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银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银监会的监督工作有四个目的: 第一,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第三,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第四,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良好监管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要努力提升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ion,cbrc)
银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上半年,喀什银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银监会和新疆银监局年初工作会议任务安排,努力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
截止5月末(下同),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其中,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增长幅度较大,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喀什地区经济发展。
(一)加大风险防范,坚守风险底线。
银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笔者在工作实践中感觉到近几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虽大力加强管理,但系统整体作用仍未能完全发挥出来,难以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势头,原因之一是违法行为查处模式长期以来以交通民警现场查处的模式为主,在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者水平高低不同的现实条件下,难免力不从心。本文所探讨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就是要冀望于充分发挥交通管理系统性、综合性的内在特点,建立和完善交通管理执法体系,形成开放的、整体的、系统的、科学的执法格局,以期能推动交通管理工作新的飞跃。本文将对所获得的材科进行分析和研究,力图真实反映“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本质和发展趋势。使研究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辅助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
一、“非现场执法模式”定义及分析
4月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首先开发出“冲红灯自动拍照仪”并使用。在深圳取得实践成功经验后,全国各地纷纷前来参观、学习,197月^v^对此专门发文《^v^交通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交通监控系统查处交通违章做法的通知》(公交管[]141号),在各主要城市推广;1997年12月^v^《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规划》将其列为“九五” 期间交通管理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要求在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2月^v^再次发文《^v^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路口闯红灯监控技术通知》(公交管[]23号),要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年底全部使用这项技术。时至今日,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已设立了这项技术。深圳在此基础上还陆续开发出了逆行、超速、车辆号牌识别等多项技术应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民警也逐渐使用摄像机、照相机来查处违法行为。
运用这些技术的执法模式民警传统的查处违法行为模式相比显然有别,因此准确地与交通概括它的名称对于开展执法研究、后勤保障、规范管理有着重要意义。而目前全国几乎都以其设备的功能作为名称,称之为“监控设备”、“电子眼”、“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系统”等等,不一而足。笔者认为这些名称尚不能完全概括、描述这种新型交通管理执法的定义,同时缺乏一定的前瞻,应当从其执法的模式来归纳定义较为准确。
从执法模式来看,传统的交通管理执法模式为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予以纠正,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再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罚决定(见^v^46号令《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及《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相关规定),这里首先是交通民警要在现场主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并直接与违法行为人接触,再依程序做出处理,按此程序规定只可能从现场做起,否则谈不上“予以纠正”,其次是整个过程必须依靠民警来完成。而新型执法模式与传统执法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违法一旦发生即可以形成视听资料记录在案,行为人并不是在违法现场马上得知自己已被记录,而是在经视听资料经审查无误成为行政处罚证据后才按程序接受调查并接受处罚;此外,从证据的特点来看,视听资料的突出特点是能形象、生动、直观地反映案件事实,这是其他证据无可代替、比拟的,但视听资料保存依赖于一定的载体,如果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者有人对视听资料进行拼接、剪辑或伪造,视听资料就会出现失真或虚假。因此对视听资料应认真审查,方可用做定案的依据。这就决定了这个审查过程不可能在违法现场完成。据此,可初步归纳定义为:道路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模式,是指利用摄录器材、设备等方式收集视听资料,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记录并依法处罚的一种新型执法模式。
非现场执法模式特点:1、取证手段多样性,收集方式是利用科技监控设备、摄(录)像器材、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资料等多种方式;2、确认违法行为的主要证据为视听资料,当审查确认后成为行政处罚证据时,按证据分类属于物证、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本证,具有客观准确性、便利高效性的优点,能形象、生动、直观地反映违法事实,这是其他证据所无法代替、比拟的;3、违法行为在现场被制作记录成为视听资料,经审查成为证据后方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
二、“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法律依据。
^v^年《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视听资料是行政诉讼证据之一;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视听资料是民事诉讼证据之一;1997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视听资料是刑事诉讼证据之一。以上三法都有视听资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规定。
(三)规章:《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五)^v^文件:《^v^交通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交通监控系统查处交通违章做法的通知》(公交管[1997]141号)、《^v^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路口闯红灯监控技术通知》(公交管[1998]23号)。
三、“非现场执法模式”的作用。
(一)依法从严管理交通的功效。
搞好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执法,而且要把“从严管理”贯彻始终。在交通执法上始终存在着一个执法怪圈,就是时紧时松,交通秩序一乱,社会上就指责交通民警不管,不执法,上级机关也要求交通管理机关开展秩序整顿,严格执法。而交通民警执法一严,对违法行为见了就纠,见了就罚,社会上就又指责交通民警滥扣滥罚。有的被查处后干扰民警正常执法。民警中出现了畏难情绪,执法就又松了。执法松了,违法又多了,秩序又乱了。循环往复,形成了这种局面。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交通法规失去了严肃性,而非现场执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扭转这种局面,由于非现场执法在查处违法的时候并不和违法当事人直接接触,一旦当事人违法即被记录,事后给予处罚,同时处罚程序的设计和计算机保存的证据保证了处罚的公正性、准确性、公开性,因此可以避免主观原因造成的执法不准确、随意性大,客观原因造成的管控不力的毛病,彻底改变传统的机动车年检与秩序、事故管理脱节的弊端,从而达到严格执法,从严管理交通的作用。
(二)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应用水平的功效。
银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辖内监管办事处(以下简称银监办)的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根据《^v^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银监会《关于银监局和银监分局县(市)办事机构设置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山西银监局《山西各银监分局县(市)银监办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银监办是银行业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辖区银行业稳定、推动银行业改革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银监办是分局的办事机构,在分局的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下履行有关监管职责。
第三条 按照“统一管理、适度授权、集中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对银监办实施管理。在监管工作中,既要严格按照分局的授权开展工作,发挥银监办日常监管作用,又要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调度,集中管理和使用,形成区域监管合力。
第四条 为使银监办能够集中精力做好监管工作,银监办的人事、财务、统计信息、纪检监察、党组织建设等综合类工作统一集中到分局进行管理。银监办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主任负责。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银监办基本职责
(一)根据分局授权,负责辖区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重点是辖内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二)收集所辖县(市)有关金融风险的信息并向银监分局报告。
(三)承办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遵循权责统一、适度集中的原则,银监办不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对监管中发现的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七条 银监办主任职责
(一)组织领导银监办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其他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各项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现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无重大经济案件以及恶性挤兑事件。
(二)负责银监办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作,协调有序,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定期向分局汇报工作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四)认真组织落实银监会“约法三章”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廉洁从政,树立形象。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监管事权和任务
第八条 银监办根据分局授权开展各项监管工作。
第九条 银监办按照分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辖区实际,对监管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
第十条 银监办按照银监分局要求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事宜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十一条 非现场监管
(一)银监办负责开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工作,重点是开展对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非现场监管。
(二)银监办原则上不承担金融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可根据需要收集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按照规定向分局报送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
(一)银监办经银监分局授权负责实施对辖区内合作金融监管机构和邮政储蓄机构的现场检查。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监管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报分局实施。
(二)根据银监办工作需要,经分局授权后可开展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县(市)支行的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罚建议,报分局实施。
(三)银监办对需要进行的现场检查项目,应填制现场检查申请书,报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凭申请书到办公室领取现场检查通知书。
第十三条 银监办要积极完成分局统一安排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专项调查任务,服从分局调度,积极派人参加分局组织的各项监管活动。
第十四条 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违规违纪苗头、上级批办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直接受理的反映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个人的来信来访问题,银监办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调查和取证,如有必要,报分局同意后开展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 对辖内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银监办要及时调查了解情况,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快速上报分局。
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一)银监办要认真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责任制。
(二)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突发事件后,银监办应对其作初步分析和判断,并根据清偿性危机、临时流动性风险和突发灾难性事故等事件性质,作出应急反应,迅速向分局报告;对于将引发系统性、地区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及时向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报告。
(三)银监办对突发事件需要人民银行流动性支持和财政资金救助的,在报告当地政府和分局的同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
(四)银监办在发现、报告风险的同时,要按照监管权限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不同风险及其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置。
第十七条 银监办要按照《信息百分考核暂行办法》和分局重点调研课题,认真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反映辖区银行业监管、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四章 其它工作和要求
第十八条 银监办工作人员由分局统一管理。分局负责各银监办的人员编制、人事档案、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干部任免、奖惩、职称、考核等工作。
第十九条 分局监管部门对银监办的日常监管工作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责任。分局办公室为辖区内监管业务的协调部门,负责银监办日常办公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分局除监管三科可直接向银监办布置工作外,其他科室布置工作由一名局领导统一协调安排。
第二十一条 银监办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四时前向分局报送一周工作动态,反映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对辖区发生的重大事项应随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 财务管理
(一)分局实行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的报账制度。银监办每月定期到分局财会科办理本月开支的审批报账事宜。
(二)银监办的财务管理按照分局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银监办的业务周转金主要用于电话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以及零星办公用品购置,银监办主任负责对各项开支审核后,报分局财会科审批。
(四)各银监办要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努力降低监管成本,节约监管资源。
第二十三条 银监办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一课三会”制度,在分局党委和机关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好党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四条 银监办纪检监察工作由分局纪委直接负责,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约法三章”执行情况等方面,银监办要接受分局纪委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 银监办群工团妇工作由分局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银监办的物品管理严格执行《运城银监分局财产管理制度》,电子设备按照《运城银监分局计算机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十七条 银监办工作人员开展监管工作要客观公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办事。要严格执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银监会“约法三章”、《山西银监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严格自律十项规定》和分局《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切实做到依法监管,严肃纪律,强化约束,廉洁从业,转变作风,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树立“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八条 银监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执行请假、休假和外出报告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运城银监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银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支部工作总结(银行)
以人为本 凝心聚力求发展xx工行营业部支部工作总结随着三年来经营状况彻底好转成功实现,支行党委提出03-05年三年发展规划:确保跻身一类行行列,力争成为精品支行。面对新的挑战与压力,营业部支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情况,“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1、加强学习,规范制度建立、健全正常的学习制度,通过政治学习日、上党课,深入开展“三个代表”、“二个务必”及“xxx精神”的学教活动,教育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党员自我剖析的过程中,认真检查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在灵魂深处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定信念,紧紧围绕发展大计,讲实话、办实事、想开拓、求实效,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充分发挥xxx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每周一学习日,及时传达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要求、本部门工作安排,让员工了解情况,认清形势,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2、关心群众,落到实处营业部支部从“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做起,坚持“四谈心”、“五到位”、“六必访”,凝心聚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四谈心”:当职工思想有情绪时谈心;调整工作岗位时谈心;职工之间出现矛盾时谈心;职工违章违纪受到批评时谈心。“五到位”:思想教育到位;奖惩措施到位;党员骨干表率作用到位;关心人的工作到位;民主管理到位。“六必访”:职工婚丧事必访;职工生病、住院必访;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必访;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必访;职工主要亲属患病、住院时必访;职工发生特殊困难时必访。******同志要求各级导干部:“一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思想政治工作,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不带着感情难以有效地做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九月初,xxx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支部书记xxx及xxx等同志前往探望,并组织人员代班,安排好xxx休息。在营业部岗位调整中,因轮岗人员包括会计、出纳、提解所有岗位,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书面调查了解员工想法,并与员工一个个地谈心听取意见,很好完成轮岗工作,同时在营业部出现人人争学业务,练技能的良好学习风气。通过“四谈心”、“五到位”、“六必访”,支部一班人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密切了党群关系,让员工觉得组织上把大道理寓于家长里短之中,把大原则融于人之常情中,有的放矢地开导启迪,不经意间化解问题和矛盾。也使营业部全体党员群众紧紧团结一起围绕发展目标,献计献策,统一行动,形成坚强的战斗力。
3、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领导班子和支部党员的自身建设是搞好营业部工作的关健。
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班子和支委成员作明确分工,对自已所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做到责权相符。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都经过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针对业绩分配制度员工反映较大的状况,支部成员注重倾听员工意见,及时调整分配方案,并交营业部全体人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
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为自己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新任领导班子见面会上,班子成员明确表示不占用大家的一分钱,经费使用做到合理化、公开化。
四、以身作则,取信于民。要群众做到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首先要做到,注意听取员工意见,和员工同甘苦,共患难。
4、群策群力,合规经营通过改善领导班子、支部党员的工作作风,发挥集体智慧,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组织党员干部以自身的先锋模范行为带领员工讲团结,比贡献;讲学习,争发展,有效地推进业务全面发展。通过轮岗学习促进员工综合业务水平;结合“扫雷工程”,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合规经营;发挥团队作用完成对帐单回收工作。30万元以上大户对帐单回收率100%,30万元以下对帐单收回率超过80%。努力压降资金汇划借报余额,近几个月挂帐余额由原来的300万元,控制到现在的日均30万元以下。三季度末超额完成支行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