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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3篇)

时间:2023-12-20 22:20:31 作者:笔砚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优秀写作范例。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按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要求,立足林业工作职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去极端化”宣传工作,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在各族干部职工之间、与离退休老干部之间、与结对共建社区各族群众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加大对民族团结先进、模范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目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在地直林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林业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民族平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和心理,客观条件具备时,尽可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使《条例》人人知晓、深入人心,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自觉行动。切实发挥好《条侧》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

(五)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对内,要正确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对外,要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开展行政执法、科技下乡服务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继续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加大“揭盖子、挖幕后”工作力度,利用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做好已转化为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巩固工作,防止反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切实履行林业部门扶贫开发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制定规划、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职能,认真协助县市积极编制和申报扶贫攻坚项目,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贫困乡、村林业建设,积极开展对贫困乡、村农户的林业科技培训和生产技术服务,对巴里坤县黄土场开发区巴彦德村的13户帮扶对象要科学规划、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地区林业局三个“访惠聚”工作组成员要围绕“六项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双向承诺、帮扶方案,认真开展走访入户、帮扶慰问、“四讲四送”、互学双语、巡控维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最大限度凝聚人心、争取人心,开展“交朋友结对子”、“互学语言文字文化”等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一)动员部署。

召开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下发《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各重点工作内容的落实。及时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表彰。

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主动接受地区领导小组对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的考评。在此基础上,推荐地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要求上来。要把认真学习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市动员大会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将讲话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

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林业工作专题、微博、微信、展板等宣传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宣传部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活动和文体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四)抓好活动落实。

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扶贫户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干部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五)加强检查指导。

地区林业局将对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督查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抓好整改。严肃追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甚至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制定实施的民族政策,使我国各民族同胞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共同生活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东里镇自古以来就是回族聚居地,辖区内有清真寺一座的优势, 学校以是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品味 ,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点和生长点。进一步提高办学品位和办学质量,呈现学校鲜明个性,努力挖掘自身的优势,结合学校所在地——沂源县少数民族经济开发区,积极开展“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回汉两族人民更加和睦共处。

二、活动目标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作为学校办学特色及亮点,使之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使师生了解民族知识和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使不同民族之间的学生更团结,汉族和回族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从而带动了学生家长之间的了解团结互助,为社会稳定团结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活动内容

渗透“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3、.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与生活、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期4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2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1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五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2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1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参观东里清真寺。学校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月时间,组织师生,到东里清真寺参观学习。参观清真寺的民族特色建筑,听取阿訇关于民族团结教育报告,特别是关于汉族学生与回族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的教育。

4、开展民族知识讲座。对学生开展民族知识普及教育。

5、组织民族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方面的诗歌、名言诵读活动、“知我民族,爱我中华”主题班会活动、手抄报活动。

7、观看民族团结影视作品活动。

8、唱民族团结歌曲活动。

9、在体育课中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活动。

10、开展民族互动活动。回汉一家亲,家中做客;进行民族家庭学生

走访活动。每个学期伊始,德育处汇总各班家庭困难的回族学生名单,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计划,从学生的生活、学习、品德养成、习惯培养等各方面进行帮扶。

11、与校本研究结合起来整理完成民族团结教育知识读本《走进民族团结教育的春天》一书。研究如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重要载体,有效培育学生民族精神,并形成一定的模式,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四、采取措施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在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召开会议,研究、检查、总结德育工作,做好研究和指导工作,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活动。

2、学校积极开展与德育基地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活动的支持。

3、学校为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表彰、奖励在活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师生。

五、活动安排

沂源三中小学部 2017、03

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新时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国的团结统一和繁荣富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等,都要求必须大力加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扎实抓好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重点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培养各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提高各族学生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增强各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和规定,全校共有学生870人,其中彝族27人,回族1人,傣族1人,为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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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省民宗委2019年工作部署,结合宿迁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筑“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做出积极努力。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扩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少数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将5月份定为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宣传、扶贫济困、义诊助医、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全局全年工作,结合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等“六进”工作。一是结合机关单位工作职能,联合教育、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住、就学、法律咨询、义务就诊等便民服务活动。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在民品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三是结合城市民族工作,通过印发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等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主题讲座等方式,在社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同时完善社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四是结合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工作,开展民族村“石榴籽”共建活动,促进7个少数民族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五是结合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在宿迁学院、宿迁中学开展“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六是结合“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举办拉面技能大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拟于4月份组织举办“宿迁市民族团结杯拉面技能大赛”,通过活动载体宣传展示民族饮食文化,推动拉面业健康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和谐,共谋发展。

1、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工作网站、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围绕工作内容与有关单位和部门、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积极进行联系沟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宣传、引导、报道等活动。

3、总结展示。对全年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总结,并集整理活动资料,通过报刊、网站等公众平台,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地民宗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地民宗工作部门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制定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落实活动保障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确保成效。各地要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发挥积极作用。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民族团结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一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进入机构、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乡村、进入学校、进入寺院),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结束合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维持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妥善处理与民族宗教相关的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建立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的交流平台。

4、加强协调合作,有效推进活动开展,积极贯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会员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林业领域及林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二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历史风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凝聚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在市林业系统得到体现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

城市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民族团结工作创建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根据上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师生的心中,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出积极地贡献。

三、加强领导

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政教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的安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四、具体工作

开展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学校把创建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班级文化、民族重大节日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辐射到课内外、校内外,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形式,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使活动取得实效,学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1、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明确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清真食品条例》等知识的学习,使教师具备民族知识进教室进课堂的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月”、开斋节、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等民族重大节日,开展民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让教职工进一步了解民族风俗、风情和相关民族知识。

3、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宗教知识竞赛活动。

4、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

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以及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6、开展民族教育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结合五月份“红歌大合唱”活动,开展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歌曲、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如:民族英雄人物、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等)、召开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六一民族舞蹈文艺汇演等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五、工作步骤

1、根据教体局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学校《创建城市》,明确标准,健全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落实到具体活动中,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局面。

2、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落实活动。

3、根据创建目标责任书,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检查考核标准、整理档案资料,请上级部门考核检查。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及教育局城市民族团结工作创建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格尔木市社会经济稳步发展,根据上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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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14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就新源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报:

我镇位于天峻县东南部,辖12个牧业社和2个社区,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总人口11128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具体方法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战略目标,周密构思、系统规划,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奖惩制度》、《新源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1-开监督办法》《新源镇民管会职责》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镇、村两级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2014年,我镇筹措资金40余万元,为牧业社文化中心户购买了电脑、音响、数码相机、电视、vcd及各种宣传教育光碟和图书资料。同时,为镇文化大院争取到电脑10台,在城东、城西两社区共安臵文化体育器材19个,新建文化活动室1个。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发动文化中心户积极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社火表演、歌咏比赛、篮球、象棋、射箭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组织举办,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了我镇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我镇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镇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理论政策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

组织镇机关干部和各牧业社社干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治村之道一起讲,工作方式、方法一块教,切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广大民族群众的教育。从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普及党对牧区建设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镇“十星级文明户”达324户,科技示范户25户,文明村12个,“五好”家庭256户。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广大牧民群众的教育。近年来,我镇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型牧民入手,共组织群众学习教育培训25期,参训干部群众6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我们多次深入我镇桑木寺、清真寺进行调研督导工作,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工作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动态,有效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牧区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们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优化少数民族的发展环境。针对我镇牧业社规模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现实,镇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了一批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延伸等惠民项目,2014年建成了从那郎至肯德陇13公里的乡村公路、扎德勒至苏吉垭壑15公里的乡村公路和从茶木康村至315国道10公里的乡村公路。为解决牧区部分牧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土井24眼。同时,总投资1350万元,占地总面积17500平方米的天峻新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五个藏羊育肥基地正在建设中,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产业。在成功探索出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促进牧民增收致富的“梅陇模式”基础上,我镇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牧民增收致富的突破口,为消除牧民群众的顾虑,镇党委、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镇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各牧业社联点干部草场流转工作吹风会、各牧业社社干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组织团队意识好、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分成三个宣传组深入牧区,以举办座谈会的形式,走家入户向牧民群众宣传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通过正确引导,目前已在我镇牧民群众中形成了“比富裕、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我镇十一个牧业社已全面推开梅陇发展模式。

三是多面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随着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我镇50%的劳动力从草原解放出来,镇党委、政府多方争取政策支持,为剩余劳动力创条件、寻出路,鼓励广大群众围绕外出务工谋出路,如今桑木纯净牛奶加工厂、牧民砖厂等实体产业蓬勃发展,广大群众依靠党的政策谋发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这些措施的实行,加深了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感情,有利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我镇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镇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镇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州委七届十五次全会、州委七届十六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五个认同”为核心,以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

围绕示范州成果持续巩固和深化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方案》,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一要对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4),立足各县(市)、义龙新区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本部门中心工作中,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民委复核验收。二要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两个文件,深入研究,充分用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项目化、具体化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建立健全各级各政府、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制,推进协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大统战格局优势,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继续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纳入”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和细则,指导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专项考评指标任务,发挥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指导,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典型,挖掘和提炼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在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在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市)基础上,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实现新的提升和突破。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要继续加大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精神,完善创建示范方案,力争2022年创建1个以上全国示范县(市)。

(三)深入推进“十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示范商铺、示范街、两新组织“十五进”活动。我州将继续创建、命名和申报推荐一批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县(市)、义龙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精准创建,拓展融合,示范创新,培塑一批全省和全国示范和典型,在推动创建中强化创新和融入特色,在总结示范成效中提升经验和扩大影响。

(四)持续打造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各县(市)、义龙新区要将深化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创建全国示范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新市民计划”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平,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将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各县(市、新区)打造一批新的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五共”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和社会结构,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新阵地,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五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把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上来,提高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能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部署,加强和改进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民厅〔20xx〕9号)和省、市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敖仕东(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保盾(教育局副局长)。

保芳敏(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易桂生(教育局副局长)。

刘幸(教育局副局长)。

杨志瑞(教育局副局长)。

庞建兵(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由韩木良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工作目标。

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使全县各民族师生思想认识和行动要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历史文化的了解,促进56个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各族师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具备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

(二)工作任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重视开展中华历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师生对民族团结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教育,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了解和把握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事件中坚持“四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原则,使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工作原则。

各校必须贯彻育人为本的原则,从各族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活动。

正确认识中华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基本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从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注重“六个结合”

一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二是专项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相结合;三是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四是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相结合;五是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六是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乡镇的特点相结合。

(二)落实“十个一”工作。

一是校内举办一次讲座;二是读一本民族团结教育书籍;三是写一篇民族团结教育作文;四是讲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故事;五是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演讲比赛;六是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电影;七是会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八是举办一场民族团结教育文艺演出;九是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十是出一期民族团结教育墙报。

(三)各学段课程及课时安排。

1、课程安排。

小学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其中,三、四年级开设民族知识启蒙教育:(1)了解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2)知道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大家庭,中华民族是我国56个民族的总称;(3)初步了解56个民族的基本特征;(4)了解自己所属民族的分布区域、人口数量,以及语言、文字及主要的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等;(5)形成民族团结的基本意识。

地区经济和科教文卫事业、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各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2)知道党和国家制定上述政策的历史背景和取得的巨大成就;(3)正确认识与对待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日常生活中,能遵循并运用民族政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普通高级中学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特点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理论,提高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基本国情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4)对在职业生涯中注意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有较全面的认识;(5)在职业生涯和交往中具备较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

2、课时安排。

按照教育部关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的部署,从各个层面整体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学校是对各民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将民族团结教育的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安排,保证活动质量。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学、育人全过程中,特别要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要因地制宜组织好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形式的选择要符合各族学生的年龄特征,将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在学习和生活中践行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民族自豪感。

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可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和板报等,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和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竞赛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互访,相互学习,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密切配合,协同教育。

各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从学生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中捕捉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我县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和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县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和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家长学校、社县活动进行拓展性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做到家校同步,协同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有效配置文本资源(如图书、报纸、杂志、图片等)和音像资源(如电影、电视节目、录像、各类教育软件),还可聘请各民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为顾问或校外辅导员。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顺利和有效实施。

(五)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的办学水平。

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办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充分发挥民族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我县民族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组员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并取得实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校实际,年初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年末写出自查报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局教育科。

(二)加强培训。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政教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团队干部为主体,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教师队伍,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培训民族团结教育骨干教师,切实保障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严格考核。

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并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学校评优评先、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马莲小学民族团结结对认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促进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吉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五个好”为活动载体,以“五个一”为活动内容,大力开展学校师生之间相互“结对认亲”活动,活化民族团结的“社会细胞”,增强全校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增进民族感情,促进各民族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营造增进民族团结、维护校园稳定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范围

全校师生

三、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共照一张师生照。与结对学生每年共同照一张师生照,记录民汉师生团结幸福的影像,定格师生永恒大团圆的美好回忆。

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

(三)互写一封书信。与结对学生互通一封信,互相讲述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帮互助,互敬互爱。

(四)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在结对师生中共讲一个民族团结小故事的基础上,深挖民族团结老故事、老照片,让民族团结之情更加牢固。同时,每位结对的教师要针对结对活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五)共种一棵团结树。结对师生共种一棵民族团结树,通过共同劳动,共同培育,进一步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见证彼此的共同成长和进步。

四、主要形式

(一)教职工结对“好搭档”。学校中层领导之间要率先垂范,相互结对,相互团结,共同谋事、和谐共事、合力办事,充分发挥领导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把领导班子打造成学校信服的领导集体。

(二)教职工结对“好同事”。在学校内部有针对性的在汉族干部与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结对子,努力做到“工作在一起、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活动在一起”,达到平等、互惠、互助、相互离不开的“好同事”工作关系。结合单位实际,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形式,做到结对活动在本校全覆盖。

师亲近起来,真正把民族团结融入到生产生活之中,在交流交往中增进理解、加深感情,实现思想、感情的深度交融。

(四)学生结对“好伙伴”。开展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形成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上成为真正的好伙伴。

(五)教职工结对“好朋友”。校中层领导自愿至少与2户家庭、教师至少与1户家庭结对子,并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真正达到交朋友、促团结、共发展的目的,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五、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结对认亲”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30日)。即日起,我校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及时组织我校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摸清底数,分类确定结对名单。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0日)。我校要把“五个一”活动贯穿“民族团结结对认亲”活动始终,按照要求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同时,在扎实做好“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特点、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做好“自选动作”,不断将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引向深入。

机制。使我校师生重视民族团结,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氛围更加浓厚,呈现出人心思上、各师生民族团结奋进的大好局面。

六、工作要求

各教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要求中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一要加强领导,要明确活动分工,制定各项目标任务,迅速行动起来。二是活动结束后,每位教职工上交一篇民族团结“结对认亲”活动的心得体会。

马莲乡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马莲乡中心小学民族团结 “结对子”活动实施方案

马莲乡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促进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xxx布党办发2017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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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城建科民族团结月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结合城建科实际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在本科室工作人员和保洁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到大家的血脉,成为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目的意义。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我科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党委八届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引导和激励大家感恩伟大祖国,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发展信心。

三、

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此项活动,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郭凯(城建科科长)。

副组长:马相龙(城建科干部)。

成员:努尔麦麦提(城建科干部)。

赵萍(城建科内勤)。

郭晓岚(城建科内勤)。

罗冬梅(保洁班长)。

马金虎(保洁班长)。

四、主要活动。

一、是结合实际进行理论学习。结合本科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每周例会和保洁员大会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人自觉学习、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形式,组织科室干部、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员认真学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新疆“三史”以及自治区、地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大家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生命线的观念,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做民族团结的表率。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学习宣传,进行爱国主义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宣传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宣传教育,进行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坚定各族居民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讲座。围绕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增强大家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四、是开展慰问活动。关心慰问家庭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保洁员,对生活中实际存在实际困难的保洁员给予关心和照顾。

五、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评选活动。制作民族团结月活动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个人”评选活动,通过评比增强大家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证民族团结月工作开展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落实计划。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立足点,创造新的工作亮点,积累经验,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同践行新疆精神结合起来,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按照实施方案活动,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纪律,自觉参与。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参加学习和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榆树沟街道城建科。

2014年5月10日。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院干警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温宿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教育。

教学。

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温宿县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按照温宿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地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本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全院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让全体干警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检察系统干警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我院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1.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2.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3.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庆典活动,组织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举办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4.组织开展教育干警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教师乒乓球和拔河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

总结。

及创建成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学校教职员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温宿县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3月。

三幼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民族团结工作,切实落实“教育系统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通知”,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工作在我园常规工作中的地位,计划开展民族团结系列活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教育系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内化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沙雅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努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实现“两个率先”的强大力量。

今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围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立足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新特点,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回顾“十一五”发展成就、展望“十二五”发展前景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和“民生建设年”宣讲活动;“六史”(即: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宣传教育,不断引导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自觉践行新疆精神,克州精神。组织好《新疆历史我知道》、《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一) 营造宣传氛围

我园要在办公场所设置永久性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桌签、宣传专栏、学习园地等,各学校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1条。

(二)民族团结宣讲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克州教育系统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克教工字(2011)8号文件安排的日程表组织好师幼、安排好会场,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不走形式、收到实效。

(三)展示民族团结课程观摩课

为了使我园教师准确把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及任务,深刻理解和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指导思想、课程性质和基本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课程教学的内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教材编写背景、结构、重点、主要内容及教学要求,熟悉和掌握教材教法,提高教师驾驭课程教学的能力,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使师生真正认识到开设民族团结课程的重要意义。

(四)组织民族团结知识竞赛

各学校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要求,组织教师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重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六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不断加强师生对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知。

(五)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开展“读爱国书刊、唱爱国歌曲、看爱国电影”活动,中华经典和红色经典诗词诵读活动,组织学生举办“在国旗下成长”演讲比赛,组织教师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组织开展“爱祖国、爱家乡、讲团结”幼儿双语大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园长要亲自抓。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师幼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为教育年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教育网、校园广播、多媒体等宣传手段,对广大师幼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民族团结教育宣传。

三幼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落实自治州党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阿克陶县党委十届五次全委会会议中提出的“坚持把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精神,推进我园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讨论研究,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园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幼儿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园师生职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幼儿园、带入课堂,面向幼儿和家长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幼儿从小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幼儿园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幼儿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幼儿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古尔邦节、肉孜节、诺鲁孜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教职工、幼儿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幼儿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幼儿园文化品牌。

(六)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幼儿园文化艺术节、幼儿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召开宣传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利用幼儿园广播,大力宣传州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我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我园营造民族团结的浓郁氛围,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2、组织学习新疆“三史”教育、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宣传活动纳入党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师生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我园各族师生的免疫力、鉴别力。

3、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板报展,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4、继续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积极开展上好“党的一堂民族宗教理论课”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及阿克陶的惠民政策,使各族师生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结合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建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建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及家长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庆典活动以及自治州建州60周年、阿克陶县建县60周年、阿克陶县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等活动,组织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爱中华、爱家乡”演讲比赛。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5、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活动,对贫困教职工、贫困幼儿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幼儿园教职工的关爱,送到需要帮助的人的手中。

6、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军民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8月初以“八一”建军节为契机,开展“警民共建鱼水情民族团结心连心”共建活动,通过双方开展共建共育活动,发挥幼儿园和部队各自的优势,共同提高,从而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

7、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竞赛活动。9、10月组织教职工开展拔河和跳绳比赛,以此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我园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园实际,领导小组对我园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报县教育局思政科。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幼儿园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园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幼儿园党委书记亲自抓,幼儿园副园长余纪红同志具体抓,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幼儿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四)及时上报各项活动的材料及图片信息。

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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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计划

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2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xx社区

2011年9月

3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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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xxx市委办公厅、xxx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xx年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民族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在全旗各部门、苏木乡镇、企事业单位、嘎查村社区中开展。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使社会各界更加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宣传动员阶段。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苏木乡镇场街道文化站、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基地和草原书屋等阵地,广泛开展对农牧民群众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二是结合3月份的法制宣传月契机,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xxx自治区xxx语言文字使用条例》和《xxx自治区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律意识。三是通过召开交流会、座谈会、观摩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宣传报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嘎查村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确定对象阶段。在通过深入调研,在全旗范围内树立干群关系和谐等多方面能够体现民族团结进步成果的地区、单位创建工作的示范点。xx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苏木乡镇3个、示范嘎查村14个、示范分场1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单位15个。

推动落实阶段。各创建单位从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严格按照《xxx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开展工作,坚持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热爱伟大祖国、构建和谐关系、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示范社区”、“示范苏木乡镇场街道”和“示范单位”为落脚点,做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做到“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维护稳定工作相结合、与民生改善相结合”等“五个结合”,努力使全旗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7月中旬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检查,筛选一批认识高、行动快、创建工作有实质进展,并成效显著的创建单位作为创建典型,在9月份的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在旗电视台开设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体活动。

考评验收阶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全旗苏木乡镇场街道工作实绩综合考评指标,在进一步细化《考评细则》的基础上,加大对考评指标的考评验收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开展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为下一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组织干部经常深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分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指导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分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以部门党组织为核心、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各民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大力宣传,全员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旗上下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发动全旗各族群众积极投身于创建活动当中。

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地区、部门年终综合考评指标强化考评验收,使创建工作真正达到制度化、常态化的标准。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谐共济、和谐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十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引导,促进各民族交流融合,全力打造全国两个共同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结合各自的实际,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执行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训练相结合,强调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民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看富民兴陇专题指导讲座,不断提高各民族干部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众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部员工三个不可或缺(汉族不可或缺少少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不可或缺少汉族,少数民族也不可或缺)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建立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地税务干部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示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气氛。

3、开展法制宣传教学活动。必须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地区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

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创建民族团结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我局20xx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xx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xx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xx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xx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xx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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