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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优秀16篇)

时间:2023-11-06 00:23:02 作者:MJ笔神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优秀16篇)

事迹材料的编写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既能展示出人物的优点,也能客观呈现出其不足之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事迹材料范文,相信对大家的写作会有所帮助。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属于后者。我们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是要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好干部,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作为党员干部,都要有他身上体现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邹碧华是行业的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面对新形势,邹碧华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考题。

邹碧华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他充分体现了“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走了,可华夏大地回响着他厚厚实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

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凡接触过邹碧华的人都听到过,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也都听到了……如今,一浪高过一浪的追念里,更声声回荡着这句生命誓言!

上海的夜空不会忘记邹碧华办公室经常亮着的灯光;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深深地明白不仅要率先、带领好自己的团队,更重要的是要肩负起时代先驱者的使命,所以他有做不完的工作。众所周知,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攻坚期,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如何引领、支撑司法改革,如何在新技术云涌的时代与时俱进……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做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好学、善用———才能改变世界。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履新适时、知难创新的开拓性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法院管理,以及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等方方面面。

邹碧华是杰出的,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璀璨耀眼!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邹碧华曾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科学的思维方式武装头脑,也需要现代化的办案手段和智能化辅助工具。”他还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为了这些目标,邹碧华日日夜夜为之努力着、奋斗着。

学以致用,在邹碧华身上体现的得淋漓尽致,他还常常现学现用。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软件时,他专心研究大数据技术和案例,同时请来通信运营商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医院电子病历大数据分析专家,以及银行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等来高院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要求信息处的相关同志一起参加学习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开发干警“一键通”办公软件时,他率领大家细心研讨出一整套广受欢迎的可视化技术方案;搞三年规划预算时,更提出了“专门研究云技术构架与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的大构想。因为好学、善学,邹碧华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和领导。

每次兄弟法院来学习交流信息化工作,他都当作是向别人学习的机会,总会精心准备好ppt内容,小到每一张图表都会亲自设计。他能将管理学理论与法院信息化建设完美融合并充分展现出来,他对法院信息化的深刻体会和独特见解总是赢得来宾们热烈掌声,称赞声不绝于耳,最常听到的评价是“叹为观止”、“依靠信息化手段对审判业务管理精细化到如此地步实在是让人折服”,“这真的踩到了管理的要害上,是真正的信息化对审判业务的管理”。经常有来宾在他演讲结束后,悄悄地问:你们邹院长是学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吧?当得知他是法学出身,是一名法学博士的时候,提问者惊讶的表情溢于言表。除了自己学习,他特别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还抽出专门时间给信息处同志培训,指导大家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开展信息化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层次与水平。

创新、完美———才能改变世界。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地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并通过12368短信主动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推送53个重要节点信息。他还亲自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目标是一致的。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邹碧华同志满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还是升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他都尽心尽职,爱岗敬业,他无怨无悔,艰苦奋斗,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审判事业交出了满意答卷。2014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张新说。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谈到司法改革,邹碧华总是充满激情。周日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论坛、半个月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他积极介绍上海司改进程,谈司法公开,谈审判流程信息化?“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张新说:“他确实累了,调整了作息,晚上1点就睡下,比平时提前了一小时。”当年在长宁区,邹碧华做了件“前卫”的事儿——压缩会议室,给每个法官一间独立办公室,为了“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长宁区法院曾俊怡法官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分类管理,他那时已有思考。”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简直就是用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推动法院的改革。如果不是亲自到他工作的现场看看,是无法体会以邹碧华付出的艰辛与汗水。他真的是用生命为法院的改革前行助力加油。改革这份事业那么艰苦,他47岁的黄金年龄去世,他为法院、为司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他是法院的英雄、法官的骄傲。

他在以一种强有力的正能量,感动中国!邹碧华同志是审判业务行家,管理专家,授课导师学者,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著书写诗,样样精彩。邹碧华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他用生命谱写的人生壮歌依然在我们心头传诵,激励广大法官为中国的审判事业和改革之路奉献出更多的热情与力量。

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要忠于我们的事业。做好自己的事,并把这点事做到极致、尽心尽力。做管理工作的,就是要考虑如何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如何把上级的精神和指标落实好,做基层工作的,就是如何办好每一件事,如何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邹碧华同志担任法官22年来,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勤勉敬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伟大实践,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勇于承担责任,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情怀。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邹碧华同志始终充满激情。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不知疲惫。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邹碧华同志爱好学习,博览群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业著作、论文,受到法律界的高度评价。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学苦练,勇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办成,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21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21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精选】

作为一名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我深知自己工作使命,因为我面对都是基层困难群众中的重点对象,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有很多难以跨越的障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就要成为残障人士的知心朋友,困难与障碍的解决者,温暖与幸福的传递者,这就需要我在实际工作当中发挥优秀党员的优良作风像牺牲的“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不断努力学习努力让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创新精神为基层残障工作的创新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构建基层社区和谐建设做出一名共产党员残疾人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在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同时,我也要紧贴工作实际找出自己工作的不足,要有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结合我们工农区正在开展的《暖心行动》《党建》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把残障人士的困境梳理出脉络,利用我区正在大力度打造民生的良好时机,尽量利用人大政协领导下基层的机会呼吁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的同时,能多多关注残疾人极其家属的就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二是提升了相关企业的公众形象,我感觉残障人士家属的就业问题解决了就树立了他们生活的信心,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政府就会抽出更多的时间人力去搞建设,财政收入增加了就形成了更多惠民生的机遇。百姓开心幸福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最好的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我还要不断学习民政、就业、司法等部门的业务知识为残障人士服务,还要积极帮助他们把实际困难反应给相关部门让他们感觉到温暖。

“邹碧华”同志虽然身居高位但始终保持艰苦不俗的作风,做群众的服务员虽然他不幸牺牲,但是他的精神会永远激励着我,我要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把基层群众的需求及时反应给有关部门让困难群体笑欢颜是我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到牺牲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为构建和谐工农作出工农人的应有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领导能给我更多服务群众的机会,我一定做好表率像人大代表一样做好政府和百姓的连心桥。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同志说过的一句名言。现实生活中,像雷锋、焦裕禄、任长霞等那样身体力行的去践行这句名言的人不胜枚举。一想到这,我的心底不由心生敬意,为自己不想干事而羞愧难当。

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一时间“邹碧华精神”、“邹碧华现象”如雨后春笋,遍地竞相开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掀起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高潮。说到底,邹碧华精神就是“三严三实”的真实体现。一名法官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和用生命践行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0xx年。20xx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

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用生命诠释法治精神,用一生践行自己的诺言。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我们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做时代的楷模,做改革的引领者和开拓者。在落实“四个全面”的征程中,以敬事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今天,我们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感染、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征程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毫无疑问,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要做实干家,不做清谈客。邹碧华就是实干家,就是“燃灯者”,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

因此,我们只有把邹碧华的精神更好的传承下去,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邹碧华以他毕生的精力,夜以继日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法院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用并不太长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华美乐章。邹碧华无愧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和前行者。他的不幸离世,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也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被称之为“邹碧华现象”。

在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但是作为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在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同时,他还请来各类专家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与他们一起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正是因为他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使他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xx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

二、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司法实务,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作风细致入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呕心沥血、不畏艰难,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甘当“燃灯者”的邹碧华已经成为中国优秀法官最明亮的印记,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三、学习他勇于改革的创新精神。

他主导推出了“律师网上服务平台”,在全国法院首次推出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庭审排期自动避让、关联案件和审判业务文件主动推送等功能。利用该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缴纳诉讼费、获取案号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立案全程网上操作。他主导开发的“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在国内法院首次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评查,将法官办案的最后一道工序“撰写判决书”再智能化检查一遍,对案件裁判文书质量把关、辅助法官结案的论述说理等都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深受办案法官的欢迎。他主导推进“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彻底破解了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对不同案由、不同类型案件审理难易程度与科学评估法官办案工作量的难题。作为一名负责司法改革的领导,他不仅对改革怀有充分的信心,也通过不断的实践创新,寻找啃硬骨头的路径、方法和措施,给这场“改革大考”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答案。

邹碧华以自己无比光亮的职业生涯和无可挑剔的崇高品行,将司法的光亮投向社会,不仅为中国审判事业的后来者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更是为全社会法治理念的养成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精神指引。我们每一名政法工作人员,都应该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发扬奉献精神,敢于担当、勤政敬业,勇于直面和解决困难矛盾,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

20xx年4月18日,邹老师在华东政法大学明法楼关于《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的讲座让我记忆犹新。在谈到法治的现状,以及法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时,邹老师说道:诚然我们国家在法治进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律不够成熟,司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公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的社会资源配置不足,社会救济制度不够健全,保险制度也不够健全,执行难度较大,包括法官构成上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军转干部他们的法治思想不足的问题,这些历史问题需要两三代沉淀才能逐渐改善。面对这些法治的不足,邹老师说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我们的传统,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我们才有对现实的忍受力和承受力,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不能用其他国家的价值标准评价我们自己的事情,法治还是应当注重本土资源的利用,有什么样的资源才能做什么样的事,当然我们也不应该抛弃共同的规律性价值。要共享法治的文明成果,应当立足现实的土壤去追求法治的理想。

在谈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邹老师将它划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刚迈入法官这一职业中,他对自己的要求是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其中邹老师说到自己每天研究高院的指导判例到凌晨一点的习惯,这种长期的积累让他能够在审判实务中有较快的进步。第二个阶段是成为民庭庭长之后,邹老师说道,作为高院的一名庭长,就必须在自己管辖的领域内,对于所有的专业问题有明确的答复,不能出错。第三个阶段是成为长宁区法院院长之后,邹老师要求自己要做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作为一名院长,更重要的是管理好整个法院这样一个大团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注重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其中邹老师谈到他与上访群众耐心交谈陪他们吃盒饭化解纠纷的情形,至今记忆深刻。第四个阶段是邹老师对自己未来角色的展望,他认为,每个人的职业都会有变动,自己也可能从事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无论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做到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自己的存在而更加美好。可惜邹老师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就匆匆离我们而去。

邹老师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执行者,面对的压力不言而喻。但邹老师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好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他曾经说过的两句话始终印象深刻,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人们为什么会记住这两句话?因为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

邹老师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为执法部门改革工作进行准备,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在今天他时任上海司法改革组委会的一名成员时,更是在工作中时时将责任承担于肩上,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为了“避免搞‘一刀切’,图省事,出现‘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现象出现,他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让执法人员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他潜心钻研,兢兢业业,为司法改革做出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辛苦。

邹老师除了在改革上有重大成就,在尊重维护基层法律工作者权利的工作中也得到一致好评。法官与律师事务所打交道,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律师的意见,并且与律师共同维护法的尊严,邹老师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在重要的会议活动中强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xx年年会上,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道出了执法者与律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推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同时个人还撰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正是他做了大量的工作,才让律师这一群体对他充满了尊重,让他的个人行为赢得了整个执法群体的认可。

汪沪平副院长在座谈会上说,邹碧华英年早逝,全国法律人都深感惋惜,评价他是一个“燃灯者”,说“做法官当如邹碧华”。邹老师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温宿县法院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积极主动在司法实践中搞好“三个结合”,努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效果。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邹碧华、黄志丽先进典型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党性党责党风党规党纪”教育,以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为引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在为官做人、修身律己上找差距、在群众口碑上、评议活动结果对比中受警醒。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为契机,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心打造“12368热线电话、官方微博、院长信箱”等民意沟通平台,截止8月初,接转办理各种诉求30多人次,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监督司法权力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深入抓好对法院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特别是紧盯“四风”问题的隐形和变异,随时监控查纠,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定出台了《温宿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清单》,切实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截至目前,共开展审务督察8次,对问题突出的、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干警依规通报批评。

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

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4月18日,邹老师在华东政法大学明法楼关于《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的讲座让我记忆犹新。在谈到法治的现状,以及法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时,邹老师说道:诚然我们国家在法治进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律不够成熟,司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公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的社会资源配置不足,社会救济制度不够健全,保险制度也不够健全,执行难度较大,包括法官构成上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军转干部他们的法治思想不足的问题,这些历史问题需要两三代沉淀才能逐渐改善。面对这些法治的不足,邹老师说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我们的传统,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我们才有对现实的忍受力和承受力,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不能用其他国家的价值标准评价我们自己的事情,法治还是应当注重本土资源的利用,有什么样的资源才能做什么样的事,当然我们也不应该抛弃共同的规律性价值。要共享法治的文明成果,应当立足现实的土壤去追求法治的理想。

在谈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邹老师将它划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刚迈入法官这一职业中,他对自己的要求是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其中邹老师说到自己每天研究高院的指导判例到凌晨一点的习惯,这种长期的积累让他能够在审判实务中有较快的进步。第二个阶段是成为民庭庭长之后,邹老师说道,作为高院的一名庭长,就必须在自己管辖的领域内,对于所有的专业问题有明确的答复,不能出错。第三个阶段是成为长宁区法院院长之后,邹老师要求自己要做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作为一名院长,更重要的是管理好整个法院这样一个大团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注重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其中邹老师谈到他与上访群众耐心交谈陪他们吃盒饭化解纠纷的情形,至今记忆深刻。第四个阶段是邹老师对自己未来角色的展望,他认为,每个人的职业都会有变动,自己也可能从事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无论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做到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自己的存在而更加美好。可惜邹老师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就匆匆离我们而去。

邹老师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执行者,面对的压力不言而喻。但邹老师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好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他曾经说过的两句话始终印象深刻,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人们为什么会记住这两句话?因为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

邹老师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为执法部门改革工作进行准备,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在今天他时任上海司法改革组委会的一名成员时,更是在工作中时时将责任承担于肩上,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为了“避免搞‘一刀切’,图省事,出现‘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现象出现,他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让执法人员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他潜心钻研,兢兢业业,为司法改革做出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辛苦。

邹老师除了在改革上有重大成就,在尊重维护基层法律工作者权利的工作中也得到一致好评。法官与律师事务所打交道,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律师的意见,并且与律师共同维护法的尊严,邹老师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在重要的会议活动中强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道出了执法者与律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推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同时个人还撰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正是他做了大量的工作,才让律师这一群体对他充满了尊重,让他的个人行为赢得了整个执法群体的认可。

汪沪平副院长在座谈会上说,邹碧华英年早逝,全国法律人都深感惋惜,评价他是一个“燃灯者”,说“做法官当如邹碧华”。邹老师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xx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xx年之20xx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xx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xx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

知道邹碧华,是在2013年我进入少年法庭工作之后,因为了解到上海长宁区法院已经有30多年的少审工作经验,我便有意识地寻找相关的书籍学习。读了邹碧华主编的《少年法庭的创设与探索》、《法庭上的心理学》,为书中睿智的思想、深刻的洞见、务实的态度深深折服,也让我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最终促成我院将心理测评与矫治引入少年审判,我也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之后我又拜读了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他的每一本书,都让我有“解渴”的感觉。正当我期待读到他更多作品时,惊闻他辞世的消息,深感震惊和痛惜。

几个月来,持续的哀思与追忆不绝于耳,我也知晓了更多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形象在我心目中更加丰满,也更加高大了。在他众多优秀的品质中,最打动我的有三点:一是善良;二是勤奋;三是担当。

从邹碧华身上,我看到了一颗善良的赤子之心。为什么那么多的当事人、律师、同行,甚至是素昧平生的人都对邹碧华深深地缅怀?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从他身上看到了金子般的善良,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因为善良,他会登上火灾后的阁楼,对当事人的疾苦感同身受;因为善良,他会给上访户写慰问信,嘘寒问暖;因为善良,他不忍听到律师得不到尊重,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英国学者麦克莱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从他身上,我看到了法官应该有的人文品格和公仆情怀。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是温暖的,只有像邹碧华那样,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去,耐心倾听弱者的声音,让司法的过程充满亲和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对人的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才有助于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

从邹碧华的身上,我看到了永不停歇的脚步。四壁环书的书房、深夜读书的灯光、四个月内阅批106封群众来信、一夜赶出200页的ppt、博士院长、10余本专著、首届审判专家、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者……累累的硕果、骄人的成就,来自于经年累月、夜以继日的勤奋。在他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汗颜,同样是法官,我深知自己的渺小,也看到了勤奋所能创造的奇迹。敏于思考、精于专业,是法官的职业要求。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一位好法官,就像就诊遇上好医生一样幸运。每一位遇到邹碧华的当事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不仅有实现正义的决心,还有实现正义的本领。我也希望自己通过刻苦的学习,能够像他那样,成为善解法律、善解人意、善解矛盾的好法官,不辱使命。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让我们接过“燃灯者”留下的火种,沿着他的足迹,砥砺前行!

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6月21日上午,丰镇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全院第六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院长张建军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学习邹碧华做一名合格法官》,他要求全院干警要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引,深刻理解“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争做合格党员的同时更要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学习中强调,在“两学一做”活动中,我们应该向邹碧华学习敬业精神、钻研精神、担当精神、创新精神、勤奋精神,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合格法官。要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开展为契机,弘扬邹碧华精神,更要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引,深入理解“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司法进程的艰难时期,更要需要一种坚守,这种坚守,就向邹碧华这样,怀着对审判事业无限的忠诚和热爱,勇于担当,敢于奉献,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合格法官。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3月2日新华网)。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同志说过的一句名言。现实生活中,像雷锋、焦裕禄、任长霞等那样身体力行的去践行这句名言的人不胜枚举。一想到这,我的心底不由心生敬意,为自己不想干事而羞愧难当。

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一时间“邹碧华精神”、“邹碧华现象”如雨后春笋,遍地竞相开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掀起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高潮。说到底,邹碧华精神就是“三严三实”的真实体现。一名法官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和用生命践行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

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用生命诠释法治精神,用一生践行自己的诺言。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我们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做时代的楷模,做改革的引领者和开拓者。在落实“四个全面”的征程中,以敬事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今天,我们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感染、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征程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毫无疑问,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要做实干家,不做清谈客。邹碧华就是实干家,就是“燃灯者”,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

因此,我们只有把邹碧华的精神更好的传承下去,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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