算监督体系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问题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广泛重视。由于目前xx县县级财政管理基础还不够坚实,实施绩效监督将会面临观念制约、制度制约、技术制约,所以推进xx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明确绩效监督管理的层次、主客体,初步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以及选择适合xx县县情的改革路径。

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是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深化与延伸,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当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支出继续呈刚性增长态势,政府性负债比重正在逐步加大,给政府及财政部门带来新的压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对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绩效监督评价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财政资金是政府性资金,实际上是老百姓的钱,财政资金的安排必须符合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今后财政支出重点要放在公共事业领域,如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的.本意是以财政支出效果为最终目标,考核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核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是体现公共财政投向结果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目的在于提高政府支出的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因此,通过绩效监督评价,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用有限的财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管理需要,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在客观上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二)绩效监督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xx县的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在确保解决“吃饭”问题的前提下,可以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建设”。“建设”与“吃饭”不同,必须更讲求效益。花钱要搞清楚资金的投向及效益,要符合老百姓的意愿。财政部门将大量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这在客观上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即绩效监督评价。特别是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可以促进部门和单位树立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理念,从而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监督评价是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杠杆。财政资金特别是财政专项资金,不仅体现政府投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作用,而且是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杠杆。因此,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仅直接关系到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方向。通过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价,不仅可以提高财政支出项目本身绩效和配置效率,而且可以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

(四)绩效监督评价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实际需要。在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分离是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要求。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采用科学规范的评价制度体系,通过“跟踪问效”的方式,对财政资金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评判。目前以绩效监督评价为重要手段的预算监督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它将成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共同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绩效。

对绩效的监督,对资金的分配效果、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产出结果缺乏监督和考核,普遍存在预算约束软化、项目投资失控、资金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大量低效和无效投资。一些盲目投资,低绩效投资所带来的损失,一定程度上比财务违规造成的损失大的多。所有这些急需我们引入绩效监督思想,更加敏锐而不是机械地去监督财政支出。另外,近几年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取得丰硕成果,预算资金更加综合,预算细化程度明显提高;连续多年的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得到改进;这两方面都给财政绩效监督创造了条件,也提出了历史性的要求。

xx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从xx年年开始起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xx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有必要对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实践进行再思考。

(一)xx县绩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起步于xx年年。根据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和xx市财政支出跟踪问效暂行办法,结合xx县财政工作实际,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财政支出跟踪问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徽政发[xx年]37号),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范围、绩效评价程序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作出了规定,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外部环境。财政局制定下发《xx县财政支出跟踪问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来2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具体细化为26个共性指标和4各个性指标,并制作了《xx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xx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明确了财政局内部绩效评价工作的职责,建立起了内部协调机制,以利于绩效评价工作上的配合。

根据《xx县财政支出跟踪问效实施办法》的精神,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xx年年和20xx年选择了财政专项支出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个项目布置开展绩效监督检查,涉及的项目包括整存推进扶贫项目、城区三期拆迁改造、东西河道治理、工业集中区建设、金徽大道建设等项目。对项目涉及单位县建设局、拆迁办、经委、国土局、水电局、城关镇、水阳乡、银杏乡等部门xx年年度和20xx年1月至6月份期间,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财政绩效进行了延伸检查。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项目会计给检查组送审的会计资料,仅仅反映项目财务机构直接经办的资金收支状况,而涉及同一项目的资金却分散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办理收支事项,与项目专门会计没有充分衔接,项目会计核算反映不出本项目投资运作的全貌,会计部门很难发挥参与项目资金全程管理和财务计划控制建议职能。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检查组未查阅到项目工程投资概预算等财务基础资料,无法考评财政投资到位进度,也无法全面评价完成项目投资部分的财政绩效,更无法准确估算项目投资的资金缺口,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切合实际的筹资建议存在一定难度。为此,检查组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编制和修订项目建设规划时,编制和及时修订详细的投资预算和筹资方案,便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和考评,也便于财政部门及时筹集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产生的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的层次和深度还不够深入,绩效监督评价的结果还没有与预算安排挂钩,难以为政府监督和考核公共管理部门绩效提供依据。

(二)开展绩效监督评价的难点分析。

早在xx年4月财政部就下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此后又下发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开始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制度。从这几年实践情况看,绩效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当前绩效监督环境基础还很不完善,存在现代财政观念、绩效监督法规制度和财政绩效监督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实施绩效监督评价还存在较多的难点。

1、绩效监督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财政监督活动的法律法规,相关的一些规定散见于《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中,缺乏整体性、系统性。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法律规范更是明显空白。有关财政支出绩效监督主体、组织实施、工作程序、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果的责任追究、跟踪问效等方面均没有相应法律规定,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系统化的监督工作机制,使整个绩效监督工作缺乏法律约束与制度保障。当前一些关于绩效监督工作的思考,在各地财政监督机构中进行,也出台了部分框架性、原则性的规范文件,但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将绩效监督列入当前实质性的工作部署中。

并缺少基本共识,一些官员和民众仍缺乏一种公共性、效率化的现代财政观念。部分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没有形成绩效评价的理念。

财政调研报告

民族大赛马。以最美乡村为品牌,以游牧草原文化为基础,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针对拓展出的“商(商务旅游)、养(养生旅游)、学(研学旅游)、闲(休闲度假)、情(情感旅游)、奇(探奇旅游)”等更多的旅游发展要素,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创作推出《xx婚礼》等一批精品力作,大力实施“旅游+”思路,不断加出新产品新业态,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收入。力争20xx年旅游人数突破100万人次。

结合我旗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景区景点提档升级。

(一)坚持保护为先,合理开发,加快旅游业提质升级。要以乌兰五台、xx城两大4a级核心景区为龙头,进一步加大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对现有的“牧人之家”信息网络化升级,鼓励牧民结合畜牧业创办牧区生活体验点。大力推进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自驾游营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4座,新建扩建旅游公路123公里。大力开发疗养康复、特色医疗等健康旅游产品,年内以阿吉太养生园为平台,打造蒙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构建“一心、两线、五条、六区”旅游格局(“一心”即巴拉嘎尔高勒镇为中心、“两线”即国道207线和国道306线、“五条”即草原风光民俗风情之旅、旅游特色名镇之旅、中国最美乡村之旅、xx白马文化之旅、红色文化之旅等五条精品旅游线路、“六区”即乌兰五台景区、xx城景区、成吉思汗瞭望山景区、游牧部落景区、哈布其盖景区、苏力德文化产业园区),集中旅游资源优势,以xx城景区为核心,以“99公里”草原游牧文化景观带为基础,打造草原5a级旅游景区,推动全旗景区深层次建设。

(二)大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突出我旗地方和民族文化特色,依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民族服装服饰、民族手工艺品、奶食品、牛羊肉制品等一批地标性商品生产基地。利用我旗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和旅游纪念品。推动我旗优秀旅游商品入选“xx首选旅游商品”名录和“xx博乐歌”。

(三)积极构建智hui旅游游服务体系。加强旅游政务平台建设,推动旅游与网络融合发展。结合我旗大数据运用中心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及主要旅游区域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热门思想汇报积极构建智hui旅游游服务体系。传统旅游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整合丰富的线下资源和线下服务能力强,所以充分发挥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围绕“吃、住、行、娱、购、游”旅游发展就大要素,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开发和设计出符合旅游消费市场的多种产品供旅游者选择。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打破传统旅游业的产品单一,顾客重复消费率低及覆盖用户有限,获取用户成本高的顾虑。加强各景区信号覆盖率,推动景区、餐饮点、购物场所、娱乐场所消费支付电子化,提高在线旅游收入的比重。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年初已经对我旗六大景区和乡村旅游进行整体详细规划,包括旅游线路、旅游景点、客源市场、营销策略等。尤其是在旅游线路的设计上,注重与京津冀等一线城市和周边地区旅游线路的对接,形成网络优势,扩张旅游市场。

把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起来,加强规划引导,年内以巴彦宝力格嘎查和巴彦额日和图嘎查为试点,采取由旅游企业代缴医疗保险、合作经营牧区生活体验点和代售牧民畜产品等形式,工作总结改善当地牧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旅游产业合作等方式,实现乡村旅游带动脱贫任务。

20xx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服务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微电影及app等新媒介扩大宣传影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周边地区旅游产业方面的合作,在赤峰市和东三省等地举办旅游推介会,与赤峰市旅游协会、沈阳市旅游商会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并得到赤峰玉龙机场和沈阳铁路局大力支持,开通了华东五市旅游包机及沈阳市到白音华东站旅游专列,进一步拓展京、津、冀及东北地区旅游客源市场。通过资源互补、客源互送等方式,为广大游客提供更优秀的旅游产品,增加游客数量。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格按照《xx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定“牧人之家”旅游点等级,并出台星级“牧人之家”旅游点奖励政策,促进当地牧民群众增收,激发牧民转产创业热情。加快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旅游综合执法队伍,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景区,按照《xx旗“牧人之家”旅游点管理暂行办法》及《xx旗规范牧区旅游点建设审批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新建旅游点审批程序,依法惩处违规旅游点建设行为,并提高旅游市场监管和投诉处理效率,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

深入我旗几个重点景区和部分“牧人之家”旅游点进行摸底调查,发现我旗文化旅游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旅游产品结构单一、雷同,观光产品多,参与体验产品少;旅游季节性明显,能够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的产品相对不足,没有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导致旅游购物、文娱消费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较低。

(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通往部分景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道路狭窄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景区、“牧人之家”旅游点的住宿、餐饮、娱乐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需要改善和提高。

(三)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及管理有待提高,部分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尚不能满足旅游业发展的整体需要,旅游质量与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四)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部分“牧人之家”旅游点开发缺少规划,盲目性、随意性开发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一)科学编制全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树立全旗旅游规划“一盘棋”理念,聘请资深专业团队抓紧修编全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赋予规划绝对的权威性,坚决执行好总体规划,确保旅游开发一切行为遵循规划,以规划总揽旅游开发一切行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旅游产品千篇一律。

(二)继续传承和发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立足我旗独特的区域优势,注重草原民俗与自然风光、生态文化建设相结合,切实将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我旗的富民产业来打造好、发展好。

(三)继续抓好重点景区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企业资源整合,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加强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同时,加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旅游业接待能力和服务档次,心得体会突出“多彩草原、乐在xx”这一主题,精心打造“多彩xx珠穆沁”品牌。

(四)围绕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需求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主干线至旅游景区旅游公路和重要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切实提高我旗旅游通达能力。

(五)切实加强旅游环境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旅游市场物价指导调节机制,推动形成旅游市场规范管理、游客文明出游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升我旗旅游形象。严格对“牧人之家”旅游点的审批和监管,规范旅游点名称,限制数量、提高质量,在发展特色旅游业的同时,真正做到促进牧民增收。

(六)注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强化旅游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着力改善全旗旅游服务质量,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七)进一步整合全旗宣传资源,建立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相结合、品牌形象宣传与产品线路推介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宣传营销机制,利用好网站、微信、微博、微视等新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平台、立体化的宣传推介格局,力争用最少的投资,实现最大的宣传强度和最好的宣传效果。

财政调研报告

(一)财政收入结构问题突出。

从20xx年开始,铜陵市国民经济开始了恢复性增长,随后几年更是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态势。20xx—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6%,在此基础上,铜陵市财政收入也随之加快增长,20xx—20xx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40.1%。但是收入结构却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即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从20xx年到20xx年,该比重分别为63.8%、62.3%、53.0%、51.7%、43.1%、40.7%,38.9%。20xx年进一步下降为35.6%。

(二)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与其他各地财政相似,我市财政支出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政支出总量不足与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并存。一方面财政收入上划中央较多,地方可用财力增长有限,另一方面部分单位花钱大手大脚,财务管理松弛,支出管理难以控制。二是支出“越位”与“缺位”共存。一方面,政府承担事务较多,一些应由市场提供和由社会负担的支出仍然背在财政身上,财政负担较重。另一方面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财政力不从心。三是财政支出管理和控制机制尚未健全。政府预算本是规范支出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支出管理的基本依据,但部分单位在执行预算中的随意性和预算约束软化的状况相当严重。此外,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即财政支出中法定支出膨胀,“以法压法”、法与法“打架”的现象十分突出,财政无所适从,平衡压力加大,这实质上也是财政支出管理和控制困难的一个突出表现。

(一)围绕实施铜陵奋力崛起,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打造“持续财政、优质财政”工程。

积极创新财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主要是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和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收入考核机制,努力扩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形成具有良好的增长弹性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打造“发展财政,协调财政”工程。

不断丰富和完善财政调控手段,充分发挥财政优惠政策和贴息、奖励、转移支付、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注重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和财税制度创新,支持生态和环境保护,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府投资和各类支持经济发展资金,支持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不断扩大财政经济规模,实现财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机制,打造“民生财政、和谐财政”工程。

重点是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目标,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满足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打造“公平财政、阳光财政”工程。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的范围,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覆盖城乡的卫生财政体系、服务农村与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农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五)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财政管理机制,打造“精细财政、绩效财政”工程。

主要是通过继续深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支付、使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公共财政监督管理新体制。

(一)改进收入结构方面的主要建议。

1、把增加地方金融能力作为解决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铜陵市现有地方金融基础薄弱,资金供求结构渠道不畅,资金融通能力较差。一方面大量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金被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贷款条件与贷款额度限制较多,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又严重不足。因此,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商业银行对铜陵经济发展的支持,同时要加快财政担保事业发展,改善融资条件,增强地方融资能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

2、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扩大经济规模。项目是经济增长的支撑,加快项目建设,特别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是要积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搞好人性化、人情化招商,增强亲和力,赢得好口碑。二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内外产业转移重点,做好项目储备,充实完善项目库。抓住这个关键,有了项目建设,才能保证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的协同增长,才能实现财政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

3、把发展三产提高到重要位置。三产的基本贡献一是解决就业与地方营业税收入,二是可以增强城市的发展功能。加快发展三产,当前可以重点考虑:一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市政府可统一出台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进驻铜陵,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拓展物流市场,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二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建议建立内外包服务区,将国内外知名it软件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监理、会计、审计等服务公司吸引进驻,承接本地业务、辐射外地服务,增加地方收入。三是深入推进金融保险业、贸易服务业、城市旅游业、会展业以及教育、文化和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4、用足用活税收政策,进一步挖掘地方收入的增收空间。一是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利用财政契税征管信息平台优势,在财政契税征收窗口统一征收(代征)房地产转让环节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一系列与房地产交易转让环节相关的各地方税种,能有效地避免此类税收的流失,切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加强税种之间的征管调控。比如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企业税前列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应足额缴纳或计提。这样既可防止企业虚增利润,也可直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符合税法政策要求。

5、要在税源管理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一是要加强税收征管。在行业上重点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餐饮服务业、货物运输业税收稽查工作;在纳税主体上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的征管工作;在税种上重点加大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使用税等小税种的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依法减免税收。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减免审批程序,堵塞税源流失漏洞,从而把经济增长的成果切实体现在税收的快速增长上来。

(二)改进支出结构的初步设想。

1、硬化预算约束,确保重点支出。依法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努力节约财政资金,配合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城乡社会治安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提高财政应对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加大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的筹资力度,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2、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加快推动和谐铜陵建设。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的目标,重点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工廉租房、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并努力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加快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3、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以钱养事”服务方式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继续推进和深化“乡财县管”和“村帐乡管”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整合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和资源整合,继续完善面向农民服务的全程代理模式,不断提升农村“一站式”服务水平,推行“一线实”工作方式。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断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4、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财政对科研与科技进步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财税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人员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围绕加工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选择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不断提高其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努力服务全民创业。大力支持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好用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加强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努力巩固财政管理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申报、网上支付工程。加快“金财工程”建设,逐步完善财税库横向联网工程。积极开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政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20xx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经过体制改革“阵痛”洗礼之后的乡镇财政,在职能、人员结构、管理理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这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乡镇财政如何发挥职能结合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结合xxx实际,笔者谈谈自己的观念和看法。

当前农村保障体制,仍是一片空白,其养老、医疗、生育保险等与城市居民不属于一个层次,由于地理、人文、历史环境因素的影响,xxx管辖的20个行政村有不同程度的生活、住房困难的贫困农户,特别是孤寡老人、五保户、军烈属等弱势群体,存在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实际问题。单靠村集体组织的力量无法解决,必须依靠社会、村级组织力量为辅导,政府的(财政)为主导的外部力量解决。基本思路是:

(一)整合乡镇民政、财政职能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对农村无子女户、特困户、低收入户等,经过村提名—公示—审核—再公示—确定的程序。实行财政出钱参加养老保障体系,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再此基础上,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年满20岁以上50岁以下的村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移民户实行同等待遇。

(二)坚定不移的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两免一补”的政策,在处财力条件可以解决的情况下,对贫困农村学生加大住宿生活费用补贴标准,彻底解决贫困中小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三)坚定不移的做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乡镇财政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加强农村疾病预防、大病救治力度,使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探索完善合作医疗职能,切实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农村债务是阻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顽疾”。农村债务问题一天不得到解决,农村社会稳定就存在潜在“隐患”。化解村级债务是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的重要工作议程,也是财政工作新职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措施之一。xxx20个村20xx年底共有债务20xx万元、村平101万元、户平1922元,在化债过程中,办事处以村为主体采取村民相互抵转化债、集体出售荒山荒水使用权、创收化债、协议减债、结对还债、变卖集体资产的手段进行化债,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仍没有达到化债预期目标。除了形成债务时间长、债务人外出亡故、三角债关系复杂外,主要原因是村集体为化债主体过于单一,一个人在跳独舞,方法能力有限,没有政府参与是不可能完成艰巨任务的。因此,在“十一五”期间,要想解决村级债务问题。必须要建立以政府为化债主体,财政、村集体参与的新模式。具体思路是:

五是实行铁的纪律,制定各项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严禁举债办事,卡死债务增长的门路。

(一)规范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理顺管理关系。由于乡镇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乡镇经管职能全部化归财政职能。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体现财政职能之一。乡镇财政结合时势发展的趋势,在财政法律政策范围内,对一些过时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升级更新,建立新《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农村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农村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债务债权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并且调整农村财财务管理主管部门,由市级农业部门调整为市级财政部门,避免“两张皮”,实现上下对口衔接,理顺管理关系。

(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年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在村村通公路、一池三改、末级渠系硬化、村级卫生室、党员活动室建设等项目的加大申报与投入力度,在处财力充许的情况下,加大对村级集体办公经费、工资、五(低)保户生活费等费用的支出,同时按照地理环境、生产发展水平、人口因素确定村级每年转移支付金额,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逐步减少转移支付金额,相反对相当经济贫困的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有重点转移支付政策,改变以往撒胡椒面的平均式作法。

(三)建立新的乡镇财政体制。“十一五”乡镇财政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各个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地理位置差异大,“十五”财政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新的财政体制。重要内容是对镇级财政债务的锁定,建立偿还基金制度,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预算法》,编制预算、决算和执行调整预算,突出地方特色,开辟财源,建立稳固平衡的乡镇财政,提高乡镇财政当家理财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加快乡镇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为了解乡镇财政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我们采取书面调查、典型分析、分片座谈的方式,对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

我县乡镇财政改革按区域设置一乡一所,人员每所1-3人,实行当地政府与县级财政部门双重管理,每乡镇都有办公住房。实施“划分税种,核定基数,全额解缴,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乡镇财政运行管理总体上是好的。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划分了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烟叶特产税按政府文件实行超任务奖,农村税费改革缺口由县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二)界定了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范围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公费医疗支出、民政优抚支出、抢险救灾支出、支农支出及生产经济建设等支出。

(三)保证了乡镇机构正常运转。我县财政供给人员达18000多人,属全省最多的县,近几年实行省直管以来,人员工资已经能保证按时发放。

(四)消化了部分乡镇赤字。我县是一个以烤烟产业为主的税种单一县,近几年,煤碳产业发展迅速,有矿乡镇收入增长快,超收奖励政策提高了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赤字得到很大的消化。

(五)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乡镇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自身结余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招商引资,加大了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投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现行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所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双重管理的机制使得有的财政所人员上推下滑、长期不干实事,有的则以乡镇的中心工作为主,缺少业务能力,形成两个极端。当然,管理制度也需完善。

(二)现行管理体制致使乡镇财力悬殊。由于交通、乡镇区位环境及经济发展变化等诸多因素,造成乡镇之间财力悬殊较大。

(三)现行管理体制造成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结余差距过大。

(四)现行管理体制不利有效化解乡镇债务。由于乡镇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财政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乡镇未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正常运转、消赤减债,甚至不顾财力状况大兴土木、购买小汽车等。

(五)财政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够到位。乡镇财政所的管理权限主要在乡镇,财政所只能作为乡镇政府的会计出纳,监管上缺乏激励机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开展有组织的经常性财政、财务大检查,财经纪律执行力度弱。

三、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界定乡镇事权范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支出范围。乡镇事权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含津补贴)、公用经费、场镇管理运行经费、医疗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村(居委)干部补贴、村(居委)办公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低保配套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等。

(二)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分成比例,并把能征收的税种尽量留给乡镇。二是根据乡镇事权范围每年确定乡镇支出基数。按当年预算超收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县乡分成,乡镇留足刚性支出基数和超收分成的部分后,余下的上缴县财政;属收不抵支的乡镇,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三是烤烟税、社会抚养费分成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四是工业园区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列入县级财政收入,乡镇招商引资进入园区企业税收按一定比例分成。园区坐落地乡镇,可适当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改善工作条件。

(四)坚决控制乡镇新增债务。在对乡镇进行考核时要牢固树立“增收是政绩,偿债也是政绩”的新观念,把促进发展、消化债务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乡镇新增债务。乡镇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凡违反规定担保形成的新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要逐步偿清历史债务。对已形成的债务,进一步明晰债务构成,明确债务主体,分年度逐步消化历史欠账。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票据管理。乡镇财政收入票据实行“存量控制、缴旧领新、规范填开、及时入库、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各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用票据台账,县财政局实行专人管理、分乡设簿、收发登记,并采取双月结算检查制度。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权属乡镇的资金,必须当年划拨兑现。三是严格财务监管。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转引税收;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大财政、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明确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要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四)协调做好上级安排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对于由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五)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六)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县级财政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项目公示。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报告,按照县级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七)细化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八)协作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本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要主动收集县级财政各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要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夯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十)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批复,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十一)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财政调研报告

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科技和农业生产风险补贴机制也日益完善,自__年起,我县陆续出台了高效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国家补贴保险”成了新农村建设中颇具经济魅力的字眼,农业保险补贴为农民撑起一把遮风挡雨的保护伞,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补贴及高效农业种养殖业保险补贴成为各级政府引导农民增收致富的一种激励手段。高效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运行近7年了,究竟给广大农民带去了多少实惠,农民如何看待“高效农业保险补贴”,“高效农业保险补贴”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方面,就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调研。

据笔者调查,__镇是全县经济作物重镇之一,从__年起实施高效农业保险制度。保险品种从当时的能繁母猪增加到育肥猪,__年参保品种呈多样化,有油桃、梨、钢架大棚、河蟹养殖等品种。参保率和保险品种逐年提高,财政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标准在逐年提高,其中肉用仔鹅、育肥猪、肉鸡、荷藕、内塘河蟹等品种高效农业保险的保费,各级财政补贴达70%;能繁母猪、奶牛品种高效保险各级政府补贴高达80%。到目前为止,全镇参加高效农业保险的`品种已有七种,广大农户受益匪浅。

目前,高效农业保险补贴工作在宣传动员、承保核实、防灾减损、查勘理赔、资金配套、财务运作等环节存在一定问题,值得关注。

1、宣传动员待加强,参保意识待提高。由于农民受传统小农意识影响,理解和接受保险的观念较弱,对补贴政策缺乏了解,往往要等到“殃及池鱼”,才会“怦然心动”。加之现有经营规模较小,预期收益较低,不愿再付出保险成本,如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由于赔付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受当年度的台风、暴雨、持续高温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农户自愿投保积极性有待提高。

2、服务机构不健全,行政推动难维持。从目前情况看,县镇村高效农业保险工作几乎全部依靠基层组织行政来推动,类似于农业保险公司机构还未将保险产品的经营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组户,还没有真正建立让农民更积极、更踊跃、更放心的基层保险机构与队伍,农业保险机构应有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根本没有发挥。

3、保险成本费用高,理赔定损难公正。高效农业保险费率偏高。一方面是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品种,农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险率和赔付率就高,保险公司就有亏损,如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另一种是旱涝保收的品种,农民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保险公司无利可获,经营成本上升,因此费率也高,如旱生蔬菜保险业务。理赔定损难公正。一方面是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是镇村干部兼职,未经专门的培训,机械性多、灵活性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按照理赔条款的条条框框,许多损失不在范围内,但因其考虑化解农村基层干群矛盾实际,特殊原因的,也适当赔偿。另一方面是承保标的是动植物,流动性大,基本信息难把握,要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让农户满意的理赔标准就较困难。

4、资金配套难保障,财务核算待加强。作为惠民之举,国家出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由各级财政和农户共同负担保费。但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农业保险的组织发动工作主要依靠县镇两级政府,而农业大县与重镇,往往都是财力弱县镇,配套补贴资金负担相对较重。

5、保费指标下达不合理,有虚增保费、虚支赔额的违纪现象。据调查,有些地方主管农业保险部门为片面追求保费指标,不顾当地实情,以粮食种植面积的40%下达高效农业保险面积和保费,造成基层虚增保源和保费,出现集体垫付保费、虚报定损理赔、骗取上级财政补贴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也容易出现个别参保户多次报灾,以轻报重,以少报多等虚报现象。同时,镇村两级对农业保险代事代办财务核算制度不统一。

高效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1、应当建立差别化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更多的补贴资金,加大对农业大县重镇或者欠发达县镇的财政补贴力度,提高当地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对相关重点保险品种进行适当补贴,提高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以减轻农民个人保费负担压力。建议将是否参加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作为高效农业发展扶持奖励的前置条件。

2、强化宣传动员,增强保险意识。将高效农业保险精神宣讲到户,讲清政策,讲透条款,使得种养大户能充分认识到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是为了降低他们农业经营风险,增强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引导他们自觉自愿参保。

3、完善考核机制,力求务实为民。高效农业保险补贴工作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是完善基层考核机制。高效农业保险补贴的推广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基层干部。摒弃部分干部对高效农业保险工作视为“多此一举、忙中添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认识。二是纠正以粮食种植面积一定比例下达保费指标做法,切实为基层办实事,为农户办好事。

4、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核算行为。应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财政、人保、农经、气象、农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各守其职。建立农业核灾定损工作组织和三农保险专兼职队伍,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对基层财政、农经部门、行政村有关保险代理代办业务培训。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多年以来,乡镇财政在管理基层财政、组织地方税收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上级财政政策的落实。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联合镇“双代管”办公室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1、思想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如不撤,乡镇财所的工作在哪里?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现象严重,部分干部职工平时挂着上班的牌,做的却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长期旷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个别领导敷衍了事。个别乡镇财政所领导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听之任之;对纪律检查隐瞒、包庇不上班干部职工:检查到缺勤人员时,以外出办事为由搪塞检查组。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

4、干部队伍素质较低。全县的12个乡镇财政所本科学历的仅有4人,占乡镇干部职工总人数的5%;有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占31%;中专学历的36人,占38%;高中以上21人,占22%;初中的6人,占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乡镇财政队伍总体文化水平还很低,业务水平不高。

5、年龄结构上不够合理。全县财政所年龄在35岁以下的年青干部职工为42%,不到总数的一半,35岁至45岁的为19%,45岁以上的占41%。老龄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干部队伍难以在新的环境下打开新的局面。

6、双重管理模式对乡镇财所形成制约。目前,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隶属乡镇政府,业务由县财局指导,这种双重领导模式让乡镇财政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统一思想,稳定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阐明乡镇财政所在新时期中的任务、职能和作用,务必保证乡镇财政所有足够的人员编制,加大对乡镇财政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方面了解乡镇财政所的作用和地位,为乡镇财政所干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的考勤工作。针对目前乡镇财政所工作的主要特点,制订好外勤和内勤两种便于考勤的制度,落实好考勤人员,严格考勤制度,明确人员去向,严肃请假和病假的审批程序,将考勤与津贴、评优、年度奖励等直接挂钩,县财政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指导抽查力度。

3、制订奖励约束机制,切实推行首问任责任制和行政效能机制。要认真研究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工作的奖励机制,对完成好任务和完不成任务的在奖励、评优上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要细化考核的各项要求,要在财政所内建立起适用的首问责任制和行政效能机制,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明确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以便用的统一的标准来考核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业绩,奖罚分明、平等相待干部职工。

4、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对乡镇财政所领导进行民主评议,按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及时更换。在考核中,要尽量提拨年轻且有潜力的年轻干部。

5、建立学习的制度化。首先鼓励干部职工接受学历再教育,其次对非财经专业毕业的年轻干部职工进行1至2年的脱产学习,再次是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要分批,分层次,分年龄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轮训,要建立起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督促人,用考试检查人、用成绩评价人来作为提拨人才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奖励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者等。

6、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县财政部门领导要分别挂点乡镇财政所,除对财政所业务指导外,还要对干部职工的纪律、生活等负责,将财政所干部职工的一荣一损与直接与挂点领导相关。

财政调研报告

随着财政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向县、乡两级的延伸,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程监督的转变,单位收支逐步透明化,一些不合理支出渠道没有了,但个别单位收入不上缴财政或私设“小金库”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票据供应渠道不统一。有的单位收入使用的票据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供应的;有的单位是一部分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供应,另一部分由财政部门供应;财政部门审核单位收入时,只能审核财政票据无法从源头上控制单位的收入情况。

2、财政票据与自制票据混合使用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财政监督,单位收入时,按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使用财政票据;超标准收费的部分,使用自制票据。这样极易造成单位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用以方便日常支出。

3、收入不开票现象个别存在。大部分执法执纪部门所依据的政策、法规都有伸缩性,其面对的行政相对人又是些违法乱纪的弱势群体,所以个别单位或其工作人员有的时候把公务活动当成有偿服务,把权利商品化,从中谋取私利,导致被罚者不索取或不敢索取票据的现象时有发生。

1、实行集中支付后,支付中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同步核算,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实质就是财政在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前,进行事前监督,但支付中心实际上只能对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发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等项目上进行审核,虽然可以逐步规范单位的票据使用情况但对单位票据的真实性却不能保证。

2、县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部分适用的是定额税,税务部门也往往根据单位税额完成情况发放税务票据。只要完成了定额税,税务部门就供应票据,对单位的税票控制不严,从而造成单位不合理支出能够变通为合理支出的较多,也较容易,使支付中心对单位支出的真实性很难,也不可能负责。

3、县、乡两级许多实际支出由于是在农村发生或与小商贩、个体户打交道,往往没有正式票据,单位发生支出只好用白条。如果支付中心拒付这些白条,单位也只能对票据进行变通,但这往往又影响了单位支出的真实性。

1、统一票据供应渠道。为了从源头控制收入,应对票据供应渠道进行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供应票据的,应在财政部门备案以便财政部门能从源头控制单位的收入,使单位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2、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稽查力度。财政部门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相结合,事后与事前、事中相结合的方法对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纪情况加大处罚力度,使单位不敢触摸“账外账”或“小金库”这根高压线。

3、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集中支付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将处于一种更开放、更透明的环境,这就要求从预算收入水平出发,细化、量化预算编制,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减少临时预算,科学反映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使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合法化、合理化、科学化、准确化,为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创造条件。

4、与政府采购改革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把政府采购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预算单位直接控制的支出项目和资金,将逐步被财政集中支付机构控制的支出项目和资金所替代,预算单位日常支出动用的现金将大大减少,支付中心的工作重点也将从现在的为预算单位办理资金结算转移到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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