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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
一、选定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但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机构为牵头单位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二、签订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现场查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经依据《征收条例》公示后的房屋调查结果进行实地查勘,调查核对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内业评估:
2、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或“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3、估价技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并对各种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五、公示解释: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注册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六、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两个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七、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的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同时指出存在问题。
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八、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的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房屋资产评估报告书
1.评估技术说明主要是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和估价过程的详细说明,具体反映评估中选定的评估方法和采用的技术思路及实施的评估工作。评估技术说明应按评估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类逐一撰写,应至少含有以下基本内容:
(1)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日期等;
(3)评估实施的工作,即评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4)评估价值确定的方法、依据、计算过程;。
(5)涉及的计算公式;。
(6)涉及的评估价值构成等式;。
(7)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的差异及其原因;。
(9)外币资金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选取的汇率;。
(10)对于选用特殊方法进行评估,应详细介绍选用该方法的原因及其科学性、合理性。
2.评估技术说明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分类,但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整体资产至少应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租金标准与使用费标准等。评估项目中不存在该类评估对象的除外。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应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存货等分别撰写;评估过程或方法相同的可以适当组合、分类,如产成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不并入存货,而单独予以说明。
2.在分类说明流动资产评估方法前,应按会计科目列示账面值并适当汇总,保证与资产负债表相对应。
3.各备抵账户账面余额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零值计算,且予以专项说明。
4.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货币资金一般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和过程;。
(4)如存在未达账项,应说明未达账项是否影响净资产,影响如何;。
(5)其他货币资金的存在形式、形成原因。
5.应收票据的评估说明。
(1)说明应收票据的种类、变现能力、信用程度;。
(2)说明已查阅票据凭证及查阅结果;。
(3)对于在评估现场工作日已变现的应收票据数额作说明;。
(4)对可能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5)已坏账的应收票据,应说明原因,并说明所取得证据。
6.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2)说明清查核实的具体方法及核实结果;。
(3)对可能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如何确定评估值的;。
(4)对已坏账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7.短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投资种类、变现能力;。
(2)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持有量及评估计算过程;。
(3)非上市的有价证券应列示票面利息率或约定利息率及评估计算过程。
8.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评估。
(1)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
(3)应结合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尚存的.资产或权利,如存在,应指明受益期、受益额。
(2)外购存货说明账面价值构成,分析价值构成的合理性,并载明已查询市场价格;。
(3)自制存货说明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的税费额或比率的确定方法与数额;。
(5)在用的存货应具体说明如何确定成新率;。
(7)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当说明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并结合代销费用的结算方式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三)长期投资的评估。
1.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
3.对于上市的证券,应说明已查询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以及证券市场指数;。
6.对于非控股的其它投资,应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在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情况且不存在资产状况瑕疵情况下(说明原因),对于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变化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3年,一般应说明是否已获得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会计报表。
(四)机器设备的评估。
2.应说明评估原值的构成及其来源与依据;。
4.对于精密、大型、高价的设备,应说明已进行技术检测,并介绍检测情况;。
5.对于报废的设备,应特别提示,并说明检测的状况及继续使用的可能性;。
7.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建筑基础,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要求进行;。
8.举例说明应选择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
9.举例设备应包括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专用设备,国产设备应包括一般生产设备(机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不同类型,如有自制设备,应予以举例说明。
房屋评估委托书
兹委托贵公司评估雷州市附城粮所位于雷州市雷城镇关部前街(原附城粮所院内)的房地产于20xx年6月25日的在估价设定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我方土地储备回收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提供参考依据。
特此委托。
委托方:xx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xxx。
联系电话:
20xx年x月x日。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房屋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概述。
五、备查文件。
评估说明。
一、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五、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六、评估依据的说明。
八、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九、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房屋资产评估报告书
xxxxxxxxx:
承蒙委托,对位于的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处房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1月1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坐落于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商品房,本次评估评估对象1个,实例2个。
在评估时点,评估对象未设抵押、典当、担保等他项权利。
201x年1月1日。
三、估评目的。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供价格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1月1日的价值结果为:
房产租金: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895元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1048元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1081元整。
大写: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捌佰玖拾伍圆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壹仟零肆拾捌圆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壹千零捌拾壹圆整。
评估结果汇总表。
房产名称。
租金(元/月)。
光华阳光水城。
895元/月。
华宇西城丽景。
1048元/月。
俊峰龙凤云洲。
1081元/月。
二〇一x年一月一日。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房屋资产评估报告书
xxxxxxxxx:。
承蒙委托,对位于的**房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年1月1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坐落于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商品房,本次评估评估对象1个,实例2个。
在评估时点,评估对象未设抵押、典当、担保等他项权利。
20**年1月1日。
三、估评目的。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供价格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1月1日的价值结果为:。
房产租金: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895元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1048元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1081元整。
大写: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捌佰玖拾伍圆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壹仟零肆拾捌圆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壹千零捌拾壹圆整。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评估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5、评估人员王靖森、李亚洲、楚倩、胡琼丹、冉梦娜、王屹凤已对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对其建筑、结构、设施的完好程度进行了评估,但建筑物及相关设备的质量状况最终应以有相关资质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6、本报告评估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评估目的下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参加本次评估的评估人签名:。
姓名签字。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有哪些内容?评估流程又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随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
委托书。
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评估价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保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
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就鉴定涉及的评估相关事宜进行说明。需要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和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因房屋征收评估、复核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权属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在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罚。违反规定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处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评估办法》用诸多笔墨规定了房屋征收评估的流程,比《指导意见》下的流程细致、明确且有操作性。新流程一般为:
1、选定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评估机构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委托合同;。
8、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委托房屋拆迁评估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项目的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估价工程范围、评估工作量及完成期限:
1、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其评估四至范围如下: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评估工作量: 以现场实际勘查数量为准。
3、按照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拆迁评估作价的通知的要求,估价时间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双方责任及协作事宜:
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的立项文件、规划文件及附图;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审阅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组织乙方在估价期间到现场勘察,并提供方便和配合。
3、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估价时间内,负责调查了解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土地有关情况,根据甲方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评估市场情况及本工程拆迁评估的具体情况,对委托评估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向甲方出具房屋估价汇总报告,并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动迁之日起,出具分户评估报告交付甲方。
5、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评估报告的,每延迟一天按评估标的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有义务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估价报告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7、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如有类似情况,甲方保留理赔权利,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乙方帮助甲方了解被拆迁人搬迁意向。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评估费为:评估标的总价款的 % 。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在乙方出具全部分户房屋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评估标的总价款的50%。
(3)在拆迁奖励期结束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评估标的总价款的20%。
(4)拆迁工作全部结束后10日内,在确认拆迁工作中确无乙方之责任后,甲方将剩余评估费尾款一次结清。在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 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预计评估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预计评估费的50%。
五、 甲方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书面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若拆迁当事人向我公司申请复核的,我公司将在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给予答复。甲方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与我公司评估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受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可向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 对评估报告初始估价结果做出调整的,乙方负责重新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
七、 如乙方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房屋评估申请书
(***、***、***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申请人***,男,****年*月**日在北京出生,汉族,现为美国国籍,无业,住**市**区***路*号楼***号,美国住址为:************usa,护照号*********,电话***********(美国:*************)。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位于**市**区***路*号楼***号房屋的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事实与理由。
***、***、***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本案目前仅有被继承人遗产**市**区***路*号楼***号房屋未处理,其余遗产已分割完毕。但对该房现市场价值原被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要求***房屋归***所有,另两位原告***、***也同意焦凯立获得***房屋,***愿意按市场价值计算给付其余继承人相应折价。为确定该房屋的现市场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房屋目前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房屋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学是运用商品价值理论对特定资产的价格给予真实、客观、公正、合理的评定和估算。
一、委托方和权属方1、委托方:马玉桂2、权属方:马玉桂。
二、估价方基本情况。
三、估价对象所在区位情况。
8、距离公交站点:距离公交北沿路站约100米。
9、建筑年代、保养情况:左右,保养情况较优;。
五、权属状况1、房屋权属状况。
(15)备注:----;。
(16)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17)他项权利状况:根据委托方提供资料,至估价时点估价对象未设定任。
何他项权利。
2、土地权属状况。
(4)地号:21100055003;(5)图号:----;。
(6)用途:住宅用地(商品房);(7)使用权类型:出让;。
(8)终止日期:20**年02月23日;(9)使用权面积:58.8㎡;
六、估价基本事项。
1、估价目的。
为委托方拟用估价对象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估价时点20**年03月15日。
3、估价方法。
选取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1)市场比较法。
评估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市______区(县)。
依照《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工商合[20__]42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__年度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签订本合同。
一、评价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抽查、分析和科学评估,出具公正、客观、全面、完整反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报告。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资料致使评估无法正常进行,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估结果的失真,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甲方现场考核、抽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内容的过程中,甲方应安排合同管理及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评价结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价结果以及评估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报送的评估资料后对甲方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如甲方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在收到评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乙方给予复评。
四、价款支付方式。
1.本项合同信用评价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以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评估费。
2.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结算。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动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该合同,甲方将20 年月日获得动迁房一套。甲方是动迁合同规定的该动迁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权利人。
该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如果本款所表述的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详尽,以该合同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或者确认):
1、 座落
2、 房屋类型 结构
3、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4、 土地使用权
5、 室内装修情况
6、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
7、 是否已经设立抵押 抵押权人
8、 是否已经设立租赁
9、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设立任何抵押、其他租赁关系,也不得迁入任何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产交付入住之日起,将房地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20年。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订租赁合同,甲方应当签订。依次类推。
自甲方获得房地产产权证,并且该房地产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动迁房政策,可以依法转让登记之日起,甲方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租赁合同相应自然终止)。甲方应当自可以转让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和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当时房地交易主管机关推荐的示范文本),并在此期间内和乙方一起赴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当时有权的类似组织)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可以另行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没有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张不合理的买卖、租赁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张的条件,在当时国家主管机关推荐的买卖、租赁示范文本(如果有)上没有示范条款的约定的,或者属于空白可以自由约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同意的,视为该方的主张不合理;双方应当对该条件不再进行讨论,也不做约定(双方可以约定“未尽事宜,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 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款项。
1、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2、 乙方应当,自甲方将房地产交付乙方租赁使用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3、 乙方应当,自房地产产权过户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条第一款所述第3期价款时,乙方应当支付如下款项给甲方,其计算方式如下:
(人民币万元)x(自交付租赁使用之日起至房地产产权过户之日所跨的时间)x (同期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1、租赁期间,水、电、煤、电话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缴纳费用的便利;
2、房地产转让时,甲方双方应当共同完成以上各项的更名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的价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内,并由该房地产转让之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甲方承诺户口
七、自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没有将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的,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迟延一日(从房地产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没有租赁房地产的,从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每迟延一日(从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甲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权主张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在扣除同期市场合理租金之后予以返还;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八、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
由于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未取得以甲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地产之产权证,而且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双方确认对此情况有充分认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房屋合同
甲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座落在金座a区11号楼下(北1号门市1、2层连体,面积约280余平方米)门市承包给乙方使用,为维护双方的利益,特签订本协议:
五、如因乙方违约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六、如因整体拆迁、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甲方按日返还乙方承包金;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合同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个人或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字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_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__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1.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币_____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停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出租房屋。
否则,因上述行为增加的额外经济负担不能获得补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该注意下列事项:。
(一)前述三项行为增加的额外经济负担不能获得补偿;。
(三)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六)拆迁帆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八)除前述第(六)、(七)项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十)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十一)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详细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十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评估报告书
***先生:
受您委托,我院于5月16日对您坐落于***市**区***号楼**单元**楼**室房地产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有关资料的调查。我学院估价人员本着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和估价时点等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选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定估算,在满足本估价报告中“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对该房地产进行了以委托方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进行的估价。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估价对象(建筑面积223平方米)在估价时点***年**月**日的公开市场。
价格为:**(币种:人民币)。
房地产总价:133.98万元。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单位价格:6340元/平方米。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估价报告中估价人员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作了记录。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7、委托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8、使用本报告,请注意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及报告说明。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房屋评估报告书
长春光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李先生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则,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6月19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拟出售吉林省长春市新开河小区2栋401室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所及的资产进行了核实。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0元。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目的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全面。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项目负责人:吴秀华项目参加人:张舒新。
邓菲。
项目审核人:张舒新。
长光华评字[2015]第0000号。
长春光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李先生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则,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拟出售的吉林省长春市新开河小区2栋401室进行了评估。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的资产进行了核实,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15年6月19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拟出售的吉林省长春市新开河小区2栋401室提供参考价值。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范围是所纳入的吉林省长春市新开河小区2栋401室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与委托评估的资产一致。
三、评估基准日:
以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19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期,本评估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还遵循如下的实操性原则:
1、合法原则。
估价对象房地产符合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的要求,即应以估价对象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进行。估价对象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备合法性。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使用是能使该房地产获利最大的使用方式。房地产价格受土地与建筑物组合状态的影响,两者的配合适度均衡时,房地产的效用便能高度发挥,而达到最高最佳使用状态。估价对象现状用途为住宅,以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分析,我们认为保持现状用途最为有利,并以此为前提估价。
3、替代性原则。
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同一个市场内相同的商品价格基本上趋于一致。这一原则统一适用于房地产市场,本次评估中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价格测算时,即是依据该原则。通过调查取得估价对象附近地区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实例,以近期内成交的价格为客观依据,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格取值依据。
4、估价时点原则。
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估价时点,同一项房地产一般有不同的价格水平。本次评估对房地产的市场情况及其自身情况界定,均以其在估价时点上的状况为准。
五、评估依据:
(一)评估经济行为依据。
长春光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评估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中评协[]03号);。
6、《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1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9、《房地产估价规范》;。
10、《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年11月。
13、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准则—房地产》;。
(四)评估产权依据。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2、房权证;。
3、其他产权证明文件等。
(五)评估取价依据。
1、商品住宅成本公示表;。
2、抚州市物价指数变动表;。
3、抚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发平均利润率表;。
4、抚州市内部装修价格表。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的价值类型是市场售价类比法,采用的评估方法是本次评估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和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最后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评估价值。
七、评估过程:
1、依据委托方的委托,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和范围,并签署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指导委托方填写资产评估明细表,并由委托方提供有关产权证明和原始资料。
4、核实委托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
5、依据有关资料进行评定估算。
八、评估结果:
经过测算和综合评定,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665321.5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在有效期内,若资产评估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价值。
本报告结果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仅可用于康氏房地产公司出售新开河小区住宅楼作价参考,具有法律规定效力。
要重新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以上评估结果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目的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价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一、附件。
2、资产评估机构及委托方的承诺函;。
3、固定资产——清开河小区2栋401室清查评估明细表;。
4、清开河小区住宅楼质量鉴定表;。
5、产权证书;。
6、评估价构资格证书;。
7、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吴秀华项目参加人:张舒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吴秀华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舒新。
项目审核人:
房屋评估申请书
申请人:,女,身份证号,住所地。
被申请人:,女,身份证号,住所地。
请求法院对坐落于。
号
室(包含一车库),建筑面积136.66平方米的争议房屋委托相应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双方庭审中已一致同意以2019年3月2日为该房屋价值评估的时间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立案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因对争议房屋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故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应的评估机构对案涉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