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整治活动方案篇一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卫生整治活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美化院容院貌,切实改善卫生院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员动手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我院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我院文明卫生意识,建立卫生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和减少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拥有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主要是通过院领导的组织,发动广大干部对我院区域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我院“脏、乱、差”现象,切实改善卫生院环境面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俊亭
副组长:周宏伟
成员:全体职工
环境卫生整治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俊亭
成员:周宏伟
孙卫坡
汪高阳
赵素玲
四、主要任务
(一)、彻底的对我院卫生死角的清理;
(二)、加强我院草坪及树木的管理,以及杂物、垃圾的清理;
(三)、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确保长治久治;
(四)、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我院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2)、各责任区工作人员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卫生环境的清洁和保持;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楼道卫生责任区由专一卫生保洁人员负责
注:其卫生责任区每天上下班各打扫一次。每天下班前检查。如果遇到节假日顺时向后延续。
(二)科室卫生责任区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注:各科室卫生责任区每天下班前打扫,每月
5、6、20、21日彻底大扫除。随时抽查,每月
7、8、22、23日检查。
(三)总值班室、急诊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早上负责打扫,桌面、地面不能有尘土、果皮、纸屑,交班时垃圾桶倒干净。值班室卫生每天上班时间检查。
(四)职工宿舍区卫生
7、8日检查。
(五)、检查标准及重点:桌子、椅子、沙发、床头柜、检查床、柜顶、柜底、窗台、电脑、电冰箱、医疗设备、药品架、药品外包装、玻璃、拖把池、洗漱盆、垃圾桶、门等,要求不能有灰尘、果皮、纸屑、苍蝇等。检查有三处或三处以上不合格者重新打扫。
六、处罚制度
(一)楼道及科室卫生:
1、楼道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检查发现地面、窗台上有果皮、纸屑、苍蝇、蚊子等重新打扫,发现一次不打扫者罚款30元,发现烟蒂者罚款30元。
2、科室卫生检查发现物品摆放不整齐、有三处或三处以上不干净不彻底者重新打扫,再次检查打扫仍不干净不彻底者一次罚款20元,不按时打扫者一次罚款30元。发现烟蒂者罚款30元。
(二)、值班室卫生:
1、发现打扫不干净重新打扫,发现一次不打扫者罚款30元,(三)、职工宿舍卫生
1、发现打扫不干净不彻底者重新打扫,不按时打扫者一次罚款30元。
(四)、门诊部卫生
1、检查发现物品摆放不整齐、有三处或三处以上不干净不彻底者重新打扫,再次检查打扫仍不干净不彻底者一次罚款30元。 2不按时打扫者一次罚款30元。发现烟蒂者罚款30元。
(五)、其它
1、本方案一经制定严格执行。
2、发现问题现场处罚,罚款时开收款收据,罚款全部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做其他用。
3、由于本人工作失职造成其他部门处罚的,由本人承担所有罚金,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
4、因工出差、休假、专干下乡不作处罚。
5、对于不服从管理及处罚者将报上级部门处理。 相信,经过我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环境将展现在人们眼前。为来我院就诊的患者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为我乡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起到带头的作用。为四好一满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南曹乡卫生院
2013年1月10日
卫生整治活动方案篇三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__街道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创造整洁、优美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__市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__市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我街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创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通过开展市区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街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市区环境的长治久洁。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营造全街上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提高我街整体形象。
1、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路两侧、我街三个出口延伸。
2、清理村路两侧秸秆堆放及粪堆集中管理。
3、集中整治我街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4、整治城中村家禽,以户为单位集中饲养。
5、清理无物业居民小区各类垃圾及楼道内堆放物,清理居民楼道野广告及其他张贴物。
组织力量对我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个出城口延伸等垃圾集中清运,对巷道临时垃圾进行彻底清查,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不良行为,做到垃圾无死角,__街道环境清洁。
1、准备阶段(3月17日—————3月20日)各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整治内容及负责人。
2、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召开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3、自查分析阶段(3月24日——————3月28日)各相关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进行现场调研,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
4、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各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加大力度,分段有序进行整改。
5、巩固深化阶段(9月1日—————9月30日)落实专人负责,防止反弹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对整治问题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完成。
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协调一致,特别是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互相支持,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卫生整治活动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普兰店市营造健康环境,搞好市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炮台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等手段,不断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镇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在短期内集中力量和时间,全面清理影响镇容镇貌的卫生死角,集中整治镇域突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
(二)广泛发动除“四害”。在集中开展清理垃圾、污水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三)农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场,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等环卫设施;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每天对镇、村、池塘、水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送;制定镇、村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垃圾堆,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四)整治农村河流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对农村中小河流的治理,在突出防洪效益的同时,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五)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公厕干净保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镇、村农贸市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农村集贸市场整洁有序。
(六)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学校、镇村结合部、施工工地、流动人口、畜禽养殖场以及旅游景点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强化公路和河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七)大力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步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农村新村建设、沼气建设项目中共同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
(八)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校园内外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共青团要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级妇联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三、行动安排
3月20日至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重点整治、全面落实和检查验收阶段。围绕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发动,全力清除垃圾和有碍观瞻的环境问题。3月29-30日为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各村(居)要组织好对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新闻部门搞好整治现场报道,对卫生月活动涌现出的典型要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月26日至4月29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市爱卫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联合进行检查验收。5月1日后,各村自行安排全年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活动,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各村(居)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责任主体 各村(居)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切实抓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级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村(居)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指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镇政府牵头组建督导小组对各村(居)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整治活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卫生整治活动方案篇五
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创建整洁、有序、优美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市文明城市和打造5a级景区为抓手,认真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短期内有较大改善,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
(三)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
(四)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
(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七)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八)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九)开展城区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
(一)市委办、政府办:负责整治工作督促考核。
(二)报社、新闻中心:开设市容整治专栏,跟踪整治工作动态,为整治工作的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三)城管局:
1、牵头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城区(红都大道以南区域)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2、、加快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城北建材市场建设,做好重新启用赣东南农贸市场工作。
(四)规划xx大队:牵头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城建局:
1、牵头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2、牵头开展红都广场周边市容环境整治;
3、负责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六)爱卫办:牵头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划分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路段,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环境整治。
(七)交管大队:
1、牵头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2、负责加大沿江路赣东南农贸市场区域交通整治,对沿江路重新施划交通标识线。
(八)交通局:
1、牵头开展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2、负责汽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九)房管局:负责加强城区开放性小区的物业管理,重点督促做好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绵江小区、锦江名城物业市容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工作。
(十)环保局:牵头做好红都大道以北区域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对城区物流站点噪音进行整治。
(十一)工商局:牵头开展城区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
(十二)财政局:审核并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
(十三)公安局:为整治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配合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等整治工作。
(十四)公路分局:负责国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十五)国土局:牵头完成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土地“招拍挂”工作,配合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十六)药监局:负责加强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户管理。
(十七)消防大队:配合做好绵江小区、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等区域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
(十八)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十九)水务局:负责整治绵江河道城区段环境卫生,清除水面漂浮物和两岸垃圾。
(二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一)重点办:负责火车站广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二)公路分局:负责规划区内国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破损路面修复。
(二十三)象湖镇:负责整治辖区村居环境卫生;动员城区居民做好居民区“四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杂草)工作,制止居民在城区圈地种菜和放养家禽行为。配合做好城区环境卫生、乱搭乱建、油烟污染、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四)经济开发区、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辖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广告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从2016年8月1日开始,到2016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6年8月1日一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意义,充分动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投人到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8月10日一10月25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与主要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步调,齐抓共管,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活动任务。
(三)10月26日一10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委办、政府办牵头,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单位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认真调度,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在整治工作中要一线指挥,抓好落实,单位联络员要做好信息报送和沟通联络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牵头单位负责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要听从牵头单位调度指挥,安排精干力量参与整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标准,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牵头、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监督评议,评议结果未达基本满意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以“两办”名义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要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整治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经费预算,及时报送市财政审核,整治经费开支必须做到节约、科学、合理。整治工作经费,可在市财政调控部分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