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社区工作的回顾和反思,有助于指导未来的工作。在此分享一些社区工作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农村房屋排查工作总结
3月16日,山西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霁鸿与省文旅厅一级调研员吴映华带队在寿阳县督导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寿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超,副县长常拴林陪同督导。
近年来,寿阳县把全县14个乡镇、丹凤城区共163个行政村以及滨河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的10个社区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排查覆盖率为100%。截至目前,各乡镇按照网格化、清单化的方式开展农房排查录入工作并于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任务,到3月10日寿阳县三类农房共录入47264户;城市房屋累计排查出经营场所1157个,人员密集场所91个,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42个,老旧小区83个,总采集户数10569户。
省督导组听取了寿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霁鸿要求,寿阳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彭超表示,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排细查,不留死角,违法占用土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叫停;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等相关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统一认识、务求实效,为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随后,省督导组查看了寿阳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证资料和相关台账,并深入宗艾镇、朝阳镇金石庄村、滨河城区督导农村及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州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主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在全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政务中心窗口为成员的“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我县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利用自建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现场核实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房屋建筑开展风险排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的资料中,需提交由村委会(社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无违规搭建,且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危房”的场地证明材料,确保房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以全面整治为基础,分类处置、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形成长效。要求、
一是暂停办理以危险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资格核查;
三是严格开展许可证复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配合抓好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农村经营场所危房事件。
通过各类媒体和站所,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房屋建筑使用的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氛围。
截止目前全县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户600余户,目前未发现房屋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组长:杜双莲。
副组长:胡海峰。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xx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xxx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v^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各乡镇依据住房城乡^v^《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住建局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v^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v^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县住建局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v^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社区防汛排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汛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以防大灾害、控大事故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的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耦合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要求,以防大灾害、控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整治防汛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工作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采取排查与自查相结合、排查与核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
(一)属地全面组织排查自查。各市(特区、区)要以综合防灾减灾为出发点,组织辖区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主体,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二)行业领域自查自纠。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1.应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堤防、山塘等工程(包括已建与在建),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高边坡,沿江临河路基、桥涵、客渡码头、船舶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沿江临河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文旅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涉水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景区景点、涉水旅游项目、旅游交通运输和特种游乐设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垃圾填埋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开发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司法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开展监狱、戒毒所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2.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领域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3.生态移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区和在建水库移民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4.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检查。
15.人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6.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设施设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7.水文水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文监测预报设施设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8.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线电通讯设备、台站基站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9.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区域内涝黑点、本行业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所辖铁路桥涵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行业内防汛检查工作。
(三)开展明查暗访。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所辖地区和有关单位防汛工作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抽查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情况和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排除防汛安全隐患。
1.指挥机构。是否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是否明确了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2.防汛责任。是否逐级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防、抗、救”责任链条是否衔接好。
3.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指挥调度、物资调配、应急救援、舆情应对等工作机制。
4.方案预案。重点工程、重要区域、重点领域是否编制修订防御洪水方案预案。
5.物资队伍。重点工程、重要场所是否按需储备防汛抢险救援物资物料和救生器材;检查各层级各行业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和演训情况。
6.监测预警。水文、气象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检查应急指挥平台、视频会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信息化支撑平台运行维护情况。
7.转移避险。水库(水电站)泄洪影响区、城市(镇)河道洪泛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牌;是否制定人员紧急转移方案,是否落实监测(巡查)负责人和转移负责人,是否标明转移(逃生)路线,是否落实避灾场所。
8.宣传教育。是否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是否对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监测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气象信息员、灾情统计员等进行针对性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立即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别于5月26日、9月30日前报送本辖区内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汛期安全工作总结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送附件2和附件4,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同时报送附件3和附件5。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20xx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xx〕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xx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xx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建【20xx】85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文档为doc格式。
社区防汛排查工作总结
今年我处的防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根据《防汛法》和市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以积极主动地态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大力宣传。使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人人皆知。辖区的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推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企事业单位实行"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防汛预案,落实各项措施,采取预先处置和协调相关部门整改的办法,顺利的完成了今年的防汛工作。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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