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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经典小说读后感(汇总19篇)

时间:2024-01-13 14:30:26 作者:JQ文豪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书籍之后对书中内容、作者观点等的一种深入思考与感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家经典小说读后感

家,一个听着多么温暖的名字,却有着一个支离破碎的结局!

这让我想起余华的《活着》,写的却是许多人的死去。正因为身边亲近的人一个个悲惨死去,才凸显出主人公活着的意义。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春》和《秋》都是《家》的续集,这让我想到,虽然作者对这个家已经绝望,却还是有着对春的期盼!春最终也不过幻梦一场,必然进入的是悲凉的秋。但作者认为,“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秋天就要过去了!”

《家》《春》《秋》融入了作者最真切的感情,难舍与回忆、愤怒与感慨、怜惜与希冀……这本小说主要是以高家大少爷隐忍的一生为主线,高家姊妹、兄弟的爱恨情仇为故事情节,反映的是一个旧家庭的没落,却表现出作者及那时代无数青年才俊们对国家、对民族新生的向往!

故事中高家大少爷的原型正是作者的亲大哥,《家》刚刚在报纸上发表第一期的时候,作者就接到大哥因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压力,而结束了自己生命的消息。我真难以想象作者是怀着怎样的感情去写完这本小说的!书中给了大少爷一个好的结局,我想这也是作者对大哥深深的情意所致。

经典小说皮囊读后感

1、事实上,直到母亲坚持要建好这房子的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前两次建房子,为的不是她或者我的脸面,而是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发起的这个家庭看上去是那么的健全和完整。

2、我一直觉得有生命力的地方在于浑浊。一潭池水里的水和放在观景台上的水,永远是池子丰富也美丽。就一个池子,它里面的各种生物以及各种生活在这世界的故事都可以让一个孩子开心一个下午,而城市里的孩子只能盯着被安排好的景色开心这么一瞬间。

3、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4、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请一定来看望我。

5、用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快乐吧,你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6、它果然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但又不仅仅是那个样子,就如同一张没对焦好的照片,一旦清晰起来,大概的模样还是如此,只是每部分的景致,完全颠覆了此前的感觉。

7、那结局是注定的,生活中很多事情,该来的会来,不以这个形式,就会以那样的形式。但把事情简单归咎于我们无能为力的某个点,会让我们的内心可以稍微自我安慰一下。

8、他常常说,以前当海员扛一两百斤货物没力气的时候,吃了肉和蛋,就马上扛得起来了。现在他想扛起自己。

9、就像生态鱼缸里的珊瑚礁,安放在箱底,为那句斑斓的鱼做安静陪衬,谁也不会在意渺小但同样惊心动魄的死亡和传承。

10、我特别喜欢清明家族一起祭扫的时刻。每一年祭扫总是不同光景:老的人更老了,新的人不断出来,看着一个又一个与你有血缘关系的老人,成了你下次来祭扫的那土堆,一个又一个与你同根的小生灵诞生、长大到围着我满山路跑。心里踏实到对生与死毫无畏惧。

11、房子将可能在半年或者一年后被拆迁掉。在陈列室里,她看到那条用铅笔绘制的、潦草而又别扭的线,像切豆腐一样从这房子中间劈开。

12、这样的感觉,不激烈,不明显,只是淡淡的,像某种味道。只是任它悄悄的堆积着,滋长着,会觉得心里沉沉的,闷闷的,像是消化不良一般,我知道,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悲伤。

13、但男人终究是胆小的,天不怕地不怕只是还不开窍还不知道怕。

14、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15、世界都不大,我可以哪里都不去,我可以在这里,只看着你,直到世界老去。

16、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这一颗心的羁旅。

17、我知道那种舒服,我认识这里的每块石头,这里的每块石头也认识我;我知道这里的每个角落,怎么被岁月堆积成现在的光影,这里的每个角落也知道我,如何被时间滋长出这样的模样。

18、他不是假装,他只不过不知道怎么处理自己身上的各种渴求,只是找不到和他热爱的这个世界相处的办法。每个人身上都有太多相互冲突却又浑然一体的想法,他只是幼稚,还没搞清楚自己到底是谁。

19、时间久了,就会觉得脸上仿佛长出一个面具。每天晚上回家,深深吸口气,仿佛职业表演者的卸妆仪式。

20、这样的地方很容易和荷尔蒙相互催化,给人带来“世界确实无限展开”的那种眩晕感。这样的地方,确实需要大量想战天斗地的人。

21、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这个样子,他会卑微到,让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22、不合时宜的东西,如果自己虚弱,终究会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但有力量了,或坚持久了,或许反而能成为众人追捧的魄力和个性。

23、即使在政治动荡的年代,闽南依旧是个世俗生活很强大的地方。而世俗就是依靠着流传在生活里的大量陈规存活。

24、一切轻薄得,好像从来没发生过。

25、茶很香,太阳很好。爬进寺庙,铺在石头砌成的地板上,白花花的,像浪。

26、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

27、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噬,觉得人怎么都这么渺小。而在小镇,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在一段时间里,我觉得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人都长得像蚂蚁:巨大的脑袋装着一个个庞大的梦想,用和这个梦想不匹配的瘦小身躯扛着,到处奔走在一个个尝试里。而我也在不自觉中成了其中一员。

28、仿佛我的胸口淤积着一个发酵出浓郁沼气的沼泽,淤积着一个被人拼命咀嚼,但终究没能被消化,黏糊成一团的整个世界。

29、我期许自己要活得更真实也更诚实,要更接受甚至喜欢自己身上起伏的每部分,才能更喜欢这世界。我希望自己懂得处理、欣赏各种欲求,各种人性的丑陋与美妙,找到和它们相处的最好方式。我也希望自己能把这一路看到的风景,最终能全部用审美的笔触表达出来。

30、最离奇的理想所需要的建筑素材就是一个个庸常而枯燥的努力。

31、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浑浊给拖住。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33、那天下午我才第一次发现,整个小镇布遍布着工地,它们像是一个个正在发脓的伤口,而挖出的红土血一般的红。东边一条正在修建的公路,像两只巨兽一路吞噬过来,而它挪过的地方到处是拆掉一半的房子。这些房子外面这些房子外面布着木架和防尘网,就像包扎的纱布我知道,还有更多条线已经划定在一座座房子上空,只是还没有落下,等到明后年,这片土地将皮开肉绽。

34、我,或许许多多人,都在不知道如何生活的情况下,往往采用最容易掩饰或者最常用的借口——理想或者责任。

35、这是母亲从没表达过,也不可能说出口的爱情。

36、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

37、和他说话,就如同和一个人在水中纠缠,你拉着他,想和他一起透口气,他却拉着你要一起往下坠。

38、在我看来,生是更激烈的索取,或许太激烈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任性。

39、这都是最无能的疾病的作品——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疾病是尽可能占有身体,用自己的秩序统治那身体。所以简单的死和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

40、更重要的是,唯一的观众——生活,从来就不是个太好的观看者,它像是一个苛刻的导演,用一个个现实对我们指手画脚,甚至加进很多戏码,似乎想帮助我们找到各自的状态。

41、有时候人会做一些看起来奇怪的反应,比如,越厌恶、越排斥的人和地方,我们却越容易纠葛于此,越容易耗尽自己所有就为了抵达。

42、人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这口气比什么都重要。

43、人最怕的是发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44、文明人才怕东怕西,必要的时候我可以不文明。

45、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

46、任何事情只要时间一长,都显得格外残忍。

47、我不相信成熟能让我们所谓接受任何东西,成熟只是让我们更能自欺欺人。

48、我知道,其实自己的内心也如同这小镇一样:以发展、以未来、以更好的名义,内心的各种秩序被太仓促太轻易地重新规划,摧毁,重新建起,然后我再也回不去,无论是现实的小镇,还是内心里以前曾认定的种种美好。

49、有没有把世界掌握在手中的感觉?这样提问的人,显然没有试过在现实生活中去真正奔赴梦想。

50、这是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51、我一定要找到和每片海相处的距离,找到欣赏它们的最好方式。

52、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

53、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54、我也在隐隐约约期待着,有人真可以用务虚的方式活出我想象之外更好的人生。

55、我没说出口的话还有:其实我理解母亲了,在她的认定里,一家之主从来就是父亲,无论他是残疾还是健全,他发起了这个家庭。

56、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灵魂。

57、我基本不太想太长远的事情,很多事情想大了会压得自己难受。我只想着做好一点点的事情,然后期待,这么一点点事,或许哪天能累积成一个不错的景观。起码是自己喜欢的景观。

58、我想象着,那一座座房子里住着的不同故事,多少人过去的影子在这里影影绰绰,昨日的悲与喜还在那停留,想象着它们终究变成的一片尘土飞扬的废墟。

59、我始终接受不了,活得这么轻盈,轻盈到似乎没活过。其实我并不愿意旅行,其实我更愿意待在一个地方,守着我爱着的人,生根发芽。

60、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镜,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61、海是藏不住的。父母因为自己曾经的伤痛和自以为对我的爱护,硬是要掩饰。我因而听到海浪声,以为是风声;闻到海腥味,以为是远处化工厂的味道。然而,那庞大的东西还一直在涨跌着,而且永远以光亮、声响在召唤。我总会发现的,而且反而因为曾经的掩饰,更加在意,更加狂热。

62、我真想和你好好聊聊,关于我们要怎么享受生活,而不是如何让虚妄的梦想膨胀自己。

63、生存现实和自我期待的差距太大,容易让人会开发出不同的想象来安放自己。

64、不清楚真实标准时,越用力就越让人觉得可笑。

65、既然人生真是个旅途,就要学会看风景的心情和能力,但我始终接受不了,活的这么轻盈,轻盈到似乎没活过。其实我并不愿意旅行,其实我更愿意待在一个地方,守着我爱着的人,生根发芽。

66、他小心地支起右腿,然后摸索着该有的平衡,用力一站,整个人是立起来了,却像倒塌的房屋一样,直直往右边倾倒。

67、我总结是:厚朴确实在用生命追求一种想象,可能是追索得太用力了,那种来自他生命的最简单的情感确实很容易感染人,然后有人也跟着相信了,所以厚朴成了他想象的那个世界的代言人。

68、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嘛,你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69、从本质意义上,我们都是既失去家乡而又无法抵达远方的人。

70、但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了。十几年,一个人身上的全部细胞都代谢完多少轮。

71、我才明白,那封信里,我向文展说的“小时候的玩伴真该一起聚聚了”,真是个天真的提议。每个人都已经过上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生活让许多人在这个时空里没法相处在共同的状态中,除非等彼此都老了,年迈再次抹去其他,构成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或许那时候的聚会才能成真。

72、有些人确实一门心思突破一切想抵达所谓的新世界,但转头一看,却发觉,他们只知道用老的规则来衡量自己;才发觉,其实他们彻头彻尾活在旧体系里了。

73、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愿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74、我没有预料到,他竟然沉默了。而且这一沉默,不像我想象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可以逾越、可以熬过的间歇。他冷漠地坐在那,任由沉默如同洪水汩汩淌来,一层层铺来,慢慢要把人给吞没了。

75、每个人都已经过上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生活让许多人在这个时空里没法相处在共同的状态中,除非等彼此都老了,年迈再次抹去其他,构成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或许那时候的聚会才能成真。

76、我知道过不了几天,风一吹,沙子一埋,这痕迹也会不见的。一切轻薄得,好像从来没发生过。

77、有种东西,隔阂着彼此,注定无法做非常好的朋友—目光,太透彻的目光。和拥有这种眼睛的人说话,会有疼痛感,会觉得庸俗的玩笑是不能说的,这么薄的问题,在这么厚的目光前,多么羞愧。于是会想掏心掏肺,但掏心掏肺在任何时候都是最累的,通常只要说过一次话,你就不想再和他说第二次了。

78、自己是在配合演一出戏码。戏码的剧本不知道,但中心主旨是传达一种乐观,一种对彼此对未来的信心。揣摩各自的角色和准确的台词。

79、或许能真实地抵达这个世界的,能确切地抵达梦想的,不是不顾一切投入想象的狂热,而是务实的、谦卑的,甚至你自己都看不起的可怜的隐忍。

80、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

81、每片海,沉浮着不同的景致,也翻滚着各自的危险。生活也是、人的欲望也是。以前以为节制或者自我用逻辑框住,甚至掩耳盗铃地掩藏住,是最好的方法,然而,无论如何,它终究永远在那躁动起伏。

经典小说皮囊读后感

第一次听到《皮囊》这本书是好多年前还在上大学,去书店好多次翻了这本书也没有任何想买下的冲动。第一次扫眼看见《皮囊》法国版电视剧,打开看了几分钟就看不下去了,就是喜欢皮囊这两个字,所以总有其奇怪的期望。

去年去书店看见封面书壳还是忍不住再次翻看,这一次我买回家了,一口气花了看完了快三分之二的时候,不舍得看完它了。刚看完第一,二个故事都掉眼泪了,说明对目前状态的我而言还能吸引我看下去,接着看下去没有了想哭的激动,但越看越入迷。终于在看到《回家》这篇的时候,停了下来把这之后故事留着慢慢看。

我看书有个奇怪的习惯,几乎没有一气呵成在一段时间内看完的书,我总会看到某一部分然后停下了,觉得没有感觉,又开始看其他的书看到一部分,很久以后的某一天,可能我会再打开没看完的书慢慢看下去,也可能不会再翻开。

想写这些废话是我在对着房子里自己布置得一切第n次发呆后,突然有了这些话闪现。你可能会想,我的房子里有什么?懒得让你猜,但我就这么说吧还算情趣浪漫。

布置的风格是我所有幻想过的房子风格里都没有出现的。但谁的心里没有个小天使,这个房子的布置就是我的天使作祟使然:鲜花,白色棉麻布,蜡烛,星星挂灯,壁画,香薰。小朋友们的画,终于在写到这一句的时候,我知道了小天使从何而来。这些布置对我而言温馨过头了,不是我的风格但却是我的元素。看着这些白色我就想到了死亡,然后想到了生命。

上班以前我没有买过那么多白色衣服,没有穿过那么多白色衣服,也没有那么喜欢白色。

文档为doc格式。

家经典小说读后感

书中塑造了很多成功的形象,性格急躁、敢做敢为的三少爷觉慧,知书明理、要求进步的表小姐琴,纯真可爱、不愿屈从的丫鬟鸣凤,多愁善感、体弱多病的表小姐梅,端庄大方、体贴入微的大少奶奶瑞珏,还有活泼的淑华,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进步青年高觉民,和梅有着同样悲惨命运的蕙,受琴影响奋起抗争的淑英,可怜的丫鬟婉儿、倩儿等等,而刻画得最成功,让人又恨又爱的便是大少爷高觉新!

大房、长孙、高家大少爷,这些标签便是高觉新曾享受的殊荣,也是必须要压在他肩头的沉重的担子!我以前也不懂,作为家里的大哥真的就和别的兄弟姊妹不一样么!“长兄为父、长嫂如母”不就是一句形容兄嫂对弟妹关爱的话么!

在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大房的长孙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必须要以整个家庭的兴亡为己任,必须要遵守家规、服从长辈,所以我想觉新是羡慕他的弟弟们的!而觉民、觉慧在哥哥的庇佑下,才能更好地成为敢和时代抗争的新青年!

高觉新的性格确实不适合做大少爷,用觉民、觉慧的话来说,大哥太懦弱了,所以才有后来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大哥的思想是进步的,他曾经读书很好,擅长化学,曾想过出国留学,和表妹梅青梅竹马,但是他太善良了!他难忘父亲临死时的嘱咐,他不忍看继母两难的境况,他不敢面对威严的爷爷,所以他接受了一段安排好的婚姻!接受了一份家族里指定的工作!接受了那些他本不擅长的人际交往!

还好他遇到了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有了一个可爱懂事的孩子。可是不幸却又接二连三地到来,夺走了他的妻子,夺走了他的孩子。而他深爱的梅和对他深情的蕙也由于他的不作为相继离开人世。家里的弟弟妹妹一个个离家出走,四叔五叔荒诞淫乱,他终究无法撑起一个家!

但同时,高觉新又在不断地改变,他懦弱的性格里透着勇敢!他虽然听从家中的长辈,以孝为先,从不抵抗,却为三弟和二妹的出走筹集银两,也支持二弟和琴的自由恋情!最终,他知道家的没落是必然的,而大家庭的没落,却让他获得了新生!

经典小说秘密读后感

听说这本书已经很久了,翻开尘封已久的《秘密》,通读之,不知所云,再,略有所悟。

伟大的作家郎达?拜恩以及《心灵鸡汤》的作者坎菲尔、《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作者葛瑞博士、励志演说家哈里斯、卡耐基传人普科斯等,阵容可谓强强联合,他们在为我讲述一个秘密:吸引力法则。刚开始阅读内容感觉作者在虚夸吸引力的伟大,通读静思之,我才对自己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才知道问题是什么,什么是相信,才知道自然所蕴藏的奥秘所在。如果相信书中所言,那么就要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凡是你想的,就是你要的!凡是你说的,就是你要的!凡是你做的,就是你要的!你就是宇宙的主人。”用自己顽强的自信心去主宰这个宇宙,不要怀疑,不要动摇,相信它,要求它,得到它。全书集成功学、财富学、心理学于一身,揭露了在自然界存在的强有力的黄金法则,并清晰的阐述了如何运用这个法则为自己创造幸福美满的生活。

阅读《秘密》,感到人生最大的问题往往是逃避而不是问题本身,正如书中所提到的:“要改变你的状况,首先必须改变你的想法”,做到如此,成功离我们就不远了。其实,人生本无所谓“秘密”可言,但确实有着较为普遍的经验和规律。《秘密》的价值就在于总结、概括、阐明了那些经验和规律对人生的某种作用,并以可信的例子说服人们重视它们、相信它们、实践它们。正如书中所说:“如果能在心中想着你所想要的,并且让他成为你的主要思想,那么你就会把它带进你的人生。”那我们如何才能拥有光彩的人生,其实我们所要做的就如同书中所说:“找到我们主要的思想或者心态,并把它作为一块强有力的磁铁,同类相吸,就是法则。其结果必然是:心态会吸引与其本质相呼应的状态。”相信:“生命最伟大的秘密就是吸引法则”、“你的思想会变成实物”那么你一定会有拥有一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这个人生也是一个充满爱的人生,在书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书中所说:“爱的感觉是你所能发出的最高的频率,你所感受和发出的爱越大,所掌控的力量也就越大。”如果能把每个思想都裹上厚厚的爱,爱所有的事物所有的人,那么你的生命就会转变,你的思想就会吸引更多美好的事物,吸引与之同频的东西,把你心中所想,把你的困惑,你的感恩,写下来,视觉化它,不断的强化你想拥有它的思想,那么你就会吸引你期望的好的东西,你就会拥有它,那么人生将会发生奇迹。

我想,许许多多的别人正是和我一样——信心不足,但却努力追求美好。我们都在为一个个属于自己的美好的梦想在奋斗,并为之不惜远离亲人,远走他乡,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也许有的人放弃了,有的人还在坚持……在《秘密》一书中作者介绍了三个创造奇迹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书中所说:“三个法则:思想—变成—实物。”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要求、相信、接受。多么的言简意赅,找到自己心中所想,向宇宙自然索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拥有它,接受并享受拥有带来的美妙体验,简单的六个字却蕴藏了人生成功的秘密,很可能我们需要用我们的一生才能慢慢的体悟并领会于心。

《秘密》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城的秘密——吸引力法则。也许很多人会认为这是唯心的论述,然而,我想郎达是想告诉我们:无论是学习、生活、工作,我们都要用乐观的心态、积极的态度去认真的面对每一件你所在意的事情,这才会成功。《易经》中也有言:“天助自助者”。可以理解为:上天会帮助那些自己努力奋斗的人。我想,如书中所说,首先,你要有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你才能去向宇宙要求,最后,你才能真正的拥有并享受它。我想,少一些抱怨,多一分承担;少一些懒散,多一分专注;少一些偏执,多一分宽容,将自己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自己想要的事情上,这样我们才会成功,才会真正的成功。

经典小说家读后感作文

1.孤独一个人也没关系,只要能发自内心地爱着一个人,人生就会有救。哪怕不能和他生活在一起。

2.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要伤害另一个人。

3.如果我捉不住他,留不住他,我会让他飞。因为他有自己的翅膀,有选择属于自己的天空的权利。

4.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5.当我们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放弃”时,我们将拥有“成长”这笔巨大的财富。

6.若什么都不舍弃,便什么都不能获取。

7.那里的一切一切都如云遮雾绕一般迷离。但我可以感觉出那片风景中潜藏着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什么,而且我清楚:她也在看同样的风景。

8.当我们回头看自己走过来的路时,所看到的仍似乎只是依稀莫辩的“或许”。我们所能明确认知的仅仅是现在这一瞬间,而这也只是与我们擦间而过。

9.纵令听其自然,世事的长河也还是要流往其应流的方向,而即使再竭尽人力,该受伤害的人也无由幸免。

10.迟早要失去的东西并没有太多意义,必失之物的荣光并非真正的荣光。

11.刚刚好,看到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12.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13.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14.网无所不在,网外有网,无出可去。若扔石块,免不了转弯落回自家头上……时代如流沙,一般流动不止,我们所站立的位置又不是我们站立的位置。

15.至于我是何以抛弃原来世界而不得不来到这世界尽头的,我却无论如何也无从记起,记不起其过程意义和目的。是某种东西某种力量--是某种岂有此理的强大力量将我送到这里来的!因而我才失去身影和记忆,并正将失去心。

16.世界上有什么不会失去的东西吗?我相信有,你也最好相信。

17.很喜欢这几句话,也很喜欢到处寻找一些美丽的句子,觉得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18.希望你下辈子不要改名,这样我会好找你一点。有时失去不是忧伤,而是一种美丽。

19.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要伤害另一个人。

20.一旦死去,就再也不会失去什么了,这就是死亡的起点。

21.所以才会让人有无处可去的感觉,就是说躯壳可以找到地方安置,可是却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真正的容下你这个完完整整纯洁的灵魂!

22.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23.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24.鱼说,你看不到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25.如果你想追求的是艺术或文学的话,只要去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就好了。

26.所谓完美的文章并不存在,就像完美的绝望不存在一样。

27.过去曾经有过这样的时代,任何人都想活得冷静。

28.死不是生的对极,而是潜存在我们的生之中。

29.如果不了解而过得去,那再好不过了。

30.生活以从未有过的幸福和美丽诱惑着我深入其中。

31.他是我在青春岁月里的初恋。

32.追求得到之日即其终止之时,寻觅的过程亦即失去的过程。

33.他想把胸中的感念告诉对方:我们的心不是石头。石头也迟早会粉身碎骨,面目全非。但心不会崩毁。对于那种无形的东西-无论善还是恶-我们完全可以互相传达。

34.在大悲与大喜之间,在欢笑与流泪之后,我体味到前所未有的痛苦和幸福。

35.对相爱的人来说,对方的心才是最好的房子。

36.世界上有什么不会失去的东西吗?我相信有,你也最好相信。

故乡小说读后感作文

岳飞是元帅,他精忠报国,公私分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自幼拜师学武,与张显、汤怀、王贵、牛皋结拜。他投军报国,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所救,逃回家乡。不久,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徽钦二帝被俘。康王赵构南下称帝,岳飞奉旨入朝,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威名远震。

正当他准备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却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最后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杭州大理寺**亭,那可真是千古奇冤。岳飞的背上有“精忠报国”四字,是他母亲为他刺的。是希望岳飞将来能够精忠报国,不付所托,他果然成了元帅。只可惜,岳飞虽然厉害,可还是被奸臣害死。岳元帅精忠报国,他努力奋斗,杀敌无数,例如张邦昌,到底还是死了。岳飞重情重义,但却大公无私,这不,岳飞的弟弟岳云,因为有人杀岳母,得到应允去杀金兵。后来岳飞挂上了免战牌,不知怎么的,被岳云给砸了,岳元帅大怒,才不管岳云是他弟弟,下令处死。后来才给他赎罪的机会,取了金禅的首级,岳飞才下令放了岳云。岳飞最让我感动的品质是刚正不阿,他做事总是坚持原则,不为金钱所动,有损于朝廷的事,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他正直,一本正经,从不走歪门邪道,一生只为百姓。

岳飞直捣黄龙府,可却有十二道金牌召他回去,他只能回,可他哪里知道那是秦桧害他的呢?在**亭,岳飞死了,他的一生使人自豪,而秦桧夫妇害死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元帅。从而也留下了他的千古臭名。

家经典小说读后感

《家》是历来高考学子的课外名著的必考题,其作者巴金先生素来以进步的知识青年为主人公,暴露旧制度、旧礼貌、旧道德的罪恶来歌颂反抗和光明。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以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祖孙两代冲突为线索。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我作为他的局外人,亦是可喜,同时也抹了一把辛酸泪。

令我可惜之处莫不过是高家主人公高觉慧的反抗精神,他反对封建思想崇尚自由与创新。在那个极度落后的时代,等级观念深入人心。而他视其如草芥,爱上了高家公馆可爱、善良勤劳的婢女鸣凤。青年人正需如此,古往今来多少痴男怨女因家族反对、等级观念双双殉情,爱情的花朵尚未盛开就已枯萎凋零。不言而喻,封建势力是悲剧的开始亦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摧残者。作为新中国人都会为此义愤填膺,可在那个时代,新思想就如春节的火车票一票难求。可爱的觉慧带领了先进的思想与文化,实在是让人可喜!

令我可悲之处有太多太多。作为高家长子,高觉新过早的担负起高家的一切重担,不仅为此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婚姻受到家庭的阻挠,心上人似林黛玉“焚稿而死”。而直接原因或许让你哑然失笑:两家本为亲戚因一次小小的争执便决意断送二人的婚姻。罗密欧与朱丽叶本就是悲剧,但他们的家族有着血海深仇。根本原因昭然若揭,实为可叹!

婢女的丈夫只能是工人或是农民而绝不可能是其心爱之人。难道世间的爱情都是错的吗?为何本来美好的爱情要被封建制度打上沉甸甸的枷锁,蒙上灰暗的颜色。金庸先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们由此可以看出爱情的真挚和不计较得失。这是多么美好可爱的感情啊!

故乡小说读后感作文

“梦一场她起弦风雅奏一段白头韶华……也许是被封面这样短短的文字吸引,也许是读了前两本书之后对唐七公子的期待,文字是一如既往的细腻柔软,故事情节是一如既往的跌宕起伏,和蔡康永文字的哲理思辨不同,和方文山歌词的脍炙人口不同,但他们同我一样被吸引了。

说说我欣赏这本书的地方,不只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每本书都有它的独到之处,而这本书我喜欢它的情节和文字,嗯我总是爱那些我没有并且模仿不来的东西。

先说说故事。书中可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故事中是有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然而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其背后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不是凭空捏造,而是作者在阅读了大量的古书之后的积淀。与大多数长篇不同,不是一整个完整大故事,而是在两位主人公大背景的故事主线下,串联起来的一个个小故事。即便换了人物,变了风景,故事是一样的令人心伤。主人公也是在一开始就死去后又复生,自然融入神奇的色彩,而不让人觉得狗血。

文字是带着古风的柔美,从封面开始,包括每个章节的小标题都是那么精致,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美,也看得出作者的功底和用心。这种语言的凝练,是需要积累沉淀的罢。而作者在讲故事的时候更是用一种轻松活泼的方式和古风巧妙地融合,让人看了愉悦舒服。总是用一种轻松的调调叙述着悲伤的故事,也许能缓冲掉一些伤心。

读完原着,没有一点看电视剧的冲动,且不论演员的表现和改编后大量的变动,许多情节还有那种文风是什么特效都无法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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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

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

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

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

要将她一辈子的委屈全说出来,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在想何谓“正常”何谓“不正常”,这个故事看似没有什么波澜,实际上一切都已经埋下了伏笔,小说中特意交代说西南联大除了金昌焕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他还经常借文嫂的翁罐煮肉吃,这实际上都埋下了伏笔,这似乎和欧亨利式结局有异曲同工之妙,汪曾祺式的这种结局方式值得品味。

小说《狼图腾》经典读后感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黄羊有绝招。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总是最值得怀念的,也是大家最为怀念的,那里有儿时的伙伴、熟悉的土地、成熟的高粱....

经典小说猫城记读后感

老舍先生在1932年完成的一部当时称得上异类的一部作品《猫城记》,当年代表世界文坛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曾经钟情于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作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当这部作品被介绍到西方时,这种题材及风格便深受西方读者的喜爱。有消息说,在1968年,诺贝尔奖已经决定将奖颁给老舍,只是由于他已辞世而作罢。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习猫人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可以说整篇小说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写的真好啊!悲凉啊!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猫人灭绝。不战而败。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_的影子。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那_就像南京_一样。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习踩砖头用脚尖走路。猫男则试着穿裤子。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和以前_的大烟差不多。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这样可笑的抵御。(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老舍的原话。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有一点光的地方。其余就是灰暗。

小说《狼图腾》经典读后感

一说起狼从内心深处有一种畏惧感,小时候总是听到大人讲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和三只小猪的故事,狼在我的印记里就一直是与坏划上等号。但没想到蒙古族把狼做为神并做为狼图腾祭拜。狼是一种不可驯服的动物,宁死不屈。它们生存在恶劣的环境,但仍然可以在人,畜,草场的矛盾与平衡中生存。害鼠太多就除鼠,马羊太多就去除马羊,来平衡草原上的生物。我突然觉得我不停的在找可以挖出内心深处的我的能量,但看很多的书让自己反而变的越来越像一只温顺的养,我不要。我的内心告诉我,我是一只腾飞的龙。我终于找到了我需要的精神支柱,我的图腾。在狼图腾里我深深的感受到要有狼的不怕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一个韧劲。要有智慧,了解天象,风象,地貌所有可以对自己有用的,有利的条件来得到启发和帮助。

想想我这两年下海,一直都在做这一件事就是只顾低头拉磨,没抬头看路,没有阶段性的调整。自己就像小绵羊每天咩咩叫,只是原地打转,一直都在发愁没有办法,没有仔细分析环境带来了有利条件,抓住机会咬住不放,像狼藏在隐蔽处得找机会迅速抓住不放。

狼经常有挨饿的时候,不分好坏通通吃到肚子里填饱,但我很走运没吃过苦,不知道饥一顿饱一顿的滋味,很多机会白白从手边溜走。狼给我另一种是对陌生事物的态度。狼的弱点是从不把肚子轻易露给别人看,只有它最信任的时候才会毫无防备的晾给你看,给你摸。但吃食的时候是不可有陌生人靠近的。想想我可是老好人,动不动就把自己的弱点晾给他人看,而且还满不在乎。是自己的争取到的合作机会,但很多时候都会拱手相让,还自己安慰自己好人有好报。

现在想想真是笑话。就好像陈阵在味小狼之后,小狼终于给了他一个开心的微笑时,陈阵就感到无比的开心。但小狼该咬时还会咬,毫不留情。想想我还是像只羊永远做老好人,生怕和别人吵架,永远服从,微笑。人生短暂,如果不再不同阶段做该做的事就会后悔终身。我需要有狼的精神,狼的体魄,狼的智慧和狼的团结。让我勇于走出我的那个安全的躯壳,变成一只领头白头狼,站在有力地势,带领自己的团队打一场漂亮的商业战,做一只现在文明狼。

围城经典小说读后感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便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那本《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而钱钟书的《围城》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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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经典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

《简爱》经典小说读后感

贫穷的孤儿简备受寄人篱下之苦,独自离家求学。她先是在那所慈善学校当了八年学生,然后又当了两年的教师,但随着她心爱的谭波儿老师结婚离去后,她突然对那种单调又周而复始的学校生活厌倦了,毅然离去当了一名家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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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行经典小说读后感

其实关于悬疑小说的点评是很难写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喜欢在看推荐的时候有人透露书中情节的缘故吧!这本书从去年就有朋友送给过我纸质版,但因为太厚的缘故一直没读,直到前几天才一气呵成在手机上看完这本书。

我是因为东野圭吾这个人才看了这本书,看过之后确实很佩服他的写作功力,在每一个篇章都犹如一个新的起点,大多是用一个崭新的人物去带读者看一个新的视角去了解故事不同的细节,但十几个章节下来,当我们串联起来每个章节的点,便逐渐清晰立体了故事主角的轮廓,特别是反复相近作案手法的描述,更是夯实了人物的特点,一层一层的更细腻的揭示这些性格特点的成因,揭露出人性的本质。

另外,我想一个好的作家如果不是一个特别有经历的人,那也一定是对于人和生活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的人,不然很难刻画出一个个那么生动的人物。最后,我想东野圭吾最后所有下的意味深长的结尾也是抓住人性想要“自己幻想空间”以及未来想要“更多延续”的无限扩张欲望,这确实就是人性,赤裸裸真实的人性。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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