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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社会实践报告(专业18篇)

时间:2023-11-30 09:02:24 作者:HT书生

通过社会实践报告的写作,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培养我们的观察和分析能力。这里有一些社会实践报告的样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报告的写作方法和要求。

法律事务社会实践报告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都说理论须与实践相结合方能得出真知,近两个月的实习将我从纯理论的世界引领至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之中。我和三名同学被分到律师事务所,该所是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是,四个助理姐姐亦是各有千秋,能够来到一样一个集各种优秀人才的地方实习,着实是我的荣幸。由于我们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因此现阶段的实习是以观摩为主,辅以简单又基础的事务。以下为实习期间主要经历。

(一)装订案件卷宗——大同小异,熟练需要时间

对于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来说,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律师事务所,学习整理装订卷宗都是必修课,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是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准确梳理。在装订之前,我们需要仔细阅览卷宗的资料,并对文件的类型以及顺序进行决定。由于对办案流程、文件种类不甚熟知,装订工具使用不当,最开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订完成一本,随着时间的推进,装订次数的增加,工作效率渐渐提高。

在实习期间,大部分装订的是民事案件,偶尔会有行政和刑事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涉及到的文件材料不同,个性是刑事案件,会涉及到批捕决定、逮捕证明、取保候审等等在民事案件中不存在的材料。卷宗又分为正式卷和普通卷两类,正式卷内各种材料缺一不可,卷皮与装订的方法也与普通卷有所差异。之前去法院实习的时候也未曾装订过正式卷,加之正式卷的材料需要补齐,因此装订时费了不少功夫,但也由此看到没见过的材料。

(二)旁听审判——眼见为实,从模拟进入真实

学习法学两年来,曾多次观看社团举办的模拟法庭,甚至亲自参与排练演出,那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案件,都是过多的追求形式化,“庭审”期间要求持续庄严肃穆。而真实的庭审现场相比模拟要灵活得多,很多时候,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双方及审判机关为了节约时间会对个别程序进行简化。曾有一次,同一当事人间有7个案子,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决定在一天审理,即便在简化程序下还是从上午9点审理到下午4点多。此外,在举证环节,律师们常常也不会照本宣科、长篇大论地解释,通常是就该证据所证明的关键点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举证,那法官也会引导其不偏离案件。

实习期间旁听一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案子,我们所有4名律师分别为4名当事人辩护。年xxxx月xxxx日,高级中学门前一齐杀人案在实习期间开庭审判,有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前去旁听审判的人十分多,法院门前安检异常严格,当被告人群众被带上庭的时候,被告人的家属们激动得站起身来呼唤着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的家人,而这也给使现场的法警紧张一时,生怕家属会造成秩序混乱。案件起因既是买饮料引发的纠纷,检察官“循循善诱”讯问被告人,律师则竭力辩护,审判历时一天,最终此案一人被判xxxx,剥夺xxxx,一名被判有期徒刑xx年,一人被判有期徒刑xx年,2人被判有期徒刑xx年,缓期xx年执行。目前有三名被告要求上诉,案件正移交高级法院,实习结束前尚未有新进展。庭间,被告人的忏悔声、家属的痛哭声让人对此事感到遗憾的同时发人深思。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警示人们不要因冲动而犯下终身遗憾的错事;而以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作为律师,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被告人辩护减刑。

(三)接触法律文书——循序渐进,撰写尚需时日

撰写法律文书考查一名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潜力等综合素质,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尺。校园并未开设这样一门课程,法律文书对我们来讲就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需要慢慢接触相熟。与法律文书的初相识是翻阅卷宗,在其中能够见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但那时仅仅是走马观花般简单看看,偶有时间会简单学习一下格式规范。进一步接触既是帮忙打印写好的法律文书,答辩状、申请鉴定书等都是此次实习期间打过的。尝试撰写则还有必须难度,一次试着去写起诉书,给了我们一份合同,要写一份追偿的欠款的起诉书,到了下班时间还未算明白追偿的金额。

读书虽可喜,何如躬践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仅仅来源于课堂上的学习远远不够,很多实务性的工作是不能从书本上学到的。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做的事情无论难易都有所获益,在与律师和姐姐们的交流中得到的不仅仅仅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为人处世、在社会上生存的道理。

装订卷宗不仅仅能了解到一个案子的整个流程,而且从卷宗里看出证据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一本卷宗薄的几十页,厚的上百页,其中证据就会占据三分之二。而且在解答前来询问打官司程序的当事人之时,常常会问到是否有证据。方祥律所距离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比较近,因而我们旁听的审判有一大部分是二审案件,很多都是因为一审期间程序性违法而遭到上诉人上诉,可见遵照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律师会见当事人时我们经常在身旁,在与当事人沟通的时候律师用的是的是耐心而不是辩论,是用语言技巧和个人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当事人,使之信任,让当事人愿意对自己说真话,把真相一一道来,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所里有一个姐姐从辽工大毕业三年了,是律所的年轻律师。闲聊间,她曾提过,女生做律师有些艰难,容易不被当事人信任,而且当律师的前几年,生活会很艰苦,但是坚持下来也会有很多出色的女律师,的确,实习期间就见到好几个出色的女律师。出于多方面的思考,霍姐选取考取公务员,并成功考上太平区法院的检察官,她常说她在遇到于律师之前走了很多弯路,期望我们认清自己,选好未来的路。其实无论她是否坚持做律师,选取好自己的路并为之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书本上学到得再多,但是是纸上谈兵。实习时间虽短、我们能做的事情虽少,但这段短暂的时光却在大学里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这是一段学习之行,这是一场提前接触社会之旅。还记得装订近400页的卷宗时我们的惊讶;忘不了市高中杀人案被告人脚上镣铐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响。感谢学院安排这次实习,感谢律所为我们这些实习生带给实践的平台,感谢律师们给予我的指导与帮忙。一个案件,承载着无限的悲欢离合,一位法律工作者,背负的是无法估量的职责与期盼。我们需要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并将此种信仰对大范围的传播开来。实习带给我的不仅仅仅是现有的收获,更多的是对我自身的激励。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实习让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努力的方向,鞭策着我朝着公平与正义大步前进。

法律援助社会实践报告

一、社会调查时间:20xx年9月至10月,利用工作之余及周末时间。

二、社会调查地点:祁门县司法局小路口司法所。

三、社会调查问题:主要是通过具体纠纷、案件及司法程序处理的过程,了解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

四、社会调查方式:

1、了解农村普法普法情况;

2、协助处理民事纠纷,参加案件援助;

3、为社会弱势群体写法律文书;

4、为来访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五、社会调查经过:利用空余时间到小路口司法所进行调研学习,主要是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学习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处理农村民事纠纷,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检验自已所学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性。

六、社会调查结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我在自己的法律专业领域有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的法律学习,也真正认识到了农村普法工作和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调研期间,我了解参加了一些纠纷的处理工作,参与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且对部分纠纷、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我也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

七、社会调查分析:在学习调研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我国法律知识的`的普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法盲,比如我在调研过程中,就接触到这样一件事,一位组干部,落选后,经手的一些账务不愿意移交,最后是我和司法所的干部,共同做许多工作,向当事人讲明许多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然后才交出了所有账务.这说明了农村普法任务还很艰巨,部分群众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自身以法维权的意识还很薄弱,加上有些群众的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用法律去护自已,这也充分体现了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在我国它仍然是一项新生事物,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于本世纪初刚刚起步可却以极快的速度迅猛发展着,自《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近135万件,20xx年办案量达42万件,是20xx年13万件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人次,是20xx年123万人次的3.3倍,平均每年以27%的幅度递增。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八、社会调查心得:调研期间我努力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调查活动,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和以及对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了解,因此实习中涉及多个法律,其中运用比较多法律有劳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在调研期间,我参加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写法律文书,参加调处矛盾纠纷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感到法律条文和实际运用有许多不同之处,有些法律纠份从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有法可依,但在实践工作难以做到,如果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是做不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以前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结合起来。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所以我今后的目标是更加努力把法学学好、学透、学精。成为一名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为人民服务!

法律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xx年10月中旬,xx公司工会和团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xx公司‘我为企业安全生产作贡献’大讨论系列活动的通知”,并就活动开展的具体安排作了布置,根据通知精神和活动要求,xx工会及时将活动精神向各实体工会小组进行了传达,明确了贯彻落实意见,现将“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大讨论”系列活动,虽是工会和团联合组织开展的,但其目的通过群众性的广泛参与,达到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立足点则是一线岗位班组,为使活动能较为顺利和富有成效,xx工会将“大讨论”活动情况及时与行政交流沟通,一则是为了思想统一,引起行政的高度重视。二是在“大讨论”活动开展过程中能得到行政大力支持,行动上步调一致,为“大讨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大讨论”是系列活动,每阶段有每个阶段的活动重点和内容,在开展活动中,应抓住重点,注重实效,根据活动总体安排,分步实施。

1、广泛开展“我为企业安全生产作贡献”大讨论活动。

安全生产主体是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因此在大讨论活动中,我们把职工安全意识,安全行为规范作为讨论的重点,把岗位生产安全作为立足点,结合安全生产大讨论参考题,着重解决。

(1)、安全与企业和谐发展的关系。

(2)、“要我安全”还是“我要安全。

(3)、安全在我身边——寻找安全生产隐患和影响职业健康的习惯。

(4)、安全生产与我的安全责任。

(5)、我应为安全生产做点什么。

通过工会小组组织的学习讨论,职工普遍认识,随着形势的发展,安全生产与安全意识,逐渐被社会广泛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得到了社会充分尊重,这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现象。但就个人而言,社会民众的'安全意识乃至安全行为与时代发展的要求还不尽相符,这是目前安全生产首先应解决的问题,一切制度是人执行的,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以及自身安全应有的态度和作为方式进行讨论,使职工更有体会更有感触,从而激发“我要安全”内在动力。

2、完善制度,建立台帐,推进“1000安全班组”模式。

推进“1000安全班组”模式,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xx工会将致力于组织学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督促制度和台帐的完善,做到有章可依,安全检查,规范安全行为,通过以上措施,提高班组安全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应急处置等“五个能力”,实现班组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

3、积极开展岗位安全达标和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要求在一线岗位职工在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岗位安全工作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相互提醒,互相督促,以确保每位职工在安全状态下工作,另外针对班组及岗位的自身特点及实际,寻找安全生产工作的漏洞和隐患,并以合理化建设的形式提出破解的方法,群策群力,广泛参与,达到人、设备、环境三者和谐安全。

4、开展安全生产警句和一封家书征集活动。

组织职工将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安全经验加以提炼,形成通俗易记的安全警句,xx各实体共征集到22句警示用语和若干份一封家书,都是职工群众安全工作的切身感悟和安全工作座右铭,我们已把这些警句及一封家书挂在网上并上报上级公司,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1、xx三实体点多,面广,人员较难聚集,因此组织大讨论活动难以保持经常性和持续性。

2、从人们的行为习惯来说,每一项工作抓一抓,紧一紧,大家就相对要重视了,但过段时间当风头一过,人们的思想会逐渐松懈淡漠,安全生产也是如此,如何积小成为大成,取短效为长期和谐平安,是安全工作的一大课题。

3、安全生产大讨论这是安全工作一种形式,目的是促进安全长效管理,确保安全1000班组目标的实现,xx工会将把安全生产的工作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教育,制度完善,安全规范行为检查和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大学生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是我们国家判断很多事情的依据,可是,在有些地方,特别是在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很淡薄,甚至在他们的心里根本没有法律这个概念。为了提高他们法律的意识,为了锻炼自己,很多法律专业的学生会去农村进行社会实践。下面的是一篇大学生法律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不防看一下!

调查对象:农民,开发商,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目的:对现在农村土地的现实情况及特点,违法使用土地造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xx乡,xx镇。

调查时间:20××年3月23日-3月28日。

前言。

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0﹪。

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如载树,)或农田改为鱼塘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纪大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40﹪,由于左右栽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20﹪,政府以及开发商占40﹪;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粮食减少。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分析,(按一村民小组)有60亩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亩每年500公斤粮食计算,一村民小组每年就减少30000公斤粮食。所以说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向农业环境蔓延。违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间接影响气候。

3、粮价飞涨。

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无法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种地已不能满足家庭开资,只有离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树或挖塘,或托付亲友做非农业用途。

2、不能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

3、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4、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

5、开发商用地,由于利益驱使圈地。

四、对策。

1、法制宣传。

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

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3,优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据目前现况让所有进城农民回乡种地是不可能,只有现在把农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不改变种植结构),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

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经历了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我感慨颇多,我们见到了社会的真实一面,实践生活中每一天遇到的情况还在我脑海里回旋,它给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社会实践活动给生活在都市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提供了广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

法律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

规章制度。

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国开专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网上社会实践报告小论文十四

开题报告是指发起者对科研课题的书面描述。这是随着现代科研活动规划的加强和科研课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应用写作风格。发起者概述了他选择的主题即期初报告的内容&quote,向有关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发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选题目的。

1.针对……的研究有利于加强对……机理(或者是:影响,特点,作用)的认识,可以完善有关……的研究。

2.(举出具体的论文课题)的研究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研究流程有待进一步简化。

3.……问题的解决,可以改善……的研究现状,进一步扩大……的研究范围。

选题意义。

1.对(具体的课题名称)的研究有……价值。

(1)(自己的课题)的研究可以扩展……学界对这一……研究的认识,推进与之相关的……的研究及相关的……研究进程。

(2)从……的角度对……进行研究,利用……提出的……理论进行分析从而解决……问题,突破了传统的利用……理论从……的角度去研究……的模式,使……的研究能从一个新的角度退出目前的研究进展。

2.对(社会相关应用方面)的价值。

(1)……的研究有助于……改善目前社会上主流的……方法。

(2)对……(教学/应用/实践)也有……启示,能扩宽人们的眼界,促使人们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国内外研究现状。

根据(具体论文和实验名称)的研究,以及参考了(主流网站或者期刊的评价)的文章,目前国际上对……问题多采用……的方法进行研究(或者说:保持……的观点),该方法(或观点)的局限性在于……。而国内一直使用的方法(或者:保持的观点是)……,该方法(或观点)的不足在于……。

研究目标与内容。

本课题拟分……分析和……分析两部分(也可以分为多个方面)。首先利用(研究方法)对……进行研究,深入分析该课题的可行性以及市场需求,然后利用(数据,实验结果,问卷统计等等)与目前的主流研究方法和实验方案从……(流程,效率,成本,收益等等)方面比较,选择最优方案,并得出……的结论。本文的研究重点是该……的……情况。接着详细研究该课题的实际应用以及市场影响力。

拟解决的问题。

1.依据(论文名称或者具体的实验项目或者理论依据)对……的现有研究成果(或者:研究方法、研究流程)进行改进,全面考察……中……的……情况下,结合……,综合考虑……因素,以确定……。

2.利用……软件绘制相应的……模型后进行……和……分析,若能得出……实验结论,则可以证实……对……的有效性和……的合理性。

3.根据……(市场调查,文献检索的统计等等),找出现阶段的……的研究重点,利用(试验方法)设计实验方案,以观察在……的实验方法下,……问题的具体影响。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形势报告会,又是从严治党工作约谈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研究部署。下面,我主要讲两个方面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关键就在一个“严”字。概括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从严。抓思想从严,着力教育引导全党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抓管党从严,引导全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抓治吏从严,着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选人用人环境。抓作风从严,着力解决许多过去被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抓反腐从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三年多来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巨大变化,党风政风民风展现的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充分表明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抉择是完全正确的,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积聚了强大正能量,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总结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部署,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长期实践证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三年多的实践深刻表明,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六中全会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2个方面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准则既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举措的系统化;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准则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只有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涵养政治文化,才能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筑牢全党步调一致的根基;只有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只有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才能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只有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只有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既继承长期以来形成的光荣传统,又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才能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绳墨之起,为不直也。”以准则为遵循,迎着矛盾改、对准问题抓,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就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成效。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叠加、风险隐患集聚,我们前进的路上有各种各样的“拦路虎”“绊脚石”。只有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应对世情国情党情变化的必然选择;把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向纵深,是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就一定能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在座的各位都是各镇街区、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从严治党能否有效落地,关键就是看大家的主体责任能否落到实处。我认为,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

(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不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之后,围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并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回答了问责的实施主体、对象、情形、方式方法,解决了“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是新常态下管党治党的新利器,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前段时间,中央纪委通报了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江西省上饶市等7个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省纪委也通报了8个类似问题,其中xx日报社班子成员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多人受到查处,党委原书记、原副书记、原纪委书记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开除党籍公职、警告处分,教训非常深刻。从这些案件的追责情况看,相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加丰富,责任的范围更宽泛,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一些不成文的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充分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责,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从我市的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促政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从近年来上级巡视检查的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足。比如,从今年**市对我市直查直纠反馈的情况看,存在镇街站所负责人公款私存、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违规收取赞助费以及村党支部书记截留低保金等问题;从**市对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导情况看,问题也不容忽视;近几年,在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层面,发生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这些问题尽管只是个别现象,但在反腐倡廉工作持续高压的态势下,仍然有人顶风违纪,暴露出部分镇街党委以及党委书记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教育监督不严不实,管党治党还存在上热下冷、上严下松现象。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是不可推卸、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一定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是首要责任、守土必须尽责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切实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线指挥”,必须毫不动摇地担负起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本区域落细落实,实现管党治党全覆盖、无死角。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管业务工作又要管思想、管作风,把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抓细致、抓具体,真正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从根本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要坚决捍卫纪律规矩严肃性,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打造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捍卫纪律规矩的严肃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职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在《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2016年最新版)》中共收录了47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使党执政治国的制度基础更加完备。纪律是刚性的,执行纪律不能打任何折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大家面对从严治党新常态,在对纪律规矩的认识和执行上要保持高度的清醒和自觉,准确把握好三个方面:要坚决跳出传统行为方式,一切依规依纪办事。近年来,中央管党治党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细,一些过去看似无关紧要甚至习以为常的行为已经不合时宜,有的已经属于违规违纪。比如,过去上下班、办公事,公车接送是常态,公务途中顺带办点私事也感觉理所当然;某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后,同“两委”成员摆一桌“庆功宴”“慰劳宴”,出差有“饯行宴”、归来有“接风宴”,公务接待中“一客多陪”,到企业去吃个工作餐,有的同志也习以为常;逢年过节发点福利,给加班的同志发点“辛苦费”,以此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等等,这都是过去大家感觉见怪不怪、常有的行为方式。但是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这些过去的旧观念、老办法,往轻了说是违反八项规定,在当前严肃换届纪律的形势下就是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大家必须坚决摒弃这些传统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方式,积极探索创新更加科学有效的新方法、新机制,靠良好的用人导向、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力的奖惩措施、温暖的人文关怀,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工作有效开展。要坚决防止“想当然”“差不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随着时代的进步,党的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先后出台或修订了54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150多部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全面掌握,绝不能一知半解、似是而非,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近几年,各级通报以及我市查办的违纪案例,不少当事人知道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但是因为对制度界限把握不清,导致越界违规。前段时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党规党纪,普遍感到收获很大,把握更加准确,底线要求更加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带头学、认真学、真正学深学透,同时要利用单位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全面学,让党员干部真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公车使用、休闲娱乐、人情往来等各个方面严把尺度,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纪律是底线、高压线,对待纪律不能心存任何侥幸,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鲜明的态度、正确的立场,在纪律规矩面前慎微慎初、落细落小,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大家一定要以严格甚至是苛刻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八小时之内”的工作纪律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纪律,始终保持心态上的从容平和、言行上的严谨规范、作风上的清廉清正,决不能心存侥幸甚至明知故犯。同时要狠抓纪律落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能把纪律只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甚至搞下不为例,要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纪律规矩在每一次执行中都形成有力震慑,在每一名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切实维护好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期我们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铁规铁纪。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全市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7月上旬,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组对**市进行了督查;7月下旬到8月上旬,**市委、市政府派出5个督查组,对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从反馈情况看,督查组对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接待公函、不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等问题;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存在台账登记混乱、疑似摆设办公桌和电脑虚设工作人员、超标准使用等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定额发票没有明细、购买物品未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在前段**市直查直纠中,也向我反馈了财务管理不规范、挪用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在省委专项巡视我市反馈问题整改之后,市里又针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组织了严格自查自纠,到目前仍出现这些问题,充分说明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讲纪律守规矩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问题整改存在虚浮漂、打折扣的现象。大家必须深刻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问题上,没有所谓的小事细节,只要过了底线、碰了高压线就必然会受到严肃处理,并且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导向已经非常明确。同志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存在任何应付心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堵塞漏洞,尤其是对于财务管理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上级的每次巡查、督查都在这一领域发现问题,说明我们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这方面,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检查和指导,尤其对于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用、项目资金、发票使用等关键环节,要进行全面严格的规范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决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落地生根、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腐败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要始终高举反腐利剑,聚焦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和领域,突出办案重点,查办典型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及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防止滥用权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要突出问责追责,坚持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不力的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些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我市查处的观里镇孟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截留低保金问题,造成很坏影响。要坚持重心下移,严厉查处侵民扰民的“害群之马”,尤其要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成果、新气象。

(三)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年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能不能把干部选优、把班子配强、把风气抓好,直接决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关系我市政治生态的优劣。各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换届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真正使换届的过程成为巩固和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过程,营造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

一是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换届工作,纪律先行。要切实抓好“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的落实,从严从紧抓好纪律执行,对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拉票贿选等问题,一律立项专办、快速核查,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在《镜鉴》这个警示片中,中央对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进行了严肃问责,教训深刻、发人深省。然而,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衡阳市又出现了违反换届纪律的事件,所辖衡山县的部分领导干部在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违规聚餐,罔顾“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涉嫌搞团团伙伙,违背换届纪律承诺,一批党员干部被严肃处理。昨天,中央又对辽宁省发生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了通报。可见,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查处,一丝一毫都不会放松。前段时间,在**市委召开的会议上,孟凡利书记多次严肃提到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强调干部的这些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自信,也是对组织的不信任,严令禁止发生类似情况。我也在有关会议上讲过多次,这里再严肃强调一下,从我做起,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九个严禁”相关规定,换届期间坚决不跑官要官、不说情打招呼,并且不妄议换届政策,不猜测换届人选,不打听、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因换届影响工作,上述作为政治纪律,大家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二是选优配强“两代表一委员”。做好“两代表一委员”选举推荐工作,是开好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广大群众实现民主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两代表一委员”选举推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做到思想重视、把关严格、确保质量。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办公厅通报了浙江、湖南、广东、甘肃4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法涉罪典型案例,暴露出目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和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把推荐关、审核关、选举关,严格政治标准、身份认定,规范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真正把那些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议政议事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代表、委员选上来,坚决防止“带病当选”,努力实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

三是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换届中将有一批优秀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这是党的事业发展进步需要。但是我们的干部层级结构决定了,任何一次换届中能被提拔的干部总是少数。作为党员干部对工作要有进取心,对升迁要有平常心,坦然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选择。进,要更加感谢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更加谦虚地学习工作,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不进,也要心态平和,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失工作的动力,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总之,要做到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目前看,全市的学习教育工作总体推进有序、态势良好,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前段时间,**市委组织部于涛部长指出了目前学习教育中存在的五方面问题,洪功部长在上周召开的推进会议上也明确指出了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家要对号入座、认真整改,精准施策、用心用力,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真正把党员干部的先锋形象树起来、把基层组织的功能强起来。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将于明年全面展开,大家要精心谋划,超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决不能因为个人的进退留转而不积极甚至不作为。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克服财政运行困难,下拨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各镇街区一定要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截留挪用。要千方百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举措。前段时间,市委组织部围绕部门包村工作组织了现场观摩,并对各包帮单位落实集体增收项目情况进行了通报。上个周,市委、市政府组织各镇街区在桃村召开了现场会,就发展光伏发电脱贫增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镇街区要立即行动起来,抓住国家政策扶持、我市优势突出的机遇,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快速发展,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开辟新途径,不断提高村级自我保障能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大家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勇于担当、真抓严管、奋发有为的实际行动,奋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研究实践表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们的建党宗旨.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都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治国理念.在从严治党问题上,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的认识,、、等领导人多次阐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从严治党的核心是************,最近一年来,党采取一系列“从严治吏”新举措,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大查案办案力度,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也为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全国各地按照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从严治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但是,对照各级党委要求和党纪条规规定,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身上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

(一)软弱涣散.一些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由于年龄、素质、管理等方面原因,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的发展的需要,没有担当起基层党组织应有的责任.

(二)纪律松弛.少数基层党组织纪律松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振,工作松松垮垮,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根据自身利益搞选择、做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党员党性观念不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淡漠,组织观念弱化,不能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普通群众.

(三)作风不正.一些单位作风建设还不够深入扎实,“十项规定”“十个一律”等制度落实还未到位,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贪图虚名、不务实效、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在部分基层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

(四)自律不严.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能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基层干部职务不高,但涉案金额巨大,“小官巨贪”屡见不鲜;一些侵占征地补偿资金、涉农补贴的案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

历史和现实警醒我们,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懈怠,从严治党一刻不可放松.

(一)以严明党的纪律为前提,营造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好氛围.必须从严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用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用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要求自己,切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发生.完善重大事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以严肃惩治腐败为手段,保持从严治党的强劲态势.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动真碰硬、敢抓敢管.必须把查处和问责摆在突出位置,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强化******败组织协调,突出资金、资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突出领导干部、中层热点岗位、基层站所和村居负责人等重点对象,突出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真正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违纪必纠.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苗頭性、趋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学四比十增强”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从政道德教育以及维护和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构建************教育社会化体系,可组织“勤廉大讲坛”、“廉政笔会”、廉政教育“阶梯教室”等活动,做优“鹤乡清风”廉政文化品牌,通过教育为党员干部补钙充电,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始终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的高度,把从严治党问题提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在一系列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县级及以下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在抓经济、谋发展的同时,持之以恒抓党建,严管理,不断提升从严治党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觅,张晓露,代丽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几点思考[j].读书文摘,2016(20).

摘要: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性人才是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如何全面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直思考的问题。文章根据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为提升大学生的素质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李克强总理2019年3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也是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我们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让更广泛的群体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满足经济转型发展,从而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高职教育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高职院校是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性人才的摇篮,高职教育是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的职业技能为办学目标。综合素质指大学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質、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四个方面。知识、能力、素质是相互联系。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它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和综合素质方面意义重大。

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我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较为基础的一门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的基本规律为主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习近平指出:“思政课教师,要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材各章节内容,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它紧跟理论与实践新的步伐,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保障。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思想性、理论性很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它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处理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培养大学生自尊自信的心理品质,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价值引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的教材分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三大部分,共六章内容。对教材理论的学习可以提高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引导大学生打牢科学理论思维的基础。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教学。课堂实践包括师生互动、典型案例的运用、视频播放、课堂练习等,训练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教学开阔了学生视野,大学生通过对地方文化的学习、对地方企业的参观调研,书写调查报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既增强了作为时代新人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也提高了大学生的写作水平,为未来职业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1)知识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掌握有关的人生哲学知识、思想政治教育知识、马克思伦理道德和知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础知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使大学生了解国家的思想政治,培养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明辨是非,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2)能力目标:把教学内容设计成各种课堂实践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基本能力,即语言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师生沟通能力等。具体形式有课堂分组讨论、课堂阅读心得交流、爱国主义诗歌朗诵、观看视频以及课堂互动等。通过设计课堂实践项目,用任务布置、任务实施、师生共同评议三环节提高学生的基本能力。

(3)素质目标:引导大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法治素养。具体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马克思主义道德修养和马克思主义法治素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道德修养即道德教育,对学生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学生具备社会主义道德观念,遵守公民道德准则;马克思主义法治素养是对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观教育。

近年来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形式在不断改革,电脑多媒体教学、ppt课件制作等信息化的教学手段的使用,改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长期以来的教师“一言堂”“灌输式”的教学模式。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的思政课教学模式和平时考评方式,调整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

(1)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程的教学要不断探索与实际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要紧紧围绕调动学生积极性这个中心来开展教学,教师要善于对本章节教材理论和核心观点进行总结,明确学习重点和难点。精选课堂案例教学,具体分案例文字呈现、案件解析及思考讨论三部分完成,增强课堂学习效果。

(2)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教学需要探索适合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考核的方式,制定课堂学习效果考核的目标体系。把学生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小组讨论等以量化的方式纳入平时成绩的考核之中,这样学习成绩计算更科学。

参考文献: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是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抓手,是中华民族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今天,物质文明要抓好,精神文明更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之一就是提高每个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准。笔者认为,大学生围绕增强自信心等八个方面加强修养,可有效提升高校道德水准,推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方式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是指,人们通过自律、自省等方式,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認识、思想道德判断水平,陶冶思想道德情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崇高理想的过程。思想道德修养是人的思想道德活动形式之一,是个人为实现一定的理想人格而在意识和行为方面进行的思想道德上的自我锻炼,以及由此达到的思想道德境界。不同社会、时代和阶级的思想道德修养有不同的目标、途径、内容和方法。思想道德修养是提高一个国家的文明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笔者认为,思想道德修养要讲究方式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文章从增强自信心、管理好情绪、爱国关键在行动、懂得放弃、正确看待得失、吾日三省吾身、学习雷锋好榜样、养成节俭好习惯等八个方面论述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要讲究方式方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一管之见,疏漏难免,望行家指正。

时下,有些大学生看不起自己。学不好功课,怪自己“没用”;考不上研究生,骂自己“无能”;争不上先进,恨自己“窝囊”。个别的由此成天闷闷不乐,冷漠处世,自甘落伍。这种自卑心理有害无益,应该克服。从心理学上讲,自卑属于性格方面缺陷。有自卑感的人,就像没有舵的船,没有翅膀的鸟,易焦虑,爱妄想,多猜疑,长期如此,不仅有损健康,而且会吞食青春,湮灭理想。怎样才能战胜自卑?笔者认为,一是要正确认识差别。“自卑是认为自己比别人差的缪见所产生的悲伤”。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和人不可能一样。一个人既有不如人处,又有强于人处;既有“栽花花不开”的可能,也有“插柳柳成荫”的机遇。能认识到比别人差是可贵的,但由此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却是可悲的。自知之明,不仅要知己之短,而且要知己之长;二是要树立自信意识。自信的人从来不自卑,清末梨园“三怪”跛子孟鸿寿、瞎子双阔亭、哑巴王益芬,虽然身残但不自卑,发愤努力,终成大师。青年楷模张海迪,面对高位截瘫的处境,不悲观,不消沉,以“别人能会的,我也要会”为信念,用超过常人几倍、几十倍的努力,创造了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如此看来,战胜自卑,自信是关键;三是要确定有效目标。从自身条件和所处的环境出发,不要等领导,自己先做,一件一件地做。同时,要辩证地分析和对待受挫,倘若不切实际,就更换目标,不要走到死胡同里;如果主观努力不够,那就应继续努力,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道东边不亮西边亮是常有的事。坚持就是胜利,努力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的。经历了惊涛骇浪,前方就是风平浪静的港湾,对此,我们应当充满信心,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大学生感情丰富,血气方刚,但不少人情感脆弱而不稳定,自尊心强而自制力弱,因而往往容易感情用事,言行失控,干一些傻事。例如,有的火气旺,爱逞强,常为一点小事大动肝火,影响了同志间的团结;有的心胸狭窄,不能容人,失去了同学们的信任尊重;特别是在“灯红酒绿”的诱惑面前,有的不能冷静分析,莽撞行事,因一时冲动而违纪违法,后悔莫及。要使感情之舟驶向理智的港湾,提高自控能力是一条重要途径。首先要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一个年青人,只有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才会站得高,看得远,要求严,清醒地认清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处理好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始终保持进取向上的精神状态。其次要加强自我修养,主动抵制、排除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的侵蚀,保持政治上的定力,党中央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加强道德修养,以保证行为上正确、自律;加强知识修养,以保证认识的全面、客观,能够辨是非,明善恶,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加强法律修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解决困难和问题。年轻的朋友们,新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为我们开启了前所未有的美好前程,但美好生活的实现,仅靠热情是不够的,感情用事更不可靠!怎么办?我们必须靠理智、靠法制指导下的实际行动去实现中国梦。

随着《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逐步贯彻落实,城乡之间,校园内外,到处涌动着一股知我中华、爱我中华的火热之情。爱国之情是民心的凝聚、立国的支柱、力量的源泉,体现了中华民族对祖国母亲深切的眷恋和无限的忠诚,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强大向心力。报国之行更可嘉。爱国情与报国行历来是结伴而行的。爱国情是报国行的思想基础,报国行是爱国情的必然归宿。只有把火热的爱国之情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报国之行,才是最可贵的。各行各业的人们所处的岗位不同,其报国的方式也就各异。历史上的民族英雄报国,主要表现在抗敌入侵的沙场上;革命先辈报国,主要表现为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科学家报国,主要表现在占领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大学生报国,主要表现在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无论哪种报国形式,都突出表现为一个“行”字,都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当今报效祖国的集中体现。大学生要积极投身于这一伟大社会实践之中,坚定理想,明确信念,为美好的明天高歌奋进。

人的一生,人们总是期盼圆满,工作、事业、婚姻、家庭......所以,花好月圆,被视为人们相互之间最美好的祝福。实际上,月亮总是圆时少,缺时多,一年365天,它能圆几次?人生恰似这月亮,圆时少,缺时多。比如,一个人事业成功,生活上未必如意,生活美满了,事业上又未必顺利;同样的道理,有名的不一定有利,有利的不一定有名,纵使名利双收,恋爱婚姻又不一定顺心;这里得了那里可能失去,此时快活彼时可能又有烦恼。月有阴晴圆缺,是自然之常;人有悲欢离合,是人生之常。正因如此,才构成了真实的世界、真实的生活。试想倘若月亮总是圆的,人们就无从领略“新月如眉生阔水”、“晓月当帘挂玉弓”的意境。同理,倘若人生总是圆满的,生活也就不免乏味,人们就无从品尝久别重逢的喜悦、苦尽甘来的滋味。而且,人要是诸事圆满,往往会功成而生怠惰之心,富贵而生淫乐之心,失去新的追求的动力。由此说来缺憾倒也不是坏事,事业如缺月,生活如缺月,人就会感到不如意,就会去奋斗、去拼搏。因此,我们要以出世的心对待名利,以入世的心对待工作和事业。所以,在人生道路上前行,遭遇挫折,碰到失意,大可不必懊恼、沮丧。人生似月有圆有缺。憧憬向往圆满,而又以平常之心对待缺憾,在循环往复的圆了缺、缺了圆的交替更迭中,领略人生的真谛。

春秋末期的孔子之所以被后人尊为圣人,恐怕与他“吾日三省吾身”有关。吾日三省吾身这句话,出自《论语》,日,每天;三省,多次反省、检查;吾身,自己。吾日三省吾身是说,我每天多次进行自我反省,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道德的要求。《论语》里还有句话“君子求诸己。”君子,指正直的人;求,追求;诸,是“之于”的合音;己,指自己的内心。整句话的意思是,正直的人们只靠自己反省内心就行了。周总理把吾日三省吾身、君子求诸己称作“过电影”。周总理对每一天的工作都要“过电影”,就是为了从经验教训中学习。一个人工作生活了一天,自己的言行举止、工作勤惰等各种各样的“镜头”,都会在自己大腦里记录下来。每天“过过电影”,就可以知道哪些地方做得对,应该发扬;哪些地方还不够,应当加把劲,这样,天长日久,定能使自己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年终岁末,再认真回首,就好似看自己雪地走路,脚印是深是浅,是紧是徐,全都清清楚楚,经验找得出,教训看得准,这就是一种学习的好办法嘛!

解剖自己,并非一件易事,至少要做到三条:一是戒懒惰。如果一个人懒得甚至连台历都不愿翻,那么什么“吾日三省吾身”、“君子求诸己”、“过电影”,对他们来说都只能是一厢情愿。二是戒自负。“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己”,如果不好好解剖自己,要有所长进是不可能的。三是有恒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心血来潮,过过“电影”见效不灵,便草草“收兵”,善始而不善终是很难冲到终点的。

当年毛主席对雷锋的评价:雷锋这人懂哲学。笔者觉得这正是雷锋身上的一大特点,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比如,在人生价值观上,雷锋认为,一个人,首先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只要活着一天就一定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这才是最大的幸福。在看待人民问题上,雷锋认为,凡是脑子里只有人民、没有自己的人,就一定能得到崇高的荣誉和威信。反之,脑子里只有个人没有人民,迟早要被人民唾弃。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雷锋认为,一个人只有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有力量;一朵鲜花打扮不出春天,一个人先进只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雷锋把自己比喻为肌体上的一个细胞、沧海中的一粟、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流入江河的一条小渠、树木中的一棵树木、高楼大厦上的一块砖等等。在要求自己的标准上,雷锋坚持工作上向高标准的同志看齐,在生活上向低标准的同志看齐。在对待自己的缺点上,雷锋认为缺点就如同脸上的的脏东西,有一个量的积累问题,如果不及清除,思想上就会出“毛病”。在看待日常做的好事上,雷锋认为,生活中一切大的好的东西全是由不显眼的东西累积起来的。正因为雷锋懂得许多哲理,他才有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念,才视人民群众如父母,才时刻把自己置于集体之中,才注意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真正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雷锋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真正懂得一点哲学,才能懂得怎样去生活,怎样去追求,怎样去做人,怎样生活才有意义,什么样的人生才有价值。今天我们学雷锋,不仅要提倡像雷锋那样多做一些对人民有益的事情,还要提倡像他那样发扬“钉子”精神,精读一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的书籍,从中学习立场、观点和方法,并坚持学以致用。这对每一个大学生来说,都将是终身受用的大好事。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基础会计社会实践报告

为期一个半月的实践结束了,我在这一个半月的实践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非浅。以下是我的毕业实践报告总结,敬请各位提供宝贵意见。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是要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可以认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会计的根本目标。带着这个目标,我开始了在我所在的实践企业进行了有目的实践。在此之前,我认真学习了会计法以及财政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作为过渡的新的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因为这些大学法规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重大举措。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一些帐务的核查,因此主要实践科目应收应付帐款的核算,也涉及一些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该企业月末的财务核算,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会计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财务会计的全过程及会计核算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会计的整个审计、核算过程,并掌握了一些会计事务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财务人员,核实会计事实。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司财务人员做好帐本的调查笔录和日记帐笔录,做好帐簿的装订归档工作。经过1个半月的实践,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大学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践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业务(对公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购货业务、票据业务、贷款业务。会计业务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大学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

通过这次实践,我对会计工作有了以下更深的了解:。

一、关于会计报告:会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应充分反映企业特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相关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按照现行企业基本会计准则体系所报告的会计信息已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信息的要求,(1)现行会计报告的形式单一,通过表格数字化反映,文字说明的内容较少;(2)现行会计报告的计量标准是以历史价值为主,而对现行价值和未来价值反映不足;(3)现行会计报告的内容是以历史成本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基础,反映历史的和现在的信息,而缺乏具有预测性、前瞻性及不确定性的信息,另外,报告所强调的是整体内容,而对某些专项内容披露不够充分;(4)现行会计报告的结果是以内部经济活动影响为主,未能充分揭示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的'影响程度;(5)现行会计报告报送的时间是以会计分期假设为前提,定期报告,时效性较差。

二、会计实务工作的改革思考:会计管理作为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管理方式的变化,会计工作的重点应日益从信息加工演化为对知识、信息的分析、判断和运用上来,会计实务工作方面的改革势在必行。

1、不断扩大会计职业范围。在知识经济时代,会计工作的基点已经不是仅仅满足于过去的信息(计算机能轻而易举地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此项任务),而是将信息控制、未来预测作为工作的重点。会计工作除传统的企业会计核算外,财务管理、经营计划制订、财务控制系统设计、投资决策等应成为重要的职业范围。因此会计实务工作者应不断拓宽视眼,延伸和转变会计工作的功能,充分发挥会计在知识经济时代应有的作用。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分析此案,我认为:

(一)交通大队事

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

(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第二次来到xx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律意识社会实践报告

1、协助老师进行案件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随同审判人员外出调查取证。

2、法律文书工作,特别是司法文书写作、起草诉状,参与代理词的写作,以及其他文书草拟、填写一应手续等。

3、解答法律咨询以及其他的相关业务。

4、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及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5、分析案例、案情、参与合议庭讨论。

6、送达法律文件。

7、观摩案件的开庭审理、出庭。

8、整理法律资料。

9、打印扫描资料、整理办公室、负责部分联系工作。

1、社会生活经验不足,理论结合实践能力不足,对生活中的很多常识性问题认识不足。

3、对于案件中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掌握不是很牢固,缺乏实践经验。

4、复杂案件的法律关系分析往往法律与人情纠缠在一起,难以查明。

6、学校学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只是一些理论的东西,而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却特别具体,要回答出确定的答案,有没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是法律所肯定还是否定?有时候让人没有自信去回答这样的问题。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现行法律的规定重视不够。

7、在分析案件的时候,游离与法律规则与案件事实之间。

8、考虑问题还不够系统,尤其是不能把案件事实涉及的法律规定综合加以分析,找出最后的确定答案。

9、民事诉讼程序知识运用生疏,没有诉讼中应该掌握的技巧。

10、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单纯用法条是很难解决的或解决不了的。

11、基层法院的办案质量不高(主要从较高的上诉率来看)

13、实践中司法程序方面有些不够重视、

14、一些法学理论在纸面上论证的很严密,但到实践中问题不少,平时所学的知识过于理论化,与现实案件有所脱节,所以感觉实际动手能力比较差,对社会分析能力不强。

1、学校里教的东西是理论性很强的,而且比较没有争议的余地,比如说上课时老师讲的案例,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不会选择有很大争议的,并且也会在事实方面做一些简化,但实际中遇到的好些问题,与我们在学校中学到的一对比,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无法简单的一一对应,有时会很困惑。

2、对所学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但在具体应用中将其进行转化的能力有待加强,表现在准确迅速的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适用还存在一定困难。知识应用不够灵活,缺乏举一反三的能力,不善于和实际相联系。

3、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学科,但对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缺乏相应的认识和理解。

5、自己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模糊认识的层面、对个别知识点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在应用过程中有似是而非的感觉。

6、平时学习中对知识的积累和拓展都存在问题,尤其是对所学知识没有进行及时的总结,视野不够开阔。

7、在学校主要从事理论知识的学习,很少参加实践,而且对社会状况了解不够

8、平时的学习中没有注重现行法律规则的规定,在授课的过程中没有更多地分析具体的案例。

10、法院尤其是审判员的独立性难以保持、

1、如何分析具体案件。如何从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抽象出相关法律关系,并找到切入点,如何适用法律,将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在系统的理论知识如何灵活应用于办案实践方面的指导。

4、如何更好地解决纠纷(不只是用诉讼的方法)并求最大的公正。

5、对于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错误之处作出的正确地分析指导、

6、在调查取证搜集证据的过程中能对症下药的给予正确的指导。

7、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在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方面一些具体做法,整个逻辑思维过程。

1、在实习中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本满意。

2、比较满意。实习初期不太适应,后来渐渐融入到工作中。

3、不是特别满意,基本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简单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

4、实习中暴露了自己知识储备的不足、

9、不是很满意,还需要刻苦努力。对有些前沿性问题能提出见解,但对一些细化的程序有些模糊。

10、在实习中对于自己运用专业知识不满意,因为掌握得很生疏不够扎实。

11、关键就是社会经验不足,尤其是对社会的人际交往规则不是很熟悉,所以总觉得有很多问题没有办法理解。

1、了解了案件从发生到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公诉最后法庭审判的基本流程,对刑事诉讼法的有关问题有了较以往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对刑法的实际运用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2、比较全面的自我认识,使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发现了知识掌握的盲点,明确了今后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3、提高了实践能力,通过实习,更加深刻的理解了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也确实使我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明显的提高。

5、真的是学无止境、“书到用时方恨少”。

6、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应重视,一些虚的理论问题可以放一放。

7、法律是严肃的,重要的,关系他人的利益,不能儿戏。

8、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认为法律的运用和执行需要一定的技巧。

9、对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律师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对自己将来的择业有了初步的选择吧。

10、一种感觉上的变化,对法学的感觉突然活跃了起来。

11、认真细化的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了解了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12、体会到了工作的辛苦,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法律不是万能的。

1、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还不足,需要加强参与办案实践的能力,

2、实习单位老师身上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需的严谨、周密、负责的工作态度让我感触很深。

3、对律师这一职业以及与它相关的一些具体情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切身体会到了这一职业并不像我们以往在电视中看到的仅仅是那样轻松的生活以及在法庭上的那份挥洒自如,这背后必定有着巨大的辛勤的付出。体会到的道理: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不能依靠侥幸的出现,只有付出才会有所成就。

5、真实感受到中国实际生活中法治状况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

7、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应有的人为障碍。

8、认识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普及的深度与广度上还须加强。

9、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要做事首先学会如何与人相处。

10、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今后的学习目标性、导向性会更强。

1、实习对法学这种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来讲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以后要从事法律职业的同学来说,实习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即使是对将来打算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学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实习中学到了很多从课堂上无法学到的东西,受益良多。

3、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开拓了视野,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5、磨练自己,熟悉知识,理论与实际的最好结合,培养法律工作者的素养,收获颇大。

6、很好,实习很有必要。对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走向社会面对众多选择给了大概的方向。

1、实习生应有实习日志,可以记录大家实习中所参与的工作内容、

2、希望实习可以和普法相结合,这样可以让实习更加有意义。比如学生可以更集中,由实习单位的法官带队,以派出法庭的形式深入农村或基层,将审理案件和开展普法活动结合起来,让我们用掌握到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

3、学校实习工作取得的成绩较以前应当有了一定的进步,尤其是今年派出老师不辞辛苦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等措施的实行可以更好促进实习目的的实现。

4、增强实习工作的系统性:对学生而言,可以考虑对从大二暑假开始的实践一起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实现时间和内容上的纵深,对学校而言,尽可能逐步形成比较稳定的实习场所,为就业以及调研等工作提供一定的便利。

5、对实习提供全面的指导:包括实习前有针对性的辅导,实习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解答(如此次老师到各个大的实习小组进行检查就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办法,但形式可以更加丰富一些)实习后及时系统的总结等。

6、增强实习工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论是学生还是学校(尤其是学生)现在对实习工作可能更多是作为一项任务而不是其他,这无疑降低了实习的积极性甚至影响实习效果。可以带着更加明确的目的进行实习,如可以带着调研课题在实习实践中得到自己希望或学校安排的第一手资料。

8、实习时间能否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学校联系安排的实习地点能否再多一些且不仅限于北京市,如全国各大知名律所等。

9、总体还可以,自主找单位很好。不好的就是跟老师联系不方便,有什么问题不好交流。建议建立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公共信箱或网站论坛。以便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之间的讨论。

10、能否将实习的时间提前一个月(6月8月),这样可使许多同学既能认真实习,又有时间考研复习。

11、我们与老师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实在太少,当然是因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所限,但能否除了上课和电子邮件,另在每周开辟一个时间请老师来解决同学的疑问。

12、希望学校一直重视实习工作,这对我们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起到了过渡作用。

13、对学校的实习工作评价很高,因为这样的实习指导给学生和老师,学校互动的机会,能随时和老师交流请教专业技术性的问题,能随时得到老师的指导让自己的疑惑很快的迎刃而解,有了个深化专业知识的过程。

14、学校可以在南方比较发达的地区多安排些集中实习,因为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将来毕业工作都趋向于南方地区,是前能有所了解会比较好。个人去外地实习对外地同学来说费用会比较难于承受,团队实习会好些。而且有老师带队出现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学生安全相对有保障一些。

16、希望学校尽可能多的组织类似工作。

法律系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我一直都想着再利用这个寒假来锻炼一下自己的师范技能,于是也去找了相关补习等工作来进行实践。而且本次社会实践的主题是“走进家乡,传承文化”,实践内容最好就是可以在家乡里面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来传承文化。很偶然的一个机会,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兼职:带外国人到有广州特色的地方“一日游”。

我想尝试一下,虽然平时学校里面都有外教,但是交流的机会真的不是很多,再加上我本来就是在广州长大的,虽然不是到处游历的那一种,但是我认为只要我认真准备一下,多向别人请教,那么我应该可以胜任的。网上开出的条件是英语口语必须要好,熟悉广州,了解广州文化,性格活泼开朗,健谈等等。网址上也有面试的地点,不过安全起见,我还是先打了个电话过去询问详细信息。等一切都弄明白以后,我用了一天的时间去书店看关于广州旅游的书,在网上搜索关于广州特色的小吃和文化,并到各个景点踩点拍照。看完大致的东西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对广州的了解真的不多。就好像你在那里住了二十几年,还是只看到了她表面隐隐约约的曲线而已,无法深入去了解。只能怪自己平时深居简出,对原本应该熟悉的地方没有好好地主动去了解。

在面试等候的期间,我用英语大致回想了一下有关的材料,我觉得面试条件上虽然没说用英文还是中文,但以防万一,还是要用英语去准备一下的。当天面试的还挺多人的,大部分看起来都很成熟,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学校里学到的礼仪,我也穿上了正装并化了淡妆,因为之前的一个师姐告诉我,面试的仪表可以看出你是否重视对方。由于只是兼职一天,所以大部分都是广州这边的大学生,也有一个是高中刚毕业的。我看着他们淡定的样子我觉得越来越紧张,毕竟正式的面试经验并不是很多,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对我来说是很难的,但是我十分珍惜这次经验,即使不被录取,也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

面试的时候,是一个人面对三个面试官,两个中国人一个外国人。我觉得虽然这个兼职只是一天,但是他们是非常认真对待的。面试官告诉我们,他们公司的外国宾客是到这里视察的,所以对面试者的要求非常严格。我认真地听他们的问题,然后不缓不急地回答,我不知道自己回答得怎样,但是紧张的心终于缓过来,慢慢也能跟他们像平常讲话一样交谈,他们也是尽量用简单的日常口语跟我进行交流。面试大概进行了二十分钟,他们说在两天内通过或者不通过都会有电话通知,让我耐心地等候消息。我走出面试室的时候好像如梦初醒一般,心情很激动也很开心。我觉得结果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过程。我很享受过程中的那种上下起伏的心情,也很享受自己所学的知识可以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最后的结果虽然是令人失望的,但是我没有觉得有任何遗憾,至少我尝试过,也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这样总比我糊糊涂涂地接下了工作却完成不好要好得多。我没有再去尝试别的实践,因为我觉得这个经验比我去当一个月销售或者帮别人补习的经验要有警示性,它提醒了我要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并注重实践,所以我将把这次经验当做鞭策我继续前进的动力,为下一次实践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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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系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报告为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根据法学专业的实践实施方案的要求,20xx-11-09日在李文杰老师的指导下,法律系100多名同学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多名专业老师莅临了本次活动。整个活动井然有序、高潮迭起,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我们选择是一个典型的故意伤害案,案情涉及到正当防卫问题。在诉讼程序上又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的案件,也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理论深度或有争议的案件。

下午3时许,同学们就开始布置场地,话筒试音、安排出场顺序,准备工作井井有条。在老师宣布活动开始后,正式开始。我们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长,审判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评议与宣判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被告也积极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个审理过程就较为简单和轻松,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时间飞快的流逝,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在正式开庭这一阶段,要求学生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使得模拟庭审过程十分逼真。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学生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学生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学生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

每位同学的现场表现都有自己的特点,都凝聚着自己的智慧与心血。看到自己努力成果得到肯定,无比欣慰,从中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这也明确了以后应当努力的方向。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是对法律专业学习探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验教学模式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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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级:xx级。

实践单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时间时间: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到目前为止也接受了很多社会实践项目,比如支教,兼职,勤工助学等,但是暑期社会实践是第一次接触的比较正式的实践活动。正因为如此,我更想接触一些和专业相关的工作,希望从中能够了解更多司法部门办案流程,内部工作模式以及人员编制等,为将来求职就业做好打算。怀着这样的目标,我联系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门,争取到了到该检察院实习的机会,并被分配到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有四大职能:管理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监督指导职能,参谋咨询职能。从工作属性上来说,办公室工作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从属性、服务性和琐碎性等特点,从工作任务上来说,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而检察院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枢纽,担负着后勤保障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重大职责。正因为如此,分配到实习生手上的工作也很繁琐,需要很大的耐心,同时也要求实习生一定要细心。

领导我们进行工作的时赵岩老师,老师首先让我们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环境,和我想象中一样庄严肃穆。第一周的工作比较简单:填写档案封皮。咋一看是个轻松的活儿,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档案封皮上需要盖好几个章,包括:全宗号,年度,保存日期以及单位。盖章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清晰,位置正确。这就要求我们在盖章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力度、油墨量以及下手的位置。第一天下来真的觉得手很酸。连续干了一周,每天重复这种工作不免会觉得枯燥。想想老师们长年干这些工作,真的需要很有耐心。

第二周的工作相对复杂,而且更具有专业性——核对,修改并补充案件信息以及嫌疑人信息。案件信息相对简单一些,但嫌疑人信息很多,包括案由,籍贯,住址,处理结果,是否上诉,上诉结果等十多项。要找出其中的纰漏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刚大二,掌握的知识并不是很丰富,很牢靠,很多地方都要向老师请教。不过在老师耐心地讲解下,很快就能熟练地处理问题了。

第三周主要是整理往年的档案,比如找出档案盒信息不全的档案并将信息补全,将排序错误的档案归位等等。这项工作看似比较简单,但是一如既往地需要细心,而且工作量比较大,需要很高的工作效率。

第四周主要做了一些整理电子表格,资料并将其归档的工作。由于前短时间接触的比较多了,做起来已经比较轻松了。

当然,这段时间还做了很多其他事情,比如帮老师接待来访人士,分发资料给其他部门等。毕竟是办公室,工作多而杂,但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工作都会尽然有序地进行。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感悟颇多。首先,理论知识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往往碰到一个案子的具体问题就得去请教老师,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老师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老师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其次,清楚了自己的就业方向。通过此次检察院实践,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务员的工作是比较单一的,需要的是性格比较平和的人。然而我的性格过于外向,似乎不太适合公务员这个圈子,至少不适合整天坐在办公室整理文案这样的.工作。所以,决定以后向律师或者法官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和老师的交流,下定决心打算考研究生了。毕竟,很多法学工作岗位都是有学历要求的。这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清晰的大致规划。

第三周,发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很多法学专业的工作要求敏捷的思维,问这种思维必须建立在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对一些问题的答案模棱两可或者无法正确用法律语言表达。这正是自己知识掌握不牢的体现。今后应当多多巩固,打好基础。同时,也应该学而致用。

同时,在工作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第一、犯罪分子绝大部分是一些无知的人,比如农民、工人或者无业游民。为什么是这些人?我想大家都很明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法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一条腿已经踏进了监狱。当然,很多时候周围没人可以提醒他们,结果就是他们真的进了监狱。既然,“知者无罪”不适用现代法律,那么就应该让更多人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我觉得我国的普法范围实在是太小了(虽然近年来有所改观),特别是一些小城市,普法只是个口号而已。这么多学法的人到底都在干什么?无疑,我是气愤的,但是更多的是失落、无奈。希望更多的法律人能够投身到普法工作中去。同时,高官犯罪的现象也很多,主要是贪污贿赂。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长期备受关注。归根到底是贪婪惹的祸,当然,国家制度也有可能存在不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长期探索,不能一蹴而就。

另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发现很多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这和生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息息相关。无疑,这些年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确是突飞猛进,不在为吃穿发愁。但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否反映出一个问题——父母忽略了孩子的精神教育。越来越多的父母在教育方面只在乎是否能拿高分,是否能考上大学等问题,完全忽视了孩子的品格教育。在这个物质丰富甚至是泛滥的新时代,到处都是诱惑,为父母有义务教会孩子如何抵制诱惑,至少应该让孩子能够分辨是非黑白。

最后,想说一点儿关于检察院内部工作体制的问题。在办公室实践过程中,发现各部门联系并不是很密切,配合得也不是很到位。办公室是工作枢纽,有统筹的作用,但是更需要各个部门积极地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检察院整体工作氛围很和谐,一切都尽然有序。

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老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及赵岩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践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20xx年x月-10月一个月的时间里,法学院组织我们11级法学专业同学进行了一次专业实习。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两周的实习时间已结束,现就本次实习作出以下报告。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实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1、在实习态度上,我实习态度端正,尊敬单位领导,尊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人诚信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上进,对于法律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实习纪律上,我严格按照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要求来鞭策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养成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在实习能力上,通过指导老师细致耐心的讲解、引导以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领悟,我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扩充。

在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参与了一些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比如旁听审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随实习老师庭外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访谈、协助记录调解及庭审笔录、特许参与合议庭的评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校对等,以及独立完成所在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文书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创新与协作的进阶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交往与活动的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总体上我能够将学校里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瑕疵与不足。

首当其冲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琐枯燥的,有时候案卷包含。

内容比较多和复杂,整理起来难度大、耗时长,这时就易产生工作厌烦心理,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静心,进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社会经验的欠缺暴露无遗,这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会实际运行中会受到诸如社会偏见、情绪、环境等影响,要求我们应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经验和应变能力。我想在今后我会更着重注意社会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以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与进步。

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总而言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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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暑假社会实践报告书

2016年8月3日至7日,来自吉首市白岩小学的八名优秀贫困学子应岳阳市清风义工协会的邀请,在四名老师的陪同下由上一站长沙前来岳阳参加了为期5天的夏令营活动。本次活动由岳阳神驰集团、岳阳市清风义工协会、湘江清风义工社、岳阳萤火虫户外俱乐部联合举办。此次活动让贫困山区的8位孩子走出了封闭的大山,走进五彩绚烂的城市世界,开阔了眼界,振奋了其精神。在岳期间的五天内,8名学子在清风义工与爱心助学人士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岳阳楼、君山等景区,还在4日下午前往岳阳市福利院,并与那里的小孩子一道进行包饺子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同样经历过痛苦的孩子们在一起感受彼此的温暖与关怀。此外,8月6日晚南湖广场进行了一场由清风义工协会组织的现场孩子与贫困学子互动的游戏活动暨欢送晚会,并以此拉下了为期5天的夏令营的帷幕。7日上午,白岩小学的学子在清风义工的送别下离开岳阳踏上回家的征程。至此,2016年暑假吉首小学贫困学子欢乐夏令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正文:

一、“清风”吹暖龙城。

“清风义工”于2006年9月30日创建,是一个由岳阳市青年志愿者发起的隶属于岳阳市慈善组织的一个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团体。主要服务于社会弱势群体,服务项目主要为敬老、助残、助学、心理沟通。自创建以来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该组织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学等活动,还在2006年12月开展了《携手抗击艾滋病》的宣传与《情系大湘南,携手送温暖》的衣物捐赠,并于2007年荣获团市委组织的“雷锋家乡学雷锋先进单位”奖,还在今年荣获了五四青年劳动奖被评为“优秀团体”。可以说,清风义工协会真的就像是一阵润物细无声的清风一样吹进人们的心坎儿,滋润了许多无助与贫困的心灵让他们切身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与友善,无论是组织里面的公务人员、企业家、教育工作者还是在校的学生,大家都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无偿地关爱他人。不可否认,这样的一个组织无疑是最具有生命里与发展前景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一个组织的确让龙城岳阳的氛围变得更加的充满暖意与温馨。

清风义工协会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义工组织,但是在3年时间里发展成为一个拥有上百成员的大型民间组织,这样的壮大速度无不昭示着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社会公益事业已经并且还将有一个巨大的发展前景。正是这样的一个优秀的组织,让这座城市更加充满了发展时期的良好形象;正是这样的一群无私奉献的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人士才筑起了今夏这座“爱”的夏令营房,才使得来自吉首白岩小学的8名贫困学子感受到了龙城的`温暖。

二、首次出发做“清风义工”

贫困不是任何人的错误,只不过大家在同一起跑线起跑的时候有的人慢了,才会落后。对于生长在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是更没有错误可言的,他们不能选择出生,不能选择他们的命运,但我们可以用自己短暂却真诚的“爱”为他们筑起今夏欢乐的夏令营。对于一个像我这样的大学生,做这样的义工更是义不容辞,从出生到现在我们已经从社会中索取了这么多的发展要素,而今贡献出自己所有的热情与爱心为回馈社会做点什么更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得知这些后我的内心在触动,但我依旧笑着和这些孩子说着话,谈到他们的家乡,询问着她们心中的梦想与打算,因为我知道哪怕是人生最不济的时候,哪怕是自己身处命运的边缘的时候,哪怕是最绝望的环境之中,有了梦想的人都是充满生命的人,生活可以挫败你,命运可以打击你,可是梦想一旦生成既不会破碎更不会轻言对于生活的放弃。和她们交谈中,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叫做不屈服与乐观,这样的人是不会轻易被打败的。回想一度彷徨的自己,我的内心在这个下午最终被孩子们的笑脸与渴望振奋了。

三、用“爱”筑起的夏令营。

8月4日那天是安排去到君山岛游玩,早上我很早就起床。暂且不说,我内心的激动。而是那些孩子们,真的很想要再次陪他们一起,或许我还只是一个大学生暂时还没有太大的能力去为他们做些什么,但是我却是可以用自己的热情为这次活动增添一份温馨。显然,这样大型的活动是大批义工都出动,于是在陪着孩子们的时候我结识了很多有爱心之士。

张世军大哥是这个君山岛活动的策划者。身着一袭黑体恤的他块头高大,但是总是一副笑脸,笑起来“呵呵呵”的再配上浓眉毛,虽然说不上慈眉善目,倒也是一副正派形象。他人很和气,说话也是特别的幽默风趣,作为新成员的我们自然有些不知所措,但是他却是不像其他的团体一样给人压力,反而会告诉我们一些常识,真的是一位很好的大哥。对于小孩子他特别的关爱,一个小朋友有小儿麻痹症,他会经常性抱起他拍个照或者说说话,小孩子们也很喜欢他,经常时不时逗逗这位大朋友。舒丽很会照相也很活泼,张大哥就经常地和舒丽说说话时不时把她弄得笑起来,有时候我们也会跟着乐呵呵的,气氛十分的融洽,哪像是大人和小孩子在一起呢!

还有一位特地从长沙赶来的义工大哥,比我们真的强多了,总是紧紧地攥着那个腿有残疾的小朋友的手,特别是在他们挡住了大家的前进的速度时,那位大哥不是拉着他的手快跑,而是停下来弯下腰去细声细气地问:“我背你好不好”“我背你好不好?”如是问了两遍,待男孩儿答应了之后才慢慢地将他背上自己的背快步向前走去。没有人会去涉及一个人的伤心处,作为义工,这位特意从长沙赶过来的大哥的举动却是让我受益匪浅,虽然不是什么惊天之举,或者平常人根本不会去想太多,但是作为义工他无疑是很称职的!这就叫“爱”。

除了清风义工外,跟随着队伍的还有“1+1的助学人士”。有一位大姐姐的人物,身着一袭长裙,戴着一副眼镜儿,时常挂着笑容,这是向宵明的资助者。当我们坐船的时候她碰巧坐到了我们的身边,于是我们聊了起来。话语中我感受到了一位社会爱心助学人士的关爱与善良,这样的来回报社会的人,我一直是很赞赏敬佩的。而且特别是这么年轻居然能参与救助,在这个清风义工的集体里,我真的被感动与振奋着。

虽然那天的君山活动真的让我感觉到很累也很受太阳的折磨,但是我收获到了很多,孩子们的喜爱,其它义工朋友的指导与经验传授,我自身交际能力的增强,还有触碰到了真实的社会。特别是在这个集体中的经历。像张世军大哥与那位无名的大哥哥与大姐姐这样的人真的还很多很多,有点相识恨晚的感觉!在这样的充满着爱心的集体中,我想再也不可能比这样的实践团体更优秀的了!

结束语。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选择做义工这个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在我身边的大多数同学暑假的目标就是挣钱。我在做义工之前也为了能在暑假里挣到钱曾到了很多的地方寻找暑假工作,可是几乎所有的单位都对大学生似乎有种排斥心理。首先我找到的是一家英语培训学校,想要在这里做兼职的老师。但是很显然这所学校对于我们这种英语师范专业的学生根本就没有当回事,尽管我再三告诉他们只是为了寻找一份实践工作,目标并不是挣钱,但是工作人员的态度着实让我感受到社会的残酷性以及社会实践的必要性。后来又找了很多的地方,但这些不是欺骗性的就是要你做苦力,很显然对于我们所学的专业没有丝毫的帮助。经过再三思考之后,我选择做一个义工,虽然没有钱挣,但我能够从中更好的接触社会得到品格的升华。社会实践活动就是为了让我们大学生更好的贴近社会,体会在社会成长的艰辛并且经历历练,而义工恰巧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深切感触社会的窗口,不仅是在暑假而是在任何一个时候。

作为第一次参加活动的义工,我的工作明显还很不足,但是从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义工工作的重要性。虽然没有繁重的工作内容,也不是让大家羡慕的一个职业,但是没有义工一个城市的形象就会大受损失,义工是一座城市的窗口与形象,而义工活动则是为了使一座城市更好的发展。

在这五天的短暂时间里,与贫困学子、他们的老师以及其他义工相处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种在大学校园里无法体会得到的感觉,那便是来自他们内心深处的真诚与信赖的洗礼。在一系列工作中,他们对我的信赖与支持的眼光让我读懂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真诚。因为义工们的目标相同――想要使得活动获得成功,进而会互相的经验交流与相互认可。而这些孩子们都来自贫困地区有些甚至是没有了父母或者是身体残疾的,不仅成绩优秀而且十分的懂事听话,在家里更是早早地撑起了一面,从脸庞可以看出他们不懂得狡猾与城府,善良和真诚是他们给我留下的最大的印象。没有被父母宠坏,没有被荣华富贵的生活泡坏,没有一种不可一世的优越感,这些孩子们会去亲近你,喜欢和你在一起,单纯的才是最可爱的。虽然他们说话并不多,但仅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你都能读出他们内心的感激与快乐。乐观与积极,这是他们用自己的言语与行为告诉我们的,其实我并没有为他们做什么,只是尽一个义工的职责罢了,陪他们在安排好的日程里逛逛,和他们说说话。但我却可以每一次从与他们见面时的眼神知道,快乐!

或许有人会说这样的事情没有什么太大的看图,但是在我看来当今社会,大家都面临着巨大的工作与学习的压力,每天除了不停的挣钱与学习外几乎很少有时间与社会上的人与事情打交道,那么这样一来对于社会的了解与认识也是十分有限的,在我看来做义工是一项十分有必要的解决方法。

义工或许这个组织很少人会给予多少的关注,说浅显点就是义务的为别人服务的工作人员,往深层次的说就是为了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与素养而进行的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也许有些人认为做义工是件毫无意义的事情。但是事实上是否如此只有你真正做了之后才知道。当你真正做过一次,有了深刻的亲身体验,也许就明白他的意义所在了。义工的内容有很多,如野营时帮助朋友背行李;聚餐时,帮助买菜、做饭、搞卫生……虽然这些都是看似很小很简单的事,但意义却很大。朋友们,你们想想,你只要抽出一点点的休息时间,别人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你的美味饭菜;你也只要付出一点点的辛苦,就可以让别人得到更多的温暖;同样,当你在享受饭菜和温暖时也千万不要忘记,那是因为有了其他朋友们的付出才得到的结果。

义工虽然看似不起眼的工作,但其作用却是不可小视的。对于社会而言,有助于人们对义工多一份了解,多一份支持,进而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以及邻里之间的和睦友善,更能促进社会各阶层的融洽相处。通过义工这样的工作形式能够唤醒人们对于社会发展的一份责任,培养群众对于社会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回馈奉献社会。对个人而言,可以帮助个人正确认识自我的价值、丰富社会阅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还可以发展广泛的人际关系,发挥其所长,培养领导才能。

但是,现在在岳阳这种小城市发展义工无疑面临着巨大的瓶颈,不过我将继续致力于义工工作,在课余时间尽我自己的绵薄之力为龙城岳阳增添一份光彩!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本文目录。

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jusestarsboniataepui)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甚至有人毫不夸张地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对于一个研读法律的学生来说,只是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功底还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许许多多法律问题。法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它更是一种技巧,一门艺术,需要我们在中不断地摸索与积累经验。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学生来说,暑假的实践活动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于今年的暑假在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践之旅。

一个月的实践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无承担过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却也坚守本职,勤于学习,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与做人的道理。

谨小慎微——阅卷篇。

还记得刚去检察院公诉科实践那会儿,科长曾经送了四个给我,即“耐心、谨慎”,并希望我能够在这一个月内跟随检察官们熟悉业务并学有所获。我把这四个牢牢地记在心中,也从中获益良多。

我们知道,按照我国的法律,刑事诉讼可以划分为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等阶段,此外还有死刑复核与审判监督等特殊程序。可以说,刑事诉讼从开始到结束,是一个不断向前运动,逐步发展的过程。而在这些阶段中,审查起诉阶段可谓是一个承前启后,对于刑事案件正确处理起着极为重要作用的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会将在侦查阶段中调查、搜集得到的各种证据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文书制作成案卷移送到检察院。而这些案卷又会由公诉科的其中一位检察官进行专人审查,然后再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检察长决定是否起诉。在审查起诉这一短短的一个月期限中,主办检察官要承担阅卷、提审、制作起诉书、公诉书等许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与谨慎,不能出一点差错,特别是阅卷这一道工作,更是如此。

阅卷是整个审查起诉阶段的基础,它是主办检察官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质的前提。每一个案卷的全面审阅都要花费主办检察官大量的精力与时间。

正因为这工作的繁杂,所以更需要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这个阶段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填写每一个送到公诉科案件的案卡,总结每个案件的案情,而这些要根据侦查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以及犯罪构成四要件来填写。我的另一个工作就是在检察官阅卷之后确定移送法院的主要证据的清单后,按照清单的要求复印案卷。这两件工作,对于我们这些实践生来说,都不算很难,但却很容易会产生厌烦的情绪,因此这个时候更需要耐心与谨慎。为了不加重检察官们繁重的工作以及为了使工作不致出错,我每一次做这些工作的时候,都会很小心谨慎地去完成,并在工作的过程中向检察官学习对案件的定性与对主要证据的把握,从而加深对我国刑法以及刑诉法的学习与理解。

也正因为我工作的认真与负责,使检察官们对我的信任与日俱增,从而也使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审查起诉的工作中,学到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审讯的艺术——提审篇。

我们常说,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当检察官面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时,一场对峙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拉开了序幕。正所谓人心莫测,在检察官们看来,每一场对峙就是一次心灵的较量。而善于把握人心,在心理碰撞中占据主导优势,善于设定有效的审讯提纲则是审讯的关键所在。这是一种审讯的艺术,没有定式却有规律可遁。

与侦查阶段的审讯不同,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重点在于通过讯问直接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从而进一步核实他在侦查期间所作的口供的可靠性,分析其口供与证据有无矛盾,查清案情,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等等。而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将为检察官正确认定案件性质、起草起诉书与出庭支持公诉提供非常重要的参考。

但是一般说来,犯罪嫌疑人总会存在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什么都不说或者把什么责任都推给别人,自己就不会被判刑,所以犯罪嫌疑人口供不稳定或者翻供的情况其实很常见。

我记得我就曾遇到过一个姓陈的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主要案情是这样的:陈某是某五金塑料厂的仓库管理员,他利用自己持有仓库钥匙之机,伙同黄某、沈某二人经事先密谋,于某日凌晨一点多窜到该五金塑料厂盗走该厂仓库库存的30包塑料粒,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后又伪造被盗现场,试图掩人耳目。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被盗现场系有人伪造,而且在黄某与沈某二人的家中发现被盗走的30包塑料粒。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持有仓库钥匙的陈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了讯问,但陈某一直否认自己有参与其中,并时翻时供。在送到检察院的时候,曾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在我们刚讯问他的时候,陈某一直持着一种不合作的态度,把什么责任都推得一干二净,推说自己与黄某与沈某不相识。这时方检察官(本案的主办检察官)并没有为犯罪嫌疑人不合作的态度而感到不耐烦,反而不动声色地问道:“当天晚上案发的时候,你在何处,做些什么?”

答:我在家里睡觉。

问:失窃之后你第二天回到厂里为什么在没有人告诉你之前你就知道失窃的是塑料粒?

答:我估计的,因为仓库存放的大多为塑料粒。

问:根据我国的法律,即使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也是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所以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你说的话。

答:清楚。

问:那该厂值班保安在当晚案发时见到你与黄、沈二人匆匆离开该厂又是怎么回事?

答:……(陈某沉默)。

……。

一连串的发问,问得犯罪嫌疑人哑口无言,在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之后,陈某终于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了自己伙同黄某、沈某作案的事实。

一场没有硝烟的斗争就这样以代表国家公诉机关胜利而告终,而作为代书记员的我也终于舒了一口长长的气。

宝剑锋自磨励出——法庭辩论篇。

19世纪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francislwellman)曾说过:从事法庭辩论的律师需要有出众的天赋、逻辑思考的习惯,对广泛常识的清晰排气、无穷的耐心和自制力,对与案件相关知识的精湛理解、极度的谨慎以及最重要的——质证过程中敏锐地揭露证词弱点的能力。

威尔曼这些话虽然是对律师来说,但其实对于同在法庭上辩论的公诉人(即检察官)与辩护律师都是同样适用的。

正所谓万丈高楼从地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跟随检察官办案出庭的这段时间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经验积累与全面熟悉案情充分准备的重要性。

对于每一个接手的案子,检察官都要对其进行全面地审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弄清每个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动机、目的、手段,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

当做完这些工作之后,检察官还要精心地制作起诉书和公诉词。起诉书是公诉人出庭活动的基础和根据,而公诉词则是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的先行发言,是对起诉书的补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诉犯罪的作用。

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提出证据,控诉犯罪,进行法庭辩论无不紧紧地围绕着起诉书和公诉词有条不紊地展开。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诉人还应根据提审时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作好庭前预测,将引用的法律条款准备齐全,做到有理有据,准确无误。

做完以上的准备工作以后基本上就可比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审情况风云突变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辩护人提出了预想以外的问题和证据等等预料不到的情况。这个时候,公诉人的长期经验积累以及对案情的熟悉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我记得当时一位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胆是练出来的,只有作好充分准备,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渐克服怯庭心理。这就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深思。

阅卷时的耐心与谨慎,审讯时的巧妙与逻辑,庭审时的充分准备与冷静机智,这已不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简单运用,更是心理与智力的双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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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

规章制度。

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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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xx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xx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xx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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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暑期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二、一起离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结婚之前就怀有身孕,通过欺诈骗婚。婚后不久就有一女婴,原告对此怀有疑虑,认为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带着自己的孩子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该女确实不是本人所生。原告系于被告的欺骗行为便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财产均分。

法庭判决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到女方的利益,作出了公平的判决,可是女方的父亲认为法庭的判决有失公正,不断的到法院进行干扰,法院工作者告之正确的解决途径他不采用,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个星期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这一系列的事情可都是要认真细致的,目录上要写好案号,原告,被告,事由等等,判决还是调解不能写错,案卷一定要分正卷副卷,并且案卷的内容还要按照证据材料,法庭材料整理好,将它们装订好,贴上封条。看着自己的案卷整理好真是很高兴。

在实践中我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

通知书。

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同时我还主动要求参与外调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进行送达,还参与财产保全。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淮师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淮师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淮师,使他们走近淮师,了解淮师。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滨湖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实践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2007年2月22日,我旁听了一路民事经济胶葛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平凡的办公室内里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两边。布告员还异国到之前,法官再细致的明白点关于胶葛的细致内容,并试图调整两边(这类竭力自始至终都没中断)。

布告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报告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离职保,违约吃亏却不予补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离职包管明。有法官查看,布告员记录后,被告讲话:投保乃被原告胶葛无奈,退保时又异国细致阐明吃亏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细致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表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度机构,其资金细致谋划方法便利随便对外果然,所以原告没法出具更有效表明,法官立刻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德律风,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不然难以供给细致账目。

全部审理进程两边随未其争论,但长达五年的兵戈已经使其冰脸相对。导致审理进程也富裕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环境下,自动公正,为的便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表现的极尽描摹。

别的因为原被告的法律知识差别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连续的给两边遍及法律知识,比方“谁反对谁举证”甚么的,这应当与国人教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稀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进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惭愧感,启事不过是把上法庭办理题目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死板见解风俗,很没美观的。

紧张的法律核心:

本案入手下手时被告因为人情干系才“被动”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如许就产生了胶葛的隐患。如果我们办事变都能够顺着本身的心思,那今后出了题目也不太会从他人身上找因为,纵使懊悔也就不必要去打官司来办理。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是可以把人情味给思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本来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办理,说到底也便是伶俐应用法律,依靠上位者(便是如今的公事员)来判别详细环境。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甚么要一贯试图调理原被告两边呢?判案必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理告成,那他所受的责怪就大略少一点,起码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垂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应用上比较伶俐,并且重案例,但这类环境本来就简单产生自相矛盾的环境,可是如果像如今法律那样把扫数的罪行以及惩罚都法则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生怕也不能对伶俐中国人产生充足好的结果。如许的法律题目生怕还得专家来把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所谓刚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大都的长处来思虑的,所以如许一来,必定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亲信,被责怪也在所不免,“清官难断家务事”生怕说的便是这类环境下的极度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取一种“和稀泥”的方法来“善了”此事,虽未告成,但好像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门路:尽量裁减直接辩论,有题目以会商办理——法院在怎样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定不如当事人两边本身和谐出来的完满。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讲述中,很小,很大略的一点事变,就占用了四人(“法官,布告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华侈之极!据我查看此中很大一部分时候用于:

1、当事人反复讲述案情,计划博得法官好感;

3、法官连续给两边“普法”——法律知识教诲还异国完全遍及;

4、法官个人身分——一本性情比较懦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度选择公事员测验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异国触及个人情商有干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进程紧缩到一小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细致的针对性条则,讲究“天理轮回,报应不爽”——即“采纳恶人以惩罚”,计划以此打单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举个大略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家常便饭,为甚么?被逮着必定异国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本身就那么“庆幸”能够中到头奖!一样雷同的题目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付这类法不达人的环境,我们一是盼望技巧进步,让国度呆板的监控力度能够触及到各个方面——可如许以来,百姓个人的隐私权又如何去包管?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便在马路上倾倒废料——斩!随便砍伐屋前树木——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我们固然无需如此残酷,但完全可以“量出为入”,比方说把握闯红灯的本钱完完好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谋划起来就比较纷乱了:每一年国度为此必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闯祸之徒——以概率来均匀结果,最终大略可以得出一个在长处方面使国度不受损,而百姓又会完全遭到威慑的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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