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习报告>机关安全管理分析报告(专业21篇)

机关安全管理分析报告(专业21篇)

时间:2023-11-10 18:02:20 作者:BW笔侠 机关安全管理分析报告(专业21篇)

通过写报告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这些报告范文包含了详细的数据分析和结论解释,对于我们撰写自己的报告范文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人大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市人大会及机关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簿册、录音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的查考和凭证作用,以适应机关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本市的历届历次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会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

3、市人民代表大会、会会议、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

4、会及机关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文件;

6、本机关外出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本机关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等文件材料;

10、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11、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12、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全套会议文件和省人大会会刊;

13、机关基本建设(包括土建、设备、设施等)计划、图纸、验收等技术资料;

14、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会领导及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及其他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的时间

1、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有关材料,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归档;

2、各委、办、室承办的文件,办理完毕后归档;

3、本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和记录,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归档;

4、各委、办、室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半年归档一次;

6、机关基建方面的文件材料、图纸,在工程竣工时归档;

7、当年文件材料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全部归档。

三、归档要求

7、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13、案卷目录应区别不同保管期限,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

四、档案的利用

1、本机关内部向档案室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5、档案和资料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如需延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6、借阅人员归还档案、资料时,应检查点交,当面注销。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人事管理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调配

(一)机关公务员编制出现缺额需补充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下同)以下工作人员时,采取公开招考、内部调配或外部选调的方式补充。公开招考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择优录用;内部调配时,遵循发挥业务专长、符合轮岗要求、形成梯次结构等原则;外部选调时,必须从岗位要求出发,在具备相应学历层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筛选,由办公室组织考察,按照有关选调规定实施。

(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出现缺额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补充工勤人员时,参照前款办法,择优选调或招聘。

(三)机关原则上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选聘或借用工作人员时,必须由用人委(室)填报《临时工作人员选聘审批表》或《临时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人大会党组同意。

(四)凡录用调配或临时选聘、借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考核或考察合格、所有规定的选用手续完备后再到机关报到,不得未录先用。

二、晋升考核

(五)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

(六)机关工勤人员晋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管理、考察,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把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岗位轮换

(九)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认真落实“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规定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正科级以下干部的岗位轮换,每名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同一职级上必须至少从事两个以上岗位的工作,但在从事第二个岗位工作之前应该在第一个岗位上工作至少一年半以上。

(十)轮岗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不准直接或变相转移公共财物。

(十一)在同一职级没有轮换过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提任上一级职务。

四、请假休假

(十二)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于每年一月十日之前将本委(室)年休假计划送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此基础上拟制机关年休假计划,经秘书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呈主任办公会通过。工作人员年休假原则上按此计划实施,如需变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工作人员按计划申请年休假时,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正县、副县级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会分管主任批准、会主任审定;正科级以下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分管主任审定。

(十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上,按照请年休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请事假三天以下、一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委(室)领导批准(委室领导请假由会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权限审批。请事假时间累计达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天数的,不得再请年休假。

(十五)请年休假和一天以上事假的,均由本人填表、委(室)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逐级呈批、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在假满后及时办公室到人事教育科销假。

(十六)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不休或不安排休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须经会主任批准,并按规定请领未休假补贴;如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不予请领、发放未休假补贴。

安全管理分析报告

根据管理提升活动的工作要求及企管科提出的相关问题建议,安全科结合本年度的工作状况及安全管理机制的现状,现将本年度安全管理提升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及遇到的问题总结如下: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被动。

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制度:施工现场检查的深度不够,隐患辨识不到位。

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教育形式单一,趣味性差,安全教育内容不统一,缺乏系统性。

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不完善、难以调动员工积极性。

5、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体检不到位。

6、应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未编制现场处置措施;应急救援物资、人员配备不齐全。

1、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被动性及隐患排查的不到位易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风险增大。

2、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难度增大,安全措施易落空,工作中酿成事故的概率增大。

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的`不完善,难以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易导致安全管理岗位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4、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不到位、体检不到位,易导致责任事故风险增大,职业病发生概率增大。且一旦发生,将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5、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设备不到位,导致现场应急能力欠缺,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后果,甚至导致事故损失加大。

1、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安全科编制并发布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关于整改回复上报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文件,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加大施工现场的日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突出检查重点。安全科在保证检查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上,还开展了大量的日常的及不定时的突击检查活动,检查内容覆盖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对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有力监督与督促。到目前为止,各项目部轻伤率控制在3‰以内;重伤、工亡事故为零;爆炸和重大火灾、设备事故为零;职业病为零,社区居民投诉为零;我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机关管理,进一步建立严谨、规范、有序的办公秩序,倡导和形成“团结、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树立安全、文明、和-谐的机关形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勤及值班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溜班脱岗、玩电脑游戏等。要讲团结、讲文明、讲高效,共同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2、实行全员上下班签到制。每日由政工科在上下班之前的10分钟内负责组织落实,上午两次,下午两次,一日共四次,不得早签、补签。因事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及时向政工科如实说明原因,由政工科(或本人事后)在当日(次)签到栏如实填写情况。 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的扣除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不到2小时的扣除工资100元,2小时以上的扣除工资150元按旷工处理。 每人签到情况一月通报一次,年终纳入个人考核综合评议。

3、严格执行病(事)假制度。病(事)假要按程序报批,副书记要向书记请假,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副书记请假,科员要向科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的,要上报书记同意;全年病(事)假超过7天以上的,原则上冲抵个人年休假时间;未经程序报批准假的,视无故旷工论处,并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4、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拟年休假的,要在一个星期以前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和分管签批并报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允许休假。原则上一个科室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年休。年休人要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要根据安排返岗工作,休假时间顺延,或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另行安排休假。

5、坚持落实值班制,由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检查督促。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30-9:30时。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当日值班室清洁卫生、上下联络、机关安全,并会同信访室共同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等。当日值班人员因公、因事不能值班的,要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或个人做好调班衔接工作。节假日和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安排值班。 值班不到岗或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0元,如值班不在岗被上级机关通报的,一次扣除工资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

6、层层建立健全安全及卫生管理责任制,分管机关领导对机关安全及卫生管理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协助负责分管科室的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内部安全与卫生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位。

7、机关公共安全由当日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由办办公室划定责任区,落实到具体科室每日清扫保洁。

8、办公室在认真抓好自身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同时,要协助分管领导切实抓好各科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

三、财务及财物管理制度

9、本着节俭、用活、管好的原则,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监督。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提请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

10、各科室内部的购置活动,要先列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重大开支需经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纸张、油墨、笔记本等办公易耗品,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集中采购,各科室按需领用。

11 、如因公需借支现金的,要经领导批准,按程序办理借支手续,2个月内结帐。如长时间不能结帐的,从借支人工资中抵扣。

12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公共财物管理。值班室、会议室、各书记办公室设备、设施和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的办公设备由各科室负责,实行科长负责制;传真机、复印机,由综治办负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共同使用;因管理不善,致使设备财产毁损、缺失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并赔偿 。

13 、机关所有财产,由办公室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定期进行清理、检查。

14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节约意识,厉行节约,节约使用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积极争做节约办公的模范。

四、车辆管理制度

15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使用。

16 、公务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派。同城公务活动,鼓励少用车或不用车;同地、同向公务活动,鼓励合并用车。

17 、机关车辆一般不外借,不派私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使用的,须经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

18 、小车维修须先填写申请单,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批。重大维修活动,经书记办公室会集体研究决定。

19 、车辆油料管理按行车里程与单位能耗进行核算,一月抄一次表,当月核算到位。过桥费等管理按出车情况核准报销,一月结算一次。

2 0 、司机要爱护车辆,勤清洗、勤维护,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司机实行坐班制度,无公务用车期间,人车一律在机关待命 不得请假 , 无事项 不得私自外出。

2 1 、司机应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通信工具如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无故不开机的一次扣除工资50元。如不服从安排,影响机关正常运转或贻误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五、会务及接待管理制度

2 2 、机关大型会议和活动,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安排,办公室具体承办;其他各类会议,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提供相应保障。

2 3 、接待经费本着热情周到、节约从俭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切块包干使用。各副书记按分工进行对口接待,全年人平1万元接待经费,每月书记办公会通报一次支出使用情况。各科室来客接待,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超支部分自行垫付 。

25、严禁乱接待、乱开支。未经集体研究,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到基层单位报销招待费用和其他开支。

六、文电及印章管理制度

26、机关所有来文来电先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然后由办公室根据发文范围和内容,分发相关科室传阅和管理。

27、重要来文、来电,要先送书记阅示,然后再按阅文范围送阅,并迅速周转办理。

28、强化内部保密工作,认真管好密电、密件管理,确保不发生内部泄密问题。

29、机关文件的制作,要讲规范、讲程序,各类发文必须经领导签批后才可印发。

30、各单位印章由办公室集中存入保密柜统一管理,用印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应做好用印登记,严禁滥用印、私自用印。

七、学习制度

31、为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实行星期五集中学习制度。分管机关领导负责组织,政工科具体承办。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的知识、廉政教育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

32、各科室和个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学习。

33、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市学习“超市”的学习,政工科要加强组织与督促检查。

八、考评制度

35、坚持领导点评与机关干部测评相结合,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年终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评议较好的,年终评为优秀档次,并推荐到上级和全市有关表彰活动中进行表彰。

36、把考评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那此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荐提拔任用。

[目的]第一条  

[适用]第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作方针]第三条  

[责 任 人]第四条  

[责任落实]第五条  

[责任人职责]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管理人职责]第七条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租赁责任划分]第八条  

[同营责任划分]第九条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消防重点单位]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制度]第十八条  

[重点部位管理]第十九条  

[明火管理]第二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疏散通道管理]第二十一条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消-防-队]第二十三条  

[消防预案及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灾现场。

[防火巡查]第二十五条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第二十六条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设备维护]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机关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办公场所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资料与员工人身及财物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工厂。  

3、定义  

4、总则  

4.1、行政部为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 

5、具体内容 

5.1、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牌,否则行政部有权禁止进入。 

5.2、妥善保管私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不随意放置,谨防失窃,否则后果自负。 

5.3、妥善保管公司重要的资料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及时取用自己打印的文件,纸质文件严禁乱放乱丢,过期或作废的'机密文件要使用碎纸机销毁。

5.4、每天下班要把笔记本电脑关机并锁在柜子中严防失窃。 

5.5、每天下班要关闭台式机电脑显示器及主机。 

5.7、员工离室或下班,必须关好或锁好办公桌与柜子的抽屉。  

5.9、每天下班最后离室者必须关好门、窗、灯、空调。  

5.10、严禁在办公室内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5.12、公司范围内发现可疑人等,第一时间向行政部报告。  

5.13、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不得留宿。 

本制度由集团行政部起草,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自发布之日开始实

八、各科室的废旧文件、资料一律到指定地点销毁。局机关的任何科、室、所、中心或个人不得擅自将废品收购人员带进大楼,更不得将文件等资料私自卖给废品收购人员。

安全管理分析报告

市安委办:

20xx年,xxxx市财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制、改进服务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认真部署全年工作和阶段性任务,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安全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就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在局务工作会议上研究安排我局安全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机构,补充充实了领导班子,专抓此项工作。特别是针对重建办公场地的安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设置了专职保安,负责重建办公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切实搞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积极营造安全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宣传栏、安全生产宣传日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20xx年,我局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我局历来重视安全值班工作,在“春节”、“五一”、“十一”前期对全局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强化监督和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每个环节、部位和人员。制定节日值班制,明确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轮流值,领导带班,建立了严格的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值班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我局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9、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局办公室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和田路政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科室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科室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科室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

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月对机关的各科室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填表报消防部门。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局防火安全员每半年要不少于两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xx-xxx局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

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我局成

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xx-x任主任,xx-x、xx为副主任,组员有:xx-x、xx-x、xx-x,且全局每个部门应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 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我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

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 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我单位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 组织实施对我单位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

确保完好有效;

6.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

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

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地点确定为重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地点,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

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

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科室由所在的科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大检

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防火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防火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科室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 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 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 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 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 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 防火门处于锁紧状态、防火门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及时上报局党组,并

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我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

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我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科室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5. 消防预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

(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 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

(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

(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

(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明确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依法开展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等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工作。

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部指导下开展推荐保安员服装式样、设计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制定保安服务标准、开展保安服务企业资质认证以及协助组织保安员考试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安机关应当协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因公牺牲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烈士推荐工作。

第二章 保安从业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条 申请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除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

(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五)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统称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除了向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原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严格控制、防止垄断、适度竞争、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出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公司的规划、布局方案,报公安部批准。

第十三条 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属实,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对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和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运营服务的申请,应当对经营场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省级公安机关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不符合《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省级公安机关。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发证公安机关应当收回保安服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分公司设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基本情况;

(三)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 保安服务公司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予以回复。

第十七条 省级公安机关许可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者外商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八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第三章 保安员证申领与保安员招用

第十九条 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上报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发给准考证,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二十二条 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地报考人数和保安服务市场需要,合理规划设置考点,提前公布考试方式(机考或者卷考)和时间,每年考试不得少于2次。

考试题目从公安部保安员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由县级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二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直接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保安员证。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持有保安员证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前,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核查:

(一)客户单位是否依法设立;

(二)被保护财物是否合法;

(三)被保护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

(四)要求提供保安服务的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是否已经批准;

(五)维护秩序的区域是否经业主或者所属单位明确授权;

(六)其他应当核查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与保安服务公司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依照《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跨区域经营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为上述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招用境外人员。

第二十八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质量标准。

保安服务中安装报警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十九条 保安员上岗服务应当穿着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的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提供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的保安员上岗服务可以穿着便服,但应当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第三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和保安员安全需要,为保安员配备保安服务岗位所需的防护、救生等器材和交通、通讯等装备。

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五章 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二)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培训所需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

省级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一)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

(二)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对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保安员进行枪支使用培训的,应当在开展培训工作前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批准成立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和教学设施情况;

(四)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第三十四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审定的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保安培训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安服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

(二)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

(三)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四)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六)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七)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八)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九)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备案情况;

(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三)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五)依法配备的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六)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七)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八)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

(二)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三)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对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字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应当注明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上公布下列信息:

(二)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保安员证的申领条件和程序;

(四)保安服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程序;

(五)举报投诉方式;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许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准予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许可,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许可的,发证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应当撤销行政许可。撤销保安服务、保安培训许可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收缴许可证书;

(三)公告许可证书作废。

第四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终止的,发证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办理许可注销手续,收回许可证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保安服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外,发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

(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保安培训单位以培训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依前款规定,吊销保安培训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保安培训单位以实习为名,派出学员变相开展保安服务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接受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备案而拒绝接受的;

(三)接到举报投诉,不依法查处的;

(四)发现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依法查处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应当悬挂在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保安员证式样由公安部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制作;其他文书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自行制定。

第五十条 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设立合资、合作或者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参照适用外资保安服务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

(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

(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

(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

(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明确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依法开展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等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工作。

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部指导下开展推荐保安员服装式样、设计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制定保安服务标准、开展保安服务企业资质认证以及协助组织保安员考试等工作。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安机关应当协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因公牺牲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烈士推荐工作。

第二章保安从业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条申请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除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

(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五)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统称外资保安服务公司),除了向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

(三)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原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严格控制、防止垄断、适度竞争、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出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公司的规划、布局方案,报公安部批准。

第十三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属实,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对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和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运营服务的申请,应当对经营场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省级公安机关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不符合《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省级公安机关。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发证公安机关应当收回保安服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分公司设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基本情况;

(三)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保安服务公司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予以回复。

第十七条省级公安机关许可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者外商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八条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第三章保安员证申领与保安员招用

第十九条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二十一条县级公安机关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上报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发给准考证,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二十二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地报考人数和保安服务市场需要,合理规划设置考点,提前公布考试方式(机考或者卷考)和时间,每年考试不得少于2次。

考试题目从公安部保安员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由县级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二十四条保安从业单位直接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保安员证。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持有保安员证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保安服务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前,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核查:

(一)客户单位是否依法设立;

(二)被保护财物是否合法;

(三)被保护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

(四)要求提供保安服务的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是否已经批准;

(五)维护秩序的区域是否经业主或者所属单位明确授权;

(六)其他应当核查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与保安服务公司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依照《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个工作日内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跨区域经营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为上述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招用境外人员。

第二十八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质量标准。

保安服务中安装报警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第二十九条保安员上岗服务应当穿着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的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提供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的保安员上岗服务可以穿着便服,但应当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第三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和保安员安全需要,为保安员配备保安服务岗位所需的防护、救生等器材和交通、通讯等装备。

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五章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三十一条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二)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培训所需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

省级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一)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

(二)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对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保安员进行枪支使用培训的,应当在开展培训工作前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批准成立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和教学设施情况;

(四)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第三十四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审定的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保安培训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安服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

(二)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

(三)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四)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六)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七)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八)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九)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备案情况;

(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三)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五)依法配备的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六)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七)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八)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

(二)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三)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对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字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应当注明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上公布下列信息:

(二)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保安员证的申领条件和程序;

(四)保安服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程序;

(五)举报投诉方式;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许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准予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许可,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保安服务或者保安培训许可的,发证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应当撤销行政许可。撤销保安服务、保安培训许可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收缴许可证书;

(三)公告许可证书作废。

第四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终止的,发证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办理许可注销手续,收回许可证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保安服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外,发证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

(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保安培训单位以培训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依前款规定,吊销保安培训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保安培训单位以实习为名,派出学员变相开展保安服务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接受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备案而拒绝接受的;

(三)接到举报投诉,不依法查处的;

(四)发现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依法查处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应当悬挂在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保安员证式样由公安部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制作;其他文书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自行制定。

第五十条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设立合资、合作或者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参照适用外资保安服务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分析报告

为切实做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街道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以街道7号文件《关于调整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的形式,明确了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街道安监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职责分工的原则,将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工作区、村主任对本辖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并以街道8号文件《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将具体职责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为抓好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我街道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职责,逐级明确职责分工。街道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书》33份,各村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书》1126份。

为保证安全生产职责目标的落实,我街道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职责保证金制度,实行村、街道各级收缴、分级管理,各工作区、村向所辖区域内企业收取1000—3000元的安全生产职责保证金,重点安全单位由街道政府直接收取,街道政府向各工作区、村收取5000—0元的安全生产职责保证金,并以街道8号文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街道政府收缴安全生产职责保证金10万余元,并向区政府交纳安全生产职责保证金3万元。

6月份,全街道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月8日,街道政府组织人员在街道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瑁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悬挂过街帘、宣传标语数十幅,散发《关于明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材料2600余份。

同时,按照市、区安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我街道组织全街道内1家砖厂和4家加油站、3家甲醛厂经营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全面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素质和操作技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10月份,我街道配合区经贸局举办兰山区第一期锅炉操作人员节能技术培训班,共有125名司炉工经培训考核后,取得了操作上岗证。

生产安全管理分析报告范文

要灾害等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对公司有关部门在制定制度、规程等方面提出建议。七调查报告附件:

(一)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工艺技术等资料;。

2、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_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

安全管理分析报告

我单位现有公车x辆,驾驶员x人,机关事务繁琐,车辆出勤率较高,党政办将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建立了严格的派车制度,采取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专人派车员派车,且司机结束工作任务时向派车员汇报的用车制度。这一制度保证了车辆的正常使用,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安全文明行车要求,同时落实违章责任等等,强化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并将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通过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驾驶员的辛勤工作和努力奋斗,做到了无安全行车责任事故,保证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作为办所工作人员,办公环境中电器多,纸张、塑料等易燃物品较多,用电防火问题尤为重要。为此,办公室专门组织本科室人员对工作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以此为根据,作出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了人走电断,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为切实加强机关食堂建设,提供合格食品供应,保障职工餐饮安全,全面贯彻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办公室在机关食堂原料质量及粗加工、食品贮藏、食品制作、食堂人员个人健康和卫生、环境卫生五个方面做到严管理、勤监督。一季度以来无食堂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当前,我镇安全管理形式虽总体平稳,但各类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安全管理,为机关提供一个平安稳定的环境。

以下是与关于开展机关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相关的文章。

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车辆使用、维修的管理,努力达到“安全、节约、高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车管原则

机关(含创建办)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局领导用车与所分管部门的用车相结合;部门和个人用车均须履行派车手续。

二、用车程序 

1、用车申请:用车处室或个人填写《车辆使用报告单》,报办公室签发,驾驶员凭签发的《报告单》提供用车服务。

2、用车手续:办公室接到《车辆使用报告单》后,按确保局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处室公务用车,兼顾因私用车的`原则,及时、合理调度车辆,签发《报告单》;因故不能按时派车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市区范围内用车提前一天申报,出市区用车提前两天申报。遇有紧急用车,未及时签发《报告单》的,事后应补办手续。需借用基层单位车辆,由办公室与基层单位协调。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三、派车范围

1、局领导用车。

2、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无特殊情况,在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予派车,南通市范围内 (包括六县市、天生港、唐闸、狼山、开发区,不含城区) 因公务用车,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派车。中层干部以下人员到南通市以外地区一般不予派车。

3、局召开或承办各类会议和组织各类活动用车。

4、运送票证、取送机密文件、提取较大数额现金及大宗邮件等用车。

5、机关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的婚、丧、病等特殊情况因私用车。

6、上级领导部门和协作单位借用车辆(必须由本局驾驶员驾驶)。

7、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四、费用报销

1、出车费用报销时,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并将《车辆使用报告单》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2、报销要及时,凭证要真实,一单一报,每月结报一次(长途出差一次一结)。

3、汽车在指定地点冲洗,统一结算,驾驶员个人不报支洗车费。

4、车辆用油须使用统一购买的油票,因特殊情况未用油票加油的,须由办公室领导和车管员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车辆维修

1、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驾驶员填写《汽车维修报告表》交车管员初审,报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按政府集中采购要求,到指定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维修和购置。费用在200元以下的零星修理可不到指定单位。

2、汽车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要由驾驶员验收、车管员复验。如因驾驶员查验不认真,应修项目未修或修理不符合要求的,应由车管员督促驾驶员与厂方交涉,挽回损失。

京山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局机关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机关办公用车原则上保障机局领导公务,机关各股室用车需与分管局领导提前预约,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级机关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两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主任,成员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基建房产科科长组成。区级机关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本部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机关各部门防火工作,要坚持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由分管领导全面抓好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部门办公楼、楼层、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确定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两大院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火灾预防

(一)各机关单位必须根据《消防法》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门应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限患整改的复函报公安消防机构。

(三)机关办公楼内电力配电间、总机房、汽车库、空调机房、计算机房、档案资料室、财务室、储藏室、文印室、监控室等部位为防火、防爆重点部位。上述重点部位的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重点部位禁止烟火、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机关办公楼要安装用电设备(包括临时性用设备)均需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位线和安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http://变动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热取暖设备。按规范调换熔断丝,不得任意加大加粗。严禁随意控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办公楼内废纸杂物,应到指定地点焚烧或处理,严禁在办公室和大楼通道等处焚烧。

(六)禁止乱扔烟蒂。严禁将液化气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机关办公楼。

(七)各办公室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须知”、“注意事项”所述正确使用。当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长期通电引起电器发热燃烧。

(八)采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掌握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火灾扑救

(一)机关办公人员或保安发现火警均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单位、火势情况,并通知相关领导。(消防报警119)

(二)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重要设备、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三)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五、奖励与处罚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对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办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

3、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科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向

办公室领导提出申请。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五、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及演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我局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9、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局办公室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和田路政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所办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单位职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主要有下列内容:有关消防知识、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会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等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局机关院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机关大院消防安全工作在主管局长统一领导下,成立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机关大院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机关大院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机关院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工房、机要文书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和熏鱼肉。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作业。

9、凡办公楼区、基建、维修场所生产、生活临时用火,应事先申请,填写《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经后勤服务中心审查批准,发给《临时作业动火许可证》后,方能用火,并加强用火管理。

10、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1、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我局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单位职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主要有下列内容:有关消防知识、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会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等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培训的主要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岗位人员。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各岗位、库房、车库使用人就是本办公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管理人职责: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四章 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党支部党性分析报告

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是党员政治理论水平、思想认识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党员个人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一个重要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机关党支部党性分析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准确把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实现市五次党代会和新一届xx县委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县委提出了“实干化解困难,落实推进发展”的工作理念,这是解决干部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提高工作执行力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将增强干部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振奋干部精神,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在这次学习和讨论活动中,自己通过学习文件,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更进一步地查找出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现对照检查于后。

一、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自己在学习上的问题表现为一方面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些理论的学习未能做到深刻领会,没有掌握其精髓、灵魂,没有做到时时、事事用这些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另一方面,对涉及自己工作所需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运用不熟悉,导致自己开展工作不能得心应手。第三,没有充分把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没有做到活学活用,导致自己的工作水平提高缓慢。

2、思想观念守旧,安于现状。长期的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唯书唯上、照抄照搬,不能打破老框框,不能探索新路子,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表现为: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产品如何占领市场,产业结构如何调整等问题,很少进行调查研究,导致出现缺乏科学完整思路、缺乏远见,小农经济较浓,没有具备以先进的思路引导农村先进生产发展的新观念。由于没能创新思维开展工作,导致出现工作守摊度日,裹足不前,坐失发展机遇的现象。在改革中怕风险,发展新措施不多或不力,致使工作期间新面貌出现不多。

3、工作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存在工作乏力现象。面对复杂的工作事务和社会风气不正的现实,自己思想上存在做多做少一个样的不良思想,对分管部门的干部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涣散。主要问题表现在:工作任务的完成缺乏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愿意去多做事、多管事,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有督促检查不严的表现,有怕得罪人的想法,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即便任务完成了,有些时候也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催促和外部环境的驱使。

4、作风不够深入。具体表现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机会少,调查研究较少,对基层情况掌握不细,掌握不深,有时对来信来访处理不很及时,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做得不深不细,交心谈心的时间较少,造成了极少数群众对自己有一些误解。

5、存在纪律松懈的现象,没有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

要求自己。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主观世界修养不够,思想素质不高。由于自己平常学习不够,没有十分注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更高程度的修养。由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的发展,导致了自己思想的退化,随之出现了工作飘浮,脱离群众,纪律松驰焕散,勤俭廉政行为退化。自己总认为社会风气在变化,自己也应有所变化。由于工作的现状和现实的社会风气,促使了自己工作作风的转变和纪律的涣散等问题的出现,从中可以看出,自己的主观意识没得到更高层次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没得到充分的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树立不牢,还不完全经得起退化变质思想潮流的冲击和社会丑恶现象的腐蚀侵袭,因而与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有些不相适应。

2、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作决策、想问题不能时时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工作方法较简单,有时态度粗暴。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思不是全用在为民办实事上,没有把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放在首位。有时认为下基层多,为群众办事,多去了解民情,多为群众帮助研究增收是给群众添麻烦,也给自己找麻烦,不如自己多休息。在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上,向群众多解释不够,多花心思去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自己的群众观没有真正树起。

3、开拓创新意识欠缺,管理工作不到位。由于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导致思想僵化、观念陈旧,拘泥于条条框框,工作缩手缩脚,不敢闯、不敢试,缺乏创造性,有时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导致执行政策关键把握不牢。由于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等靠要思想严重,遇到困难和挫折,产生畏难情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学习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首先加强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前提;其次认真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对我们的挑战,力求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在学习态度上,做到变不自觉为自觉学。在学习方法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好我镇的各项工作。再就是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竞争社会的强烈竞争,以竞争意识的增强促使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不断升华。

2、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消除不思进取,内动力不强的不良思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只有树立创新思想才能摆脱陈旧观念的束缚,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推陈出新,工作才会有起色。为此,自己在工作中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做到要组织要求我做为我要主动做,变外力驱使自己认真工作为自己主动地、创造性地工作,把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实现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3、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针对自己工作不深入,作风不踏实,勤政为民服务意识不浓的表现。通过学习,认识要大大提高,彻底改进自己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的环节,切实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给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榜样,充分发挥老前辈的优良传统,以务实的姿态迎接新的工作挑战。一是做到多调查研究,多为群众办事,多了解民情,多化解民怨,二是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多为群众研究发展路子,严格执行好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始终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不做金钱和美色的奴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群众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我镇经济腾飞和人民富裕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议以后,根据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党组织反馈意见后,自己又重新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分析,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危害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现将修改后的党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党章和其它辅导材料,深刻认识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作为常驻“中心”单位的一名党员,自身体会到最大的进步是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自觉把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对“中心”这个新生事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二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的不深不透,还没有自觉地把企业和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服务是永无止境的,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就有可能损害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个别时候还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时还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如对待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理解的群众存有急躁思想,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循循善诱的工作,有时态度生硬,不能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

2

页,当前第。

1

1

2

机关后勤党性分析报告

撰写。

是分析评议阶段中触及问题实质、触动党员灵魂的重要环节。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机关后勤党性分析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我于x年参加工作,x年入党。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自己对《党章》又重新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深层次剖析了个人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增强党性的目的。现将党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和其它辅导材料,深刻认识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自身体会到最大的进步是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还没有自觉地把企业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服务是永无止境的,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就有可能损害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五是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七是思想道德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还不能自觉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吐痰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二、原因分析。

本人在各方面存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有客观影响,有内因也有外因,但究其根本,还是主观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邓小平同志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我没有严格的。

学习计划。

和约束自己学习的制度,更谈不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去研究新情况,分析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从而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难免有主观性、局限性、片面性,想得不远,站得不高,思想境界没有提到更高的层次。

第二,作为一个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认为工作那么忙、事情那么多,时间总不够用,自己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没有主动、热情地与群众多做交流。

第三,开拓进取精神不够,既不争先,也不落后,甘居中上游,当个太平人就行了,"高起点、大跨度,大发展,争先进"这些都与己无缘,入党时那种敢为人先的精神,而今已大不如前。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的要求,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认真整改;掌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及业务知识,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

二是转变作风,积极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

三是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身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通过学习使自己认识到,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习使自己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能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自觉把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回顾自己的工作,对自己的党性党风状况进行总结反思,现认真分析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方面。

总体上坚持学习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体表现为:

1、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存在着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只限于一般性地读书,对自己要求的不高,只求写。

读书笔记。

的数量,不求质量,使。

心得体会。

写的比较肤浅。

二是理论学习太肤浅。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没有把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所遇到的问题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起来,更谈不上从理论上去认识、去探讨,使自己在考虑和安排工作时缺乏前瞻性,不是处于推着干就是忙于眼前的任务。

四是理论联系自己思想少。认为自己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世界观早就定型了。表现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争先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高。

2、专业学习方面。

一是在专业知识学习上没有计划,抓得不够紧。回顾这么多年的学习和工作,从现象上看,自己对专业知识学习还是比较重视的,但一直在学习上无计划,不能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学习更多的知识。

二是在专业知识学习上没有系统性,学习的深度不够,尤其是对深层次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研究不够。

三是只重视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忽视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

(二)思想方面。

一是思想解放力度不大。对当前改革中的新生事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是对待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表现为在局里的事情都是局领导们的事情作为一名副科干部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有时不是积极主动;对一些问题不是那么了解,没有主动去与其他同志沟通。有时了解情况不多,在会议上随声附和,拿不出自己的独立见解。

三是宗旨观念树立不牢。表现为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好、谋利益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到位、全面。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欠佳。表现为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例如,有时下基层去督促检查工作,在盛情之下也有吃吃喝喝的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同时存在与己关系不大的想法。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

五是精神状态表现不佳。表现为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革命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造成工作上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

页,当前第。

1

1

2

机关党支部党性分析报告

为了准确把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实现市五次党代会和新一届xx县委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县委提出了“实干化解困难,落实推进发展”的工作理念,这是解决干部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提高工作执行力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将增强干部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振奋干部精神,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在这次学习和讨论活动中,自己通过学习文件,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更进一步地查找出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现对照检查于后。

一、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自己在学习上的问题表现为一方面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些理论的学习未能做到深刻领会,没有掌握其精髓、灵魂,没有做到时时、事事用这些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另一方面,对涉及自己工作所需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运用不熟悉,导致自己开展工作不能得心应手。第三,没有充分把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没有做到活学活用,导致自己的工作水平提高缓慢。

2、思想观念守旧,安于现状。长期的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唯书唯上、照抄照搬,不能打破老框框,不能探索新路子,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表现为: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产品如何占领市场,产业结构如何调整等问题,很少进行调查研究,导致出现缺乏科学完整思路、缺乏远见,小农经济较浓,没有具备以先进的思路引导农村先进生产发展的新观念。由于没能创新思维开展工作,导致出现工作守摊度日,裹足不前,坐失发展机遇的现象。在改革中怕风险,发展新措施不多或不力,致使工作期间新面貌出现不多。

3、工作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存在工作乏力现象。面对复杂的工作事务和社会风气不正的现实,自己思想上存在做多做少一个样的不良思想,对分管部门的干部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涣散。主要问题表现在:工作任务的完成缺乏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愿意去多做事、多管事,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有督促检查不严的表现,有怕得罪人的想法,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即便任务完成了,有些时候也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催促和外部环境的驱使。

4、作风不够深入。具体表现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机会少,调查研究较少,对基层情况掌握不细,掌握不深,有时对来信来访处理不很及时,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做得不深不细,交心谈心的时间较少,造成了极少数群众对自己有一些误解。

5、存在纪律松懈的现象,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自己。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主观世界修养不够,思想素质不高。由于自己平常学习不够,没有十分注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更高程度的修养。由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的发展,导致了自己思想的退化,随之出现了工作飘浮,脱离群众,纪律松驰焕散,勤俭廉政行为退化。自己总认为社会风气在变化,自己也应有所变化。由于工作的现状和现实的社会风气,促使了自己工作作风的转变和纪律的涣散等问题的出现,从中可以看出,自己的主观意识没得到更高层次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没得到充分的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树立不牢,还不完全经得起退化变质思想潮流的冲击和社会丑恶现象的腐蚀侵袭,因而与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有些不相适应。

2、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作决策、想问题不能时时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工作方法较简单,有时态度粗暴。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思不是全用在为民办实事上,没有把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放在首位。有时认为下基层多,为群众办事,多去了解民情,多为群众帮助研究增收是给群众添麻烦,也给自己找麻烦,不如自己多休息。在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上,向群众多解释不够,多花心思去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自己的群众观没有真正树起。

3、开拓创新意识欠缺,管理工作不到位。由于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导致思想僵化、观念陈旧,拘泥于条条框框,工作缩手缩脚,不敢闯、不敢试,缺乏创造性,有时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导致执行政策关键把握不牢。由于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等靠要思想严重,遇到困难和挫折,产生畏难情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学习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首先加强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前提;其次认真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对我们的挑战,力求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在学习态度上,做到变不自觉为自觉学。在学习方法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好我镇的各项工作。再就是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竞争社会的强烈竞争,以竞争意识的增强促使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不断升华。

2、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消除不思进取,内动力不强的不良思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只有树立创新思想才能摆脱陈旧观念的束缚,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推陈出新,工作才会有起色。为此,自己在工作中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做到要组织要求我做为我要主动做,变外力驱使自己认真工作为自己主动地、创造性地工作,把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实现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3、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针对自己工作不深入,作风不踏实,勤政为民服务意识不浓的表现。通过学习,认识要大大提高,彻底改进自己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的环节,切实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给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榜样,充分发挥老前辈的优良传统,以务实的姿态迎接新的工作挑战。一是做到多调查研究,多为群众办事,多了解民情,多化解民怨,二是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多为群众研究发展路子,严格执行好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始终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不做金钱和美色的奴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群众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我镇经济腾飞和人民富裕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机关党支部党性分析报告

五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六是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还不能熟练自如地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九公开”、“六类事项办理制”的工作程序,自身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七是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八是思想道德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还不能自觉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吐痰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二、学习情况及体会。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是党的xx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阶段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这次教育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层次深,是一次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自己充分认识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地投身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认真遵守“中心”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

规章制度。

学习内容既包括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包括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充分利用“中心”现代化的电脑设施和网络,通过观看录像资料、与同志们上网交流等形式在学深学透上下工夫。通过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尤其加深了对“三个代表”的理解。按照把整改贯穿始终的要求,在活动中注重有针对性地查摆自己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边提高三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在“中心”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三是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下面我就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对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的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一、对照检查存在问题。

1.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思想上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党性观念有所淡化。主要表现:一是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日常生活中,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三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四是和同志的沟通不够,和同志密切联系不足,不能经常性的开展谈心活动。

2.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是来到站办文书的岗位上,对公文办理、政务工作信息、服务接待工作的知识和要求的学习力度不够,处理问题的经验不足,致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离工作的要求和领导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不细致,有时因急于完成一项工作而不认真检查、审核,致使出手的工作成果有瑕疵甚至是有明显的错误;三是工作的执行能力和抓落实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具体表现:一是欠缺主动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领导布置什么做什么,按部就班,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坐不下来、深不进去,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致使学习并指导工作实践的整体效果不佳。

二、思想剖析问题的原因及根源:

1.思想上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根源:

党性观念有所淡化的问题,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思想认识的高度不够,个人主义仍然存在,没有真正从党员的高度去认识自己、要求自己,自律意识、党员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三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不够深入,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密切联系群众不够。

2.工作上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根源:

一是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自己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不强,对做好本职工作与全站安全运输生产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站安全运输生产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三是未能全面学习并准确掌握与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精神,领悟力不强,没能很好的统筹思考并解决问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3.作风上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根源:

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究其思想根源:一是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二是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不高、不严格,对工作有应付的心理;三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没有把对工作的思考及时运用于实践,造成工作模式的一成不变,缺乏创新性和工作激情。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针对思想上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努力方向:

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造世界观,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自律。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新观念,勇于创新;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群众。

2.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努力方向:

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阅历浅、经验少的不足,虚心向身边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力争做好各项工作,丰富自己的阅历,锻炼自己的能力;兢兢业业,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饱满的精神状态;要全面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努力工作不懈怠,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学习各项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特别是加强对车站安全运输生产相关知识及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标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对车站安全运输工作的认识和把握,提高自身公文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安全运输生产大局;要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职工,耐心解答职工的疑问,深入群众,虚心向职工群众学习,不断丰富工作经验,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

3.针对作风上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努力方向: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认清差距,才能明确努力方向;克服不足,才能完善自己。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会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加以克服、改正。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给予中恳的批评,让我能更好的提高自己,不辱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2

页,当前第。

2

1

2

机关党支部党性分析报告

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议以后,根据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党组织反馈意见后,自己又重新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分析,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危害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现将修改后的党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党章和其它辅导材料,深刻认识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作为常驻“中心”单位的一名党员,自身体会到最大的进步是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自觉把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对“中心”这个新生事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二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的不深不透,还没有自觉地把企业和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服务是永无止境的,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就有可能损害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个别时候还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时还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如对待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理解的群众存有急躁思想,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循循善诱的工作,有时态度生硬,不能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

五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六是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还不能熟练自如地掌握本行业、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九公开”、“六类事项办理制”的工作程序,自身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七是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八是思想道德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还不能自觉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吐痰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二、学习情况及体会。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xx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阶段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这次教育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层次深,是一次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自己充分认识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自觉主动地投身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去。认真遵守“中心”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的同时,注重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自学。学习教育培训阶段共写学习心得3篇,自我剖析1篇,笔记20xx0余字。

学习内容既包括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包括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充分利用“中心”现代化的电脑设施和网络,通过观看录像资料、与同志们上网交流等形式在学深学透上下工夫。通过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尤其加深了对“三个代表”的理解。按照把整改贯穿始终的要求,在活动中注重有针对性地查摆自己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边提高三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在“中心”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一定做到以下几点:

三是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审批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机关后勤党性分析报告

我于x年参加工作,x年入党。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自己对《党章》又重新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深层次剖析了个人存在问题及其原因,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增强党性的目的。现将党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和其它辅导材料,深刻认识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自身体会到最大的进步是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还没有自觉地把企业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服务是永无止境的,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就有可能损害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五是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七是思想道德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日常工作中还不能自觉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吐痰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二、原因分析。

本人在各方面存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有客观影响,有内因也有外因,但究其根本,还是主观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邓小平同志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我没有严格的学习计划和约束自己学习的制度,更谈不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去研究新情况,分析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从而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难免有主观性、局限性、片面性,想得不远,站得不高,思想境界没有提到更高的层次。

第二,作为一个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认为工作那么忙、事情那么多,时间总不够用,自己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没有主动、热情地与群众多做交流。

第三,开拓进取精神不够,既不争先,也不落后,甘居中上游,当个太平人就行了,"高起点、大跨度,大发展,争先进"这些都与己无缘,入党时那种敢为人先的精神,而今已大不如前。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的要求,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认真整改;掌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及业务知识,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

二是转变作风,积极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

三是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机关党支部党性分析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区、市、县党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政府办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党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敏感性不强,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和实践结合的贯彻执行力不够。

政治理论学习是一直是办公室常抓不懈的工作任务,虽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计划,但在落实学习制度上坚持的不够好,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不强,钻劲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内容上,知识面不够宽泛,重点不够突出;在结合转化上,标准不够高,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工作实践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制定办公室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上缺乏应有的创新开拓意识;办公室成员之间的协作意识不强,关心自己分管工作的多一些,而对自己不分管的工作关心过少,互相通气和交流少,集体协作精神不够强。

(二)服务群众观念不够牢,深入基层、求真务实不够。

一是下基层调查研究少,察民情解民意不够。班子成员成天忙于具体事务,平时的工作只在机关单位开展,浮在上面的多,沉到下面开展民情调查的少,与群众打成一片、关心群众冷暖和疾苦方面做得不够。二是办民事、谋民利力度不够。群众到政府办公室反映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大都转给工作部门,督查跟踪办理的力度不够,造成有的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群众有意见,县领导和县政府的形象及威信受到影响。

(三)作风不够扎实,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

一是没有在“深”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遇到棘手问题顾虑较多,不敢创新,缺乏亮点,过多地依赖部门领导。二是没有在“实”上下功夫。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有时满足于电话下达、一般性的号召,真正深入下去抓落实的不多。三是没有在“严”上下功夫。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没有做到常抓不懈,干部职工中还存在思想僵化,缺乏创新等意识,服务工作与县委、政府、基层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办公室服务本领欠缺,工作效率不高。

一是参谋服务水平不高。在对上情和下情的研究上,被动应付的多,针对性不强,经济形势走向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缺少前瞻性,参谋决策作用发挥不够好,在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协调上,把关不严。二是办文办会精品少。在追求卓越方面还不到位,材料撰写标准不够高,不够严,会务筹备做得不够精细化,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三是督查工作监督不到位。全程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牵头协调督查的机制还不完善,协调职能部门督查职责方面做得不够。四是后勤保障的运转不够及时,规范。特别是在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时候,统筹兼顾不太合理。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学习抓得不紧。存在以干代学、现学现用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紧迫感不强。

(二)宗旨观念淡化。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满足于现状,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牢固,自我要求不严,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有所懈怠。

(三)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处理工作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够细心,办事怕负责任,习惯于按部就班,亲临亲为少、带头抓落实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班子成员间碍于情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讲优点多,找缺点少。班子成员间交心通气活动没有经常化,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职工谈心活动没有制度化,成员之间或干部职工有些思想疙瘩不能及时解开,思想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化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没有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

三、

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上的重要讲话和张毅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自主性,确保执行不走样。二是要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科技文化、法律法规等知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搞好组织、协调工作的本领。三要加强办公室工作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办文事会”能力,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艰苦奋斗,坚持廉洁奉公,当好人民公仆,为创建一个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领导班子而努力;要以“八项规定”学习为契机,对照典型与标准,找准差距和不足,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经常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真正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政府“窗口”队伍。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一是要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与愿望,并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拿出有效措施,为群众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三要进一步增强事业责任感,坚决克服怕麻烦、怕得罪人等畏难情绪,班子成员要做到层层负责,个个挑担,用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拼搏的精神去开展工作。四要切实关心和重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办公室人员要做到政治上信任,思想上关心,工作上重用,真正做到“高看一等,严管一度,厚爱一层”,用适当的感情待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搞“一言堂”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二是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三是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通气,相互沟通,互谅互让,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充分发挥班子团结干事,廉洁奉公,为人正直的表率作用。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林业局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操作程序。

培训的主要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岗位人员。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各岗位、库房、车库使用人就是本办公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演练。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四章 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处室站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级机关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区级机关两大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主任,成员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基建房产科科长组成。区级机关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本部门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机关各部门防火工作,要坚持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由分管领导全面抓好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部门办公楼、楼层、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确定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两大院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火灾预防

(一)各机关单位必须根据《消防法》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灭火器等,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二)各部门应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限患整改的复函报公安消防机构。

(三)机关办公楼内电力配电间、总机房、汽车库、空调机房、计算机房、档案资料室、财务室、储藏室、文印室、监控室等部位为防火、防爆重点部位。上述重点部位的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重点部位禁止烟火、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机关办公楼要安装用电设备(包括临时性用设备)均需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位线和安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热取暖设备。按规范调换熔断丝,不得任意加大加粗。严禁随意控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办公楼内废纸杂物,应到指定地点焚烧或处理,严禁在办公室和大楼通道等处焚烧。

(六)禁止乱扔烟蒂。严禁将液化气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机关办公楼。

(七)各办公室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须知”、“注意事项”所述正确使用。当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长期通电引起电器发热燃烧。

(八)采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掌握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火灾扑救

(一)机关办公人员或保安发现火警均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应讲清起火地点、单位、火势情况,并通知相关领导。(消防报警119)

(二)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重要设备、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三)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五、奖励与处罚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对抓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办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相关范文推荐
  • 11-10 幼儿园大班语言教案及反思(优秀14篇)
    幼儿园大班的活动内容包括主题探究、综合素养培养、体育活动等方面。幼儿园大班教学中,学生的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也会对他们的学习产生影响,以下是一些研究和分析结果分享
  • 11-10 建筑钢筋工承包合同书(汇总16篇)
    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也是对承包方负责的体现。借鉴以下承包合同的范本,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的要点和规范。根据工程的实际
  • 11-10 幼儿园采摘亲子活动总结与反思(专业18篇)
    在活动总结中,我们可以对活动的成功之处进行肯定和鼓励,以激励自己在未来的活动中继续努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动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开学初我们小拇指幼
  • 11-10 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方案(优质18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接下来是一些实际应用的工作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为进一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 11-10 音乐教研组述职报告范文(17篇)
    述职报告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自己的工作情况,既要展示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述职报告范文,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 11-10 节水调查报告(通用23篇)
    调查报告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方案。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优秀的调查报告范文,并附上了点评和改进建议,希望能够给大
  • 11-10 高一思想道德自我评价(汇总24篇)
    通过自我评价,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短板,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提高。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我评价经验,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
  • 11-10 终述职报告借鉴(实用24篇)
    述职报告是一种自我评价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潜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述职报告范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帮助。在_年的工作中还
  • 11-10 征地拆迁委托协议(实用17篇)
    合同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合作提供明确的框架和规范。想要了解合同协议的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吗?以下是一些合同案例供大家参考。甲方:乙方:根据(以下简
  • 11-10 学院篮球比赛策划书(通用19篇)
    策划书是指在行动之前对一项活动的目标、方案、资源等进行详细规划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策划书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实施步骤:1、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