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应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参与,确保公平公正。在这里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标杆案例,希望对大家的规范管理有所助益。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如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药剂科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库、各药房账存相符,制定每月定期盘点制度。
3、药库、各药房对部分贵重药品重点管理,实行每月盘点;其余药品分柜盘点,以季度为盘点周期,每季度完成全部药品盘点。
4、药库、各药房对库存的药品认真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
5、盘点应于静止状态下进行。静止状态指盘点期间不得发生与盘点有关的药品账务和药品实物的入出操作。急诊药房不能做到完全静止时,应对账、物进行相应的处理,尽量减少普通业务操作对盘点的影响。
6、盘点结束后,由库房、各药房将盘点表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分别报科主任审核存档备查和财务核算。
7、盘点结束后,及时对盈亏药品进行系统账存调整,并报财务审核,确保实物与账存一致。
8、财务科每季度对药库、各药房监盘一次,监盘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9、对盘点数量异常的药品,应及时重盘或查找原因,并积极整改,在下一盘点循环中重点监测。
2015年1月。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三、本医院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3名药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本医院所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四、质量负责人负责起草和制定本医院的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督促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并建立记录。
五、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具体落实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营业等工作人员的药学专业培训教育工作。
六、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到制定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七、建立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八、购进药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票据齐备,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合法资格及质量审核制度。药品入库实行验收制度,建立药品验收台账。
九、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按剂型或用途分类陈列,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设。
十、定期检查陈列于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
十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向顾客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设置意见簿和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投诉及时解决。
药品质量管理具体规定和要求另行制定。
库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为加强库存物资和药品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管理,提高流动资产利用效率,规范我院库存物资和药品核算,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库存物资和药品由医院统一采购,并对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库存物资和药品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制约和监督。
药材科负责药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医疗设备处负责卫生材料、器械低值易耗品、器械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总务处负责总务低值易耗品、总务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检验科负责血液制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科室设立二级库,科室领入的物资和药品纳入二级库管理。科室设立核算员一名,负责二级库的详细登记和盘点工作。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库存物资及药品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二)、明确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由院“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根据库存物资及药品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库存物资和药品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由保管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物资和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所有退货都有准确记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退货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处对验收手续及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记账,每月定期与医疗设备处、检验科、总务处、药材科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会计期末物资、药品已到,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下月收到票据据实调整。
(四)、库存物资及药品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存辅助账。由医疗设备处会计、总务处会计记账。各科室定额领用低值易耗品,在定额内领有低值易耗品,需以旧换新。
医疗设备处界定高值卫生材料和普通卫生材料,高值卫生材料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一次性使用的卫生材料。对由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料执行“以用定领”的核销办法,对无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材纳入耗材定额管理。
科室的核算员对当月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盘点表。其中详细记载高值耗材的使用情况,并注明住院号、姓名等,每月的盘点表在科内进行公示。
(五)、加强药品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处置程序:
1、药房药品退库时,须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药库保管员复核曾经发货药品的批号、数量,经药材科主任批准后,通知药房保管员退回药品。药库保管员认真核对“药品退库申请单”所列药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有效期后签字收货。拒收非药库发出的药品,情况上报药材科主任。
2、过期药品退货时,需填写“药品过期失效报告表”,交药库保管员与实物核对。药库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后办理药品退库手续。药库会计和财务处会计按规定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不合格药品报损处理时,保管员填写“报损药品清单”,报经药材科主任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财务处处长、院长审批,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批准报损的药品专人、专区管理。对于不合格药品,药材科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采取预防措施。非正常原因报损,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六)、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物资消耗。
三、完善库存物资及药品盘点制度,由医疗设备处。总务处、财务处、药材科、检验科、纪检委等科室组成监盘组,分组到各科室进行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报请科主任、主管院长及财务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调整账务,达到帐实相符。如属非正常损失,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行政后勤科室领用的物资也由科室一人详细登记物资用途,月底同样汇总登记并接受监盘,非正常损失扣罚科室奖金。
以上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医院管理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七)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八)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十)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十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二)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三)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
医院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库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2、范围:储存于库内的所有合格药品。
3、责任:储运部、质量部和财务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
4、内容:
4.1.1全盘,不分库区和种类,将库内品种全部盘点一遍。4.1.2抽盘,特殊药品必盘,再随机抽取部分其他药品进行盘点。4.1.3发货盘点,将今天库存有变动的药品进行盘点。4.2库存盘点时间:
4.2.1定期盘点,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规定储运部每个月进行一次仓库全盘盘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需财务部监督的全盘盘点;两者可合并进行。
4.3.1根据盘点需要从系统中打印出盘点单(仓储管理——盘存单),按库位排序,需财务部监督的盘点的盘点单由财务部负责制单,其他情况由储运部负责制单。
4.3.2根据盘点单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单位和数量,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和复核人在盘点单上签字确认(每张),需财务部监督的盘点单上必须有财务人员签字。
4.4盘点结果分析,发现偏差,应立即寻找偏差原因:如1).检货、出货错误;2).收货错误;3).库房内部损耗;4).失窃;5).库存转换错误等。4.5盘点结果处理,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在系统上做“报损(溢)单”,然后经储运部经理、采购部经理、质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和记账,将库存调整正确,做到帐、物、库位相符。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药品召回制度,规范药品召回行为,保障药品使用者的合法利益,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提高药事服务质量。
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问题、事件,或由于发生、发现高度怀疑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导致影响药品质量时,应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
1、调剂、发放错误。
2、有证据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在验收、保管、养护、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5、药品使用者投诉并得到证实的不合格药品。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假药、劣药。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召回的药品。
9、临床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按有关规定应召回的。
10、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11、生产商、供应商要求召回的药品。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医院内所有应召回的药品,查找处方、病历,尽可能找到用药患者(家属),通知其停止服药,请求其协助送回或取回应召回的药品。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医院内所有应召回的药品,有患者(家属)要求退回药品且符合规定时,收回药品。
3、当继续使用被召回药品将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采用一级召回的方式。当使用被召回药品不会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采用二级召回的方式。
4、当需召回的情形发生时,由药品质量监督小组决定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召回范围、召回级别、药品替换、主要执行人员等。
5、质量监督小组成员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布置实施召回方案,监督各部门执行,决定或请示决定紧急事项的处理,保持与医疗部门、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供应商的联系,调查导致召回的原因。
6、各部门负责接收退回的药品,统一、专人妥善保管,填写《药品退回登记本》。召回结束后,汇总为《药品召回登记表》,报药品质量监督小组。需向库房退回领入药品的,按《退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药品召回登记表》登记项目包括:报告部门、召回级别、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商、召回原因、替换药品和数量。
7、库房负责接收各药房撤架和患者(家属)退回的药品,按《退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手续并记录,统一、专人妥善保管。召回结束后,汇总为《药品召回记录》,报药品质量监督小组。《药品召回记录》项目包括:报告部门、召回级别、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商、召回原因、替换药品和数量、退回部门和数量、退回总量。
8、从患者(家属)处召回的药品按退、换药处理。
9、药品质量监督小组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药品召回报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10、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结果通知各有关部门。
11、已发布的信息需要撤销、更改、补充的,应按相关信息的发布程序进行。
医院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品、毒性药品、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调配毒性中药及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是指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品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信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用,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品管理办法》执行,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杜绝滥用、防止流痹。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药理作用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用量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帐登记。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名盖章发出。对未注明“生用”中药,应当付炮制品,调配毒性药品用具必须随时清洗干净,技工炮制毒性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四)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非医疗性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管、专帐登记调入与使用,调配毒性试剂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医院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药剂科应设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做好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信息员要深入实际,收集或征询药品质量情况,并汇总整理,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报告表,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医院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配合我院大型医院巡查活动,根据《大型医院巡查医院自查工作方案》,科室高度重视,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行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培训,夯实基础质量:
我科室采取课内讲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医学基础知识,如: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和免疫学等,夯实基础;学习《三基手册》,提高专业业务能力;安排课内讲课培训常用项目,掌握常见结果不符情况解决办法。加强科内轮转,实行考核制度,做到科室人员人人合格,人人过关。
二、加强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提高报告质量:
通过自查,找到薄弱环节,做好室内质控及与市内医院之间的比对工作,提高检验报告质量,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了sop文件,及时更新了设备手册,重新修订程序文件、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记录表格,检查各种记录表格填写是否完整,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了临床沟通制度:
人人下临床,对自己所做项目认真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做到以临床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于临床。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优化服务系统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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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含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4、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医院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20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1、我院已经于7月通过xxx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xxx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购进的麻醉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5、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6、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医疗器械的管理。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建全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
3、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四: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