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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4 07:03:17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通用18篇)

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组织能否有效运转和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这些规章制度的成功案例,我们可以借鉴到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方法。

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镇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同志代表××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镇工会工作委员成立以来,特别是秋划归高港区的,四年来,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大会充分肯定了××工会四年来的工作,赞成报告对近四年来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各级工会组织在党委和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经济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工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大会认为,《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的主要成绩,对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部署,符合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切合实际、积极可行,催人奋进。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镇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大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

意识、责任意识,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完善自己,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大会号召,全镇广大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拼搏、和衷共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和谐美好新××而努力奋斗!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2、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各项政策制度。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3、村委会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4、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5、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6、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7、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材料、证件齐全的随来随办,对一时不办理或需请示研究的要给予答复,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办理。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及时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二、积极组织和支持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觉遵纪守法。

四、及时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五、协助管委会开展工作,主动取得管委会的指导,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沟通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联系。

六、及时真实地公布村务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七、搞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团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一、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召集并主动向代表会议,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的决议、决定。

二、制订并实施村村发展规划。编制与乡镇、区域相适应的村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各项法规;接受各项委托,办理与村村有关的事项;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成员离任审计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

五、发展和管理本村经济。积极支持、组织村民开展各类经济组织多渠道发展经济,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开展集体资产经营活动。

六、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村民搞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努力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难以解决的热点的难点问题;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公益福利事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搞好预防保舰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性工作。

七、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及时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村民邻里间的关系,组织村民加强治安防治工作。

八、完成其它各项工作。

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共**县第**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11月*日至*日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同志代表第**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第**次党代会是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同志的报告,总结成绩恰如其分,分析问题深刻精辟,发展目标催人奋进,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充分反映了**届县委驾驭全局,克难求进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了统筹兼顾、继往开来、加快发展、自加压力、开拓创新的精神。今后五年工作安排总揽全局,主题鲜明,思路清晰,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这一宏伟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过去四年,在**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遵循既定发展思路,克服了非典、禽流感、松花江水污染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在困境中奋进,在挑战中发展,在开拓中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县历史上发展形势最好、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受惠最多、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四年。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既是我们夯实基础、加快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又是我们发挥人和优势、后发优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我们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既定发展战略,致力于壮大经济实力、富裕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三大任务,坚持农业兴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和谐稳县,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新兴产业,推进改革开放,统筹社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打造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新**。

会议强调,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紧紧抓住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最后五年的有利时机,并充分运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良好的发展条件,努力把发展潜力转化为发展成果,把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力争苦干五年,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跃居全省中游水平,努力开创全县经济更加繁荣、城乡更加秀美、百姓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的新局面2016关于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关于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要在经济实力上实现新跨越,力争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保持相当水平,实现“追赶式”发展;要在产业上扩张实现新跨越,初步建成以米稻、热电、煤炭、旅游为主的新兴产业基地;要在外向求进上实现新跨越,发展空间不断扩展;要在城镇功能上实现新跨越,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区位条件得到改善要在城乡居民收入上实现新跨越,百姓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为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振奋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弘扬“和谐、发展”的主旋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为实现强县富民、构建和谐**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凡本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工勤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生活救助;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4.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5.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一)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酝酿产生6名候选人后,由全体工会成员对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市直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产生,设专职工会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兼组织委员),女工委员1名(兼财务委员),宣传委员1名(兼文体委员),生活委员1名。

工会设工会小组,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产生。

(二)工会委员会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

1.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2.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3.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

1.工会主席委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正处级干部;。

3.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

4.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四、工会主席、工会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二)经审委员(兼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

2.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5.负责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办理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管理。

(三)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

3.帮助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4.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四)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

2.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3.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6.组织安排机关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党组组织汇报;7.组织参加工委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搞好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事宜。

(五)生活委员。

1.协助工会主席落实探视慰问工作;

2.组织实施职工健康体检,做好查体各项服务工作;3.按上级工会规定落实好职工的节日福利;4.负责落实市直机关“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工会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工会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健全民主集中制,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2、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工会职能。

1、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2、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完成工作和任务;。

3、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4、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支持职工业务学习和进修,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3、勤奋工作,任劳任怨,热心为职工办实事,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好实际问题,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提高职工身心素质。

5、坚持民主制度,过好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及时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6、加强工会财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认真做好女工工作,积极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1、工会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各委员要各尽其职,各尽其责,同事要相互支持、配合协作。

2、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也可以为其他委员召集或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举行。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别接受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

结合村中实际,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实施、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和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

五、健全“两委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建立村委会干部值班制度,村委会干部坚持轮流值班处理村务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交接班,因有事不能值班的,必须预先向村主任请假。

七、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坚持联系村民小组的工作制度,村委会成员要负责联系一至二个村民小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负责联系帮助一至两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社区工会工作人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并建立学习笔记。

2、会议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召开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

3、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参加有关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向行政领导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凡工会工作的重要活动,工作部署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职工教育制度:坚持每季度搞一次职工教育,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职业道德、主人翁意识的法制教育,教育职工和激励职工爱国、爱党、爱岗敬业。

5、活动制度:经常开展以双爱双评(职工爱企业,企业爱职工,评爱职工的优秀企业经营者,评爱企业优秀职工)为内容的职工之家活动。组织职工岗位文化、学技术、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改革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

6、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时足额上解足额经费,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签字制度,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工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讨论决定以下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指示;向农民工全体会员的工作报告和向上级工会的重要报告;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有关农民工权益维护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提出的重大建议;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工会例会制度。一般每半月一次,由工会委员、班组工会小组长参加,工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内容一般是: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的决议、决定,研究分析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各工会小组汇报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等。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检查工作,提高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四、文书立卷归档制度。随时将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立卷归档,项目农民工工会撤销时一并向上级工会移交。

五、来访接待制度。建立农民工来访接待日制度,工会主席亲自处理来访,听取来访者诉求,及时解决问题。

六、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班组工会小组长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和任务。

康龙雅居项目农民工工会委员会。

2011年5月21日。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内部推行明确分工。在履行职责监督职责时,应当本着内外融合、上下结合、公正、务实、求效的原则。具体内容监督内容和方法如下:

1、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党的建议对照,看看与否出现偏移。

2、对群众反映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加以制止、纠正。

3、辨认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存有违法违纪现象,情节严重的,可以轻易向乡镇纪委报告,并协调搞好调查处置工作。

4、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所形成的决议进行监督。必要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村党组织汇报。

5、决议继续执行完结后,必须监督村委会及时将继续执行结果向全体村民展开官方。

1、列席有关会议,看看村级“三重两大”等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关键性事项与否按照“四议两官方”程序展开决策。

2、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对决策实行展开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招集有关人员展开查问,并将查问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4、决策实施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1、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按照上级关于村务、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公开方案。

2、举行专题会议,深入细致审查官方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研究官方的方式、范围,对官方方案明确提出补足和健全建议。

3、多方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如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或公开确有遗漏、不真实、不具体等情况,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或重新公开。

4、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对于村监委的意见并无自查、并无澄清,村监委应当做为代莱监督意见明确提出,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及时将公开的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2、督促村组集体收入及时上交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3、资金开支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审查资金开支财政预算;资金开支过程,村监督委员会必须全程监督。

4、资金支出后,必须取得有效凭证,有经手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5、监督村民委员会将财务定期官方,并于年终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6、受理村民对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监督有关当事人对被质疑事项及时做出解释。

7、协调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查村务账目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事项,驳回不合理支出。

1、监督村两委用“四议两官方”工作法对资产、资源处理展开决策。

2、参加招标会,监督村两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资产、资源处置,并参与处置过程,见证、监督经济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情况。

3、在项目的`实行中,负责管理对工程质量展开全程监督,并监督每笔资金的划拨采用。4、项目顺利完成后,参予工程验收和资金财政预算审计工作。

5、督促资产、资源收入及时上缴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资产,资源台账及时变更,并向村民进行公布。

6、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将集体经济合约履行职责情况和招标顺利完成情况及时发布,并表述村民对有关问题的疑点。

1、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每半年举行一次民主评议大会和村民查问、发言大会,并提早官方时间、地点和内容。

2、收集村民意见建议,整理询问、质询问题,并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进行通报。

3、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及干部搞好家访述廉,对群众查问、发言的问题作出表述和表明,拒绝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大会的民主评议和评定。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照民主管理制度擅自作出的决定和决策,督促其召开听证会或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5、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存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署,可以建议弹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弹劾程序的,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举行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6、督促村“两委”公开民主评议考核结果,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是指政府机构或企业单位规定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改进企业流程,以维护企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标准规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增强县工商联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执行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执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商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执委会委员要认真贯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统一战线及工商联工作理论,认真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执委会委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县工商联的各项决议,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个人富裕与全县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县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县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应承担和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三)热爱工商联工作,出席执行委员会会议,参加组织的重要活动;

(四)执行工商联的各项决议;

(五)广泛联系会员,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六)对工商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执委会委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加工商联活动的关系,热爱工商联,支持工商联工作,积极为工商联的发展和工作建言献策。

第四条执委会委员要密切与会员的联系,自觉接受会员和各界人士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会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会员和非公人士的愿望和要求,真心实意地帮助会员和非公人士办实事、做好事,使工商联真正成为广大会员的娘家。

第五条执委会委员要自觉参加县工商联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出席会议、不参加活动、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执委,县工商联将依据工商联《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免去职务。

有下列情形的免去职务:

(一)一年内有两次无故不参加执委会议和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执委会议和活动的免去其职务。

(二)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缴纳特别会费的,免去其职务。

(三)由于违法、违纪犯罪等行为,不能继续担任委员的,免去其职务。

(四)由于职务调整,不再联系、分管此工项工作的,免去其职务。

第六条切实保障执委在工商联会议上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执委知情参政和对工商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执委要经常保持与县工商联机关的联系,工商联机关要做好协调和联络工作,为执委参加工商联会务、商务及其它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对执委的来电、来访、来信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转达,将协调结果及处理意见尽快反馈给执委。

第八条坚持和完善定期走访执委、召开执委座谈会制度,倾听执委的呼声和建议,为执委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九条对履行工商联职责表现突出的执委,县工商联将予以表彰,或优先推荐参与相关表彰。

第十条执委中的中共党员要模范带头加强自身修养,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的模范。

第十一条执委要将本企业的重大活动、获奖、获得认证等重要信息及时告知县工商联。

第十二条县总商会领导班子的管理参照本制度。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县工商联第九届五次执委会通过后执行。

一、根据《宪法》、《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参照《光泽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县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县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县委统一领导下的由我县工商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群众团体,接受县委统战部和上级工商联组织的指导。

三、县工商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强国富民为己任”,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先、企业为上、人民为重、工作唯实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立会、服务兴会、服务强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履行工商联(商会)职能,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特色经济强县,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为光泽跃升发展作出贡献。

四、县工商联由以下人员组成: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执行委员、秘书长。

五、县工商联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外出公务、学习期间,驻会副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工作。

六、县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一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队伍;发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向县委、政府建言献策,搭建沟通平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构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提供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培训、贷款担保、职称评定、商务活动等服务;引导会员弘扬“光彩精神”,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共建新农村,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七、县工商联组成人员要积极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决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

八、县工商联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会长会议、执行委员会议制度。

九、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新一届执行委员会;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四)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邀请县委、县政府、县委统战部领导以及与非公有制经济联系密切的相关部门、群众团体负责人列席。

十、执行委员会议由县工商联组成人员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安排和部署本会重要工作;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其他需要由本会执行委员会议通过的事项。

执行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分别为上半年和年终各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基层商会秘书长列席。

十一、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本会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措施和意见;

(二)讨论决定本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工商联机关工作事务(根据需要由会长确定参会人员)。

会长会议采取不定期形式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工商联党委领导和基层商会会长列席。

十二、其他会议。

(一)基层商会秘书长会议。会议由本会秘书长或副会长主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秘书长会议主要是交流沟通,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商联机关每月例会。一般在当月末召开,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安排次月机关工作,例会可邀请部分党委成员参加。

十三、会议请假制度。

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如无正当原因,必需出席本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有关活动,确因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等)不能出席会议、活动的,应提前请假,副会长向会长请假,其他人员向县工商联办公室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十四、营造和谐融洽的会风,增强时间观念,出席会议应准时,不迟到、不早退。

十五、经县工商联有关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应坚决执行。执委成员对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应努力执行,有不同意见可适时反映。

十六、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执行委员会议或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当年一次都不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公益活动,则视为自动退出工商联执委会,由会长会议提请执委会予以劝退,并不再推荐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荣誉、表彰。

十七、审批公文,遵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公文审批由会长签发,领导阅批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对重要和需办理的文件,由相关人员办理,对一般告知性文件,实行文件传阅,并予以签名。

十九、本规定经二00七年七月五日县工商联八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生效。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制度建设,明确区安委会主要职责,持续推动区安委会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安委会成员和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铜王政字〔2019〕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区安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

第三条区安委会是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区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区安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条区安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区长担任区安委会主任,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

第六条区安委会成员由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级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支持、配合、监督职责的部门及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区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在区安委办工作细则中明确。区安委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第八条在区安委会的框架下,按专业(行业和领域)分别设立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业和信息化、医疗卫生、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

第九条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的变更,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调整,经区安委办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或授权区安委会印发;区安委会成员如有调整,由所在单位将调整情况报区安委办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区安委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三)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镇办、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会议制度。区安委会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

区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一)区安委会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出席会议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或列席。会议议题由区安委办根据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求或有关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确定。主要任务是:

3.审议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事项;

5.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二)区安委会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与会人员由区安委办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主要任务是:

2.研究讨论向市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研究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研究讨论全区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安排;

5.讨论有关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和相关单位提交区安委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文件审批制度。

(一)区安委会文件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报送区安委会文件,应当抄送区安委办。

(二)由区安委办、各专业委员会代拟的区安委会文件,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经区安委会副主任审核后,由主任签发。常规事项的行文,可授权副主任签发。

(三)区安委会、区安委办文件,一般印发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除保密需要外,应及时公布。

(四)区安委会全体会议及专题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及时印发相关单位。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区安委办提前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区安委会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同意后提交会议。

第十三条工作报告制度。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区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巡查制度。区安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每5年一轮次,对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巡查。

第十五条考核制度。区安委会每年初对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办法、程序等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督查制度。区安委会每季度对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性督查,必要时提请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进行专项督查。具体督查内容、方式、程序由区安委办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督办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区安委会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事项进行督办,必要时提请区政府进行专项督办。具体督办内容、方式、程序由区安委办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或单位,区安委会对其主要负责同志或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第十九条通报制度。区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镇政府、各街道办、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安全生产形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暗查暗访、专项检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等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可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保障专业委员会顺畅运行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之日起施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时间合计不少于3天,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二、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镇纪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率达到到会代表人数5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正常履行职责。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要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镇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员队伍。保洁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社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社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倒垃圾,乱扔废弃物,影响公共场所卫生。

三、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放养禽畜。

四、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危及他人安全,影响环境卫生。

五、教育居民严禁在悬挂禁烟牌的公共场所吸烟,以免损害他人健康,影响他人休息。

六、教育居居不准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等,影响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

七、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和随地吐痰、便溺。

八、教育居民不准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歇担叫卖,影响社区正常秩序。

九、加强社区卫生教育,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质优的卫生服务。

十、积极开展社区卫生防疫工作,搞好防病防疫宣传,及时报告疫情,建立社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居民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产值、利税完成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县低保金总数额和发放情况;

6、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街办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街办具体指导。

2、及时向街办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街办,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居委会干部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环保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保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治保民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捐助工作站职责

三、对接受的捐助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包装和管理;

四、统计、汇总和及时组织上缴所接收的捐助款物;五、实现捐赠人的捐赠遗愿;

六、对所有的款物当时清点入库,及时向捐助中心汇报情况。

居民小组长岗位职责

二、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

三、加强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搞好社区居民小组工作;

四、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承担着社区党的建设、社区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四、协调、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监督。

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社区的共同目标凝聚居民,发动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一)工作须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牵涉村集体或村民的关键性问题须要临时举行监委可以会议的;。

(四)乡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

(二)积极开展监督活动必须合乎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明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同意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村民委员会恰当决议的实行,有助于发展和平衡。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一次例会,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村监委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通告所有成员至可以,确因特定情况无法全部至可以的,必须存有过半数成员应邀出席就可以举办。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一人一票,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探讨投票表决关键性事项,若突遇票数成正比或观点意见分歧很大时,可以暂时一拖再拖议题,等待进一步调研沟通交流后,下次会议择机投票表决。也可以将争议事项递交乡(镇、筹办)纪委判决。

(七)村监委成员对于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在行动上和组织外有反对的表示。

(八)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议题的监督事项,表决中存有关键性问题须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明确提出,会议同意,可以暂不投票表决,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明确提出具体内容处理意见。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委会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十)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必须存有专人专本记录,经主任和参会成员盖章,做为村级档案留存。

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跨界合作、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创建原则,凝集辖区内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相关工作责任。

2. 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与计划; 组织、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安全社区管理制度职责。

3.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镇安全形势,汇报安全社区创建进展程度,督促各个项目的落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 组织协调辖区内外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协调各项目组获得社会各界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5. 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社区创建的具体问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辖区的综合性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

6. 协调、指导各安全促进项目组有效执行安全社区创建计划,检查各安全促进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

7. 积极参与本区、市等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社区创建相关活动。

洪安镇建设四川省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督促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组织机构的职责落实。

1 、组织对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制定体现洪安镇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

2 、组织落实各类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督查各项目组促进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3 、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4 、组织评审村社区安全绩效。

5 、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技术等资源保障。

6 、督察落实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项目促进工作汇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绩效评审制度、事故与伤害监测制度、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制度、工作问责制度。

7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 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根据《宪法》、《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参照《光泽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县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县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县委统一领导下的由我县工商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群众团体,接受县委统战部和上级工商联组织的指导。

三、县工商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强国富民为己任”,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先、企业为上、人民为重、工作唯实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立会、服务兴会、服务强会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履行工商联(商会)职能,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特色经济强县,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为光泽跃升发展作出贡献。

四、县工商联由以下人员组成: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执行委员、秘书长。

五、县工商联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外出公务、学习期间,驻会副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工作。

六、县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一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队伍;发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向县委、政府建言献策,搭建沟通平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构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提供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培训、贷款担保、职称评定、商务活动等服务;引导会员弘扬“光彩精神”,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共建新农村,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七、县工商联组成人员要积极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能,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决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

八、县工商联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会长会议、执行委员会议制度。

九、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新一届执行委员会;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四)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邀请县委、县政府、县委统战部领导以及与非公有制经济联系密切的相关部门、群众团体负责人列席。

十、执行委员会议由县工商联组成人员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安排和部署本会重要工作;

(三)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其他需要由本会执行委员会议通过的事项。

执行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分别为上半年和年终各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基层商会秘书长列席。

十一、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本会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措施和意见;

(二)讨论决定本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工商联机关工作事务(根据需要由会长确定参会人员)。

会长会议采取不定期形式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工商联党委领导和基层商会会长列席。

十二、其他会议。

(一)基层商会秘书长会议。会议由本会秘书长或副会长主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秘书长会议主要是交流沟通,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商联机关每月例会。一般在当月末召开,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安排次月机关工作,例会可邀请部分党委成员参加。

十三、会议请假制度。

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如无正当原因,必需出席本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有关活动,确因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等)不能出席会议、活动的,应提前请假,副会长向会长请假,其他人员向县工商联办公室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十四、营造和谐融洽的会风,增强时间观念,出席会议应准时,不迟到、不早退。

十五、经县工商联有关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应坚决执行。执委成员对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应努力执行,有不同意见可适时反映。

十六、县工商联组成人员,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执行委员会议或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当年一次都不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公益活动,则视为自动退出工商联执委会,由会长会议提请执委会予以劝退,并不再推荐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荣誉、表彰。

十七、审批公文,遵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公文审批由会长签发,领导阅批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对重要和需办理的文件,由相关人员办理,对一般告知性文件,实行文件传阅,并予以签名。

十九、本规定经二00七年七月五日县工商联八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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