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范本>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汇总7篇)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汇总7篇)

时间:2023-09-30 00:24:13 作者:灵魂曲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汇总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一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融资租赁合同书

融资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传: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传: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帐号: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二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租赁范围

甲方将福州市(小区名)为乙方住宅使用,不得作为营业及其他用途,乙方不得转租及破坏租赁物内原有设施及房屋构造,且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所缴纳之保证金用于抵偿因乙方行为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保证金、租金和其他费用及其交纳期限

1、签订合同时,乙方即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如无发生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况,租赁期满后十五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2、乙方应支付元(大写:)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如若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发生损坏屋内设施及房屋本身的情况时,乙方须照价赔偿,不足部分由保证金支出。若无损坏,在租赁期满后十五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每月预交元(大写:)为水电费,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4、租金:每月为元(大写:),乙方签定本合同当日即须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乙方当月的租金交纳期限是:当月五日前,每超过一日加收3%的月租金。

5、租赁期内小区相关部门如环卫、治安、物业等方面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签定的每项条款,在此基础上,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租赁场地范围之内的使用权。

2、乙方应爱护场地和租赁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租赁期满或停止使用租赁场地时,乙方应保护一切建筑设施及屋内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样,进行赔偿。

3、乙方若要求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甲方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接受小区相关部门如环卫、治安、物业等方面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本租赁场地转给第三方使用,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告知,乙方应对此作出答复并在十五天内搬离租赁物,告知后如乙方在七天内对此未作答复,仍视为放弃租赁权利,甲方有权强行搬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租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当月租金和合同中规定各项费用,若逾期缴纳全部或部分款额达十五日之久,则视为乙方单方解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场地,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立即搬离场地。

2、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期满后三天内搬离财物,退还场地及原有设施,乙方退还场地及设施并经甲方场地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向甲方领回保证金。若乙方不及时退还场地,甲方则以期限拖延日数计算,每日按日租金五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超过十天不搬,则每日按日租金十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从保证金扣除,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清理费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办妥合同终止各项手续后,甲方拖延付还保证金,乙方同样以其拖延日数计算,每日按日租金五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4、因乙方欠交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及各项费用而造成该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为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先行扣收,并向其追缴,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足扣收时,乙方仍应承担补足责任。

5、乙方不得私下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私下转让视为违约,应付月租金三倍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当天搬离场地。逾期不搬者甲方则以其拖延日计算,每日按日租金两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具体做法按本条第4项有关规定办理。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省、市政党及公安、工商、税务、消费协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者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7、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包括乙方单方违约,自动终止合同)时,乙方应负责做到场地建筑结构完整、场地原装修物以及设施完好并及时交还甲方。乙方对房屋结构及场地原装修物和设备,不得任意拆除,应原样留归甲方所有。否则,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款额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8、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五

甲方(出租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石油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甲方所有的金泉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山西省,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5间,150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4台,加油枪4支;油罐100立方(20立方两个,30立方两个,共四个油罐)。

4、雨棚一个264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10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租赁期共计五年,从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0日止。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5万元(人民币)(不含水、电、取暖费)。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油罐、输油管道乙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产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石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石化+朝阳图案”标识。

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结民事纠纷、未结行政处罚等)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至合同到期日剩余日期的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xxxx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面积约亩。

二、租期:47年。即xx年xx月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xx年xx月xx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oxx年x月x日

租赁减免属于租赁合同变更篇七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报政府有关领导同意,按以下合同原则执行。

(一)土地转让地点和方位:

********。方位在*****现有钢构房后滴水线以外。北起区间道边线,南至现有地机耕路边线,东起现有院墙边,西至现有钢构房滴水线后三米平行线,约30亩。按有关部门测量认可为准。正负零以上现有未平整的土石方约3万方。

(二)土地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有关部门勘测的实际面积,按每亩土地转让费付甲方 元,转让费以外费用免除。政策优惠项目,由接受乙方继承。双方转让合同签订,并经镇政府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预付甲方 万元。在规划院和土地局勘测认可,并办理招、拍、挂土地中心报批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实际面积的土地全部转让费。

(三)土地转让办理程序:

1、双方向政府有关领导申请土地转让,并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土地名称注册和法人。

2、双方申请规划设计院和土地勘测院测量转让土地,

划红线定坐标,办理相关手续。

3、双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申请招、拍、挂拍卖中心报批。

(四)在双方申请土地转让变更时起,甲方出示原土地用地合同,土地规划图纸,土地出让金凭证,报有关部门变更名称和法人。

合同正式生效,手续变更后,甲方原有的债权、债务和法规牵连与乙方无关联。

(五)备注: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年月日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