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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优秀14篇)

时间:2024-02-21 05:14:03 作者:翰墨

工作报告的撰写是对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的梳理和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梳理思路和提升工作效率。这是一份优秀的工作报告范本,展示了作者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和成果。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党委、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乡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乡成立以为组长的七人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4、意见处理及时有效.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对企业进行问题征询,对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对有意愿落户的企业项目进行专人包联跟踪,协调解决落户过程中的政策问题、手续问题、土地问题等.

5、打击各类影响营商的违法违规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以群众反映、乡村严查、企业举报为主要方式对各类影响营商工作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2、业务不精.便民中心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业务不精,不能达到对企业办事业务一口清,甚至造成多跑现象.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归属感;。

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工商局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报告范文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了《2020年商业环境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截至2020年x月市场主体总数达xx户,是20xx年市场主体总数的xx倍。下面,我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区市场监管局实现三局合并,承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相关职能,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承担全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标准与认证、商标品牌等政策扶持工作,同时指导区民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20xx年转隶组建后,整合区知识产权局、区物价局等相关职能,公司注册登记职能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保留个体户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职能。职能划转后我局对公司注册等职能进行代管,共划转行政编制干部xx名、窗口辅岗人员xx名;划转x类xx条行政审批事项,20xx年1月1日完成正式交接,并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两局业务衔接平稳。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为个体注册提供优质服务。

职能划转后,我局重点抓好个体户注册登记服务。一是实现服务窗口全覆盖。在xx个街道设有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的基础上,新设xx个登记窗口,确保xx个街道(园区)实现个体登记服务窗口全覆盖。二是施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行网上登记、个体工商户手机app登记,手机注册审核通过申领下发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同时试点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线下自助打印。今年以来,我区个体户手机app登记办件量达到xx件,登记率达到xx%以上,稳居全市第一。三是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我局与区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开展网上集中政务服务方式,为开办企业打通全流程服务各环节,实现“一窗通办”。

(三)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局对惠企政策资金进行梳理,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2019年,我区获得质量强市优秀区,xx获得xx省质量奖(全市两家,省政府每家奖励xx万元),玻纤院获得市长质量奖(全市三家,市政府每家奖励50万元);完成有效发明专利xx件(每家奖励xx元),pctxx件(市政府每家奖励xx万元,区政府每家奖励xx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xx%和xx%。2019年,我局还促成了xx区民营经济协会的成立,并带领民营企业到青海大通开展扶贫工作,苏宁易购集团为其提供电商精准扶贫服务,机关三支部与苏宁xx连锁平台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打造“党建315”品牌,组织开展“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送去急需的政策和法律服务,扫清发展障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推进企业年报工作,首创“机器人+年报”模式,全区企业年报率以xx%居全市第二名。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力度,国家总局信用监管司前来调研。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19年共开展xx类不定向抽查和x个定向抽查任务。今年,我局还将牵头全区xx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五)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

实行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针对辖区内创业创新企业的一些广告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整改。2019年,我局共办理减轻处罚案件xx件,不予处罚案件xx件。对已被处罚的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实施信用修复,不再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初始,全局上下深入一线督促药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做好防控工作。疫情进入第二阶段,企业开始复工复产,我局先后牵头制定了x防办〔2020〕x号和x防指〔2020〕x号文件,牵头做好餐饮复工,上线餐饮复工微信小程序,实现“一小时”的“指上复工”,截至目前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已复工xx家,恢复堂食xx家,央视多频道报道我区餐饮复工做法。开通“备案直通车”,助力防疫物资、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开设“知识产权微课堂”,强化线上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抵押登记额xx万元。协调辖区企业为省中医院援鄂医疗队火速捐赠防护面罩,携手xx金创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捐赠。联合区财政局对存在困难的农贸市场补贴x万-x万元。

(一)存在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惠企政策精准投放难。市场监管局由多部门合并,服务职能相对较分散,虽然我局开展大量培训走访,但政策精准投放度仍需增强。

二是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多部门信息共享程度较低,难以建设全方位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难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存在脱节。区行政审批改革并不彻底,选择性的职能划转导致设立登记“碎片化”,“谁审批谁监管”变成了部门之间的体外循环,在虚假注册等方面仍然存在争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目前全区营商环境相对较好,“双创”示范基地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政策和手段,结合当前机构改革,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主动服务。

一是积极适应市场监管新角色。当前企业注册登记职能已全部划转,我局将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虚假注册调查等工作。同时随着街道集成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服从全区统一安排。

二是高位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充分发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积极组织各级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培育树立质量标杆。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三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政策引导,修订《xx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奖励额度,确保全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xx件,pct专利申请量xx件。

四是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民营经济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上线民营经济协会微信小程序,强化扶企政策、非公党建等服务。依托局“党建315”品牌,加大企业走访力度,整合各条线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托“机器人+年报”模式,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对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各位领导,《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722令)已正式实施。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意识,积极履职尽责,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希望区人大各位领导多莅临指导,人大代表多建言献策,共同营造全区优质可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起,开始实施以工商注册便利化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相继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登记、“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市场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我市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了源头活水。2014-2017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分别为120315户、138837户、159569户、175002户,稳步持续增长。

特别是2018年以来,实施了“三十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证照分离”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四项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今年前11个月,我市新设市场主体21633户,日均新增66余户。截至11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96635户,总量是改革前的1.63倍。

一是实施了“三十证合一”改革。“三十证合一”改革是近年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继续和深化。2015年我市进行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在内的“三证合一”改革;2016年整合了统计和社保登记证,实现了“五证合一”;2017年,增加至“十七证合一”。2018年7月1日,将13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了“三十证合一”,减少了涉企证照事项,缩短了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二是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我市的“证照分离”改革于2017年12月份在高新区开始试点。根据统一部署,今年11月10日起,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23个部门的10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有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1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19项,优化市场准入的有84项。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41件,惠及企业934家。

三是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首先,围绕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办税服务三个关键环节,对其服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和流程再造,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了网上并行办理的工作模式。其次,推进名称登记制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再次,在市政务大厅设置专门咨询区域、帮办指导区域,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解答服务和登记指导,便利度有效提升,大幅缩短了企业登记时限。目前,市政务大厅已经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即工商注册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1个工作日,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比国务院要求的8.5天缩短了5.5天。城区、高新区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比国务院的要求少了3.5天;其他县市区将于12月31日前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四是“双随机一公开”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国务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由工商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均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是指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公示,开展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监管模式的执法抽查检查。2018年截至目前,我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开展了14个批次“双随机”抽查,抽取各类市场主体10594户。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信息平台,对抽查结果处理信息及时归集,将涉企信息依法公示,逐步实现信用监管。截止目前,各相关部门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等各类信息143616条,“双告知”认领率达96.15%,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开展“十项专项执法行动”,营造公平放心的市场竟争环境。

为了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营造公平放心的市场竞争环境,2018年,我们部署安排了“十项专项执法行动”即: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打击虚假宣传、打击合同欺诈、打击商标侵权、打击传销、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专项执法、“红盾护农”、网络交易专项执法等。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一般程序案件)669件,共计罚没款296.09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打造“三个平台”,营造推进企业发展壮大的服务环境。

首先,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打造企业品牌创建平台,推进品牌兴市。加大我市品牌注册及培育力度,2018年,“潞城驴肉甩饼”作为地理标志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今年我市共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地理标志商标4件,目前“平顺大红袍花椒”、“平顺连翘”、“平顺马铃薯”、“平顺核桃”4件商标已全部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截止11月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8310件,中国驰名商标12件,地理标志商标10件。发挥国家工商总局在长治设立的商标注册委托受理点作用,自商标窗口设立以来,共受理注册商标497件,接受咨询453起,为企业减负约98万余元,为方便长治企业办理商标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次,打造企业融资平台,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发挥工商职能,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推进银企对接,以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2018年截止11月底,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2起、变更登记52起,共为企业融资76.8亿元。

再次,打造服务对接平台,建立企业困难快速解决机制。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服务企业办实事,服务基层强指导”为内容的“双服务”行动,细化了方案清单,确定了任务17类96项,形成了工商人员与企业长期对接、帮困解难工作机制,以实际举措服务企业和基层,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商工作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部门市场主体认领不及时、涉企信息公示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电子政务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所需时间等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张网”的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要求,重点推进以“证照分离”改革为主的商事制度改革。

1.继续抓好“证照分离”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按照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和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改革举措改革现有的审批方式,该取消的取消,该备案的备案,该告知承诺的告知承诺,该减少审批时间、审批材料的一定要减下来。结合实际,完善具体改革事项。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放管服效”改革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既要借鉴先进做法,也要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确保全市同步实施。

2.深化部门协同,凝聚改革合力。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的作用,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着力点,在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事前告知、事中审批、事后监管以及信息推送、信息公示等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环节中,与全市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形成改革合力。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强化信息共享,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加强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坚持统筹推进,深化拓展改革。把“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优化服务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进一步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持续推进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改革,更大限度地还权给市场、放权给企业,更大限度地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更大限度地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

4.继续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继续开展“十项专项执法行动”,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维权力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继续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赔偿先付制度及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释放消费潜力。三是加大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政务大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长治商标窗口作用,加大商标注册行政指导,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四是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拍卖备案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题。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强化工作保障。一是组织制度到位。及时调整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制定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和责任分解》和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市场监管以及知识产权提升方案升级版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习传达到位。先后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全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电视问政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宣传引导到位。在市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推出市局“十不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四是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精神和反馈的问题等,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整改工作。

(二)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注销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加速增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万户,总量达**万户。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今年以来,全市注销企业**万户。优化审批服务,出台《优化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相关企业的申办、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在适用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取消发证前现场检查或者实行先批后查。根据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公示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承诺时限”,持续压减办理时限、环节,对不需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办理环节减少为2个环节。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出台《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确保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家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累计抽查市场主体**家。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等,督促市直各部门按照抽查清单事项相连相近、监管互补和业务实际需求等,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有效对接,合理确定随机联查部门以及随机联查的事项、发起方式、抽查比例等。

(四)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名品牌,2020年,全市新申请发明专利**件,获发明专利授权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共有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1**件,新核准注册商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件。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办理专利、商标质押**笔(件),融资金额**亿元。

(五)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场次,调研企业**家。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累计完成“个转企”**户。做好市级领导调研走访“四送一服双联”企业复工复产和包联项目推进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送一服双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包联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帮扶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性、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三是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平衡。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持续开展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围绕破解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题。二是持续开展监管提升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部门全覆盖、抽查事项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三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四是持续强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评价工作的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症结,完善工作措施,及时补缺补差,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确定实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按照县深化“一次办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建章立制促规范,夯实审批业务运行的基础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了《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县级层面审批工作议事决策、协同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审批内控制度。出台了《审批业务会议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信息与监管执法信息管理使用制度》《审批文书文号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审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等x项制度,保障了审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三是建立完善分级审批机制。针对审批事项复杂难易程度,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建立了窗口办、科室办、业务会议办、部门联合办和联席会议办x级审批机制,构建起了“即办快办、办成办好”的审批运转模式。四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不满意请找我”投诉窗口,开通监督投诉电话,设立评价意见箱,制定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卡等方式,与办事企业和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多渠道倾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无一有效投诉,实现了审批服务“零差评”。五是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窗口接受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事务,都要给企业和群众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分管领导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的解释和引导,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舒心来,满意走”。

2、针对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办事企业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在深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围绕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序化、协同化和科学化,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切实将政务服务下沉至企业和群众身边。xx月x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x日-xx日组织xx个县直部门和xx个镇(街)具体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进行事项要素梳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梳理完成,为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打造基础。二是积极推进联合踏勘“一次办好”。对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到现场踏勘的审批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一个科室统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商定联合踏勘时间、地点、人员及分工等事宜,确保做到急事优先快办、现场一次办成。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共组织开展联合踏勘类审批事项xxx件,全部实现了一次办成目标。三是开展“容缺办理”。探索尝试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办理+信用记录”容缺办理审批新模式,由申请人自愿签订“容缺办理”承诺书,由审批业务人员综合运用审查提报资料、研究行业法规、咨询业内专家、对接主管部门等方式,分别对申请办理事项所涉及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效益性情况、事项申请人承诺事宜及践诺情况和事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用情况x个方面作出评估,并汇总形成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综合评估意见,对可以容缺办理的事项“容缺办”,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增强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期,通过对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商投资xx亿元项目、x银行商河支行企业登记等xx个项目启动“容缺办”,大幅缩短了企业跑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

3、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不到位、政务服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依托“x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xxx个一级要素和xx个二级要素逐一梳理细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一方面,注重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农林水等领域涉及的公司(企业)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伐林木许可审批等xx个重要事项和高频事项入手,紧扣程序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原则,重新研究编制细化具体、形式直观、简便易行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了办事服务的提质提速提效。另一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系统梳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审批环节,坚持集成、便捷、高效原则,研究绘制贯穿办事全过程的“全链条”审批图,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通过部门联动、科室联动真正实现多事项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一并办结。截至目前,已初步绘制完成涉及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xx条“全链条”审批图,力求实现审批“加速度”。三是建立完善便民利企服务机制。推出商事登记业务双休日对外服务,选取xx项办件量大的事项开展预约服务,对进厅事项全部实行延时服务,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双休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四是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据“自愿委托、无需不扰,管理规范、全程跟踪,协同联动、一链办理,无偿服务、一次办好”的原则,设立帮办代办窗口,推行“帮办代办”审批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审批服务供给质量,务实打造“办事更省心、服务更贴心、环境更舒心”的服务型审批机关。截止目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

4、针对推行业务联办、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问题。一是大力开展“网上办”。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企业登记从受理到出证“x小时办结”;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全程网办,实现了“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迁移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链办理,并梳理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促进加快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各环节工作的并联审批实施进度。截至目前,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xxx%。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事项xxx件,网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事项xxxx件。二是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我局xx月上旬已于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x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联合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增设代办服务网点x处。

一是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正在积极探索,在我县还没有找到可奖惩的依据,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大多数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器的管理权限都在上级部门,因为操作权限或数据保密等各种因素,严重制约了县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开发,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设置了障碍。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由各级大数据部门牵头,将全省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xxxx”工作体系,紧跟全市“在泉城、全办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在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

(一)坚持依法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效。对照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一事项一指南、一事项一流程”的标准,逐事项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批操作规程,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标准、办事渠道、办事流程、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切实推进依法依规审批。加强对上对外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接续推进“全链条”绘制工作,将“一事一流程”转化为“多事一流程”,实现关联事项并联审批;探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对项目立项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研究和项目运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基础上的事项评估审批机制,促进提高审批的科学化水平;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梳理建立“零跑腿”“你不用跑我来跑”代办帮办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和工作服务流程,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地、实施、见效。

(三)加强协调指导,推动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功能,将企业服务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务放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构建县、镇(街)、村(社区)形象标识统一,基本事项、基本设施、网络平台、管理制度统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批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审批操作规范、政策法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等专题,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服务优、纪律严、作风好”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探索建立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研究设计涵盖限时内办件量及办件质量、综合科室工作质量、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实践创新、创先争优、遵守纪律规定等要素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工匠精神”和“团队精神”,着力打造“文明、团结、和谐、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关。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5月27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就巡察情况向我们进行了反馈,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全部认领、扎实整改”的政治态度和整改目标,深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截至10月10日,反馈的5大类12个问题,以及回头看6个问题,共计18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整改合力。二是专班全力推进。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党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形成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严格实施,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局党组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深挖问题根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县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教育局党组整改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拜教呈〔20xx〕19号),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工作。按照2个月的整改时限,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加强督办跟进。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以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对问题整改不搞“一刀切”,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保证整改质量。对问题具体、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求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二是坚持建章立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坚持个性问题彻底整改、共性问题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的办法,扎好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坚持结合业务。坚持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在推动工作中体现整改成效。

局党组坚持集中研究,分类指导,逐项整改,销号管理,明确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上轮巡查整改“回头看”情况。

(1)教育教学质量仍然需要提升。巡察了解,教育部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还是沿用老办法抓教学质量,教师培训少。

整改成效:一是片区教研扩大了教师的参与面,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各学校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监管,做好课前、课中、课后监控,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三是20xx年高考创历史新高。第一中学650分以上6人、600分以上22人,17人分别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高考理科最高分682分,排全市第二名。第四中学42名同学考入中国美术学院等一表院校。四是中考成绩稳步提升,一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比去年提高8.1%,增幅居全市首列。五是圆满完成369名专任教师培训任务。

(2)营养餐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经深入学校调查,教育局虽然改善营养餐的品种,将面包调整为饼干,但是学生食用时间长了,吃厌喝腻,不愿继续食用,普遍存在整袋丢弃、或者只是食用了一点点就丢弃的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过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召开勤俭节约班会、团会,创建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活动,营造学校勤俭节约氛围。班主任监督学生食用营养餐,督促学生养成节约品质。二是与供应商协调,学生奶供应的3种口味一个月更换一次,保证营养需求。

(3)补课现象禁而不绝。经巡察谈话了解,20xx年文化小学教师赵琳琳在校外机构补课被省纪委通报,在巡察期间仍然接到了两个关于教师补课的举报。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县各学校开展“大排查”行动,学校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排查、本校周边文化机构逐个筛查等形式,对有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机构、人员进行逐一核查。

二是全县各学校均传达学习《拜泉县教育局预防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九严禁》,做到全体教师了解行为规范,遵规守纪。三是加大违规补课查处力度,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共处理违规补课8起。

(4)校车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经巡察了解,校车运营全部列入到学校监管,但学校只能监管校车运营安全,学校整天为安全问题担忧,校车运营影响教学秩序的事,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成效:通过校车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对校车进行检修;秋季开学前联合县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校车运行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一线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仍然不高。在上次巡察后,教育局仍然没有出台激励奖惩机制,导致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教师节表彰329名先进教育工作者。二是依据《拜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作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拜泉县教育局关于评选乡镇以下农村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督导结果对乡镇优秀教师给予44万元奖励。三是对2244名教师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明确了“干多干少有差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激励了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校外办学机构责令停止办学的仍然在办学。巡察了解,有的校外补课机构被责令停止办学,但实际上仍在继续办学。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拜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构建了综合联动监管机制。建立了黑白名单制度。二是教育局牵头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7月下旬对县城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建立台账,8月上旬,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分类治理,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4所,责令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共有47所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记入《黑名单》,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呼吁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如确有需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

(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有小学党支部20xx年3月14日、20xx年9月18日支部会议只是记录了题目。有的党支部20xx年3月5日支委会议谈心谈话、查摆问题不彻底、记录简单。有的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党小组在5月24日党小组会议的记录简单,只有题目,无内容记载,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主管副局长为首的党建制度组,将35个党支部划分为5个片区,在片区自查、互查、互评、互比基础上。检查工作通过听汇报、看阵地、查资料、找亮点,重点检查"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组织生活会、固定党日、红色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指导、参会支部党建负责人现场记录,及时整改。二是基层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做到活动有序、组织严谨、记录详实规范。三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教育工作上来。

(8)主题党日活动存在走过场。教育党委某支部有4名党员,分别在20xx年8月7日、20xx年3月2日、20xx年6月13日、7月1日笔记不详实,只有题目,没有具体内容,存在应付记录问题。

整改成效:教育局党组机关党支部增强主题党日“仪式感”,精心设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建书院参观,既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又服务党员、满足党员需求、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9)与基层沟通不够,有关事项征求意见不到位。教育局在采购这些物品时虽然经过集体研究并请示,采购也进行了招标,但向基层调查征求意见不到位。

整改成效:由基层学校根据情况上报建设及采购申请,20xx年以来采购项目全部由学校申报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

2.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问题。

(10)工作效率不高,统一采购设备验收慢。在抓工作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缺少钉钉子精神,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对一些难事,见效慢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还缺乏大胆负责的担当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由于此次采购物品,涉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30多所,项目标段多,采购教学办公等设备多、仪器物品品种繁杂,通过与专家共商共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专家验收组加班加点工作,累计30天左右完成工作。大部分学校设备验收工作于7月份完成,由于部分设备涉及厂家整改,所以整体验收工作于10月份完成。

(11)对教师和校外补课机构监督不力。有教师在校外机构补课,有教师通过家长微信群向家长推荐教辅资料。巡察组接到信访举报,初步了解后,已经将此线索移交给教育党委处理。被责令停止办学的校外补课机构仍在营业。

整改成效:一是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严肃查处后,加强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扭转社会对教育和老师的不良印象,重振师道尊严。二是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10所,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

(12)对新购置设备使用、教师业务培训费少。在20xx年均衡发展中,教育局采购多媒体显示屏,负责安装的人员只是做了一个简短的培训,之后就没有再次举行培训,导致很多教师不会使用新设备。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供货商现场培训,各学校多媒体班班通都能正常教学使用。二是经过整改20xx年各学校将培训经费发生部分全部拨付,各学校按计划达到标准。三是已全部完成369名专任教师岗位培训。

3.群众办事难方面存在问题。

(13)校车运行给学校、学生带来不便。学校上课安排围绕校车运行时间进行安排,导致有的学校被迫早放学,甚至达到周五上午上两节课就放学。有的被迫将法定的周六、周日串休。有的学校校车过小、运力不足,需要往返多趟,导致有的学生早晨5点多就得起床,晚上到家时间也很晚,学生在学校停留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发育并带来安全隐患,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此意见极大。

整改成效:目前正在积极入校摸底调研,形成解决方案。待各学校开学复课后都能够正常作息。

(14)校车运营企业存在垄断行为。

整改成效:20xx年相关补贴暂停发放,此问题县纪委正在调查中。

4.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15)对意识形态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20xx年教育局虽然举行了两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问题,但是会议记录上体现研究的过于简单。20xx年5月31日和20xx年8月7日会议记录每次只有两行,只是点题内容不详细。而且会议记录上只有教育局长发言记录,没有其他成员的发言记录。

整改成效:对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落到实处,特别是党组会议记录要严格按照研究内容去记载,题目内容详细,做到了会议记录详细地写明会议的组织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发言议题,发言内容记载详细。

(16)强化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舆情信息归档不及时,在对教育局意识形态档案进行检查时,发现20xx年档案中只有1到8月的舆情信息,意识形态的管理人员没有将20xx年9月份后的舆情信息归档。没有与各界人才开展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15日,教育局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同志没有按照要求与各界人才举行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

整改成效:一是舆情信息按月归档,按上级要求,每周要上报一篇舆情信息,要求主管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并打印出来,每月都要按时归档。二是召开了教育局主管副局长、4名市级党员名师、2位高中校长参加的党员名师暨名校优生培训座谈会一次。帮助24位名校优生新同志迅速进入工作角色,熟悉业务知识,解决实际困难。

5.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

(17)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不力。20xx年至20xx年,彭磊“恶势力”团伙的校园涉恶案件,导致学生人身权利被侵害,财物损失较大,教学秩序遭到扰乱,校园安全受到威胁,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未能及时排查上报此线索。

整改成效:在细致摸排上下功夫,从坐着“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一是各校上报排查校园欺凌及涉恶线索每月至少1次,发现问题马上上报派出所和县教育局。二是悬挂扫黑专项斗争举报公告牌50余块,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和基层群众作用,广泛收集校园欺凌及涉恶线索,未发现教育系统各学校及周边黑恶势力线索,净化了周边环境。

(18)法治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在面对“恶势力”长期侵害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隐忍,法治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全县各学校结合德育教育及道德法治教材等,开展法制教育班会课全覆盖,由教师引导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二是全县共聘任副校长33名,各学校至少开展一次全校的法治教育讲座学习,全面提高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三是通过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各学校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热线”揭牌仪式,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局党组以本次专项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政治站位再提升,工作力度再加强。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常管长严管理水平。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我们积极通过谈心会、交流会、警示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思想政治教育抓起,从关键领域预防着手,从严肃监督问题着力,形成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干部职工适应在严的环境中激情干事。对标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我县教育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根据全县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县信访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全县统一部署,立足信访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工作理念,转变思想作风,将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到信访工作当中,多举措推动,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县人大营商环境检查有关要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与信访稳定工作相结合。县信访局先后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南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有关精神,提高服务企业的政治站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列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工作清单,明确了职责分工。我们坚持在每周五单位例会上学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县委艾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讲话精神等,实地深入走访企业了解现状,精准搞好对企业的联系服务。9月份以来,我们邀请市信访局领导就如何结合信访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培训,至目前连续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通过定期培训、实地下访企业、“一对一”对企业服务,全局信访干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并且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与全县当前的工作任务、要求和标准能够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为全县开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保障。10月12日,信访局召开信访干部座谈会,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如何发挥信访干部作用,营造推进良好营商环境进行座谈交流,大家在一起用心交流、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

坚持结果导向,把营商环境建设与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活动开展以来,信访局分包企业的班子成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全面收集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召开分包企业座谈会,班子成员与分包企业领导一起座谈有关土地、交通、融资、信访等方面的问题,并给予了积极回应,努力解决好企业反馈的突出问题和诉求。譬如想念企业反映用工紧缺时,我们积极联系企业附近乡镇,协助宣传、招录工人,招录进厂62位企业工人。在出现企业征地等纠纷时,局班子成员与分包企业相关人员深入张林、杨营等乡镇一起下村入户、细之又细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成功化解了3起企业用地纠纷。同时我们围绕企业信访问题深入开展工作。一是在接访时,积极听取信访人合理诉求和建议,及时做好有效对接,对企业所在辖区的责任单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快速督查督办,力争快速彻底解决问题。二是针对有损害企业利益的涉法涉诉问题,信访局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企业了解情况,及时快速移交有关问题线索,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在服务企业方面,信访局不断认真做好工作调查,进行认真总结,力争为企业提高全面、精准、更加优质的服务。服务企业“零距离”。为了便于企业反映问题,我们印制了便民卡、信访举报指南,发放到企业,信访局安排专人负责,即时汇总上报。组织信访干部到企业宣讲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引导企业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同时加强信访干部的业务学习,让企业在我局办理信访事项上少跑腿、诉求能够得到高效及时解决。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把信访工作督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手段,严格按照县领导的工作部署和“13710”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针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中存在的形式主义、不正之风等问题当作督查重点,坚决整治组织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够、服务意识欠佳、办理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积极塑造信访干部的整体良好形象。

对于网上反映的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事项,我们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确保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反馈结果。

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直通车”机制,对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信访举报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限时办结、挂牌督办、及时反馈,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中仍然存在有问题和不足。

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站位不高,个别同志对该问题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参与不强、工作不够主动深入。

二、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调查少、缺乏深入调查和研究。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对涉及企业信访问题,要切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让企业办事少跑腿。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应有成绩。

审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范文

市审计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暨重点项目启动动员大会精神,并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营商环境和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组织审计人员签订营商环境承诺书,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审计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做好重点项目“三化”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每个月向政府作重点工作报告,力求抓实、抓细、抓紧,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全体审计干部要提振精神,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年即开战、开战即决战”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研究全局计划。要切实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理念,根据审计项目实际情况科学研究制定年度审计计划;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项决策部署合理安排审计计划,做到重点突出、有所侧重。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做好审计实施方案,通过以往年度审计项目档案总结分析类似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要不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的协作配合,有效形成审计监督合力。要强化审计现场巡视,严格请销假制度,通过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三是做好审计队伍管理和建设。要做好审计业务和审计队伍双线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狠抓审计质量管理,切实防范审计风险。要对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不断深化“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要持续推进审计大讲堂活动的开展,鼓励审计干部灵活选题、挑战自我,真正打造集开放包容、趣味创新为一体的学习交流平台,全面推动审计队伍以教促研、以学促能。

优化营商环境的简报

今年以来,该中心突出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并推行电子保函服务,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2月7日,记者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市中级法院跨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开标现场看到,大屏幕上显示开标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宣读开标主持词,参与投标的9个单位在线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线上与线下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交流,整个开标过程仅10多分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跨域通办。其中,“开标不见面”缩短了交易时长,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规范。目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中山、茂名等8市签订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搭建“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助力投标人“轻装上阵”。投标人通过网络向保险保函机构提交申请,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保险保函机构可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无须抵押、担保或冻结资金,具有办理简单快捷、信息保密性强、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点,能有效缓解企业占用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累计开具电子保函约3000份,为企业节约现金保证金约5.8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推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普及,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20xx年来,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提升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切实精简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窗口处,看到中联新材标杆(湘阴)工厂项目经理正在窗口递交备案材料,县发改局副局长兼首席代表现场签发盖章,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进一步帮企业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效率。据了解,备案工作以往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如今一天就可以解决,真正做到了“即来即办”,使企业获得感大大增强。

为缩短单位各项手续办理时限,发改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近日,县农业农村局一份《湘阴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合同迟迟无法核定,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发改局法规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合同拟定,大大压缩了合同审定时间,打通了单位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来,县发改局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建设,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全面发力。做到坚持集中办,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推进网上办,审批事项,网办率达百分之百。突出高效办,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全力跟踪办,对一些需要到省市发改部办理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第一时间争取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的事项104个,网办率达100%,全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项目37个,录入信用信息共计197.83万条,均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低能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20xx年度上半年荣获县优化营商环境“奔跑奖”。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宗旨】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収展,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aa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aa经济特区营商环境的改革优化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冴。

収展改革、市场监督、商务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营商环境的优化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驻深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四条【政策公开】行政机关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措施,应当采叏适当形式听叏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丌得减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戒者增加其义务,丌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丌得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劢。

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印収之日起三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収布,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咨询和解读。

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性文件,提高市场主体对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丌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其他行业、领域和业务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市场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第六条【平等待遇】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待遇,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収展的各项政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国有企业在土地供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资质许可、产业扶持、用水用电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丌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限制;丌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第七条【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参不政府采购活劢。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不基础设施和公用亊业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及建设工程丌得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设立各类预选企业名录,丌得以业主强制选择等手段叏代公平竞争。

第八条【政务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高效、便利、透明的原则,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业务查询、网上投诉、政务导办等服务,简化办亊程序,提高办亊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行政务服务亊项网上叐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可以实现网络共享的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可以获叏的信息以及前端流程已经收叏的材料,丌得要求重复提交。

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不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效力。从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中提叏的结构化数据可以作为政务服务数据比对的依据,比对结果可以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开办】全面实行网络注册、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亊登记制度。申请开办企业实行一站式办理戒者全网通办,对开办个体户和自然人有限公司的申请,实行网上自劢审批;商亊主体名称可以通过微信自主申报;对开办企业申请,商亊登记机关可以卲时办结的,应当卲时办结;丌能卲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商亊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共享有关政务信息。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主劢采集、政府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的,丌得要求市场主体再行提供。

第十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丌断压缩减少行政许可亊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亊项要编制清单幵向社会公开,幵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

行政审批机关丌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认证、审定等方式发相设定戒者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亊项,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发相设定为备案亊项。

有关规划布局的数量、时间、距离等非强制性标准,丌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第十一条【审批服务】审批机关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丌得增设审批条件和环节。对依法丌需要现场勘察、与业技术审查、集体讨论、与家论证、听证的亊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叏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对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丌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和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持续推进app办亊、移劢支付等便利丼措,进一步压减供水、供电、供气的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金融服务】全面叏消企业的银行开户行政许可,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投放额度,叏消各类违规的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顾问费、承诺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应当一视同仁,对丌同性质和丌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的同类贷款申请丌得有差别待遇。

建立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収展机制,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第十四条【纳税服务】本市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减税收申报次数,压缩纳税时间,加大纳税便利化。丌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戒者摊派税款,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叐各项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

第十五条【登记服务】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和优化丌劢产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服务效率。

市场主体在商业银行办理丌劢产抵押贷款的,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配合。

推行丌劢产登记不水、电、气发更联劢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应当配合办理。

第十六条【规范房租】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产业用房租赁负面清单,禁止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分租、转租厂房、写字楼等产业用房和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产业用房的租金按片区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业用房的租赁管理,实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

第十七条【规范收费】行政亊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丌得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叐社会监督。禁止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叏消本市涉企行政亊业性收费。

供电、供水、供气、电讯、邮政等公用服务类收费应当明码标价,逐步降低各类服务收费。

第十八条【规范中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转为中介服务亊项,丌得强行要求市场主体接叐中介服务,丌得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丌得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政府部门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丌得要求重复评估。

第十九条【信用建设】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抦露、使用和管理,幵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失信记录档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幵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当在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戒撤销。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主劢撤销幵消除丌良影响。

第二十条【信用规范】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丌得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约束的内容。

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丌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整改、信用核查、信用报告戒者参加公益慈善活劢等方式修复信用。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信用修复结果。

第二十一条【综合监管】实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市场监管机关应当编制幵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叏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亊项等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监督、应急安全、文化市场等领域实行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叏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执法检查】执法机关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仸务、依据、时间和方式等。

未经国家、省主管部门戒者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丌得开展拉网式的执法大检查。同一系统的上级执法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的,下级机关丌得重复检查。限制非办案类的综合检查,引导企业以自我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承诺为主。确有必要开展检查的,以抽查为主。

第二十三条【审慎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不教育相结合,丌得以罚代管、重罚轻教。

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丏能主劢消除戒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和引导,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幵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丌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犯企业商标、与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应当开具清单收据和送达法律文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幵在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市场主体提供的财产担保可以满足执行要求戒者财产可以分割执行的,丌得超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查封、扣押的财产,由执法机关自行保管的,丌得使用戒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仸。

第二十五条【公安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劢,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幵在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投诉举报】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丼报和督察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丼报幵反馈处理情冴。仸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丼报。

营商环境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丼报方式,通过与项督察、日常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劣和法律救济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市场主体依法维权。

推劢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二十八条【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刓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仸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仸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亊责仸。

(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便利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丌予互认而要求重复评估的;(七)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丏经核实有误的信用信息未及时更正戒者撤销,以及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八)未按照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戒者实施行政处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劢,戒者在行政执法活劢中牟叏丌正当利益的;(九)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十)公安机关丌按照规定及时处置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的行为的;(十一)未建立丼报、投诉制度,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丼报、投诉亊项戒者对丼报、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十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仸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法分租、转租产业用房,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幵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县建设局良好社会形象,县建设局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住建管理队伍。

(一)提快项目落地难。结合县情,依法依规,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程度地并联办理,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一站式”服务,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双向催办制度。住建局审批大厅指导催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督导催促内部股室加快审批。并为之开通专门审批通道,即绿色通道。

(二)提高服务效率。认真梳理对外服务的工作流程,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倡导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注重信息反馈。

(三)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敏感问题和无把握问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关注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几率。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收费严格按照法律依据来收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素质,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召开,全面介绍我市减税降费及政府采购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情况。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许雪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振起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和各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狠抓减税降费领域各项政策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据统计,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市累计退税减税缓税降费105.18亿元。其中,完成留抵退税59.81亿元,是去年全年退税总量的2.14倍。有力提振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微企业广泛受益。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一方面,快速退税,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4-10月份,全市有2056户小微企业获得留抵退税,退税户数占到退税企业总户数的87.68%。另一方面,大幅减税,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将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3.84亿元,惠及30.13万户次。同时,我市在2020-2022年连续三年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多项政策集中发力,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了生存和发展能力。重点行业减负明显。4-10月份,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退税规模占全部退税的51.64%,其中,制造业占比达到29.38%;2022年,还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6.84亿元。另一方面,聚焦交通物流行业综合施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纳入全额退税范围等。研发创新增添动力。我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政策。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高效便捷,着力提升供应商的“获得感”。在采购预算环节,今年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从源头上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在公开公示环节,从2021年5月起,采购人要在发布采购公告之前,至少提前30日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支持供应商更早、更好的知晓政府采购计划内容。在采购实施环节,不仅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再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纸质的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有效减轻了供应商交易成本。另外,今年推行了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努力实现零跑腿、零成本、零接触。在合同签署环节,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由发布中标公告后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

在合同支付环节,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围绕金融创新,着力解决供应商的融资难题。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2.6亿元,惠及企业83家,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在采购人监督、评审专家监督和代理机构监督等方面,围绕公平公正,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另外,今年着力创新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46个单位187个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绩效自评,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查找在采购流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偏纠错,努力提升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围绕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菏泽市政采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起,开始实施以工商注册便利化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相继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登记、“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市场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我市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了源头活水。2014-2017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分别为120315户、138837户、159569户、175002户,稳步持续增长。

特别是2018年以来,实施了“三十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证照分离”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四项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今年前11个月,我市新设市场主体21633户,日均新增66余户。截至11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96635户,总量是改革前的1.63倍。

一是实施了“三十证合一”改革。“三十证合一”改革是近年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继续和深化。2015年我市进行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在内的“三证合一”改革;2016年整合了统计和社保登记证,实现了“五证合一”;2017年,增加至“十七证合一”。2018年7月1日,将13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了“三十证合一”,减少了涉企证照事项,缩短了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二是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我市的“证照分离”改革于2017年12月份在高新区开始试点。根据统一部署,今年11月10日起,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23个部门的10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有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1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19项,优化市场准入的有84项。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41件,惠及企业934家。

三是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首先,围绕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办税服务三个关键环节,对其服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和流程再造,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了网上并行办理的工作模式。其次,推进名称登记制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再次,在市政务大厅设置专门咨询区域、帮办指导区域,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解答服务和登记指导,便利度有效提升,大幅缩短了企业登记时限。目前,市政务大厅已经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即工商注册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1个工作日,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比国务院要求的8.5天缩短了5.5天。城区、高新区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比国务院的要求少了3.5天;其他县市区将于12月31日前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四是“双随机一公开”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国务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由工商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均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是指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公示,开展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监管模式的执法抽查检查。2018年截至目前,我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开展了14个批次“双随机”抽查,抽取各类市场主体10594户。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信息平台,对抽查结果处理信息及时归集,将涉企信息依法公示,逐步实现信用监管。截止目前,各相关部门归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等各类信息143616条,“双告知”认领率达96.15%,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开展“十项专项执法行动”,营造公平放心的市场竟争环境。

为了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营造公平放心的市场竞争环境,2018年,我们部署安排了“十项专项执法行动”即: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打击虚假宣传、打击合同欺诈、打击商标侵权、打击传销、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专项执法、“红盾护农”、网络交易专项执法等。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一般程序案件)669件,共计罚没款296.09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打造“三个平台”,营造推进企业发展壮大的服务环境。

首先,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打造企业品牌创建平台,推进品牌兴市。加大我市品牌注册及培育力度,2018年,“潞城驴肉甩饼”作为地理标志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今年我市共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地理标志商标4件,目前“平顺大红袍花椒”、“平顺连翘”、“平顺马铃薯”、“平顺核桃”4件商标已全部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截止11月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8310件,中国驰名商标12件,地理标志商标10件。发挥国家工商总局在长治设立的商标注册委托受理点作用,自商标窗口设立以来,共受理注册商标497件,接受咨询453起,为企业减负约98万余元,为方便长治企业办理商标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次,打造企业融资平台,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发挥工商职能,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推进银企对接,以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2018年截止11月底,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2起、变更登记52起,共为企业融资76.8亿元。

再次,打造服务对接平台,建立企业困难快速解决机制。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服务企业办实事,服务基层强指导”为内容的“双服务”行动,细化了方案清单,确定了任务17类96项,形成了工商人员与企业长期对接、帮困解难工作机制,以实际举措服务企业和基层,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商工作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部门市场主体认领不及时、涉企信息公示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电子政务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所需时间等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张网”的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要求,重点推进以“证照分离”改革为主的商事制度改革。

1.继续抓好“证照分离”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按照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和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改革举措改革现有的审批方式,该取消的取消,该备案的备案,该告知承诺的告知承诺,该减少审批时间、审批材料的一定要减下来。结合实际,完善具体改革事项。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放管服效”改革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既要借鉴先进做法,也要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确保全市同步实施。

2.深化部门协同,凝聚改革合力。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的作用,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着力点,在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事前告知、事中审批、事后监管以及信息推送、信息公示等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环节中,与全市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形成改革合力。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强化信息共享,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加强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坚持统筹推进,深化拓展改革。把“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优化服务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进一步加快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持续推进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改革,更大限度地还权给市场、放权给企业,更大限度地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更大限度地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

4.继续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继续开展“十项专项执法行动”,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维权力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继续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赔偿先付制度及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释放消费潜力。三是加大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政务大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长治商标窗口作用,加大商标注册行政指导,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四是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拍卖备案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题。

20xx年是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年”,集团响应号召,积极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聚力国企改革”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活动从“把握政治方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发展信心,聚力国企改革”、“坚决执行禁令,整治提篮子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抵制商业贿赂”、“工程项目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六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教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聚力国企改革”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我将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个人对照检查如下:

1.政治站位不高。本人虽然能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能自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但是也存在观察事情一叶障目,分析问题浮于表象,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欠缺的问题。有时候看到那些不利于维护党的威信的消息新闻不能挺身而出适时发出直言正论,最多只做到不转发。

2.主动学习不够。政治理论不够扎实,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只要党组织没有要求,就不会自觉去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有的学习还停留在抄笔记的阶段,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没有及时跟上。

3.业务工作不精,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工作上因循守旧,常常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上存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现象,机械执行上级指示,攻坚克难的举措不够。对工作主动思考不多,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工作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不足。工作中也会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情绪比较急躁。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个人政治素养,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政治意识强、政治站位高的合格党员。另一方面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积极了解和掌握财政相关政策,坚持缺什么学什么,不断个提高人业务水平,弥补工作经验不足的缺陷。

2.转变工作作风。首先是端正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有热情和干劲,即使工作任务再多,也要从容处之,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工作中避免出现负面情绪。其次是改进工作方式,多多学习表达技巧,进一步提升沟通协调能力,科学统筹工作任务,分清轻重缓急逐一安排工作任务,对工作及时进行销账处理,提升工作效率。

3.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思维,与时俱进,学会利用大形势推动工作发展;同时要强化学以致用,加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中要勤学善思,对工作进行主动思考、谋划,保证工作的全局性和连贯性。

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目标,镇海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企业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进一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获得感。

第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不断推进业务提速、降费减税等举措,实现企业办证时间更快、办事流程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便捷。减流程:调整不动产、税务、房管三部门联办窗口为“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环节。减材料:一套资料,收件资料少于3件。自2020年6月始,企业不动产(除住宅外)转移登记,买卖合同网签不作为强制条件,权利人可持自行签署的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税费缴纳与转移登记,同年9月开始,我中心与税务联合设置企业涉税登记业务专窗,企业在专窗提供一套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转移合同、原不动产权证书),一次性办结税费缴纳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截至目前专窗共计办理商服用地转移登记业务3件,卖出方均为宁波世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入方为个人,整个流程按照专窗“一窗办理、一套资料”的模式办理。减时间:签合同、缴税、登记所有环节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目前,基本实现“标准地”(工业、仓储类)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成套办公,住宅用房转移登记实现“即时办结”;已办理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客体无变化的工业、仓储类用房转移登记实现“即日办理”;抵押等不涉税业务实现“即时办结”。2020年共计办理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林德气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宁波中南高科锦程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均在1个工作日办结。减费用: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车位车库登记收费已于2020年11月起由每件550元降至80元。

第二,以信息共享集成为抓手,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一证通办,让企业办事提供的材料更少、办事自主性更强、办事不要跑窗口。目前,已实现三部门三套资料化为一套资料,并在不断推广应用电子数据替代纸质材料的力度,放开个人与个人、企业之间民间借贷的公证程序,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推进商品房转移登记凭身份证和产权证的“一证办”;并依托政务网和浙里办app,建设推广掌上和网上的“一窗受理”平台,实现100%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让企业办事从跑一次变为“零次跑”;同时积极应用“互联网+自助服务”,推出宁波首家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区,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的自助服务。

第三,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目的,开展多维暖心服务。我中心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登记与税务一起设立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为企业不动产登记开启绿色通道。开展无午休和延时办理服务,做到办事企业不走,窗口不打烊。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所涉及到的融资抵押需求,不动产窗口主动开启绿色通道,采用提前预审批、线上沟通,现场做到即来即办。在疫情期间,我中心为宁波亮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复工急需融资给予“特事特办”,即企业可以先行办理抵押,承诺在办结后再补相关资料,为企业解决了复工期间资金周转上的燃眉之急;我中心开设专窗,安排专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浙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24份抵押业务。

第四,以提升企业满意度为宗旨,开展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分管副局长高宏良带队赴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三服务”活动,协调该公司不动产权属变更转移事宜;驻企联企联络员跟随“三服务”小组为企业上门服务四次,将疫情期间惠企政策及时分享给企业,并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共赴企业开展现场联审7次,涉及16个项目。

实施“三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是我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突破口和工作重点。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实施“三项制度”,是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政府关于省级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xx]16号)、《云南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xx]11号)、《普洱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普政发[20xx]64号)和《××县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景政发[20xx]23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镇试行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领导班子“一把手”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负责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工作。把贯彻“三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成立“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我镇按五个方法和步骤来实施“三项制度”:

一认真制定方案,抓紧启动工作。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方案和细则,把“三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实施方案或细则包括:实施“三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群众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

二积极开展培训,实行全员学习。认真组织镇内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学习和掌握“三项制度”的内容、精髓和规定,增强贯彻实施“三项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制定“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工作。要让行政机关公务员人人熟知“三项制度”,人人遵守“三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三项制度”。

三把握工作侧重点,稳步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服务承诺制解决的是政府诚信问题,首问责任制解决的是办事责任问题,限时办结制解决的是工作效率问题。正确认识“三项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侧重点,克服薄弱环节,加强实施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服务承诺制为抓手,逐步深入,推动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四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在行政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镇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比如:领导班子“一把手”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选准重点,以重点突破促落实;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等。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三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把“三项制度”实施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使之成为长效机制长期实行。

五扩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三项制度”是一个机关与社会互动的过程。结合实施工作的进程,加大对“三项制度”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充分运用条幅、宣传栏等设施,把实施“三项制度”的方案以及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告,并建设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晓“三项制度”,通晓机关职能,通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强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实施“三项制度”的监督。

实施“三项制度”,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让我们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东镇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增强区域竞争的有力抓手,是广大群众和企业所盼。作为我们**镇,有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集全镇之智,举全镇之力,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

一是抓宣传,丰富载体造声势。回去后,我们将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微信等平台,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中,着力打造“六最”环境,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个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作风,转变职能提效率。围绕产业发展,在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要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水电、融资、周边矛盾等各种困难和问题。

1今年在农业上我们要积极和**农牧、**乐林农牧和**玉丰葡萄进行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全力扶持,促进农业产业扩大规模、提质增效。在工业企业发展上,建立机关干部一对一入企服务机制,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和诉求。鼓励和支持**公司、环球铸造顺应产业环保政策,加快环球铸造机加工生产车间建设,拓展延伸铸造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是抓整治,提升环境新形象。结合全省百日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逐步形成人人关注生活环境、人人参与义务打扫卫生的良好氛围。以打造营商硬实力为目标,突出抓好**等村美丽乡村连片建设,重点打造***“六个一”历史人文景观,为翔山旅游开发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全镇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镇通达能力大幅提升,路域环境全面改善。

四是抓服务,助推园区新发展。围绕**高科技产业集聚园区建设,镇、村两级在做好**大道征地协调的基础上,将继续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全力以赴做好园区扩建征地协调、矛盾化解工作,为园区建设扫清一切障碍。

总之,我们**镇将借这次会议东风,全面认真、

2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振兴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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