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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儿童工作规划(专业16篇)

时间:2024-01-06 22:05:08 作者:笔舞

规划计划的制定应该思考长远未来,同时也要考虑短期目标和实际可行性。如果你正在制定规划计划,不妨参考一下下面这些经典的规划计划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有价值的启示。

民政儿童工作计划范文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民政儿童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韩城教育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自身职能,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工作早主动,计划早安排,措施早落实,保证全市适龄女性和儿童享受教育的权益,效果十分明显。现将市教育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前教育健康规范。一年来,教育局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工作,申报课题、组织实施。配合市政协对全市四所幼儿园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建言献策。开展“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会”、“幼儿园保育员培训会”、“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织70多所幼儿园160余名幼儿教师进行了观摩交流,促进了保教质量的提高。严格、规范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韩城市教育局规范幼儿园管理实施意见》,组织落实“就近入园、适龄入园、按区招生”等政策,规范幼儿园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普及高中教育。2014年秋季入学,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率先在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停招择校生、不收择校费的重要决策,教育局积极实施,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工作,普及了高中教育。

民政局儿童福利工作总结

2**5年,我院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院的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现将我院的2**4年工作总结如下:

1、按照市民政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政治与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使职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在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提升全院职工整体素质,每周五组织全院职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把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活动中来,联系自身思想实际,立足单位发展,深刻领会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民政局提出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我院按照要求,严抓工作纪律,积极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对《赤峰市儿童福利院管理制度及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统一了工作服装,做到了全体员工着装上岗。

2、加强信息化管理,针对儿童个人资料档案、收送养及寄养业务档案、医疗档案等各类档案及文件资料已逐步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严格规范文书管理,各类文书档案均按规定及要求安全、妥善的保管。同时对单位网站进行定期维护和及时更新,对外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

3、做好劳资人事工作。全年共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共10人次。按时完成本单位法人代表资格审查、劳资人事等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解决了9名在院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几年的临时工的编制问题。临时工的工资待遇也有所提高,人均每月提高300元。

4、认真做好弃婴收养安置及涉外送养工作。今年共接收14名儿童(残疾率100%),死亡4名患病儿童。在院儿童122名,完成了6名儿童涉外送养的申报和1名儿童的涉外送养工作。

5、认真开展医疗和康复工作。今年有8人次先后在市医院、xx医院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接受手术有5人,腭裂修复1人,六指切除术1人,外耳廓成形术2人,先天性肛门闭锁1人。康复训练工作是儿童工作中的重点,它对于儿童的未来有着重要的意义。赤峰儿童脑瘫康复医院,于今年5月份通过了市卫生局的批准。7月份民政部中国福利和收养中心“明天计划”办公室组织的“筛查组”来院对残疾儿童进行检查。9月份,我院被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授予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今年分别派出9名专业人员赴重庆新桥医院脑瘫中心和河南金庚医院进行8个月的学习培训,我们要集两院之长通过中药、针灸、按摩和物理运动疗法的有机结合治疗脑瘫,使脑瘫儿童不断康复,早日摆脱脑瘫带给他们的困扰。

6、严格制度管理,后勤保障充分。一是抓好儿童日常生活各项管理工作,在食品进货和加工上,坚持食品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保证儿童的饮食卫生安全。二是加强物资管理,在物资采购方面注重质量和按制度规定运作。三是坚持保障水、电、热水、空调、洗涤、厨具、车辆等各类后勤服务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使用,目前生活及物资供应、后勤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7、重视宣传工作、我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良好。全年各类媒体对我院报道28次,赤峰民政刊登6篇文章,接待参观活动单位(组织)58次,接收社会捐款5万元,捐赠物资价值7万元。

(1)7月份,美国访问孤儿组织(英文名visitingorphers)义工团一行7人来院进行为期七天的活动,组织全院孩子与他们一起做游戏。他们陪同大孩子一起外出游玩,短暂的七天孩子们与外国友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2)10月份美国ldsc慈善基金会为我院捐赠了价值三万元的图书。

(3)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与涉外送养家庭的交流沟通和互动,做好涉外家庭回访工作,全年接待回访家庭1例。接受党育宁家庭在美国筹备资金购买的价值3万多元的大型洗衣机和烘干机。

8、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儿童生活费提高到1400元/人月。民政厅副厅长苏权、书记王中和、人大主任斯日古楞、市长包满达、副市长张恩惠、郑洪学等也先后来到儿童福利院看望了在院的孩子们,详细了解孩子们生活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年底由市财政拨款20万元,为孩子们解决了校车问题。

9、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三八”知识竞赛、“七一”红歌比赛、第二届民政系统运动会中,我院都积极选派代表参加,展示了我院职工的精神面貌。

10、综合楼建设,赤峰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于2**0年3月15日开工,到2**4年1月27日竣工,现正在进行二次装修。资金方面:到位资金1792、2万元,其中国家625万元,自治区福彩公益金490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00万元,原楼房拍卖所得177、2万元。已付基建工程款1401、64万元,二次装修50万元,工程前期和甲供材费用为335、56万元,共计支出1787、2万元。办公家具和外网排水暂未付款;消防水池、基建用水、自来水入网工程和硬化绿化用水也都已解决。室内涂料及部分修理工程,待装修完毕开始,时间约为20天;工程竣工备案、消防验收、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工作也将逐一进行办理。

14、存在的困难。

新楼交付使用后家庭助养的孤残儿童和各旗县区还有一些孩子需要入院。根据《国家二级儿童社会福利机构评定标准》规定,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与婴儿、残疾儿童的比例为1:1、5、按现有的122名孤残儿童计算,应配备编制82名,现有编制25名,需增加编制57名。急需解决儿童福利院编制问题,否则难以保证孤残儿童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1、按照《国家二级儿童社会福利机构评定标准》实施细则,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抓制度落实。一是儿童生活护理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做好儿童预防保健工作;三是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工作。

2、筹备综合楼竣工和脑瘫康复医院开业庆典。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脑瘫儿童康复水平,脑瘫康复训练是一项抢救性工作,对于急需康复的脑瘫儿童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健康。同时它又具有周期长、综合性强的特点,科技含量高、技术针对强。

3、充分利用社会工作试点单位的优势,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使我院的社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4、继续做好十二个旗县区弃婴的养、治、教、康、收养等工作。让孤残儿童回归社会、融入家庭,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供养标准达到1400元/月。

5、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我院学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和大龄儿童的就业、住房等问题。

6、加强医疗卫生管理,保证患病儿童的治疗,预防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发生。继续落实“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为我院具有适应症的儿童,进行手术治疗。

7、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

民政儿童工作计划

xxxx妇联以全国妇联*工作会议为契机,按照市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从身边的妇女*做起,始终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基层妇女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拓展*工作新领域,创新*工作新机制,求真务实地扎实工作,力争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xxxx妇联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多措并举创建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社会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及时预防、及时介入、及时解决。

(一)提高认识,确保妇女*工作领导到位。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因此,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工作的预防化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区妇联始终牢固树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天职的思想,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一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践行“娘家人”的称号,今年区妇联与区司法局联合在大型公共场所做法制宣传4次,散发传单4000余份,组织大型宣传法制演出2场,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学法的氛围。同时区妇联在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时,把*工作作为促进构建和谐*安xxxx的切入点,摆上重要议程,在认真分析全区*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区妇联领导坚持亲自接访制度,畅通了领导与妇女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截止目前共接访90余起,170人次,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另外,树立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互动发展的观念,把妇联工作与妇女群众需求结合起来,以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注重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特殊要求开展工作,将*工作模式由“阶段型”改为“长效型”,从组织覆盖走向工作覆盖,从工作覆盖走向成效覆盖。同时把等待**变为主动下访*,深入基层了解*现状,解决妇女亟待解决的问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得到了基层妇女的一致好评。

(二)多措并举,建立*工作机制。

结合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的任务和角色,积极探索建立能够把预防与解决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能够处理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实施“妇女*行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始终。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知识和*意识是*工作的根本所在,xxxx妇联坚持广覆盖、长年抓、常更新的法律宣教长效机制,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利用全国召开妇女*工作会议的有力时机,开展“*教育社区(村屯)行”活动,组织法律宣讲志愿者队伍,在全区8办2乡进行巡回讲演,让更多的基层妇女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借助市妇联成立12338*热线的契机,热心接待每一位打电话咨询的群众,积极帮助解决各类*问题,开辟了一条未谋面的*之路。另外,依托各级家庭教育学校,进行与妇女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力量,实现了宣传效应的最大化及矛盾发生的最小化。

2.以“*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台,把*工作同家庭*安、社会和谐有效结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妇联*队伍的能力建设。区妇联始终把提高*干部的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造就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热情高的队伍。区妇联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妇女干部进行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培训,共举办大型培训班2次,培训妇联干部61人。使街、乡妇联干部在*理念方面变过去的“替你*”为“教你*”,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区妇联主动联合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妇女陪审员的优势,为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民、刑事案件的陪审创造条件,实现法院审判职能与妇联群团职能的优势互补,形成*的社会化格局。三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资源,使致力于维护妇女权益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及各界爱心人士,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为妇女群众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妇联组织在*工作虽然有着广阔的群众基础,也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但也存在着很多制约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联组织虽然尽心尽力,但对*工作仍然力不从心,成效不突显。*工作更多地要借助相关职权部门来完成,妇联组织作为群团组织,在参与*工作中虽尽心尽力,但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

基层妇女干部尚不能综合应用相关知识,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前,涉及妇女群众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家庭暴力等方面,这类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来加以解决。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既要有过硬的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分析矛盾纠纷,抓住纠纷的主要矛盾,善于运用各种方法手段,灵活掌握调解技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把矛盾纠纷有效圆满化解。

(三)妇女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仍需加强。近年来,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仍居高不下,尤其是非法同居、配偶有外遇、家庭暴力类案件。

民政局“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总结

“六月是童年的摇篮,六月是童年的梦乡。六月是我们的节日,我们为它增光添彩”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六一”儿童节,宣恩县小雨点幼儿园举行了以“放飞童心激扬梦想”为主题的六一庆祝活动,旨在为幼儿搭建一个自我展示,张扬个性,凸显特长的舞台,让每位孩子都能分享到成功的喜悦。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庆“六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多次开会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整个活动计划。并将筹备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在活动期间,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扩大宣传声势影响,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活动的支持和参与,加大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使这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让孩子们渡过了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也让家长感受到了孩子的成长和进步。

为了成功举办这次活动,幼儿园的全体老师们进行了精心策划,从收集材料、创设环境、安排场地、制作道具、选择节目到发放通知,每一项工作都做的有条不紊,教师们团队合作精神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二、环境创设,温馨快乐。

热烈、喜庆、欢快的节日活动环境氛围,不仅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更能给孩子一种愉快、健康的心理影响。为了迎接“六一”这个欢庆的日子,我园全体教师和全体家长积极为幼儿创设欢度“六一”的节日环境与氛围,共同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六一”节的各项活动。

教师和孩子们共同布置以节日为主题的教室环境、校园环境。引导幼儿运用已有的美术技能,师幼共同布置热闹的六一环境。老师和孩子们把幼儿园装扮一新,大家载歌载舞,其乐融融,在这种节日的欢愉氛围中,孩子们心情舒畅,乐于交往,身体健康。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5月31日上午,“六一”庆典活动隆重举行,幼儿园里张灯结彩,欢歌笑语。在欢快的音乐声中,家长和孩子们欣赏着幼儿画展。一幅幅充满童真童趣的作品,带领家长进入到孩子的童心世界。孩子、老师同台表演:舞蹈、演唱……形式各异,一个个精彩的节目把家长带入到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也给孩子们留下了美好、甜蜜的回忆。孩子们用美妙的歌声、优美的舞姿,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艺。

“六一”庆典活动期间,乡人民政府、中国移动等单位为孩子们送来了节日的礼物,我园还为孩子们每人送了一个书包,看着孩子们一张张天真可爱的笑脸,这,就是我们的幸福!“六一”庆典活动结束,家长和老师之间还就此机会认真地交流着育儿的经验,并诚挚地和老师探讨着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得更好……一时间,“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共同目标得以体现,家园共育孩子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得到升华。大家真挚的话语,真诚的微笑把这次活动推向另一个高潮。

民政局儿童福利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上虞区儿童福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关怀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了可喜成绩,孤儿困境儿童与健康家庭儿童一样,享受幸福,在幸福中健康成长,基本实现孤儿不孤,困境不困。现就今年儿童福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到12月底全区共有机构孤儿12人,散居孤儿21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895元,散居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516元,机构孤儿区福利中心全额保障,散居孤儿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43万元。区民政局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做好机构孤儿的养育工作。一是完善在院儿童个人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并将儿童年度体检、能力发展等情况录入档案,体现儿童成长轨迹。二是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在院孤儿体检制度,由梁湖街道卫生院每年免费为孤儿进行体检,并做好健康状况评估工作。三是争取教育部门支持,为院内孤儿入学开通绿色通道。2019年又选送一名儿童进入区特殊学校入学。现有在校学生5名,其中特殊学校2名,小学2名,高中1名。四是建立完善收养评估制度。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法,对拟收养家庭进行全面评估,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的权益。

按照“分类保障、适度普惠”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严格执行绍市民福【2015】5号《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市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困境儿童实施分类保障,发放基本生活费。全区现有187位困境儿童享受生活费补助,其中今年新增困境儿童15人,超龄等注销39人。目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4人,重残儿童63人,补助标准每人1516元/月,全年共计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80万元(扣除困境儿童其他民政补助)。

在今年5月份,召开全区民政助理员会议专门进行部署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全区共有留守儿童90人,在六一期间,专门为留守儿童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六一”儿童过节慰问金,在生活上要求村儿童主任定期上门探访,在学习上,教体局倡导学校老师进行结对帮助。全区上下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17〕70号)、《关于建立上虞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统筹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我区依托区养老福利指导中心,挂牌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全区儿童福利的业务指导,同时挂牌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协助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聘有专兼职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负责传达和贯彻落实有关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今年,还开展了儿童主任和督导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服务能力。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困境儿童信息库,为掌握、督察困境儿童动态情况、维护困境儿童基本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去年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创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添翼计划”,“明天计划”“孤儿助学工程”等活动。六一儿童节,开展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大慰问活动,困境儿童和孤儿发放每人2000元的节日慰问金,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每人1000元的节日慰问金,共计发放资金55.4万元。

庄河市民政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运用行政手段结合法律手段管理相结合,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积极办理行政投诉件,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1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责任制的作用。

3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4

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1

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

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

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备案审查。

1

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群众路线的要求,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检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

探索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制度。

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

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规划

《关于支持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的通知》(x卫〔2019〕x号),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据。

社会办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后,根据实际入住人数,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十三五以来,共发放补助金额2000余万元。

三是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1.推进“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自2018年开始,加快完善我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覆盖率达到60%。截至目前已建成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所,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4所,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8所,到2020年将基本实现全覆盖。2.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开通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居家老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是创新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1.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管理。及时转发市局关于《xx市失能五保老人集中医养工作指南(2018版)》《xx市入住乡镇卫生院供养失能五保老人综合医保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对乡镇敬老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进行规范和指导,逐步建立精准甄别、护理服务、医疗保障、财政投入等制度,使托管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全区已有23家敬老院完成托管。2.增强医护力量,提升养护水平。探索创新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托管+医养”模式,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先后投入1.2亿元,对23家农村敬老院安全设施、医护设备等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五是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养老资金2亿元,建成养老机构34家,床位数9000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4.5张,护理型床位比例32%。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完善。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自2012年起,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对80-84岁、85-99岁及10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按100元/人/年、200元/人/年、36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六年来,已累计发放资金3000余万元。

二、“十四五”发展重点(一)探索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结合实际需求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将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分类纳入保障范围。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

(二)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建成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优化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服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三)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完善标准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覆盖率。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四)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定位。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制度。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提高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五)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全面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初步形成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设施设备,使其具备医养结合、社区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功能。

(六)加快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二是加大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提高养老服务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河北省人民政府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6。

36。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的原则,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统一协调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优化,安全更有保障。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保障制度。

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父母双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父母双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残或服刑、父母一方重残另一方服刑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未成年人按我省孤儿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逐步为重残、重病、家庭监护缺失儿童以及父母重病家庭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有条件地区可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比例发放生活补助。对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困境儿童,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儿童纳入供养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提供疾病治疗、就学救助等。对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给予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对其他困境儿童,各地也要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将困境儿童纳入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范围,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参保

费用。

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资助。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加强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省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减少儿童患病比例。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在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并适当提高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全面落实困境儿童义务教育阶段

22。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免除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杂费,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支持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县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列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要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对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对依法收养儿童,民政部门要完善和强化监护人抚养监护能力评估制度,落实妥善抚养监护要求。对

6

ppp。

)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通过实施慈善项目、开办服务机构等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并鼓励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全面建立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充分依托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密切部门协作,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网络。

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实好各项福利和保护政策。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做好政策衔接,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及时、全面的救助。民政、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及时帮扶。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队伍建设。村(居)民委员会要通过自荐、群众举荐、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选拔一批热爱儿童事业、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等,担(兼)任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有条件的地区可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儿童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民政部门要制定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培训,提升能力,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制度安排。参照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面向困境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儿童福利督导员、村(居)民委会对发现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要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积极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要为困境儿童建立档案台账和联系卡,及时掌握困境儿童的情况,充分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困境儿童工作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民政、妇儿工委办公室、财政、教育、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我省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为困境儿童成长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引导各方面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将困境儿童保障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困境儿童救助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政策法治宣传、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困境儿童的管理监督,为困境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指导。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儿童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支持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教育部门要做好困境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困境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儿童疾病的防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侵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工会、妇联、共青团要依托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残联组织要加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对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社会慈善资源与财政资源、行政资源的有机衔接,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力量在儿童福利领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帮助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亲情。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强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围绕关爱困境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大力宣传推广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宣传和表扬。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工作规划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动态调整、应保尽保。出台政策方案,减少审批层级,打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快捷通道”。城乡低保标准由2016年城市低保500元/月人、农村低保300元/月人,逐步提高至2020年末606元/月人(城乡低保统一标准),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212万元。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全面实施。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截至2020年底累计为全区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2996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54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77万元。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政策,深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综合改革,严格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综合定额管理,重点加强供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2016年分散供养410元/月人、集中供养500元/月人,分别提高至2020年650元/月人、700元/月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强化对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的扶持,对困难群众实现应救尽救。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达770.22万元。

2.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加大政策支持,强化顶层设计。“十三五”期间,我区先后出台系列文件,初步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龄对象等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70-79周岁没有固定收入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20元养老补贴,对80—8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元的高龄津贴,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资金1248万元;对纳入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另加20元,截至2020年底共发放补贴资金227万元。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不断夯实。对已建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添置和改善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依法规划和配建。

新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52个,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所,机构养老5所,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330平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注重养老服务特色培育。加强我区医养结合建设工作力度,对市三院的老年科设立养老机构给予了许可业务指导,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引进了“市区和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在丰乐社区开展植入式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我市第一家植入式、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

加强孤儿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1100元,增幅为83%。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510元,增幅为51%,截至2020年底共发放资金49.24万元。不断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设立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实现乡镇(社区)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全覆盖。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慈善捐赠规范开展。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管理制度,加强与部门的对接,对已办证的残疾人信息开展大数据的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255.06万元,发放护理补贴资金406.97万元。慈善协会活动规范开展,社会捐赠稳步增长。切实维护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权益。切实维护好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做到“应劝尽劝、应救尽救”。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救助金27.4万元。

4.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能力成效显著。

基层民主建设工作规范运行。圆满完成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及时开展班子成员补选工作,选取西溪南镇为试点单位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设置橱窗式村务公开栏,打造阳光财务、透明平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自治管理小组,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居民多元共治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化“双评议”活动,通过积分管理等量化考评,搭建起村民自治平台,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做好岩寺镇上街社区作为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三社联动”,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社区延伸,确保社区治理格局不断优化。

城乡社区服务质效稳步推进。重视社区治理智能平台建设,实现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一站通”平台的应用全覆盖。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拓展社区志愿服务和生活服务功能。完成各乡镇、村(社区)办事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服务对象“零上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优秀家训家风评比。社会工作投入整体推进。完成全区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加大培训力度、设立社工机构等措施,努力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契机,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带动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

5.专项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社会组织活力不断增强。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并要求在政务网进行实名认证,纳入统一信用体系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将党的建设内容写入组织章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启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开展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动员全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增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区与屯溪区、区与休宁县新区划界线的勘界工作。完成与屯溪区、休宁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并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开展界桩维护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及部分成果转换,健全地名数据库建设。

加大命(更)名工作力度,提高区划地名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我区经营性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开展年检工作,推进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呈坎镇、杨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火化工作,全区火化区域内火化率达100%。认真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和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文明的丧葬新风尚。落实惠民殡葬补助,全面建立面向困难群体基本丧葬需求的殡葬救助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优化特殊节日结婚登记服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登记合格率100%。依法开展收养登记,2016年至2020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为100%。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这不仅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民政事业既面临着转型发展的宝贵机遇,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发展期。

1.发展机遇。

——资金资源保障力度逐步加强。国家对民政事业财政投入的加大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慈善捐赠规模日益增多,为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长三角一体化和“融杭”战略带来诸多机遇。随着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市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发展举措落地的不断深入,无论从民政事业管理和服务人才、技术和资金等多方面,都为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民法典》的颁布为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民法典》中涵盖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养老、婚姻、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治理、慈善捐赠等内容,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2.面临挑战。

——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对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民政调处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压力在不断增大。

——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有待规范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有待及时更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

——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不高。民政专业人才不足,尤其基层民政力量薄弱,民政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工作责任与工作手段不对称,需要优化要素结构,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社会力量参与度总体偏弱。社会工作发展不快,全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人才缺乏;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系统、欠规范,没有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民政留守儿童关爱方案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开展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查,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档案。广泛,开展留守儿童专题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社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留守流动儿童成长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他们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积极开展共享蓝天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辖区内公共单位的优势,努力营造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定期上门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以社区家长学校为阵地,今年以“如何加强孩子的道德教育”、“如何关怀、爱护孩子”、“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内容。给留守流动儿童家长传授科学育人的方法。

(三)积极开展共享蓝天维权行为。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维权服务,与儿童家长签订监护制度和监护责任书,切实维护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留守流动儿童参加法制和安全教育讲座。请儿童心理学专家给留守流动儿童进行心理咨询及健康知识讲座。

(四)积极与县文广局联系落实共享蓝天关爱行动。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1、与留守流动儿童建立“家长联系卡”、“亲情电话卡”。

2、成立“爱心乐园”,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兴趣爱好,定期举办音乐、舞蹈、书画、乒乓球、生活技能等培训。

3、暑期中组织留守流动儿童进行音乐知识培训和电脑小报知识培训。社区爱心学校将定期继续为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文化课辅导。

5、根据留守流动儿童的居住情况以社区或小区楼院为单位成立留守小队,开展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

6、每年春节期间,组织留守流动儿童开展一次家庭亲子活动。

7、积极做好对特殊困难的留守流动儿童的春蕾女童的申报工作,以尽可能地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工作规划

1.坚持以人为本与共建共享相统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贯穿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2.坚持政府主导与多元共治相统一。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创制、资金投入、强化监管等方式,确保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到位。培育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提供社会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科学认识、准确把握、正确对待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坚持持续发展与创新引领相统一。保持、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巩固、发展和提升社区服务现有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依靠机制创新、技术迭代和动能转换,推动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成长。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基本服务。推进民政工作管理法治化、服务专业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准确把握影响民政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因素,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全区民政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到2025年,确保全区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推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主要目标。

——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巩固城乡低保统筹成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健全临时救助机制,提高“救急难”快速发现和主动响应能力。全面推动儿童福利保护工作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转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年均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覆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残疾人关爱。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和网络健全完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债项目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和监管制度,推进智慧养老全面发展。继续落实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区、乡特困供养、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养老服务供给保障网络,打造富有特色的“养老”新格局。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质转型,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步伐加快,慈善法得到切实贯彻,大慈善格局逐步形成,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

——专项事务管理能力全面提高。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殡葬基础设施和殡葬公共服务更加健全。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文明节俭、生态环保殡葬新风尚蔚然形成。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地名建设、平安地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婚姻收养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人性化,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工作规划

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积极运用好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化平台,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基层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巡查、摸排、走访等形式,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健全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户籍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支出型临时救助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合理设定乡镇(社区办)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办)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水平;强化乡镇(社区办)社会救助职责,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实施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实现基本生活救助申请异地受理。

(二)打造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继续落实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年满7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

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任务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参与项目联审、验收,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清查自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情况,定期通报,2025年前全面完成整改。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确实难以改造配足养老服务设施的,探索以经济补偿筹集资金补齐缺口。2025年底,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

切实发挥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效能。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完善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对已建成的1个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2个养老服务站强化业务指导、资金保障,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服务平台,有序向老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围绕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短期寄养、日间照料;探索开展助餐、助浴等日常照料服务,并做好精神慰藉、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继续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底,市桐鹤养护院、潜口、呈坎、洽舍、杨村、富溪养护院建成投入运营,在优先保障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前提下,剩余床位主要保障经济困难的农村失能、高龄、重残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强化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将服务范围延伸至农村居家老年人。推进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互动机制。

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继续实施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每年改造不少于20户。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的监护责任。发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安全防范等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家庭照护床位,全面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并逐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规范和补贴政策。实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每年至少提供1次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鼓励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充分支持区怡养院开展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在扶持政策上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集中养护需求。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大力培养既懂“医”又懂“养”的“双护型”医养结合人才,鼓励职业医生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提高养老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

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智慧养老机构创建工程,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和入住老人,兑现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行公建民营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房屋租金减免优惠;已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创建智慧养老机构,自创建达标后下一年度起,按照有关要求上浮运营补贴。将智慧养老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对获得国家和省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等,按照有关要求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孵化培育关爱儿童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加强乡镇(社区)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区创建工作,区、乡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站,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各项保障制度,协同残联等有关单位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持续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街面巡查协同配合机制。抓好源头治理和受助返乡人员回归稳固工作。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落实好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

(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紧密围绕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的战略部署,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居(村)民需求单元为主线,在居民自治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城乡社区协商,认真履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职责,探索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结构,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区、乡镇、村居(社区)三级联动网格化管理体制,协调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举办村(居)委会骨干培训班,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制度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新一届村(居)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区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深化“四议两公开”制度、“阳光村务工程”制度,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微信治村”微改革,实行村务线上线下公开。规范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民情恳谈会议,不断完善部门协作、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阳光化管理。

健全社区治理机构机制。积极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实施“枢纽型”服务管理,逐步实现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心理疏导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议事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培育协商人才,科学制定协商方案,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引导城乡居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应用,探索社区数字化管理,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便捷高效的网格化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坚持试点引路,有序推进,在巩固人家社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扩大智慧社区建设覆盖面。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服务机构,编制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探索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质转型。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的衔接和均等化,并积极发展农村社区在生产、养老、救济等方面的互助,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搭建农村留守、高龄、空巢老年人联系走访网络,普遍建立网上农业服务站点,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持续完善“一约四会”建设,全面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

优化城乡社会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区户籍人口的1‰,加快推进乡镇(社区办)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创建示范性社工站。鼓励乡镇、村(居)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乡镇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强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治理人才基础。建立健全社工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工人才的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符的薪酬福利与激励政策,落实社会工作者法定权益。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推进各部门、各领域社会工作协同发展,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五)优化专项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通过年度检查、抽查等手段,多举措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成立社会组织服务站,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到2025年,区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建设动态更新的区划地名数据资源体系,编纂区《地名录》《地名志》等系列图书。加强地名文化研究,依法依规做好地名命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探索开展地名网站、地名查询热线、地名电子地图、地名触摸屏等系列地名服务。与相邻区县分别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联合开展界桩联检工作,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和谐平安边界。推进城乡地名设标,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具有电子定位和物联网功能的新型地名标志,为社会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持续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推动地名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地名文化。

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制定我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破除殡葬陈规陋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全面实行火化,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提供树葬、撒葬、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做好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市笔架山)、市公益性骨灰堂及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填补空白点,达到全区全覆盖。规范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后续养护,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强化管理维护。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

有效提升婚姻收养服务质量。继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开展婚姻登记证补领工作,完善婚姻登记数据信息,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深入推动“互联网+婚姻服务”,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联合多部门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完善收养登记程序,规范收养评估工作,健全收养评估机制。

民政留守儿童关爱方案范文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上关中心小学决定在全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加大关爱留守儿童力度,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悉心照顾,在学习上耐心辅导,在心理上细心疏导,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生活有帮,困难有助,安全有保,让每个留守儿童在党的阳光雨露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计划从20__年11月初开始,分抓建示范、全面覆盖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用三年时间在学校内全面推进。20__~20__学年度为“抓建示范年”,重点是成立留守儿童之家,抓好示范。20__~20__学年度为“全面覆盖年”,在抓建示范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展开。20__~20__学年度为“巩固提高年”,重点对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强化举措,巩固成果,进一步推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

活动拟从四个方面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做细做实:

脑,以丰富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要求“留守儿童之家”每天配有教师专门负责辅导留守儿童的学习,负责心理咨询和干预。

三、落实一名代理家长,结对帮扶。各校组织教职工负责联系为每位留守儿童落实一名代理家长。代理家长可以是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有帮扶能力的_员以及社会有识之士。每个教职工必须作一名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党员教师至少做2名以上的留守儿童的家长。代理家长自愿与留守儿童组成代理家庭,做他们生活知情人、学习引路人和成长保护人,定期与留守儿童、家长和老师沟通走访,解决他们生活、学习、心理上的实际问题。

一年一团圆,每年底或年初要与留守儿童的父母座谈沟通,反馈留守儿童一年来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还要做到“三个优先”,即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切实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

福农小学。

20__年9月。

民政留守儿童关爱方案范文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1月。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民政留守儿童关爱方案范文

(一)加强联系,构成工作机制。

(二)真情关爱,人人用心参与。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帮忙他们养成礼貌健康的生活习惯,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对部分家境困难的留守儿童,学校还捐赠了校服和学习用品,为他们的成长撑起了一片晴空。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群众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潜力。

(三)健全人格,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磨砺教育,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潜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用心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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