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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实用22篇)

时间:2024-01-08 13:13:16 作者:书香墨

有了规章制度,人们的行为将更加有规范性,能够减少冲突和矛盾的发生。全体成员应当共同维护组织的规章制度,让其真正成为大家共同约束和规范行为的准则。

医院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

医院工作制度

儿童医院办公室是医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行政行文、公务接待等工作。

一、在院长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二、协调院领导与科室、全院职工之间的联系。

三、当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

四、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五、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全院性行政会议、院中层干部周会以及院长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根据会议决定,发出决定通知书,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负责安排院行政查房;负责安排院领导接待,并进行记录,形成备忘录,传达至相关科室与部门办理解决。

七、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院行政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九、负责全院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批办、转送、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公文利用保管情况。

十、统管印信工作,掌握院印及院领导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发对外行政介绍信。

十一、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的参观、访问和视察。负责对外联络与外事接待。

十二、负责接待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并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十三、负责全院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档案室;管理机要档案和全院行政文书档案。

十五、办公室下设收发室、打字室、电话室,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打印,汇款单、电报的收发及刊物的递送以及对内对外电话接转。

医院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对财务收入、支出及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做到:

1、对财务收入,支出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

2、对经济活动,能开展事前控制环节,事后清查性审计,并有记录,有分析并选择性反馈。

3、每半年进行一次初审,年终进行终审。

二、对资金、资产的安全,完善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至少进行两次较系统的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三、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提出改进建议,做到每季进行一次效益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

四、对有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的严重违犯财经法规的问题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根椐情节提出处理建议。

五、对审计对象做到:真实、合法、合理、有效及正确。

六、对审计工作,要严厉认真,一丝不苟,对待问题要一分为二,实事求事,对等困难要坚定沉着,善于解决。

七、全心全意做好审计工作,为医院的发展,扩大两个效益,护航保架。

医院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工作制度

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工作制度

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医院工作制度

(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三级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一)医院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

(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上报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医院工作制度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工作制度

(一)本室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动物饲养的人员担任。

(二)室内要有通风、降温、防寒设施,保持干燥、清洁、卫生。

(三)动物饲养专门购置,科学饲养,以保动物符合实验要求。

(四)实验动物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家兔用于热原检查,不得超过10次;用于毒性药品的检查只限一次;病残动物不得供实验用。

(五)经实验后的动物应单独饲养,待动物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新购进的动物,应符合实验要求,并需经饲养1~2周后,方可进行实验用。

(七)使用、繁殖动物要有计划。

(八)动物饲养应防止疾病传染,饲养用具应专用,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九)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理粪便等杂物。室内每周消毒,饲养用具每日洗刷,定期消毒。

医院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组长:卞立琴。

副组长:中林。

组员:卫国卫金金温福敏晓梅三超。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会风,确保各类会议正常有序召开,保证会议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院务委员会:由院长主持,院务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全院工作。

2、医院职工大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参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4、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5、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

1、医院各种会议实行签名制,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须提交请假条,经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院办备案。

2、会议期间不得摆弄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且将手机设置到静音震动状态,确需接听电话,要离开会场,禁止在会场内接听。

3、参会人员要认真参会,举止文明,不得出现打瞌睡、交头接耳、聊天、相互议论等行为。

4、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包括书、杂志、报刊等,不得做与大会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会场。

5、会议期间除会议工作人员外,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或提前退出会场。有特殊事情,必须经请假后方能出场。

6、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清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等。

7、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维持会场纪律,各科室主任负责维持本科室人员会场纪律,若科主任不能到会,必须委托其他人员负责。

8、凡该参会者缺席一次扣20元。除上班人员外,必须到会,凡不到会者,迟到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5元。

9、院科干部除特殊抢救外,提前安排好工作,必须参会。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证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1、远程会诊中心收到科室的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经过整理后,发至xx301医院。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与xx301医院协商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

6、会诊结束后及时下载会诊报告,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的设备。

会诊中心配备以下设备:dell计算机一台、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网络设备、胶片扫描仪一台、电视机2台、松下一体机一台。

远程教育中心配备以下设备::sony投影仪幕布2套、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桌椅等设备。

(二)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会诊专用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三)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的电源。

第六条本规定由院办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是院行政领导成员集体研究、解决全院行政业务重要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内容包括:

1、会议研究事项:

(1)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的意见。

(2)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和制订医院工作有关的规定、制度。

(3)研究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及调整事项。

(4)医院行政、技术、人员编制和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上岗,人员招聘等。

(5)医院基本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重大设备的投资及大型器械的添置等。

(6)讨论、分析医院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主要对策和措施并作出部署。

(7)需要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宜。

(8)其它需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

2、会议程序:

(1)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不在岗时,如有急需研究的问题可委托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院办公室主任记录。

(2)会议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全体院领导及指定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会,也可根据实际悄况,召开扩大的院长办公会。

(3)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每一个问题,允许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意见,但行动上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对讨论的问题一般由主持者根据讨论情况作出决定意见,如果对议题意见明显不统一,可暂缓讨论。特殊情况下或必须作出明确意见时,院长有权作出决定。

(5)与会者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6)严格执行会议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在未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涉密文件资料须妥善保管,对会议讨论中有不同的意见不得在会后向外散布。

3、决议贯彻:

(1)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领导分工组织实施。

(2)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做到件件落实,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应由分管责任人按时向院长和院长办公会议报告。

(3)医院办公室要认其做好会议决议的催办、督办工作,适时予以检查考评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1、院周会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文件、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安排部署现阶段重点工作等,是将上级工作精神及院长办公会决策传达给全院职工的重要媒介。

2、会议由院长主持,医院办公室召集。每周召开1次,一般在每周一下午举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全体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指定的有关人员参会。

3、凡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到会,办公室做好人员考勤。开会时,通讯设备必须调至静音状态。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由科主任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对所部署的工作切实贯彻落实。

5、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急诊手术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向院长请假,向办公室报备。公差(包括学习、培训)除外。

6、科室负责人不能参会的,要派科里其他人员参加,听取会议精神。

7、违反会议纪律者,按照医院规定处理。

1、科务会内容主要包括传达院周会精神,通报科室近期工作并就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等,是科室负责人行使管理职责、推进科室工作的主要媒介。

2、会议由科室负责人主持,科室内全体人员参会,安排专人记录。一般在院周会召开后1天内举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凡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到会,开会时,通讯设备必须调至静音状态。

4、参加院周会的人员要真实、完整地向科室人员传达院周会精神。科室负责人对院周会安排的涉及本科室的内容,要在科务会上认真部署,切实落实。对科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重点强调。

5、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公差(包括学习、培训)除外。

6、违反会议纪律者,各科室按照医院规定处理。

1、多部门联席会议是为完成临时性任务或解决医院出现的、需要多个部门合作完成的任务而设置。

2、多部门联席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有明确的牵头部门及牵头负责人。牵头部门或医院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门负责人按时参会,各部门任务明确。

3、多部门联席会议一般随时召开,不固定时间。

4、会后牵头部门负责人会后总结,交院办公室留存。

5、各部门负责人因事不能参会者,要安排科室人员参会,确保所负责任务落实到位。

6、违反会议纪律者,按照医院规定处理。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院长部署的医疗行政任务。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协调配合,完成临床麻醉、疼痛治疗,加强监测治疗与复苏等任务。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制订麻醉安全策略,确保麻醉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领导本科医师做好麻醉工作,主持疑难危重病例的术前讨论工作,对手术麻醉准备和麻醉方法选择做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实施。

5、组织并担任教学任务,安排进修、实习人员和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对进修和实习人员的业务和工作表现作出评定。

6、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抓好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进展,及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麻醉研究工作。

8、确定本科人员轮转、值班、急诊、出诊、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事宜。

9、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申领和报销项目,检查其使用与保管情况。做好麻醉科与手术室的工作协调,共同完成科室工作。

10、管理科内收查组建和经济核算,制定分配方案。

注: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担负院内外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任务。

3、指导本科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参加指导疑难病例的术前讨论,对麻醉前准备和麻醉方法的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具体负责抓好医疗质量。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引进最新技术,指导临床实践,提高医疗质量。

5、担任教学及对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

6、开展科学研究。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疗操作规程。

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指导本科住院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施行麻醉工作。

2、担任疑难病人的麻醉和危重病人的救治,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和院内会诊、急救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预防和消除麻醉并发症与差错事故。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负责麻醉恢复室、icu(intensivecareunit)和疼痛门诊等工作。

5、其他职责与住院医师相同。

四、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直接领导下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临床麻醉管理工作,协助科主任处理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2、根据本科任务及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日常麻醉的排班,贯彻执行临床麻醉工作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科主任按计划具体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本科人员的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事项。

4、具体负责抓好室内质控和及时准确上报室间质控报表工作。

5、协助科主任制订科室工作计划,完成阶段小结和年终总结。按时完成各种计划报表,数字统计,医疗文书等任务。

6、协助科主任调配临床性工作和安排指令性任务。

7、其他职责与住院医师相同。

五、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按总住院医师的安排完成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2、麻醉前访视病人参加术前讨论,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应急预案,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知情同意和做好签字工作。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到意外异常变化,要积极、妥善处理。

4、手术后,要护送病人回病房,亲自检查手术病人的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体。

征情况,并向麻醉恢复室医师和手术医师、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术后及时进行随访。上述交班情况要记入麻醉记录单。及时完成麻醉总结。

5、遇有疑难病例或技术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积极开展麻醉的临床研究工作,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8、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恢复室、icu及疼痛治疗等工作,实行24h工作负责制,并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人。

六、麻醉护士职责。

1、从事麻醉恢复室、icu、麻醉科门诊中病人的监测、护理工作,执行医嘱,并负责登记、统计、资料保管工作。

2、从事麻醉准备室的工作,根据麻醉种类或医嘱进行麻醉前的准备。

3、可担任麻醉医师的助手,协助麻醉医师进行麻醉管理和监测技术的操作与护理。

4、麻醉后进行物品的整理、清洗和消毒工作。

5、药品器材的申领和保管。

6、负责麻醉文书、资料的保管工作。

七、技术员职责。

主要在实验室或研究室负责测试、实验准备和辅助科学研究工作,并从事仪器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二节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认真准备麻醉器械、用具和药品。

2、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的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4、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消毒灭菌制度。

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谈论无关事宜,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通知手术医师,必要时与患者家属沟通。

6、认真及时地填写麻醉记录单,记录要全面、清晰、准确。

7、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8、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为止。

9、术毕应写麻醉后医嘱并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二、术前访视、讨论制度。

1、麻醉前一天由专人或实施麻醉者到病房访视病人。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应向手术医师建议或补充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并商讨最佳手术时机。

2、估计病人对手术和麻醉的耐受力,进行asa评级;麻醉前用药决定,选择。

麻醉方法,拟定应急预案。

3、向病人介绍麻醉方式及围手术期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解除病人思想顾虑,使之增强信心。

4、向病人或病人监护人介绍病情和与麻醉有关的情况,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并办理患者本人(或患者委托人)、监护人签字手续。

5、认真填写术前会访视单。

6、手术当天早会由访视者向全科报告病人情况和决定麻醉方案。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重点讨论,对麻醉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积极的防范措施以及特殊病例的特殊处理。

7、麻醉前讨论应在科主任主持下认真进行,必要时向医教科汇报备案,载入病程录内并通知经管医师。

1、一般应在术后24h内对麻醉后病人进行首次随访,特殊病人特殊情况应随时加强随访,以了解麻醉后医嘱执行和有关麻醉并发症等情况。

2、将随访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必要时在病程录上记述。

3、遇与麻醉有关的并发症,应会同经治医师共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随访至情况好转。

4、对出现严重的麻醉并发症,必须在科内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吸取教训,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5、若发生麻醉意外、事故、差错应按医疗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值班人员须遵守“接班不到,当班不走”的原则,特别是危重病人正处于危险中,不应进行交接班,应协同处理,直至病情稳定。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地进行。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分钟到科室进行当面交接班;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事项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不允许转换交班方式或电话交班。

4、交接事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监测数据、输血输液量、抢救气管插管用品和其他麻醉器械的功能、管理药品等内容。

5、接班者若发现病人病情、治疗过程、器械药品交待不清等问题,应立即查问直至明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对疑难危重病例,应由科主任组织全科进行讨论。由负责医师介绍病情,提出麻醉方案和并发症或意外的防治措施,经全科讨论加以确定。

2、对讨论情况应作详细记录。

3、麻醉科医师应参加手术科室组织的术前讨论会,从麻醉学科的角度,提出麻醉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同时向麻醉科主任汇报。

4、对危重病人(包括术中病情恶变者),应组织术后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理论和技术水平。

1、经常开展医疗安全教育,不断加强麻醉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性和安全意识。

2、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并进行奖罚。

3、充分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不论施行何种麻醉都必须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熟悉急救用品的位置,熟练掌握气管内插管等应急技能和心肺脑复苏技术。

4、凡遇危重疑难病人,上级医师、科主任要亲临第一线,负责医师要密切观察病情并随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查对制度,熟悉使用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用药须两人核对药名、浓度、剂量。熟练掌握麻醉机、呼吸机及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和具备正确判断伪差及排除故障的能力。

6、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品时,严防起火爆炸。室内各种气体钢瓶要有醒目标记,接触病人的电器设备应严防漏电。

7、疼痛治疗和术后镇痛等是新开展的技术,应加强管理。要有相应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度,不断总结经验,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1、平时以自学为主。每月定期进行小范围讲课一次,并作好记录,包括时间、8、凡发生重大麻醉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执行,并及时上报。

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名单和主要内容等。定期考核。

2、使用新技术、新药品时,应首先通过有关部门认可,并认真组织学习,包括其药理、适应证、使用方法、副作用、并发症与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要有书面材料。

3、对疑难危重病例和发生麻醉并发症意外的病例,事后应认真组织讨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订阅国内外麻醉专业杂志,对相关学科杂志也应关注。

5、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参观学习、进修等,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八、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过程中消耗的药品,应于麻醉结束当日,由麻醉科医师书写处方,专人。

6、按不同职称,规定每年撰写论文的数量。

领取或进入电脑统一管理。

2、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杜绝差错,严防丢失。

3、麻醉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专交班的管理,定期清点,保证供应。

4、抢救用药品要定量并按规定地点和顺序放置,保证供应,并应及时补充消耗。

品和清理过期失效药品。

九、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贵重仪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程操作。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违章操作如损坏机器,应按院赔偿规定负责赔偿;对造成病人痛苦或并发症意外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平时要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发现故障后,应即报告仪器保管负责人任,并填写维修单,提出维修,以保证正常使用。

3、建立贵重仪器档案,加强管理,登记包括购买时间、价格、验收报告,启用。

5、药品一律不准出借。

时间、启用时间、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等内容。

4、定期请设备科维修保养,包括内部清洁除尘、性能检测、仪表数据校准、易损更换、电器安全监测等。

十、麻醉用具保管消毒制度。

1、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用具的申领和保管工作。在每个病人进行麻醉操作前后,麻醉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入手术室前应按规定着装。

2、麻醉机、回路、抽吸等设备应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3、椎管内及局部阻滞麻醉的设施应严格按说明使用。

4、药物及液体。

(1)麻醉科使用的药物大多是单剂量的,一个病人未用完的药液,原则上应废弃;

(2)静脉输液的液体及一次性使用的输液管、针头,输液完毕应废弃;(3)二氧化碳吸收剂一一碱石灰,不再有化学活性时,应废弃。

5、病人及消耗品。

需隔离的结核病人、乙肝病人等传染性病人,按医院感染质控的规建作特殊处理,消耗品严格选用一次性用品。

5、计量设备要定期鉴定,并将鉴定结论粘贴在设备的明显位置。

应分析、寻找原因并及时纠正。

一、麻醉恢复室管理规定。

麻醉恢复室(pacu)是麻醉科实施全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是保证麻醉后的病人能安全返回病房。麻醉科主任负责pacu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安排中级职称以上的麻醉医师和护师以上的护理人员共同承担pacu的日常医疗和管理工作。

pacu应配备专职护士从事pacu病人的监测和护理工作。

全麻病人、硬膜外麻醉平面在t5以上及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由施行麻醉的医师护送至pacu观察。对隔离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参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执行。施行麻醉的医师应向pacu医师、护士交接下列内容:(1)、麻醉方法、手术名称。

(2)、麻醉药、肌松药、血管活性药物等术中用药情况;术中出血量、尿量、补液量、输血量等情况。

(3)、术中病情变化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防范措施。(4)、建议麻醉及手术后即时医嘱。

pacu护士须常规检查药品、器械用具要求药品齐全、器械功能完好。

病人进入pacu后,pacu医师应即刻观察和施行各项监测并记录,与施行麻醉医师共同按照恢复室病人评分标准为出、入室病人评分(主要针对清醒度、循环、呼吸、肌力、肤色),之后视病情记录监测内容。病情发生变化或不稳定时,须及时处理并记录。如遇病人病情发生重大变化,在进行初步处理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施行麻醉的医师或科主任共同处理。如有其他专科情况,应即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处理。

严格掌握病人回病房标准,护送符合标准病人返回病房,与病房医护人员进行。

床头交班。

临床麻醉工作程序。

一、麻醉前准备。

麻醉前准备是直接关系到病人手术麻醉的安全,其准备工作包括麻醉前工作常规、病房工作和病人准备。

(一)工作常规。

麻醉医师手术前一日访视病人,阅读病历,检查病人,拟定麻醉前用药,麻醉选择。手术前讨论决定麻醉方案。麻醉方案包括麻醉方法、用药途径、监测项目、管理措施以及对麻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处理做出估计。遇有疑难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应提前与麻醉医师联系或组织术前讨论,以便做好准备。

(二)病房工作。

详细询问病史和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阅读所有的检查单,对病人的心肺功能和麻醉危险性做出评价。将麻醉全过程及其可能发生的意义和并发症向病人或家属交代清楚,并办理麻醉知情同意书签手续,作为病案必备项目。

(三)病人准备。

术前禁食6~8h,婴幼儿禁食4h。入手术室前先行排尿,并给术前用药,胃肠道手术放置胃管等。

二、麻醉实施与管理(一)麻醉物品准备。

麻醉医师于麻醉开始前再一次检查麻醉器械、药品,充分估计术中可能发生的麻醉意外,并做好预防和抢救准备工作,按计划方案施行麻醉。

(二)麻醉管理。

严格无菌操作,麻醉期间坚守岗位,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测各项生理指标,详细填写麻醉记录,负责输血、补液和有关药物应用。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处理并请示上级医师。术毕病人完全苏醒和生命体征稳定后护送病人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护送途中要确保生命体征平稳,与值班医师或手术医师做好交接班,并予以记录。

(三)人员职责。

通常情况下,麻醉科接到手术通知单后,由总住院医师根据手术种类、病人情况和麻醉医师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妥善安排负责此手术病人的麻醉医师大手术危重疑难或特殊病人麻醉应增配助理麻醉医师。

l、责任麻醉医师职责负责麻醉实施和全程管理应直接对病人负责。对病情全面了解并制订麻醉方案,选择何种麻醉方法、药品、器械,在麻醉过程中全面了解手术进程并积极配合。密切观察病人术中变化,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应急措施上和预防上提出主导意见,与责任麻醉医师助理互相协作进行处理。全麻过程中不得换班,做到自始至终。

2、责任麻醉医师助理职责。

当好责任麻醉医师助手协助实施麻醉和参与麻醉管理。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协助麻醉的处理。担任一部分病情观察与监测工作,必要时与巡回护士配合进行治疗急救工作。负责麻醉记录。协助进行麻醉前准备和麻醉用具消毒清理工作。

三、麻醉总结和术后随访(一)麻醉总结。

麻醉总结应于术后24h内完成。其规范要求应包括:(1)麻醉前用药及其效果。(2)麻醉诱导及麻醉操作过程情况。

(3)麻醉维持和手术经过,如止痛效果、肌松情况、麻醉深浅表现、呼吸和循环反应和失血输血等。

(4)麻醉结束时情况,如苏醒程度、呼吸道通畅否、循环功能、神经反射、神经阻滞平面和足趾活动等。

(5)麻醉和手术时出现何种意外,包括原因、处理措施和效果,有何经验教训。

(6)术后随访结果的记录。(二)术后随访。

术后随访病人24~48h检查有无并发症、后遗症,并做相应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其随访情况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

学校各项后勤工作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学校行政会议制定的'有关项目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并及时总结,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

二、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建立并完善校舍档案,督促检查学校总务后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学校财产登记、保管、领用。

三、理好财、爱好财、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尽量合理使用经费,提交经费使用效率,认真抓好教工福利,尽可能让教师满意,热情为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四、加强校园建设,抓好学校绿化和环境卫生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的要求。加强门卫与卫生管理。建立安全、和-谐、宁静、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总务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关心全体工作人员的生活实际,团结协作全体人员,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与其他处室部门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六、对后勤总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浪费。

七、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养。

()。

医院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恐怖事件及其他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卞立琴。

副组长:中林。

组员:卫国卫金金温福敏晓梅三超。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制度

7.组织辖区内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统一进行培训、考核。


3.每年底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5.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1.监督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考核细则制订情况。 

3.监督检查预防接种点的免疫接种疫苗、冷链设备等设施条件落实情况。 

8.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其他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应急预案。

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事关每个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的全体教职工,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发现不安全因素,每个教职工都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责任人,必须与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维护学校安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履行本部门的安全职责。

三、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具体分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组长由一名副校长担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工作,每学期会议不少于三次。

四、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专用教室的管-理-员为本室的安全责任人。每天下班前、使用后,管-理-员要关好门窗,关断水电;平时,管-理-员除督促师生安全操作外,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学校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脱岗,对校外来人要加强询问并进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七、总务处要经常巡视学校水电设施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勤人员是学校水电安全的责任人。

八、总务处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落实各项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制度。

九、总务主任为总务安全工作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经常巡视校园、校舍,发现疑点,及时组织力量解决。

十、大队辅导员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与交管部门一起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与派出所、联防队一起整治恶少问题和校内品行不端学生内外勾结、敲诈勒索现象。

十一、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学校除给予相应处分外,还将按照考核细则,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加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是本公司的员工均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公 司 安 全 生 产职 责

第6条、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第7条、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第8条、监督检查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第9条、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第10条、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三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1条安全负责人:经理

1、经理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并签发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员工的作业条件。

5、发生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检查并考核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12条  安全主任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13条  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安全主任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协助安全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

4、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上的安全指导,协助安全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深入业务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作业,必须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公司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7.对发生安全事故,除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尽快查明原因、参加调查分析、提出确定事故性质的意见,报上级处理,按规定填写事故分析和报表等。

第14条  员工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影响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温度、明火和电火、机械力、空气、水和杂质等。

第一节 包装安全

第15条危险货物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16条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第17条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第18条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第19条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问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第20条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第21条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第22条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第23条 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5.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第二节 储存安全

第24条  安全储存是危险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须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状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整装储存和散装储存。

1.整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如各种袋装、桶装、箱装或钢瓶装的物品。

2.散装储存是物品不带外包装的净货储存。量比较大,设备、技术条件比较复杂,如有机液体危险化学品汽油、甲苯、二甲苯、丙酮、甲醇等。

第25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第26条  物资储存场所必须建立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库房(区)禁烟制度、火源和电源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及出入库登记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操作制度。

第27条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具备下列条件。

1、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警报设备。

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物资储存场所应制订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责任到人。

第28条  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29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

第30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第31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6、存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由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第32条  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33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

第34条  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了解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储存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35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36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37条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38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第39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40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 28℃、沸点低于 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水喷淋设施,达到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41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第42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第43条  对于储存沸点低于25℃的液体危险品的空储罐,应制订先充满液体蒸气至饱和蒸气压后,再充该液体的操作工艺规定,避免空罐进液体闪蒸而使钢材产生低温脆变破坏。

第44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

第45条  同种液体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二个以上互通的等储存能力的储罐,以备突发异常情况时互输。

第46条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7、 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气 瓶 分 类 储 存规 定

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

9、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第三节运输安全

第47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48条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49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第50条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51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

b.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d.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第52条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动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第53条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第54条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第55条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第56条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第57条易燃品闪点在28℃以下,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

第58条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59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实行目标管理,消除人为事故。

第61条 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4.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预先演练)。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剧毒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第62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第63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64条:剧毒品的发运按《条例》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第66条: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67条:危险品库房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48条: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第六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第一节  范围

第54条  配置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装置(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第55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静电等),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56条  各种安全装置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57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58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59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

第60条实行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

第十七章  事故管理

第一节 抢险与救护

第61条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62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负责人要直接指挥,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第63条: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第64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65条  对重大事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 66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卫生局各项工作制度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团结、勤政、廉洁、服务”的工作要求。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为基层排忧解难。

三、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发扬团结协作精神,顾全大局,完成中心工作。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五、机关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人员向科长(主任)负责,科长(主任)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或书记负责。各项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请示汇报。

六、外出执行公务、参加会议实行报批制度。职工在县内执行公务,由科长(主任)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到县外执行公务,由分管领导安排,报局长批准。县内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县外召开的会议,由局长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七、建立月工作通报制度。为使领导和职工了解全局工作动态,有效把握工作进程,各科室在月底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和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并将书面材料交办公室进行汇总印发。

八、建立科室、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科室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县府、组织部、人事局有关年度考核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为中心,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职工工作实绩,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二、考核范围

机关在职职工(局领导班子成员由组织部门考核)。

三、考核内容

对工作人员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

3、“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等;

4、“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四、考核办法

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量化考评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

(一)量化考核

科室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70%为本科室职工量化考核的基础分,根据以下考核内容在基础分上实行顺加倒扣为职工量化考评的总分。

1、出勤考核(10分):不按时上班(参加学习、会议和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3分。全年累计5次迟到早退视为一天旷工扣3分。事假超过公休假的每天扣0.2分。

2、学习考核(5分):职工每年学一部理论著作,读一部业务书籍,作一本读书笔记,写一篇调研文章,接受一次学习检测。凡缺少一项者扣2分,学习检测不合格者扣3分。每年举行一次调研文章评比,凡优秀者加1分。

3、本职工作(35分):凡渎职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凡岗位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8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2分。凡获得国家部、委、办和阳泉、市府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部门及、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县级部门及卫生局表彰的每项加1分。

4、中心工作(30分):机关科室职工所联系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没有完成的扣3分,所联系乡镇任务没有完成的扣2分。蹲点的单位医疗质量严重滑坡的扣2分。公共卫生科、农村卫生科、医政科、计财科、人事宣教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到基层时间原则上全年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工作日。凡没有完成局领导和科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项扣2分;局领导和科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得不好,每项扣1分。所担负的工作受到、督查通报批评的扣3分,受到卫生局督查通报批评的扣1分。

5、安全稳定工作(10分):包点领导所联系的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有违规操作或乱收费经查证落实的扣1分,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扣2分。

6、遵纪守法(10分):凡违反机关制度的每次扣2分;凡私自到基层推销产品或私自收取费用的扣5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参与“六害”活动的人员,经查证落实的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

(二)民-主测评

1、采用领导考评、同级互评和单位测评三个层次进行。领导考评、同级互评和单位测评分别占总分的10%。

2、领导考评由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同级互评由全体参评职工进行;单位测评由直属单位负责人、全县乡镇卫生院长中进行。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的标准分分别是1分、0.8分、0.3分。

4、根据测评票等次和各类评议票所占比例,计算出每个职工的民-主评议得分。

五、激励与约束

1、年度考核按照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确定为优秀等次。

2、连续三年年度考评结论为优秀或连续五年年度考评结论为称职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奖励。

3、年度考核得分与年度目标奖金挂钩,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者,当年不发年度目标奖金。

4、当年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者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者,予以组织处理。

5、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工任用轮岗的重要依据。

六、年度考评程序

1、自查申报。每年12月底前,职工进行自查,填写考核表报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程序,根据平时记载,在基础分上顺加倒扣即为量化得分。

3、民-主测评。按照考核程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计算公式和比例得出分数。

4、审查报批。局年度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对照有关文件确定考核等级,报县人事局审查备案。对照考评分值计算出年度目标奖金。

七、组织领导和保证制度

1、成立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书记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为成员。

2、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年初要将目标分解到职工,并做好平时的记载。办公室要根据机关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记载。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考核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有关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本意见由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科室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卫生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县府和市卫生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

三、考核程序

1、自评:年度工作结束时,各科室对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务会议报告自评情况。

2量化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对科室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给出相应分值。

3、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科室所联系的县乡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及局领导对科室进行测评,计算出相应的分值。

4、公布结果: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考评结果,评出等次并进行公布。

四、考核内容

(一)量化考评(80分)

1、科室建设(20分):

(1)工作环境。办公室整洁卫生,办公用具放置整齐、有序,门窗、灯具清洁明亮,办公室内职责、制度上墙。(每次检查结果为不清洁的扣0.5分。影响到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的扣5分)

(2)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2分,旷工每人每天2分)。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串岗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间打扑克、麻将、玩电脑游戏或聊天发现一人次扣2分)。按要求及时参加市、县和我局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无故缺席一人次扣0.5分,影响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扣5分)。履行公务公道、正派、讲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按程序办理公务的扣0.5分,办事不坚持原则的扣2分。

(3)工作形象。对内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无打架、吵架现象发生(发生一人次扣2分),无违纪违法事件和“六害”事件发生(发生一人次一票否决);对基层热情服务,做到热心、细心、耐心,在接待中因主观原因引发矛盾或引起上访的扣2分;对上级尊重服从,严格按照分工负责制请示汇报工作,否则扣分。

(4)工作作风。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求质量,办事讲效率,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事项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毕,非特殊情况没办完的一件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公文传递及时,拟稿正确,程序规范,及时准确上报材料(缺一次扣0.5分)。

(5)工作秩序。科室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月初有安排,月末有小结;每周一次碰头会,每月一次工作会,每月一次学习活动。缺少一项扣1分。

2、业务工作(35分)

(1)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职能工作。凡职能履行不好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科室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5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2分。

(2)以“六化”攻坚为统揽,完成科室“六化”年度目标任务。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扣5分,完成得不好的扣2分。

(3)理顺与上级部门对口科室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关系,改善工作环境。科室所涉及的工作受到县府督查办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卫生局督办批评的扣2分。因主观原因造成基层投诉经过查证落实的扣2分,造成上访的扣3分。

(4)深入基层指导业务调查研究。业务科室全年深入各对应基层单位指导业务工作至少1次以上,少到一个单位或少指导一次分别扣0.5分。科室每周向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信息(缺一条扣0.2分);全年出5期以上的专题简报(缺一期扣0.5分)。科室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专题调研文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2分。

(5)科室工作被国家部、委、办和、市府表彰为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部门,、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县府督查通报表彰的加2分,受到批评的扣3分;获得县属部门和卫生局表彰的加1分,受到督查批评的扣1分。

3、中心工作(25分)

(1)实行科室包乡包点责任制。

协调好所联系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调研好当地卫生的情况,指导好联系乡镇内医疗机构的工作,帮助解决好医疗机构出现的突出问题。每一个月深入联系乡镇内各乡镇卫生院一次,凡缺少一次分别扣2分。

(2)实行所联系单位重点工作负责制。

“六化”工作:除全面履行科室“六化”工作职责外,重点协调、督导所联系单位“六化”工作,确保单位完成“六化”年度目标任务,凡出现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一个扣2分。科室每月有联系单位“六化”攻坚的书面情况报告,缺一次扣0.5分。

“创标准化卫生院,建合格村卫生所,治薄弱空白点”工作:对所联系乡镇内创建和合格医疗机构的建设以及薄弱空白点的治理工作,必须分别明确一个人员,定好一个点,做好一个规划,选择好一个课题,制定好一套措施,凡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工作无成效的扣2分。

“安全稳定工作”:所联系单位内安全教育落实,制度措施落实,督察工作落实,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出现一起扣3分。

“行风建设工作”:所联系单位内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扣2分;班子团结,医德医风良好,无违规操作的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扣0.5分。

(3)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项扣3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1分。

(二)民-主测评(20分)

1、“民-主测评”在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所包单位单位负责人中进行。

2、局领导测评占总分的10%,基层领导测评占总分的4%,机关人员测评占总分的6%。

3、民-主测评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的标准分分别是1分、0.8分、0.3分。

4、根据测评票等次和各类评议票所占比例,计算出每个科室的民-主评议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科室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职工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对年度工作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工作考评总分在70分以下的科室给予批评。

六、考核要求

1、各科室务必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相关人员,做到职责明确。

2、各科室平时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及时记录,便于考核检查。

本办法由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泵站各项工作制度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主持本站全面工作的安排布署,对河道监察工作负责。

二、负责本站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

三、带领全站人员完成本站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对本站配备的物资,做到专人保管,往来登记清楚。

五、负责组织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

负责完成本站阶段性工作和全年性。

工作总结。

职工职责。

一、努力学习业务,提高技术水平。

二、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

三、积极主动地对机电设备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

四、做好泵站运行检修或其它记录,内容要详实具体。

五、经常巡视建筑物,观察是否有裂缝、倾斜和其它危及建筑物安全等情况。

六、积极搞好站容站貌和室内外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岗位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一、每天早、午、晚、夜要巡视查看管理范围的机房内、外设施和库房物资有无差异情况,如有要及时填写事故记录和上报。

二、工作要团结协作,生活上互谅互让,学习上互教互学。

三、汛期排水必须按操作规程开机,注意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按时交接班,并有交接签字手续。

四、各种记录齐全,按时记写,整齐上墙。

五、对花卉树木要经常管理,做到环境净化、美化。

六、管理人员衣帽要整齐、干净,外表庄重,待人接物要有礼貌,态度和气。

七、宿舍被褥放置整齐、桌椅常擦,做到窗明地净,室内雅静。

八、伙房要保持卫生,不准有杂物和异味以及蚊蝇。

九、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防火、救火知识和技能。

一、汛期每日必须保证全员值班。

二、坚持每日早、午、晚、夜四次巡视制度。

三、禁止在泵站进、出水池捕鱼及洗澡。

四、送电前,详细检查电器设备的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处理后方能送电。

五、设备运行中,除值班人员外,不准其他人进入泵房。

六、定期检查防火、防盗器具和设施的可靠性,保持正常状态。

一、在操作设备前必须先检查进出口是否有人或其它情况,如有要及时通知或处理。变压器送电前要详细检查各个环节是否正常,不正常不能送电,送电时要按规定穿戴好绝缘工具。水泵开动前要先人力盘车后方可开动。

二、值班人员严禁饮酒。交接班时要交接清各种工具及各项仪表运转情况,并要双方签字存留。

三、机电设备在运行中,严禁站外人员进入泵房内。

四、泵站常年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人数坚持每天早、午、晚、夜对本站一切设备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

五、对于各项目安全防范实物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实效。

六、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到能及时处理。

七、对本站的一切机电设备技术性能状况做到底数清楚。

八、对本站配备的其他物资做到专人保管,往来登记清楚,

九、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水法》、《机电排灌站经营管理暂时行办法》,努力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1.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预防、人事、安全、器材、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政策,坚持基层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特点,制订本院院长工作职责,按期部署、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全院职工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

5.负责领导、督促医院各项工作,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负责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聘任、签订合同、辞退、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需指定1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认真抓好中医药学术的继承发扬工作,狠抓中医疗效,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药械、医技等科室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和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4.深入科室,了解到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中医、中药应用和辨证施护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必要时领导对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

5.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核、晋升和中医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勾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领导全院的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

7.领导医疗业务、统计和病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责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器材、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领导财务、行政、器材、总务部门,保证供应医疗所需物资。

4.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经济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6.负责领导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四、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督促贯彻执行。

4.负责领导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5.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参观及外宾接待等工作。

五、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坚持中医医院的办院方针,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定体现中医特点的业务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每季度检查1次各种常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建立健全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协助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和科室之间的协作。

6.负责做好名老中医经验的继承整理工作,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会诊作用。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卫生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实习进修人员的教学安排。

8.负责学术论文的征集工作,组织全院性学术会议,搞好经济技术交流。

9.负责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科室联系解决。

10.负责组织医务科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没单独设门诊部的医院,应把门诊部主任职责承担起来,做好门诊的各项工作。

六、人保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组织科内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干部政策、业务水平。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培训、使用意见。负责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转正、定级、晋升、奖惩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负责办理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项,负责全院的劳动纪律检查及考勤工作,负责接待、处理外调、函调工作。

6.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和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

7.维持院内治安,凡有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无理取闹者,人保科均应负责处理。协助管理探视。遇有案件发生,及时向院长和公安机关报告。每月检查1次防火工作。

8.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院内发生的案件侦破和灾害事故的追查工作,审查案件、事故报告。

9.负责组织待聘人员学习、劳动,并向缺编的科室推荐合适的待聘人员。

七、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积极宣传中医、中药防病、治病知识。

2.负责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体检、掌握健康情况,并提出保健措施。

4.负责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中医中药防治知识,并对本科人员的技术考核,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检查督促全院职工执行公费医疗制度的情况。

八、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对中医中药资料应努力收集齐全。

2.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3.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4.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5.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6.负责制定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医务科科长批准后执行。

九、病案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2.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历,保证病历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3.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在医务科领导下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5.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历。

6.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十、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及效率统计内容》,及时向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统计信息、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重点做好中医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和中医疾病分类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及组织名老中医经验的继承整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努力完成医疗任务。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与业务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3.每两周进行1次行政查房,解决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4.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中医药学,进行科研工作,开展新疗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中医疗效。

5.检查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6.确定本科医生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中医临床病案讨论。

7.做好对下级医师的业务指导,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组织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及工作。

十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和经验,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每周查房1次,亲自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处理与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会诊。

3.指导全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紧密结合临床实践负责整理研究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医古典文献,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并带好助手。

5.按规定时间参加门诊工作,随时解决疑难病症。

6.了解掌握中医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定期或随时向科内人员介绍,指导临床工作。

7.督促下级医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参加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

2.按时查房,随时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辨证论治。参加重危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员、医疗事故的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汇报。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4.主持有关的临床病案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主管病房的主治医生应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与护士长共同负责搞好病房管理。

6.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并正确运用中医理论及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7.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四、临床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生应创造条件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生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运用四诊八纲、辨证施治的方法诊治病员、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书写中医病历及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历小结。负责修改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

4.遇有辨证、治疗上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提出所管病员的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士)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重症病员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值班医生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了解病员的饮食起居、情态变化、治疗效果等。上级医师查房和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或会诊意见。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进行辨证施护。

8.学习中医基础理论,练好基本功,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五、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教学、预防、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重危、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如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检查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传、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按照中医院特点,制定门诊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

7.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同常医疗科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挂号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或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数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金额1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6.负责门诊病历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送病历间隔不得超过15分钟。

十七、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和质量要求,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并随时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组织中医护理常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分级护理和辨证施护。对重危病员的护理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拟订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医护理理论和辨证施护知识及基本功的训练。开展中医护理科研工作,推广护理新技术。妥善安排实习护士的学习和工作。

4.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与学习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护理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提出升、调、奖、惩意见,与科主任协商做好护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对护理人员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应及时与有关科室共同进行调查、研究、处理。

5.审查各科室所提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并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每周主持召开1次护士长例会,讨论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中医护理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十八、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护理技术的指导、科研和教学工作。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

2.挖掘、整理祖国医学有关护理的理论,指导护理工作,了解国内外护理新技术及专科发展动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随时向科内介绍,提高护理质量。推动中医护理学的发展。

3.制定本科急、重、疑难病症的护理计划,参加并组织重危病员的抢救护理及疑难病员的护理会诊。

4.每周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大查房一次,指导主管护师的工作,解决查房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有关问题。

5.协助护理部做好本科下级护理人员的晋级考核和培训工作。掌握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其升、晋级提出考核依据。

6.负责本科差错事故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并主持本科护理学术讨论会,参与护理学术论文的审查、评定工作,及中医护理常规的修订。

8.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9.对全院护理队伍的建设,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九、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护理质量检查与技术指导,按中医护理常规要求,把好病员饮食起居、情志及基础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中医护理常规,指导并参与制订重危、疑难病员的护理计划,亲自参加和指导技术操作,4.协助拟订本科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参加教材的编写和讲授。协助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修订本科中医护理常规,加强护理基本功的训练。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查房,会诊,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对实习、进修护士做好带教和成绩评定工作。

7.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探讨中医护理理论与方法,总结辨证施护经验。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十、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解决辨证施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运用中医术语写好护理记录,交班报告等。

3.参与重危、疑难病员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要掌握并指导开展中医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案讨论。

6.协助护士长搞好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与带教,制定学习计划,指导护士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参加教材的编写并担任讲课或护校的临床教学。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8.对护理差错、事故除应及时向护士长报告,并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一、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和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3.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门诊各科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5.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6.检查门诊各有关科室对药品、器材、被服及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遇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给予适当处理。

7.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8.组织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十二、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主管门诊工作的科主任和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与诊室医师共同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计划生育、预防保健等卫生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参加护理教学,指导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十三、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和急诊科(室)负责人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按医嘱进行治疗,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急诊救护技术及辨证施护水平。

5.督促护士备齐各种中西急救药品、器材,并定量定点定位放置,经常检查补充、消毒、更换。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6.负责护理人员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医疗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8.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

十四、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急诊室护士长和主管急诊科(室)负责人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和登记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诊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给以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证候情志和饮食等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7.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8.做好抢救病员的特护记录、登记和疫情报告。

十五、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护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本科特点制订本科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深入本科各病房参加晨会、交接班,检查护士交接班日志和对危重病员护理,并做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新开展的护理技术。要亲自参加实践。

4.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随同科主任查房、了解医疗护理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医护协作。

6.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和现代护理技术,提高辨证施护和专科护理水平,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7.组织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护理经验。

8.了解本科急、危重病员的证情,情志变化和饮食起居等情况。随时修订护理方案,并提出改进措施。

9.负责组织安排实习护士的临床教学及实践工作。

10.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十六、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病房的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教育本病房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改善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对复杂的护理技术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应亲自参加或指导护士进行。

4.组织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等,不断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

5.随同科主任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术前、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

6.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检查护理计划的书写和执行情况,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及护理科研工作。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分工、排班,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及病人的陪护,探视人员的管理,物品的请领、保管、使用、核销等。

8.负责实习、进修人员的安排与管理。指定护师或有经验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经常了解病员的情志、饮食及证候变化等情况,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1次,听取病员的意见,同时向病员宣传摄生、防病等卫生知识。

十七、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交接班等各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配合医师做好危重病员的抢救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和收集检验标本接送病员进行检查、治疗等工作。

4.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员的病情变化及治疗后的反应,了解病员的情志、饮食起居等情况,做好基础护理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医师。

5.向病员讲解住院规则,宣传摄生、及中医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病员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出院前做好出院指导。

6.有条件者根据病员情况,适当安排、辅导病员练气功、打太极拳等活动。

7.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8.负责办理病员的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十八、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任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3.随时巡视病房,接受病人呼唤,协助饮食起居不能自理的病员进食、进药、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及床上清洁卫生等工作。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接送病员进行检查、治疗等工作。

6.协助护士做好抢救病员和尸体料理工作。

十九、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按分工担任门诊或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等地的清洁工作,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孟、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

十、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做好产妇的情志护理,解除其忧虑、紧张情绪。

3.经常观察分娩前后的情况,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4.做好接产准备。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协助医师处理难产,注意保护会阴及母婴安全,作好新生儿的处理和诀别标记。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产科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经常保持产房的整齐、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7.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物、器材。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助产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10.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十一、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3.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4.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护士、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6.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7.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8.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材的管理情况。

9.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10.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十二、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态度和蔼亲切,尽量消除或减轻病员的紧张、恐惧心理。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5.参加卫生清扫,及时处理被污染的敷料、器械,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6.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准备、保养和打包消毒及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7.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十三、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保管供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督促本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熟练地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防差错事故。

3.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经常鉴定器材和敷料的消毒效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检修。

4.对所属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做好敷料回收和器材的修旧利废工作。

5.负责医疗器材、敷料、药品物资的请领、报销工作。

6.组织所属人员深入临床科室,实行下送下收。检查所供应器材、敷料的使用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组织业务学习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十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和分发、回收工作,实行下收下送。

3.经常检查医疗器材质量,如有损坏及时补修、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

4.协助护士长请领各种医疗器材、敷料和药品,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指导护理员(消毒员)、卫生员进行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工作。

十五、麻醉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重危病员的抢救工作。

4.领导麻醉师(士)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5.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6.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7.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科研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8.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9.审签本科药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六、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处理工作。参加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和麻醉士做好麻醉工作。组织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的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5.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七、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及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2.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任务。

3.其他职责与麻醉科医师同。

十八、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十九、麻醉科医士职责。

1.在麻醉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工作。

2.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3.负责麻醉器材及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4.负责麻醉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

十、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药剂科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中西药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剂与调配工作,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药材的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主动配合,做好药品供应。

6.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组织中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尤其是中医治疗急症用药的剂型改革,开展中药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中药炮制经验的挖掘继承工作,配合临床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单方、验方。

8.组织及指导中医院校中药专业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的进修等技术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十一、主任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药品真伪、优劣的鉴别。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

5.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6.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十二、主管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煎药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制新药及中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协助组织本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十三、药剂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轮流参加指导药品的炮制加工和煎药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十四、药剂士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煎药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负责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衡器、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十七、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开展科研,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4.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科室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科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科室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科室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科室主任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科室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科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科室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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