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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汇总23篇)

时间:2024-01-10 17:28:09 作者:紫衣梦

应急预案的执行是衡量一个单位或机构紧急响应能力的重要指标。以下是一份经验丰富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应急情况下的决策和行动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集团公司组织协调下,各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责权一致。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该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处置集团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集团公司范围内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指挥和协调;研究确定公司应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性意见;决定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预警发布;调查和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安全部)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参与开展、督促检查安全生产预案演习工作;重点企业应该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该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该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先期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救援行动,控制事态扩大。

2、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需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初步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委会员决定是否启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单位。

3、应急预案启动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参加相关抢险救援、调查、协调、稳控工作,协助事发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4、应急结束。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需报上一级应急机构的,报上一级应急机构批准后实施。

5、调查评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要会同事件责任单位,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总结报告,并归档保存。

1、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需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应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惰,对症处理。

2)如疑似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a)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b)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d)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e)政教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g)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h)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本预案经修订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2、评价组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3、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4、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我矿的应急管理 能力和水平,规范我矿的应急预案 演练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 规定了矿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 的演练办法。

第三条 根据矿安全 生产任务要求和安排,应急办主任选择适合的演习日期,报请矿研究决定。

第四条 学习日期确定后,生产科组织编写应急预案 演练措施 ,应急办组织编写应急预案 演练方案。应急办负责将措施 和方案传达到各参演单位。

第五条 各单位接演习措施 和方案后,立即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利用班前会和班后会时间,学习演习所用到的一切应急知识。

第六条 预案 演练前,井上下各现场应做好准备工作,不能因演练而产生恐慌情绪,影响现场安全 。

第七条 预案 演练开始后,调度员应在3分种内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说明发生灾害的地点、时间,启动某个预案 。

第八条 各地点接通知后,应按预案 要求,进行停电、停水,迅速有序的按既定避灾路线撤离。撤离时可扔掉除毛巾、自救器和矿灯之外的工具包等,减轻负重,加快行进速度。

第九条 井下工作人员撤离时以迎头、采面为单位,各单位必须由跟班副区长组织、指挥,安监员协助跟班人员指挥撤离。下水平人员到达暗斜井上扒钩时向调度室汇报撤离人员情况,包括单位、人数、汇报人姓名等。

第十条 上水平工作人员和到达上水平的人员在井口附近排队并清点人数,汇报调度室。

第十一条 各单位人员升井后,在副井口东集结,迅速清点全区升井人数,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工区。

第十二条 矿在演习前成立演练指挥部,宣布演练开始与结束,协调与研究演练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各单位升井人员升井后不能解散或离开,直到演练结束或接到演练总指挥部命令。

第十四条 升井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由指挥部安排任务,及时将任务完成过程和结果汇报指挥部。

第十五条 各参与演习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人员、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等在演习结束后,由应急办主任组织以上人员在合适的时间召开会议,总结 演习中的经验与教训,针对问题制订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六条 应急办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矿制订的改进措施进行整理存档,并在之后的工作中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本制度 的解释权归应急办公室。

为使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案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等级、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单位周围环境。

2、假设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时间、原因及危及附近建筑物、设施等危险程度:燃烧物质、面积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灾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3、组织机构,包括火场指挥部,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供水组,后勤组,警戒组等。

4、明确各组的任务,组织程序及措施和各级指挥员及参战人员的职责。

5、绘制假设火灾部位及周围环境的平面图,图中应表明消防水源情况,各组所在位置和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物品)行动路线。

二、演练时间:

根据61号令的规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方法和要求:

1、各公司在组织消防演练时,事前要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许可后,方可进行演练,有关领导和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2、消防演练时,应在假设火灾现场设置明显标志,火场指挥员和参加人员应佩带标志。

3、举行消防演练时,应周密计划,严肃认真,尽量不影响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预案

1、酒店如发生火情隐患,首先进行自灭扑救。一旦发生火势有复延的趋势,火灾信息会迅速至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会正确将火情信息正确记录,确认起火源后,作为酒店第一反映应及时进行报警(119),通知公安消防并将地点、火情情况进行如实地报告。

2、报警以后,迅速将火情情况告知酒店最高领导(总经理)以及值班经理,同时迅速通知消防和维修工作人员到达现场。

酒店最高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各部门工作人员、安保、工程及日常义务消防工作人员为一体,组成临时扑救组织、最高行政领导为指挥部(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

总指挥的职责:

1、根据火灾实际情况,确定扑救的各项措施。

2、根据救人第一,先控后消,布置救人,疏散物资的具体方案。

3、向消防队汇报火情以及现场的情况,并负责现场配合加快火警。

火警发生根据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打好防火战,先要利用宣传工具,对讲机、电话、广播、警铃,工作人员相互通知向被困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进行通报,主要宣传火源发生点,稳定被困工作人员情绪,引导工作人员疏散、撤离。

1、根据酒店发生的火势情况,通报发生及蔓延情况,对被困工作人员进行果断的撤离。

2、划分安全区。根据本酒店的周围情况确定安全疏散点和集合点,确定疏散安全通道、安全楼梯、安全出口门、安全逃生出口,明确分工,在单位消防工作人员引导,护送被困工作人员向安全区转移,另外在各个环节哨口设立引导员,向被困工作人员指明方向。

3、在掌握及控制火势的情况下,召集力量布置救人,转移物资的措施。另外,采取灭火、供水、防堵排烟等救灾措施。

4、建立通讯网络,确保各部门通讯畅通及扑救等实施。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将扑救指挥转移公安消防队,服从公安消防统一指挥。

防火安全责任人兼总指挥:xxx,防火安全副总指挥:xx。

1、灭火行动组:

2、疏散引导组:

3、通讯联络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

划酒店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又根据着火点情况及时定工作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和疏散通道,明确分工,把扑救行动责任落实到各个扑救小组或义务消防队伍,引导和护送工作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撤离在疏散区域内,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工作人员和稳定疏散工作人员情绪。

疏散被困工作人员及疏散物资的次序:

1、先燃火房间,后燃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2、先燃着火层以上各层,后燃着火层以下各层;

4、现场救护,组织本单位义务工作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在着火现场,由扑救负责人、指挥义务消防工作人员全面到对燃火层进行扑救,扑救负责人全面指挥消防工作人员为扑救火灾全过程。

灭火指挥组的职责:

1、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源及蔓延的势头。

2、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火情情况;

3、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指挥参战工作人员实施着火层的灭火、疏散、采取抢救工作人员的措施。

5、派出工作人员关闭着火层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止火势纵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6、检查对参战工作人员的灭火战斗部署是否符合要求;

7、配合公安消防协同组织灭火抢救,维持周围秩序。

开启燃火层上区层面疏散楼梯间的自然通风窗排烟。

建筑外围警戒任务是:消防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外围的秩序。接待消防队,移交消防灭火的指挥权给119,听从公安消防的调遣,为消防灭火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和畅通条件,以最利于把燃火压制于救火状态。

建筑燃火层出入口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工作人员进入燃火区域,知道疏散工作人员离开燃火范围,看管从燃火层疏散下来的构件,保证消防队的灭火行动,有利于灭火要求。

燃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已疏散的工作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一切设备器材,指导疏散工作人员向安全区有序的撤离。

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工作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建立通讯网络,使各部门工作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按火灾应急方案中指定的部位就业和执行业务。

保持建筑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与工程维修部门的通讯联络。

保障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供应不间断,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和完好,保证伤员救护等的运输工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章制度

目的: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范围:公司所有设备。

职责: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岗位员工。

规程: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6.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6.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6.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5)事故后的现场清除,整理及挥发措施等。

(6)应急预案除了上述要素外,还应该实现以下内容:明确应急系统中各机构的权利和职责,指挥人员的缺位替代,建立培训及演习等准备程序,对所设计到得法律法规的论述,对特殊危险建立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的更新等等。

安全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全面提升公司的数据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数据资产安全和用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成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织构成与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应急响应的整体协调、指挥和领导工作。

(2)监督公司总体应急管理流程的有效执行。

(3)负责公司应急响应处置总体决策。

(4)负责公司数据安全应急事件的上报。

(1)对重大数据安全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2)研究分析数据安全事件的相关情况及发展趋势,为应急响应提供咨询或提出建议。

(3)分析数据安全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为应急响应实施提供建议支持。

(1)分析应急响应需求(如风险评估、业务影响分析等)。

(2)编制应急预案文档。

(3)实施应急响应,如应急事件的分析排查、溯源等。

(4)进行应急预案测试、培训、演练等。

(5)总结应急响应工作,提交应急响应总结报告。

(1)进行业务系统的灾难恢复。

(2)系统备份与恢复的日常管理。

(3)参与应急预案的测试、培训、演练等。

(4)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时的损失控制和损害评估。

二、数据安全事件处理:

数据泄露事件,系统由于受到外部攻击或者内部人员故意泄密等原因,造成的数据泄露事件。

(1)紧急措施:当发现有数据泄露时,应报告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人员进行检查,及时防止数据泄露范围扩大影响。

(2)抑制处理:由应急响应日常运行部门组织协调人员排查系统及数据库、应用系统等相关日志,及时下线或切断相关业务系统外联网络,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公安机关介入。

(3)根除: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厂商工作人员对业务系统和相关日志进行检查,分析事件原因,并进行总结。

数据篡改事件,如业务系统不具有数据完整性保护能力,无法确保重要数据不被篡改,从而可能导致的重要数据被篡改的安全事件。

(1)紧急措施:发现核心数据库数据或业务系统大规模被篡改后,应立即报送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指定数据库管理员或运维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暂停相关业务服务,并通知相关业务处室。

(2)抑制处理:使用备份数据恢复数据后重新启动服务,并立即追查原因。如属外部攻击原因的,应立即通过日志等分析攻击来源,,必要时请公安机关介入。

(3)根除: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具体原因,加固核心数据库系统安全,并报领导小组。

数据丢失事件,比如业务系统数据库或业务系统文件、办公文件数据等被非法删除。

(1)紧急措施:当发现数据丢失时,应立即报告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响应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排查数据丢失影响范围,评估对业务的影响。

(2)抑制处理: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协相关业务部门、数据安全工程师等进行解决,从最近的有效备份中恢复数据及业务系统服务。

(3)根除:总结经验,分析具体原因,加固涉敏数据安全处理,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三、敏感数据泄露事件应急响应距离:

敏感数据包括:用户个人信息相关数据、用户服务内容相关数据、企业运营管理相关数据等,当发生数据泄露事件时,各系统应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确认,评估事实与事件影响范围,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一)敏感数据泄露事件应急流程如下:

(二)应急工具:

数据备份还原工具、数据恢复工具、日志分析工具、数据库审计系统等。

(三)应急步骤:

(1)应急启动,当发现黑客通过网络攻击窃取企业核心信息、内部员工或合作伙伴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企业机密信息、监控部门发现企业数据泄露等情况时,启动应急预案。

(2)数据泄露确认,当发现数据泄露时,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数据泄露情况,确认数据泄露影响范围,并定位数据库ip、关联业务等,根据泄密的用户信息判断哪些业务的用户信息被泄露。

(3)应急处置:

2)若无备份系统,则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将相关系统进行下线处理,防止数据进一步泄露。

(4)事件排查分析:

1)通过将遭受攻击的主机上系统日志、应用日志等导出备份,并加以分析判断

2)进一步分析系统日志、数据库日志等,确定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窃取过程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3)若发现是内部员工或支撑厂商人员造成数据泄露,必要情况下,立即组织人人员现场开展调查,通过分析内部员工或支撑厂商计算机的系统痕迹记录(浏览器痕迹、软件使用痕迹、u盘使用痕迹等),进一步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

4)日志分析外,还应分析数据收集链路、数据下载、数据分发等情况的审批记录,进一步分析处置措施,确认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窃取过程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5)风险消除:

1)及时修复发现的安全漏洞

2)对数据进行加密传输,根据数据敏感级别进行加密存储,并对前台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

3)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流程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及漏洞检查。

4)定期组织内部员工、支撑厂商人员开展安全意识培训。

5)定期开展安全合规检查和安全审计工作

四、应急响应保障是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一)人力保障:人力保障由公司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管理。数据安全应急保障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技术保障:公司通过建立应急响应安全技术小组来进行为应急响应技术保障,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应依据应急响应的需要,制定数据安全事件技术应对表,全面考察和管理相关技术基础,选择合适的技术服务者,明确职责和沟通方式。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相关技术研究,不断完善“事前可防范、事中可阻断、事后可追溯”的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开展对数据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三)物质保障:包括通信保障、资金保障等,应急响应工作中产生的所有物质、资金需求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统一统筹提供。

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搞好我校20xx年小学毕业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生命安全,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做到“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特制定我校毕业考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考期安全隐患,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事故降低到0限度。

(二)测试地点:倪邱中学

(三)参加测试学生:六年级学生75人

(四)领队:林林带队教师:陈西祥陈西宝李辉

(五)外出测试时的交通工具问题:自己备自行车,

(六)带队教师工作职责:

1、班主任陈西祥老师在6月17日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期安全教育

2、领队林林校长和班主任陈西祥和陈西宝李辉老师于6月18日早上6点30分前到达学校由班主任检查好人数,带齐考生并亲自带队6:40出发。考试结束后,带队老师带齐考生后由班主任检查好人数,确认无一人掉队后学生方可回家。

3、领队人员分工

(1)林林校长全面负责。

(2)班主任点名检查人数,陈西宝李辉负责处理意外事故。

(3)带队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不得出半点差错。

(4)学生每生骑一辆自行车,按组排队行走。

(5)陈西宝老师走在学生队伍前头,陈西祥走在队伍后头,林林校长和李辉老师走在中间。

4、做好点名工作,坚持8次点名

(1)出校前、返校后点名。

(2)进出倪邱中学点名

(3)中途过坟台路口点名四次。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领队林林和班主任陈西祥要,保证学生路上安全。

3、考试完毕后,班主任陈西祥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强调有关安全纪律,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走亲访友和在路上逗留,必须及时统一回家。

4、若遇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向120和110呼救,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领队、班主任教师为第一现场指挥人,要负责及时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领队和班主任教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二)饮食安全

1、教育好学生:不吃零食,不喝三无饮料。

2、若有饮食安全事故发生,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其它安全

1、如遇高温、湿热天气,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如遇考生生病,派人陪同到医院及时医治,如病情严重影响考试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考试休息时严禁考生单独外出。要采取措施加强考生的管理,学校指定班主任具体落实责任,确保考生安全。 4学生交卷后,必须到指定的地方休息,不得随便乱跑。

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本次春游活动顺利进行,在活动过程中,安全应急措施必须落到实处。为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迅速合理地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特制订以下应急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班主任。

(二)学生现场管理保卫组:各年级分管行政;各班主任、带班教师。

(三)医务后勤组:陆进保、马文兰。

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学生优先原则;就地抢救原则;报警、求援原则;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则。

1.车况:由所乘车辆负责人提供保障。

2.出发时的上车前后、活动过程中上车落座后、活动结束上车和到达下车地点后,都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保证准确无误。

3.行车时,带队老师密切关注学生:头手不得伸出窗外;随时为身体不适者和晕车者提供保护。

4.到点停车,下车的程序是:带队老师先下,确保交通安全后,再让学生有序下车。

5.如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情况,如发生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责任人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安全人员实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有人员受伤,应尽快由随车负责人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2)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一律立刻将车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如。

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应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3)如遇车厢内发生意外,带队老师必须立即负起或指挥、或施救、或报告之职责,不得延误时机,更不能坐视不管或丢下学生不管。

1.学生必须按小组开展活动,不准单独行动。带队老师应当始终与学生为伍。

2.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场所玩耍,不擅自下水游泳,不攀爬险要,不买危险品,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与陌生人争斗。

3.遇学生受伤的情形。既要冷静又要反应迅速,要视其轻重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拔打120,或送附近医院。总之,绝不能不作为,更不能推诿扯皮。

4.活动前,要教给学生一些避险或受伤后自救的方法。

5.带队老师要随时关注、提醒要求学生不买、不吃变质和不洁的食品或暴饮暴食,如有学生腹泻、腹胀或食物中毒,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如上报、救护等),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备查验。同时,还要注意观察了解其他同学的状况,切忌麻痹大意。

6.在参观游览时,带队老师必须紧随学生前后,如遇紧急情况,老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自己所负责管理的学生迅速带离险境(老师最后一个离开)。

1.若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症状,带队教师立即上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带队行政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

2.立即组织其他班级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多人中毒事故。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3.行政负责陪护,并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1.发生突发事件如遇绑架抢劫事件,要以全体学生的生命为重,保持镇静,巧妙周旋,尽可能赢得时间,以避免任何成员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2.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3.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进行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由教师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4.如遇火灾事故,迅速组织所有师生撤离火场,拨打“119”,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要组织人员逃生,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如遇公共场所骚乱事件,负责教师应围成圈,保护好学生。细心、冷静地观察事态发展,不盲目奔跑,不随人流乱窜,待看清形势后再引导学生安全、迅速地疏散。

6.安全负责人控制现场,避免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电话。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2.小组成员自带手机,换好、带好电板,活动中随时待机,保证信息畅通无误。服从统一部署和指挥。

3.学生过马路时,行政要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确保所有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师: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按分配的任务全程跟班带生。

2.班主任应提前向学生做好注意事项所列的各种教育,同时做好各方面组织工作,包括随班教师的(学生人数)包生负责。

3.组织带好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时候清点(掌握)的人数相符。

4.提高认识,随时随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视察周边环境,如有施工场地、山坡、河道水塘、凡学生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要分头站岗,并注意学生动态,不允许学生出入危险场地。

5.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并时时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学生安全过马路。如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各位教师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处理群体的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小事自己处理,大事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6.自始自终,活动中不得请假、不得中途私自离开学生,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安全应急预案

编制时间: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为加强和规范市局(公司)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和减少危害,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市局(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市局(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市局(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确保安全,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市局(公司)应对灾害的能力。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市局(公司)大型群众活动期间面临突发灾害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灾害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的有关法规、本市局(公司)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1、演出时间:7月1日,19:30~22:00。

2、演出地点:市汇川艺术中心(南京路体育馆旁边)。

成员:

医生:(外聘1名)。

护士:(外聘1名~2名)。

各安全人员的任务由组长现场分配确定,安全人员佩戴安全颜色的工作标志牌。

市汇川艺术中心(南京路体育馆旁边)馆内配有火灾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灭火管网、灭火器、观看区有四个安全门及逃生通道、副台有两个安全门及逃生通道、演出后台有一个安全门及逃生通道、在一楼、二楼门厅各有二至三个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措施,。

为了加对活动期间治安管理,设置一楼及二楼门厅为治安缓冲区,

将市汇川艺术中心(南京路体育馆旁边)门厅出入口作为入场验票点,由艺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验票进入观看。在验票点安排一至两名保安人员,协助公安对进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物、爆炸物、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等进入演出场馆。

市汇川艺术中心(南京路体育馆旁边)有前后两停车场,其中后停车场作为演出人员乘座车辆专用停车场,前门厅外停车场作为参看人员专用停车场,并在艺术中心入口、停车场、演出场馆的周边留出安全通道,在艺术中心入口、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车辆通行指示标志,由艺术中心停车管理人员负责引导车辆停放,门厅前十米为安全疏散区禁止停车。

志。设置观看人员及演出人员进出演出场馆通行指示标志。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局(公司)成立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市局(公司)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市局(公司)纪委书记和市局(公司)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单位)成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一)应急处置组(灭火行动组)。

组长:

成员:

应急处置组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控制事故范围阔展及消防事故危害,抢救被困人员。

应急处置组可进一步细分为灾害处置队、灾害控制防范队、物资疏散队等。

(二)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疏散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外聘医生及护士)。

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及联系急救机构。

(四)事故现场警戒组。

组长:

成员:

事故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灾害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六)机动组。

组长:

成员: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2、处置程序。

(一)报警:市局(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应立即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灾情可直接报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应急指挥部接警后,应立即向市局(公司)领导和活动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三)处置:指挥部各应急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等部门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3、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

(一)保护灾害现场;

(二)查明灾害原因;

(三)调查灾害损失。

4、责任追究。

对发生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局(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5、附则。

1、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应急预案由本市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应急预案

对桥梁施工可能发生的透水、触电、高处坠落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经理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成员:工程部、安质部、办公室(含公安)、物设部、财务部。

( 1)桥梁发生透水、触电、高处坠落等灾害险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在现场设立指挥场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透水、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出危险区。

(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的风险, 指导安全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 5)现场抢救组;由项目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联系就近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救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置工作。

( 6)技术处理组: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相关人员参加,公司工程部参加,制订其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书记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 8)消防灭火组:消防灭火组由公安分处(现场派出所负责人)负责人担任组长,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 9)后勤供应组: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公司物设部提供物资信息);制订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

( 10)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书记负责;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 11)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3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3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4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6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与本预案定义的i-iv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和可能导致i-iv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4.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网络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或故障,不良信息在网站乃至整个互联网的传播,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紧急网络安全事件。

件。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目的或有组织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歪曲事理的不良活动或违法活动。

(1)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

(2)事故灾难是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

(3)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事件。

5.事件分级。

根据我省对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具体级别定义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i级(特别重大):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大规模瘫痪,事态的发展超出区一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ii级(重大):造成网站或其它上一级部门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上级政府或公安部门协助,乃至需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iii级(较大):造成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只需在本区政府或区信息中心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iv级(一般):造成网站网络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由我主管部门处置的突发事件。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重要信息网络和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不法行为等环节,在管理、技术、宣传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3.落实措施、确保安全。要对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等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漏洞和隐患的进行及时整改;要实行网站的巡察制度,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要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5、事故上报。

事件必须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响应应急结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以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院领导,由院领导向区应急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保障措施应急技术队伍保障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我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技术保障队伍。并定期参加信息安全配训。

1.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专业技能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2.定期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特别重大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采取合理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安全应急预案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决定举办xxxx年“元旦”文艺会演。

1、活动时间:xxx年12月28日13时

2、活动地点:学校三楼体育馆

3、参加人员:七、八年级段师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七八年级各班主任。

老师对演出活动所有师生的安全负总责,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指挥。

老师具体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安全巡逻,做好各安全出口的值守工作。

各小组成员应本着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定人定岗负责,维护好整个活动秩序,加强巡视、检查,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活动前应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参赛学生服从教师的指挥,遵守纪律,维护秩序并清点人数;活动期间要亲自带队,坚持活动的全过程,做好各位老师的责任分工。所有教师应共同负起整个庆祝活动安全责任,密切配合,统筹协作,确保整个活动的安全。

1、活动期间如发生突发情况,须紧急疏散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在场所有班主任及教师要参与管理好学生,稳定情绪,注意避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踩踏,带领学生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出。

2、如发生意外伤害,在场教师应马上向安全小组汇报,据安排控制局面,及时把伤员送医院治疗,控制参与人员,调查妥善处理。

安全应急预案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开启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2、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班级顺序进行疏散、离校。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6、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办公室

后勤主任:

组员:

2、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总结、研讨。

3、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处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1、完善制度。对本校食品安全卫生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应急预。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援救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证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安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负责全面工作。

行动组:

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教师进行救护工作。

通讯联系组:

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消防、卫生防疫、医院等相关部联系救护事。

疏散引导组:

负责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对学生进行疏散引导到安全地方。

安全救护组:各班主任。

负责协助医护人员、消防人员、卫生防疫人员等进行工作。

(一)、火灾预防及救助措施:

(1)制度。

1.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

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设施。

6.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爱护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消防隐患。

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段。

9、严禁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职责。

1.宿舍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对学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

3.加强对公寓管理员的消防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组织消防综合演练以及紧急情况时的疏散办法。

4.要求值班人员熟记重要电话号码,发生火灾时,以最快方式通知政教处和综治科。

5.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应急灯、消防栓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或更换。

6.随时检查各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用电、用火及时制止和纠正,并报告政教处或年级办给予处理。

7.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

(3)火灾救助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立即组织人员参加灭火抢救,同时报告政教处和综治科;一旦火势失控,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明地点、火情,并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

(二)、打架斗殴、盗窃事件的预防及处理程序。

(1)制度。

1.本楼住宿人员凭胸卡出入,非本楼人员不得擅自入内,来客须经政教处批准、在值班室登记且有管理员陪同方可进入,夜间不得留宿外人。

2.宿舍楼关门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在宿舍滞留,确因有病或其它特殊情况,滞留宿舍时,须持有请假条,逗留宿舍的学生不得在楼内到处走动。

3.严禁在宿舍内喝酒、赌博、存放各类管制刀具、凶器。

4.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5.个人的房间钥匙不得外借,最后一名同学离开后一定要关好门窗并上锁。

6.严禁在学生公寓进行买卖等商业活动。

(2)职责。

1.准确掌握本楼住宿人员情况。

2.各楼层公寓管理员要经常对楼内巡视。

3.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及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楼门,按时熄灯、送电。

4.准确区分本楼人员与外来人员,作好晚归、封闭期间逗留学生登记,大件物品出入楼登记,外来人员登记。

5.发生打架斗殴情况时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好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同时安排人员通知政教处。

6.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送到卫生所救治。

7.发生盗窃事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向综治科报案。

(三)、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处理程序。

事件发生后:

1、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并通知政教员。

3、协助保卫人员对现场当事人员进行询问、登记。

(四)、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轻者安排同宿舍人员陪同到卫生所就诊,重者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五)、设备、设施突发事故。

1.值班人员应熟悉本楼水、电、暖的开关总闸位置和使用方法。

2.当发生跑水、漏电等事故时,首先关闭闸门,如有人员受伤的按“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程序处理;立即通知总务处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公司对重大事故的应急和处理能力,减轻事故伤害,及时、快速、有效、妥善处理事故,把事故损失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就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制订应急预案。

一、组织设置:

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处理组、保障协调组、后勤慰问组

事故处理组长:

根据事件性质由对口负责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责任部门领导、相关责任人、安委会成员等组成。

保障协调组长:

根据事件性质由对口负责的领导担任,组员由责任部门指定人员、财务部领导、办公室领导、行政管理部领导等组成。

后勤慰问组长:

组员由责任部门指定人员、医务人员、食堂人员、办公室接待人员等组成。

二、基本职责:

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在事件发生后的指挥领导工作,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制订处理方案,指挥协调各部门工作;日常处理机构负责了解事故情况,以及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协助事故处理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对事故的善后处理、恢复生产秩序;财务部负责与保险机构联络,做好相关损失评估、资料的准备及资金的筹措;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信息的畅通;行政管理部负责事故的后勤保障工作等。

三、通信保障:

各成员的手机、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均为通信保障联络工具(电话见公司统一负责制的号码目录),确保能随时畅通。

四、指挥部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五、常用紧急电话

救护120

报警110

公司指定紧急电话:

六、夜间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和公司门卫为紧急联系人:xxx,并切实履行好职责。

七、事故上报统一由安委会按相关的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特事特办,可直接向上级部门汇报。

八、事故的对外发布和通报,统一由公司办处理。

九、相应物资的储备:绳索、铁丝、雨布、小型排水泵、担架,氧气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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