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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现代小说读后感(优质10篇)

时间:2023-10-07 03:41:58 作者:雅蕊 最新现代小说读后感(优质10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一

城市已经仿佛无法呼吸,他必须找个空旷的地方去呼吸,去思索。

淡淡的西山,已不像夏天雨后那么深蓝,也不像春秋佳日那么爽朗,而是有点发白,好像怕冷似的。

花了两个月,终于把四世同堂这本书看到结尾部分了,日本人侵略为大背景,从家四世同堂在日本控制下的生活逐渐艰难与人物的思想变化,以及小羊圈几个家庭人物间的关系,生活事迹,以及到后来的悲惨境遇。

小羊圈里的人主要分成两大阵营,为日本人做事,认日本人为爹的冠晓荷、大赤包、招弟一家,以祁家为代表的既不为日本人做事,受日本人欺负却没有勇气反抗的几个家子随着战争的推延,日本人从精神上、物质上慢慢地把小羊圈的人民消磨殆尽。

在这些人物当中,有心地善良,为人处事谨慎,热心帮助邻居的李四爷,安安分分的韵梅。

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的,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小说的开头到中间,给人以无比的愤恨和同情老实安分的小羊圈人被汉奸和日本人折磨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挨饿受冻,把读者带入其中,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安慰读者,就像一场完美的结局,尽管中途波折太多,特定的历史时期反映了特定的人民的生存状况,揭露了日本侵略者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老舍的作品最让我有感受的是散文《母亲》任劳任怨,善良慈祥,理解儿子,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更能深刻体会到农民的母亲是生活是怎样的辛苦劳累,心地是怎样的纯朴,善良。老舍的母亲所具有的品格是千千万万农民妇女那时的缩影,是中国农村妇女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高尚的品格,纯朴,善良,无私奉献,慈祥、同情与爱,可是往往做到完全或是哪怕有一天让她过上好日子,而回头时发现他头发斑白,身体瘦弱,渐行渐远。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二

《小王子》读后感(宋清明)

这里面说了大人的对很多东西的看法,一定要用自己不一样的理解能力去跟大人们说一件事,大人们总是打破我们的想象力,让我们学习。还有各种各样的人。我感觉小王子非常孤独,只有一个人的星球里,一点都不觉得有趣。小王子很天真,让一个男孩帮他画一只羊跟他做伴,为了他那朵娇嫩的.骄傲的花朵。喜欢看夕阳的人我想那都是非常悲伤的,一个小小年纪的人就会看夕阳,我想他一定很孤独吧。他虽然是小孩子,但是他与其他小孩子不同,像他年龄的小孩子,应该跟爸爸妈妈在哪里撒娇呢!可他或许连爸爸妈妈都没有。长大后我们总是忙碌的,忙完后休息再继续忙,日复一日,生活也变得单调无趣。也许我们应该向作者一样,保存着一份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心,有时放松自己、做做梦,这也不错呀!像书中的一个国王,他只想着别人都听命于他,这种人我们身边也不少。还有一个爱虚荣的人,除了别人对自己的赞美,其他的什么也不晓得。大人们总是被工作围的团团转,很少有时间休息一下。当然在他们忙的'时候很少照顾到我们,只是想听一些奇特的事物,小孩子的最最天真的话也不听了,或许他们只听有关于工作的事情,其他的什么也不管吧。如果大人们经常倾听我们的意见,不再是随随便便的,这样我们可能会觉得我们在你们心目中的地位会很重要。

长的了以后我认为去回忆一下童年最喜爱的事物可能会好一点吧!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三

开始认识《京华烟云》是由于其电视剧的热播,我看了几集,便对原著产生了兴趣,我知道了这是国语大师林语堂的经典之作。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京华烟云读后感!

京华烟云读后感

小说《京华烟云》描写的是19—1938年那个政权更迭、军阀混战、人心郁闷的北平城中,通过对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各类人物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维撞击和命运选择,凸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

作者还以其独特而充满睿智的女性审美观和审美心理,深刻描写了他心目中深爱的女子姚木兰,塑造了一个知书达理、聪明美丽,浩然诚笃、宽容自尊、有道教风范的光辉女性形象,表现出了中国优秀女性的落落大方之美、娴淑端庄之美和刚柔兼备之美。

应该说改编的电视剧比林语堂原小说从某些方面有了一些突破,但也存有很大不足,主要是人物错异、相互嫁接成分太多,搅乱了人物形象,引起了观众和读者的不少争议和批评。但我觉得改编者有一点把握的还是比较成功的,就是牢牢抓住了情感丰富深邃这一主线,向人们形象化地展示了一个中华优雅女性光辉耀人的精神风采。

怀一片知恩图报的真情

知恩报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环结草,以报恩德”,这些哙炙人口的诗句,中国绵延多少年的古老成语,讲的就是要感恩。

作者就是通过姚木兰这一艺术形象时时的心存感激和处处的体味感动,把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得到了不断地净化与升华。小说中的姚木兰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曾家是她的救命恩人,姚木兰始终顾念着这份无以为报的恩情。她幼年的经历从这里展开,婚姻从这里结缘、命运从这里延展。

她视曾家二老为生身父母,言听计从,孝顺有加,正反映的就是知恩图报的拳拳之心。电视剧中的姚木兰,陷入了一次又一次的代嫁**,最终以放弃自己的爱情换来的代嫁,成全的也是曾家二老。

我们暂且不评价姚木兰委曲求全的合理性,但对那个年代的一个奇女子(读书笔记)始终衔着报恩的坚定情怀,还是应该给予很大欣赏的。

持一缕终生相许的深情

林语堂对自己的婚姻也有着极强的信心,对自己的爱人寄托着无限的深情。据说,19林语堂与结发之妻廖翠凤两人结婚。婚后林语堂和妻子商量,把婚书烧掉了。因为他认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姚木兰是林语堂先生的最理想的女性形象。他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于是他就把这种对待婚姻的态度完全附在姚木兰身上。

小说中的姚木兰和丈夫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恩爱夫妻,他们有旧式夫妻的相敬如宾,也有新式夫妻的相互尊重,还经常一起游山玩水,谈诗论史,喜笑颜开,在淡雅雍容中演示了夫妻之间的爱慕。

我很欣赏木兰自吟的那首小诗和曾荪亚所喜爱的小诗:

兄抛鱼网赴中流,

妹撒钓丝待上钩;

尽日得来仍换酒,

雨后空舟归去休。

人本过客来无处,

休说故里在何方;

随遇而安无不可,

人间到处有花香。

在小说中,林语堂所描述他们的夫妻生活是波澜不惊,轻松快乐,心旷神怡的。虽然各自的内心深处,各有各的隐秘空间,也出现了一些涟漪,但木兰对生活一直有一种淡淡的笑意,并主动调整了彼此间的不和谐因素,巧妙化解了可能出现的感情危机,坚守了婚姻围城,坚守了爱情阵地。

我不赞同电视剧中对姚木兰婚姻关系的设计,不赞赏塑造这样一个逆来顺受的姚木兰形象。包括她所选择的错嫁,她对曾荪亚这个不理想的丈夫的苦心善良和忍辱负重,忍受、痛苦和屈辱,甚至对情敌曹丽华的超乎正常的宽容。因为这不是语堂先生所崇尚的完美女性形象,是一种在封建社会中才有的对女性人格的扭曲,完全不符合时代特征和人文特征。

涌一脉妙想联翩的激情

林语堂的姚木兰是个会吹口哨,谈吐诙谐,总是有着各种各样奇思妙想的“妙想家”。她的妙想来自于她的家庭教养,来自于她的聪明才智,也来自于她的勤奋好学。

小说中许多描写都反映了木兰的智慧中具有坚实的根基。如莫愁生子,欲起名为“小夫”,孔立夫不同意,说:“这名子听来像个清道夫,又像个挑夫。”莫愁坚持自己的提议,引起争论。机灵的木兰便接连提了“孝夫”、“肖夫”两个建议,均取“有其父必有其子”之意。莫愁、立夫都对“肖夫”的名字感到满意,使夫妻取得了一致。这表现了木兰有对博大精深中华文字准确把握与运用的高人一筹的才能。

木兰的天性中还有着追求理想的独特浪漫。她的生活方式随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轻松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甚至连她头发和服饰的式样也随之改变,以至最终成为了一个惟妙惟肖的村姑。她喜欢逛庙会、吃小馆儿、逛公园、看电影,游览名胜古迹;与丈夫在凉亭里下棋、手持厚卷躺在藤椅上看小说;还同丈夫到景山以西御河岸边,趁清露未晞之时去闻荷香,收集荷叶上的露水珠儿。这都反映了这个美丽女性的多彩多姿和多情善感。

木兰对曾荪亚和曹丽华之间情感纠葛的巧妙处理,可以说更是令人心悦诚服。已届不惑之年的曾荪亚与情窦初开的曹丽华一见钟情,被精明细致的木兰很快发觉。她满怀同情与激情给曹丽华写的那封规劝丽华“挥利剑、斩情网,断情丝”的书信,全信坚持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服人,情深意切,情理交融,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木兰的精明、智谋、豁达与和善,使曹丽华幡然猛醒,迅即回头,真可谓是“妙手回春”、“化干戈为玉帛”。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平息了这次家庭危机,充分反映了她具有不平凡的智慧和超人的大度胸怀。

凝一段深藏偶露的柔情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遇到的四个人,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

读京华烟云有感

《京华烟云》被誉为“民国版的《红楼梦》”,林语堂出版此书,在欧美引起轰动。当时的美国,深为中国人“一毛钱肯做一天工,五分钱亦不会反抗”的强韧精神苦恼,觉得这是一种太恐怖的民族入侵。林语堂优美流畅的英文书籍《京华烟云》,让他们看到中华民族诗意的一面:月可弄、风可吟,拈花一笑、踏雪红梅。

书中的女子形象个个丰满,主人公木兰有大家闺秀的仪态,更有生在帝都的大气;莫愁智慧到掩藏自己的满腹经伦,在相夫教子的平淡里获得满足;曼娘享有意中人亦爱自己的福气,而且名正言顺地嫁给了他,虽然不得不守寡一生,但是这爱的代价是值得的;珊瑚由姐姐升为母亲再为祖母,虽然不是亲弟弟妹妹、亲儿孙,但是她母性的博爱光彩照人;还有神秘的宝芬,惊人的美丽、文采的对话、与经亚共舞打败素云的聪明,都让人觉得她似乎不是凡间人;红玉的精神洁癖、锦屏的高心气儿、锦儿的忠心与守口如瓶、丽华的天真、暗香的苦尽甘来、秀娜的侠肝义胆,甚至华太太的经济头脑……你不得不佩服造物主的神奇,世界上有女人这样的物种,千人千面千种性子,而作为群相出现时,真如大海一般,包罗万象。

书中的男子,我最钟意姚思安。他培养了两位优秀的女儿:木兰和莫愁;也自知自觉地成就了自己传奇的一生:年轻放荡,中年顿悟,晚年得道。他极推崇庄子,也喜爱西方国家的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既愿意在传统的思想中悟出生命的大道,也愿意迅速接受现代文化的冲击。当然他也无法摆脱“关心则乱”的父母通病,无法洗掉看到宝芬心猿意马的男人通病。尽管如此,他依然是书中男子最完美的代表。相较之下,立夫太过激进、荪亚太过懒散、平亚太过痴缠、经亚太过庸俗、博雅太过执着、怀玉太过懦弱、阿非太过犹豫、陈三太过保守,至于其他的男子,我已无印象。

我发现文学典籍中,男子因建树、言论、功绩或风流韵事流传得多,因为有性格却流传的少,可是女子却不同了,也有可能真是“女人心海底针”,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夏娃,一千个夏娃有一万种个性。单是一个姚木兰,在四季表现出来的性情、装束、言谈就大不相同。女人在男权社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不是太多,所以性情方面便自由发展。

姚思安最后遁入空门,他十年游学之后回到家中,对家人说得一番话颇有意味:“在华山我从一只老虎前面经过,我望了望它,它望了望我,它偷偷溜走了。我告诉你们,孩子,我这旅行,一半是游山玩水观赏风景,一半是自我求解脱。这两个目的是不可分的。也许你们不明白。自我解脱的基础在于身体的锻炼,人必须无钱无忧虑,随时死就死。这样你才能像个死而复生的人一样云游四方。你要把每一天,每一刹那都当做苍天赐予的,你必须感谢上苍。你身上不带钱,则盗贼不近身。但是你不能这样子旅行,那就必须把身体锻炼好——你的手,你的脚,最重要是你的胃。必须能够找到什么吃什么,或者能挨饿,不吃东西。必须室内室外都可以睡觉,不管什么天气都能忍受。你若没有这么一个身体,就不能旅行。”

我记得看成龙主演的《功夫梦》里,在武当山有女子控制蛇的场景,成龙解释是那女子就像水一样,蛇以为她是它的倒影。这里面有神秘的智慧,是不知道几重天的境界。

既然是现代版的《红楼梦》,自然书中描绘了大户人家嫁娶、宴会的奢华铺张,也描写了各种古玩、摆设的灵气与精致。木兰丧女时,曾长时间把玩她的玉器,并没有像一般妇人一样随性发泄,而是让她的忧伤融入了这些小器物中,“表现得像一位高贵的皇后”。这样的克制与沉默,让她悟出了时间的永恒和生命的无常,从人生的挫败感中抽离,更珍惜生命赐予她的一切。

文章的开始,姚思安就对女儿说:“人的运气和个性息息相关。人若有福气,一缸清水变白银;若没福气,一缸白银变清水。人必须享有福的个性。”。我很欣赏这种观念,中国人太会吃苦,你说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是辛苦,你能说有空调的办公室政治不是辛苦?你说贩夫走卒的沿街叫卖是辛苦,你能说身家过亿的企业家管理一间大公司不是辛苦?你说养儿育女是辛苦,你能说求医治不育的人不是辛苦?佛家认为人人来世间皆是吃苦,体苦、心苦、脑苦,各人有各人的苦头吃。而且中国人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人都是抱着这颗心入世的。所以,学会苦中作乐,学会享福,更加弥足珍贵。

木兰把这种珍贵发扬光大,当他们的小家定居苏州时,她从做饭、洗衣、打扫中获得无穷乐趣,甚至用铲子铲黑锅底,她也能兴致盎然。她生于大户人家,从小锦衣玉食,的确比一般人更能体味生活的美感而不是强加于身的无奈。但是,那通透的心智、豁达的气派,却是上天给她的福气,与家世无关。是那天地、那北京的城池、那自然的熏陶,塑造了独一无二的一个她。

人生如诗,诗里有平仄抑扬;人生如画,画里有浅墨重彩;人生如梦,梦里有京华烟云。

读京华烟云有感

花两个星期读完了《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但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知道,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么用凤仙花染指甲,怎么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么抽大烟、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写,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起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写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直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现在没能深刻体会的内容,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读京华烟云有感

姚木兰——一个个性十足,又知书达理、聪明美丽,浩然诚笃、宽容自尊、有道教风范的光辉女性。她落落大方,聪慧贤能,这是中国传统女性具备的优点;她追求时髦,谈吐诙谐,这又不失新时代女性的优点。

她聪明勇敢,拥有自己对生活的主见,更令人惊叹的是她那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她的生活方式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轻松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甚至随性改变自己的发型和服饰。她喜欢逛庙会、吃小馆儿、逛公园、看电影,游览名胜古迹;与丈夫在凉亭里下棋、手持厚卷躺在藤椅上看小说;还同丈夫到景山以西御河岸边,趁清露未晞之时去闻荷香,收集荷叶上的露水珠儿。这都反映了这个美丽女性的多彩多姿和多情善感。

木兰的浪漫情怀来自于她良好的家庭教育,她父亲的道教思想的熏陶,特别是庄子思想。她勤奋好学,喜欢看书,欣赏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喜欢在中国文化的海洋里畅游,这也正是智慧的源泉。

小说中很多描写反映了木兰的智慧中具有坚实的根基。如莫愁生子,欲起名为“小夫”,孔立夫不同意,说:“这名子听来像个清道夫,又像个挑夫。”莫愁坚持自己的提议,引起争论。机灵的木兰便接连提了“孝夫”、“肖夫”两个建议,均取“有其父必有其子”之意。莫愁、立夫都对“肖夫”的名字感到满意,使夫妻取得了一致。这表现了木兰有对博大精深中华文字准确把握与运用的高人一筹的才能。

木兰对曾荪亚和曹丽华之间情感纠葛的巧妙处理,可以说更是令人心悦诚服。已届不惑之年的曾荪亚与情窦初开的曹丽华一见钟情,被精明细致的木兰很快发觉。她满怀同情与激情给曹丽华写的那封规劝丽华“挥利剑,斩情网,断情丝”的书信,全信坚持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服人,情深意切,情理交融,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木兰的精明、智谋、豁达与和善,使曹丽华幡然猛醒,迅即回头,真可谓是“妙手回春”、“化干戈为玉帛”。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平息了这次家庭危机,充分反映了她具有不平凡的智慧和超人的大度胸怀。

莫愁与姐姐一样聪慧贤能,气质不凡,但和姐姐也有本质的区别。木兰热情洋溢,幽默诙谐,活泼开朗;而莫愁则沉静自如,真诚爽快,圆润浑厚,是中国传统型的淑女。小说中把木兰和妹妹莫愁作了一个很有意趣的对比:“木兰的眼睛长长的,莫愁的眼睛圆圆的。木兰的活泼如一条小溪,莫愁的安静如一池秋水。木兰如烈酒,莫愁似果露。木兰动人如秋天的林木,莫愁的爽快如夏日的清晨。木兰的心灵常翱翔于云表,莫愁的心灵静穆坚强如春日的大地。”

姚木兰有林黛玉的才智、薛宝钗的守德、史湘云的豪爽、王熙凤的精明强干、秦可卿的温和、元春的贤孝才德、迎春的忍让、探春的睿智。林语堂先生也说过:“若为女儿生,必做木兰也。”林语堂塑造如此优秀的女性体现了他自己对中国女性和尊重,也反映了他对女性进步的希望。

读京华烟云有感

《京华烟云》历来享有现代《红楼梦》的美誉。今天看完《京华烟云》,心中暗暗与《红楼梦》比较了一下。

《京华烟云》与《红楼梦》的相似点:

两本书都采用了回目,两句七言概括了一个回的主要内容。

都以当时的时代为历史大背景。

都涉及到了当时社会的几个较大的家庭。

《红楼梦》的经典在于给读者呈现了一个梦幻般的场景,一如它的名字。在这梦幻般景致中,如神仙般的人物的音容笑貌,出于笔端,形成于读者的脑海中,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象的林黛玉贾宝玉……对人物的细腻的性格描写,使得读者感到人物是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的。红楼梦里的人物依托于他们优异的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优异的生活,给了他们这么个空间。这与更广大的人民的生活而言,确实一如他的名字而言,是场梦。当然,他也有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映射,但这是居于人物之后的。这里特别说一下,电视版的《红楼梦》,是历来我觉得最能表现书中内容的一部电视。他给人们找到了那神仙般人物,描绘了那梦一般的生活。

《京华烟云》与《红楼梦》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依托于当时混乱的社会背景,对社会的描绘占据了主要的篇幅。读完全书,对于人物只是大致了解了,人物的音容笑貌不是很明了,人物是衬托社会现状的。《京华烟云》透过和《红楼梦》里一样的大家族的兴衰,向读者展示了中国那段悲惨的历史,和在这段历史中不屈不挠的国人,歌颂了不屈于国外侵略的国人。《京华烟云》比《红楼梦》多了抱负、霸气,好似一个男人与一个女子。《红楼梦》的人物描绘又远非《京华烟云》所能比的。

另外,我个人比较喜欢《京华烟云》里达观的生活态度。达观的态度或许是林语堂阐述其对庄子的理解。

没有刻意,可是偏偏我看完了《京华烟云》后,电视版的《京华烟云》也播放了。看了几眼,真是失望,我控制了好久,想自己不做评价,可是最终觉得不单是失望,而是觉得编剧对原著的把握太不准确了,有点替原著不平。他根本没有理解原著的意味,原著对于在那个时代,对人生活的理解,都被编剧给破坏了,换成了普通的现代式的闹剧。他根本不明白人对生活的隐忍,有时候是那么的平淡,那么的自然,而隐忍的结局有时候恰恰就是幸福。我们这个时代的电视已经注定了吵闹,注定了不安定,注定了电视版的《京华烟云》只是套用了原著的名字,而内容面目全非了。我们没有了八九十年代拍摄《红楼梦》时候的神定气闲,只剩下了过马灯似的喧闹的节目。在这个喧闹的时代,有时我们恰恰需要安静的作品,留着人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思考。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四

最近无论是看历史、哲学还是社会学,甚至巴巴地跑去以色列一趟,都带着一个疑问:为什么是犹太人而不是别人遭到大屠杀的厄运?二战期间的犹太大屠杀并不是传统意义的战争大屠杀,比如清朝的扬州十日屠城、南京大屠杀都属于战争屠杀,在历史长河里屡见不鲜。而纳粹发起的犹太大屠杀是种族灭绝性的,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上是罕见的。

《现代性与大屠杀》是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的一部反思现代性的力作。鲍曼认为,大屠杀不只是犹太人历史上的一个悲惨事件,也非德意志民族的一次反常行为,而是现代性本身的固有可能。科学的理性计算精神,技术的道德中立地位,社会管理的工程化趋势,正是现代性的这些本质要素,使得像大屠杀这样灭绝人性的惨剧成为设计者、执行者和受害者密切合作的社会集体行动。从极端的理性走向极端的非理性,从高度文明走向高度野蛮,看似悖谬,实则有着逻辑的必然。而拯救之途也许就在于:在任何情况下,个体都无条件地承担起他的道德责任。

作者引用了米拉格姆《对权威的服从》里的实验,“在远离的条件下,受害者真的成为一个外人,在身体上与心理上陷入孤立。”实验结果表明,距离与冷漠成正比。米拉格姆的发现让人震惊:不错,我们过去能够那样做,而如果条件合适,我们仍然可以。

克尔萧在透彻地分析了纳粹企图唤起集体的反犹仇恨与“解决犹太问题”得出这样的结论:纳粹最成功之处在于对犹太人的非人化(depersonalization)。非人化增加了德国大众舆论中已经存在的广泛的冷漠,并迈出了在无政府的暴力和死亡集中营理性化的、“生产线式”灭绝之间决定性的一步。

没有这些进展顺利的将犹太人从德国社会中驱逐出来的步骤,“最终解决”就没有可能。这些步骤在公众的眼皮底下,以其合法的形式得到了广泛的赞成,并最后使犹太人的形象非人化,并遭到贬损。

希尔博格,对于导致道德自抑逐渐寂静无声与启动集体消灭的机器的`步骤做了如下说明:定义――开除雇员和没收商业公司――集中――剥削劳动与饥饿措施――灭绝――抹杀个人的影响。

集中完成的是拉开距离的过程。饥饿让灭绝变得合理。在行动序列上,离最初下定义的行动越远,则行动就越是纯粹被理性――技术的考虑所引导,确切地说,它使得道德选择不再成为必须。

大屠杀昭示,人类记忆中最耸人听闻的罪恶不是源自秩序的涣散,而是源自完美无缺、无可指责且未受挑战的秩序的统治。这也是我看反乌托邦三部曲的深深的恐惧所在。

又读完了一部虐心虐脑的书。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五

夏日里,家中清凉如水,而室外酷暑逼人,想到今日安逸和舒适的生活来之不易,便想寻来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再次品读。

小羊圈胡同,多么善良的一个街名,却闯进一伙强盗将它毁的千疮百孔祁老太爷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他的一生无求,只想把这有四代人同适而居的日子好好过下去,然而,复巢之下,岂有完卵?儿子天佑不看污辱,投江而死,二儿子瑞风投敌死于非命,二孙媳妇胖橘子也因投靠汉奸沦落妓院,染病而亡。重孙女小妞子也竟被饿死了。

小崔,只想拉洋车养家糊口,也死于日寇的屠刀之下。棚匠刘师傅,除了会替人家裱糊房屋,还有一点业余爱好——舞狮子,谁想日本人逼他为贡献中国的一个个大城市而舞狮的庆祝,他愤然离家远,走他乡。

而在这其中,钱默吟,老人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最为深刻,钱老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他从一个不拘小节的湿疹到一个满腔热血的民族主义战士,经历了太多太多,他坐过大牢,也经历过丧妻丧子之痛,却依旧顽强的反击日本帝国主义,他正直勇敢对待汉奸,勇于抨击,还拥有很强的洞察力,是那个时代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

京华之地,皇城根下,饿民夺食,混合面吃的人东倒西歪,半死不活的都拉到郊外郊外,迎接他们的不是病床,而是挖好的大坑,大坑里黑压压的人都想逃命,日本人边撒石灰边填土成百上千的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读到这里,我深切的明白了什么叫落后就要挨打,什么叫苟且偷生慢慢饿死,难道真的比放手一搏有尊严吗?书中日本人的残酷残忍、汉奸的可怜可悲,作品激发每位国人的爱国情操,只有强大才是硬道理。

一个民族的兴衰存亡,不仅在于经济的发达,武器的先进,而且还取决于普通民众的社会心态。每个人的家都是一个人的港湾,但是这个家不应该成为不问是非只讲感情黑匣子。

好在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是由人民推动向前的,我们不能让一片乌云挡住眼睛而看不清未来,在浑浊的江水中趟出一条路来,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爱好和平的中国人民终于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而帝国主义这条拦路虎也阻挡不了滚滚向前的历史长流。

一条胡同千岩万壑,一个时代风云满纸,一幅鲜活的北平浮世绘,一部荡气回肠平民史诗,相信每位读者每一位中国人都找寻到自己的尊严!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六

在西方的思想史研究中,现代(modern)一词最早可追溯至中世纪的经院神学,其拉丁词形式是“modernus”。德国解释学家姚斯在《美学标准及对古代与现代之争的历史反思》一书中对“现代”一词的来历进行了权威性的考证,他认为它于十世纪末期首次使用,用于指称古罗马帝国向基督教世界过渡的时期,目的在于把古代与现代区别。在基拉西厄斯教皇一世使用“现代”这词时,他仅仅用于区分不同于先前教皇时代的当代,并不含有现在优越于过去的意思。然而,当哥特人征服罗马帝国后,这个词有了新的含义。对于知识人士而言,它代表了一种根本性的分界,这种分界使得先前的经典文化有别于现代文化,而后者的历史任务在于对先前的文化进行再造,正是这种分界使得“现代”这一术语形成了特定的意义。

现代性的价值根基就在于它的普遍主义,就精神性品格而言,在于它的反思性;就外在化的历史存在方式而言,在于它的断裂性。如果说现代性得以代表人类最广泛而又无限进步的理念,这得益于启蒙主义创建普遍主义这种价值基础和认知形式。

现代性的观念渗透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极大的改变了世界的面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同时它自身也存在着种种弊端,对现代性的反思也越来越多。福柯为怀疑现代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他看来,现代性主要是一种态度,一种与传统的断裂。而哈贝马斯则为现代性辩护,他并不否认文化的现代性面临困境,但是现代性的原初动机并不需为此负责,这只是现代性社会化的后果,同时也是文化自身发展的问题。哈氏并不认为现代性完美无缺,但他坚持现代性在其早期是值得肯定的。他提出应该通过合理化的艺术或审美,激发现代性的潜力,使之在当代生活实践中依然起到积极的作用。对现代性及启蒙理念给予最尖锐彻底攻击的理论家当推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利奥塔,他在1979年出版的《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中,认为“现代性”就是一种宏大叙事,一种以元叙事为基础的知识总汇。

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激进的思想形式,一方面它表达现代性急迫的历史愿望,为历史变革呐喊开道,强化了历史断裂的鸿沟。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保守性的情感力量,它不断地对现代性的历史变革进行质疑和反思,始终眷恋历史的连续性,在反抗历史断裂的同时,也遮蔽和抚平历史的鸿沟。

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在风雨曲折中走过,“现代性”一直贯穿其中,中国文学伴随着“现代性”的发展和反思前进着。在1985年,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发表的《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中认为:“所谓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就是由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至今仍在继续的一个文学进程,一个由古代中国文学向现代中国文学转变、过渡并最终完成的进程,一个中国文学走向并汇入世界文学总体格局的进程,一个在东西方文化的大撞击、大交流中从文学方面形成现代民族意识的进程,一个通过语言的艺术来折射并表现古老的中华民族及其灵魂在新旧嬗替的大时代中获得新生并崛起的进程。”中国的现代性文学重塑了现代性的历史,它把过去、现在、未来结合一体,建立起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它不仅在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给出了历史断裂的明确标志,同时给那些阶段性的断裂划定界限。

历史悠久的中国古典文学,到清晚期,在与西方文化的碰撞、交汇中发生了重大转折,形成具有现代性的文学新质,至“五四”文学革命兴起则达到高潮,中国文学进入一个崭新阶段。清末民初文学变革得以实现,与现代都市的崛起、现代传媒方式的发生密切相关。晚清众多革命性文学主张以及五四时的文学新思想都是载于书报杂志而播于社会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中国的启蒙运动,它主要引进欧洲的启蒙理性,呼唤现代性,这个时期的现代性主题是以日常生活批判和深层文化启蒙为对象的。鲁迅的“国民性”研究从一个宏伟的现代性叙述角度,对以阿q为代表的民族日常生活主体进行讽刺和批判。在现代性的烛照下,既充分暴露传统日常生活模式的束缚性,也展示出现代性文化启蒙之舟救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从鲁迅到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批判的矛头始终对准封建主义,以文学为武器,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反思和批判,达到改造国民性和建设现代文明的目的。这是现代性在中国文学掀起的第一次浪潮,它信奉进化论,相信科学精神,具有现代人文关怀,肯定文学独立价值。但是由于启蒙现代性和文学现代性存在的矛盾,造成了五四文学现代化的不彻底,一部分人倡导启蒙功利主义,另一部分从政治革命的立场来看待文学,这给后来的文学带来了消极的后果新中国建立后的“十七年文学”作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一部分,自然也离不开现代性这一主题。就当时的中国社会而言,渴望摆脱贫穷落后的困境,迈向民族独立和建立新型国家的意识,不仅是确立现代性主体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且它本身几乎就是现代性的唯一标记。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这就要求五四以来以启蒙为主导的现代性路径进行调整,要求文学叙事必须趋同于国家意识形态,强调文学建设新国家的鲜明目的性和使命感,因此,“十七年文学”现代性重构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在国家意识形态的规约下,对现代性所进行的一种重组和重构。从而促使了两类题材创作的繁荣:革命历史题材与农村题材,两者都运用宏大叙事来建构历史,局限也恰恰表现在这里。“十七年文学”的政治色彩愈来愈浓,文学叙事也越来越承载着强大的社会政治性负荷,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国家对个人的忽视,从而遮蔽了现代性历史诉求的诸多矛盾,又形成了一种“反现代性”格局。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七

对现代主义的视角还有重要的经验主义的反对意见。

同样重要的事实是,民族主义继续在一些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像法国、加拿大(魁北克)、加泰罗尼亚和美国--兴盛活跃,即使有时以非暴力形式出现,也具有很大力量和韧性。这再次说明,像族裔民族主义这样的文化运动,是相对独立于现代性进程的,这就给民族主义现代化理论提出了重要的问题。

注释:

[23]关于这些先行者和楷模,见本迪克斯(1966年)。

[24]关于世界民族主义的不同时机选择,见奥瑞吉(1990年)。

[25]关于法国早期的态度,见本塞姆・凡・登・伯格(1966年)。法国历史教学是根据各种lavisse课本进行的,关于修订人们普遍接受的教学传统,见斯特隆(citron)(1988年);关于法国持续不断的地方主义,见布罗代尔(braudel)(1989年)。

[26]皮纳德(pinard)和汉米尔顿(hamilton)(1984年)分析了魁北克人民族主义的社会构成。

[27]与巴斯克民族主义的比较,见佩里(1971年)。另外参见康沃西(1994年)更加详细的分析。

[281关于美国天佑民族主义,见科思(1957年a)和图沃生(tuverson)(1968年)。

[29]林斯(lyons)(1979年)和哈钦森(1987年)对爱尔兰民族主义一直持续存在到20世纪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关于战后波兰的宗教和民族主义,见柯里平斯基(1989年)。关于挪威,见米奇森(mitchson)(1980年)对早期民族主义走势的分析,关于包括对欧共体怀疑主义,甚至反抗的最新发展,见威沃(waever)(1992年)。

[30]关于此类新法西斯主义,见威尔金森(1983年)和哈斯本茨(1990年)。

节选自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八

-我读《现代性与大屠杀》(给几个朋友写的读后感)

说实在的,《现代性与大屠杀》这本书写的脉络不太清晰,或者是中文版翻译的不好,读完以后感觉作者宣扬的是工业化社会所崇尚的理性绝对化会导致道德沦丧,以及庞大官僚机构下,个体对道德责任的回避。而这些结论的初始论据主要就是所谓的“史无前例”的纳粹屠犹事件。就我个人来看,二战犹太人的死亡虽然骇人听闻,但绝非“史无前例”。就数字而言,以色列坚持600万甚至800万的数字,这显然是被高估了,死咬着缺乏根据的数字不放开,难怪伊朗总想在学术上翻案。这种教训其实我们也该吸取。我个人认为,400万是一个略高于实际死亡人数的数字。另外,400万是全部的损失数字,而当时欧洲法西斯远不止德、意两家,象波兰、克罗第亚、和法国的火星党都是,他们也干过不少杀犹太人的事情,至少是帮助德国搜捕犹太人。甚至在不少非法西斯政权下也发生了不少杀犹太人事件。这其中包括了许多混乱、无序、疯狂的屠杀。这400万人并不象作者所说的那样,全都死于周密的计划和工业化的杀人体系。另外,400万是否“史无前例”?我看未必,算绝对数字,且不考虑时间上差了7,这个数字与蒙古帝国的刀下亡魂比实在是差多了。如果你说蒙古人是游牧蛮族,其实400万的数字比不上大多数“文明”帝国崛起时的杀人数字。罗马、汉朝、西班牙、土耳其、大英帝国、莫不如此。如果你说比相对比例,那么亚述人、罗马人、希腊人早就干过更狠的事情,比如征服敌国后,屠杀丁壮,尤其是挑出知识分子屠杀以毁灭文化,然后把妇孺贩为奴隶,平毁城池,连土地都要撒上盐(对游牧民则是烧毁草场),防止遗民复兴。考虑到当时的技术水平,这比纳粹杀犹太人恐怖多了。作者自己应该也意识到了光是600万的数字不足以惊人,他也强调,关键问题不仅仅是屠杀,而是由国家名义号召去屠杀,由一个官僚机构去屠杀,参与屠杀的大部分人都不必负担道德责任。其实呢,这个也和过去的几千年的历次屠杀没什么大区别。蒙古骑兵护送大汗灵柩回草原,所过之城皆屠,理由当然也很充分,比如大汗圣灵不能被人打扰云云。如果说由一个官僚机构,明确以屠杀为目标去实施计划,那么罗马人灭迦太基时就有类似的事情。历史上,许多大国为了摧毁对方的战争潜能,经常派轻骑深入敌国,屠杀青年,掳掠儿童,也是统帅很明确的指示,与个别部落、军官的抢劫行为完全不同。至于说实施屠杀的大部分人不必负担道德责任?这种事情也很多啊,在许多屠杀里,比如说土耳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杀亚美尼亚人,那是真正的种族灭绝,在这里,屠杀是光荣,不要偷偷摸摸地干,即便要亲自动手,屠杀也不是道德负担。在许多大战中,军人把平民赶在军队之前做前锋,以削弱对手实力与士气,在粮食充足的情况下,抢掠\毁灭对手控制区的民用物资,从而迫使对手分出军用物资供养难民,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蒙古人在发石机上装上传染病人的尸体,又何必为可能发生的瘟疫而做噩梦?总而言之,犹太人被屠杀的每个细节都不是新鲜事情。即便在工业化社会,也并不比布尔战争或英国策动的巴拉圭战争更另人发指。既然二战对犹太人的屠杀并不比历史上类似事件更可怕,那么作者因此对整个文明的发展而大发感慨是否过头呢?我们还得看看历史背景。霍布斯鲍姆对欧洲历史的总结很不错,他说了,从工业革命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有差不多1个多世纪的好世道。甭管外面怎么折腾,相对一部血火写就的人类历史,那段时间绝对算的上太平盛世。当然,咱们都知道那段时间世界并不太平,中国有太平天国,有甲午战争;比利时国王在刚果殖民地成篮子的砍人手,弄死了一半土著;克里米亚战争和日俄战争,还有美国内战都打的天翻地覆。但那都不是在欧洲啊,要么在大西洋以外,要么在维也纳以东,欧洲本土还是很和谐的。要是说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那就更和谐了。其中的关键在于:世界上还有许多地方没瓜分完毕,内部谁偷懒,谁多吃多占,谁对贫富差距不满,都可以通过欺负殖民地来解决,所以一片太平盛世景象。19前后的形势完全不同了,不同在哪?我们注意到19中国辛亥革命,表面上看这和第一次世界大战风马牛不相及,但事实上,辛亥革命代表的是农业社会旧秩序彻底倒台(中国显然是最强的农业国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呢?代表的是欧洲工业资本主义已经彻底摧毁了农业社会的旧秩序――殖民地瓜分完毕,再不能靠扩张来解决问题了。所以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情的两面。对欧洲旧秩序来说,既然外面没得抢,就得内部解决问题,统治集团之间要打仗,无产阶级对统治集团要革命,中产阶级要获得与实际作用相符的权利,从此欧洲一片大乱。大资产阶级暂时还把持上层建筑,所以他们发动战争,无产阶级在战争中出力出命却一无所获,所以他们拥护革命。至于中产阶级,他们不喜欢革命,也看不惯既没用又多吃多占的大资产阶级(以及旧贵族),要搞法西斯!这就是二十世纪前半程的主旋律。两次世界大战各杀了几千万人,协约国支持的白卫军搞叛乱,致死800万人,革命政权和自称革命的政权镇压敌人,以暴力维护生存并推行被认为是绝对价值的革命规则,也要了上百万的人命。轮到中产阶级动手,他们既不能象大资产阶级和军事贵族那么老套,也不能象红色帝国那样冲动,他们以精密的工业化方式进行屠杀。这就是让作者惊叹的大屠杀了。为什么法西斯要杀犹太人?这里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他们要清洗旧资产阶级,打破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传下来,以明确的私有产权为基础的.早期资本主义秩序。这个资本主义时代不需要他们了。其次,其实中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以及旧贵族联系还是很多的,界限也不清楚,打破旧制度不需要全部杀掉旧资产阶级,杀鸡骇猴就可以了。正好犹太人是旧资产阶级中一个比较独立的集团,于是拎出来清洗。第三,法西斯运动比起旧秩序来说长进了一些,知道迎合群众,利用群众力量,这就需要制造一个敌人。犹太人从圣经时代就和主流有隔阂,拿他们当敌人很安全,还可以利用反犹情绪。所以,最后犹太人就倒了霉,虽然他们并不比吉普塞人或其他被一齐清除的民族更倒霉。(没人纪念其他被屠杀民族,更重要的是,没人为他们索赔)前面说了,这屠杀并不比历史上类似的事件更可怕,不过呢,这事一是发生在太平盛世以后,二是发生在最发达、最富裕、最“文明”的中欧。所以对作者那代人,尤其是知识分子触动特别大,让他们有天塌下来的感觉,好比大户人家子弟,吃了苦以后要多发点感慨。一定要把自己经历过的苦头特别提出来说一说。而忘了这是几千年以来人类社会一贯的传统。开出来的药方自然也就不会对。作者觉得工业化、官僚化、技术化杀人真的厉害,可这是整个社会的变化啊,不止杀人机器如此。人类社会从青铜时代到铁器时代,杀人的器具更精良了,耕作、生产用的东西也更好用了,这能说明什么?我不好说人类进步了,但起码你不能说人类因此就堕落了。但这个作品把罪过在很大程度上归于极权,归于国家对社会的干涉,归于官僚化和泛道德化,不管本意如何,在苏联和传统共产主义运动墙倒众人推的年头,往往会被人借题发挥。我看今天许多人的书评,大抵如此。咱们要承认苏联及那一代共产主义运动的问题,也不应该把官僚化和国家对社会的过多干涉看做革命的必然组成部分,但官僚机构和国家对社会的干涉并非天生就有原罪,它只是一个工具而已。说远了,回到大屠杀的话题,大屠杀为什么得以成为大屠杀?换句话说,为什么我们今天如此排斥大屠杀?为什么通行了几千年的规矩到我们这里要受批判?这个还要回去看世界历史。世界历史,几千年下来,马克思用唯物主义来概括,也就是弱肉强食,靠物质力量说话。竞争的胜利者就是正确者,真理和正义随着胜利者的转移而改变,旗鼓相当的时候就是用大炮射程来划分各种真理的适用范围,从来没有什么绝对价值。为了某个集团或某个阶层的真理,人类可以进行种族灭绝,可以故意制造饥荒,可以悬赏去买平民的人头,可以把别人当商品出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那些倒霉的牺牲品甚至往往不被看做是同类。从弱肉强食的角度来说,从尼安德特人的灭绝到以色列人攻克耶利哥城再到贩卖黑奴,唯一在人类社会通行的规则就是物质竞争规律。在这样的世界上,大屠杀本身不是问题,一切以竞争结果为准,如果屠杀对自己有利,就做,不利则不会乱杀人以泄愤。朱元璋曾以胜利者的身份做出总结:“朕遭时丧乱,初起乡土,本图自全。及渡江以来,观群雄所为,徒为生民之患,而张士诚、陈友谅尤为巨蠹。士诚恃富,友谅恃强,朕独无所恃。惟不嗜杀人,布信义,行节俭,与卿等同心共济。”其中一句“不嗜杀人”说的很准确。“不嗜杀人”不是不杀人,不是不屠城,而是不以屠杀为乐,但也绝不以屠杀为忌讳,这样的人方能取天下,才能制订规则。在过去的时代,这是唯一能阻止大屠杀无限扩大的力量。人类之所以不会被少数疯子杀光,原因也正在于此。近代以来,欧洲工业资本主义的崛起带来了一个从未有过的现象――全球经济的统一。在这以前,无论是亚历山大的冒险、阿拉伯骑兵的征服,还是蒙古帝国的武功都不能打破各地在经济上的分立状态。到了19世纪,蒸汽轮船、铁路和运河彻底破除了以农业手工业为基础的地域经济。共产党宣言对这一过程写的很清楚,我就不多说了。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则,统一的经济基础带来统一的文化。从此,人类开始有了一些共同的评判标准,而且越来越多。这个过程是从欧洲开始的,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欧洲19世纪太平盛世的影响。正是这一过程让我们以超出物质竞争规律的角度去评判世界,我们可以说某件事情做的对不对,好不好,而在这以前,通行世界的标准只能让我们说这件事是否有利于某个集团增加自己的力量――在这以前,对同一件事的正义性,不同的文明可能有完全相反的评价。正是依据这个标准,我们说大屠杀是恶行,说共产主义值得追求,说资本主义蔑视自由――是蔑视,而不是破坏自由,资本主义的核心是资本扩张,为了这个目标,资本可以通过代理人支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读了《孝在我心中》这本书,里面讲了许许多多感恩孝道的故事,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生死约定》这个故事。

里面主要讲了主人公袁其美精心照顾妹妹整整58年,妹妹很小就得了重病,一直都很依赖姐姐。姐姐为了妹妹,放弃了自己的青春,和妹妹做了生死约定,与妹妹厮守一生。70岁后袁其美也患了重病,但她为了妹妹依然坚强的活了下来。

从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袁其美为了妹妹,而牺牲了自己的幸福,与妹妹不离不弃的深厚感情,她的这种精神,是非常伟大而神圣的`!她58年以来一如既往地照顾妹妹的事迹,体现了她高度的责任心和真挚的爱心。她照顾妹妹的事迹让我感动不已,我应该向她学习!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我的一位好朋友,几年前她的父母下岗了。更不幸的是,不久她的父母又患了重病。从此,她以幼小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每天,不仅要照顾患病的爸爸妈妈和年幼的妹妹,还要靠捡垃圾维持生计。她在学校,非常勤奋好学,成绩名列前茅。

与她相比,我感到自己十分惭愧。我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在家有父母关爱着,我总是依赖他们,对弟弟妹妹也不懂得谦让,我连自己的卧室还要妈妈帮忙打扫,妈妈催促我做作业,我总是找借口不做。

从此以后,我下定决心我要向袁其美和我的好朋友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和独立学习的好学生。平时,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主动关心弟弟妹妹减轻父母的工作量。在学校,我要努力学习,争取考得优异成绩,学好本领,将来回报父母。总而言之,我要做个好女儿、好姐姐、好学生!

现代小说读后感篇十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黑柳彻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来的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小豆豆本来是一个在上课时不停开关课桌,站在窗边喊宣传艺人表演节目,甚至和垒窝的小燕子说话的大家眼里的“怪”孩子。后来怎样成为一个大家都能喜欢的孩子呢?这都要从进新的学校――巴学园开始。

进入把学院的.第一天,巴学园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可以连续听“怪”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中间还关心的不时问几句。巴学园还有小豆豆梦里的电车教室,以及巴学园独特的教学方式:让同学们从喜欢的科目开始一天的学习,如果上午学完的话,下午还可以去散步,散步时老师也给同学们交了很多实践知识。中午午餐的菜必须要带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的菜,吃饭之前大家还要集体唱歌。正是因为这些小豆豆越来越喜欢上学,变成了一个大家都喜欢的好孩子。

所以我觉得小豆豆并不“怪”,她只是好奇心特别重对周围的人和事物都很感兴趣的孩子。而巴学园正是这样一个让孩子充分自由发挥自己,充满爱,满足孩子对事物感兴趣的智能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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