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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热门15篇)

时间:2023-12-28 01:43:04 作者:XY字客

优秀作文是独特而有创意的,它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记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语文写作水平。

我的阅读故事随笔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乐趣。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的阅读故事随笔,希望您喜欢!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不少成就的人,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知识。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书不可以一天不读。这是毛泽东说的一句。

名言。

我想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因为我只要一天不读书我的心就像有只毛毛虫在爬,怎么也睡不着。

我每天放学都要到书店过过书瘾,看些有趣的课外书。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去书店,第一眼就看中了一本书,这本应该是新出的吧!叫《三十六计》。我不慌不忙地拿起那本书,但目光又转到了旁边的《。

成语。

故事》,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啊!可是《三十六计》里的情节又是那么紧张刺激。经过一段时间的脑交战,我终于想好了,我放下了《三十六计》,毕竟它是新的,什么时候都会有,我还对《三十六计》说:“你是新书嘛,给点机会给旧书啦!”

我看得正起劲,突然,我的肚子传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这两个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去。

书里的知识就像“井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永无止境,高尔基说过:“书箱是人类进步阶梯。”因此,我更爱看书了。妈妈常说:“你真是个书虫。”但我不介意,因为我就是从书中获得生活的乐趣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伟大的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名言。

在学习的过程中,阅读是肯定少不了的。现在,学校也非常重视阅读。老师是建议我们睡觉前看半小时的书,我觉得不一定只能看半小时的书,看到尽兴时多看半小时,也可以啊。每天中午,我做完作业,就回去拿书看,周围有人吵闹,我竟然没有察觉!这样,用不了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看完一本书。

我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老师让我们睡觉前最起码看半个小时书,我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的,所以这几天都在认真看书,正在努力赶上班级的看书队伍。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考试当中,就经常会碰到必读和选读书目里的内容,而且还占许多分数,所以我们平时就要认真地看书,争取在考试的时候考出好的成绩,爸爸妈妈就会高兴,也算是对父母的感激了。

以后,我一定要认真的看书,同学们,书浩如烟海,我们不可能读完世界所有的书,所以,这就要靠我们每天的积累了,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让我们每个人都从现在起步来一次读书的旅行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觉得读书的过程是一种享受。在这过程中,它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

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读书了,虽然还不怎么认识字,但还是每天抱着书,看着上面的插图,脑子里将妈妈平时讲的这个故事和书上的图片联系起来。有的时候,我还会把这些故事讲给我的弟弟听呢!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认识全部的字,但我还是就拿起了书,高兴地打开书的第一页,通过汉语拼音津津有味地看着。就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玩都没听见。

记得我看得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清楚的记得其中有的一个故事《海的女儿》,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每件事之前都要先想想别人。

而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很傻的螃蟹,它想竖着爬。但最后却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最后它终于知道了每个人的走法是不同的。它自己的爬法也很好的等等。

读书,不仅能培养我的阅读兴趣,还能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更能提升我的个人修养。我喜爱阅读,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把阅读中的知识全都挖出来。

我的阅读故事

阅读是我的最爱,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因此大家都叫我“小书迷”、“小书虫”。但如果你认为我天生就喜欢阅读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下面我还是给大家讲一讲我的阅读故事吧!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喜欢阅读,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玩、看电视,读书哪有看电视和玩快乐呢。你说那书不会说也不会动的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妈妈给我买回的书几乎都让我撕掉了,(不喜欢就撕?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要撕书。)至今还能找到那本被我撕成烂面叶似的带拼音的绘本《鲁滨逊漂流记》。

爸爸妈妈一直为我不爱读书而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嘿,老爸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他带我去书店办了一张借书卡,每次可以借两本书和一碟光盘。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看光盘多过瘾啊,中间从不加广告!人家书店可有规定,书一定要爱惜好,弄破了要原价赔偿。放心,咱不撕也弄不坏,不看就是了。光碟很快就看完了,我就吵着让爸爸去换书(其实是换光碟)。可把爸爸乐坏了:“我儿子好棒哦!这么快就看完了,我还没看呢,你给爸爸讲一讲书里的故事吧,然后我们就去换书,还有好看的光碟呢!”没想到爸爸来这招!我支支吾吾地说:“剩……剩一点儿了。”说完,我红着脸回去仔细地把书看了一整遍。

第二天,我得意洋洋的给爸爸妈妈讲了一遍书里的'小故事。虽然我讲得不好,但爸爸妈妈直夸我讲得棒极了,当然我又有新光碟看了。

从此以后,光碟越看越多,书也越读越多。慢慢地我发现我离不开书了,吃着饭看,走着路看,上课时偷着看,甚至晚上不看一会儿书就睡不着觉!我成了一个十足的书迷。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书中的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人物对话,和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因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书可以让我足不出户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游遍整个世界,甚至通过书可以穿越时空,漫步神奇的恐龙世界,还可以尽情地去想象……啊!阅读带来的快乐与享受是任何东西都无一能比的!

阅读其实很快乐!看过我的阅读故事,你心动了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快捧起书本,让我们一起到书海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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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要从一些小孩里面挑选几个出来让他们成为天使。

他来到人间,给每个小孩一人一个神奇的烛台。叫他们保持烛台光亮,一尘不染,说只有这样烛光才会一直不灭。等过些日子的时候,他再来取回烛台,如果谁的烛台上的烛光没有灭的话,谁就能够成为天使。

孩子们很高兴,每一天都小心又仔细地将烛台擦得很干净,他们期待着成为天使。日子很快就过去,已经两个多月了,上帝还是未出现,除了少数没有耐心的孩子的烛台灭了,大多数孩子的烛光仍然明亮。

有人说上帝会再第100天时到来。到了这天,孩子们很早就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上帝的到来。可是,一直等到天黑,上帝也未出现。很多孩子都说上帝是骗子,生气的把烛台扔进了树林里,水沟里。

又过了两个月,上帝还是没有来过。孩子们每天在一起游戏,玩耍,不再去管烛台了。可是有一个被他们称为“笨笨”的小孩,依然坚持每天把烛台擦拭的干干净净。

在第200天的时候,上帝来了,使带到天庭。其他的小孩又希望变成天使,纷纷找出烛台来,可是,无论如何也点不燃了。而“笨笨”的烛光一直未灭,所以只有她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一位美丽的小天使。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地球失去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莎翁将阅读的重要性为喻阳光、翅膀,而我也认为阅读是一件极为神圣且能陶冶情操的事情。

就如校训所说,读书是一种生活态度!阅读就像秋日里蔚蓝天空下纷纷扬扬而落的秋叶,令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静如水;阅读就像置身与世外桃源垂钓,收获的满舱鱼虾,令人欣喜无比;阅读就像放弃安逸而笑傲风霜雨雪的梅菊,令人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我的校园中,当漫步绿树如荫的校道时,随处可见的是一个个信箱似的“书巢“,它们被各个班级装饰成各式各样的风格。你随挑一处,选一本好书,坐在斑驳的树影下,翻开一页,就可以进入那片属于自己的一隅安静天地,仿佛世界上只剩了那些文字与耳边的蝉鸣,只管尽情地在文字的海洋中倘佯。正是有了如此一个阅读氛围浓厚的学校环境,使我养成了热爱阅读的习惯,我与书本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与家里人闹了不愉快,心烦意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本想蒙进被子里大睡一场,谁料下起了暴雨,一声声的闷雷打在我的心上,心中愈发的烦闷,只好无奈的坐起来。拿起一本《唐诗三百首》,心不在焉地扫过一眼,不料出奇的被吸引住了。赵师秀写的“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这是如何的一幅景啊,我从中品出了诗人的寂寞与淡淡的愁绪。郑谷的“半烟半雨江桥畔,映杏映桃山路中”与孟浩然的“带雪梅初暖,含烟柳尚青”又使我感到了初春的暖意,驱走了我内心厚厚的乌云,透进一束暖阳来;又读到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体会到了一种广阔的胸襟与开明高远的志向……慢慢的,我翻完了一整本书,抬起头雨停了,内心的烦闷也消逝了。阅读确是一件令人忘忧的乐事呢!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当你读的书多了,自然会有许多挚友,他们能在你犹疑不定时指点迷津,能在你成功时助力,更能在你失意时给予安慰。阅读的益处是道不尽的,我会将阅读变成为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起来阅读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喜欢看书,但不是作文书,而是被大人视之为毒品的闲书。大人们觉得闲书小孩多看了会沉迷,于是我父母禁止我碰闲书,否则我的屁股就会“盛开”上千百万朵红花。但是,越是禁止,我就越是想看。以下,就是我们家每天都上映的一段“偷偷摸摸之计”片段。

“妈妈,我上床休息了!”我向妈妈说。“别让我发现你正在床上看那无聊的闲书,否则你知道的。好了,去睡觉吧。”妈妈警告地回应我。“知道啦!”说完,便拿着向同学借来的小说蹑手蹑脚地关上门,打开小灯,躺在床上狼吞虎咽、不顾一切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灵敏的我听见了门外的脚步声,连忙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门对我说:“没开空调,是不是外面的洗衣机发出的嗓音太吵了,害得你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委屈地说:“是啊!妈妈。这洗衣机实在太吵了,害我没法睡。”妈妈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好,我尽快把衣服洗好,你好好睡觉。”说罢,便关上房门走了出去,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庆幸逃免受那皮肉之苦。待她走远后,我又打开小灯,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又是一阵脚步声,我立刻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房门,开始侦察起来。我问她:“又怎么了?”妈妈吞吞吐吐地说:“没……没什么,我……我就想……就想……哦!对了!就想问你上不上洗手间,我不给你开灯,你又怕黑。”我回答道:“我不急,你走吧。”“好……好,那……那我……走了哦”妈妈尴尬地说。之后,妈妈每次的“突出检查”,我都幸免过关,毫无损伤。值到看了三个小时之后,我才放下手中的书本,入睡起来。

虽然,看闲书可能会受到皮肉之苦,但是其中也令我受益不少,回味无穷。所以,我非常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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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我们一大乐趣,那么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又有什么故事呢?下面一起看看我的阅读故事作文大全了解了解吧!

我一直酷爱读书,在我的阅读经历中,融入了酸甜苦辣,下面我将一一道来。

说到酸这个字,大家大概都会想起那杨梅吧。杨梅虽酸,但给人的感觉只是味觉上的酸,但读书的酸则是心酸,它更酸。让我告诉你吧:刚开始,我读书时并不自觉,都是被爸爸痛骂后,鼻子都酸着才去看,那时我什么也看不进去,回过头来考试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看到成绩后心里酸酸的。

说到甜,是上了三年级以后发现自己作文写得不好,于是我学会了主动去阅读,后来竟然迷上了看书,隔几天就催爸爸妈妈为我购买新书。渐渐地,我学会了借鉴他人作品中的优美词句。所以,在三年级下半学期我的作文水平不断提高,作文总在90分以上,每次老师评出的好作文都有我,所以老爸的打印机开始不停地为我工作起来。

说到苦,我最了解。迷上书后,总想抽空读一读,但是因为我写作业动作慢,总抽不出时间供自己去阅读,因此整天想着书,弄得我成绩有所下降,不管怎样都克制不了,命太苦了,书使我快着魔了。

说到辣嘛,我受过不知多少次了,我总是趁着午休时,在床底下藏一本书,等爷爷闭目养神或看报纸时偷偷看,却不止一次被发现,然后受“暴风雨”的袭击。

这就是我的阅读生活,它融合着各种滋味,但却丰富多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往今来,无数的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在各方面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读了许多好书,有着对书的强烈的热爱与兴趣。现在,从书中获益匪浅的我也对书产生了巨大的好感,有时还会沉醉于书的情节中,无法自拔。

记得我爱看书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安徒生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便能很快地掌握,所以我识的字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班里的小朋友遇到了什么不认识的字,基本上都来找我。

现在,在家里,我可算得上是一名“小书虫。”书橱里大约有500本书呢!每天回到家做完作业我便会立刻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竟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快要期终考试了,妈妈亲切地嘱咐我:“这段时间别看书了,免得耽误你的学习。”我呢?理直气壮地为我看书的举动辩护:“谁说我看书会影响我的学习呀?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过‘阅读_是最好的学习’_”当时我列举了从古到今国内外许多名人对阅读的评价讲给妈妈听。妈妈听后大吃一惊,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用问,从那里_”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于是妈妈没有再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又是高兴又是无奈地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

我对读书越来越痴迷,就连每次和别人“打赌”的时候,赌的也是书,有一次我一下子赢了爸爸13本书;到郊外旅游时,只要有空闲,我都会把带去的书拿出来阅读;晚上睡觉前,我也要看书,看到好晚才睡得着。

因为阅读,我的知识掌握得越来越多了,不怕您笑话,我的目标是:“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最后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

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从我接触到学科时,我就很害怕语文。我想大概是我从小就不喜欢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缘故。

我因为自己讨厌语文,所以有时候从心里排斥阅读,把大量时间放在做练习上,这样我更清楚我的语文功底是非常薄弱的。我也尝试过去阅读,我对那些内容繁多的著作没有耐心,囫囵吞枣的读法根本成效不大,所以我最多记住书本序言部分对著作内容的概括。所以短篇小说,小作文才是我喜爱的。

这个暑假我终于耐下心来,读了几本书。读了《欧也妮·葛朗台》、《尘埃落定》、《阿q正传·祝福》、《雷雨》……之后,每个故事都让人的心为之震动,让人的情感随故事中的人物一起起伏变化,让人回味无穷。

十足的土包子。

阿q虽说是个下等人,但他也有藐视的对象,就是王胡和钱太爷的大儿子。对于王胡,阿q学得自己比他高一等,要是坐在他旁边简直是抬举他;对于钱太爷的大儿子,这个剪了辫子的人,阿q一见到他便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他的假辫子,阿q尤其深恶痛绝。被这两个人打成了阿q平生两大屈辱,他却用欺侮小尼姑的方法获得自我心理满足。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们学习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我从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就开始让我读书,每天晚上放学回家后,我就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欢乐。

我看的书有许多,在这一些书里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世界上最魔幻的童话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童话故事,名字叫《治懒病的魔羊皮》。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可就是特别的懒。一天,一个小伙子来到她家求婚,妈妈很愿意的答应了。第二天早上,小伙子出去干活,告诉妻子在我回来前要把午饭做好。可是到了中午,小伙子回来看到午饭没有做好,便取来一张羊皮,把羊皮贴在妻子背上,用棍子朝羊皮上打,妻子一动也不动,只是眼泪刷刷往下掉。第二天又是这样,可是到了第三天,丈夫并没有用棍子打妻子,回来时,午饭已经做好了。从此,这个女儿变了,她变得很勤奋。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懒惰是人最大缺点之一,勤劳是人最大美德之一。改变一个人的缺点,有时是需要一些巧妙的办法。

读书其实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每一本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有它对我们的启发,这样,我们以后就会懂得更多的道理,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从小妈妈就告诉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记得原来的时候,我一起床,就叫妈妈给我叠被子,收拾房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让妈妈给我做,可是时间一长,我变懒了。妈妈就告诉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此妈妈不帮助我干任何的事情,时间一长,我就变了。

每天早晨我六点半按时起床,起床后,先把自己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然后刷牙洗脸,就去奶奶家吃饭。吃完早饭后,写完了作业,我就先帮助奶奶把院子里拿扫把打扫一遍,在用地板擦把地面擦得干干净净,又帮奶奶收拾房间,我先用一块湿布把全部的桌子擦了一遍,然后用地板擦又把奶奶的房间擦了一遍。干完了活,虽然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妈妈也笑了,夸我是个勤奋的好孩子。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们不但要认真的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更要帮助别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能干、勤奋的好孩子。

在我成长的路上,书,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每当我看见书,它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

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小说回来看,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得如醉如痴。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已经读到傍晚了,妈妈催我吃饭。当时我根本听不见,因为我还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直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拍了一下我的脑子,我才从书的王国走出来。于是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还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义薄云天的关羽……可把我看入迷了。渐渐地,夜深了。妈妈已多次催我快点睡觉。为了瞒住家人继续看书,我把能伸缩的台灯降到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我真想加入其中去参战。此时的我,心中多么的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是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害怕是因为怕被妈妈发现,受到严厉的训斥。不要说,说曹操,曹操就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看见我还在看书,非常生气,说:“都11点了,还在看闲书,赶紧睡觉。”我不甘心,偷偷地把它放进柜桶里,等妈妈离开房间。我又继续看。那天,我看到三点才睡。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惧怕、有忧、有喜……所以,我爱看书!

“在人类一切健康的消遣中,读书是最高尚的。的确,阅读许多有益的书能让我们增加许多知识,但在阅读的过程中,难免有一点阻碍,比如我就有一件事。

几年前,我被寄养在外婆家。我那时虽识字不多,但也酷爱阅读书。有一天我听到伙伴们在四里外的小马家有本《水浒传》,他们都看了,而且可好看了。我听了,心里直痒痒,不就是四里路吗,我能行。于是我便起程了。一路上,我一旦走累了,心里便想:很快就阅读那本书了,加油吧!终于,我借到了那本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我用手护住书,跑回家。当天就发烧了,外婆直说我笨,可我还是傻乎乎地笑。

虽然有时阅读书一本书也会有一点阻碍,但这并不阻挡我读书的决心。我一定阅读更多书,获取更多知识。

“我与书的故事就像情人之间谈恋爱一样!”-----题记。

“书卷多情似恋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不知何时起,我便开始谈恋爱,我爱上书,终日与书不离不弃。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叶文玲也说过:“书是我的长生果”;高尔基更是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是的,我是不会和我的伴侣离婚。

第一次见到我的伴侣是在我读小学时,那时候爸爸妈妈总是忙于生意,无暇管我,所以我只要一无聊就会跑到隔壁的书店偷看书,因为那时书店是不允许看书的,要去买才有的看。有一次,被抓到,那店主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把我的耳朵揪起来,我痛得龇牙咧嘴,可那店主人还是毫不客气得把我扫出店门。

当然我们的感情也不是一帆顺利,我们也像其他情侣一样有坎坷……。

由于我终日沉迷于看书,我是坐着看、站着看、躺着也看,所以我的眼睛毫不客气的把我关在门外,结果,我只能戴眼镜,而且我的学习也是一落千丈。按理说我读了这么多书,成绩应该提高才对啊,这么反而下降呢?原来我过分的阅读,导致学习、作业都没有完成,所以我的成绩才会下降。最后在我的依依不舍下只好冷落我的伴侣---书。

不过书无功劳也有苦劳,再说它的功劳很大,每一次考试作文,我总是下笔如有神,因为我的阅读的范围广,写起来也就得心应手,这就是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我的读书故事很美,我和我的伴侣很幸福!我们有好多好多美好、辛酸的回忆。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最亲爱的伴侣。

书,我们结婚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我对妈妈说。

你问我在干什么,好吧,我是在跟妈妈求情,让我在睡前多看一下下书。“什么大道理,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是不会同意的。就算是暑假,你也不能不合理的看书啊!”我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简·爱》,但男主人公罗彻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一直在吸引着我,我决定在晚上在偷偷看下书。所以定下了a、b两个计划。

我开始实行a计划。先偷偷溜进书房,蹑手蹑脚的把书放进自己的衣服里,紧紧抱住,然后把手电筒揣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抬起脚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溜进自己的房间,蒙上被子,把头伸进被子里,长叹一口气,a计划成功。接着我就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的读起了书。房间里的中部只响了几下,已经是深夜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还开心的看着书。“铃——铃——铃——”闹钟准时的响了。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突然发现,我的手电筒竟然一夜没关,没电了。而手电筒的锂电池家里还没有了,a计划失败。

没关系,我还有b计划。我在手机里早就下载了《简?爱》的thx电子书,这一会还不用怕没电了,我的手机如果30秒没有做出命令,就会自动关闭屏幕的,这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夜晚了!一到8点30分我早早的上床睡觉了,然后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开始啃起我的书来了。正在我大块朵颐我的书本之时,我突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我迅速的关闭手机并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假装睡觉,肯定是妈妈来帮我盖被子的。果不其然,果然是妈妈来了。妈妈看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大快朵颐气我的书了。真是开心。

但是,就在我在开始偷偷在晚上看书后,睡眠质量大幅多的下降,第二天根本起不来,我在思考后,决定在也不偷偷看书了。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补充精神上的营养。

小时候,爸爸经常给我讲一些民间神话小故事,我就会专心听着爸爸讲的每一句,什么《嫦娥奔月》、《后羿射日》……真是好听极了。可是爸爸说了二十分钟后,就去干他的工作了,我听得意犹未尽。此后,我从民间故事开始读起,渐渐地爱上了阅读了。

我读过最为精彩的是《西游记》里面讲“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段,直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孙悟空来到蟠桃园看管桃园。有一次王母在瑶池仙境举行酒会,请了众多神仙来参加酒会,就是没有邀请孙悟空。而孙悟空还一点儿情况都不知道,当王母派了七名仙子去采摘桃子的时候,他才晓得。孙悟空顿时气得火冒三丈,于是去大闹天宫,惹得玉皇大帝大怒,让哪吒去捉拿这泼猴,可哪吒被孙悟空的.计谋给戏弄了,惨败而归。这时,孙悟空早已逃到了花果山,玉帝没办法只好派二郎神去捉拿孙悟空,孙悟空和二郎神大战三百回合,二郎神终于把孙悟空打败。二郎神捉到孙悟空之后想把他烧死,就把他放到炼丹炉里炼丹,可孙悟空毕竟是孙悟空,他可是刀枪不入的石猴,这点火算什么,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火炼,二郎神以为已经把孙悟空练成丹了,打开炉子一看,不但没有练成丹,反倒练出了超级神功火眼金睛,孙悟空一蹦,再次大闹天宫,最后幸好有五指山,把孙悟空压了五百年……这情景使我非常震撼!

后来,我又看了许多书籍,读了《红楼梦》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所包含的朝代兴亡盛衰的滋味;读了《水浒传》才知道做人不能为那些小便宜付出代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冰心奶奶也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爱阅读,阅读给我带来快乐。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从我刚进校园时起,我就与书结下了缘分。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我可以在里面与我喜欢的人物交朋友,也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则阅读故事吧。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它介绍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故事。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最后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在最后柴斯特回家时,塔克和亨利尽管有很多不舍,却没有阻拦它,而是支持它,帮助它回到自己的家乡,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也是真正的朋友。再想想我自己,有一年夏天,奶奶要去苏州姑姑那儿小住几天,可我由于舍不得奶奶离开,便哭着不让奶奶走,硬是把奶奶留了下来。现在想想,和书里的塔克和亨利相比,我觉得多么惭愧啊!这样做是不对的。这则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它(她)就要给他自由,支持他的决定,帮他实现他的愿望。

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我将一直以书为友,让书本伴我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有段时间,我们班非常流行看网络小说,大家晨读时看,课间时看,午休时看,吃饭时也看,甚至个别同学上课了还偷偷地看(当然,只有一些丧心病狂、走火入魔的人才这样没日没夜地看)。

但是“好景不长”。一天晨读,老师非常“不合适宜”地说:“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严禁看任何网络小说,否则一经发现,后果自负。”老师走后,班级里立刻炸开了锅,大家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不带这么贱的(网络流行语)。”然后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这下连生活乐趣都没有了。”“苍天啊,大地啊,把我的耳朵治好吧,刚才是不是听错老师讲话了。”“思前想后,我们除了要集体反抗,还是应该集体反抗,必须要集体反抗!”“老师怎么会知道我们在看网络小说呢?难不成老师在所有网络小说上都装了监视器?”“难道是有什么人在威胁老师不让我们看网络小说?”但不管怎么样,以后看网络小说只能成为“地下党”工作了。就拿我作例子吧:今天我在学校门口买了一部网络小说,然后就把书塞进包里带到教室,再把书塞进抽屉里,一直都在抽屉里看。整理书包的时候,也是第一件事先把那本书塞进去,然后一直都不敢再拿出来。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看网络小说也没什么不好啊,那些不好的成份我们也能分辨,实在看到了一些也无伤大雅;我们接受新事物要比老师快,没有老师那么多顾虑,也没有老师那种“网络小说就是坏”的旧观念。

真希望老师能把自由阅读的权力还给我们。

我的阅读故事

读书,是每一个学生的职务,是智慧的起点,接下来就聊聊我的读书故事!

今天,我去青少年宫换书,但是我喜欢上了3本书,每次只能借2本,可是我哪一本都舍不得落在这,我就拿起了一本书,站在了书架旁,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可是光阴似箭,马上,他们要下班了,我也没办法,只能放下书,走了出去。

吃完午饭,我马上跑到了青少年宫,可是,他们还没开门,我在门口等,因为我那“半本”书已经读完了,我顾不上读另一本书,先把还留在青少年宫的书拿回来,以防别人借走,一会儿,开了门,我找到了那本书,这下,心里踏实了许多。

从那一次起,我爱上了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变得更聪明、更机灵、更幽默。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张书签,给人带来美好的回忆;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颗糖果,给人以甜美的味道;有时候,一本好书就像一个伙伴,让你感到不在孤独。而对于我来说,一本好书就像妈妈,它给予了我许多知识。

在家里,爸爸妈妈经常叫我“小书虫”,因为我只要一捧起书,就会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我在房间看书时突然大笑,搞得妈妈总说我神经兮兮的。

有一次,爸爸刚买回来的书,还没换好鞋,我就已经把书拿到房间去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就怪爸爸回来的太晚了,我才读了一小半会,妈妈就要让睡觉了。没办法,妈妈发话谁敢不听。我只好乖乖的把书放好。可等妈妈一走,我又拿起书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一看都看过时间了。第二天,我在一声叫喊中醒了过来。“哇!我竟然睡在书桌上。”妈妈说:“下次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可不饶你!”

甚至还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去,走之前妈妈特地叮嘱一定要喝牛奶,可他们一走我就把妈妈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我自言自语到。一看钟,已经两点了,爸爸妈妈要回来了。这时门打开了,爸爸妈妈回来了。妈妈问:“牛奶有没有喝?”我吞吞吐吐地说:“没···没有。”“那就喝两杯吧!”妈妈边说边瞪了瞪我,我调皮地向妈妈吐了下舌头。

我从阅读中得到了无限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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