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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篇一
为迎接特区督查组对我乡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的督查,我乡自收到xx财通字(20xx)xx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收支两条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得到领导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乡长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财政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法》自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从而保证了“收支两条线”工作得以落实。
二、对照所查内容要求逐项检查。
1、我乡财政所按特区财政局下达相关文件开设x个账户,均符合财政部门开设账户规定。
2、逐年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无滞压、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非税收入等问题。
3、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特区人民政府下达税收任务,结合本乡实际,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范围,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非税收入。
4、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已将我乡预算外资金专户撤消,无收入过渡账户,并报财政局备案。
三、我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乡零户统管帐户统一核算。
此次更希望通过上级领导的督查,以得到领导的指导,在工作有序化、管理现代化、服务长期化、收支正规化上做出新的努力。
非税收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篇二
20xx年,财政共三次拨给我校贫困寄宿生补贴25200元,4月拨给48000元。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制定《乐东中学家庭贫困学生补助发放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发放,学校共分四次将这部分“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家庭贫困学生手中,平均每个学生获300元补助,让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让贫困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规范教育学杂费管理,把钱用到刀刃上
20xx年财政拨给我校教育学杂费(包括中央所拨经费)共456924元。这部分资金直接拨到学校财政专户。这部分资金怎样用,用在哪里,我们认为除用于保证正常教学经费外,还要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到一年完善一些,逐年完善,把财政拨给的教育学杂费用于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我们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1、学校办公经费;
2、教学用品购置;
3、教师学习培训费;
4、体育器材购置;
5、远程教育技术教室装修;
6、学校低压路线改造配套资金;
7、学校供水设施改造;
8、学生课桌椅购置;
9、校容校貌改造等,部分用于支付水电费。对每笔资金的使用,学校都召开领导会议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财政所拨的教育学杂费对乐东中学这样一个有64个班级4400多学生的学校本说是远远不够的,但由于我们规范管理,一分钱当作二分钱用,使这部分资金用到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强专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教研和师资培师工作,在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情况下,学校都要拨出一定的经费,选派一批年青的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外地学习。20xx年6月选派20名教师到山东师范大学学习,又派高承杰老师赴上海跟班蹲点学习,接着又送黄菁老师参加全省英语骨干教师培训,学校每年都为教师订阅大量量教学资料供教师教学备课用,对一些研究性学习的重点课题,学校都从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
对上级发放给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绩效工资,我们实行民主评议的办法,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目前为止,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都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到所有的初中教师手中。
非税收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篇三
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xx〕87号)及《x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市财监督〔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对我县建设、环保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现自查阶段工作已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x县财政局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发〔20xx〕209号),同时,召开了由环保、建设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了单位要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当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当前的惩防体系建立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扎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清理,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部门是县建设、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涉及非税收入项目的单位,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通过部门或单位认真细致的自查,其自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配套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白蚁防治费和廉租房租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检测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7,252,569.13元。其中:住建局配套费、其他收入及罚没收入3,404,959.53元;房管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白蚁防治费收入1,018,152.60元;房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城市房屋权证书工本费收入1,825,390.00元;检测所检测收入1,004,067.00元,已全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xxx县环境保护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环境保护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全年共收入1,974,541元。其中排污费1,542,661元;环境监测服务费99,700元;罚没收入332,180元。未及时上缴入库34,180元,其中环境监测服务费24,000元;罚没收入10,180元。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单位在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等制度不健全和完善,没有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不及时入库而形成跨月跨年入库等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
非税收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篇四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xx号《关于在市教育系统内部再次开展清查“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清查“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工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我校“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成立了“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清理情况自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学校于10月8日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xx(学校校长)
成员:xx华(学校工会主席)
xx(学校总务主任)
xx(学校报账员)
领导小组负责自查20以来学校“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工作。
二、学校自查小组迅速开展工作,于年10月7日—2012年10月10日对我校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9月底止的“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填报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
三、在“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自查工作中,把握政策,严肃纪律,确保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自查自纠阶段,我校认真清查,不漏查掩盖,决不敷衍了事甚至顶风违纪。
四、经过自查,我校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我校的财务行为。未发现我校有“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9月底止,我校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或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不纳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统一核算,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的现象。
非税收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篇五
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县于208月初至今对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组织自查自纠,各岗位根据现行管理情况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整改,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第121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通过自查,至年7月31止,财政专户管理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结余为270万元。其中包括县委办、组织部等101家单位的预算外结余资金暂未纳入预算管理。月底前清理整改缴入国库。
2、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方式较规范,不存在将应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也不存在将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现象。
3、我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并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非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局预算股会同非税局根据非税收入政策、项目、收费标准及收入变化情况,科学、完整编制非税收入年度收支预算。
4、能够按月及时编制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表及按季度编制非税收入情况分析。
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广电局、电教中心的广告收入已于作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进行管理。
停车泊位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收入等没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
1、根据省政府184号令规定已全面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在农行、中行、工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代理银行统一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汇缴结算户和财政专户合二为一,月底前汇缴结算户和财政专户分开管理。
2、非税收入资金是通过汇缴结算户进行收缴,除银行柜面收缴外,还有极少非税收入是通过pos机刷卡缴款的。但因pos机是初次使用,有时pos机虽然刷卡了,但银行记不了账,例如5-7月总计收入52.1565万元(其中5月份有收入计38.2457万元、6月5.6571万元、7月8.2537万元)是治超站通过pos机刷的,银行发送的非税收入日报表中没有以上收入,月末银行的对账单又存在以上收入,造成非税收入账与银行的收入账金额不一致的现象。
3、按照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财综[]877号)规定进行非税收入核算,非税收入化解按规定的科目类别进行国库划解,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个别串户现象。如水利基金有7.318066万元在非税专户,现已进行了调整。
4、2012年1-6月非税收入收缴、划解、待查收入、除非税汇缴结算户外,不应纳入非税系统的银行账户正在进行清理中,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确认各单位的待查收入。
四、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按照核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原则核发票据,严禁混开串开非税收入票据,杜绝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情况,这也是非税票据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育林基金”票据是林业部门内部直接购领,属地入库、核销。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我处已入库的票据,存在转让他县使用的情况。由于不是属地购领,检查工作相对滞后,建议票据属地管理。
五、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1、由于非税收入形成与税收有明显的不同,即非税收入是单位性质来划分的,而税收是以名目来划分的,这就造成非税收入以财政部门为征收主体的可操作性降低。故目前,我局只有“土地出让金收入”这一个收费项目是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直征收的。
2、在非税项目的管理上,非税项目的增减停改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该取消的取消,该修改的修改。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存在把不属于非税收入的项目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把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资金缴入国库。“广告收入”现已在“专项收入”下反映,缴入国库。
4、乡镇卫生院医改后,我们把“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作为其他非税收入管理,缴入专户。
六、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
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全县各执收单位均通过“安徽省非税收入在线业务和查询平台”缴款。
七、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情况
为规范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工作,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监〔〕82号)、《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利辛县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利辛县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规程。
遵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83号文件精神,2012年2月16日我局成立检查组,对该文件我县有关单位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排查,共排查了交通局、水产站、林业局、档案局、市政工程公司、卫生监督所等六家单位进行督查落实。经检查县水产站、林业局、档案局三家单位涉及取消的收费项目实际没有收取。县市政公司、卫生监督所涉及取消的收费项目都在文件公布后及时停止了该项收费。对市政公司已使用的收费票据,检查组通知尽快到行政中心非税票据窗口核销存档。对县交通局所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涉及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仍作为经营服务费收取,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停止收费。涉及检测站运转经营经费问题,检查组及时反馈财政局领导上报政府审议批复。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财政局安排非税局配合县财监局成立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按照检查工作规程对县交通局近两年的非税收入项目,实际收入支出和非税收入缴存,非税票据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违纪资金7.9万元做出收缴入库处理。
票据管理工作是非税收入的源头,利辛县非税局长期以来把非税票据管理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组织配备得力人员进驻县行政中心,票据管理窗口搞好内部分工及协作,重点抓好非税票据的领、用、销三个环节。同时,核对各收费单位项目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入库。票据平时日常管理与票据年审相结合,做到票据发放限量,保障各单位的正常使用。同时,督促用票单位及时核销,并不得跨年度使用。非税票据的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的正常缴存入库工作。
对一些收费单位在非税票据使用中的丢失现象,非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让当事人写出丢失情况报告,该单位领导签字说明,单位盖公章报到票据管理股,二是按规定对丢失的票据名称、份数、起止号码登报声明作废。非税局登记存档,年终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非税局配合纪委等执法单位进行处理,保障了我县非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