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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18篇)

时间:2024-01-08 18:38:16 作者:BW笔侠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能够解决工作任务中的难题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工作中,总结并改进工作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经验总结和教训,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近年来,全县肺结核疫情高发,部分学校时有肺结核病散发疫情发生,不同程度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xx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县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教职员工及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晨检率达100%。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

4.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5.对确诊学生或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2),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处置率达100%。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特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中心校长、县直中小学校(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张华香同志兼任,成员由结防科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拟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督导评估,为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

(1)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施目标考核。

(2)联合教育局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治对策、措施。

(4)制定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会同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

(6)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计划,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协助学校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结核防治工作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审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信息,核实患者是否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就诊,对未到位者及时追踪。监测学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者筛查。

(4)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将信息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学校结核病月报表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学校通报辖区结核病疫情信息,提供防控措施。

(5)负责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并将调査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当发生疫情时,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组,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观场,具体负责结核病疫情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传播范围的判定,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的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向学校提供的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

(7)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学校领导、教师、校医、学生、结核病患者以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控政策、技术措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对结核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

(1)负责结核病诊断、登记、报告和转介工作。首诊医生要对学校师生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包括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班级、年级、联系电话、住址等,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院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定点医院必须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危重肺结核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管理及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方法见附件3),对不需要住院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3)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健康教育。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每年组织对新入园幼儿体检和在园幼儿体检,同时对在园幼儿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实验,对具备结核病临床症状体征和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5.卫生监督大队。

(2)督促指导学校接照卫健、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发生结核病疫情后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二)教育部门。

1.县教育体育局。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卫计部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

(1)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将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明确肺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开展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宣传。

(4)配合卫生部对校医、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等相关工作人进行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肺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3.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1)承担本校(园)肺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转介、疫情监测,对患肺结核已复学或尚未完成疗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对未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师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到位。

(4)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

(5)对接触肺结核病患者的人群,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xx版)》规定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合作,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ニ)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核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各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要及时做好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査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卫生监督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1、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县疾控中心、医疗单位及学校的工作职责。

2、定期召开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协调会,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商讨,确保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3、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切实提高了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质量。

1、县疾控中心设计制作了结核病宣传展板30张、结核病宣传课表1500张、宣传折页近万份及结核病宣传用品1000份,在各学校开展宣传活动。2、我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先后到城区学校开展多**健康教育讲座,通过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向广大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国家结核病防治**宣传。3、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全县学校在学生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调动了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结核病防治**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防范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会辐射,提高项全社会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不良行为的改变。

1、因为经费及硬件设备制约,以多**健康教育讲座、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和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仅局限在城区范围,尚未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进。

2、结核病健康促进进校园模式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建立的长效机制。

1、加强多部门合作,继续深入开展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打造结核病示范校亮点。

2、在我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的健康促进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解决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保障。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1、各学校要****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告**,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赵某某(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结核病防治条例》,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我校在20xx年3——4月份,由主管领导徐校长亲自抓,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学校大队部、班主任及校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有条不紊地落实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及政策的宣传,并由学校向家长、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知晓率。

20xx年3月19日,由徐校长组织全校老师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校医对学校一年级至六年级19名班主任进行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位。让各班主任明确此项活动的内容、方式及重要性、并具体开展实施。

为了使该项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我校利用夕会、小报、组织学生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活动,课间广播也成了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的阵地,以确保宣传到位。同时,对家长会进行宣传20xx年3月——4月,各班围绕“关注结核,促进健康”召开了形式不同的主题班队会,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防治肺结核知识抢答题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了结核病健康教育目的。

另外,我校又动员四——六年级每一名同学发挥特长,围绕“结核病防治”动手制作有特色的手抄报,学生阅读相关报刊杂志,广泛搜集预防控制结核病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以巩固、拓展、延伸教育效果,将健康教育由课内延伸到课外,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在组织学生开展的课堂结核病知识讲座和召开完主题班队会后,在全校师生了解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前提下,我校建立了体检制度,对入校新生进行体检,教职工定期体检,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制度,坚持做好晨检工作,因病缺勤追查病因,如有怀疑,及时上报检查核实,做到严防、早发现、早治疗,将病情控制、扼止在萌芽状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经常通风,定期消毒。

总之,我校根据教育局、卫生局的文件精神和方案要求,全体师生齐心协力,使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工作在我校顺利开展,全面铺开,使结核病远离我们,共同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校园。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中心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假期期间:

1、不举办任何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不提前开学,不举行补课、培训、考试、比赛、展示、评比等聚集性活动。

2、强化校园管控。学校安保人员及值班教师、带班领导上岗前测体温并做好记录,不测体温,不得上岗。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3、加强宣传教育。每天通过微信、校信通等平台对师生、家长进行健康宣教,提醒师生、家长在假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外出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发现自己有症状时及时告知学校并及时就医。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手拉大手”活动。

(1)假期期间不串亲访友,少出门、不出门,不逛街,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相互监督。

(2)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废弃口罩不乱n,相互提醒。

(3)科学安排学习、生活,早睡早起不熬夜,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身体,相互遵守。

(4)关注疫情动态,加强预防常识学习、宣传,预防措施落实处。

5、强化师生外出管控。全体教职工、学生假期不外出、不离家,若临时外出,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学生要向老师请假,老师要向学校请假,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6、实施每天报平安制度。每天下午3点前将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室。(教职工直接报办公室,班主任负责上报本班学生及家长异常情况)。

(二)开学前期:

1、办公室:做好开学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关注疫情发展变化,__校的通知,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通过校讯通微信群,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倡导“口罩文明”,引导师生和学生家长理性认识肺炎疫情,管控负面舆情。

2、后勤中心做好疫情物资保障工作及开学前校园、教室、办公室全方位消毒。负责保安、保洁等学校职工的零报告制度的落实。

3.政教中心:每天精确掌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外出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师生体质。

4.教务中心:做好延期开学的课程计划及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5.年级班主任:每天准确统计学生及学生家长活动情况及身体状况,上报办公室。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并做好随访追踪和复课。学校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措施

校长:苟小平(总体负责)

副组长:岳建华(具体分管)

工会主席:陈大全 (督查值周领导如何具体开展学校周防控结核病工作。)

办公室主任: 李志(督查学校具体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信息上报。)

教务主任:卢作文(督查防控结核病教育与宣传工作。)

政教主任:陈盛(对班主任、科任教师及时培训与指导。)

安保主任:汪龙昌 (联系协调卫生部门,具体对各班工作落实指导并督查。)

团支部书记:陈秀容 (结核病宣传教育。)

报账员:彭秋实 (后勤资金保障,购买相关物品。)

班主任: (落实晨检和晚检,及时给安全办公室上报信息,具体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及时科学处置生病学生。)

科任教师 (课前清点人数,关注课堂学生情况,生病学生及时科学处置,马上送医院并报告班主任。)

门卫:曹树洪 马万先 (把好师生、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关,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食堂经营承包责任人:唐发明(落实食品安全措施,让师生安全放心就餐。)

三、具体措施

(一)结核病常规预防学校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由学校医务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学校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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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在学习昭市教联17号文件,及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我校全部学生和教师的结核病症状筛查工作,传染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健康,在全校师生的大力协作筛查下,我校未发现疫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召开预防结核病工作大会,安排布置传染病预防工作。会上要求各班班主任及上课教师严格对本班学生进行结核病症状筛查,严密监控学生健康情况,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上报。

二、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青少年对各种传染病来说都属于易感人群,而且学校人员比较集中,稍为有所松懈,就很容易大面积的染上各种传染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就会受阻。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的工作、学习;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所以利用班会、专栏对学生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使学生重视,提高防控意识。

四、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每天利用早读的预备时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五、学校领导分别对班主任、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师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讲究卫生,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班主任或上课教师报告。

目前,我校预防结核病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学生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从思想上提高了防治结核病的意识,我们将为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小店教体通【xxx】4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为有效防控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我校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从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学校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成立了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

1、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将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在学校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级。并做好记录。

2、建立了晨检、午检制度。我校加强了晨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和中午,学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检查学生是否正常到校,有无发热现象,其他症状。认真执行晨午检制度,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

3、为了落实新生入学检验接种证,我校对无证或漏种学生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将疾病防患于未然,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

4、我校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并且有清晰完整的疫情报告记录。

5、我校在开学初加强了消毒、通风工作。开展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除卫生死角工作。在教室、操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保洁和通风。

6、根据上级指示,我校还查了以前的报告记录。学校在近3年没有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

7、我校利用开学之初的第一节课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防病知识的主题教育班会。

当然,在这次自查活动中,我们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人员有限,我校还未配备专业的校医。但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将会越来越完善。

总之,我校进行的一系列宣传预防传染病措施,在今后我们依然会严防死守,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市学校结核病疫情控制工作,提高在校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及广大师生的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大连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由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各县市区结防机构和在连高校共同组织。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

市卫生局和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宣传月活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大卫发【xxxx】66号),并共同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启动培训会,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认真部署,充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为了活动顺利开展,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做为主要实施单位进行了充分准备。主要包括:印刷学校宣传海报1550份;宣传手册2万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视频宣传动画2个;宣传课件1个。

xxxx年3月24日-4月23日期间,市结核病医院和各县区结防机构选派优秀专家深入我市高校及寄宿制学校进行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月活动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包括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讲座、咨询、播放视频等形式。

(二)其他方式宣传。

各县区结防机构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共发放宣传材料14余万份,各学校张贴宣传海报1500张。所有参加活动的专家,对学校师生进行免费咨询,咨询人数共计5000余人。部分学校制作了以结核病防治宣传为主题的大型条幅和绘制了精美的宣传板报,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师生们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及健康防护的重要性和预防措施等学校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提高了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在校师生的结核病健康防护意识,使有可疑症状的师生能够尽早到结防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今后降低我市学校结核病聚集疫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校开学防控工作方案

制定了《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已印发各地,切实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工作方案》从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包括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等六项措施。二是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调严格人员出行要求,强化春运疫情防控,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三是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调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推进疫苗接种。五是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强化应急响应速度。六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强调国家层面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

同时,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时,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工作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年3月15日。

学校复学防控工作方案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教育、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开展复学工作,以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最细的落实,确保复学后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复学管控实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为更好地将复学各项落到实处,落到细处,特成立以下小组,并具体落实好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新冠肺炎复学后的相关工作,健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重点检查《防控工作方案》《缺课补习方案》《复学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完善传染病疫情排查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应急接种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四个方案、九大制度)。

2、体温晨测午检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根据上级要求,每日两次测量全校师生员工体温情况。晨间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其进校,并及时联系家长送医院诊断治疗;午间发现体温异常者,当即启动暂时隔离方案,联系120送诊。等待120期间,该人员须进入校内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留观,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同时报给xx,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和流行病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停课等举措。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3、安全时空重置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充分利用学校所有教室、功能室、活动场地,将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实现最大化疏散。各班学生进校路线、上课地点、活动场地均要进行重新规划与设计。同一楼层学生实行错时进厕所。错时进校离校、分散上课活动、分散就餐。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馆一律关闭。学生报到,实行分年级错时报到方式。疫情期间,上下午两次眼保健操暂时调整为“不用动手的眼保健操”,暂停集中升旗,暂停其他人员密集型活动等。

1、上放学(上下班)途中防控。离家、离校前洗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自驾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可自备消毒棉片、免洗消毒液等在离开公共交通工具后使用。乘坐自驾车多开窗通风,并及时进行消毒杀菌。放学(下班)后尽量快回家,不在外特别是人流密集场所逗留。

2、学生在校活动防控。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课上杜绝交头接耳,课间不得聚集喧哗或追逐打闹。在校期间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确保口罩严密覆盖口鼻。个人进餐前、如厕前后、咳嗽或打喷嚏后、体育运动后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课间注意休息,多饮水。避免过度运动、大量出汗着凉,造成身体免疫力下降。

3、教师教学办公防控。教师教学、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尽量不与学生、同事近距离接触。确保办公室环境清洁,室内空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批阅作业和分发作业、游戏器材、资料及其它用品前后均需洗手。

4、师生家长居家防控。师生员工离校返家后,要将口罩丢入垃圾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认真洗手,并及时打开窗户进行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换衣、管理好个人卫生。休息日尽量留在家中,坚决减少不必要出行,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班主任要提醒家长敦促学生做好每天的体温测量及记录,若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报告社区和学校。

5、后勤人员工作防控。学校后勤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食堂人员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用手接触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从即日起直至疫情宣布结束止。

1、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以上方案中涉及到的工作,要有正确的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统筹协调,各负其责,要将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在省市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要根据疫情的变化对相关工作做出调整,并与上级主管部门口径保持一致。

2、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该项工作,党员干部要冲在最前面,同时也要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共同监督,严防死守,众志成城,共保平安。

3、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全体师生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学校暂停集体密集型活动,。

4、坚持分工协作原则。按照小组内分工,各自履责,分工不分家,精诚合作,树立团队意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总结精选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了广泛深入、科学的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3.21我们开展预防结核病的宣传活动。重视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宣传活动做好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我校于3月21日开展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广播向学生宣传了我国结核病疫情现状、什么是结核病、肺结核的传播途径、如何预防肺结核病等相关知识。

校医组织教师、学生在学校小学三楼电教室,播放结核病防治光碟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此次活动宗旨在使同学们能够正确了解肺结核病,做到提前预防、及时治疗,并号召大家能积极参与到“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的活动中来。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及时、有效,对预防肺结核有很好的教育指导作用,我们欢迎多举办这类科普知识讲座。

通过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我们认识到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要贯穿结核病防治的全过程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宣传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日常结防工作中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把国家免费治疗结核病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做到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健康防病知识为完成结核病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营造了浓厚的结核病防治氛围,对推动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在我校的传播和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满意的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宣传目的。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在学习昭市教联xx号文件,及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我校全部学生和教师的结核病症状筛查工作,传染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健康,在全校师生的大力协作筛查下,我校未发现疫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召开预防结核病工作大会,安排布置传染病预防工作。会上要求各班班主任及上课教师严格对本班学生进行结核病症状筛查,严密监控学生健康情况,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上报。

二、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青少年对各种传染病来说都属于易感人群,而且学校人员比较集中,稍为有所松懈,就很容易大面积的染上各种传染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就会受阻。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的工作、学习;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所以利用班会、专栏对学生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使学生重视,提高防控意识。

四、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每天利用早读的预备时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五、学校领导分别对班主任、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师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讲究卫生,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班主任或上课教师报告。

目前,我校预防结核病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学生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从思想上提高了防治结核病的意识,我们将为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学校复学防控工作方案

错峰错时开学伊始,按照《安州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开学准备及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校外培训机构等对标施策,全力以赴做好复学复课工作。

一是防控物资储备到位。开学前学校建立防疫物资储备库,按各批次返校师生员工数准备足够用量的口罩、红外测温仪、洗手液等物资。

二是设置临时观察室。配备相应的设施器材、防护物资、生活用品和专业人员,并提供基础治疗,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做好病情登记。

三是消毒测温全覆盖。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置消毒测温点或应急处置点凡是进出者统一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体消毒,建立进出情况、体温测量两本台账,每天上报至学校主要负责人。

一是强化部门配合督导督办。组织教体、卫健和疾控等部门成立7个督导督办组,在开学前分片区对学校开展“点对点”督导检查,指导学校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开学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学校限时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二是持续开展师生健康摸排。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实施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

三是严格把控开学方式和措施。遵照“三不”原则,实行开学报批审查制度,落实开学演练。目前,安州中学、秀水中学和职业高中高三年级学生顺利返校学习。全区中小学开学演练现场会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新阶段防控规范,及时修改完善,建立开学准备及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两案九制”工作机制,细化各个环节防护措施和教育教学工作职能职责。

二是做细做实防护措施。常态化落实“一日三检”制,加强日常消毒、室内通风透气、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强食堂监管,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口。实施错时分餐,设置餐后垃圾处理点,确保就餐环境卫生。强化学生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鹤壁市卫生计生委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控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学校根据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制定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旦有传染病疫情立即上报。

3、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4、我校配备了校医。

5、我校把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

6、学校把结核病等传染病纳入到每年的学生体检中。

7、新生入学及时体检,对无体检的学生进行补检。

8、学校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宣传防病知识。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大清除,消除卫生死角。

9、教室、宿舍经常进行保洁和通风,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10、学校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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