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一
一、*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三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
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
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四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 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 支付酬金。
六、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xx 年 11 月 26 日开始实施,至 20xx 年 12 月 15 日终结。
七、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壹 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五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咨询服务具体情况,协议书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自愿的原则,就 可研报告编制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2、甲方可向乙方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要求;
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
5、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协议书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漏相关机密资料;
第四条 协议书履行期限、方式及时效
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于协议签定之日起3工作日内提供技术经济资料;
3、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份
第五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工程咨询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甲方再付给乙方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书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条款;
2、本协议书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
3、如协商处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协议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50%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协议费用总额,支付给甲方50%违约金;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聘请调解人进行调解;
(4)若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六
第一部分 发挥自身优势 提倡有偿服务
一、基本优势
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宿迁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有专业人员36人,高工6人,注册造价咨询、监理和评估人员26人,设总工办从事投资工作30多年的资深专家。
公司现具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四块资质,工程监理和房产评估已审报待批等工作。
公司坐落于市政府广场南侧,市财政局西侧群众大楼五楼,距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建设局、市招办相近,地处城市中心,交通便利,办事效率高,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
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创造一流业绩,扩大专业规模,项目优惠收费。
公司具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6名,为项目的运作提供强力的技术保障,有专人协助业主办理主管部门有关手续,同时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工程咨询业务所需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需提供的材料:
计价格【1999】1283号 单位:万元
第二部分 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守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承担中介咨询服务业务。
3、公司对接受委托的项目无论大小,均认真对待。根据委托任务的不同,公司任命有咨询师资格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负责,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项目咨询成果的质量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在完成每一项委托任务后,都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交流,总结经验及教训,对已完项目定期进行回访,并随时解答委托方提出的有关工程咨询方面的问题。
4、公司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守商业秘密,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利用专业技术知识,在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领域,架立一座连接业主和发改委的桥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完成工程咨询业务。
5、服务人员,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各专业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
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0一二年三月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公司郑重承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达到委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一、我公司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
第一 项目组内部复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公司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公司要求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在项目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六)获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工程造价咨询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 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公司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注册造价师负责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
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
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 意见分歧
3.如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监管措施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本公司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本所要求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三)由本公司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
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和评价还包括分析下列事项:
(二)有关独
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书面确认函;(三)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四)与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相关的决策。
本所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本公司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本公司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本公司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行业务检查及其他监控程序。
(二)该缺陷是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我公司将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及建议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适当人员。
本所在评价各种缺陷后,应当提出下列改进措施:
(一)采取与某项业务或某个成员相关的适当补救措施;
(二)将监控发现的缺陷告知负责培训和职业发展的人员;
(三)改进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四)对违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对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本公司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同时,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一)已实施的监控程序;
(二)实施监控程序得出的结论;
(三)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重大的缺陷及其整改措施。 向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本所适当记录下列监控事项:
(一)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二)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三)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评价的记录包括下列方面:
服务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公司郑重承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达委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
第一 项目组内部复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所要求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此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
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六)获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工程造价咨询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
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 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本所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合伙人或由主任注册造价师授权的部门负责人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充分体现分类控制、突出重点的质量控制理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
技术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
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 意见分歧
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 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
本所规定:
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以解决这些分歧; 3.如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监管措施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本所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本所要求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七
咨询人(全称):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建设工程咨询相关事宜,签定本合作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以下咨询业务;
3.招标阶段咨询: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过程控制咨询;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拟定、审核咨询;
5.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咨询;
6.项目后期评价咨询;
7.建设项目其他相关咨询;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4.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
5.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自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最新工程咨询个人工作总结精选篇八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及规章。
1、如本项目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简称合格书),交还经乙方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将审查合格书副本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如本项目审查不合格,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档案。
3、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后,除超资质勘察设计情况外,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乙方进行审查。
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占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日内。复审时限按工作日作相应顺延。
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3、甲方不能按期返回修改图纸或变更设计,又不说明原因的,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4、甲方对乙方的审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对提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2、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3。1和3。2款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不齐,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审查的,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交付审查成果。
2、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错误,造成乙方审查成果的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需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甲方应按重新审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审查费。
4、因甲方原因终止审查的,甲方应按下列约定支付审查费:实际完成审查工作量小于或等于50%时,按审查费的50%支付;大于50%时,按全部审查费支付。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向甲方交付审查成果,每推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审查费 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可视具体情况和不良影响,处以审查费 违约罚金。
3、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审查失察责任外,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不代替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且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决定。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若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基本一致,专家论证费由甲方支付;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3、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需要整体变更重审的,按新项目报审并收取审查费。
4、本工程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需要赴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调研及收集资料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审查时间。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7、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9、本合同双方签章齐全后方可生效。
10、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及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等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