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2023年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优秀7篇)

2023年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优秀7篇)

时间:2023-09-15 04:58:36 作者:念青松 2023年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优秀7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根据综治工作职责及管理目标和任务,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结合新时期、新形势的实际情景,发挥好工会自身职能作用,大力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中。一年来主要抓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领导,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使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领导。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分重视,组成了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重视综治工作,按要求配齐本级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构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本事强、工作主动务实、战斗力强的综治队伍。

二、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自身职能,

(一)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职责。经过推行厂务公开、职代会等制度建设,提高了广大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努力维持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做好职工来信来访、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牢固树立维稳工作的职责意识,发挥工会应有的进取作用。

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普遍进行了法制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并进取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参与综合治理,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鼓励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见义勇为,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加强对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及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使大家熟悉毒品的危害性,了解禁毒法律法规,力争使受教育面到达100%。

(三)县总工会重视安全工作,将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加强管理外,为加大宣传力度,还组织干部上街开展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艾滋病预防基本知识、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了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经过我们的工作,全体职工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全年未有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县总工会和各系统工会利用召开各种工作会议的形式,宣传社会稳定对我县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强调重视和把好维稳工作的意义和紧迫性。

要求,在稳定职工、稳定社会治安中发挥工会应有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治安管理。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人员下班离岗时是否关灯、是否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是否锁好门窗等,确保单位办公用品的安全。

三、加大职工帮扶,为我县维稳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大职工帮扶,关心困难职工群体,切实帮忙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县总工会不断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获得了广大职工的好评,在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本事明显提高。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使用全总帮扶管理系统。认真开展慰问活动。

(二)积极开展“六一”慰问活动。

(三)积极参与抗旱、抗震救灾工作。

(四)实施助学行动,继续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资助12名考取大专院校的下岗职工子女,单职工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资金共2万元。今后,县总工会除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外,还将经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形象,为我县维稳工作做出贡献。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必须出台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 火灾预防 编辑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4 消防组织 编辑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5 灭火救援 编辑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

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6 监督检查 编辑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7 法律责任 编辑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三

1.硬件管理:对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老化,电梯运行有无异常,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封闭、堵塞、占用等。

2.软件管理:一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二查安全责任是否到人,三查制度是否完善,四查安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五查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的制度落实情况。

3.其他方面:严禁在商场、超市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同时各场所还应加大夜间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

通过检查,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较好,多数企业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安全责任体系。

3.应急通道门安装普遍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

4.少数超市现场管理混乱,脏、乱、差严重。

对被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严肃地予以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自查。

我局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对各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四

我院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工作,建立以院长为首,联合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有专人负责,做到工作有计划、布置、总结、奖罚。

为了搞好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我院各科室消防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我院制定和实施了各项消防制度,健全管理组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消防工作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即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库房管理员对院长负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

我院加强了对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每次逢会必讲的安全工作,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要求各科室领导内部带头,领着干,加强管理,抓好各自科室消防安全的工作,而且在每次召开职工大会上,向职工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同时为了搞好消防安全工作,医院坚持对职工进行性、系统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科室不定时学习消防安全设施的实践操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的落实,促进单位消防安全法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提高医院预防火险的能力,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了我院院领导会议,就如何开展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以严防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防火灾隐患,全力搞好我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由副院长带对,对本单位重点部门进行了安全检查,确保更换了废旧的灭火器,解除了消防安全隐患。

我们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大防范力度,在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制,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视并切实抓好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防安全小组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建立消防记录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我院保卫科值班人员每天对全院各部门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进行巡查,加强管理、督促检查。

我院强化了消防安全的激烈机制,表彰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严厉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院内建立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科室主任、护士长不定时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各科室并有岗位巡查记录本落实到位,发现未登记的科室,扣除了一定的工资。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五

一、领导重视,超前部署

1、春节将至,消防安全工作就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公司领导指示要对有消防设备的门店申请消防例行检测,从12月15日开始,市消防检测公司先后对佳惠百货、古城、凌河、大白楼、凌源百货等五家门店进行了消防例行检测。为我公司所属门店的消防设备的好用情况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法律依据,为我公司的消防工作上了一把安全锁。

2、1月17日,公司通过局域网对各门店、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自检自查内容,并要求各门店认真抓好落实。

3、在春节前最后一个早会上,由公司副总经理马静同志再次

强调春节期间公司上下如何做好消防工作的意见,并代表公司对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春节前,公司消防课会同维保公司对有消防工程的门店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为消防检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确保了设备的完整好用。

2、春节期间,公司消防课针对商业流通行业在节日期间人员多、商品多、用电设备多、营业时间长的特点,在对所属门店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我们突出重点,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几个大型门店上来,增加对大型门店进行检查的频率,并对佳惠百货争取做到死看死守,万无一失,确保大型门店在节日期间的绝对安全。

三、加大投入,更换设备

1、春节前,对大型门店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损坏的都进行了更换。佳惠百货就更换疏散指示标志35快,应急照明15个,更换消火栓4个。

2、针对佳惠百货没有灯光疏散指示地标,我们张贴荧光地标贴120贴。最大限度的弥补了地面没有灯光疏散指示的先天不足。

四、春节期间消防工作存在问题:

1、由于节日期间商品较多,多数门店有违章占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间的现象。

2、个别门店有锁闭消防安全门的现象。3、有的门店有遮挡疏散指示标志的现象。

4、佳惠百货在春节期间,人员高度密集,遇有紧急情况,人员疏散困难,易造成事件。

五、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相适应的措施1、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率,坚决杜绝各类消防违章。

2、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对那些违章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要坚决处罚。

3、继续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常识的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内容。

4、重大节日期间要增设义务疏散引导员,并明确职责任务,真正发挥疏散引导员的作用。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六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管日常消防事务。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意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班组,并实行隐患事故排查责任制,建立了防火例会制度、消防活动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及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采取多种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拉横幅、贴标语、张贴宣传板报等形式。我们在确保搞好以上活动的同时,采取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开展十一月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

从众多的火灾事故来看,完善消防设施是减轻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本着“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的理念,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搞好消防规划。在总体规划编制的同时重新编制了消防基础设施规划,以适应在今后我公司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大消防硬件投入。20xx年投资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和维护。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通过培训和演练,有效地提高员工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的能力,为现实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把消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建立了群防群治队伍,全力构筑消防防控体系。完善了办公区和生产区义务消防队建设。

为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20xx年11月安全月期间开展“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情况,危险源、危险点控制情况,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和安全制度、职责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彻底的排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整改。通过整治消防隐患,不断增添消防设施,完善了消防责任制,努力把火灾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20xx年,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管理,实现了人身安全生产,20xx年我们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整改维护,加大对一线职工、新进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力求全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形成长效机制,使职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技能水平更高,能有效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和谐发展。

消防条例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工作总结篇七

(一)在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在工程维修主要有:卫生间后墙贴瓷砖,天花修补,二栋宿舍走廊护栏及宿舍阳台护栏的维修,还有各类大小维修已达几千件之多!

(一)上半年,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规程及考勤制度下半年,行政部组织召开了的工作安排布置会议年底实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将考评结果列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在工作目标落实过程中宿舍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对清洁工每周不定期检查评分,对好的奖励,差的处罚。

(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宿舍固定资产管理, 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维修和使用维护。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认真统计盘点,才能履行好用品的申购与领用。

(四)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五)要加强与员工的交流,要与员工做好沟通,解决员工工作上的情绪问题,要与员工进行思想交流。

(一)开展常规检查。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冬季公司对电线和宿舍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三)总结下来: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

1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表现出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

2本部有个别员工,骄傲情绪较高,工作上我行我素,自已为是,公司的制度公开不遵守,在同事之间挑拨是非,嘲讽,冷语,这些情况不利于同事之间的团结,要从思想上加以教育或处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形象。

3宿舍偷盗事件的发生,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门窗加固,与其公司及员工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但这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后来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现在工业园已安装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这样就能更好的预防被盗事件的发生。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做好新一年的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搞好与员工的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

(二)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三)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强化管理的创新实践,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向广大员工宣传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员工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安全管理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为广大公司员工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我们的工作要团结才有力量,要合作才会成功,才能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我相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cssm大安防的明天更美好!

相关范文推荐
  • 09-15 2023年政教工作总结(优质6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怎样写总结才更
  • 09-15 加油稿工作人员 加油员工作总结(优质7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
  • 09-15 最新it部门工作总结 团队工作总结(精选9篇)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
  • 09-15 科普工作年终总结 科普日工作总结(汇总6篇)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
  • 09-15 2023年安检部门工作总结(实用5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总结书写有哪些
  • 09-15 车间巡查工作总结(实用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
  • 09-15 2023年技师个人总结内 技师工作总结(优质6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
  • 09-15 山村扶贫工作总结报告 村扶贫工作总结(通用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
  • 09-15 提取车间工作内容 车间工作总结(精选5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
  • 09-15 2023年桌面演练报告(大全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