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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工作方案(通用17篇)

时间:2023-12-26 19:14:46 作者:笔尘

编制工作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优化,以及成本的控制和效益的最大化。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你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启发。

就业援助的工作方案

针对第四届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我想社联的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是对内,社联应该协调好自身内部各个部门的关系以及各社团与社联的关系,各司其职,加强凝集力;其次是对外,提升社联在社团的威望,提升在学校的影响力。

社联首先应协调好自身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加强社联自身队伍建设。作为社联的干部及干事,自身的各方面素质一定要良好。对待工作,必须要有高度责任心和极大热情,凡事要以社联这个大家庭为重。

对于社团联合会,我将采取以下八大举措:

一、各部门明确职责,依据制度办事,做到保质保量。

二、加强部门人员的沟通,提高创新意识。

三、各部门各司其职,提高工作效率,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做事不拖拉。

四、举行活动领导负责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让社联时刻充满能量;。

六、秘书部各项通知及时且准备到位,各部门杜绝拖拉,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七、严格执行社联各项制度,值班、开例会不允许有喧哗的现象,各干部干事注意言行举止。

八、各协会负责人给会员树立好榜样,关心会员,熟识会员,服务协会;对社团联合会的四大构想:

一、完善,制定并严格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制度。严格值班制度;继续推进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日制度。

二、推行组织机构。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其他组织的团结与合作,会员服务部增加受理投诉服务,及时了解社团负责人对社联的意见并进行及时的反馈,协调各方面工作。

三、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身队伍建设,作为学生干部,必须要有高度责任心和极大的热情。在社联内部,倡导互相学习,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步形成一个学习型的学生团体。

四、召开例会,严整会场纪律,各部门协会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合理发表个人见解,尊重自己与尊重他人,深化社联“一家人”的和谐思想精神。

我觉得最主要的一个工作还是要建立我们自己社联的品牌,以及做好宣传这一重要的工作,以此使我们社联成为贸院具有影响力的学生团体。首先是我们社联的品牌建设,我觉得我们社联人自身也要有品牌文化。除此之外,各个社团应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一些系列贴近大学生活的活动,吸引更多会员与非会员的参与,提高活动影响力,让协会为我们社团联合会打造品牌。

总之,新的一年,社联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社团间的联系,引导社团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加大社联与社团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强强联合,整合资源的力度,携手打造一系列高品位、高层次、高水准的精品社团活动,提升社团整体影响力,提高社团发展的整体水平。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社联、社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创造和提供我校社团与外校社团交流合作机会,引导和调控学生社团智慧地寻求社会资源的帮助。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1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不包括下列情形:

1家庭成员中已办理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的。

2家庭成员中1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

3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2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今年要确保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3个月内保证至少1人实现就业。

稳定就业的标准:被用人单位招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的标准: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安置的可视为无就业愿望,不再列为就业援助对象。

4对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申报、社区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没有《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可为其中1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纳入统一管理。对已领取和新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要加注零就业家庭标记。

5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其工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已安排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承担20%用人单位承担40%政府补贴40%政府补贴40%养老金和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5%确定的岗位补贴就业再就业经费中支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也要比照公益性岗位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要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7对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做好跟踪服务,解掌握就业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8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各县(区)要按照社区开发、就近安置的原则,继续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实际,有组织地开发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福利院、敬老院、家庭小饭桌、家庭护理、小学生接送、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家政服务等各种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多渠道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各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业至少要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中的大龄就业对象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单亲家庭成员,由各县区)妇联、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就业;对青壮年成员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

个人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对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零就业家庭,帮助提供贷款反担保,落实启动资金。

10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各县(区)要建立社区帮扶联系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社会开展对零就业家庭献爱心、奉真情、促就业活动。鼓励和提倡党员干部和零就业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援助工作负总责,确保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对各县(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地予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将予以表彰。

12明确工作责任。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援助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妇联组织要利用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摸清所在地零就业家庭基本状况并建立档案。对零就业家庭的失辍学儿童,实施春蕾计划救助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3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对就业援助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让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和成员都了解和掌握各项援助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就业再就业活动。

14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各县(区)政府要设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公开电话,并在主要媒体、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网站上公布,畅通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求助投诉渠道。各社区要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定期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__省委办公厅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20__]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__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__年-20__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二、明确责任、安排计划。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三、组织实施。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四、监督管理。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五、资金安排。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电子邮箱:xxxxxxx@)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含附件1)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

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

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

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

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

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

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月工作方案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四)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失地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各个辖区内需求就业援助的居民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其申报流程和具体经办机构;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具体办理程序。

(二)走访到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要对各个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和具体情况。

等援助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纳入就业信息检测体系。

(四)帮扶到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要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由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对援助对象要抓好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服务效果。

五、活动内容

(一)创新形式,加大宣传。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依托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手册、主题日历等形式,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开展政策宣传,帮助辖区内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经办机构、申报程序,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办理方法。

(二)深入走访,实名认定。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要认真做好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走访普查,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并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掌握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对象的就业需求,及时为援助对象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活动(简称“五送一落实”活动),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要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集中为有就业需求的援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启动“千企万人”残疾人帮带活动;依托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对象进行培训,落实培训补贴;依托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助推活动,集中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帮扶。集中时间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结合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组织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或定向聘;搜集一批公益性岗位,对特别困难的援助对象实行拖底安臵。

(四)加强督导、跟踪问效。xx局要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等多种方式,对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总结经验,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搞好后续援助服务。

扶余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援助月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扶余县2011年就业援助活动月实施方案。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3、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5、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使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

策宣传手册。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了解到国家、省及本地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内容。

3、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4、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辖区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就业援助,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5、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11年1月5日—2011年2月25日

五、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春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于得河 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赵英华 县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 姜淑文 就业科科长

刘翌明 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

刘淑华 小额担保科科长

王秀兰 培训科科长

夏永贤 失业科科长

毕 江 东北社区劳动保障所所长

邹玉才 西南社区劳动保障所所长

高云飞 士英社区劳动保障所所长

陈玉东 西北社区劳动保障所所长

王 满 道西社区劳动保障所所长

各工业园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局服务局

办公室主任:赵英华 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姜淑文 就业科科长

于洪会 就业科统计员

六、活动内容

(一)摸清援助对象情况,以建立统一失业登记制度为基础,送政策上门。

1、就业局于2011年1月15日前组织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分片包干,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台帐。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待遇。

2、以提供精细化、长效化就业援助为目标,送服务。为每一位确定的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工作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基本服务承诺。及时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进一步开展72小时就业的承诺。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送岗位上门。

2、就业局要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对接,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举办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应针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3、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将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并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必达目标。

(三)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送补贴上门。

各社区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要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四)积极推行人本服务,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为重点,送温暖上门。

跟踪服务的方式,落实具体服务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和高效服务。

(五)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送两法上门。

1、各社区要把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宣传等多重方式,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简报、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政策、公平就业原则、体面就业形式,并充分运用传单、咨询服务台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编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册(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2、就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要制作就业政策宣传栏,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典型事迹,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就业的政策内容和就业途径。要大力挖掘并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典型,帮助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更多的困难人员在适合自身技能素质的岗位上实现就业。

七、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批岗位信息,做好为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就业再就业政策、各类宣传资料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同时,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宣传资料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二)2011年1月16至1月20日,开展全县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一是举办针对援助对象的大型就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策咨询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组织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四是我县将召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用工单位计划组织80家单位,预计10000多个岗位。

(三)2011年1月21日至2月24日召开就业援助月活动座谈会。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尚未就业的“4050”“4555”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身份、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在援助月中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根据每个人自身特点为“一对一”确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四)2011年2月25日总结。将就业援助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及时上报就业服务局。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将就业援助月活动纳入“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关温暖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做实事的具体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单位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部门上、落实到个人,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制度。活动结束后,要对援助效果进行评估。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调查组对各社区援助工作进行督查。

(二)发挥基层作用,依托社区,做到援助到人。各社区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效果。要将就业援助活动与消除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就业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保证就业援助月活动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信息,动员企业和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总结和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社区于2011年1月8日前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摸底情况调查表,于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统计表。

扶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29日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7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分工。

(一)主办方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

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

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政府的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

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

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

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

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

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

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1、各类劳动者,重点是具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各类创业人员,重点是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各类初次创业者;

3、具有创业热情和创业意愿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四、活动内容。

1、主动开展需求普查。以街道(镇)为单位,全面掌握具有创业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需求,及时掌握实现创业一年以内的初次创业人员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具有创业热情的各类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意愿,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信息的动态管理。

2、积极落实专场活动。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选择一到两个人员比较集中的大型广场,组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登记,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项目,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3、深入推进社区宣传。一方面,通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级扶持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最新就业创业信息等内容张贴到社区宣传栏内,提高创业政策和创业信息的普及率;另一方面,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送“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服务”进基层活动,现场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积极引导城乡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创业信心,进一步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和创业氛围。

4、大力组织校园宣传。主动联系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邀请近年来我区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成功人士有意识的引导,提高具有创业意愿大学生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适应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5、切实强化对接服务。充分利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在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掌握具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意向、创业状态以及已实现创业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创业服务的需求,对照现有政策及时提供对接服务,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及时予以上报。

五、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创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让我市创业扶持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区新一轮创业高潮。

2、深入开展创业政策的宣传服务。对创业者在工商、税务、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两项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宣传和服务。

3、宣传创业服务体系。让广大创业者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其他人员充分了解政府就业机构、创业培训机构的各项职能,使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创业服务。

4、发挥舆论导向,宣传和表彰创业典型和优秀创业者,激发全区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激情。

六、活动安排。

1、启动创业者普查。

时间:6月1日-25日。

地点:全区范围。

内容:走访有创业意愿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全面摸查创业意向;走访已创业人员的经营场所,各创业孵化基地,了解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将摸查情况登记造册,纳入创业服务信息系统。

2、开展专场宣传咨询。

时间:6月中旬。

地点:万达广场。

内容: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3、推动创业服务进社区。

时间:6月10日-25日。

地点: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

内容:设立免费咨询服务台,发放“创业政策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培训申请等业务,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创业项目等。

4、开展校园宣传。

时间:6月21日-28日。

地点: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江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进入校园现身说法,对即将踏上社会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政策短训班,同时推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以及符合应届毕业大学生实际的创业项目。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东南大学等签约院校中有来锡就业创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均要高度重视本轮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和开展相关活动,并动员辖区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2、创新思路。除按照上述安排外,各街道(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做到活动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3、力求实效。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注重实效。

4、整合联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因地制宜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踊跃参加宣传活动月的各项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创业促就业的合力。

5、认真总结。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相关工作,并根据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创业政策宣传月中好的做法和亮点。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工作目标。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活动要求。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__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__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同时服务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做好招聘工作,搭建广大劳动者求职平台,我县拟在人力资源市场及各乡镇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名称:xx县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

主题: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1、20xx年xx月初—xx月xx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xx月xx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开展现场招聘会;

2、xx月xx日—xx月底,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各乡镇持续招聘。

1、收集求职意向岗位和企业招聘信息。20xx年xx月上旬,深入乡镇广泛收集劳动者(含农村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就业服务需求以及深入工业园内外和各用人单位收集用工需求等信息。

2、促进供需对接。免费为企业现场设立招聘岗位展位,并为其提供招聘服务。同时积极宣传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到现场应聘,提高对接成功率。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信息、就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现对接。

3、提供就业援助。在招聘活动期间,及时为援助对象上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以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城乡富余劳动力为重点,落实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贷款、扶贫专岗补贴、就业补贴、求职补贴、扶贫车间奖补等就业扶贫扶持政策。

4、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自xx月份开始,有意向参加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创业培训的求职者可采用自愿报名方式,组织到培训机构培训;依托园区企业自主培训,即开展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5、提供政策咨询。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促进企业单位及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等人员熟悉就业扶持政策。

主办: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xx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成立“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

各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起草实施方案;

2、落实活动场地、现场的整体布局安排;

5、发放、回收现场招聘统计表,做好现场统计并及时总结汇报。

(二)宣传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联系宣传部、电视台、xx报等记者到现场宣传报道;

2、群发手机短信4万余条,电视台、单位显示屏和相关网站发布活动通知等;

3、组织走访、座谈活动。

(三)政策咨询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行政策咨询和宣传。

(四)后勤组

负责人:xxxx

成员:xxxx

工作职责:

1、招聘信息牌、桌椅、音响等准时运送到现场摆放好;

2、安排招工单位人员用餐、用水等;

3、联系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做好财物保管等工作。

1、县人社局切实做好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2、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现场对接取得实效。

3、各乡镇在春节前后将“就业扶贫岗位推介信息”和“xx县就业扶贫扶持政策”宣传单分送到每个贫困户家庭并通过微信或彩信等方式发送到辖区群众。

4、及时总结经验,安排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5、各乡镇现场招聘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就业援助方案

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申报条件和经办程序,细化援助服务要求标准,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三)完善登记认定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简化登记认定程序,使各类援助对象都能够在社区进行登记。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示认定,核发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管理办法见附件),就业援助卡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使用。要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就业状态和具体情况,以社区台账和信息系统为载体,做到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和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

(四)实施分类帮扶,落实跟踪服务。各地要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提供优先服务,提高服务成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将援助对象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各个具体工作环节,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援助对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优先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重点帮助。

(六)大力开发岗位,全面落实政策。各地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要积极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七)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地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八)完善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措施。各地要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落实政策的经办程序,完善政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各项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要充实基层平台就业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劳动保障协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九)增强信息化对就业援助工作支撑力度。各地要全力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工作,将各项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就业援助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十二五”期间,以地级城市或省级地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基本信息纳入社会保障卡。

(十)实行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增强基层平台能力和保障补贴资金等工作,为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和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ep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

(十二)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讲到人、措施说明到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具体政策措施。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帮助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xx〕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含附件1)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20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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