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桩基工程合同内容篇一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综合单价中包括机械进出场费、压桩费、截桩费、电费、自然地面至桩顶变更间的送桩费等,如设计桩长有变更价格另定。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三)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为工地代表,随时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__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__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__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桩基工程合同内容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整个工程的全部工程桩,cfg总桩长桩67870.5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6182m。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闭口包干性质,包括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
2元(小写)。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其中:d500cfg综合单价76元/m,d500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35元/m。
(1)总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保水电费、包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管理费、总包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各类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仓储、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防止扰民措施费、翻槽及场地平整、渣土消纳费用、桩基检测费、文明施工费等)。乙方不得就该工程中各项措施费、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3)包干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即合同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本工程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任何的缺漏项与工程量统计错误(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皆由乙方承担。
1、甲方现场代表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3 份。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4、现场提供监理办公区一处。
5、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自年 2 月19 日开工至20xx年 3 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4、不可抗力。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类桩达到90%(含)以上,不得出现三类桩。
生的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监理有权制止使用,提出整改,并且乙方赔偿甲方20xx-20000元/每次,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实施。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现场监理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未能按时整改完成的,乙方赔偿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出现变更,设计变更部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二、水电费挂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用、电损及管道损耗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桩位偏移、断桩、低桩等)引起的费用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支付;
3、相应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结算付款中扣留,保修金[无利息]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起2年后结清。
4、以上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格式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交申请付款报表,内容应说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金额和具体明细组成,以上付款经甲方审批后21日内支付。
五、乙方应履行开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关部门负责人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变更单,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减少相关费用,合同总价按实扣减。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甲方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甲方相关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甲方不予认可。
七、当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需由监理公司、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
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无效,如属隐蔽工程,需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
八、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工作发生并完成后七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需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质保期
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甲方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届满且乙方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甲方验收满意时,甲方应签发“缺陷报修完成证书”,乙方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乙方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后未能在2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乙方。
一、乙方责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桩基工程合同内容篇三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照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加强施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时按时完工,特签订本工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塔区川口乡冯坪村灾后重建安置小区。
2工程地点:川口乡冯坪村冯坪盖。
3工程内容及质量:3# 3a# 4# 5# 6#桩基按图纸要求和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在内指导和要求实施。
二、承包工程期限
具体施工期限由甲乙双方现场拟定,如甲方在正常施工场地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假如延期工程,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设计变更,停水、停电、天气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所引起的工期耽误,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三、工程选价及标准
1成桩每米190元,如遇塌桩方需要加固套筒甲方不在另行计费。
2成桩后甲方按排验收和清桩。
四、工程款的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以借支生活费,所有桩完成后,总工程款在一周内付到80%,剩余部分在三个月内付清。
五、甲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派技术人员负责放线。
2甲方由安全指导及检查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技术人员放线为准,确保桩移位和错位的发生。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倘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听从现场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桩基工程合同内容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 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 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 65 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 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 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 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3、 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 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合同内容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1、工程名称:____省____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至60,工程单价280元。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____日内提供好本合同
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__%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__%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