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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1-05 12:46:09 作者:QJ墨客 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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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桐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平安横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降低我镇交通事故、通过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为核心目标,实施七项治理措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交通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全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

(二)交通亡人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实现全镇交通事故“零”亡人。

(三)道路交通隐患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各类道路隐患、入村口“五个一”工程、斑马线、标志标线标牌和隔离、渠化设施的排查整改。

(四)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完成横村镇实有人口宣教率达到100%,外来务工者、60岁以上老年人、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私家车主和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教率分别达到100%。

(五)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目标。建立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在9月底通过整改验收,实现顺利“摘牌”。

(六)208省道横村段验收目标。确保省挂牌208省道横村段和市挂牌的208省道横村镇凤联路口在9月底前高标准完成整改验收。

(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组织架构及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以例会、通报、督查等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每旬召开专题推进会,工作小组每日会商分析通报,全力推进综合治理行动。严格执行重伤、亡人交通事故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到场制。

(二)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挂牌治理点段进度,积极配合交运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省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验收。

1.对近三年来完成的治理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点位整治的完结及设施的完好性。

2.边排查边治理。按照“应排尽排、应封尽封”的原则,全面开展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在建施工、通车未验收、景区道路、未硬化和废弃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治理。

3.对已排查的点位“特事特办”,加快治理的动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完善镇交治中心及村交治站建设。

1.规范完善已建成的镇交治中心与村交治站,加强宣教人员的培训督导,提升宣教人员专业能力。

2.依托交治中心及交治站平台,利用文明播报屏、宣教室和体验功能区,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全覆盖。

3.加快建设横村镇第二个交治中心、板头村交治站,8月上旬前完成板头村交治站建设,10月底前完成镇第二个交治中心建设。

(四)全力筑牢重点车辆源头管控防线。

1.开展农机车辆的再排查工作,对当前在使用的农机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确保农机车“零”上路。

2.开展电动三轮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底数再摸底排查,实现应备尽备,在备案过程中对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事前交通安全宣教。

3.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及黄牌车驾驶员落实交通安全职责,定期开展职业驾驶人的'安全宣讲和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采取“三个一律”(即事故违法一律追处、企业绩效一律追处、重大事故一律严惩),货车重点违法、交通事故追利率达100%。

4.开展电动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全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每周不定期由镇政府、交警中队、城管中队、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二轮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快推进宣教全覆盖工作。

1.实现学生宣教全覆盖。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学校师生、家长的宣教工作。

2.实现党员干部宣教全覆盖。依托每月的党员国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的宣教。

3.实现企业、事业单位宣教全覆盖。结合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例会等形式,对企业、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进行交通安全宣教。

4.实现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宣教全覆盖。定期对我镇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车辆“三率”和重点驾驶人“两率”清理工作,确保100%达标。同时督促企业每日对驾驶员进行宣教后再上岗。

5.实现交治站宣教全覆盖。依托交治中心、交治站,对外来人口进行宣教,实现宣教任务完成100%。

6.开展村社交通安全劝导行动。镇班子成员每月要到联系村社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村社班子要每周上路开展一次交通劝导,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各级党员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上路体验活动,对路面交通违法开展劝导提醒。各村社要结合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复杂路口和大流量路口科学安排不少于1处劝导点位,每处不少于2名劝导员,对进村出村的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进行劝导提醒,对拒不服从现场劝导管理的人员,登记后,报告镇街和交警部门予以通报、处罚。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1.发生重大事故,所在村社干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联络110、120、119,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2.及时跟踪事故伤员情况,掌握伤情动态,做好伤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全力调处事故矛盾纠纷,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善后处理,确保平安稳定。

(七)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守法意识。

1.与镇村两级干部、镇全体党员签订《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和《交通安全倡议书》。

2.对一年内首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提醒谈话,第二次予以诫勉谈话。被谈话人员需参与横村镇文明志愿劝导行动一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并将此项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压降交通警情和亡人事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镇上下要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举全镇之力,紧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责任人。紧扣时间节点,坚持挂图作点、倒排计划,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要进行约谈提醒、警示通报。对态度消极或者拒不整改的,要联动镇纪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项目准备:

在方案时期,拿到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和规划后,首先认真阅读地形图,注意电线、电线杆、铁塔、光缆(国防光缆)、现有管道(雨污电气)、房屋建筑、原有结构物(涵洞、桥梁、挡墙、护坡等)、水渠、河流河沟、沟壑、水(鱼)塘、水田、地形高低走向等对规划道路的影响,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方案。并在总说明中相应的说明。光缆、燃气、电力等重要管道线路应在平面图中特别标识,并在总说明注意事项中说明。

需要勾汇水面积确定涵洞位置、型式、大小时应及时和排水设计人员沟通。搜集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历史、水文、地质资料,包括业主方面各个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名称、地址、qq,电话等。各部门紧记出图日期,并留出足够的时间保证内部审图和修改。项目负责人统一制作封面、图签。图签统一采用外部参照型式。

2、项目:

2.1首先出道路平面图。

2.1.1处理地形图:第一种方法:将地形图全部处理为颜色8(其它灰色均可,根据单位规定),转化地形点和等高线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种方法可以知道每个图层都什么数据,但是如果原地形图不规范,图层很繁多复杂,则关闭和打开地形图时很繁琐。第二种方法,首先关闭地形点和等高线图层,将其他所有数据均刷层到新建地形图图层(此方法适用于不标准图层繁杂地形图),然后将地形点和等高线转化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方法便于图层管理,但不便于专门查找原图层中某类数据。处理完地形图可运行pu命令清理无关的数据。

2.1.2平面出图:

首先出道路平面图之前,根据项目规划确认道路等级和设计车速,认真检查规划道路的中线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规划只做半径,不做缓和曲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规划中线进行微调,尤其是半径取整数(如甲方要求不得改动中线则不调,并由甲方说明原因),对需要做缓和曲线的地方加缓和曲线。根据设计车速和圆曲线半径设置道路加宽。交叉口按根据道路等级进行拓宽和渠化处理。斜交交叉口缘石半径应在规范内尽量取大。

立体交叉布设匝道时应充分考虑净空、竖向设计。平面图中应简易标识出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的位置、范围、型式等信息。

平面调好之后发给业主看看,有问题及时沟通和修改。方案平面进行最后的平面标注、布置,按桩号分平面图(普通道路按1:500分图,如果道路较宽或者a3图纸放不下可定为1:1000),定好之后,注意插入指北针并调整方向。详细标出道路设计范围,起点、终点、交叉口范围。非常重要,因为辅助专业设计范围均以此为准。

根据单位出图标准调整线型宽度,检查标注字体大小。按以上顺序自检一遍后将平面图、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文件根据需要发给交通、排水(先熟悉,排水还需要纵段设计文件)、照明、桥梁、结构等相关专业,并对接好细节问题。

2.2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平曲线(平包竖)、排水、净空、规划控制高程等因素。设计时最好和排水设计人员共同商议总体排水走向后再进行纵断面考虑规划控制高程和交叉口控制高程的时候还应注意和平曲线的“平包竖原则”。设计纵断面时必须注意主要交叉口设计范围内道路纵坡不大于2%,困难情况下不大于3%。(此点在城市道路路网设计中很重要,不可忽视)。

2.3横断面横断面结构和型式设计应注意和规划相结合并和甲方保持沟通,达成统一。

2.4结构物。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桥涵、挡墙、排水沟、护坡等结构物,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图纸中充分考虑现场遇到的情况。无论最后甲方修不修,如果有必要我方都必须设计。

2.5设计说明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设计说明中必须要将工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罗列出来,不可马虎大意。

注意要和甲方经常保持联系。按我院制图标准制图。完成后尽早内部审查。

1、和多方多沟通多交流。

2、提前交图,为审图改图预留充分时间。

3、统一标准,尤其是多人做一个项目,要保证出图风格一致。

4、以审图单位的心态做设计,一切以规范为准,多考虑各种细节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浦交联办〔20xx〕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等自治区领导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査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2日至9月15日。

为确保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寨圩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x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员:xx及各村工作组长和各村农村交通劝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兰强同志兼任,成员为xx。

1、xx: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3、xx:对全镇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督管负主要责任。协助上级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xx:负责交通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督查,起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筹备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及其它重要活动。

5、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各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负主要责任。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1号)要求,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钦州市挂牌督办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改任务。由镇交通站牵头,按时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长大下坡、平交路口等路段,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基础数据库,对列入数据库的路段,要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落实整改计划。

2、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査、路面巡査、登门核査等多种方式,对多车辆逾期为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非法改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验,该报废注销的一律报废注销,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发动各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积极将辖区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与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深入景区、园区、场区、矿区、林区以及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1、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实行顶格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镇、村干部要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1、加强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若干意见》(桂交运输发〔2016〕125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达标改造。

2、加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公路、运管等部门,对尚未开通客车的建制村联合开展建制村通客车通行条件核查工作,对客车拟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建制村开通客车依据。

3、加快落实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落实对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和国家关于支持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特殊政策,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农村道路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村道路沿线的居民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陋习,逐步适应现代交通文明的需要。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要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每学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定期编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村要落实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认真实行学生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3、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我乡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367.5公里,其中县道25.5公里,村道140.5公里,组道201.5公里;全乡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12名,机动车75辆。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1、发生事故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我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0起,无人员死亡,虽然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目前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管理难度非常大,主要是摩托车无牌无照,非法营运十分严重,经统计,摩托车2750辆,其中无牌无照22047辆,非法营运16辆。严重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乡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乡白聚油路18公里,甘宝油路7.5公里,通村公路18条、140.5公里,通组公路120余条、201.5公里,普遍存在着坡陡、弯急、路面差等现象,并且缺乏护栏、档墙、防撞墙、警示标牌139处,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乡现仅有派出所4名干警,安监站3名工作人员,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还要抓好我乡其它工作,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乡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面包车较多,而且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我乡的通村、通组公路路面窄、坡陡、弯急,在很多地方无安全标示牌,防护栏和档墙等安全设施。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乡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安全隐患的存在,尽可能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以安仁人民为重、以安仁发展为重、以安仁稳定为重、以安仁形象为重”工作理念,进一步攻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8月25日起至11月30日,紧盯五大目标,实施五大行动,落实九个一律,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龙市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张乙尔。

组长:陈干山。

副组长:张祎、黄祥湖、蔡华军、何其芬、何金新(常务)、欧阳振铎、段言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金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英哲为办公室副主任,虞继良、陈平、陈威、王晶、肖英哲、何百战、阳仁发、颜小洋为成员。肖英哲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负责落实违章对象的处罚。

聚焦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四个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整治工作在全乡的考核位次继续保持领先。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控成效显著。到11月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并保持在70%以上,无牌无证率、非法装伞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拖拉机、农用车、“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性治理。到9月底,上路行驶拖拉机、农用车无牌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两客一危一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三)货车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辆违法得到遏制。到11月底,“一超四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并长期保持在0.5%以下,超限30%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罐式货车及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不达标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全部淘汰,野蛮驾驶、超载、违反规定路线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四)道路风险隐患全面“清零”。公路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11月底,已排查上报的各类道路、桥梁隐患100%治理到位,新增各类动态公路隐患100%及时整改到位。

(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飓风”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站所:乡整治办)。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进组入户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在此基础上,筛选甄别出无牌无证、非法装伞等违法车辆信息。逐辆落实乡、村管控、劝导责任。汇总逐级上报、移送县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点对点精准整治。2.大力调度驻村干部、“两站两员”和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每月开展2次以上赶集日联合执法、7次以上集中劝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执法、集中劝导方案,并做好记载。3.乡机关、各村、乡属各单位(含学校、医院、村委会、农商行、建筑工地等)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及单位院落管理,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非法载人和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四轮)驶入或停放单位院落(以下简称“禁入、禁停、禁骑”)。(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乡属各单位负责人等)。

(二)大力开展拖拉机、农用车整治“霹雳”行动(责任领导:欧阳振铎,牵头站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各种拖拉机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上门宣传到位、政策告知到位、报废承诺到位。

2.抓路面执法,严查无牌上路、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抓实体报废,开展已公示注销拖拉机报废工作。3.建立完善拖拉机、农用车隐患治理台账,每月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等工作人员)。

(三)认真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亮剑”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配合县非法营运打击行动小组,全面整治私人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责任人:肖英哲、各村干部)。

(四)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治理“清零”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突出公路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公路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突出公路桥梁、涵洞,深入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整治工程。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突出平交路口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公路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程。(责任人:肖英哲、各村支部书记)。

整个行动分部署动员、整治攻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为期10天)。根据全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上门宣传,及时翻印张贴“百日攻坚”方案里的“严禁”与“一律”等硬性措施。隐患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以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底数为主,分村建立机动车管理台账,确保违法整治有的放矢。

(二)整治攻坚阶段(9月4日至11月20日,为期78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紧扣各自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根据具体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斩陋习、除顽瘴、破痼疾,全面整治违法车辆,全面查纠交通违法人员,全面治理隐患路段。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期10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全面整理行动资料、台账、数据,整理成册,报送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精心提炼“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在后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进一步复制推广、纵深推进。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百日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掀起整治高潮。要进一步制定子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期限、措施。

(二)全乡动员,协同共治。全乡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己职能职责深入融合到“百日攻坚”行动中,在顽瘴痼疾攻坚中建功立业。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服务平台,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介先进典型。要加强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罚。领导小组要全方位、全过程跟进督导“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推进整治进程,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对于乡村干部违章的,发现1次,年终综合绩效扣减100元。如果同一人违章达到2次,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并不能评先评优;各村所有村干部违章累计达到10次以上(含10次的),该村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对于学校、卫生院、农商行工作人员违章的,发现1次,名单报相应单位作出经济处罚,发现2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称等资格;对于老百姓违章的,发现1次,罚款20元,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年度的慰问、临时救助、入党等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盯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每项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每个村、单位的工作情况,坚持数据统计、进度排名,真实反映、准确评价各村、各单位工作表现、整治成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乡纪委要积极介入、全程监督“百日攻坚”行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严格执纪问责。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前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城区道路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要求,决定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乱停乱放、乱行乱窜、闯灯越线等现象明显减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停车有序,车辆、行人遵章守法的目标,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上饶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组,负责整治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副组长:高。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吴。

团市委副书记。

程秀琴。

市妇联副主席。

吴宣耀。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建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徐江华。

市公路局副局长刘海卫。

市房管局副局长刘东生。

市人防办纪检组长。

彭芳德。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处处长苏卫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客管处处长郑德成信州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

上饶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元锋。

上饶县城管局局长。

陈永忠。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徐承志。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信息上传下达。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沟通、协调和每日信息收集、报送,并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报办公室备案,确保联络通畅。

三、工作任务。

法规,自觉遵守交通信号规定,服从公安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各行其道。

(二)治理车辆违法停放现象,增设临时停车场(点),解决停车难问题。确保公交车、出租车在规定的站点和临时停靠点停车上下乘客。

(三)设臵一批单行道,在有条件的路段加装隔离护栏,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重点打击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含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其它无营运证的车辆非法载客营运行为。

(五)规范沙石、建材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避免遗洒、飘散载运物。

(六)整治占道经营、堆物作业等非交通占道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

(七)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安装动力装臵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整治时间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按照工作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抓好责任落实。

(二)向社会发布整治通告,提高市民对规范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和监督。

(三)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将涉及到本部门的整治宣传内容、具体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协调政府部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将通告及宣传资料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要道、娱乐酒店场所、辖区、村(居)委会发放和粘贴。对路面一线开展的集中整治情况将联系记者进行跟踪报道,曝光一些典型的、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各交通主干道电子显示屏等广泛积极地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典型事例、事迹、先进个人事迹要及时汇总报整治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宣传报导。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

(四)开展交通组织调研。各单位为今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整治期间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调研,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及意见包整治组办公室。具体调研工作如下:

1、开展增设隔离护栏的调研。(交警支队负责)。

合)。

3、开展将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大型建筑防空地下室,改造成地下停车场有关事项的调研。(市人防办牵头负责,市城管局、规划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4、开展在主要路口设臵led引导屏有关事项的调研,以满足及时公布周边停车场停车信息,引导车辆停放的需要。(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城管局配合)。

5、开展调整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点布局有关事项的调研。(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城管局、规划局、交警支队配合)。

6、开展物业小区停车管理的调研。(市房管局、交警支队负责)。

7、开展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采取限时限制摩托车、电动助力车、三轮电瓶车(含加装动力装臵的人力三轮车)通行的调研。(交警支队负责)。

8、开展设臵单行道有关事项的调研。(交警支队负责)。

9、开展清除影响道路交通的部分市政绿化带设施,增加道路通行能力有关事项的调研。(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交警支队配合)。

10、开展上饶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调研,成立交通影响评价委员会,把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城区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划控制的基本措施。(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法制办、规划局、建设局配合)。

(五)积极配合政府尽快出台《上饶市超标电动车管理办。

法》,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考试发证。

(六)聘请专家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问题进行指导、设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整治活动。牵头负责的责任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逐一组织整治,逐一解决问题,各配合单位积极主动参与,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合力。

(一)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格落实勤务安排。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分片包干,逐级负责的勤务模式,划分职能层层包干,边调研边治理。每条责任路段安排交通民警、协警,交通运输、城管及其它各部门工作人员,分两班进行巡逻管控、纠违整治(第一班:7:30—9:00,11:00—12:00,15:00—17:00;第二班:9:00—11:00,14:00—15:00,17:00—18:10)。团市委、市妇联和信州区有关单位负责联系志愿者,在重点整治路段、路口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分道行驶及其它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志愿者佩戴红袖章,持小红旗和口哨,工作时间:9:00—11:00,15:00—17:00。具体安排如下:

1、东市片区。

责任领导:吴。

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谢柏富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人员安排:

(1)五三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民政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黄凯(***)。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20名。(2)赣东北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信江桥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邱梦飞(***)。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20名。(3)中山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冯强(***)。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20名。

2、西市片区。

责任领导:王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兰照勇直属一大队副教导员。

(1)解放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4人,雷锋像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李军(***)。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6名。(2)胜利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黄志华(***)。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4名。(3)滨江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8人,负责人:黄新国(***)。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2名。

3、北门片区。

责任领导:杨思跃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刘艳军直属一大队副教导员。

(1)带湖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华良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陈文玺(***)。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2名。(2)庆丰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张荣毛(***)。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3)凤凰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程睿(***)。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

4、水南片区。

责任领导:孙建中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管华权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1)书院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信江桥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吴伦辉(***)。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2)叶挺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杨奇(***)。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

5、郊区片区(320国道全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11人,负责人:林桦(***)。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6、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开发区城管局牵头,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上饶县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公路、城管、交通、运管等部门配合,共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措施参照市中心城区工作安排实行。

(二)各部门联合统一行动安排:

1、统一行动周时间为12月1日—12月7日,每日集中开展三次统一行动,行动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夜间19:30—23:0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抽调20人,市公路局抽调10人参加统一行动,其他部门根据行动具体安排,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人员、时间安排进行调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地安排人员、时间,针对沙石、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2、从12月8日起至整治结束,每周二、四为联合统一行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在每个行动日各抽调20人,市公路局抽调10人参加,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通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开展及交通组织调研,根据职责分工,将以下工作落实到位:

强物业小区的停车管理(市房管局、交警支队负责);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采取限时限制摩托车、电动助力车、三轮电瓶车(含加装动力装臵的人力三轮车)(交警支队负责)。

2、建立上饶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成立交通影响评价委员会,把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城区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划控制的基本措施(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法制办、规划局、建设局配合)。出台《上饶市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考试发证(交警支队、市交通局、信州区有关部门负责,市法制办配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5日)。

(一)各成员单位继续巩固前两阶段的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本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合理调整完善现有的勤务模式,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部门长效管理机制。

(二)各单位要成立集中整治督查小组,负责对整治期间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也将派人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宣传力度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成立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联合执法。各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每日要及时收集、上报整治情况和信息,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表扬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陋习,并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治氛围。

(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各成员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同时要注意方法方式,注意上路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可能出现驾驶人因拒绝检查逃逸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令行禁止,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分寸,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注意适时取证,确保证据有效、充分。对于在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从重从快处理。

(五)严肃纪律,加强管理。各成员单位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执勤巡逻时间的安排,服从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不迟到、早退,不推诿、扯皮,任劳任怨,做好本职工作。各任务分片小组实行每日上下岗集中点名签到制度,建立工作台帐,从12月2日起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取得的战果及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到整治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组长:王志红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成员: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直接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5、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校外车辆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6、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驶。

7、校门口禁止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营运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根据兰交发【2012】71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活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司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活动百日攻坚战(简称“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重点打造“环境整洁、交通顺畅、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道路运输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文明服务质量和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我司车辆行车秩序得到明显规范,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得到有效美化,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得到逐步提高,旅客出行环境得到优化,企业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规范行车秩序,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停运命令营运,私自揽客、甩客、宰客、欺诈旅客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都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严管重罚,决不姑息。

(二)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1、大力整治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公司指定专人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和卫生死角,保证垃圾定点入台存放,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努力营造和谐干净的工作环境。

2、集中整治车容车貌。努力做到同一线路车辆品牌、车型、车体颜色、企业标识和服务标准五统一;督促单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卫生良好,座套干净无异味,车窗玻璃清洁,前后挡风玻璃处不放置杂乱物品;行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弘扬文明新风,创建文明交通秩序。

(三)继续深化整治创建,巩固企业文明创建成果。

1、对旅客进行情感式服务。驾乘人员在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统一着装、统一服务用语,能够用普通话与旅客交流。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遇到有困难的旅客要有询问声和对待一般旅客要有热心,及时提供纯净水,使我们的服务水平真正达到陆地式航空服务的标准——“笑迎东西南北客,盛传春夏秋冬情”。

等载体向全司从业人员动员宣传,争取人人知晓活动内容和工作重点,做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7月8日):在公司“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抓出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9日—7月22日):“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本次活动进行抽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迎接验收阶段(7月23日—8月25日):通过抽查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改进不足之处,准备迎接市交通运输局和集团公司“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检查和验收。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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