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活动策划,我们可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活动策划的成功案例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学习,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赞助商应承担的责任:
a宣传横幅、展板的制作(10×5+15×4=110元)。
b宣传单的费用(400×0.1=40元)d其他相关活动经费(200元)赞助商享受的优惠:
a通过横幅、宣传单等媒介对其进行宣传。
b在维权知识展览喷绘上对赞助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
c讲座现场主持人的相关宣传。
d赞助商现场可进行适当的商业活动。
来历。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下面介绍一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正确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合法申诉的权利。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12315,您知道多少。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12315”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正式核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使用的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专用电话号码和短消息类服务业务接入代码,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和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平台。为了维护“12315”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专用性,20xx年9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将“12315”标志确定为官方标志。
从一条热线变成一个品牌,究竟有什么区别?恐怕不仅仅是功能拓展,而是要扩展12315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据了解,随着消费者快节奏的维权需求,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已经借助现代化的手段,先后开通了网上“在线投诉、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进一步拓宽了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管、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提高了申(投)诉举报消息的`受理能力。目前,网上申(投)诉举报受理量已占到总受理量的15%,语音信箱受理量已占到受理总量的5%左右。同时,通过12315平台与长三角地区14个主要城市联网,建立了异地消费维权快速通道,消费者在异地提起的申(投)诉举报,都能通过网络迅速转派至相关城市的工商部门进行处理,从而使12315热线的维权触角覆盖了整个长三角地区。
以下是关于12315的使用须知:
二、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被诉方;。
3、有具体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告知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真实全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三、以下投诉问题超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范围,请您到有关部门咨询,投诉:
1、涉及职业中介、工资发放等劳动问题,请您向劳动局投诉;。
2、涉及医疗事故等问题,请您向卫生局投诉;。
3、涉及人用药品等问题,请您向药品管理局投诉;。
4、涉及出租车、停车场收费等问题,请您向交通管理局投诉;。
5、涉及小公共汽车、公交车等问题,请您向公交总公司投诉;。
6、涉及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等问题,请您向房屋土地管理局投诉;。
7、涉及产品和服务价格问题,请您向物价局投诉;。
8、涉及发票、收据、购货凭证等票据等问题,请您向地方税务局投诉;。
9、涉及发票、收据、购货凭证等票据等问题,请您向国家税务局投诉;。
10、涉及无线手提电话收费、网络服务等问题,请您向电信局投诉;。
11、涉及邮寄、通信等问题,请您向邮政局投诉;。
12、涉及生产行业产品质量问题及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请您向技术监督局投诉;。
13、涉及幼儿园、学校及其它培训班等问题,请您向教育局投诉;。
14、涉及货币存储及各种有价证券等问题,请您向银行投诉;。
15、涉及保险等问题,请您向保监会或12315投诉;。
16、涉及家庭装修等问题需进行质量认证,请您向家装协会投诉;。
17、涉及电力供应等问题,请您向供电局投诉;。
18、涉及天然气等问题,请您向燃气公司投诉;。
19、涉及自来水等问题,请您向自来水公司投诉;。
20、涉及电影、电视、有线电视等问题,请您向广播电视局投诉;。
21、涉及出片单位、书刊等等问题,请您向文化局投诉;22、涉及盗版光盘等问题,请您向版权局投诉。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含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1、制定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活动主题:
维护权利你我他。
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
4教108。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活动意义:
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及消保知识,让群众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规范商家市场,为和谐社会会作贡献。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维护日,法学院青志协以此为契机,为普及广大志愿者的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理念,践行志愿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情暖3·15携法同行”
20xx年3月。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大学生。
湖南师范大学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曹乐。
(一)前期准备。
(1)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展出海报一张,在木兰路展出。
(2)确定活动参观人员、准备好相关事宜。
(4)进行场地申请与批准。
(二)活动中。
2、进行义务讲解;
3、宣传部做好跟随拍摄工作。
(三)活动后期。
1、活动后期宣传,包括新闻的发表、照片的整理等。
2、写好活动总结,发到总会邮箱。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契合新的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使同学们在新学期迎接更加繁忙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也能留心关注身边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来增强同学们的维权能力。
新消费·我做主。
1.让当今社会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使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我素养,以此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20xx年3月4日-3月15日。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教育科学学院14、15、16级同学。
(一)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感受法制宣传日,我院将出一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海报,并配合校权益部进行海报展览。
(二)横幅签名。参与者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三)举办微课大赛。
(1)具体要求:1-6人为单位,视频5-10分钟,要求画质清晰流畅且上交教学教案。并于3月12日对优秀作品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2)内容:视频围绕主题,宣传消费理念、消费维权等知识。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院级证书)。
二等奖二名(院级证书)。
三等奖三名(院级证书)。
1.在各班进行宣传,让每个同学都能够关注身边消费维权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微课大赛中来。
2.进行微课视频评比,若视频质量较高,则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3.将评选出的获奖名单和优秀的微课视频进行宣传展示。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315全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国又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从1983年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之需要、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而设立而来,迄今已走过了32年的历程。
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0)。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宣传材料的发放。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二)活动流程。
(1)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7)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具体内容。
(1)开小讲座: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3)材料宣传:向同学们介绍食品的选购与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等消费知识及维权方法,分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或可以写一些有关食品的选购与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的文章,由我们协助分发。
(5)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3)做好活动的后期整理总结,为相关媒体提供书面材料。
(二)权益知识展览。
1、活动意义:权益知识展览旨在向同学们宣传维权的相关知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同学们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维权案例都是来自同学们身边熟悉的事情,通过一些离自己很近的例子学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当合法权益收到侵害之后有哪些求助途径。
2、展览内容:
a相关法律法规。
b维权案例。
c社区维权部开展的工作。
d维权倡议书。
3、展览地点:
4、展览时间:
5、活动形式:
(三)消费者签名活动在播放影视结束之后,让大家在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自己对直接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优秀作文推荐!又是一年“3・15”,社会目光再次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由于监管措施的不断强化,我们的的确确能够感受到近年来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维权措施的日益完善。但随着居民消费领域逐渐拓展、消费方式日趋多样,一些消费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也开始出现,如何让权益保护跟得上消费者的脚步,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在释放消费需求、提振消费能力的大环境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已不仅是事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个别现象”,如不断其根基,势必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危害整个消费市场的运行。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让消费权益保护从线下延伸至线上,依附而生的共享消费、移动支付、互联网理财、个人跨境消费等新兴消费模式走进我们的生活,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发挥好政府监管和市场自控的重要作用,在消费的各个环节形成社会合力,维护好消费环境的公平和健康。
维护消费者权益,政府责无旁贷。在消费市场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政府监管的制度和手段都需要与时俱进。除了在立法层面不断细化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高法律法规在不同消费领域的覆盖面和适用度,还应在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的基础上,利用好技术手段强化对网络消费领域的监管,对网络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泄露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新兴消费模式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商家与消费者交易过程中,信息优势往往掌握在商家手中,这种“天生”的信息不对称就决定了商家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对于公平交易的重要影响。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取利润,成功的商家必然注重自身信誉。无论线上线下,都需要商家恪守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注重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是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然途径,也是维护和谐消费环境的必经之路。
外部环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因素,但消费者才是自身权益的主张者。这就需要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摒弃“钱少不值得”、“怕麻烦”等不良心态。无论何种消费方式,尤其是在体验新兴消费模式带来便利的同时,注重消费证据的存留,一旦遇到侵权行为要敢于、善于利用投诉机制和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才是成熟的“消费者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展示质监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构建安全放心、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3.15”浓厚氛围,根据省质监局、达州市消保委会议精神,结合达州市质监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诚信消费的理念,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改善,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系列活动,引导消费、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开创我市质量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3月1日至3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热线咨询、投诉活动。
1、3月10日上午9:25分市局配合省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接受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市局稽查分局负责,政宣科、质量监督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2、3月14日上午9:25市局与达州日报社联合开展“3.15”消费者热线咨询、投诉活动。(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二)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3月11日上午9:00市局与工商局、卫生局等市消保委九个成员单位到达川区管村镇联合开展消费维权下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2、3月13日晚上20:00由市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电视台、消委会联合开展《3.15创新立业品牌企业大型经济文化展示活动晚会》。(市局政宣科负责,市局机关全体职工、各县(市、区)局配合)。
3、3月15日上午9:00市局与工商局、卫生局等市消保委九个成员单位在达州市中心广场设主会场联合举行2016年“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同期举行。活动现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三)开展质量监督专项抽(检)查活动。
1、开展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和服装专业市场等场所的纤维制品、校服、床上用品等开展专项检查。(市局质量监督科负责,稽查分局、质检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2、集中抽查并公布一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眼镜、家具等热点产品质量情况。(由市局质量监督科负责,市局稽查分局、市质检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3、深入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由市局特监科负责,市特检所、各县(市、区)局配合)。
4、开展节能惠民产品和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民生类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治理。(由市局稽查分局负责,计量与认证科、质量监督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5、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标志标识、地理保护产品标志标识、纺织品服装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局稽查分局负责,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测试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四)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
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专项打假下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活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由稽查分局负责,质检中心、测试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制订宣传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扩大质监工作的影响。
2、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主题,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家用产品三包规定、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围绕活动积极开展的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宣传质监部门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把宣传方案落到实处。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单位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总结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政宣科。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1、3月13日,宣传部成员查找、整理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
2、3月14日,宣传部出“消费与安全”主题板报并到我系各专业班级宣传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
3、3月15日,宣传部成员在我系各班班委协助下开展消费维权倡议和学生签名活动。
4、3月16日,对本次活动进行工作交流并向我系团总支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