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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第七章读后感(模板20篇)

时间:2024-01-23 19:03:03 作者:梦幻泡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经历的一个总结,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回顾和记忆所读过的书籍。这里收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童年第七章读后感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

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草房子第十七章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草房子》。它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被这篇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小说主要写了一位名叫桑桑的男孩,讲述了他小学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生活,他所读的学校叫油麻地小学,教室都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成的,它很昂贵。因此,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里,冬天是温暖的,夏天却又是凉爽的。他是桑乔桑校长的儿子。

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当却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像平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意的感情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桑桑的同学有很多:陆鹤。纸月,阿怒,杜小康,细马....他们是些既聪明又调皮的孩子,他们经常在野地里玩耍。讲述了他们既开心又难忘的生活。

小说还讲了桑桑最喜欢的老师蒋一轮,桑桑经常帮他给一位叫白雀的姑娘,虽然他们两个彼此相爱,但白雀的父亲坚决反对这桩婚事,白雀最后被逼嫁给了别人,蒋老师很伤心,连上课也上不好了。我真的希望白雀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

读完了这部小说,我一直很向往油麻地小学。想着桑桑和他的一群可爱天真的同学们,也想着白雀,蒋一轮老师。秦大奶奶....我真想去油麻地小学看看大家!

童年第七章读后感2

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亿、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一定会是我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也是我最最宝贵的一段收藏。而高尔基写的《一童年》却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我的童年是那么的快乐。

而我却……让我来讲讲吧。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想让爸爸给我买粘粘纸,可爸爸怎么也不答应,我很生气,就用脚用力踢车轮,结果我把脚踢疼了,便哇哇地哭了起来,谁说都没用。《童年》让我更加珍惜和懂得时间的宝贵。

曹文轩第七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好书之后学有所想,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曹文轩第七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两个星期,我看了《草房子》,让我看到了一幕幕催人泪下、充满温情的画面,这本书诠释了孩子们的成长故事。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她也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以前在当地人眼里是个可恶的老婆子,自从她久了落水的桑桑,差点丢了性命,人们就对她另眼相看。油麻地小学容纳了她,学生们也喜欢到秦大奶奶的小篷屋里玩。她渐渐融入了油麻地小学,她好像成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员,每天都像卫兵一样守护着校园的一草一木,有一次她却为了一个南瓜,不小心落水离去。我看完这里的时候,十分感动,到底是什么让她为了一个南瓜落入水中?到底是什么让她融入了油麻地小学?没错,那就是爱,是爱感化了她,让我们把这份爱永远的传递下去吧!

《草房子》一本震撼人心的书,一本催人泪下的书,一本永远值得珍藏的书!

寒假里,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颇有感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桑桑身患重病,父亲桑乔四处寻医的故事。自从桑桑被确诊患病之后,桑乔便放弃工作,带着他四处寻医。日复一日,桑桑都在治病,他每天在药寮里度日,喝苦药、扎火针……他都勇敢地坚持了下去。每当桑乔打听到一丝治疗希望的线索,可是不久之后希望又破灭。但是桑乔没有放弃,在此期间也重拾遗失的父爱。经过他们的坚持,终于治好了桑桑的病。

我想到了自己上个学期,因为学习难度提升了,而且那段时间有竹笛比赛,跳舞表演要排练,我每天都很忙碌。我产生了放弃学习的念头,作业应付了事。老师看出了端倪后,把我的这个情形告诉了妈妈。妈妈对我说:“欣妍,放弃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只要你往对的方向坚持下去,即使不成功,也是会有收获的。”我低下了头,小声地说:“我就是没有时间。”妈妈又意味深长地说:“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我觉得妈妈说得对,我还是不够努力,没有坚持下去。在之后的一个月里,我选择了搏一搏,制定好计划,每天按照计划学习,保质保量完成。期末时,我终于取得了满意的成绩,还被评为“三好学生”,这让我更加坚信“坚持的力量是无穷的”。

看似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但如果你能坚持,再坚持一下,就会有奇迹发生。就像故事中的乔桑,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你坚持”。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例之一。它讲了油麻地里的故事,主要人物有桑桑、纸月、白雀、秦大奶奶等等。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善良、尊重、顽强,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油麻地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秃鹤这一章的第一篇。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陆鹤的男孩,因为天生是一个秃子,所以被别人叫秃鹤。秃鹤慢慢长大了,开始在意自己是一个秃子,在头上涂了七七四十九天的生姜片,结果一根头发也没有长出来。所以经常被同学们嘲笑。读了这一章,我深有威触,每个人都会有缺陷。但是我们不能嘲笑别人或骂别人。

说完我的体会,我也想到了自已以前,我有颈椎病,还比较严重,喜欢用脖子,同学们都叫我长颈鹿,我十分伤心。

这本《草房子》,并非有魔,我与文中的主人公同悲同乐,读完《草房子》我忽然觉的童年并非是快乐的城堡,而是在田野里充满阳光的草房子,看似平常,但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实充满了温暖。

相信大家都读过草房子吧,草房子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我也读了这本书,它给了我非常多的启发。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让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杜小康和桑桑,他们俩使我受到了很多的教育,下面让我给大家讲讲他们俩的故事吧!

杜小康家里开的小商店,就是因为有一个人告他们家的酱油里面添水,后来他们家的商店一落千丈,要赔很多钱,他们家就欠了很多债,但是杜小康还是想上学,他们家已经没有钱再来供杜小康上学了。

他的爸爸就用借的钱买了很多的鸭子说:“要用这些鸭子来让杜小康上个踏踏实实的学,但是后来没有成功,杜小康就在学习门口摆了个买东西的摊子。

桑桑是得了一个非常重的病,然后他的爸爸就带着他到处学医,都说没有多长时间可活了,后来有一个人告诉桑桑的爸爸说:”有一个人专门治这个病,治好了很多人。”他们就马上上路了,最后终于治好了这个病。

你都受到那些启发呢,快来写一些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草房子》: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在书中我时而伤心,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我时而快乐,因为秃鹤上了舞台……我和书中的小伙伴一起玩,一起笑,一起哭。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杜小康,他从有钱人,到欠下一大笔债,经历了许多事,我知道了他是一个尊守信用的小男孩。因为他答应桑桑要个他少一些双黄蛋,最后自己什么都没了,遵守信用的他把最后的蛋送给了他。

从书中我明白了:要自己学会独立,不要像一些富家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后害了自己。我们生活中不仅要独立生活,而且学东西要持之以恒。要像桑桑那样学骑自行车,持之以恒不懈努力。

这个星期我一口气读完了曹文轩的代表作《草房子》,有很大的收获。

在以前我也看过这本草房子,可当时只看了第一篇秃鹤就不看了。现在长大了,再次翻开这本书,就迷上了它,对于我来说,每篇文章结尾都有一丝淡淡的忧伤。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秦大奶奶,也许你会说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但是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她是为了救学校的一根黄瓜,而失足掉入河,被淹死的。她为了一根小小的黄瓜,付出的代价却是自己的生命,她从一个受人厌恶的形象,到一个受人尊敬、敬佩、爱戴的老人。

第二个给我留下映象的人物是朱小康,他从一个爱炫耀的孩子到一个坚强的孩子付出的是孤独、是寂寞,因为父亲的失误让“红门”逐渐走向腐败,让这个“小少爷”走上了放鸭的旅途。

《草房子》这本书伴随着我的成长,这是一本令我真正感动的书。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令我感触很深。

文中的每个主人公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不管是秦大奶奶,桑桑,还是纸月。

一开始,秦大奶奶在人们心里是个坏人,谁都想把她赶走,但她为了救落水女孩乔乔,因此大病一场。但后来大家细心地照顾她,于是秦大奶奶就决定帮油麻地小学看农作物,但后来却因为一个南瓜,永远的离开了大家。

桑桑是个心地善良的男孩,但也很调皮,为了救纸月,自己身上常常一块青一块紫。让我映像最深的还是桑桑被查出患有绝症的那一章。

在生病的日子里,桑桑受尽了病痛的折磨,纸月就趁他不在家时,含泪把妈妈生前做给自己的书包交给了桑桑妈妈后,自己独子出走。在痛苦面前,桑桑并没有屈服。虽然在后来,桑桑的病好了但纸月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段过程,使桑桑感受到了人间最美得一面,也使他成长了。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童年应该好好珍惜,细心感受生活的一点一滴。

《草房子》是一本长篇小说,小说里的主人公是一名男孩,名字叫桑桑。小说讲桑桑和朋友们在油麻地里经历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的男孩,他经常会做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一次,他见别人撒网捕鱼十分有意思,便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当渔网,竟然还真能捕到小鱼儿。

在桑桑欢乐的小学六年学习生活中,有许多同学陪伴着他,比如:纸月,陆鹤,细马,杜小康。他们各有各的性格,但不妨碍大家成为好朋友。书中有很多感动人心的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好朋友杜小康家原本是油麻地的首富,但有一次他爸爸拿家中所有的钱坐船去买一批货物,结果船翻了,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休了学,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懂事的杜小康在学校门口卖起了东西,但是小康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仍然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从桑桑那学到了善良勇敢;从杜小康、纸月那学到了要爱学习,在学习上不怕挫折,自强自立;要向勇于正视自己缺点的陆鹤学习……从细马那学到了孝顺父母……他们有草房子一样的韧性,他们像草房子一样闪闪发亮。

红楼梦第七章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怀才不遇的曹雪芹写出了自己,写出了世态炎凉,四大家族从繁盛到没落,最后以悲剧收场,不禁让人叹息。

这本书字里行间表达出了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即是赞颂又是悲剧,家族的衰败,爱情的没落,最终创造了一个悲剧式的收场。全书总共九百多个人物,大部分都是描写女性,情节主要就是围绕着林黛玉、薛宝钗和贾宝玉等来发展的,书中的很多女性人物都没有好的下场,有的被强盗抓走,有的跳井而死,有的撞墙而死,有的含冤而死,有的被远嫁。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没能和宝玉走到一块,怀着对宝玉深深的思恋最终抱憾而死。她是我小说里面最喜欢的角色,聪慧恬静,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也就是因为它的性格,多愁善感导致她体弱多病,让人十分怜惜和同情,林黛玉的死是《红楼梦》里面悲剧中最深刻的一段。读完整本书让人觉得有一种压抑的感觉,悲剧式的收场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多见的。这些都是曹雪芹对封建社会世态炎凉的痛诉,也看出他对世事不公的一种忿忿,他用这种犀利的笔锋描绘出心灵最深处的伤感。

对比现在生活的美好,我更懂得知足,我们民主,自由,我们有着多姿多彩的生活,我们需要定下心来,好好思考人生,珍惜生活。

文档为doc格式。

童年第七章读后感

《童年》中描述的外祖父一家的生活状态,正是作者高尔基苦难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童年》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正是因为它的内容,内容使人有时欢喜、有时悲伤,让读后有一种忘不了的情怀。

高尔基的童年是一个很悲惨的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幸福的,有爸爸妈妈的关爱,我们用自己的童年和高尔基比比,珍惜我们的童年吧!

草房子第七章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草房子》,它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小说主要描写了一位名叫桑桑的男孩小学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生活,他所在的学校叫油麻地小学,教室都是草房子,他是桑校长的儿子。

桑桑的同学有陆鹤、纸月、阿恕、杜小康、细马……他们聪明又调皮,经常在野地里玩耍:放羊、喂鸽子、捉迷藏。陆鹤是个秃子,大家都叫他秃鹤,他也无所谓,这种不怕别人嘲笑的精神很可爱。纸月很漂亮,学习优异,字又写得好,但是她没有爸爸,妈妈生下她一个月就自杀了,外婆一手将她养大,外婆去死后,慧思和尚收留了她。我很同情纸月,真想帮助她。杜小康家本是当地最富裕的一家,但是家里出了事,爸爸又生了病,他不得不辍学在家里放鸭子,可是鸭子吃了别人家的鱼,结果船和鸭子都被养鱼人扣押了,后来杜小康只能到学校门口摆地摊了。我真想告诉杜小康的爸爸,劝说他让儿子继续上学,只要有了文化,小康以后肯定能赚到钱。

小说还写了桑桑的老师蒋一轮,他是桑桑最喜欢的男老师。桑桑经常帮蒋老师送信给一位叫白雀的姑娘,虽然白雀和蒋老师很相爱,但白雀的父亲坚决反对这桩婚事,白雀最后被逼嫁给了别人,蒋老师很伤心,上课也上不好了。我真希望白雀能嫁给自己爱的人。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一直想着油麻地小学,想着桑桑和他的同学们,想着蒋老师、白雀、秦大奶奶……我也真想到油麻地去看看他们!

童年第七章读后感

阿廖莎的母亲回来了,这对他来说不知道是高兴还是还是悲伤,因为他已经模糊了母亲的记忆。

消失了很久的`母亲回到了外祖父家,但是外祖父老想把母亲从这个家里赶出去,从此,在这个家庭里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这种争吵让阿廖莎感到害怕,他小小的年纪一直在争吵、打闹中度过,他不知道外祖父和母亲到底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有那么的矛盾,他希望母亲不要再离自己而去,虽然母亲也经常骂他,但是他还是在母亲身上感到了爱,所以他牢牢的抓住母亲,害怕母亲还会弃他而去。

母亲,是多么美好的字眼,是多么亲切的词语,是对我们有着深厚感情的人,可是阿廖莎却没有享受到这份情感,母亲忽然的消失,突然的出现,让他感到茫然,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创伤。

根鸟第七章读后感2

从开始一个进入一位平凡少年的梦的女孩、一根从远方飘来的布条,到最后那个男孩伏在百花丛中号啕大哭,到最后终于见证了梦中情景的喜悦。这些无一不触动了我的心灵,这些都来自于一本书——《根鸟》。

《根鸟》让我懂得了离合悲欢,让我看到了世间善恶,虽然只有一点点的似懂非懂,但也让我获得了不少感悟。但是——它带给我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其中梦想的力量!

曾记得有一个人,在年轻时给自己立下了极多极困难的目标,诸如:攀登珠穆朗玛峰、导演一部电影、去沙漠探险……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给自己列的目标是如此的艰巨!可是他长大后确实去做了,而且完成了大部分,完成得很出色。

我为这件事,这个人曾震惊过很久,是什么力量使他如此去做,细想后,终于明白,是梦想的力量!梦想使人超越一切,梦想使人不畏艰辛,梦想的力量是无尽的,只要你敢去追梦,梦想就会给你无尽的力量!

当追梦成功的时候,我们会喜悦,会自豪,追梦是个艰辛的过程,但追梦的结果也令人喜极而泣,正如根鸟最后的泪,那是成功的泪,那是喜悦的泪。

根鸟十七章读后感

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看曹文轩写的书,《根鸟》就是其中的一本。

书中的主人公是个叫根鸟的小男孩,他住在菊坡。在他第一次打猎时,看见了一只罕见的白鹰,鹰的腿上有张布条,是个叫紫烟的女孩写的求救信。于是,根鸟就向这这张毫无根据的纸条上写的长满白花的大峡谷出发了。途中,他遇到了板金先生他们一直到了青塔才分开,后来,又遇到了“长脚”(根鸟随便取的),还被他骗到鬼谷做了矿工,在一位独眼老人的帮助下他逃了出来。在之后的旅途中,他还碰到了去米溪的秋蔓,并在米溪住了下来,虽然是这样,但是根鸟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他的脑海中总是出现那个峡谷,那个女孩。他在一个人们都还在沉睡中的清晨,离开了米溪。到了莺店,根鸟碰到了金枝,就在那里堕落了。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又碰到了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用自己的最后几口气,使跟鸟重新振作了起来,可他却与世长辞了。最后,他找到了那个长满白花的大峡谷。

《根鸟》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管在此之间其他人说了些什么,有些什么困难,都不能放弃。一旦放弃了,之前付出的努力就白白浪费了,也等于向困难屈服了。那些成功人士,要是没有毅力,也就不会成功。海伦·凯勒就是如此,她在无光,无声,无语的情况下,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坚强的活了下来,并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学会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热爱生活,并从中得到了许多知识,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学会开始和身边的人沟通。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一位学识渊博,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要像根鸟一样,永不放弃。我还听到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都需尽全力而为,半途而废则永无成就。”

黑骏马第七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文章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黑骏马第七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假期里,我读了《黑骏马》这本书。我非常同情黑骏马的不幸遭遇。

黑骏马名叫黑骊,是一匹出身高贵、血统纯正的马。它长得非常帅气,全身的毛细密柔软,又黑又亮,有一个蹄子是白色的,脑门上还有一颗漂亮的白星星。它的爸爸在当地很有名气,它的爷爷曾在赛马会上两次夺冠。黑骏马性情十分温和,它经过好的调教,成为一匹人人都喜爱的马。它换过不少主人,有的主人对待马总是那么细心,让它们住通风良好的马厩、每天给它们打扫马厩、给它们刷洗毛、挽具,吃有营养的食物。黑骊对主人忠心耿耿,有一次,在暴风雨的夜晚,黑骊凭直觉拒绝过一座桥,从而挽救了人和马的性命。还有一次,它拼命地跑去找医生,为女主人赢得了抢救的时间。而有的主人却对它残酷无情,用短缰绳勒它们的脖子、用鞭子狠狠地抽马背、用马刺刺马背。黑骊结识了一位叫欢蹄的马,它们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欢蹄也是一匹健壮的好马,因为一直受到主人的虐待,而最终变得脾气暴躁,经常咬人。后来,因为马夫虐待它而最终被累死了。黑骊后来又被送到另一个人家去了,那里的马夫是个骗子,不好好照顾它,结果最终导致它患了病。有一次,他的蹄掌脱落,喝醉了酒的马夫却茫然无知,以致锋利的石头把马蹄硌得血肉模糊,膝盖和脚受了重伤,落下了残疾。

通过读《黑骏马》这本书,我了解到马儿们的种种不幸遭遇,感到非常痛心。它们太可怜了!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人应该珍视动物,并与动物交朋友。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也是有情感、有灵性的。要知道,上帝是从一个人对待其他人和动物的方式,来判定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

假期里,我读了很多书。尤其对《黑骏马》这本书特别喜爱。

主人公“黑骊”是一匹漂亮的良种黑色骏马,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受到过良好的训练,性情温顺善良,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它。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不得不被卖掉,而且一连被买过好多次,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了酒就拿马儿撒气的醉汉,有动辄就抽鞭子的出租车马车夫,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野蛮人,也有把动物当成朋友的好人家,它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是它仍然对生活充满希望,乐观面对,最后它回到最初的主人家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从而成为了一匹人人夸赞的马。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两点。1:从黑骊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许多优秀品质,譬如诚实可靠,坚定勇敢,譬如善良正直,勤劳自强。黑骊经历了许多苦难,却始终没有改变自己的工作态度,它是那样的执着。作为一名小学生,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上要向黑骊学习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2:不管是什么动物,它们都是有生命的,我们都应该去保护它们。这个地球不能没有动物、植物,也不能没有人类,如果没有了任何一样,后果都不可想象。人类和动物、植物原本是一家人,我们不能互相残杀。我们应该爱护动物,给动物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还它们一个美好的家园,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啊!

《黑骏马》是张承志根据一首牧歌改编的,“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呦,拴在门外,那榆木的车上;善良心好的我的妹妹呦,嫁到了山外那遥远的地方;走过了一口叫做哈莱的井啊,那井台上没有水桶和水槽……我举目眺望那茫茫的四野呦,那长满艾可的山梁上有她的影子;黑骏马昂首飞奔呦跑上那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呦,却不是她!”

作者以黑骏马为引,将故事一一陈述。为了防止白音宝力格学坏,父亲把他送到了白发额吉家里教养。在与索米娅生活了几年之后,感情在成年的那一年突然迸发出来,却因为不善表达,迟迟没有说出口,白音宝力因为喜欢读书和专研畜牧兽医,被派去学习。在途中他向索米娅表明心意,约定半年后娶她。白音宝力格回到草原却意外发现索米娅已经怀了黄毛希拉的孩子,面对奶奶和索米娅出乎意料的态度,绝望、伤心痛苦之下离开了草原。

九年之后,因为怀念故乡,返回旧地重寻心中念念不忘的人。像歌里描述的那样,在几经辗转之后,见到了那位日日思念的可人儿,却发现她不再是当年那美好的少女,经过生活的摧残,她早已变得麻木,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妇女。当再提及往事,白音宝力格痛哭流涕,因为养他的奶奶死了,他却没有送她。奶奶说出了那些让白音宝力格当时心如刀割的话,还阻拦他报复黄毛希拉,然而九年之后,他终于明白,奶奶的观念是世世代代沿袭下来的最适合生存的道理,虽然这使得个人无比痛苦,但生命是至高无上的。

要想在草原生存,只有遵从草原上的规则。尽管白音宝力格向往、追求更纯洁、更文明、更尊重人、更富有事业魅力的人生。然而,在他所向往的文明社会中,也充满了刻板枯燥的公文、无休无止的会议、人与人之间的不断摩擦、一步步逼人就范的的关系门路等一系列令他心生厌恶的事物,一点点消磨他对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向往。渐渐地,他不敢确定到底哪里才是他的“根”,他感到迷惘、忐忑。

虽然,作者张承志在小说中表达了因无法判断草原文化与文明社会文化谁优谁劣而无从抉择的迷惘与徘徊,但是他依然留下了充满光明的念想:

在经历了使人痛苦的经历后,记住过去,循着一条纯洁的理想之路走向明天。人们总是在永远失去之后,才想起去珍惜往日唾手可及的一切,包括亲情、爱情。但是往事不能追赶,遗憾已经无法弥补,只有将现在牢牢抓住,才不会让自己活在回忆中。

曾经有一匹血统优良的黑骏马出生在19世纪的英国,那时的英国还是一个极不平的社会,由于工业革命使城镇迅速发展,大量马匹成为奴隶,为了让马匹有极高的工作效率,人们往往让马儿超极限的工作,不分白天黑夜没有休息。马儿稍不留神就会遭到主人的训斥或毒打,十分悲惨,同样黑骏马也不例外。作者安娜西韦尔以一匹马的角度向我们人间的善与恶好与坏,现在让我们跟随《黑骏马》中《恶魔的标记》这个故事对世间善恶好坏有个更深层的认识吧。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男孩让一匹矮马跳一个很高的栅栏,那匹小马始终没有跳,男孩就用手不停的敲打那可怜的马儿,最后马一尥蹶子把小男孩扔进了荆棘丛,这事儿被正在往家走的“我”和约翰看见了,“我”和约翰对小男孩做的事表示不满,所以没有把男孩从荆棘丛里拽出来。读到这里我认为小男孩是自作自受。马儿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善待它,而不是欺辱它。当它被马儿踢到荆棘丛中时,也让他体会一下被欺辱的感觉,如果通过这件事这个小男孩能够反省的话,我想他以后也许会善待马儿了吧。本文最后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残忍是恶魔特有的标记,要是我们看到谁以残忍取乐就能知道他是哪号人?因为恶魔就是先成为杀人犯,到最后变成虐待狂的。相反,看到有人对邻居友爱,对人和动物很和蔼我们就能知道那是上帝的标记,因为上帝就是爱。”这句话对我的启发很大,当一个人以残忍对待人时,你收获的将是人们对你的惩罚,当一个人以他的爱心去善待别人时,他也会受到别人的尊重,也就是你想让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将引以为戒,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做一个有爱心善待别人,受到别人尊重的人。

暑假,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安娜·西韦尔的《黑骏马》,这本书写着: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骏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它性格温顺、聪明、善良,主人十分喜欢它。它还认识了一匹叫辣姜的母马,它脾气暴躁,这是以前的主人虐待的结果。但好景不长,黑骏马主人家里又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接着又被卖掉许多次,因而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酒就拿马撒气的酒鬼,有把马不当回事的男孩,还有把马当朋友的好人家……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作者用自己的笔触,惟妙惟肖的语言,最后黑骏马被卖给了一位老人。一天老人给它梳理毛的时候,发现它是以前的老朋友——黑骏马,就对它说,我是乔(以前驾驭它的车夫),黑骏马高兴极了,主人说永远不会卖掉黑骏马了。

动物也是通人性的,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会怎样对待我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关怀、善待它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

动物,是我们生活中夕夕相伴的伙伴,是我们悲伤时的一轮明月,是我们孤独旅程中的佳友,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从《黑骏马》这本书中,讲述了马儿尝尽酸甜苦辣的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中,走进作者安娜·西韦尔的心中。

1820年,出生于英国诺福克郡的安娜,父亲是一名银行经理,母亲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安娜一生只创作了一部小说——《黑骏马》,征服了全世界的读者。由于14岁时摔伤了双脚,中断了学习生涯,外出时不得不以车代步,经常驾车送父亲上班,他从来不用鞭子,而是通过自己的声音和手中的缰绳来指引马。由于长期卧病在床丧失了书写能力,在她生命的最后七年,以惊人的毅力通过口述给母亲,由母亲记录和完成。

这个故事可谓是一波三折,主人公黑骏马血统高贵,俊美健壮,通体黑亮,额头有一颗漂亮的星星。它出生于贵族之家,接受过正规训练;它脾气温顺,性格善良,善解人意;它机智勇敢,救助人于危难之际它备受宠爱,但命运无常,主人被迫卖掉了它。黑骏马曾经被转卖过多次,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有喝最后拿马撒气的酒鬼,有动辄鞭打它的马车车夫,也有善待动物的好人家作为一匹马,它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故事。

《黑骏马》这本书以马的口吻,用惟妙惟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故事,从而引入深思:人类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动物?彼此互相尊重,为动物创造适合动物生长的环境。人间有爱,不应只局限于人类自己,更在乎对动物,对这个世界的大爱。

老师评语:作者在读完《黑骏马》后,有着很深的感受。文中的一大亮点在于对小说的理解。到位,结合书中情节展开来写,使得文章有血有肉。如果文章结尾再深层引发人们的思考,会更好!

《黑骏马》是一部好看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黑骊(原名小黑,是后来高顿老爷给它重新取的名字)是由作者休厄尔塑造的。是一匹任劳任怨、性情温和、直觉敏锐的出色黑马。

因为休厄尔刚出生不久,就被送到乡下祖父母那儿。在农场里,她学会了骑马,并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她对马有与众不同的看法:普通人们会把马看成是牲畜,是自己的奴隶,是自己出行的交通工具。而休厄尔把它们当作朋友,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所以,每次休厄尔看到有人虐待马时,就会勇敢地制止他们的行为。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黑骊(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他。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经历了种种艰辛,最后它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

黑骊曾“旅游”多次,它遇见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粗暴的人们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历程,从中看到了人的善恶丑美。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休厄尔花了8年时间完成的、也是她耗费所有精力的一部著作。这本书讲了一匹黑骏马(黑骊)辗转多人、遭受了不同人的不同待遇的故事。读着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马儿的痛苦经历,故事最后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我也为而感到高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把具有生命的动物像机器一样的使用,虐待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情感,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狼王梦第七章读后感

《狼王梦》这本书讲了母狼紫岚的遭遇:长子黑仔被老雕夺走,次子蓝魂儿被铁夹夹住,被紫岚亲口咬死,埋掉,《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母狼紫岚的一生悲惨经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狼王梦第七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从未怜惜过它的不幸;它奏了一首生命的悲歌,颂完了它辉煌的一生。它虽然没有成功,但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孩子,生当做人(狼)杰,死亦为鬼雄。紫岚为了培养一代狼王操碎了心,过度的劳累使她未老先衰。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也用尽全力,与曾吃过它崽子的老雕同归于尽,可歌可泣。

我想,人也好;狼也罢,只要有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这样的生命就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是辉煌的,无悔的!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精心培育五只小狼成为狼王的故事。狼崽们在出生后不久,就有一只小狼离开了世界,母狼紫岚并未因此事而感到沮丧,而是继续精心地培养他们。狼和人都有一点地相似之处——执着。每次喂奶时,母狼紫岚总是先让老大喝,其它的狼就不甘心。渐渐地不知什么时候老大失踪了,母狼知道后,她的心受到了重重的打击,还差点跳崖自杀。但她又回想起自己的梦想,重新站了起来,继续为梦想而奋斗!

不知过了多久,母狼紫岚所有的幼崽都陆续失去了生命,母狼要子女成为狼王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当她看见别人家的小狼在捕捉食物时,心中又燃起了梦想的火花——再生几个儿子!她发誓:一定会培育它们成为群狼之首的。可惜!尽管母狼紫岚怎样努力,也无济于事。

从母狼作为一个母亲开始,她就已经在竭尽全力为梦想而奋斗了。通过小说中“认真”、“总是”这些词的描绘,我可以感受到母狼紫岚是在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达到目标。虽然母狼紫岚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完成自己的梦,但她这样坚强不屈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狼王梦》这部小说虽然结局是悲情的,但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母狼追求梦想的积极方面。动物活着都有执着追求的梦想,何况人类呢?人生虽然短暂,但有梦想的人生、执着追求的人生会焕发别样的光彩!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在我们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的肉食动物,然而当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了解到了,其实再凶残的动物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着一颗无私的爱心。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然而在的次捕猎中,公狼不幸死去。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都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很伤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望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然而,为了训练,在必要时,它可以吃掉自己的孩子,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在搏斗中受伤,死去,也不帮它们。甚至告诉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回报自己。甚至可以咬死自己。因为在狼的世界中竞争是非常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在狼那优胜劣汰的世界中生存下来。狼爸和狼妈为了锻炼孩子可以把对它们的爱收藏起来。展示给孩子们残酷的一面,甚至可以牺牲自己。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眼泪不仅溢出眼眶。深深的感动了我。老实说,哪怕对于我们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也做不到这样。即使对待自己的孩子、父母所付出的爱能有这般伟大?我在思考,我在检讨。在生活中,我对我的孩子、父母够关心吗?不,我要用一颗宽宏的心去包容、去理解、去引导孩子。用一颗温暖的心去关心父母。其实,爱不是一把尺能够恒量的出来,需要我们无时无刻的时间用行动来填满。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让世界充满爱!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草房子》第七章读后感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本书讲述了主人公桑桑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将一轮与白雀之间凄美的恋情,深厚的父子情,曲折的同学谊,秦大奶奶对土地地深深眷恋……都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永远也忘不掉。

这就是爱,能改变人的爱,意大利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草房子》不愧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爱的教育》。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红楼梦》第七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一起把事情做好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红楼梦》第七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读完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心里有无尽的伤感。

故事讲的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其中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府,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就算贾母再怎么疼她,也无能为力。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

香菱是甄士隐的女儿,她的原名叫英莲,五岁时被人拐走了。后来被薛蟠买回了家,就是葫芦案里那个丫头。

她跟宝钗住进了大观园,看到众姐妹们见了诗社在一起作诗,心里很羡慕,也想学习。于是她就拜黛玉为师学写诗。黛玉非常乐于教她她,先让香菱读王维的诗集一二百首。于是香菱“诸事不顾,只在灯下一首一首的读起来”,连睡觉都不顾了。之后又学作诗,更是废寝忘食。书中这样描写她——“茶饭无心,坐卧不定”“坐在山石上出神,蹲在地下抠土。”这中间还有一个笑话,有一次探春看她不开心就说:“菱姑娘,你闲闲吧。”香菱怔怔地说:“闲字是十五删的,你错了韵了!”大家都笑了,香菱学诗都入魔了,最后竟然在睡梦中得到八句好诗,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

香菱虽然小时候被拐走,读的书不多。但她为了学诗,废寝忘食,坚持不懈,这种刻苦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古典小说之一,是18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的高艺术水平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庭的兴衰,一个家庭的大小。主人公是贾宝玉,应该说是一个性格温和,有点刻板的男人。他的柔软有一部分是环境造成的。几乎都是上上下下的女性,而且都是掌管整个家庭的女性。自然,应该说在朱者赤附近的都是黑人。他们家之所以兴盛,是因为他们家有个女人入宫,成了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所以他们天天吟诗作乐,其中两个不得不提,就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多疑多愁善感,贾宝玉却偏偏喜欢她。她的身体很虚弱,她的祖先不喜欢她。偏偏贾宝玉娶了薛宝钗,林黛玉听了,大怒。贾宝玉揭开西八,发现不是林黛玉,是黛玉死了,出家了。

红楼梦有一种悲凉的气氛,常常让人想哭,里面的诗词太多,不得不让人印象深刻。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正的强者,她从不会在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发生正面冲突。我很佩服她的才华,她也是相当有才智的。她跟凤姐区别在于:凤姐无话不说,而且说话毫不忌讳。《红楼梦》一书涉及了许多人物,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每个人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楼梦》这本书写得真是太好了,故事很令我感动。因为是第一次读,我还有很多内容不是很明白,有时间我还要反复读,认真地去理解书中的含意。所以很推荐大家去看哦!

四大名著中,有一本以爱为主线的书。一个清代作家的书,是的,是美丽的“红楼梦。我在这个假期读了这本书。

在书中,我看到了很多生动的人物,比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伶俐的贾宝玉,谦虚的薛宝钗等等。其中,我喜欢林黛玉,她的才华很高,出口成章,她可以擅长绘画,一个天才!她有一个经典的章节叫林黛玉之花。山坡上,凤仙花和石榴的花瓣纷纷落到地上。林黛玉在别花神的帮助下,埋葬了一些落花。

在红楼梦的梦,这个天赋可以比拟她是我们的,只有一个人-薛宝钗。在诗歌,诗歌,他们都是并驾齐驱,而她只是一个有广泛阅读的章节-宝钗扑蝶。宝钗书面遇到了大蝴蝶,追啊跑,紧抓与否,直到滴翠亭,覆盖香汗累。这部分是非常经典的。

总得发展来讲,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传统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一部错杂的家族社会兴衰史。

贾政的行为与现在的一些父亲十分相似。他们对自己的儿女总抱着极高的期望,刻意保持着距离。若儿女行为更好些,他们不用直接的赞赏,而是用倾向于讽刺的表扬,让人听了也不舒服。也许他们是为了让儿女不致松懈,却浑然不知已伤人心。其次,也许是被家人肯定吧,他们摆出的是类似于上位者的姿态,做事喜欢独断专横,决定的事不容更改,仿佛如此即可体现自己的威严。我不知这有什么意义,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有一种支撑家庭的能力?即便如此,这种为父的态度和行为都难以让孩子接受。

所以我希望所有的父亲都可以放下自己的架子,直接坦白地与儿女交流。高高在上的严肃并不会增进情感,反会成为沟通的障碍。只有亲切和蔼的父亲形象才是更为深入人心的。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楼梦》,它让我受益匪浅。

此书描写了贾家是一个显赫的家族,却生了一个顽劣的公子贾宝玉,他聪明伶俐但行为怪僻。林黛玉是宝玉的表妹,自幼父母双亡,寄住在贾府,她体弱多病但心高气傲,才情过人。宝玉和黛玉俩人情投意合,互为知己,然而却很难在一起。最后黛玉含恨离世,宝玉领悟后出家。

虽然书中主要是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刘姥姥在大观园吃饭。吃饭时,刘姥姥说鸡蛋太滑了,筷子比铁锨还重。刘姥姥还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把众人逗得哈哈大笑。

在这其中,我体会到刘姥姥是一个性格开朗、幽默,又很朴素的人。再看看我,虽然性格开朗,但是不够幽默,是一个比较严肃的人。我要像刘姥姥一样做一个幽默的人,因为幽默在生活当中能带给人们快乐。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了他的不满和愤怒。故事讲的是幼年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容后,渐渐爱上了贾的儿子贾宝玉,贾宝玉生来通灵玉,性格倔强。因为冯姐姐用了开关计,贾宝玉用金子娶了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而死。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逃入空门。

我真的为林黛玉感到难过,也为他们悲惨的命运感到惋惜。但考察人物本身没有错,让人讨厌的是封建传统观念。什么样的婚姻是父母决定的,什么样的婚姻适合对方才是真的对人有害。这就是为什么贾宝玉和林黛玉要承受阴阳两隔的痛苦。让贾宝玉遭受这样的欺骗。唉,就算是有石头心的人也会被自己的真情感动。

红楼梦,多少人为之落泪,多少人为之动容!

《红楼梦》这本书相信大家都读过,即使没有读全,也读过其中的片段。这是一部无法形容的书,传奇伟大都不能衬托出这本书的真正的!我将将把这本书读完,我就感觉这是一本我一辈子都无法吃透的书了,自从“红学”形成后,多少代人也没有吃透《红楼梦》,直到现在!

《红楼梦》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属章回体古典长篇小说,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是中国清代伟大的文学家,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红楼梦》,又称《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被认为是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小说,是中国长篇小说创作的巅峰之作。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种。种不调和的矛盾。

论语七章的读后感2

今天,我终于读到论语了,回想着原来读的辛苦。有许多字不会读,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查,字典翻都翻得想吐。虽然前面很辛苦,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孔子的仁和礼都在我的心底扎下了深根。正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我从课前导读上也读到孔子主张有教无类:不论社会地位高低贵贱,每个人都应有受教育的机会。

我读论语时发现了一句话: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耳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以为并没有什么大的含义便直接看译文了。译文上是这样写的:孔子说:我十五岁时开始立志做学问;三十岁时说话办事的有把握;四十岁时遇事就不迷惑;五十岁时懂得了什么是天命;六十岁时凡听到的都能辨别是非;到了七十岁时才能达到随心所欲,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也不会超出规矩。

我从这句子中隐约体会到一个含义。孔子自述了他学习和修养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过程。就思想境界来讲,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十五岁到四十岁是学习领悟的阶段;五十,六十岁是安身立命的阶段,也就是不受环境左右的阶段;七十岁是主观意识和做人的规则融合为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道德修养达到了的境界。孔子的道德修养过程,有合理因素:第一,他看到人的道德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击,要进过长时间的锻炼和学习,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道德的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觉的遵说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这两点对任何人,都是适用的。

《论语》是一本好书,大家好好读吧,我相信大家。

论语七章的读后感

近日第二次读了《论语》,较之第一次而言,有了更为多的体会与感悟。

大凡国人,不说对孔子耳熟能详,起码也对其有个大致的了解,因为其精髓的思想可谓超乎寻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堪称民族魂。在我国历史上,孔子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和伦理家,而且还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和社会实践家,是中华文化思想的集大成者,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学识自__年前就成为中国文化的正统,孔子也因此被尊称为“大成至圣先师”。

儒学的思想正日益渗入到人们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每读一次孔子,自己都能收获很多的东西,比如:

当读到“道听途说,不足为取”时,我懂得了,一个传闻,入乎耳,出乎口,不经过考证和内心的思考就说出来,委实轻率,不负责任,但现实中,偏偏又很多人,喜欢传播这种小道消息,飞短流长,看着闹得满城风雨,心里竟会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其实,无论是从道德还是现实做人来讲,这种心理行为,我们都应该摈弃。

当读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挺有感触的,对父母孝顺,是从古至今我们中国人最看重的道德要求之一,甚至常常拿是否孝顺评价一个人的好坏,判断这个人是否值得信任,值得交往。“孝”是一个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又有多少子女做到了呢?近些年来,受西方所谓的“自主独立”意识的影响,年轻人不愿依赖父母的同时,也把孝的意识抛到了脑后,也许真到我们切切实实想为父母做点什么的那一天,可能只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了。

当读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我意识到了,做人得将心比心,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也别硬塞给别人;自己想要站住脚,也得先让别人站住了才行;自己想要有所成就,也得成全别人有所成就的梦想。

当读到“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时,一位仁厚长者的形象呼之欲出,他宽宏大量,与人为善,他教育弟子们,要多看人家的好处,进步的地方,也许我们永远都无法成就,也绝少拥有孔子那样的胸怀,但我们应该尽量的从中汲取点什么。

………。

孔子的思想,深深地镌刻在中华文化的智慧神殿里,流淌在每个华夏子孙的血脉中,虽历尽沧桑,但却像北斗恒星一样永远光辉灿烂,成为我们行动的向导。

如今在全球化来临的时代,为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魅力,我们正在全世界建立孔子学院,向世界各民族传播五千年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并于传播的过程中,也挺契合新时代的要求。

当你不能以一颗平常心来行为处事时,当你站在人生的拐点迷茫彷徨时,当你比任何时候都没有像现在这样仓皇失措时,读读孔子,翻翻《论语》,真的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红岩第十七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做《红岩魂》,这部电影讲了在抗战时期一个孩子——小萝卜头的故事。

在小萝卜头还不满一周岁的时候,他们一家就被国民党反动派抓进了监狱。慢慢的小萝卜头长大了,由于在监狱里严重的营养不良,导致小萝卜头浑身瘦瘦的,脑袋大大的,所以,大家都管他叫小萝卜头,时间长了,就都把他的真名给忘了。

小萝卜头到上学的年龄了,反动政府不让小萝卜头上学,没有办法,小萝卜头只有在监狱里上课,给小罗卜头上课的是一名国民党反动派抓来的革命者——黄伯伯,监狱里非常艰苦,没有笔,没有本子,黄伯伯有只红蓝铅笔,小萝卜头很想拥有它,黄伯伯告诉他只要他学习有进步就送给他,小萝卜听了黄伯伯的话,拼命的学习,终于,在他生日的那一天,黄伯伯将那只红蓝铅笔送给了他!

后来,反动政府将小萝卜头一家杀害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就将他们一家埋到一间屋子里的角落里,等到重庆解放后才发现埋这里的小萝卜头一家,而小萝卜头的手里还握着当年黄伯伯送给他的生日礼物——红蓝铅笔。

看完这部电影,我感动的热泪盈眶,在那么艰苦的监狱生活中,小萝卜头还是如此的认真学习,仅仅一只红蓝铅笔,也让他爱不释手,直到死还握着它,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条件这么优越,环境这么好,别说那小小的红蓝铅笔,我现在简直是要什么有什么了,可是我们大多数孩子只会浪费,我们总是大手大脚,买最好的东西,跟同学炫耀,给同学攀比,而不注重学习,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要以学习为主,以掌握知识为主,而要以学习用具的好坏为辅。

《红岩魂》让我们了解了祖国的昨天,也让我们知道要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今天。我们没有理由虚度美好的时光,因为这美好的一切是革命先烈倾尽满腔热血换来的,我们没有理由畏惧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比起先烈们面对的严刑拷打和死的威胁,困难又算得了什么?我们只有刻苦学习,长大才能建设祖国,振兴祖国,以告慰先烈,做新世纪合格的接班人。

简爱三十七章读后感

听到周杰伦的那首简单爱我还是回想起这本书,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想这样简简单单的没有悲哀,歌词当然也写得很棒。这本书吸引人人的地方有一部分也归功于它的书名吧,正是由于一个巧妙的歧义,读者会关注这本书,然后再知道简爱是主人公的名字。

《简爱》是勃朗特的作品,写了简从8、9岁被舅妈收养,到18岁遇到罗伯斯特先生,在到与罗伯斯特先生的相知相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相守。我挺佩服简的,看到书,我仿佛会看到一个拥有不屈灵魂的一个女性。

在舅妈家的那段日子确实难熬,舅妈与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舅妈收养她完全是因为她舅舅的遗嘱,我看过一点电影,但是电影表达的不如作品好,因为电影中的简眼神传达不出书中表达的那种倔强。简终于忍受不住表弟的虐待了,她决定反抗,但她收到的惩罚是被关进红屋子,害病,当她反抗时,我暗暗为她加油,(我发现好像我也有点小小的叛逆)。在哪个收养院里,间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与其说是艰苦不如说是贫苦,但我们不能否认,在那里简确实学到很多东西,从他好朋友身上学到的,从她的老师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不光是知识,还有品德,这也为她以后从事家庭教师打下了基础,虽然家庭教师很卑微,但是没有相关的知识是不行的,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再说她和罗伯斯特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简就深深地爱上了罗伯斯特这个"怪人",只是简隐藏的较好,所以很长时间内未被发觉。罗伯斯特从在向简倾诉自己的内心时其实已经喜欢上简,只是他自己也没觉察出。但简选择离开他是因为他的欺骗,这也表现出简的倔强和坚强,我更佩服就简了。再后来,见碰到了一个牧师,牧师并不爱他,就想娶她完陈一个形式,仅仅她的内心的几点符合他的标准,仅仅如此,虽然罗伯斯特的眼睛失明了。,但简依然爱着他,于是简又回到他的身边。一个完美的结局。祝福简。

作为女性,必须强大起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简那样去追求爱情,但至少应把自己武装起来,用知识,用才能,是自己走的更远,飞的更高,加油亚非!

根鸟第七章读后感

我把《根鸟》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吸引人,中间的情节描写的也很动人,我和我的同学都很喜欢看这本书。

《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有很多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我们就曾经读过他的《草房子》,并且还上过《草房子》的阅读课。

这本书的封面是画面中间有一棵大树,大树的左上角有一匹飞马,飞马上有一个男孩儿。《根鸟》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菊坡、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看到了一只非常罕见的白鹰,这只白鹰的腿上绑了一封求救信,这封求救信是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儿写的,她采花时掉进了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但根鸟找遍了附近的山谷、县城却毫无收获。

之后,根鸟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板金的家族得了一个怪病,在十八岁那年他们便不再做梦。在梦离他远去后,他也踏上了寻找梦的旅途。这一路上,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以梦为马,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困难。但板金却没有陪伴根鸟到最后,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一定不要放弃根鸟所一直寻找的梦,不要忘记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

是一个拥有坚韧不拔意志的、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同时,我觉得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可能偶尔你也会感到迷茫,但我们一定不能放弃,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相信自己,并进行不断的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

这部书的结尾使人回味无穷,作者并没有说根鸟最终有没有找到紫烟,或许紫烟只是一个梦。但在这本书中,我们却看到了根鸟身体和心灵的成长,在课余时间,我和同学还会讨论这本书,我们都觉得《根鸟》这本书很好看。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我相信,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就会成功!

三国演义第七章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许多感想,我们的想法喷涌而出,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我们都会取想的。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三国演义第七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读了《三国演义》后,我最佩服的三国英雄是黄盖。

黄盖是周瑜的军师,他总是帮周瑜出主意,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赤壁之战,黄盖在一天晚上潜入周瑜的军营,偷偷的告诉了周瑜。第二天,他们按计划行事,在开会议的时候,黄盖故意顶撞周瑜,周瑜把他军法处置,打了50军杖,把他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这其实是苦肉计,这一切都被曹操派来的奸细看见了,这就是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后黄盖再假装去投靠曹操,曹操信以为真,黄盖说到时要用船载粮草来投靠曹操,曹操满口答应。因为曹操的军队不善于水上作战,于是曹操把战船都一艘艘的用铁锁链起来,停靠在江边。约定的日子到了,黄盖乘着东风前进,船上装的是芦苇,黄盖把芦苇点着,船乘着东风向曹操的船队冲去,曹操的船连在一起,一时半会儿无法逃脱,火势从一艘船蔓延到另一艘。曹军大败,曹操败走华容道。

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情节已经淡忘,但其中的三国英雄依然让我记忆犹新。

每当看到书架上的那一本《三国演义》我便想起了我读三国之路。

在我八岁时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了《三国演义》这部电视剧上面-一个个英雄人物,那一个精彩的画面,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次老师让我们去买卷子的时候,我在一个书架上看到了一本《三国演义》,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才给我买了这本《三国演义》。

书买回家后,我坐那兴高采烈地抱着它,开始阅读,开篇第一回合,一串一串黑芝麻似的字。立刻把我给吓到了,我一看什么“话说天下大势”之类的,我哪里看的懂?甚至怀疑那不是《三国演义》,我便把书扔下,不读了。但妈给我下了阅读任务,我不得不拿起书,看到那串串黑蚯蚓一样的字就心烦,叹母命难违啊!终于读完了,读完后什么都不知道,我甚至觉得我打破了读一本书用时最长的记录。

十二岁那年我整理书柜时,翻了一下,我居然们被三国给吸引住了,从此我爱上了三国。姜维伐魏国,力挽狂澜,九次伐魏快成功时被召回。如不是蜀国奸臣得势这个弱者向强者发起的战斗定会成功。这告诉我了要勇于去实践去尝试。这时三国便成了我的朋友,我的老师。

三国教会了我团结,教会了我去尝试,教会了我去实践。我爱你《三国演义》!

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但最让我敬佩的是关羽,因为他非常坚强。有一回,关羽不小心被毒箭射伤了。回到了营地后,关羽并没有打麻药,而是直接开始治疗。在治疗的过程中,旁边的将士都不敢看了,但关羽却连一丝痛苦的表情都没有露出来。

关羽不但坚强,还很有义气。

又有一回,关羽被吴国的马忠擒获,马忠押着关羽来见孙权。孙权劝关羽投降,但关于不但不听,还大骂道:“我与皇叔桃园结义,立誓铺佐汉室,怎能与你等反贼为伍!今日误中奸计,一死而已,何必多言!”孙权没办法,只好命令将关羽推出去斩首。

关羽是多么有义气啊。关羽就是因为诚心诚意地为蜀国效劳,才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在我们这个社会中,要是有多一点像关羽这样的人,那该多好啊。

《三国演义》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寒假里,我饶有兴致的读完了一本厚厚的书,《三国演义》,让我认识了很多人们口中一直传颂的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个历史人物的舞台,它把许多重要的人物都演绎的淋漓尽致!其中最使我难忘的是五虎大将关羽,他身上的一个小故事让我深有感触,那是关羽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

关羽和刘备张飞是结义的三兄弟,有一次,关羽被曹操围困在小山丘上,无奈之下只好投降于曹操,但是和曹操再三约定,只要一打听到刘备的下落,不管有多少危险都要去找他,曹操爽快的答应了。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终于有一天,有信使告诉他刘备的位置,关羽便立即启程,途径五个关口,但每个守官的将士都说没看到朝廷官文不给放行,关羽性情大变,斩杀了六个守关人直达边界,最终关羽回到刘备身边,成为五虎大将之首。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件事,深情厚谊并不是纸上谈兵,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关羽刘备和张飞的兄弟之情把我深深的感动了,真不愧是桃园三结义啊!

读三国的时候,觉得人物形象很生动鲜明,有很多让我觉得喜欢的人物,其中有袁术。袁绍。刘表。孙策。刘备。关羽……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和曹操。

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尖绝"曹操是个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艺术典型家,作为一个阴谋家,他具有无穷的权势和贪欲,与"仁义"的刘备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交织在阴险。奸诈。暴虐。多疑的性格中,大权在握,则为所欲为,与诸葛等人的形象是鲜明的反叛,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汗献帝成了他的傀儡,故此被对手骂为"名为汉将,实为汉贼"。但他有自己的雄才大略,其形象虽不为人喜爱,但也深刻的体现出当时的历史环境!

《三国演义》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我最早看《三国》是在少儿频道,看的是动画版《三国》,不仅知道了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孙权、曹操、赵云众多英雄好汉,还了解了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草船借箭等许许多多精彩的历史典故。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三国》。

暑假里我认真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它又名《三国志通俗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书中讲述了东汉未年至三国归晋发生的故事。

书中讲述的人物我最崇拜诸葛亮了。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他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的十五万大军、还以雕像吓退了司马懿、借东风草船借来了十万支箭、用计谋三气周瑜、以锦囊斩杀魏延。他的神机妙算是无与伦比的。

看《三国》我还学习了歇后语和成语: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张飞吃秤砣——铁了心。

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

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

说曹操曹操到乐不思蜀、望梅止渴、三顾茅庐、锦囊妙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这是我第一次读《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收获,我以后还会再看《三国演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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