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台账登记表篇一
合同
编号
签约
时间
单位名称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合同履行情况
变更解除情况
备注
合同标的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数额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付款时间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发货(入库)凭证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付款凭号
合同台账登记表篇二
1、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从营业税纳税人,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提供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被服务接受方用以抵扣。
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合同双方名称的规范性要求要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体系。
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
在原有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但现在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ps:涉及开票信息的获取要素可参考历史文章:恁体贴的财务部,咋是别人家的!
2、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或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
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担。
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增值税税率相对于营业税税率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对方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税负将明显上升。
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鉴于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3、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定价核算
营改增之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
尤其是建筑行业,存在一些挂靠现象,某供应商可能既提供劳务又提供材料。
此时对于兼营的不同业务,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明确地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基础工作做好的单位,可就本企业生产业务涉及所需的相关物料,制作出一个详细的税率表,提供给业务部门作为签订合同时的参考依据。
4、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的发票等情况发生。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最高会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
约定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另外,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约定对方需要履行协助义务。
(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9号)(20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
)
5、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在合同中如何规避?
为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国税总局曾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
所谓“三流一致”,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合同中应当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
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明确供应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
对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也可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委托协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当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仍需要根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考虑,在需方实际收到供方的货物时,供方产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如果货物不是分期交付,则分期付款行为并不会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
6、关于跨期合同的处理
营改增后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将未执行部分涉及的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合同条款修订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涉税事项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复征税的风险;二是合同对增值税发票信息不明确,取得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导致增值税进行税款不得抵扣,增加税负;三是未执行完的事项如涉及增值税多个税目,而从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区分不同税税率项目的合同价格,可能导致从高税率征税。
对于上述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
对部分供应商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总价、不含税价格、增值税金额,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价款结算方式与开票事宜等内容。
7、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
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己方有利。
必要时,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当约定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开票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开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关键细节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服务的范围大幅增加,很多企业的业务可能是跨境服务。
根据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境内单位在境外建筑服务、文体业服务是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此时可以在合同中对履约地点、期限、方式等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便税务机关审查时能够准确认定是否符合免税政策。
总结
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简单定义为税种的改变,而是应该从多个角度,分析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经营的各个税负环节,重新审视和改变现有内部控制流程。
法规部门在对企业的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对营改增的整体思路和企业的经营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合同台账登记表篇三
作为企业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合同法律风险。与一般风险不同,具有预见性和可控性,可以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方位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能够通过落实企业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从内部堵塞法律风险可能发生的漏洞。
对于协议供货是否存在价格偏高的问题,我们认为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些协议供货产品,比如照相机、打印机等,由于规格及配置比较统一,其价格是可以与市场价格或其他销售渠道价格进行横向对比的,通过这种对比可以确定协议供货价格是否偏高;而有些产品由于配置灵活,选择方案众多,比如计算机、服务器等,是很难进行横向价格比较的,对于这些产品很难通过简单对比说明协议供货价格的高低,如果不区分上述情况就指责协议供货价格偏高是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的。
当然,一些可以横向比较价格的产品,由于种种原因,协议供货价格可能也会高于真正批量采购的价格,甚至一些时候还会高于市场的平均价格,这时,这些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就确实存在偏高的问题。本文着重从协议供货价格问题的成因入手,对协议供货进行粗浅分析,意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大家对协议供货操作模式的思考。
为应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市场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影响,集团专门成立企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制定风险管控计划,明确各级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全方位梳理存在的风险,详细分析风险的影响程度,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清理所有项目的结算情况,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做出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损失。
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现代企业中半数以上的业务都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而其中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合同为管理对象,通过合同订立、执行、监督、统计及维护跟踪在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实现合同价值最大化的产品解决案。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流程监控为基础,从风险管理的视角对合同管理进行的分析,形成合同管理的5大功能模块,并最终落实对合同管理各环节的管控。通过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加强合同履行的跟踪,对各种预警进行控制风险,快速查询和统计分析来支持决策。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功能以“合同”为中心,以“合同文本”、合同审批”、“合同执行”“收付款管理”“预警提醒”“统计分析”为核心应用,通过流程来打通各个模块之间的血脉,建立起一个统一共享的合同信息管理平台,当我们找到其中的一个信息点时,与此信息点相关的所有信息都被提取出来,供所有合同相关不同角色的人员使用。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合同台账登记表篇四
号
合同编号
签
约
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对方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
其
它
时
间
地
点
单位
名称
约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合同主要标的
计量单位
合同总价款
工程完工时间
结算方式期限
争议解决地点方式
签约
部门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号
审批
领导
备案证
书号码
总金额
结算时间及
金额
签证(公)情况
资信情况
变更解除情况
发生纠纷情况
仲裁诉讼情况
合同台账登记表篇五
深入开展。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二)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不断壮大的具体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相关的工作部门和充实工作人员。公司由办公室兼职管理合同信用工作,确定了1名分管领导,2名工作人员。负责对订立后生效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严格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实行法律监督,并做到合同条款齐全、内容合法,并制订了相关的`定期考核奖惩。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设想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习。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失,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完善组织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我司合同管理负责制,明确合同审查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工作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制止,并严厉追究其承办人员责任。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违法合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制裁,督促合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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