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应该与组织成员的实际需求和发展目标相一致。
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保障学生和教师饮水卫生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七、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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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师生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立即停止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针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特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小区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理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需要改动应报请物业服务中心备案,造成损失由住户承担。
四、室内总电器功率不要超过规定的最大千瓦数,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五、如有偷电、偷水、偷气行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法规处罚。
六、住户违反安全用电、水、气规定,拒绝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水、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电器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安全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教育学生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用电用水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区具体情况,对供电供水规定如下:
1、凡经本管理处接管或未办移交手续而暂交本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本管理处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私自进行接驳管线,按偷电、偷水论处。如系统未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进入,亦须管理处同意方得进入工作。
2、园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公用水、电费用由园区内所有业主(住户)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有关规定分摊。
3、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电费,按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业主(住户)合理分摊。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处在停水、停电前24小时向业主(住户)下发书面通知,以便业主(住户)提前做好准备。
5、本管理处自身将会严格执行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造成后果将按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接用水、电,必须向本管理处申请,经检查不影响居民用水、用电情况,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电。
6、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可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并在我处备案。
7、凡未经批准接驳用电、用水视为偷电、偷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接驳水管的,除暂停供电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赔偿600元,每用水10吨赔偿人民币600元,并要重新申请增容、接管,经批准按增容管理规定办理。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计补电费、水费外,并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额外赔偿。
(3)私自启动和改变电力计量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量程,影响准确的计量的,每次赔偿本处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计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时间长短,最少按6个月追补电费、水费。
(4)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或拒绝我处进行水电检查和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供电或对别的用户造成损失的,要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5)在园区供电线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线接管用电、用水和绕过电度表、水表用电、用水,除当场停止供电、供水外,应按私接容量6个月以上时间追补电费、水费,并按其应补水、电费的1至10倍,额外计赔。
8、业主(住户)需要换水电表必须由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施工。
9、业主在入住时应详细检查水电表,对水、电表的损坏和计量错误及时报管理处维修,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业主(住户)承担。
10、业主(住户)家中无人时,出门前请关闭水、电总掣,否则,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住户)承担。
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校同学饮用水卫生,保障同学的饮水平安,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仔细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平安。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的正常使用,亲密关注师生饮用水平安。
三、定时对饮水机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常常观看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准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水的洁净和卫生。
四、教育同学留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洁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五、教育同学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商桥镇中心学校。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专业人员完成。
四、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者说kva、5a),收增容费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表计算基数按20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五、已获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其缴纳的费用不退还。
六、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七、有以下现象有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气容量,且造成电气线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罚款300元—800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1000元—20xx元罚款。
(3)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每次还将罚款1000元—20xx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处以其10倍的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包括通迅、有线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500元—1000元。
八、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
三、定时对饮水机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五、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1.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4.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5.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8.厨房工作人员上班前检查水、电、气,下班后切断水、电、煤气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气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生。
医院安全用水管理制度
我院的水电用量很大,尤其是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加强水电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每位员工的脑子里应时时刻刻紧绷勤俭节约这根弦,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节约能源的号召,把水电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为了更好地加强水电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个科室的水电管理由科室主任(科长)、护士长为责任人。凡下班后未关空调而次日发现的,一次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夏季期间下班未关电扇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冬季时节下班未关取暖器的,发现一次处罚20元(烧坏电器照价赔偿),以上情况再次发现的加倍罚款,依次类推。下班时要关饮水机,人离开时随手关灯。长流水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再次的加倍处罚。
2、使用微波炉等电器要注意安全,决不能长时间连续使用。凡人为造成烧毁电器的,给予科室负责人以50元的处罚。
3、对于病房的用电,各科护士长要加强管理。病员和家属不得自带电器来我院使用,如不制止的,予以批评,再次发现的,给予责任人处以20元的处罚,再次的加倍处罚。
4、凡在院内居住的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等耗电量大的电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再次的加倍处罚直至责令搬出。
5、电脑只供工作使用,如发现工作时在电脑上聊天、玩游戏的,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6、凡工作以外的用电,一经发现予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一定数额(10元以上)处罚。
7、广大员工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水电管理工作,鼓励大家踊跃举报违规现象。凡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举报人按罚款额的50%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8、水电管理工作由院总务科负责,督查工作由稽核部负责;水电工要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每星期六上午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总务及有关科室人员对用电、用水部门、科室(含住户)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犯上述规定,坚决按有关条款处罚。
10、违犯本规定的,除经济处罚外,一律在全院通报批评。
一、局机关服务中心应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在机关食堂、卫生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提醒工作人员节约用水。
二、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水时,尽量不将水量开到最大,以不将水花溅到水槽外为准。使用卫生间,便后应及时冲洗,并应等到冲水后关闭水龙头才离开,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有条件时,应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三、安排专人定时定期记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查找原因。
四、水电管理人员应加强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网及零件,坚决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新购置用水器材,应使用节水型器具。
五、工作人员发现供水管网漏水、水龙头关不紧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局机关服务中心及时维修。
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学校自备水水源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每年要对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教职工、学生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师生健康,树立节水观念,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加强饮用水安全,对蓄水池(箱)、水源的水质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及时申领《生活用水卫生许可证》。
三、对供水设备、管线及蓄水池每年进行1-2次检修、清洗、消毒,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做好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率达98%以上。
五、直接从事供水和管水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供水设施和供水管道上进行接管和其它作业。
七、水房、蓄水池院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以防被人为破坏。
八、对供水设施上各种出口都要加锁和密封,以防污染。
九、使用的供水设施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设备原材料,必须为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十、给水运行人员应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十一、经常检查蓄水池,并定期清理,严防水质污染。
十二、巡回检查生活用水、消防给水、喷淋给水、污废水及雨水排水管路,发现外溢情况及时处置,防止造成事故。
十三、严禁任何部门、个人私接管道,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任何用水部门、个人按照计量表,按时缴纳水费,不得拖欠。
十五、后勤服务部负责按照学校的安排适时与学工处配合,开展各种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教育活动,在全校学生、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用水和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建设节约型校园。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
我校用电用水量较大,日常教学生活都离不开电和水。为了安全期间我们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教育、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方针。具体规定如下:
1、用电用水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
程,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2、用电用水安全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每学期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一次用电用水安全教育。
3、每学期总务处对用电用水设备检查一次,排除不安全隐患。
4、学生在用电用水时,必须有教师操作,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宿舍以及校内一切电路水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道、变动,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用电器,若需要须请示校委会,经批准后,方可由指定专人负责进行。
5、教师每天下班前,必须对自己所在办公室、宿舍用电设施检查一遍,关掉电灯,切断用电设备的电源。
6、学生用水不得擅自抽取,须经总务处指定的抽水负责人亲自操作。
7、师生若发现用电用水不安全隐患,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上报学校。
安全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市安全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对供水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辖区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辖区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公司管理。
2、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
4、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水行为,管理公司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装表接水或绕表接水者,除当场停用,按最大流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损失。
(2)私自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
(3)私自启用水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
5、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五、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六、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七、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八、学生用开水由厨房工人负责。每天早、中、晚各1桶、2桶。要保证住校生饮用水,并按一桶三锁的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九、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定时开放,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十、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塔储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费。
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如下:
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
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
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
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
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