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场所,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学习资源和环境。以下是一些学校教育的好处和意义,希望能增强大家对学校教育的重视和关注。
学校寝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为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部门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项目经理部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成立有关部门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小组,服从项目经理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
五、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安保部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委托各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的消防设施需明确职责、范围。
六、项目经理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
七、安保部防火工作的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4、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6、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7、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八、动火作业时,必须由安保部的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九、项目经理部现场办公室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十、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办公室内。办公区域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引起火灾。
十一、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十二、项目经理部的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办公楼内外的疏散路线。
十三、安保部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十四、消防安全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职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赴火场,扑救火灾。
十五、安保部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六、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项目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2、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者,表现突出的;
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1、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3、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领导人。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119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1、重仪器设备、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学校校园消防管理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五)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
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
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透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
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公安。
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
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
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
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
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
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
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
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
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
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
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
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
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
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
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
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和奖励。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
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
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1起施行。
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制定如下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下设分管安全副校长,并由教师或保卫责任人作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学校教职工成立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明确“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况,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安好率100%,并做好检查检查记录。
4、教学楼的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安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教师同时负责保管,在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明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下课后要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加以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地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自乱接电线。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有教育家属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住户使用燃气、煤气,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锁阀。
13、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和厨具设备,每年要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和灶具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4、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5、对因无视防火安全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防火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校园内部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实行综合治理。
: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总务洪荣东老师负责监督实施。
: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二)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三)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四)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三)管理好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管,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6、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发现火情应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报告。若发现火情,全体师生员工要服从指挥,奋勇灭火,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凡在安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者给予奖励;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由教导处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相关管-理-员加锁负责保管。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教导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无法自行操作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
10、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要做到防止一切火灾的发生。
11、校内长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住户使用天燃气、煤气,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所阀。
13、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镇北小学
2011年9月
存档,上报公安机关。
二、各部门职责:
(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防火知识。
2. 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3. 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险隐患。
4. 领导义务消防小组,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二)后勤部门安全防火职责:
1. 后勤主管对全校区域内防火工作负责,应按照防火管理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认真管理处置。
2. 定期进行防火工作自查,一时无法解决的书面报告校长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 管理好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三)校内师生遵守防火事项:
1. 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 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 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4. 校园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烧垃圾和任意点火。
5. 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6. 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自房地产e网
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房点名制度,坚持周一至周五,星期天抽查,周六全面查房点名。对外宿和晚归的学生,查明原因,以黑板报的形式给予通报批评。
2、经常检查学生在宿舍内遵章守纪的情况,若发现有吵嘴、打架、斗殴的行为或苗头,立即组织调解和查处。
3、严禁管制刀具带入宿舍。发现学生隐藏或持有长短刀、梭标、铁棒、铁叉等管制制刀具,要立即收缴,并查明原因,责令其写出检查,严格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保卫处处理。寝室里严禁放置酒瓶、玻璃和铁器。
4、宿舍内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赌博。屡教不改者,报送分院、系部处理。
5、严禁学生站立于阳台栏杆上晒衣物,或骑坐在阳台栏杆上聊天,严禁学生站、蹲在窗台上擦洗玻璃,严禁拖把、花盆、脸盆、水桶,其他重物放置在窗台、阳台栏杆上,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6、上课、自习时间内,要多巡视检查各楼层、寝室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报告。
7、严禁在宿舍内烧饭、菜、煮中药和焚烧纸张物品。
8、每日晚上23时后,督促各寝室熄灭烛光。违者通报批评或送有关分院、系部处理。
9、每日晚上学生就寝时,督促各寝室关门反锁。
10、每月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大检查并及时整改。
11、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完好,妥善保管好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12、经常检查各寝室床架是否完好,对床架脱焊、摇摆等现象要立即整改,严禁学生在床上打打闹闹,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中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
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
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
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
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务必掌握以下工作状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状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状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状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潜力和自救潜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学校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正常运转,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中层干部、群团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1、学校每学期利用安全课、校园广播、黑板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或讲座不得少于两次。
2、班主任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性。每学期至少办1期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
1、学校学生宿舍、微机室室、配电室、实验室、食堂、保管室必须配置灭火器,并且做到消防设备品种配置合理。
2、化学实验室除配置灭火器外,还要设置沙箱。
3、灭火器的放置应稳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
4、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期内。
1、为了确保应付危急情况,实现紧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门在学生在校期间,时刻保持畅通无阻。后门锁由学校免费提供,班主任、总务处、安保科各保管一把钥匙。班级不得更换后门锁,如果钥匙或锁丢失应及时配制或赔偿。
2、坚持学生疏散楼道管理值班制度。楼道管理值班时间为每天课间操和放学时。楼道管理值班人员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当堂课次的任课教师、班主任承担,轮流值日。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给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对落实措施不力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根据学校《事故责任追究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成绩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国家财产的有功人员,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2、设备、设施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维保。管理实行“四定三包一挂”。加气站负责管理,不准擅自拆卸。
4、加气机要经常检查、维护、杜绝泻漏,保持清洁,防止锈蚀。
5、要经常对储气罐及附件、卸气管线、排气阀等部位进行检查,防止泻漏,保持完好。
6、定期检测,检查静电接地装置,确保连接可靠,导通完好,并做好记录。
7、加气站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台帐并作好记录。
8、消防器材要按时检查、保养、更新,确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
一、工厂要经常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每年对全部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新职工入厂,要进行入职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安全法则和制度的常识、本单位和本岗位的危险性及防火措施、灭火器及消防火栓的操作使用及逃生知识、疏散演练等基本技能。培训情况要记录存档。
五、工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人等人员要接受消防知识专门培训。
消防管理制度
绞车房、压风机房属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
2、在绞车房、压风机房外悬挂消防重点警示牌。
3、绞车房、压风机房内严禁吸烟。
4、禁止人员接近高压设备,必须用隔离板把高压设备隔离开。并在隔离板上悬挂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绝缘安全手套。
6、定期检查线路绝缘外皮、开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绞车房、压风机房内灭火器材齐全,至少有两瓶以上灭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装好。
8、经常观察房内设备及电阻箱,温度升高时应注意通风,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9、外来人员进入绞车房、压风机房内须在项目部领导的陪同下进入,并在记录本上签字,闲杂人等严禁进入绞车房内。
10、绞车房、压风机房内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任务,做到正常施工时绞车房、压风机房内时时有人。
学校寝室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5、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床上点蜡看书。
消防管理制度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