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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模板23篇)

时间:2024-01-10 17:17:07 作者:QJ墨客

读后感是对书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亮点进行总结和回顾的一种方式。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几篇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读书之路增添一些趣味和思考。

芳华读后感字

你最美的芳华是什么时候?你肯定会回答青春。下面是本站小编给你分享《芳华》读后感,欢迎阅读!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也许,此时此刻此景,就只是一种散文的意境吧。我站在时光的岸上,安静的眺望,眼中是迷蒙的雨丝和淡淡的雾霭,那是时光留给我的一层素墨渲染的凉薄。

说起凉薄这个词想起最近自己很是莫名其妙:一个故事、一个画面、一个名字、一首诗、一阕词、一句话、甚至是一个词汇。竟会让我落下泪来。

同学笑我:“娜娜什么时候这么感性了?”,朋友说:“娜娜,我们不想再叫你颦儿了,别再哭了吧。”梅亦茗姐姐说:“丫头,你到底还是一个内心脆弱的孩子。但现实是你一直是逆光站立的。”可是听他们说这些时我又不争气的落泪了,就好像他们比我自己还了解我,比我自己更爱我。

远方的信件像枫叶般落到我的身边,那些文字不过讲着一些不痛不痒的安慰或鼓励的话。他们说不要说自己孤独,你身边还有很多人。他们说你要学着融入你周围的一切。他们还说,总有一段路要自己去走,但我们会一直在。其实他们说的我又何尝不明白?只是世事荏苒,山水草木依旧,人潮早已过往千万遍。离开他们我就再也不会对着谁絮絮地说话,怕会浪费别人的时间。

想起曾经的自己,我会用笑或是闹让别人感觉我的内心很强大。甚至有时候我会在寒风里捂着自己最寒冷的伤口,反过来试着用温暖的'声音叫别人的名字,做别人的倾听者,跟别人开着不痛不痒的玩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地。于我,就只好,也只有在文字里放逐自己,在阅读时间苟延残喘,渴望自己可以被文字拯救。那时其实一直很喜欢有阳光的日子。当走过斑斑驳驳的树影的时候,能看到自己支离破碎的影子。

我的朋友们都很诧异我现在学的是法学。他们认为我太偏执、太率性,很容易被蒙蔽。我知道他们是对的。可是我不能沿着那条所有人都认为适合我的路走下去,因为我在自己的文字里将要不能呼吸了,伴随写字而来的是一种无以言说的孤绝感,就像一个人走在沙漠中,远无水源,近无帮助。我需要走出这样的束缚,所以我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

可是,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中了文字的蛊,我是不能完全摆脱它的,就算写过的字再怎么单薄无力,引不起别人的共鸣。因为每个字都是我心灵深处的战栗,我要从文字里才能看到最真实的自己,自己的悲欢、自己的喜怒。

曾经的文字里,我是不爱眼泪的,我知道哭泣是没有用的。却原来不过是没有遇见过可以动心落泪的事物罢了。在图爷的歌声里,在关于我们周公的文字中,自己竟是个从不吝啬眼泪的。一个朋友说,你心里的东西太多,唯有某个时刻,你突然间惊心抑或动心,才会流下最真的泪水。许是他说的对吧。

花落不同赏,如今落花的悲凉已无法与故人言说,许是这悲凉已经盖不过她们的欢声和笑颜。这落花满地竟然有了一种尘埃落定的安稳。花的一生与人亦同,有繁华极盛,就必然有荒凉之时。无论如何有些路只能自己走过,有些黑暗只能自己去面对。没有所谓的无路可走,即使孤独跋涉,寂寞困苦,只要你没有停下脚步,就是有路。

这些日子,有朋友说想看看我的小说,我就有些羞愧了。因为曾经无知的我是写过几篇所谓的“小小说”,只是那时年少,并不知道写好小说要有多深厚的文字功底,又要有多强的文字驾驭能力?现在想来很是可笑呢!也许就如现在,我的心境应该是古韵诗词的,可是文字太过匮乏,词语不够灵动,所以只能把他们凑在一起,写写所谓的“散文”。

芳华落尽秋雨凉,斜斟薄茶看秋光。这样的简单和纯粹大抵也是一种难得的境界吧,我希望有一天,得茶一盏,书一卷,曲一首,不问流年,不惧沧桑,静待岁月安然!

《芳华》读后感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读后感

看完心里久久无法平静,薄薄的一本书写尽了几个人的一生。命运中的转折点来的那么平淡,让我们以为那只是生命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却不知道那一件事却会影响我们的一生。

刘峰的一生经历了巨大的起落,经历过“触摸事件”后,可以说过的相当潦倒。他的一生都没什么污点,就算自己人生惨淡也会在有限的能力下帮助他人,他永远是“雷又峰”,让人心疼让人感慨。

何小曼没体会过人性之暖,从小时候在家里受尽白眼到去文工团后受尽排挤,直到去战地医院突然变身女英雄,突来人生的大反转反而使她精神分裂住进了精神病院,数年后,在刘峰人生的最后时光,是她一直陪着他,因为刘峰在她受尽排挤时给了她唯一的温暖。两个因为时代、因为乌合之众导致生命残缺的人,最终还是以朋友的方式在一起相互取暖,也算是文中唯一的光明了。

郝淑雯在几十年后才向萧穗子承认,自己主动勾引萧穗子男友,才导致萧穗子成为众矢之的,然而郝淑雯以为自己早对萧说过了并取得了萧的原谅。原来记忆力真的会骗人,它让一个人相信自己做过自己不敢做的`事,相信自己没做过不该做的事。

书真的很棒,人的一生那么长,我们看不到未来我们的样子,然而在看书的过程中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力,人的一生也不长,其实也就是那么几件事会决定我们的去向。活好当下吧!

《芳华》读后感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懂得刘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时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时,急急地在铺满一地的死人堆里寻找他,在他身患绝症时默默守在他身边,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电影给了两人完满的结局,其实他俩最终有否成眷属并不重要,我觉得他们的爱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当芳华落尽,有你陪在我身边,平静地过好剩下的每一个日子,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完满?!

26。

柯月霞,笔名六月雨荷,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爱阅读,爱旅游,渴望凭着文字,与你,与世界自如地交流。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优雅》、《一杯茶的幸福》、《最美的时光在路上》,厦门女作家《遇见》。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今天看到网络上都是关于南京大屠杀新闻,我惭愧的想想自己对大屠杀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

于是在看了下网上的视频和纪录片。巧合的又点进金陵十三钗的电影,于是想看看严歌苓的原著是怎么写的。电影我原来看过,张导拍的很棒。但我一直觉得人物的深入刻画方面,文字比影像能加细腻到位。

小说中主人公是严歌苓的姨妈,名叫胡书娟。因为父亲和妓女玉墨勾搭而被母亲强制移居美国,留下了书娟。教堂里有4个男人:英格曼神父,阿多那多,阿顾,陈乔治。后来又来了4,5个被枪决而有幸活下来的军人。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段落有:书娟想害玉墨未遂;豆蔻和王浦生短暂美好的爱情,以及他们悲惨的结局;英格曼神父话在嘴边而又不忍心赶走军人们;玉墨等风尘女子还来不及怎么告别就舍身取义。

让我思考的是战争的残酷下,人性往往回到了最纯朴,最理想的状态!妓女可以化身守护神。在死亡的威胁下,人们就抛弃了那些次要的东西,懂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再想想如今浮躁社会下的许多人,为了名与利舍弃健康、家庭、道德、良心去追逐,到头来发现最重要的东西丢了,得到的并不是幸福。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芳华》读后感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国色芳华》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色芳华》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平平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读后感_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要多读书才能像作者一样言之有物。

《芳华》原著读后感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芳华》读后感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读后感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不论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刘峰,还是从穷途末路变成人群焦点的何小萍,命运都没有给善良的人好的命运,刘峰残臂陌生,最终肠癌去世,何小萍缺乏父爱母爱,后来发了疯。但是他们却最终读懂了生命,刘峰对林丁丁的释怀,何小萍对生活的淡定。生活对他们不公,他们却谅解了生活,就像他们谅解了对他们不公的人一样。

感谢严歌苓给我们贡献了一部动人和深刻的时代的写照,一部好人被抛弃的时代悲歌更能够揭露出人性的伟大和卑微。

唯一不赞同的是书中作者“乱入式”的行文,情节构思和人物塑造过程也写入书中,经常让读者出戏,让代入感中断,并不是很好的写作方式。幸好严歌苓细腻深刻的笔触拯救了这个故事。之所以凌乱,也许因为,这更像是一部回忆录,而不仅是杜撰的小说。

芳华读后感

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芳华》读后感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读后感·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

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touched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看过电影《芳华》后,便找来原著读了起来,读后发现,还是更喜欢电影的表达。电影里稍显圆满,是我愿意接受的表述方式。而原著则一针见血地剖析了人性的弱点,结局也令人惋叹。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里的少男少女们有关青春的故事,以及各奔东西后为了生活过出的世间百态。他们的生活有幼稚也有成熟,有欢乐更有泪水。

故事的主角刘峰,又名雷又锋,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团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也因此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是出了名的“活雷锋”。他爱上了团里的上海女孩林丁丁,如果丁丁也爱他该多好啊,那么他的命运也许就不会那样曲折。可一个“如果”包含了多少的无奈与辛酸,丁丁不爱他,所以在刘峰与她发生肢体接触时她下意识的喊了声“救命”,这一声“救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把刘峰推进了深渊,让这个给过大家无数帮助的楷模走入了黑暗。如作者在书中所写,他们那个时候其实对刘峰是有妒忌心的,总盼着身边这个“圣人”可以出点乱子,自己不想着进步,似乎别人退步了,自己和模范的距离就近了。这一天终于被他们等来了,他们抓着了刘峰的“把柄”,刘峰便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到伐木林、参加失去一只胳膊、转业、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患上癌症离开世界。

刘峰因为林丁丁而误了终身,而书中的另一个女主人公何小曼也因为刘峰误了终身。

小曼的童年十分不幸,父亲因忍受不了“迫害”而自杀,母亲带着她改嫁后,她的生活里便充满了阴霾,本以为进了文工团就可以开始新生活,可大家不喜欢她,男文艺兵都不想与她搭档跳舞,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从那时起,小曼就爱上了刘峰。可刘峰不爱小曼,他只是想给小曼最单纯的帮助,仅此而已。可刘峰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小曼的世界。

刘峰患病最后的时光,何小曼陪在刘峰身边,他们没有结婚,也不是恋人关系,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

读完故事,心里隐隐作痛,为刘峰,为小曼,为那个被作者撕裂的大结局,为这个不美好的故事。然而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不完美,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不想为他人所知的地带,也难免因自私给他人带来无意的伤害。努力的生活,但难免会事与愿违。面对命运,生命如此渺小,我们无法为所欲为,更无法左右他人的感情。幸运的是我们都拥有一段无畏无惧的青春,可以尽情哭、尽情笑、大胆的去追逐。生命终将逝去,但夺不去的是那段永恒的记忆,认真生活的岁月永远都是芳华。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污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

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

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touched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

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

《芳华》读后感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中国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文革、毛主席、朱司令、周总理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平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平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妓女)”,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touched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

《芳华》读后感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

我刚刚读完《芳华》时,眼眶中被泪水充斥着,喉咙中被“异物”堵着,心中被复杂的情感压着,我仿佛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般什么都不会说,像聋子一样什么都听不到。

当我读到刘峰被叫去审问时,因为团首长将沤了一冬天的水泼在墙上而哭了时,我的泪水突然就决堤了,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像刘峰那样善良的人会遭到林丁丁他们的背叛!修补老化的地板,补破旧的军装,掏下水道……这些在我读书时所想象的场景又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灵巧的双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发,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刘峰为什么会被曾经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经用最犀利最简单的方式挑明:因为他人好。因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着他出丑;因为他人好,所以尽管每个人都崇拜着他,但也嫉妒着他。正处芳龄的孩子没有见过英雄,他们感觉到不真实,或者说,他们好奇这所谓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没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说,他们没有见到过虔诚向善的圣徒出丑,他们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着雷又锋的丑态。所以当那一刻来临时,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讨伐刘峰。他们心中不屑于刘峰,他们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他们的嘴上说着刘峰的坏话——小人的嘴脸。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个时代,痛恨他们附和式的`背叛。那个时代只要认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将你纰漏得不成样子,纰漏的错误还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找不出一点冤屈,这多么的可笑!那个时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厌恶:只要有人开头讲坏话,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坏话。就像书中所写得“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多么可怕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不会也变成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怜悯心、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性的可怜的爬虫,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别人的“人”。

书的结尾更让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错了事一般,躲着每一个相识的人,躲在让他不安全的壳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着,而何小曼能够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吧,或许因为书中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就是那个人。在最后灵堂前只剩下了三个人,虽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结果,不该让一些人一些事再扰乱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安宁生活。

在红楼里发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映射。他们的青春就像书的封皮一样,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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