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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实施方案(专业22篇)

时间:2023-12-10 07:27:46 作者:笔砚

实施方案的评估是重要的,可以通过指标和数据来衡量效果。实施方案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按环境管理标准分析现场影响环境的因素,针对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环保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对周围的影响。

1、环保方针;坚持人文精神,营造绿色建筑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

2、该工程的重大环境因素;主要有;噪声的排放、粉尘的排放、

光的污染。

2.1、现场控制噪声的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序,尽最大可能缩短工期,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中午12;00至14;30,晚上10;00以后不使用噪音大的设备,保证周边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休息,混凝土振动棒采用环保型底噪音高频振动器,可以比普通振动棒降低15.5分贝,操作时文明施工,避免人为敲击声响,进入现场后所有车辆禁止鸣喇叭。

2.2、粉尘的排放控制;。

土方开挖时运土车辆须进行覆盖,散落道路上的渣土安排专人跟车清扫,气候干燥时,开挖区域表面的浮土先洒水湿润,土方施工阶段用草袋覆盖防止扬尘。

2.3、光的污染控制;。

统一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可拆除灯罩,使夜。

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不致影响周围人群及领导休息,如需要焊接时,施焊范围四周加临时围挡。并在该施工工地周围居民区张贴安民告示,必要时可先向附近居民通报,已取得居民谅解,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益西桥办公楼改造项目;。

20**年3月15日项目部。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20__年春节期间辖区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__〕2392号)和《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__年春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河环函〔20__〕23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我区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__年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矿山、有色采选等行业环境安全为重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__年1月上旬至20__年2月底。

三、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有色金属采选、冶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排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环境安全隐患,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一批环境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蓝杰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柯从军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谭明照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卓凌源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李剑锋金城江区环境应急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主任。

韦秋萍金城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协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卓凌源同志担任。

同时成立集中整治现场检查组:

一组联系领导:蓝杰。

一组组长:李剑锋。

成员:李平、兰海峡、罗爱鲜、贲亚男(材料员)。

负责区域:五圩镇、九圩镇、保平乡、长老乡。

二组联系领导:柯从军。

二组组长:韦莉萍。

成员:卢凯、黄韬、周志云、廖文竹(材料员)。

负责区域: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

三组联系领导:谭明照。

三组组长:韦维奇。

成员:容江伟、宋柳静、莫艳琴、马昊水(材料员)。

负责区域:金城江街道、东江镇、白土乡、侧岭乡。

五、集中整治安排。

(一)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全面自查。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源企业对本单位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自查,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物料堆场“三防”措施是否完善,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工业固废堆放场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督促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帐。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不间断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各股室、部门对负责的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河池市问题清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及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缫丝、砖瓦等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防范措施,积极保障岁末年初我区环境安全。二是对此次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环境问题隐患整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况,须上报局领导班子,并依法进行查处。

六、集中整治重点。

(一)涉重金属企业。企业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建有尾矿库的,重点对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在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来源情况、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应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停产及关闭企业重点检查遗留原料和中间物料、废水、废渣存放和贮存情况。

(二)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五圩工业集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

(三)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化工企业厂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环境风险点、周边环境敏感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三防”措施是否完善,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五)其他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小组于20__年2月10日将本组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和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报至马昊水处汇总,汇总材料经领导审核后于20__年2月12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xx〕47号)、省土壤和固废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xx年工作计划》(浙土壤办〔20xx〕2号)和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台土防治办〔20xx〕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和上一阶段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根据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成果,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加强分类管控,精准施策,确保实现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进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要求。20xx年11月底前,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实行严格保护。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应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强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和水稻、小麦等协同监测,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指导,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农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完成省级下达的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任务。

(一)种植结构优化及调整。

试行“正负面”作物清单制度,引导农户科学布局,鼓励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相对低风险粮油作物替代芋艿、生姜、水稻等相对高风险作物种植。受污染地块早稻品种选用中早39,晚稻品种选用甬优1540。

在水稻播种前、收获后撒施土壤调理剂120kg/亩,降低土壤ph。对水稻喷施叶面阻控剂,用量为0.5l/亩,共使用3次,相关安全利用物资通过政府采购免费发放到安全利用区域水稻种植户。病虫草害防治:病虫防治要根据病虫发生情况进行,主要病虫为螟虫、稻飞虱、纵卷叶螟、纹枯病、稻曲病为主。防治螟虫用锐劲特防治;纵卷叶螟用阿维毒死蜱、康宽、垄歌、稻腾等农药;稻飞虱用烯啶。吡蚜酮、吡虫啉、蚜虱净防治;纹枯病、稻曲病用井冈蜡芽菌、翠苗、拿敌稳防治。除虫防病用药量,要根据叶面积指数大小、药成分含量,决定用量多少。兑水量保证在40~55kg以上,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深入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工作,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应用土壤环境改良技术、肥水综合调控措施改善土壤环境,重金属镉、铅总量较实施前有效下降,推进农业清洁化种植,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加强食用农产品协同调查,在安全利用区域内建立常态化的土壤环境和食用农产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种植利用现状和水稻种植区域稻谷达标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稻收获前取植株样品分析籽粒中重金属含量,并按照相关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处置。根据《台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任务实施评估验收方法(试行)》(台土防治办〔20xx〕4号)要求,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评估和核算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临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土壤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调查评估、检测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市级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对接省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扶持政策,结合实际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扶持。

(三)强化科技支撑。

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农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在我市开展研究的各科研院校的技术优势,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利用技术,整建推进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根据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态环保意识,倡导“低碳、乐活”理念,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引导师生重视环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爱护地球,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建和谐学校奠定坚实的基础。我校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新环境保护法”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

二、活动时间。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1

成员:刘玉成由满军王春婷陈迪娣。

张书珍舒泽平各班主任大、中队干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教育广大学生充分认识环境保护是造福全人类的伟大事业,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在学生中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环保主题教育月活动,促进广大小学生从自己日常学习、生活中具体的小事入手,身体力行地参加环保行动,培养良好环保意识、环境情感、环境道德和环境习惯。

1、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利用国旗下讲话或课外活动时间举行“珍惜资源,保护环境”主题教育月启动仪式,并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动员和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主题教育月活动。

2、利用国旗下讲话,动员和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以“珍惜资源,保护环境”为主体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3、设置固定宣传牌。在校园的大门口设置“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宣传牌。

会。四是发一份致家长的倡议书。以“倡导绿色出行,共创国家园林城市,共建洁净校园”为主题,动员学生家长人人支持参与创建园林城市。充分利用宣传窗、文化长廊、校园公告栏、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等阵地,开展环保教育宣传。

(二)开展生态环保体验活动,践行文明与生态和谐发展。

1、开展净化山城行动,积极响应县教体局认真做好《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号召和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以“植树、爱绿、护绿、兴绿”为主题,组织师生在校园,认养一棵树或一片绿地;参加一次绿地或树木的抚育劳动。

2、开展“垃圾回收”行动。组织学生深入校园、景区、大街小巷等周边场所,开展“你丢我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和理念,逐步消除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现象,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开展“分类处理垃圾”和“变废为宝”等活动,向市民宣传节能降耗意识。

3、开展“环保小卫士”行动。以“保护环境”为行动核心,组织广大学生和少先队员开展好“节约一滴水、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度电”、“爱我绿色家园,共建生态文明”“扮靓美丽的家园、校园'”等绿色行动,学习环保知识,增强生态道德观念,提高生态文明素养。

4、深入开展“亲近大自然”调查行动。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入景区、公园、商场、等场所开展实践调查行动,体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5、创建“生态家庭”行动。通过家长学校开课,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生态环保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共同开展创建“生态家庭”,为创建走进低碳生活、生态环保柞水做出贡献。

(三)开展环保小卫士评选表彰活动,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我校要在充分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参加争当“环保小卫士”“洁净城市小能手”等活动,定期开展“环保之星”“生态家庭”评选活动,并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表彰先进,并把评选过程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化措施,全力以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总负责,明确责任,专人负责。要结合学校特点,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要建立环保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2010年开展创建县级卫生乡乡攻坚活动的部署,加快推进“健康禾驮”建设,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建设健康禾驮、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开展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废水、噪声、烟尘等污染源的规范治理,加强对水源、空气质量等环保要素的日常监测和管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三、重点任务。

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力度,确保集中式公共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4%以上;开展河流污染整治,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大力推广清洁燃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4月)。

各成员单位召开环境保护攻坚动员大会,制定环境保护攻坚工作。

实施方案;层层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完善创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部署境保护攻坚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家喻户晓。

(二)集中开展阶段(2010年5月至2010年8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环境保护攻坚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照目标重点抓好阶段性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强化日常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力争在201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0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进行自查,对环境保护效果进行初步评估,对尚未达标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重点加大对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办,负责全乡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并对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达标负总责。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要实行环境保护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责;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确保组织、人员、经费等及时到位,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面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对所负责的工作要严格落实。

文档为doc格式。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中心镇。

二、整治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节日秩序、城市安全运行、禁放烟花爆竹等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巩固20__年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成效,坚持工作劲头不减、管理标准不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市容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领导,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管控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相关具体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市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市直园区分工,实行局领导挂片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控方面。

1.规范户外占道经营。及时纠正制止临街商铺、游商摊贩违反我市出台的支持户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遂城管办发〔20__〕8号、9号、11号)规定,未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登记的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2.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数量投运车辆,及时清理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禁停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规范未停进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及在停放点内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教育引导其他非机动车使用人在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船山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规范广告信息张贴。运用数字城管平台语音警示系统整治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规范管理便民广告信息发布栏,督促责任单位(人)及时清理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向公安部门及时移送卖药、办证等违法小广告线索。(责任领导:刘迎春,责任科室:市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及时劝阻制止新安装违规的外置式防护栏(网)和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占道设施,清理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污损广告、店招、布幅,坚决拆除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占道设施,保证城市空间秩序和运行安全。(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监管。逐一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六必须”“六不准”防尘降尘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施工单位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安居区城管执法分局)。

2.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严密管控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散装建材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对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以及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常态化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宣传推广油烟在线智能监控工作,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认真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落实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和沿街兜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的行为,对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根据《遂宁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市政环卫作业单位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频次,及时清理遗撒路面的砂石、渣土、垃圾,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干净。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及时纠正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四)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春节期间是违法建设的高发期,要切实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各项防控措施。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落实防控职责,城市管理网格人员坚持执法巡查全覆盖,做到报告及时、制止有力,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出现。(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规划和建设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特点和各自职责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开展整治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各基层执法单位要按照不少于70%的标准配置在岗执勤人员。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宽严适度、审慎包容”原则,春节期间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一切执法行为都要做到既严格规范又公正文明,既实现干净、整洁、平安、祥和的良好效果,又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能发生重大执法负面事件。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由市局综合督导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管理要求时紧时松、管理标准时高时低的现象和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差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机关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局办公室存查,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坚持突发事件“零报告”和一日两报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关键操作技术及安排:

(五)落实绩效考核。

20xx。

年对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区里对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要。

明确专人。

23。

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调度和督查情况。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现场督办、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

20xx。

12。

10。

日前。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调查评估。

评估结果的运用按。

20xx。

年区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耕地安全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1号),扎实推进我市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xx〕37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以耕地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以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定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为重点区域,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策、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推广适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治理修复技术,加强耕地重度污染区域用途管理,统筹产品产地一体化管理、用地养地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风险管控,强化监测评价,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长效机制。

(一)完成设定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

(二)突出问题导向。将全市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类区域,建立分类清单,针对问题突出区域提出技术措施,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三)分类综合治理。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优先保护类耕地要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主要是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替代种植、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肥调控等,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实施生物修复等。严格管控类措施主要是针对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据特色农业或具有较成熟链条的相关产业,改种或实行休耕及退耕还林还草,逐步退出超标食用农产品生产。

(四)动态类别调整。随着耕地环境质量数据资料的不断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如突发事件导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与修复的耕地等,将类别变化耕地适时调整到相应类别;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生态退耕检查验收和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经上级部门同意,以实际退耕面积核减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

一是完成莱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管理清单。二是编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莱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建设,建立核心试验区,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治理修复技术和种植结构调整等技术筛选、集成、验证、示范和推广,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实现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三是开展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跟踪监测方案,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完成莱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类核算。开展技术推广应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3、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xx〕53号),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基础上,综合应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历史调查的土壤和农产品数据,在企业污染源、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行政边界等矢量数据及最新高分遥感影像数据的辅助下,针对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指标,初步划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结合农产品调查数据和实地踏勘、边界确认结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清单,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绘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三)全面落实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结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责任目标,逐一确认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面积、主要污染物等特征,编制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各镇街因地制宜选用农艺措施、修复治理、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休耕等措施分类施治,以实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在相关镇街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措施前后,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加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增加农产品监测样品量,建立监督抽查和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长效机制,对落实了安全利用类措施的耕地开展农产品抽测;对落实了严格管控类措施的耕地,采取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现场查看严格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等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评估,20xx年12月底前,将核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过程,报送上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技术措施,实时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莱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方案》,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培训,对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安全利用各项技术措施,开展小麦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同时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对玉米播种期集中实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xx年9月,对污染耕地土壤和产出的玉米进行抽样检测,对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效果进行评价,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总结报告,并逐级上报。

20xx年11-12月,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实现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及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班,各镇街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切实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调查评估、科研试点、推广示范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各地要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指导,编制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水平。

(五)突出监督评估。对开展安全利用的区域,先期进行耕地—农产品污染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阶段性绩效考核和终期评估,保证实施前有目标、实施中有监督、实施后有效果。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提高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国土方案】印发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

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

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

167。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

1

),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

4月8日,我局召开了惠东县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农办主任等参加会议,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小明同志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永茂同志通报各镇(含街道、区,下同)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目前完成情况,并对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申报方法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迎检台账编制方法进行培训指导。

会上,根据当前各镇政府(含街道办、管委会,下同)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完成情况(据统计,截至4月8日,全县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备耕面积已达10996.13亩),对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且完成任务进度快的高潭镇、宝口镇、吉隆镇,给予通报表扬;九龙峰、安墩、多祝、白盆珠镇任务重,完成进度较慢,给予通报批评。

会议强调,一是耕地撂荒问题是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查反馈意见中一项重要的急需整改的问题,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参会的各镇分管领导会后要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内容,接下来县政府还将对进度偏慢的几个镇召开“小灶会”推动工作;二是各镇要建立挂图作战图,采取强有力措施,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全面完成县下达各镇的复耕复种任务;三是各镇要加强交流学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经验,通过印发简报、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以点带面,营造良好氛围。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各村(居)对遏制新增问题重视不够、宣传不力、责任不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不住的情况,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xx〕39号)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xx〕341号)文件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结合民主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盘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工作要求,民主镇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做到没有一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保护民主镇辖区内的耕地。

为加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现成立民主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元凯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徐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陈刚民主派出所所长。

段学胜民主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唐维民主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宣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邹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

孔嗣俨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罗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包保责任制。一是政府包保责任人明确为农业和国土分管领导,部门包保责任人明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自然资源所所长,各村(居)包保责任人明确为主任;二是党委政府承担起一线管理职责,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要态度坚决,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设的,由村(居)及各村网格员负责发现、制止,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四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类、产业类以及其他违法占地建设,由自然资源部门巡查及村(居)负责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所要充分利用活动日、辖区内led滚动屏、印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书册及漫画、张贴相关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各村(居)要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省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印发张贴到各家各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印发材料上要留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快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二是政府及部门主导或实施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指导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政府要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促进项目依法用地,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三是要加强管理,任何项目,在用地未获批准前,严禁动工建设。

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进行常态化巡查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用地情况。各村(居)必须建立非法占地建设档案资料,巡查中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要立即上报,农宅类上报到农业服务中心,其他产业类上报到自然资源所。每周一报送本村(居)上一星期违法占地建设情况、制止情况,报送内容为《民主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排查统计表》。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大力发展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努力减少耕地季节性抛荒,坚决制止多年性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完善土地经营制度,强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加快土地流转。对常年性抛荒耕地可由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收回其承包经营权,重新进行发包或租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租赁抛荒耕地从事农业开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和经济能人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是围绕做大做强超级稻等农业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

(二)建立抛荒耕地约束机制。对弃耕抛荒的严格按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水稻良种补助、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及其他综合补贴必须依法依规补贴给直接经营者,不得发放给土地承包者。

(三)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对具备生产条件的抛荒耕地要结合秋冬季农业生产,指导农户改种或抢种玉米、马铃薯、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和蔬菜,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经营效益。对因地下开采、干旱缺水和洪灾损毁而抛荒的耕地要采取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大力改善生产条件,积极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

(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将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纳入全乡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评比,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政策,以及制止耕地抛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将治理耕地抛荒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人,并明确治理时限,限时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三)加强配合,狠抓落实。乡村干部要迅速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摸清耕地抛荒底子,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要及时向农户下发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的通知,明确抛荒耕地治理目标、时限和措施,及时掌握耕地治理情况。

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切实增强农民耕地保护工作红线,强化农民对耕地保护意识,珠市乡不断加强宣传和进行正面引导,为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定期召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传达上级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决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压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巡查,并建立相关的巡查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通过召开全乡干部职工会议、村支两委群众大会、院坝会,加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宣传讲解,通过大喇叭播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严禁,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氛围,对违法乱建人员达到强力的威慑作用。

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宣传工作。坚决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不仅要从面上进行制止,还要强化思想上的高度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做到从源头上防控,做到线上线下兼容并蓄、有条不紊,线上通过微信、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张贴海报、宣传车、拉横幅、印刷宣传标语等渠道进行宣传。

耕地招标实施方案范文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六政办〔2022〕10号),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20xx年11月13日,xxx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xx〕50号),从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管理新体制、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二)20xx年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8号),提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的核定流程、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xxx、xxx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的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落实更为系统规范的实施方案,有利于巩固提升我市粮食产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需要。为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增,打破“土地”这个制约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筹集建设资金、提升粮食产能和农业发展质量,通过明确优先在大中型灌区、“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及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的总体目标和“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县区厘清实现路径和操作流程,充分挖掘资源潜力。

三、文件起草过程。

2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后,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单位,在开展县区实地调研基础上,立即研究起草《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经多轮讨论修改,并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实施方案充分体现出“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编制方案、审核审批、项目实施、验收核定工作流程,列出了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表。3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解读了《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及目标任务。

《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共三部分内容,具体情况是:

(一)总体思路。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支持区域、“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和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细化分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是科学编制方案。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进行内业套合,对初步确定项目区范围逐地块外业调查,综合内外业调查成果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将资源图斑全部纳入项目规划设计。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集中审核,确保实现“三尽”目标;对通过集中审核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批前审查;对通过批前审查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批准立项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核准。三是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严格落实项目质量管理。四是及时验收核定。项目竣工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后,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程序,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开展新增耕地指标验收核定,并报省级审核备案,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在线报备。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从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协作配合、资金保障、督查考核五个方面,对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细化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五、创新举措。

一是在项目规划设计前,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对拟选址范围先行内业套合、外业调查,再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向资源潜力大的区域倾斜,有利于实现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二是突出目标导向,在常规性项目市级评审前增加集中审核环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确保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及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职责,按照《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量优质完成任务。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注意收集新问题、研究好办法,不断修改完善制度,为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基础。

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

近日,黔西南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同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西南州住建局赴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对农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卫片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座谈会上听取了县(市)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汇报,就前端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宅基地审批、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相互交流。实地查阅了工作档案、宅基地审批档案和强制拆除建房卷宗等材料,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主要存在印证材料不完整,宅基地档案和强制拆除建房卷宗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杨惠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加强前端管理,网格化管理要到位,将网格化管理做实、对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小。二是党委政府必须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不是突击性开展工作,各执法部门要长期性、常态性的开展执法,同时规范执法程序;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三是宅基地审批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坚决不能出现违规审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罗启荣强调: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各业务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履职尽责;二是增强依法用地意识,依法依规用地;三是增加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档案卷宗必须依照法律程序严格落实。

督导组实地抽查了几类违法图斑,现场了解图斑还未整改完成的具体原因,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处置意见,在给出指导意见的同时也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及时规范档案卷宗。

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

今年以来,先锋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部署,通过试点示范、政策支持、激励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增强农民撂荒土地整治复耕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压紧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形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及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了《先锋镇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到位。先锋镇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撂荒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因村制宜,分类施策。一方面鼓励和引导有耕种能力的群众复耕复种,另一方面动员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代耕代种,解决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的撂荒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仪陇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恢复荒地耕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激发农民群众种地热情,引导群众有序复耕复种。

发挥榜样作用。在翻身村建立面积百余亩的示范点,为全镇撂荒土地整治树立了标杆样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充分调动了村民整治撂荒地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为实现“荒地变良田”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有效基础。

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华池县多措并举,统筹谋划,积极开展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压责任,促落实。为全面掌握全县撂荒地基本情况,确保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上及时召开了撂荒地专项整治推进会,并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华池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同时,下发了《华池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乡镇、村组和农户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整治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精摸排,清底数。为扎实有效清理整治撂荒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逐村逐户、逐地逐块摸清底数,区分地块性质,查清撂荒原因,厘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耕种现状等情况,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对已整治的注明整治途径和种植作物,把数字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做到数实相符、底数清楚。经实地核查,全县实际未耕种面积为24.55万亩(自然资源局“三调”数据),20xx年至20xx年已整治5.01万亩,实际相差19.54万亩,其中:图斑显示未耕种,实际种植作物的是141726.62亩,退耕还林8472.39亩,林草地16566.98亩,林区174.78亩,油田、光伏、自来水厂征用地2114.1亩,养殖场所用地1.5亩,外省地界61.1亩,其他(荒坡烂洼、地埂、庄基、公路、坟墓)12152.53亩,目前未整治的撂荒地14130亩。

广宣传,齐参与。坚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撂荒地整治和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以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复耕工作推进到哪里、政策宣传就跟进到哪里”,竖起撂荒地整治“风向标”,充分调动承包农户自主复垦复耕的积极性。至目前,共播放遏制耕地撂荒消息1.4万余条、发放告知书2.1万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

户施策,保复耕。对摸排出的撂荒地,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合作社土地流转”的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力的农户在自行复耕的基础上,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动员农户将土地交由亲友托管代耕、动员农户将土地入股合作社等方式,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供应。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38号)文件要求,切实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抛荒,大力提高耕地质量,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坚持绿色优质导向,进一步巩固粮食主产县地位,不断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

力争用二年的时间,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发展态势、有效解决耕地抛荒问题,不断巩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整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3月)。各乡镇要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整治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总责,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20xx年2月底完成摸排工作。县里将从20xx年3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市里将从20xx年4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各乡镇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水田尽快翻耕种植,旱地抓紧除草改种旱粮,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复耕措施及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各乡镇要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县里组织整治工作初次验收。市里组织整治工作全面验收。

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区分不同类别,把握重点环节,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方式、统筹推进,提升整治工作实效,解决好耕地弃耕抛荒问题。

对属基本农田的抛荒耕地,要组织发包方或承包方恢复生产,不得荒芜;

对双季稻区原则上不允许改为单季种植,自然条件许可的中稻区,应实行稻油轮作或种植其它冬季作物,提高耕地利用率。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其追索因撂荒造成耕地永久性损害的赔偿,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治理力度。

对因污染导致的抛荒耕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在切断污染源的基础上,采取客土、换土、水洗、施用改良剂及生物修复等措施,恢复复耕复种条件。

连续两年未使用的,要按有关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福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督查考核工作;

县财政局要加大对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县水利局要努力改善抛荒集中区域的水源条件;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受污染抛荒耕地的整改修复。各乡镇要出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技术人员挂片的工作责任制,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惠农政策。

五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台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4.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手册、网络新媒体等,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耕地、保护耕地的共识共为。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向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服务等全方位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把好减少耕地抛荒的源头关,推动整治耕地抛荒工作顺利开展。

6.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抛荒耕地整治力度,对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地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调度通报,并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考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

又是一年春光好,天水大地处处都是农民辛勤耕耘的图景。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也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为切实守住耕地红线,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去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系统边排摸、边整治,通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让37万亩撂荒地披上了“绿装”。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该如何有效利用耕地资源,让撂荒地变为丰收“粮袋子”,为农民增收扩渠道,为乡村振兴添活力?我市正在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尝试。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

xx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xx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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