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裁判工作计划篇一
有一句话叫“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篮球裁判员,在比赛中执法,裁判员的执法态度一定要端正,严肃认真地对待比赛,牢记自己的职责和权利,裁判员一定要有饱满的精神面貌,裁判员对执法工作的态度决定比赛中的执法水平和控制比赛的质量。首先做好篮球裁判,一定要不断强化自己的理论水平,我想这一点应该是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作为一个裁判工作者,一定要把规则吃透,反复琢磨。在很多实际判例中,出现的错误判罚,或者是裁判员的跑位,掷球入界的位置错误等等,都是没有足够的熟悉规则,加之比赛一紧张,就犯错误了。
我执法的第一场正式篮球裁判,开始前,我还是有点紧张的,因为之前执法的比赛都是无关紧要的,现在这场比赛直接关乎到晋级的,比赛开始了,第一次响哨,第一次罚球…..一场比赛下来,感触良多。对于比赛一定要敢吹,敢响哨,要果断,少废话。篮球比赛对抗激烈,瞬息万变,我们的情感紧紧地跟随着比赛的进行,而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通过自己的.意志力量来控制兴奋,调节情绪,使之适度。当临场遇到困难时,一定要用意志保持冷静的头脑,不紧张、不泄气、不灰心,把注意力集中到判罚上,当我们出现情绪紧张现象时,一定要建立坚定的执法信念,通过自我暗示,克服消极因素的影响。当遇到外界客观情况刺激而情绪受到影响时,一定要要有自信心,自信心,是场上执裁的精神支柱,是执法的力量源泉,是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有了自信心,才能在比赛中处乱不惊,应变自如。另一方面,两裁判要相互信任,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根据裁判法的区域分工,让靠近的裁判员来决定是否违例和犯规,不争判,不跟判,在同伴吹响了哨子后,不要跟着吹哨。不漏判,力求在本区不漏判,不改判同伴的判决,除非发生严重错误,可提醒同伴自己来改判。
当然,我本身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响哨还不够果断,手势动作不够大气,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多去练习,不管理论的东西 学的最怎么好,如果缺少实践,都是空谈,只有在比赛中找执法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
裁判工作计划篇二
但,挚起那片欢呼声的是你们的目光!
也许,炙热的高阳不曾怜悯你们,
但,烈阳底下是你们高大的身影。
也许,赞美与期盼总于你们擦肩而过,
但,真正的感激未尝不在每个人心中流淌。
无声的话语化作一声:
老师,荣誉有你的一份。
裁判工作计划篇三
有掌声,有着运动员们的动“美”,
有着啦啦队员们的助威,
当然还有我们辛勤的裁判员,
汗水浸渍着汗衫,烈日灼烧着躯体,
在这里,那边,在运动员的每份成绩中,
殊不知裁判员付出了多少,
两条锁不住热情的腾飞,
热浪击不溃执著的意念,
是他们造就了我们,正在造就着,
已经造就着,将来造就着……
啊,thank you,
我们的裁判们,
我们会用自己的行动去博取冲击,
为此换来一点良知的欣慰,
let’s go,运动员们,
啦啦队员们,
让我们为敬爱的裁判员也来一些掌声吧。
裁判工作计划篇四
但是您们——裁判员教师,
更是咱们抵达结尾的要害。
您们的公平是咱们用于走路的脚;
您们的`耐性是咱们迈过的步;
您们的认真是咱们走过的路。
天平似的公平显视出您们正直忘我的性情。
请让我再说一次:
裁判员教师,您辛苦!
裁判工作计划篇五
带着儿时的梦想,经过无数的拼搏,历经多次的考试,20__年研究生毕业后,我终于迈进了人民法院的大门。读书二十年,一朝踏入法院门,心中难言喜悦,但也充满忐忑。无论是多年的养成的书生式思维,还是应试教育下的知识储备,都不足于支撑我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信心。幸运的是,河南省法官学院及时对我们进行了预备法官培训。3月份在省法官学院的一个多月学习期间,五六十位优秀法官的言传身教、三百多名同学的相互交流学习,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自身与一名优秀法官的差距,也给了我努力学习,提高能力,成为一个优秀法官的信心和帮助。我也收获颇丰,深深的感觉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做到“一个转变”,培养“两种素质”,树立“三种意识”,提高“四种能力”。
第一要进行角色转变,牢记自己的法官角色。法官承担着国家的审判职能,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一名法院新进人员,之前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是很局限的,现在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认识和法官的要求是有很大的差距。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预备法官首先就要进行角色转变,从以前的学生等身份转变成一个法官。角色转变主要不仅体现在思想认识的转变,还体现为行为方式的转变。一个合格的法官要把对法律的认识从书本转变到司法实践中来,把对法律的信仰转变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审判事业中来,要从对法官职业的单纯崇拜变成法官队伍的一员,变成法官队伍的集体荣誉的捍卫者。
第二要增强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在素质。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只当法官不求素质不是好法官,那么法官应有的素质是什么呢?法官的素质主要有:(一)内在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二)外在素质包括:善言正行、树立公信、接待文明、庭审规范、仪表端庄、举止规范。法官的素质也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的培养。一名预备法官要在高度重视自身素质的培养。
首先,加强内在素质培养。作为法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负责。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专业技能,坚持法在心中,正义为上,能利用法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从心底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法官提升个人崇高的品德修养,应当具有让人敬重和信任的品德,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德高望重赢得公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在审判席上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成熟稳重,“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其次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法官代表了国家的审判权,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形象。因此一个合格的法官要具有良好的外部形象:淡薄名利,甘于清贫和寂寞,行为检点,处事谨慎,平等待人,举止文明,作风民主,让人民可以通过良好的外在形象看到法官良好的内在素质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具有公正意识,为民意识,廉洁意识。公正意识。公正是法的重要价值,也是我们法院法官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失去了公正,法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英国思想家培根曾说过:“作为法官应懂得,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我们一定要树立公正意识,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使公平正义以人们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实现,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人心服口服。
为民意识。孟子说“民贵君轻”,唐太宗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民者政之本”。司法为名是法院的基本职责和最终目标。作为法院执法者,一定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还要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考虑办案效果,讲究客观公正,使司法公正、社会和谐与司法和谐有机统一。
廉洁意识。左传上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明朝县令郭允礼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具有廉洁意识。在执法活动中要刚正不阿,不受利诱,不受强暴,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面对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应当坚定立场,头脑清醒,时时警示法官要以铜为镜,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风“清廉似水”、司法为民“柔情若水”。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自己胸前的国徽。
第四要具有法律思维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官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预备法官,就要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指生活于法律制度框架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以及从法律的立场出发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法。法官的法律思维能力就是指法官能够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一个优秀的法官首先就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坚持法律至上,利用法律意识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讼义务,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作出正确裁判的能力,是法官综合素质在法庭上的集中体现,是每一个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功。法律适用能力。是指法官运用法律思维寻找选定法律规范并将其运用于解决具体个案的能力。法律适用包括“找法”、“释法”、“用法”三个步骤和过程,是在法律思维支配下,利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
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审判案件,对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是裁判权的体现,也展示了法官执法水平与判案能力,是立法精神、裁判结果、诉讼过程、事实认定、裁判理由、行为示范等的综合体现和集中反映。一个优秀的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官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实践的职业,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预备法官进而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就必须牢记法官的角色定位,不断提培养自身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时刻树立公正、为名民、廉洁的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庭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