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总结>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22 05:51:52 作者:江sx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一

供方: 合同编号:

一、签约时间:20xx年 7 月 20 日

二、质量服务、保修期限: 保修期壹年。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工厂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运费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标准a、cb/t3811-1983设计规范;b、gb/6067-1985安全规程;c、jb/t2603-9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由重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发证为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付:30%, 货到起重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取得重庆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付:65%,其余5%质保一年期满时一次付清(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供方出具17%普通增值税发票 。 七、其它费用:包装费、下车费、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办证费,及一切其他费用由供方承担 。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且相互约定如下:

8.1供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则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2供方在起重机交付后一年质保期内违反起重机购销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将无权收回起重机所留存的质量保证金。

8.3供方按需方通知履行交货义务,遭需方无理拒收,则需方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不能收货,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4需方逾期履行支付设备款义务, 则自逾期之日起, 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仍然拒付设备款, 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补充或修订。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无。

十一、合同主页共计叁页,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共计伍页,合同与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需根据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制作。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需方肆份供方叁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二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施工地点:

第三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起用时间:合同期限:

第四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五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起重机械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井字架)等起重机械。

第三条 深圳市范围内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监理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委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施工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检验检测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其他与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活动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按各自职责对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禁止出租、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无制造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已达报废条件、擅自拼装改装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举报。

第九条 实行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制度。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初始登记为施工起重机械建档提供信息,由市安监机构负责;使用登记作为工程项目监管,由工程项目的安监机构负责。

第十条 首次进入我市的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应当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市安监机构办理初始登记,领取《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初始登记证》。

(二)施工起重机械产权证明(购置发票或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第十二条 施工起重机械转场或移位安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的安监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首次进入我市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在办理《初始登记证》的同时,办理《使用登记证》。

(三)安装验收报告书;

(四)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书。

第十四条 安监机构应当在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施工起重机械的有关情况,对申办材料属实并符合规定的,办理登记手续;对弄虚作假申请登记或不符合登记规定的,责令整改,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施工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对其出租的施工起重机械的质量安全状况负责。

第十六条 租赁单位出租施工起重机械,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承租单位转租施工起重机械的,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转租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施工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跟踪出租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租赁(产权)单位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二)使用单位移交的运行安全技术档案;

(三)安装单位移交的安装验收档案。

第四章 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

第十九条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保证安装拆卸过程的安全,并对其安装的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 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承揽安装拆卸业务。未取得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

第二十一条 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应当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签订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的操作证书、施工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登记证等文件进行审核。

第二十三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装拆卸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卸单位不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导致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由安装拆卸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安装拆卸技术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查。方案有重大更改的须重新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技术方案进行,作业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六条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监督,安装、拆卸区域须设立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监理单位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七条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活动(包括安装、顶升加节、附着)结束后,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租赁(产权)、使用等单位参加验收,监理单位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管。验收合格后由参与验收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在安装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 安装验收完毕后,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日内向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技术交底,并在验收后10日内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备查。

第三十条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档案,包括:

(一)安装拆卸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装及验收资料;

(四)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资料;

(五)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第三十一条 安装单位应当跟踪其安装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装质量问题。

第三十二条 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检测检验规范标准,依法、科学、客观、公正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从事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的机构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从事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的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并持证上岗。

第三十五条 检验检测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检测,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

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明确,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报告书须加盖检验专用章、骑缝章。

第三十六条 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发现受检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使用单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应向安监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禁止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或参与施工起重机械的销售、租赁、安装等经营性活动,禁止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推荐或者监销施工起重机械。

第三十七条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并对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三十八条 禁止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擅自对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进行技术改造。对施工起重机械结构和传动机构进行技术改造的,应由原生产厂家进行。

第三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管理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紧急情况下,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四十条 施工起重机械的司机、司索和起重信号工,应当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 实行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其中塔式起重机每年检验一次,其他施工起重机械整机至少两年检验一次。检验报告应当报该项目安监机构备案。未按期检测或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二)连续停止使用6个月以上重新使用的;

(三)其他按规定需要及时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在用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塔式起重机安全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采用齿轮锥鼓形渐进防坠安全器的施工电梯每3个月进行吊笼的坠落试验,并做好记录。使用单位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停止使用,全面检查,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四条 施工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如实记录设备的运转工作小时、维修保养、大修理、事故记录等各种技术数据,各种附件资料归档完整。

第四十五条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安全技术档案,每个单机单独建立。施工起重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档案、随机技术文件及资料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完毕后,应当向租赁(产权)单位移交施工起重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档案。

第四十六条 施工起重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一)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二)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三)日常维护保养计划、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四)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使用登记证。

第四十七条 同一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的专项安全措施;有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分别承包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或委托主承包商制定避免多塔相互碰撞的专项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未组织协调或组织协调不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邻工程项目使用塔式起重机时,由后安装塔式起重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避免多塔相互碰撞的专项安全措施,确保塔式起重机安全运行。

第四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施工起重机械实施安全监理:

(一)审核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审查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由总监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核查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七)对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检验检测、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理职责,发现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验检测及使用过程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告安监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十条 各区安监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施工起重机械登记情况汇总报市安监机构。市安监机构应当建立施工起重机械数据库档案,记录施工起重机械的基本资料和安全状况,包括事故发生情况,并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三)达到安全技术规范或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报废条件的。

第五十二条 市安监机构应当建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情况跟踪制度,及时掌握施工起重机械的登记、转场、使用、检验检测情况,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停止使用作报废处理。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施工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正在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消除隐患。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并提请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二.预计租赁期限:__至__(租赁期限不得少于5个月,不足5个月的按5个月收取)。租赁日期的天数是根据实际天数进行估计和最终计算的。

三、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原则、成本构成及结算方法

3.1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原则:机械设备租赁价格包括主要设备、进出场费、拆装及配套服务、设备检测、售后服务和现场维修。

3.3费用支付:

3.3.1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式收取租赁费。

3.3.2租金当月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收取5%的违约金或停机。乙方使用后通知甲方拆除设备时,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结算后付清所有租赁费用,否则,甲方将不拆除设备,继续收取租赁费用,直至结算。

四.甲方的工作

4.1甲方负责设备基础的技术指导和辅助工作以及相关机械部件的配置。

4.2机械设备移交给乙方使用前,甲方应对设备的工作性能和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所有设备验收资料,以确保乙方在项目中使用的设备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4.3按照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设备及附件,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乙方。保证乙方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

4.4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协议提供售后服务,满足项目管理的要求,并按合同规定定期维修和回访,确保正常运行。

4.5甲方人员进入乙方现场时,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指挥和安排。

4.6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应提供物料提升机的各种技术资料和安装、拆除方案,并负责设备测试和备案。

4.8拆除过程中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附墙除外)。

乙方的工作

5.2负责机械操作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5.3提供现场机械设备所需的电源和操作箱与设备卷扬机之间的电缆。

5.4乙方在使用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械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5.5乙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分包商之间以及分包商与乙方之间在机械设备使用方面的关系。

5.6乙方进入、离开、安装和拆卸设备时,应人工配合;乙方应派现场塔吊配合设备安装。

5.7操作司机由乙方提供,并支付工资。驾驶员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并承担因维修、保养和安全不力、违章操作和丢失造成的损失。

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违约责任

6.1.1承担因设备自身责任(非运行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6.1.2乙方应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中甲方工作内容的各项条款而造成的损失。

6.2乙方的违约责任

6.2.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乙方工作内容的各项条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交底

7.1乙方应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向甲方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并附在合同中。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终止。

x.合同数量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五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 起用时间: 合同期限: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 (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 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 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 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 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 %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 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 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

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六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二、租赁时间:

从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

(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x,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七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的起重机,特此声明。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租赁款及支付方式:

租金:___;合同总价:____________元整。

2.每天从一个机队开始;

3.每个机器组持续8小时,取决于驾驶员的进出时间。超租=累计超作业时间/8小时×机队费。(以施工记录为准)

4.吊车的进出费用由吊车×2=机组协商后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或在乙方吊车到达现场时提前支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乙双方均有权防止对方非法操作和指挥,坚持吊车作业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人员,并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因施工现场地面及地下设施申报不清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做超出作业计划的项目,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发出信号,确保作业。如施工过程中出现野蛮操作,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因指挥失误或未落实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原则是:起重机吊钩以上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下面(钢丝绳、吊耳、卸扣、捆绑、指挥等。),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的起重机,但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或抵押乙方设备,不得擅自转让作业场地,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起重机。如果发生任何事故或损失,应承担所有责任。

3.按时交租赁费。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金额×0.5%/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4.当起重机停在施工现场时,甲方应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严造成起重机损坏,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5.必须消除所有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操作人员和设备的不良行为。

6.起重工(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和轨枕由甲方提供..

7.甲方应免费为船员提供食宿。

动词(verb的缩写)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的指挥,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起重机所需的液压油和润滑油由乙方提供..

4.如果租赁费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随时终止起重机的租赁。

5.当有装卸起重机时,乙方应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和80吨起重机支腿垫由乙方提供..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性能表。

不及物动词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租金人民币元。

2.乙方吊车司机每日填写任务清单,并制定专项签证作为结算的原始凭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八

出租单位: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__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一、甲方责任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九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机械、工器具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机械、工器具的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原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原浙江省劳动厅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电力公司起重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设备管理部是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管理的归口部门,设备维护部、燃料部是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的维护部门,安全监察部负责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等管理。

4.1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职责

4.1.1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和健全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4.1.2设备管理部、设备维护部、燃料部等部门是起重机具、起重作业管理的职能部门。

4.1.3起重人员和起重机具所在部门,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或安全员管理起重安全工作。

4.1.4起重机具所在班组或保管部门,应专人负责起重机具的管理、维护、检查和试验。

4.1.5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应对起重机具的管理和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

4.1.6起重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的所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起重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做到一物一卡,设备落实到人。见资料性附录a。

4.1.7起重机械必须具有操作规程。

4.1.8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助理)职责

4.1.8.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起重工作的法规、政策,组织制订并审批公司有关起重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4.1.8.2组织指挥公司重大或重要设备的起重工作,落实起重工作的安全措施。

4.1.8.3批准公司起重人员技术培训、起重设备配置计划。

4.1.8.4组织起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1.8.5批准重大起重作业方案。

4.1.9设备管理部职责

4.1.9.1负责解决起重作业和起重机械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制重大或复杂的起重作业技术方案;编制及批准一般设备起重作业的技术方案。

4.1.9.2审核起重机械的检修操作规程。

4.1.9.3负责起重机械大修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4.1.9.4协助总经理工作部做好起重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1.9.5负责起重机械的选型、技术改造、验收、资产和报废等管理及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4.1.9.6负责起重作业事故的技术调查分析。

4.1.10安全监察部职责

4.1.10.1对起重作业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落实情况、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及人员技术状况等进行监督。

4.1.10.2对起重工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规程、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4.1.10.3参加重大或复杂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及现场监督。

4.1.10.4对起重机具的管理制度、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10.5负责起重作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按规定做好事故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4.1.10.6负责起重机械的取证、定期检验复证工作。

4.1.10.7参与起重机械设备、机具的验收。

4.1.11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4.1.11.1负责起重工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建立起重工的培训档案,并负责证书管理。

4.1.11.2负责起重新设备、新技术的委托培训工作。

4.1.11.3负责起重岗位的定员、定编工作,对起重岗位的劳动组织的合理性负责。

4.1.12设备维护部、燃料部职责

4.1.12.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组织制订本部门起重工作的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制。

4.1.12.2编制起重机械的配置计划,参与起重机械的验收。

4.1.12.3参与重大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

4.1.12.4组织、安排本部门起重人员技术培训。

4.1.12.5负责本部门起重机具的技术管理及起重机械的建帐、建卡和保管工作。

4.1.12.6审核批准班组的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1.12.7落实起重机具的维修、定期检查和试验工作。

4.1.12.8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起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1.13班组职责

4.1.13.1执行起重作业的规章、标准。

4.1.13.2完成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4.1.13.3参与一般起重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贯彻执行;切实做好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

4.1.13.4提出起重工器具的增补、报废和验收意见。

4.1.13.5负责班组起重机具的领用、建帐、保管。

4.1.14现场起重作业负责人,应按现场安全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

4.2起重安全技术培训

4.2.1总经理工作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

4.2.2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二年审验一次。

4.2.3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4.2.3.1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见资料性附录b。

4.2.3.2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4.2.3.2.1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4.2.3.2.2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4.2.3.2.3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见规范性附录c。

4.2.4起重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4.2.4.1力学基本知识和物体重量的计算方法;起重机械分类、基本构造、性能及其安全装置。

4.2.4.2起重吊点的选择和吊装物体的绑扎;了解设备构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项。

4.2.4.3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常见故障排除;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4.2.4.4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4.2.4.5具有一般电气、登高、防火及救护等安全常识。

4.2.4.6一般起重作业方案的编制。

4.2.5起重人员每年应进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识、起重机具使用方法、起重机械基本结构、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规程等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4.3起重作业的分类和管理

4.3.1起重作业的等级分类

4.3.1.1一类起重作业主要指企业内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作和比较复杂的起重作业,它具体包括:大型主设备的吊装工作,如发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除氧器、锅炉汽鼓、汽轮机解体时汽缸、转子的吊装,抽、穿发电机转子,主变吊罩等作业;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吊装工作。

4.3.1.2二类起重作业包括:主要辅助设备的吊装工作,如10t及以上电动机、风机、水泵吊装,抽、穿重量在5t及以上的风机、电机等转子,高压厂变吊罩和更换,磨煤机的解体吊装等作业;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及以上。

4.3.1.3三类起重作业包括: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以下;重量在1t及以下但起重机械是专业司机操作的吊装作业;临时指定的需专职起重工完成的作业任务。

4.3.1.4四类起重作业:主要指重量在1t及以下。

4.3.1.5一、二类起重作业由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进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起重指挥人员;三、四类起重作业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识的中级工及以上检修人员完成。

4.3.2起重作业的管理

4.3.2.1公司实行《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制度,见资料性附录d、附录e、附录f。

4.3.2.2不配起重人员的部门(班组)凭《起重作业联系单》委托有起重作业人员的部门(班组)完成起重任务。起重班组的主管部门接到《起重作业联系单》后布置起重任务,起重班组根据联系单内容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

4.3.2.3《起重作业指导书》主要用于第一类起重作业,内容以记录起重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方案为主(被吊设备的数量和重量、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设备的堆放位置、吊装程序、起吊方案(吊装图)、平面布置图等),由部门技术人员会同起重班组的工作负责人编制,起重班组的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起重作业指导书》必须在起重作业开始前一天编制、审批完毕。

4.3.2.4《起重作业任务单》主要用于起重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时应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二类起重作业都必须填写。一类起重作业的内容按已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填写,二类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编制填写。

4.3.2.5一类起重作业必须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二类起重作业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三类起重作业由部门技术人员批准,四类起重作业由班组长批准。

4.3.2.6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起重作业指导书》、《起重作业任务单》的内容完成工作。如果工作过程中要改变作业方案,应重新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重新填写《起重作业任务单》。

4.3.2.7抢修时的起重作业工作,应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作业负责人,并在抢修任务完成后,补办有关手续。

3.3起重作业的安全措施

4.3.3.1起重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按《起重作业任务单》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都清楚。

4.3.3.2工作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对起重机具进行检查,起重机具必须符合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

4.3.3.3起重作业现场布置合理,各种起重机具安装位置适当,各类起重工器具配置合理,符合起吊吨位及起吊角度的安全要求。

4.3.3.4起重机安放平稳,工作前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液压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在高压设备附近的作业机械外壳应可靠接地。

4.3.3.5现场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口令。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人员传递信号。

4.3.3.6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应按制造说明书和铭牌规定使用,固定式起重机械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

4.3.4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察

4.3.4.1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

4.3.4.1.1公司有关领导、设备管理部,施工作业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应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二类起重作业,部门负责、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应到现场。

4.3.4.1.2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起重作业现场是否按制定的作业方案进行逐项落实;作业方法是否同作业方案相一致;各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良好落实;各项起重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起重机具的使用是否符合4.3.3款规定要求等。

4.3.4.2安监人员现场安全监督

4.3.4.2.1公司安全监察部、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二类起重作业、比较重要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时,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现场。

4.3.4.2.2起重现场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是否落实,一类起重作业、重大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是否有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等;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违章使用起重机具等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其作业。

4.4起重机具的管理

4.4.1起重机具分类

4.4.1.1一类起重机械:各类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汽车吊、卷扬机以及其它动力起重机械等,简称起重机械。

4.4.1.2二类起重工器具:起重绳索、手拉葫芦、卸卡、吊环、千斤顶、滑车以及自制起重专用工具等,又称起重辅助工具。

4.4.2起重机具的管理原则

4.4.2.1起重机具管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或遵照公司设备管理职责划分规定执行。

4.4.2.2使用部门应把起重机具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设备考核范围,并建立起重机具的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4.3起重机具的使用与管理

4.4.3.1起重机械的使用部门应逐台建立设备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试验,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存档。

4.4.3.2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台帐应包括: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复印件)、装拆、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试验报告;设备缺陷和不安全情况记录;设备定级台帐。

4.4.3.3起重工器具的保管

4.4.3.3.1起重工器具所在部门和班组应落实责任人负责保管。

4.4.3.3.2起重工器具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起重工器具编号、登记台帐,包括检查试验记录和损坏更换等。

4.4.3.3.3起重工器具应实行定置管理,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不得混放。

4.4.3.3.4起重工器具应根据情况挂上铭牌,注明规格型号,以便使用。

4.4.3.3.5要建立起重工器具维修保养、保管和定期检查制度,未经检查合格的各类工器具严禁使用。

4.4.3.3.6禁止将报废的工器具与完好工器具堆放一起。

4.4.3.3.7起重工器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机械强度试验。

4.4.3.4起重工器具的使用

4.4.3.4.1非本班组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经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4.4.3.4.2起重工具的使用应履行领用手续,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起重工器具的领用清单,经班组长审核后向工器具保管员领用。

4.4.3.4.3任何起重机具不得私自出借。如确需外借时,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领导批准。

4.4.3.5起重机械的安装与维修

4.4.3.5.1所委托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必须是取得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的单位。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安装修理单位资格进行审查。

4.4.3.5.2部门自行安装、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和汽车吊,应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核,经地方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施工。

4.4.3.5.3桥式、门式起重机和汽车吊安装、大修后,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部申请地方监察机构检验,检验合格颁发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才能交付使用。

4.4.3.5.4检修后的起重机械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结构件需焊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的要求,焊接工艺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起重工器具大修后,由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使用部门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4.4.3.5.5起重机械维修时,应做好下述安全措施: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将所有的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加锁并悬挂标示牌,标示牌应置于醒目位置;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护及人工润滑。

4.4.3.6起重工器具维修

4.4.3.6.1维护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另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4.4.3.6.2结构件需焊补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工艺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4.3.7起重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颁发准用证后才能投入使用。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一般为二年,大修后起重机必须检验而不受规定检验周期的限制。

4.4.4起重机具的检查和试验

4.4.4.1起重机械的检查

4.4.4.1.1作业前的例行检查。每日作业前(或使用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的安全性能,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等,若有异常或损伤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禁止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牙口、刃口及转动部分的机具,应装保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机械设备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起重机械作业前的检查工作由操作人员进行,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监督检查,并列入站班会的检查内容。

4.4.4.1.2月度检查。月度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一般应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起重机械月度检查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检查并记录。

4.4.4.1.3年度检查。年度进行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停用一年以上起重机械,或发生过重大设备事故经修复后的起重机械,或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4.4.4.1.4年、月检查情况要记入设备台帐,并与其产品说明书、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4.4.4.1.5起重机械的年度检查工作由使用部门组织,结合定期试验进行。应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度,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并对起重机械作静、动负荷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核、存档。

4.4.4.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由起重工器具所属班组长和保管员负责进行,每月一次,检查结果报部门领导审核。使用部门应按资料性附录g的规定,制订起重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表。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见资料性附录h。

4.4.4.3起重机械的试验

4.4.4.3.1起重机械试验由设备管理部制订试验计划,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按资料性附录g的规定进行。

4.4.4.3.2下列情况,应按有关起重机械试验标准进行试验:正常工作的,每二年进行一次;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或机械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械。

4.4.4.4起重工器具的试验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下列情况,应按有关试验标准试验:正常使用的起重工器具,每年一次;经过修理、改造过的工器具,在交付使用前;长期存放超过一年以上的工器具,在重新使用前;抽样试验发现不合格的,应进行全部试验。

4.4.4.5起重机具的定期试验和鉴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联系委托。

4.4.5.1起重机械的购置

4.4.5.1.1购置起重机械,使用部门应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同意,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4.4.5.1.2大型起重机械的选型原则:必须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遵照技术先进、工程适用、安全可靠、经济耐用、服务周到;严禁选购无国家认证资质的企业产品;严禁选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的产品;严禁选购无出厂合格证和无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的产品;不宜选购无良好售后服务的产品;不宜选购说明书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的产品。

4.4.5.2起重机械出厂资料应包括:原材料自检资料;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电气、液压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顶升机构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及主要零件安全技术要求;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资料(无法在制造厂进行的可在安装现场进行)。

4.4.5.3选购的起重工器具应检验合格,生产厂家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起重工器具应有必要的产品鉴定证书,并经抽样试验合格。

4.4.5.4起重机械的报废。下列起重机械应予报废: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已达不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修理费用高的;国家规定淘汰的;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公司已不适用的。

4.4.5.5起重工器具的报废。下列起重工器具应予报废:试验不合格且不能修复的;结构、主要部件损坏,经维修后,技术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换合算的;国家规定淘汰的。

4.4.5.6起重机具的报废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规定办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标准办理。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起重机个人工作总结 起重机购销合同篇十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汽车起重机 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 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 %;其余款项 %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 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 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 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 %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范文推荐
  • 08-23 2023年板材购销合同简洁版大全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
  • 08-23 实用学校剪彩仪式(汇总18篇)
    理想是一个人实现自我价值和成就梦想的关键。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找到实现理想的更好方法和策略。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经验分享,对实现理想有很大的帮助。
  • 08-23 外协加工劳动合同模板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
  • 08-23 最新建筑劳务合同汇总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
  • 08-23 热门纪检监察培训个人心得(通用15篇)
    培训心得是对参加培训活动后的收获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在下面的读书心得中,作者深入分析了书中的观点和思想,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xxx)作为纪检监察战
  • 08-23 最新工厂暖通工作总结大全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那么下面我就给
  • 08-23 2023年房屋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汇总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
  • 08-23 最新建筑配套合同 建筑合同优秀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
  • 08-23 五金合同优秀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
  • 08-23 2023年借款抵押合同版本精选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