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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通用15篇)

时间:2023-11-18 05:26:14 作者:纸韵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通用15篇)

工作汇报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可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沟通效果。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手段,对政府决策、防控风险、查处违法行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办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制度之一,制定实施《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也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办法》共五章41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类型范围。《办法》将现已开展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专项监测等监测工作根据其功能和目的科学划归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大类。风险监测主要是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风险隐患情况所开展的抽样检测,明确了其决策参考、调查评价和科学评估的功能。监督抽查主要是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中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明确了其执法监管技术支撑的功能。并规定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监督抽查程序要求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实现了风险监测与监督执法的有机衔接。

二是明确了监测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和发展形势,《办法》明确,“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

三是明确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检分离原则。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测活动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办法》规定,“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四是明确了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监督抽查的有关要求。《办法》规定,“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五是明确了监测工作纪律。针对基层执法的工作实践,《办法》用专章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收取费用,同时明确了监测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责任等。

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一要加强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当确定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要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代表性,客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状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结果通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强化监督抽查。遵守抽检分离的原则,严格抽样、检测、确认、复检等程序,确保监督抽查程序的严谨、严肃和公正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组织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要建立监测信息平台。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二期规划》)关于完善省级综合质检中心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建设的要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并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实现有效对接,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和共享,提高监测结果运用水平。

四要加强监测工作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农产品质检机构扶持力度,认真执行《二期规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创造条件吸引和储备高素质的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努力打造高水平的检测技术队伍。

三、加大《办法》宣贯力度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贯工作。要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高-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和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能力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综合执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鼓励和扶持措施,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引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

鼓励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创立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快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推行安全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卫生环境和药物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依法划定和调整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和种类,及时治理、修复被污染的区域,保证农产品产地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推广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对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培训,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第十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禁止在全部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在作出禁止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一条实行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农药、兽药经营者应当将经营农药、兽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告知销售区域内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农药、兽药经营者不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兽药。

第十二条实行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选定实施补贴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和低残留兽药品种,并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

前款规定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和低残留兽药品种,其生产企业和销售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

农药经营者不得向下列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一)未成年的;

(二)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

(三)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

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并由农业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第十四条实行集中用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性、大规模病虫害,需要集中使用农药、兽药的,应当安排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实行统一防治,并在统一防治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集中用药防治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农药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储备必要的农药、兽药。

第十五条实行高风险农药、兽药目录管理制度。省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农药、兽药列入高风险目录,并限定其使用区域和农作物品种:

(一)经常发生药害的;

(二)易发生人畜中毒的;

(三)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兽药。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扶持政策,组织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小宗农作物和特色农作物农药登记试验,并根据农作物生长阶段和病虫害防治实际,试验筛选安全高效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向社会推荐。

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测土施肥工作,并根据土壤测试结果定期调整、公布当地农作物及不同区域的施肥配方,建立测土施肥示范区,引导规范化、合理化施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

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经营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其他物质。

养殖者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家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配备专业人员,提高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致病微生物的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监测计划和应急监测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进行风险监测,并对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实行监督抽查。

第二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如实记录检测结果,并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包装、标识;检测不合格或者未依法进行包装、标识的,不得上市销售。

鼓励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有条件的农户,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依法做好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权限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监测或者执法中发现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三)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农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助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督。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的具体职责、工作报酬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等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农药、兽药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经营告知制度,或者未按规定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农药经营者在禁止区域内销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农药经营者向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规定建立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营和使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农产品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发布监测结果的;

(四)未按规定对农药、兽药实施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年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情况汇报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xx县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产业兴旺和产品质量,将农产品质量监管作为农业产业发展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不断完善农产品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执法更加有力、监管防线更加牢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擦亮了xx特色农业品牌。2019年底我县被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称号。主要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质量监管责任。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发现的农业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实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强化综合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农业种植基地开展日常检查,通过营造强大执法合力,形成对违法农业投入品的有效震慑力。三是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户外显示屏和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意义,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有效凝聚社会共识。

制度。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县、镇、村和企业、市场的主体责任,落实专人专职每天驻点县生猪屠宰场检测,铺开设立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构建起县、镇、村三级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制定实施《xx县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xx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规范农产品生产、运输、标识等监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农产品监管体系二是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设立村级服务站点,为周边村委会、种植养殖企业提供免费的农产品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以及食品安全培训等服务,保障进入市场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5个村委会、12家农业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是加大设施投入投入200多万元升级改造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投入100多万元为13个镇(街)完善农检站场所及设备,今年投入300万元新建2个智检小站和保障县、镇级检测经费目前,全县10家农贸市场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今年以来县、镇两级检测站已开展4.56万个农产品检测工作,合格率达99.73%。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安全追溯体系。一是规范农资经营。积极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申报管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从业水平,全县在册登记的农药经营单位有300多个农药经营人员参加了农药经营许可专业知识培训班,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27份。二是狠抓溯源管理。共与189个基地种植户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依法依规使用肥料承诺书》,督促种植户做好生产记录,建立产品溯源凭证。目前,我县已有312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管理,其中“三品一标”企业10家、生产经营主体62个实现了追溯管理。三是推行合格证制度。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组织举办培训班,宣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关政策,提升企业主体参与度。目前,全县xx家企业(主体)开具了合格证,用证数量达到xx万张,用证农产品重量达xx万吨。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积极实施为期四个月的xx禁渔行动,大力开展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在西江投放鱼苗xx多万尾,促进xx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每年冬季引导广大农民在农田种植紫云英、油菜花等绿肥,累计种植绿肥4万亩。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加快实施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境友好型种植业项目,涉及1778户、耕地5444.86亩。四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全县共投入xx万元资金建设沼气池6000立方米。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8.4%,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大型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均达到国家和省指标要求。

技术》,发布《xx县南药团体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产xx品标准》,预计11月中旬可发布,全县推广xx标准化生产技术7万多亩。二是积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以优质农产品为依托,坚持农业品牌化发展,全力打响xx特色农产品品牌。目前,我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5个,有机认证产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9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1个、供港澳生产基地4个、xx省岭南中药材保护产品2个。三是加快“菜篮子”基地建设。以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禽畜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为抓手,大力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全县被评为xx“菜篮子”基地1家、省“菜篮子”基地1家、市“菜篮子”基地4家。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高风险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大户到指定点购买投入品,实现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情况得到根本好转,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农业部组织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蔬菜合格率排名位居全国37个城市中上游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在做好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建设的同时,会同市编办积极开展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的调研工作,建立完善各涉农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市编办2005年第3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人员编制为10—15人。目前我市15个区县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已设立了5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二、措施得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顺利。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成立后,我市加快了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步伐。2005年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农业部门先后到市场准入工作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起草市场准入办法,并征求食安委、工商、法制、商贸、卫生、质检等部门意见。2005年12月10日,《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在我市2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重点超市实施蔬菜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为过渡阶段,从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蔬菜、水果、猪肉产品的市场准入;第三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市场准入。目前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各检测点累计共检测蔬菜样品1000份,超标15个样品,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作了退市处理。

三、狠抓宣传培训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把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方面结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了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快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了标准化生产技术、农残检测、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等培训工作。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及农民共计5万人次。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15个,先后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点300余个,面积达到3万多亩。

四、加快认定认证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止目前,全市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个,面积15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产地35个,面积12.9万亩;无公害水果产地9个,面积2.1万亩;无公害畜产品产地4个。认证无公害产品22个,其中蔬菜15个,水果7个。在加快认定认证步伐的基础上,通过改良、改种及转移等措施,加大污染严重的蔬菜基地的治理力度。“污水莲菜”、“毒韭菜”等现象已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新方法生产的韭菜、叶菜类6000亩无公害蔬菜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定。

五、积极开展市场检查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春节前夕,市农业局组织6个检查组,从2006年1月10日—20日分三个阶段,对全市10个区县所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重点超市的蔬菜、水果、肉品、禽蛋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及大检查活动。1月10日,在市农产品交易中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大检查活动的启动仪式。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

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随着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和检测设备的陆续到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会全面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农资市场治理。月份正值各种子经销商进货备货时期,为加强种子市场源头管理,月9-10日,执法大队组织本市主要种子代理商参加了宣城市种子代理商培训会议;月日,大队又召开了宁国市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会议,对今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把种子进货关,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并对每一品种、每一批次杂交水稻种子进行大田同步纯度鉴定,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抽样品种20份。同时发放宁国市农委《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两系杂交稻种子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资料70份,签订《种子经营承诺书》20份。

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宁国市生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委自年月25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投入品,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冷鲜肉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出动检疫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屠宰场4个、养殖场11个、市场21个、214个肉案、冻库15个、肉案154个。查获并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规定冷鲜肉70余公斤,查处1例私屠滥宰生猪行为,依法没收销毁未经检疫私宰猪肉42.5公斤、注水牛肉110公斤,市场销售状况良好。

水产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养殖企业2家,养殖大户3家。结合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组织开展了现场存药检查,现场存药检查以是否存放禁用药物为重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用药企业。对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了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对养殖场记录未完善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市蔬菜办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变化,对锦天生态、城郊蔬菜、胡乐港口汪溪大棚蔬菜基地等10个重点基地和大华市场、中心农贸市场、苏果超市3个重点市场进行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测蔬菜类产品255个,合格率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日常化。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1、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局于4月19日挂牌成立了永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和经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2、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一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突破10万亩。二全面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对全县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监督管理,并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三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日常化,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等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大米、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四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基本杜绝重大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执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特别是“7.15”洪灾后,我局组建了多个工作小组和抗灾补损生产自救技术服务队,分赴各乡镇核查农业损失,指导灾后农业生产,传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并在各集市分发各种技术资料,广泛宣传抗灾补损生产自救技术及灾后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知识。7月15号以来,我局已派出技术人员200人次,分发各种技术资料10000余份。二是利用电视、新闻媒体和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测结果、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抓好农产品例行监测

自4月1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以来,我局加大投入,实现农产品例行监测日常化。4-7月份已从城关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城抽取农产品样六批共60个样品化验,并把每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报送相关单位。这六批样品中不合格样品有6个,不合格率为10%,没有超过了10%的控制目标。从6月下旬至10月进入农药使用旺季,农产品例行检测将日常化,并采用日报和周报制的形式公布检测结果,扩大影响范围,引导市民健康消费,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5、治理源头,强化监督。

5月份我局完成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工作,调整充实了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在加强对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共先后对25个乡镇、50个集市进行了农资清查,共查获假劣种子1.2吨、假劣化肥450吨、不合格农药1050件,为农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从源头上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有效地规范了我县农资市场,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基础。

工企业和生产单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认识不到位有差距。部分地方、部分单位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例行检查不配合,不同意抽样检查,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

2、经费不足工作难以置开展。2015年我局投入50多万元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项工检测工作已顺利开展,但目前检测中心没有任何工作经费,工作难以开展。希望县财政设立检测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市民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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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涉及面广,希望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多开展集中检查活动,扩大影响范围,改变目前这种买样化验,拒绝抽检,检测结果不能向社会公布的局面。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15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

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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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业局

2015年12

段。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2003年我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12月,进一步成立了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股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编制7人,实有3人),二站股合署办公。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建设”已获国家2011年项目支持在建,国家财政240万元已到位,县财政配套的60万元迟迟未到位已严重影响到质检站的基础性建设。近年来,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是真正贯彻和落实到位还有不少差距,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含股、中心)成立六年来,设备和技术投入以及检测手段上几乎没有太大改观,仍停留在筹建的初始阶段,设备简陋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仅能从事检测数量微小的有机磷速测,检测抽样覆盖面小,检测内容范围有限,经费匮乏等,一直没有进行合格的标准计量认证,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检验根本无法实现,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 有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2、面对种类繁多的农业投入品,一些生产者抱有侥幸心理等,他们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质量安全意识偏低,在科学规范使用方面明显滞后,仍存在有病虫害乱用药或仅凭经验用药等现象,极易造成药品残留超标,影响产品质量。他们求的是治虫效果和价格,只要价格低,效果好就行,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追求产量而不重视质量,今年春夏秋季节,我们快速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的数据,超标率明显比以往偏高。

3、农产品生产多为分散经营模式,管理和规范生产难度较大,不合格产品进入集贸市场得不到有效控制。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大大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4、我县外地的蔬菜占据不少市场,其生产基地不受我县控制,没有经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能提供法律依据,无法加大监管力度,极易发生蔬菜大面积质量安全问题。

5、一些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对于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追溯制度不够重视,普遍安于现状。

6、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体制不够健全,多个部门参与监管,政出多门监管效果也不理想,联合执法常常流于形式和声势,缺乏统一权威的对城镇农产品销售市场、尤其是县乡农贸市场监督执法。县乡村农贸市场及无公害生产基地都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点,超市无公害农产品销售渠道实际名存实亡,工商管理部门本应当提供简易速测手段,实际上农贸市场检测工作并没有真正开展,难以适应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因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在省级农产品检验检测部门的例行样品抽检中,我县被抽取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就曾有过高达26.4%的记录。

7、在农资销售中,不法经销商明知哪些农药是超标的,哪些农药是严禁销售的却偷偷销售,他们唯利是图,挣黑心钱,在查处违禁农药销售过程中有的销售者甚至制造重重障碍,阻止、妨碍执法人员的正常公务。

二、对策措施

1、建议县委、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

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在县、乡两级政府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管领导任第一责任人,确立一名副职为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设在食安办(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并在食安办(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考核,常抓不懈。

2、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对生产者耐心宣传和灌输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特别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真正让生产者懂得这些政策、制度、要求,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检测等工作投入力度。

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一个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5、凡涉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执法、抽检及管控网点建设等)所需费用建议县政府专题研究,纳入年度常规性的财政预算,预以保障。

2011年12月18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2001年5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区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结合春耕生产,2011年3月22日我局与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土肥、种子、植保等科室一行20多人对我区农资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对亚华农资市场、康王乡、三荷乡、西塘镇的所有农资经营户逐一进行了检查。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水稻品种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水稻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二、继续推进“三品认证”工作,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

近几年,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提出的“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全区农业工作重点,逐步健市、区、基地三级认证管理队伍,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等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牌打造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基本情况截止到2010年底,全县已完成三品认证基地18个,认证品种27个,认证企业10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8家),呈现出认证总量迅速扩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增强的特点:

1、认证总量迅速扩大,认证档次不断提高。2008年我县三品认证农产品9个,2009年达到15个(包括杏坪的紫红薯和柴庄西瓜),10年又增加了刘申元公司的粮食认证和汇生源公司的肉猪认证。

2、认证产品结构优化,认证范围不断扩大。我县认证涵盖范围明显扩大,认证产品中地方名特优产品日益增多,由过去单一的蔬菜、杂粮产品逐步扩大到林果业、畜禽业和养殖业。

3、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增强。通过三品认证工作,助推了农业生产加工企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涌现出了汇生源公司、盘龙有限责任公司、兴源公司、亿升、欧珂公司、明月公司、农贸等一些龙头企业,打造了汇生源产业园、马台产业园、社川河产业园(杏坪)三个精品产业园区。

4、认证管理队伍不断壮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通过三品认证工作的开展,我县认证机构逐步健全,每家认证企业至少配备1名内检员,通过国家培训持证上岗,保证生产加工规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贯彻执行,使我县认证三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历次抽检、暗检中100%合格。

二、存在问题。

在正视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重认证、轻管理现象客观存在。通过我们年检发现,个别企业基地管理松散、生产档案记录不完整、标志使用不规范,甚至存在超范围用标现象。重认证轻管理的现象客观存在。

2、认证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部分企业没有把认证作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契机,不注重认证标识的使用和品牌的打造,有认证无产品、有产品无市场,攀比认证、加分认证的现象存在。

3、生产基地规模小、档次低,示范作用不明显。该问题有企业思想认识、综合实力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引导、经济背景等社会原因,近两年在一系列惠农项目的助推下有所改观,但较我市其他兄弟县还有一定的差距。

4、矿区污染、交通便利带来新问题。西柞高速贯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给我们三品认证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造成我县农产品三品认证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1)安全意识不强,市场监管难度大;(2)认证检测能力不强:(3)认证经费没保障。

三、建议和对策。

为促进我市的“三品”认证工作由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借鉴其它县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们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我县三品认证工作方案,发展认证与提高质效并重。

1、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程序,落实责任,明确扶持资金用途,建立跟踪制度,专款专用,奖惩分明。

2、扩大奖励范围。把新认证产品、保持认证有机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都纳入奖励范围,从而在发展新认证的同时,鼓励现有认证保持连续性,更利于认证企业生产加工水平的提升、产品品牌的打造。

2、严格奖励条件。细化奖励申报条件,把评定重点放在企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产业发展潜力等方面,由“认证就奖”向优中选优、注重质效转变,集中有限资金扶持优势品牌,做大做强我县“三品”认证企业,力争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出现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叫的响、做的强的“三品”认证企业,促进我县“三品”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4、调整与当前认证政策不相适应内容。自09年开始,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开始推行产品、产地一体化认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需进行环境监测,有机食品需逐年进行保持认证,所以把保持认证有机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纳入每年的奖励范围,既节约了资金,又使奖励办法更易于操作、更科学。

(二)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重心,推动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

一是三品基地建设与特色品牌基地、现代农业园区相结合,力争用1-2年时间每个镇都建成1个有规模、上档次、品牌响、特色靓的三品基地。

二是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使三品认证成为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组织三品规模开发,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扩大总量规模。三是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成为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认证农产品品牌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将带动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四是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成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利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调动农户发展三品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三)切实加强监管,保障三品健康发展。为了保障三品健康发展,需要把加强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质量,提高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年检、质量抽检等监管措施,加强对获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志管理,确保认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农产品认证工作体系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实践证明,开展三品认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三品概念深入人心,三品认证数量甚至成为评价一个地方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发展以三品认证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对于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生产者素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需要生产者有较好的素质,我们要加大对生产者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传播标准意识、科技意识、信息意识、产品包装意识、品牌效应意识等先进理念,更新生产者的观念。传播先进的科学技术,知道甄别兽药、农药和饲料的真伪优劣,引导生产者从事无公害生产。

二要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步伐,打响农产品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要依靠科技,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新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提高科技的项献率,依靠科技的进步和生产方式的改变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产品安全。如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四要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实行全程监控。要实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监控,必须依靠精、准、快的检测手段来完成。政府部门要在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发挥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作用的同时,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一个高效、经济、面向社会的检测机构,实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无人管或重复检测和重复建设。

五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追溯体系和反映灵敏的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每天上市的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公布在醒目的位置。对药残超标的农产品实行销毁处理,促使商家重视其进货渠道的安全性,通过市场催生安全,通过餐桌反制农田,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产业兴旺和产品质量,将农产品质量监管作为农业产业发展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不断完善农产品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执法更加有力、监管防线更加牢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擦亮了×特色农业品牌。2021年底我县被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称号。主要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通过县级统筹协调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按占比5%列入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质量监管责任。

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发现的农业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实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

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高效高质开展。一是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通过县级统筹协调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按占比5%列入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质量监管责任。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发现的农业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实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强化综合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农业种植基地开展日常检查,通过营造强大执法合力,形成对违法农业投入品的有效震慑力。三是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户外显示屏和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意义,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有效凝聚社会共识。

二、健全农产品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县、镇、村和企业、市场的主体责任,落实专人专职每天驻点县生猪屠宰场检测,铺开设立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构建起县、镇、村三级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制定实施《×县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规范农产品生产、运输、标识等监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农产品监管体系。二是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设立村级服务站点,为周边村委会、种植养殖企业提供免费的农产品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以及食品安全培训等服务,保障进入市场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5个村委会、12家农业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是加大设施投入。投入200多万元升级改造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投入100多万元为13个镇(街)完善农检站场所及设备,今年投入300万元新建2个智检小站和保障县、镇级检测经费。目前,全县10家农贸市场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今年以来县、镇两级检测站已开展4.56万个农产品检测工作,合格率达99.73%。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安全追溯体系。一是规范农资经营。积极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申报管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从业水平,全县在册登记的农药经营单位有300多个农药经营人员参加了农药经营许可专业知识培训班,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27份。二是狠抓溯源管理。共与189个基地种植户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依法依规使用肥料承诺书》,督促种植户做好生产记录,建立产品溯源凭证。目前,我县已有312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管理,其中“三品一标”企业10家、生产经营主体62个实现了追溯管理。三是推行合格证制度。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组织举办培训班,宣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关政策,提升企业主体参与度。目前,全县×家企业(主体)开具了合格证,用证数量达到×万张,用证农产品重量达×万吨。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积极实施为期四个月的×禁渔行动,大力开展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在西江投放鱼苗×多万尾,促进×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每年冬季引导广大农民在农田种植紫云英、油菜花等绿肥,累计种植绿肥4万亩。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加快实施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境友好型种植业项目,涉及1778户、耕地5444.86亩。四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全县共投入×万元资金建设沼气池6000立方米。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8.4%,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大型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均达到国家和省指标要求。

五、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一是推行标准化农业发展。制定特色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规程生产管理,与省农科院共同编制《×标准化关键栽培技术规程》《×病综合防控技术》,发布《×县南药团体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产×品标准》,预计11月中旬可发布,全县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7万多亩。二是积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以优质农产品为依托,坚持农业品牌化发展,全力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目前,我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5个,有机认证产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9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1个、供港澳生产基地4个、×省岭南中药材保护产品2个。三是加快“菜篮子”基地建设。以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禽畜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为抓手,大力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全县被评为ד菜篮子”基地1家、省“菜篮子”基地1家、市“菜篮子”基地4家。

下来,我县将牢牢立足全市创建工作大局,严格对标对表最新创建要求,深入做好提标准、补短板,全面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为全市创建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和担当。一是进一步织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以推进ד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为契机,把监测功能纳入大数据平台、延伸到田头小站,更加严密高效把好农产品采收前、上市前和上市后抽检“三道关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夯实乡镇基层监管基础,打造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强执行的监管队伍。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高风险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大户到指定点购买投入品,实现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工商局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制定了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长陈小年任组长、副局长喻名才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分局内,由李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使每一个经营场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变压力为动力,实行了网格化监管模式,使监管覆盖面遍布全市各个角落,不留死角。

三、加强了宣传力度

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了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涉及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利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和消费维权联络站开展宣传活动,营

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强化了监管执法

(一)建立农产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制度。农产品销售者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进销货查验制度、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自觉经销合格农产品。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我局把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守土有责,重点打击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在农产品包装物或标识上对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作虚假表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近年来,在食品监管过程中,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以集贸市场、超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加工作坊为重点,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市场12 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了农产品市场。去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检查农产品经营户655户次,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查缴不合格食品75公斤,有效净化了农产品市场秩序。

员8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5户次,抽检种子、化肥等农资商品4个批次、10多个品种,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起,从源头上净化了农产品投入品市场。

(四)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在农村和社区(居委会)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20个,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作用,公开了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涉及农产品质量的消费问题,积极调解农产品消费纠纷。

(五)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作用,每月检测两次,每次不少于5个批次,对我市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一年来共责令下柜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农产品3个批次。

四、开展了专项整治

我局结合“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和“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按照韶山市食安委《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从事农产品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有计划地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大对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允许未交验合格凭证的农产品不经检测在本市场销售”的行为和“允许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本市场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优为抓手,健全县、乡(镇)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全年计划新增“三品”3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省级考核,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全县蔬菜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去年,全县23个乡镇监管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基本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等目标,今年的重点是夯实基础,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保证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考核评优,推动乡镇监管监管工作开展,确保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在80%以上,优秀等级50%以上。二是加快县、乡镇检测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通过“双认证”,做好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指导乡镇监管站开展农产品质量速测工作,完成免费为农民提供蔬菜农残速测服务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融入园艺标准园、生态健康养殖场等农业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1-2个。二是做好今年“三品”认证及续展工作。努力完成已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证后及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管理。完成好省市级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力争5-7个。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溯源和执法查处。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效率。每月对全县果蔬重点生产基地、城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每次抽检各类果蔬品种不少于15种,抽检样品不少于50个,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畜禽产品监测由兽医站组织实施。坚持月检月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同时将结合去年监测情况,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开展例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有针对性地跟进监督抽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舆情监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农资打假”、“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五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一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从示范乡镇基地开始做起,实行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信息即时上传,预警信息即时下传。二是做好“放心吃”上网工程。力争今年再上1-2个绿色食品企业。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大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委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农委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农委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与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农委将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档案的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力争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定期总结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各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科站和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因渎职失职出现重大过失,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重大隐患的,对于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

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 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 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曾从鲁为组长,副镇长(分管领导)袁东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对农产品的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等都进行监督指导。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党委会议议事日程。

(二)认真落实监管职责。

为明确监管职责,我镇政府与市政府、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销售主体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承诺书。继续上年的工作方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村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农林局制定相关文件开展工作。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体责任,都已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监管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痕迹管理。

(三)宣传培训有声有色。

我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在重要节庆对各业主进行突击检查;农业服务人员每周到各村宣传走访,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农产品投入品的处理的相关知识。x月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村级干部,宣传培训共xx多人。发放各种宣传图册,组织农技员和村干部进行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质量监测力度加大。

xxxx年农产品抽样按照市上的要求,对市场的.商户和各村的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x至xx月份在全镇xx个村社共抽检农产品样品xxx个。其中种植业样品xxx个(蔬菜、瓜果、食用菌样品xxx个,稻谷xx个),检测的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的定量检测。经检测,综合合格率xx.x%。

(五)督办检查不断加强。

严查不合格产品。在xxxx年的监督检查中,全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并要求业主继续按照要求生产安全合格的农产品。今年以来检查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今年先后x次对全镇的业主(合作社)、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投入品商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记录、检验检测、包装标识、产地证明,农药、兽药、渔药的使用,生猪屠宰场动物防疫卫生和检验检测等情况。

(六)资料完善工作。

根据简阳市xxxx年度森林防火暨农林安全工作的培训材料要求,我镇组织人员对xxxx年的工作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完善。力求工作有痕迹、有数据、有效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切实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农林局《20xx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南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主导农产品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累计面积达2.4万亩,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50%,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规范化农业专业合作社5家。继续推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探索,做好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可追朔数字化管理应用试点工作,选择3家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合作、数字化管理销售试点。确保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1、组织领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

2、扩大宣传。突出发放明白纸、科技周等宣传方式,造大声势,扩大影响。

3、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继续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建立联系档案,实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合作意识和标准意识以及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技术的培训。

5、推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6、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实现主导农产品有标可依,依标生产。根据标准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标准化模式图或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地、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

8、加大农业投入整治力度,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的经营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使用的管理。

9、健全安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成立南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事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做好检测信息通报工作。

10、做好农产品三品认证工作,争取新认证安全农产品3个。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续展工作.

1、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

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专题宣传;开展送科技、送安全农产品知识下乡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将农产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

健全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制度。深入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活动,确定具体名单和挂钩的基地、大户,强化面对面培训。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直接到人。重点要加强对合作社社员、科技示范户和种养专业户的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

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的培训。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农业投入品工作为突破口,加强各类农业投入品安全知识和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使用的技术水平,使之懂法、守法、合法地生产、经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生产经营培训,年培训3次以上,1次上电视或报刊。

2、强化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要根据当地的现有条件和产业优势,搞好种养业布局调整,建立基地。全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2.4万亩。无公害基地要有年度生产计划,有档案记录、农资使用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统一供种、统一供药、统一供肥、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等服务。明确基地建设的目标,在显要位置设标志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面积、建设单位、建设时间,扩大示范效应。

3、推行标准化生产。

推广农业种养技术标准模式图。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结合本地的主导产业,根据标准要求编制标准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发放到每个生产者手中,使生产者、经营者看得懂、会应用。

建立生产档案。要大力推行农户生产档案记录制度,认真记载农(兽)药、肥(饲)料购买、使用及防疫、检疫等情况,使农户坚持科学施肥、科学用药,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实现可追溯制度。

提高农业规模化、实现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协会和农民联户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积极引导产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标准全程监管,确保标准落到实处。

4、加大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业投入整治力度,控制源头污染。

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规范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行为。建立农资企业管理档案和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配合市农业执法大队,工商质监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各经销户要建立健全农资经营档案,推行进货查验、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坚决杜绝禁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销售,大力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品种。

5、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要配备现场检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对全镇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巡查,加强产地和市场检测。与工商配合坚决销毁不合格产品,形成一种质量安全的“倒逼”机制。

6、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

按照计划安排,逐步完善产地数安化管理系统。及时上报产地编码区块调查资料和系统信息表,做到数字信息齐全、详实,并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要按照边推行边使用原则,有选择地开展应用农产品可追溯试点工作,探索产农产品可追溯发挥作用的途径。

20xx-2-24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提高物业整体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公司持续发展培养优秀人才,20xx年,品质培训部将在上一年度工作基础上,立足公司发展,创新工作形式,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所示:

组织所有品质管理人员(含物业处办公室主任、管理部长、维修部长、项目经理)参加标准体系培训,深入研究讨论。贯彻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按照iso9001和iso14001体系标准,强化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抓好物业处创优工作,适时、适宜的提供指导和服务;分批次组织创优项目员工赴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参观学习,提升认识,为创优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各物业处、职能部门不同情况修订完善考核标准和体系,明确考核人员、考核方法、考核时间等,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每月采用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暗访、夜查相结合方式,利用作业记录、工作巡查记录等相关记录,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追本溯源,彻底整改,杜绝隐患。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入户满意度调查,据调查数据分析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整理分类,需要改进的积极整改,有待提升的服务进一步规范。

组织经理级以上员工外出参观,学习一流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促使经理提高意识、看到差距,主动查找不足,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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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一)实施稳产保供行动,坚决夯实三农基础。一是压实粮食生产。立足县情实际,下发了《xx县关于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将全县年度粮食面积任务636500亩、粮食产量任务60400万斤、稻谷面积任务598300亩、稻谷产量任务51010万斤细分到各乡镇。组成了5个组对全县15个乡镇开展督导粮食生产工作。全县早稻市里安排任务数万亩,落实任务到村到户面积26万亩,已完成早稻生产面积为亩,早稻完成率达。油菜种植面积万亩,全部完成收割。中稻万亩任务全部落实到乡村组户及田块,至目前为止,已完成种植面积5万亩,占任务数的。二是全力推进蔬菜产业发展。至目前为止,全县蔬菜种植面积7万亩,蔬菜总产万吨;至6月底种植面积将达万亩,总产13万吨,产值亿元。已完成流转设施蔬菜建设面积8073亩,确定经营主体面积7000亩;入场施工设施蔬菜面积3910亩,已建设完成面积2395亩,300亩标准连体大棚正在施工建设,新建20亩连体大棚育苗基地已确定经营主体,正在规划设计中;“冬闲田”已流转土地面积6410亩,三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圆满完成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亩的主体建设任务项目。组织各乡镇申报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块面积,15个乡镇落实面积万亩,并向县政府请示对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正在开展20xx--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四是圆满完成农机春耕生产,针对今年农机春耕备耕工作实际情况,深入调研,科学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抓好农机春耕备耕生产工作。成立农机春耕服务队5个,组织农机技术人员300余人次,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送科技下乡,检修农机具1050台套,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生产。

(二)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打造新时代五美乡村。一是扎实推进美丽乡镇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聚力抓好拆违拆临、改水、改厕等重点工作,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美。至目前为止,全县拆违拆临万平方米,开展村庄清洁行动1186次,清理卫生死角875处,清理和转运农村生活垃圾1527吨,清理村内池塘968口,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塘的废弃物170吨;清理集镇乱搭乱建73处、乱堆乱放59处、占道经营69处。二是扎实推进村庄整治,下发了《xx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七整一管护”重点建设内容,突出抓好村内排水沟渠、河塘、乱搭乱建等环境整治,着力完善村内道路、供水、户厕、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推进建“三园”(花园、菜园、果园)标准开展绿化美化。安排了50个省建村点、51个县建村点、37个25户以下村庄新农村建设任务,打造2个省级全域美丽乡镇和2个市级全域美丽乡镇、15个美丽村庄、2150个美丽庭院,提升崇宜线和崇白线2条美丽示范带。三是持续巩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坚持建管用并重,实现村庄环境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水平。四是加强农村污水、厕所革命排查,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回头看”。严格按照项目基本要求,高标准精心设计,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好,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强化品牌培育,组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级著名商标产品3个、省级名牌产品11个、国家地理标志2个、绿色食品2个、有机农产品13个、无公害农产品41个。其中新增自主蔬菜品牌8个,“两品一标”蔬菜认证15个。二是推进大项目的引进与建设进度,加快与紫薯种植及加工项目(一期)和西兰花加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使紫薯加工和西兰花初加工项目尽快落地生产。三是各项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其中:争取农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45万元,稻油轮作补贴资金300万元,耕地地力补贴资金4615万元;下达一次性补贴资金720万元;稻油轮作补贴资金300万元等。至目前为止,已顺利发放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一次性补贴资金和稻油轮作补贴资金,农机补贴金额下发了万元,这些资金的发放有力地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一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引导各类乡村人才成立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兴办或入股企业,发展农业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2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市级龙头企业32家。截止目前,全县42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亿元;全县共有农民合作社53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28家;家庭农场155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家;50亩以上种粮大户1499户;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万余亩,土地流转率约为。二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回头看”。积极借鉴外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资源、地域、文化等方面优势,探索资源利用、服务创收、旅游带动、股份合作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特色发展、加快发展。三是坚持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照农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农业大而不强。粮食、蔬菜等主导产业整体发展仍然停留在原有水平,产业带头人还是那些老面孔。二是农村广而不美。部分乡村道路、村庄环境“脏、乱、差”一直是老大难问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滞后,村庄环卫保洁未落实到位,村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等瓶颈亟待破除,造成了一有检查和上级领导来就全体动员扫地,“大检大扫、小检小扫”。三是农民多而不富。目前,全县农民和村集体收入依然不稳固,缺乏增收新动能。主要表现在产业带动致富能力较弱,一方面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仍主要以购销关系为主,通过合同订单带动农户的比重较少,实行利润返还、农户直接入股等方式带动农户比重更低,另一方面经营主体创新能力不足,目前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上还是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对于发展旅游业、电子商务少之又少,现有的一些精品产业项目个性彰显不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特色内涵、农耕文化、传统文化、人文历史、民族特色等有待进一步挖掘。

(一)高站位保障粮食安全。粮食问题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不仅要顾当前,还要看长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一是压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汇聚起重农抓粮的强大合力。扎实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专项巡察监督检查有关问题整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涉粮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出现涉粮腐败问题,用机制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二是突出底线红线。坚决扛稳粮食生产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在60万亩以上,产量在30万吨以上,巩固产粮大县的优势地位。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20xx年项目招投标,认真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20xx年春节前完成项目工程的80%。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让农民种粮能获利、多得利。

(二)高水准发展现代农业。立足xx麻鸡、蔬菜等特色产业,抢抓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的机遇,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广“公司或种植大户+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和“冬闲田”种植西蓝花的经验,力争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8000亩,新增“冬闲田”种植蔬菜32000亩以上,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农产品标准化、优质化、公认化,努力打造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全县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特色农业转变,扩大“赣抚农品”、“xx麻鸡”、“康斋鲜生”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力争新增农产品“两品一标”5个以上,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支持力源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蔬菜)示范园,积极打造集育苗、生产、加工、储藏、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龙头。

(三)高品质建设美丽乡村。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把握村庄发展趋势,找准村庄发展定位,合理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加快编制“多规合一”村庄建设规划。一是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扩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建管并重”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完成50个省建村点、51个县建村点、37个25户以下村庄新农村建设任务,打造2个省级全域美丽乡镇和2个市级全域美丽乡镇、15个美丽村庄、2150个美丽庭院,提升崇宜线和崇白线2条美丽示范带。着力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美丽乡村。二是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强化公共设施服务,加快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亿元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提升ppp项目和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xx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尽早落地生根(项目总投资597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xx万元,县级统筹3974万元),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强化公共事业服务,加强农村学校、村卫生室、养老服务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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