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方案>2023年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 停车场管理方案(优质7篇)

2023年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 停车场管理方案(优质7篇)

时间:2023-10-07 15:38:12 作者:ZS文王 2023年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 停车场管理方案(优质7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一

1凡本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有效的停车卡,待闸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4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并承担保管负责。凡使用本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无须为被停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9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对象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10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及其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1停车场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之用,其它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车辆须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到管理处财务部缴付相关停车费用。

14如遇停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应立即向门岗管理员申报,月租卡遗失须到管理处物业部办理补办手续,并缴付有关费用。

15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园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停车场管理范围

凡园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库、楼)及占用公共地块、道路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都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停车场,根据其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临时性停车场(点)。是指因大型集会、活动、或生产、生活、经营必需等临时占用道路、空地所设置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时间视客观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满足环境、交通要求。

第二类:室外停车场。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块设置的长期使用的停车场或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

第三类: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指附着在主体建筑物内部的。并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

第四类:特种停车场(库、楼)。指单独设置的,并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库、楼)。

第四条停车场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对现有和潜在交通造成影响;

2、停车场应按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除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场外,停车场应配建照明、消防、通讯等设施;第三、第四类停车场和有条件的第二类停车场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

3、除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外,停车场内应有安全设施、值班岗亭(房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必须统一服装,统一佩戴标志。

4、第三、第四类停车场还必须满足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

第五条:停车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

第六条各类停车场审批流程如下:

2、临时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若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交警大队审批;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批;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应按基建报批程序取得施工图纸规划、环保、消防和建筑结构批准书。

3、取得以上报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园区一站式中心申请停车场设置审批:

(1)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关批准书或批准意见;

(4)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和设施情况说明;

(6)经营性停车场,还需同时提供工商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

4、对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取得停车场设置意见书后,方可到园区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

第七条除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的相关基建审批按照有关审批时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均为3个工作日。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或道路停车场设置完成后),业主应按照本类停车场的审批要求,分别向第五条第2款所列的相关审批部门报送验收申请。

第九条取得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停车场设置单位应到园区一站式中心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验收申请表》(或从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载后填写),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第十条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前还需到园区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

第十一条表格填写完毕,且经营性停车场取得收费标准核准后,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单位须报园区交警大队申请验收;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上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后,设置单位到一站式中心申办城管局验收;城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合格者,业主需与园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临时停车场设置,业主还应提交保证书,保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时,无论设置期满或未满均应无偿拆除。以上手续完毕后,由园区城市管理局按停车场类别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证》(非经营性)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经营性)。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由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者凭《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实行年审制度,自核发之日起每年年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程序如下:

1、业主在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年检/换证申请表》。

2、停车场设置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业主应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审或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原申请设置时所要求提交资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别转交或业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关审批部门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签署合格意见后,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上盖年检合格章(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会办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核发。

第十五条设置单位逾期未申请或通过年审的,将给予吊销《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的处罚。

第十六条设置单位应当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齐全、设置规范、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将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设置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或限期予以撤除;办法公布以后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应予以撤除。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新合作开发区。周边地区和各镇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所。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本市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建设者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拟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凭营业执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申请机动车停车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消防、环保等符合规定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合法资信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并定期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营业性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使用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形式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县级市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四)依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五)对进出机动车进行登记;

(六)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

(七)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八)执行消防、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

(九)公开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营业性停车场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停车设施;

(二)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泊车辆;

(三)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四)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五)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被投诉或者举报行为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关材料给其他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时依法处理。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七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者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原许可收费的物价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有必要的防雨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其经营者应当到工商、税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有关手续,并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的摩托车专用停车场或者摩托车与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停车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立或者撤销非营业性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未办手续的,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三)扣押车辆停放者有关证件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停业、歇业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停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的建设者或者经营者违反公安、规划、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不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和擅自变更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立和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的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市、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

附录: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应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四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在住宅小区、大厦、机关单位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而人们对停车场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智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也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快乐。不仅提高了现代人类的工作效率,也大大的节约了人力物力,价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使得整个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包括车辆人员身份识别、车辆资料管理、车辆的出入情况、位置跟踪和收费管理等等。

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包括停车场控制器、远距离ic卡读感器、感应卡(有源卡和无源卡)、自动道闸、车辆感应器、地感线圈、通讯适配器、摄像机、mp4net视频数字录像机、传输设备、停车场系统管理软件等。

这种系统有助于公司企业、政府机关等对于内部车辆和外来车辆的进出进行现代化的管理,对加强企业的管理力度和提高公司的形象有较大的帮助。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立在小区内,有若干入口和出口。所有出入口都要求联网,式线数据通讯,并采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最远的出入口之间的距离约为800米,和两个办公楼的地下室设有一个出入口,整个停车场采用ic卡和视频图像管理。

出、入口系统功能需求车辆感应ic卡,可以存储持卡人的各种信息。感应ic卡安装在每辆车的驾驶室里面,当车驶过读感器的感应区(离读感器2米左右)时,感应ic卡通过读感器发过来的激发信号产生回应信号发回给读感器。读感器再将这个读取信号传递给停车场控制器,停车场控制器收到信息后,经自动核对为有效卡后,车闸自动开启,数字录像机开始录像,拍下该车进入时的照片,电脑记录车子牌号及驾驶员姓名和进出入的信息。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xx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载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

根据多年设计、安装停车场收费系统的实际经验,我们设计的停车场系统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适合地下车场管理的耐用可靠设备,在工程施工质量上做到严格施工要求;在软件和系统设计上为贵车场提供了一套最严格、最先进、易用、便于维护和运行可靠的收费系统;既降低操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减轻劳动强度,又提高工作效率的现代化管理系统。

可选用读感距离和近距离两种形式,选远距离时,采用车载有源卡最远可达到2.5米;近距离则可使用感应ic卡。根据用户需要,在本次报价中,我们推荐近距离感应ic卡。

图像对比功能:车辆进出停车场时,mp4net数字录像机自动启动摄像功能,并将照片文件存储在电脑里。出场时,电脑自动将新照片和该车最后入场的照片进行对比,监控人员能实时监视车辆的安全情况。

常用卡管理:固定车主使用常用卡,确定有效期限(可精确到分、秒),在确认的时限内可随意进出车场,否则不能进入车场,常用卡资料包括卡号、车号、有效时间等。常用卡实行按月交费,到期后软件和中文电子显示屏上将提示该卡已到期,请办理续期和交款手续。

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进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出场时需缴纳规定的费用,并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地感线圈自动检测到车辆的到来,自动出票机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光临,请取卡”。根据出票机上的提示,司机按“入口自动出票机”上的出票按钮,自动出票机将自己吐出一张感应ic卡,并且读卡器已自动读完临时卡。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进入时间。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司机将感应ic卡(临时卡)在出口票箱处的感应区一晃,停车场控制自动检测出是临时卡,道闸将不会自动开启。出口票箱的中文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请交xx元”,司机将卡还给保安,交完费后,保安将各市停车特用发票给司机。交完费后,经保安载收费电脑上确认,道闸开启,mp4net数字录像机启动拍照功能,照片存入电脑硬盘,控制器记录下该出场时间。临时车将实行按次和时间停车交费,交费条件由用户自己在电脑的管理软件中设置。

自动切换视频,进出场无冲突。所有摄入的车辆照片文件存在电脑的硬盘中,可备以后查证。每一幅图片都有时间记录,查验方便。

实时监视功能:无车进入时,可在监控电脑上实时监视进出口的车辆及一切事物的活动情况。

支持永久卡和临时卡的工作方式,自动识别,记录存储。

防砸车功能:当车辆处于道闸的正下方时,地感线圈检测到车辆存在,道闸将不会落下,直至车辆全部驶离其正下方。

满位检测功能:在管理电脑中设置好该停车场的车位,如进入该停车场的车辆到达车位数时,电脑提醒管理员,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车位已满。

支持脱机运行,网络中断或pc故障时,停车场系统工作正常。

手动控制功能,停电时道闸能正常使用。

系统自动维护,数据自动更新,自动检测复位。

停车场控制器支持局域网网络通讯功能,可实现多个出入口的联网。出入口联网时,必须安装局域网网络服务器和通讯服务器。

支持wiegand26、wiegand27 、wiegand32读感器格式,自动检测输入。

支持5000个用户,可编辑用户详细信息。

各种事件查询功能,提供摄像的图片时间查询。

强大的报表功能,能生成各类报表,并提供多功能数据检索。

具有延时、过压、欠压自动保护。

1.永久用户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读感器自动检测到车辆进入,并判断所持卡的合法性。如合法,道闸开启,车辆驶入停车场,mp4net数字录像机抓拍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电脑里,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进入的时间,联机时传入电脑。

2.临时用户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从出票机中领取临时卡,读感器自动检测到车辆进入,并判断所持卡的合法性。如合法,道闸开启,车辆驶入停车场,数字录像机抓拍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电脑里,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进入的时间,联机时传入电脑。

3.永久用户车辆离开停车场时,读感器自动检测到车辆离开,并判断所持卡的合法性。如合法,道闸开启,车辆离开停车场,mp4net数字录像机录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电脑里,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离开的时间,联机时传入电脑。

4.临时用户车辆离开停车场时,控制器能自动检测到临时卡,提示司机必须交费,临时车必须将临时卡交还保安,并需交一定的费用。经保安确认后方能离开。车辆驶出停车场时,mp4net数字录像机录下该车辆的照片,并存储在数字录像机中,控制器记录下该车辆离开的时间,联机时传入数字录像机。

为了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偷停车卡后再入停车场偷车的`情况发生,采用图像捕捉卡将入口处摄取的车辆图像存入计算机硬盘,当车辆出场时,采用图像捕捉卡将出口处摄取的车辆图像存入计算机,计算机自动调出入场时车辆图像及出场时的图像,经人工识别,确认同一卡号,同一车辆时放行;异者报警。

因为系统具有车辆图像捕捉功能,所以停车场除对临时外来车辆及固定月租卡车辆管理以外,同时也可绝对保证停放车辆的安全,并有效地防止车辆丢失。

1.三级操作员制

软件系统分操作员级、主管级、经理级三个不同级别。不同级别对应着进入软件系统的不同密码,故软件系统具有良好的保密性与可靠性。

不同等级的操作人员进入软件系统后,能实现不同的功能。操作员级只能实现基本功能;主管级能实现包括操作员在内的其他一些功能,且能修改操作员密码;经理级是最高等级的操作人员,能实现包括操作级、主管级在内的所有功能,并可修改全部操作人员密码。

软件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及资料保护性。

2.图像捕捉对比

图像的图幅大小和清晰度、颜色等参数可自行设置。

车辆图像可供有关人员随时查阅。

图像的总存储量根据硬盘容量大小而定,最少可保证留有一周以上的车辆出入图像(10000幅)备查。

3.临时车收费功能

还可以增加临时车收费功能,临时车离开停车场时,控制器能自动检测到临时卡,并提示应交纳一定的费用。临时车必须在交完一定的费用后,经保安确认,才能离开停车场。道闸开启时,mp4net数字录像机抓拍下该车辆的照片文件,并存储在电脑里。

4.查询、更改资料

查询各种相关资料。例如:常用卡资料清单、被锁常用卡清单、操作人员密码清单、临时卡清单等。

5.资料打印

执行操作过程中,可即时打印出实施该项操作的操作人员代码以及操作内容。

打印机打印出该车入场日期、时间、序号、时间,以及操作人员代码等。

6.可选打印报表

执行指定打印的功能时,打印机会打印出所需求的资料。

打印出现有常用卡资料清单。

打印出以往记录(车辆的进出日期、时间及滞留情况)

打印出总结报表。

7.软件界面友好

全部软件操作为中文windows98介面,图文操作模拟提示。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五

一、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车场收银员工作细则

四、车场员工配备及其他

五、车场守则

六、车场应急措施

七、车场财务收费制度

八、车场职级权限及监管

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六

随着近年来科技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在物质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停车场是第一大堂”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停车管理团队的质量跟公司的形象密不可分,打造与其品质相符合的停车管理团队。是各发展的首要任务。阳光海天停车管理事业,拥有先进的停车场经营理念。利用现代化智能化的科技手段、先进的停车场管理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停车管理、治安监控服务。

车场管理现存问题及整改方案篇七

通过对图纸核实,xxx地下停车场共有车位:1101个、车库:193个,其中:负一层车位283个、车库58个;负二层车位265个、车库60个;负三层车位554个、车库75个。另外已售车位车库306个(负一层12个,负二层294个)未统计在以上数据内。

一、保安人员配备

根据xxx的地形地貌及各出入口数量情况,停车场保安人员配备如下:

(一)方案1:(维持现状)

共计:44人

(二)方案2:(智能收费系统外移,安装于小区地面各出入口处)

共计:38人

二、岗位职责(一)保安部经理职责

1、负责制定停车场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保安部年度预算报告。2、负责维持车场内部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发生,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对有关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3、负责编写保安部年度工作计划、月、季度及半年总结。

4、妥善处理客户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客户具有安全感。

5、“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预防治安事件)为小区定期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小区的安全措施监管。

6、负责制定夜间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对车场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

1、对保安经理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4、安排和调动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

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填写《员工考核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用情况,负责对车场内公共设施、车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清洁等监管工作,以确保车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9、负责执行现场监管制度,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现场管理人员。

工作。

(三)收银员职责

地收取车位使用费。

3、每次收款均要记帐(输入计算机),现金数额应与账面数额相符。

4、根据公司规定对失效车票及遗失车票进行查核,经查核无误后,进行补发。并收取

相关的费用。

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

口周围保持畅通。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4、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经常巡视车场并确使各停车位正确使用,督促所有

车辆正确使用行车线和泊车位,维持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5、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任何未经受权人士、可疑人物留连停车场,

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如有需要,立即呈报上级主管或监控中心注意监察。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

及通风系统等,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从容应付。

7、如发生交通意外,应记录和拍摄有关数据包括涉及车辆损坏情况等,并须立即呈报

领班或安全部。

8、当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留驻现场值勤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

设法通知车主,防止发生失窃事故。

9、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1、熟悉掌握监控室设备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注视车场内车辆行驶,人员

进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录像,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程序处理。2、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监控室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或打瞌睡。3、认真、仔细地做好值班记录。

1、具体负责非机动车、摩托车的停放、管理、收费工作。

2、查验车辆“停车证”,若发现停车证失效,劝其立即至管理处办理续停手续;若发现无证车辆,劝导其停放至其他地方。

3、主动热情地给予车主以解释和引导,将各类非机动车、摩托车有序、整齐地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4、停车完毕,主动提醒车主锁好车辆,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5、对在停车区域内清洗、维修保养车辆的车主进行劝阻,保证停车区域的清洁畅通及秩序良好。

6、为方便车主,免费为其提供打气筒。

7、配合车库进口,维护机动车运行秩序。制止、处理在此道上的违章停车车辆,保证车道畅通。

停车场管理流程图

固定车辆

检查车辆有效泊车证

放行进入

开闸放行

车辆进入

临时车辆

入口按掣取ic停车卡

放行进入

离开时由收费员计算收费

收费

上落货车辆

摩托车、自行车

由车辆管理员核对数据

登记及放行

入口按掣取停车卡

停泊指定位置

检查车辆有效泊车证或发出临时泊车卡

登记及放行

停泊指定位置

离开时由车辆管理放行

四、收费标准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