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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体制改革情况汇报(优秀13篇)

时间:2023-11-19 07:37:00 作者:FS文字使者

情况汇报是向上级领导、同事或团队成员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下面是一些情况汇报的实际应用示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桥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7月11日)。

各位领导:

一、基本情况。

我区辖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19个行政村,38个社区,总人口24.2万人。全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7所,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15所,其中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6所,其中:市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工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大境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南营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堡子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金鼎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1个(东窑子卫生院)。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成员单位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医改工作包保责任制,将医改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像抓项目一样抓医改,包保到位,确保了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桥西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桥西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用于指导我区医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情况。坚持以扩大受益面为重点,努力提高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今年参保人数较去年有很大提高,参保率呈上升趋势。截止目前,我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2385人,参合率达到92.3%,并将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由市社保统筹,截止目前,覆盖人数已达到37100人。同时,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我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由全市统筹。城镇职工医保方面,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592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方面,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市第一季度为3974元,全年数据年底统计公布,目前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成人为9.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3万元,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儿童为11.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大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新农合方面,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国家统计局年底计算公布,2010年为5919元,目前我区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并对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医保给予社保补贴;制定了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从五保户、低保户逐步向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延伸。

方案》以及《桥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方案和配套文件,计划7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启动了东窑子卫生院改造装修工程,在原特教学校院内解决办公用房1400平方米,已完成装修改造工作并已投入使用。二是已完成明德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大境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解决用房,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明德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新办公楼的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工人新村卫生服务中心已选址广立小区物业楼作为办公用房,目前正在补办新建相关手续和内部装修;新华街、堡子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总量的60%;南营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与开发企业就土地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代建协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完工投入使用,其余各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工程今年8月底前将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同时,正在积极谋划,将我区桥西医院晋升为二甲医院。三是已完成各村卫生室的摸底调查,并通过村民推荐、卫生部门核准的方式,为15个具备设立条件的村指定村级卫生室,并配齐卫生员。其余4个未达到设立要求的村将通过巡回医疗或有周边卫生机构进行覆盖的方式解决。

前全区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率城区达到80%、农村达到60%,电子档案城区达到70%,农村达到50%,并开展了“医护人员进社区”活动,下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到各社区担任主任助理,协调开展健康教育、义诊咨询、入户随访、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同时,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卫生、食药、文体、教育、人社、建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桥西区创建健康城市活动领导小组”,以健康教育、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信息服务,健康文体、健康环境为核心,开展了健康教育进家庭、健康教育进医院、健康教育进社区、建立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创建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区医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由全市统筹,我区医保任务基数高、扩面压力大;二是网上采购的基本药物存在药品品种不全、部分基础用药短缺、个别药品价格较高、配送不及时等问题;三是专业卫生人才匮乏,医疗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下步工作中,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鼓励低年龄段人群积极参加医保,并与市社保沟通降低我区城镇居民医保任务数,力争年底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

二是扎实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优秀的义务工作者投身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壮大医疗队伍。

三是以提供的医疗服务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奖励和补偿机制,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服务的同时,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真正使医改工作取得实效。

兽医体制改革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1、888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的天山北麓,伊犁河谷中部地带,是一个农牧结合的大县,总面积6253平方公里(937.97万亩),草场454万亩,耕地100万亩,行政区划总数县级1个,乡镇场20个,其中2个场、2个镇、3个牧业乡;141个村队。

2、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102、103、104号文件及伊州政发[2006]104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一支和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兽医管理体制,2006年我县启动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起草并制定了《888兽医站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分设方案》88牧字(2006)16号,并向县委、政府上报了分设方案的报告(88牧字(2007)18号),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同意分设。此次兽医体制改革包括县级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站、县动物防疫监督所、乡镇场畜牧兽医站20个。3、2007年6月底我县基本完成了兽医体制改革。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和县编委会研究通过,正式下发了《关于将888畜牧局更名的批复》(88机编字[2007]20号)和《关于成立888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批复》(88机编字[2008]13号)。

二、改革到位情况888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主要内容为:一是将888畜牧局更名为888畜牧兽医局,行政单位,改制后核定编制10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另定工勤事业编制1名,在编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10人,工勤1人)。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县牧业生产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和推广饲料制作的技术和制定适合我县农牧区牧业饲料发展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负责县境内草原行政和草原防火、草原资源合理利用、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畜牧兽医草原牧业经等方面的科技推广工作和畜禽改良工作。贯彻《动物防疫法》,组织实施疫情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兽医了一生监督管理和兽医药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官方兽医管理;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种畜禽管理条例的宣传,良种畜禽的引进、繁育、调剂、推广及种畜禽场的管理工作。

二是888畜牧兽医工作站分设为888畜牧兽医工作站和888动物卫生监督所两个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县畜牧兽医站未更名,分设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15人,在编人员16人。主要职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监督管理;负责防疫、检疫人员的监督管理;承担兽医实验室及菌种保存场所生物安全的监督管2理,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培训乡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三是888畜牧兽医工作站,包括化验室、药品组、改良组共3个班组,事业编制,工作经费全额拨款,编制19人,在编20人。其职责是:

1、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实验室诊断、流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工作;

6、负责全县畜禽品种改良、种畜禽引进繁育监管、改良技术指导、推广、培训工作。

四是888辖20个乡镇场。县畜牧兽医局按乡镇设立,保留原有的20个乡镇兽医站,改革后共设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同时挂牌动物防疫检疫站,属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的派出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县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核定编制148人,现有在编人员113人。另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了100名村级防疫员、140名协防员、13名猪禽专干。2001年,888实行了乡镇畜牧兽医站“三权归县”,将乡镇畜牧兽医站财务、人事、业务属县畜牧兽医局管理。为使乡镇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畜牧兽医局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报账制,财务有局统一管理。并作了相应的乡级站的清产核资和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调配等相应的工作。

1、机构改革前后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人员情况。

改革前为888畜牧局,行政,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11人,在编11人;改革后为888畜牧兽医局,行政,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11人,在编人员11人,35-50岁的9人,大专以上学历10人。

改革前为888动物卫生监督所与888畜牧兽医管理工作站为一个单位,改革后为888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核定编制15人,在编16人。35-50岁16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中级职称6人。

改革前设有20个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8人,在编人员116人,聘用人员75人。改革后为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核定编制148人,现在编人员113人,另有聘用防疫员253人。大专以上44人,中专高中68人,初中以下1人,35岁以下97人,35-50岁13人,50岁以上3人。

2、改革前后兽医工作能力对比情况。

一是兽医体制改革后职责分工较明确,因乡镇畜牧兽医站同时挂牌动物防疫检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能依法履行职责,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二是提高了动物检疫执法水平。规范了村级报检、乡级检疫、县级复检的检疫程序,每个乡镇安排3名专职动物检疫员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乡镇开4展率达100%。同时加大了动物检疫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举办一期检疫人员业务强化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三是根据兽医体制改革要求、动物疫病边境监测站项目的配套,畜牧兽医站加大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疫病检测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每年按时保量的完成了州上下达的疫病监测及采样任务,积极开展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四是加强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实行了疫苗逐级供应制度,每个乡镇配备了冰柜、冷藏包,实行了疫苗出入库登记制度,严格按疫苗要求贮存,落实了疫苗管理、使用责任追究。五是改制后对乡镇的每名技术人员进行了岗位设置,派出多名技术员到其它县(市)学习、交流。同时畜牧兽医局制定了《888畜牧系统干部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技术人员个人素质及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乡镇业务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县畜牧业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情况。

1、村级动物防疫员情况。

全县共有行政村141个,有防疫员366人,技术员实行包村负责制,牲畜头数不足两千的,两个行政村设一个岗位;万头以上的村队设2-3个岗位,每村增设一名季节性协防员,协防员由包村技术员管理使用,每年春秋集中防疫季节共3个月,防疫期间按聘用防疫员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县财政每月补助400元生活补助5费之外,乡站从收入中根据防疫员的业务能力、贡献,酌情补助每月50-150元生活费,其余由个人通过改良、诊疗等有偿服务的方式创收。2007至2009年我县已投入村级防疫员工资及业务开展经费331.7万元,其中2007年县财政投入30万元;2008年县财政拨款79.8万元,中央财政拨款76.4万元;2009年县财政拨款92.1万元,中央财政拨款53.4万元。

3、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情况。

为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县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动物防疫队伍,根据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扩增了聘用防疫员,颁发了上岗证,1年1聘。一是实行包村负责制,在每个村都设立了一个动物防疫点,配备防疫员2-3名,其中一个在编防疫员,2名聘用村级防疫员,防疫员统一配备了疫苗箱、工作服等防疫器械,实行挂牌上岗,公布服务电话,60%以上的防疫员配备了摩托车,随叫随到上门服务。二是加强培训。定期对村级防疫员进行培训,2009年共举办培训班2期,分维、汉两种语言对防疫员进行了培训。三是严格考核。每年11月下旬,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工作业绩与服务态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疫任务,农区每人不少于3000头(只),牧区每人为5000头(只)自然畜。考核主要采取进村入户抽样,核对防疫档案、防疫手册、防疫卡和防疫耳标,发放民意测评表征求意见,综合打分。除6此以外,对免疫效价检测不合格的村,追究防疫员的责任。对考核不合格的村级防疫员予以解聘处理。

五、建议。

1、虽然按照存栏头数,我县的人均防疫头数基本与自治区的防疫标准接近,但888作为一个育肥大县,年育肥牛14万头,羊40万只,除此以外,还有140万散养家禽,这部分畜禽的防疫任务量非常大,平均下来,人均防疫头数远远超过自治区的要求。希望上级能增加猪禽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疫人员。

2、根据兽医体制改革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执法机构,应为行政机械,参照公务员管理,但目前动物卫监督监督所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希望上级考虑该机构性质变更事宜。

3、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今年取消了防疫费,原本来自防疫费的一部分收入不收后,势必会影响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加之由于工资待遇低,无养老统筹,村级防疫员队伍很不稳定,建议国家、自治区能适当提高村级防疫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4、虽然我县畜牧兽医站设立了化验室,开展了畜禽免疫抗体监督和一些常见病的诊断工作,但监督项目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检测人员不足,希望上级加大动物疫病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技术员的检测水平。

兽医体制改革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医发[2005]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56号)和市编委《关于各县、市、区兽医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批复》(滁编字[2007]9号),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基本原则: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思路:整合县级机构,强化乡镇监督职能,健全村级防疫网络。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县级畜牧兽医工作体系。

1、机构设置:撤销县畜牧兽医总站(原编制收回),设置县畜牧兽医局(挂县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为县农委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组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加挂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牌子),保留县吴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现更名为武岗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均为县农委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县畜牧兽医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本县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县的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和职业兽医管理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助兽医药政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学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的主要职责:按照《畜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畜禽养殖尤其是规模养殖、畜禽养殖小区等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规划的编制和畜牧业生产的调查;开展畜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主要职责:负责过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

3、编制核定:根据工作职能的需要,核定县畜牧兽医局行政编制2名,从县农委行政编制中划给;核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6名、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事业编制7名、武岗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事业编制5名。

4、人员来源:县畜牧兽医局人员从公务员队伍中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来源为原县畜牧兽医总站在编财政供给人员、县农机局农机监理站中在编财政供给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经县人事局正式借调的镇农技综合服务站财政供给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不足部分从镇农技综合服务站财政供给在编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加强乡镇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

1、机构设置:镇畜牧兽医站的设置列入农村综合改革方案,以镇设站,设置襄河等10个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2、主要职责: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普查和疫情报告等政府公益性职能;协助县畜牧兽医局开展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镇政府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3、编制核定:核定全县镇畜牧兽医站事业编制24名,各站编制分配由县农委确定报县编办备案。

4、人员来源: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主要来源是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在编财政供给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分流到大农口在编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不足部分可通过对乡镇财政供给在编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进行考试、考核后按一定程序择优录用。

(三)扶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队伍。

1、主要职责(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职责):分户建立畜禽养殖档案,承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猪瘟、鸡新城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和报告、畜牧生产统计;同时指导并监督规模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

2、人数核定:由于我县目前尚处于农户散养和规模养殖并重的状况,畜牧业发展较快,家禽饲养量占全市家禽总饲养量近1/3。本着利于防疫工作开展的原则,按照每800—1300户农户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标准配备。

3、人员来源: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为原乡镇非在编畜牧兽医人员。县农委和镇政府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后,由镇政府择优聘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1月20日—3月14日)。成立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9日)。本阶段分三个步骤:

1、3月15日—3月25日。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和聘用。

2、3月26日—4月9日。完成县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兽医技术支持体系和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设置和人员的定岗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到位,工作连续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o日—4月30日)。由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县级畜牧兽医工作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妥善解决遗留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县级兽医工作公共财政投入。

1、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兽医技术支持(含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

2、动物疫病的监测、强制免疫用疫苗、疫苗冷藏运输、免疫标识制定、动物扑杀、疫区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畜牧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等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建立县级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对应急设施、设备、疫苗、药品、防护用品、交通通讯工具等有关物资进行储备,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设立县级应急防疫储备金,主要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疫情追踪与监测等疫情处理工作及强制扑杀补助。

(二)建立稳定的镇兽医工作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1、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及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管理。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由县、镇两级承担,省级财政予以补贴。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改革工作,县长盛必龙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刘荣祥、副县长王万贵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农委、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问题的处理。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xx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

年初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省和xx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重要举措,认真拟定《xx市2017年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去产能”:指导39家企业完成了“一企一策”方案的编制,钢铁企业全部停产,煤炭去产能累计达100万吨。“去库存”:商品房销售套数为10000余套(间),存量去化达90万平方米。“去杠杆”:批准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已达20余个,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20余亿元。“降成本”:大工业企业综合用电价格下降约0.01-0.07元/千瓦时。用水下降10-15%,天然气下降20%左右。“补短板”:落实本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大力推进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等扶贫计划,大力推进千亿级铝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一中二期、市一医新院等道路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围绕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半年蔬菜上市量14.43万吨、水果产量3100吨、生猪出栏12万头、家禽出栏850万羽等。二是农产品品牌创建不断增强。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个、绿色认证1个、有机认证5个,累计“三品一标”认证数共计137个,12家农业企业获得“qs认证”。

(三)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推进新一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完成技改投资21亿元,重点实施xx华电xx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xx多美门业公司2万套/年锌铁合金板非标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xx贵乾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熔化炉节能改造项目、xx双升制药有限公司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等10余个。

(四)结合实际施策去库存,加快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市场存量;对在建的商业地产项目,鼓励企业引进楼宇经济等新型业态;支持居民住房贷款和房企融资需求。2017年月均销售9.07万元平方米,去化周期约为15个月。符合去化周期12到18个月的安全平稳市场周期。

(五)开展旅游供给侧结构改革,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规划

积极推进《xx市十三五山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承办xx市第八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契机,积极推动乡愁xx、四季xx、寻味xx、xx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参与在成都站宽窄巷子举行的2017年夏季"xx玩不够"旅游推荐会,全力推介我市旅游产品。今年1-4月,我市旅游收入为27.32亿元,同比增长30.6%;接待游客457.53万人次,同比增长26%。

(六)建立xx数据在“云上xx·xx平台”汇聚机制

建立并运营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群、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系统、“天网”监控系统、诚信建设管理系统、干部在线学习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子图书馆等。我市门户网站拟于2017年6月迁移至“云上xx”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

(七)建立大数据安全体制机制

不断升级完善政务网安全防御系统,成功阻止勒索病毒等各种木马病毒的侵扰,为政务网的顺畅运用保驾护航。为了更好的保障大数据安全,市数字网络中心和市公安局正在拟定《xx市大数据安全体制机制》,突出加强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八)推进商事便利化改革,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集群注册制度

全力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等精神,全面降低注册登记门栏,减低创业成本,激发投资者创业热情。共登记市场主体2132户,同比去年同期增长55%,其中登记企业696户,登记个体工商户1436户,同比增长78.23%。

(九)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落实机制。

出台《xx市2017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意见》、《xx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评审委员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安排落实各单位指导性扶持指标,确保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顺利开展落实。今年以来,共计受理微型企业扶持申请264户,审核通过188户,带动就业人员786人,实际投资4880万元。

(十)深入推进大数据综合治税改革

起草编制了《xx市大数据综合治税推进工作方案(初稿)》,建立由财政、国、地税、大数据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大数据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研究大数据治税相关工作,大数据治税系统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等,目前,已选定了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各单位对共享信息目录正在详细筛选中。

(十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整合资源,开展联合办税服务。共设国地税联合窗口23个,其中税收综合业务窗口15个,房屋涉税业务窗口3个,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1个,业务咨询辅导窗口4个,既避免纳税人不明情况“两边跑”,又便利内部管理“一目清”,极大的优化了办税流程,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积极落实“首问责任制”和“免填单”服务,有效的避免纳税人来回跑,让纳税人以最简单和便捷的方式办税。

(十二)建立健全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

(十三)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健全项目评价体系和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积极推行精细化、目标化招商。通过驻地招商、节会招商、以商招商、商协会会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有奖征集投资线索等形式广泛搜集投资线索和信息;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库、信息库和客商资源库的完善。严格落实项目评估制度,按照“四个一律不准”的要求,严把项目“入口关”;建立项目投运(投产)后效益评估机制,严把项目“质量关”;健全项目退出机制,严把项目“退出关”。半年以来,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外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1次,参加省、xx市举办招商引资活动28次、开展小分队招商15次,新引进项目23个,签约金额52.11亿元。召开项目评估会4次,对20个项目进行了评估了综合评估,1个项目因规划问题未通过评估。

主动对接、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流转信息、网上公开竞价、公告成交结果的信息系统。积极研究将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项目相关信息纳入系统内,为建立增减挂钩指标上市交易管理制度打下坚实基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制度改革,推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千方百计撬动“存量”。2016年以来,全市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13.486 亩,实现退二进三(退出工业、发展服务产业)面积36.67亩。土地产出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58.7公顷/亿元。

完善配套政策巩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成果,拟定《关于规范完善xx市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持续推进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我市应处置富余车辆119台,总计已拍卖27台、报废44台,处置率59.7%。积极对接上级车改办,拟定《xx市2017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十六)推进xx省扩大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扩大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调研,认真总结首批试点乡镇改革工作,深入分析xx乡现状,制定并下发了《xx市xx布依族苗族乡机构改革方案》,对xx布依族苗族乡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进行了优化机构设置,同时按照《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首批)》(清府发〔2014〕78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第二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的通知》(清府发〔2015〕44号)文件中确定的事项,指导xx乡做好下发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承接工作。

(十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年初以来,我市围绕农特旅商品开发、互联网无线支付、产销结合、市场主体培育及农商联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将电商发展融入省和xx市战略发展中。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2.67亿余元,同比增长47.5%,其中产品上行交易额3802.48万元,同比增长130.72%;下行交易额2.29亿元,同比增长32.72%。开发出刺梨干、沙鹅豆腐等46款具有地域性和代表性的农特旅商品,全部上线电商平台。250余家批零住餐等第三产业企业实现互联网无在线支付功能。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10余家,个体网商50多家。与阿里巴巴、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完成“苏宁-xx特色馆”、“萌店-xx特色馆”、“农淘优选-xx特色馆”、“淘宝-特色中国xx馆”的创建及运营工作。加强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市9个乡(镇)电商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正式投入运营,村级电商站点已达96个,覆盖面53.03%。

兽医体制改革情况

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绿政办发126号)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绿机编字26号)两个文件,明确了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完善了县、乡、村畜牧兽医机构,稳定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

(一)完善县级畜牧兽医管理机构。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绿政办发126号)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绿机编字〔〕2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各类兽医工作机构所承担的兽医工作职责以及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县养殖业发展水平、动物产品生产消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一是将县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局,内设办公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股,核定编制5名;二是完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9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由县畜局从其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中择优选用,不增加人员编制;三是撒销原畜牧兽医站和兽药饲料监察所,设立畜牧科技推广站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分别为6人、9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由县畜局从其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中择优选用,不增加人员编制。目前,人员已全部到位。

(二)重组基层畜牧兽医管理机构。

改革后,县畜牧兽医局对派出的乡镇畜牧兽医站、村兽医室的人员、财务、资产实行垂直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1、组织机构。全县9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列为县畜牧局派出机构。机构名称为“县畜牧兽医站”,为股所级事业单位,人事、业务、财务均隶属县畜牧局直接管理。

2、人员编制。各站以该乡镇服务半径为设置依据,核定人员编制数24人(大兴4人;平河4人;牛孔3人;三猛3人;其余乡镇各2人)。全县实有30名,其中在编在岗20名,在编不在岗4名,自愿放弃参加选定人员2人,在职不在编人员4人,基本可以选定人员24人。被选定的有编人员由县编委将其编制划归县畜牧兽医局,工资关系、财政预算拨款则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划归至县畜牧兽医局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直接选聘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9人。被选聘的人员由县畜牧兽医局同其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三年后视其工作情况再决定是否办理续聘。

3、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村选配一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畜牧兽医事业,并懂得一定专业知识的本村村民担任动物防疫员,由县畜牧兽医局按照工作性质和要求,进行相关培训和资格认定。全县共选配村级动物防疫员81名,并完善了村级动物防疫员档案。

4、经费保障。选定的有编人员工资、医保、社保等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选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被选定、选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局统一上划后,划拨至县畜牧兽医局,再由县畜牧兽医局下拨至各基层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则采取县财政补贴的方式,由县财政按每月每人150元的标准,补助统筹拨付至县畜牧兽医局,再由县畜牧兽医局划拨至各基层畜牧兽医站。

5、资产管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房屋、设备等资产属国有资产,重新组建基层畜牧兽医站后,其现有的资产仍划为县畜牧兽医局管理,继续用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办公、防疫、化验、诊断用。

改革前,全县有县乡镇畜牧兽医机构12个,核定编制47名。其中:县级3个,核定编制23名,实有22名;乡镇9个,核定编制24名,实有30名(在编在岗20名,在编不在岗6名,在职不在编畜牧兽医人员4名);改革前,存在着“人员不均衡”(有的乡镇仅有一名在编人员)、“任务重”(职工除负责防疫检疫等公益性工作,还要从事经营性服务)、“管理难”(有部分兽医员被乡镇抽调去从事其它工作)等诸多问题,同时现有兽医人员“重检疫轻防疫”、“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也很普遍,致使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基础免疫工作非常薄弱。

桥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坚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

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重点解决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不合理、公益性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就医秩序不规范以及综合改革不配套等问题。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系统评估试点经验,梳理总结试点模式并加以推广。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700个,使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的县(市),覆盖农村5亿人口。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年每个省份都要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重点任务是:

(一)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编制《全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分别牵头,下同)(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由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中医药局参与)(三)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制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并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四)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拟订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负责)(五)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形式的探索。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与基层基本药物采购联动的机制。逐步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网上阳光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六)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七)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制订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要按照分类指导、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统筹安排本省(区、市)内各项对口支援工作。国家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完善方便流动人口参保和就医的政策。(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八)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研究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二、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重点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重点任务是:

(九)放宽准入条件。修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减少外资在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市(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逐步扩大试点。清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合并,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条件,提高审批效率。(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十)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各地要集中清理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研究制订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完善按照经营性质分类的监管和评价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执业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十一)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十二)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支持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在人才流动、土地、规划和投资补助等政策方面大胆探索创新,率先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健全与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的沟通联系评价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推进政府办医院改制试点和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着力在调整存量、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中医药局参与)。

三、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

重点解决筹资机制不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尚需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重点任务是:

(十三)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指导地方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完善管理服务,确保保障水平不降低。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强化个人缴费责任和意识。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在逐步提高整体筹资标准的同时,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十四)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总结地方开展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经验,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配合试点县(市)和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十五)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政策。做好儿童白血病等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过渡工作。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各省(区、市)、市(地)政府都要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分别负责,财政部、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参与)(十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加快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提高统筹质量,鼓励实行省级统筹。在规范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级结算平台建设试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跨省(区、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探索通过自主协商、委托商业保险经办等方式,解决跨省(区、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保监会参与)(十七)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制订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重点解决基层医改政策落实不平衡、部分药物配送不及时和短缺、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的贯彻落实。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继续为中西部地区招录500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重点任务是:

(十八)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严格规范地方增补药品。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把是否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回款管理,严格落实市场清退制度,对配送不及时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十九)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做好传染病预防、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负责)(二十)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切实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二十一)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重点解决药品流通领域经营不规范、竞争失序、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药品流通新秩序。重点任务是:

(二十二)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参与)(二十三)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二十四)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零售价格、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导形成药品合理价格。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针对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效率不高、信息化建设滞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能力不强、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大相关领域改革力度,着力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重点任务是:

(二十五)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细化、优化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注重服务效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8000万和2500万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二十六)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推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面向基层、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制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50%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整合,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在15个省份、45所大型医院开展示范,逐步建立居民健康医疗信息跨机构、跨区域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负责)(二十七)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政府对按规划建设和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各地在医学人才培养中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继续安排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在职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启动试点监测评估。重点抓好第一批1000名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研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医药局负责)(二十八)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优化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纠正诊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平等、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保监会负责)(二十九)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和医改监测,抓好医改政策落实。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测、评估和指导。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负责)(三十)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开展主要重大慢病防治研究网络的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医药产品研发的组织推进力度,重点做好基本药物品质提升和基本医疗器械产品国产化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成果在基层的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支持开展医改战略性、方向性、支撑性重大政策研究。制订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品等自主研发制造和国产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一批量大面广、临床价值高的生物技术药物与疫苗、医疗器械提高产业化水平,扩大市场运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参与)(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与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医改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医改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顶层设计。及时评估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成熟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提炼、适时制订相应的制度法规。加强医改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支持军队卫生系统参与深化医改。(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国研室、法制办、总后勤部卫生部等负责)。

兽医体制改革情况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隶属关系。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于伊宁县畜牧兽医局。

三、机构规格。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机构规格为股级建制。

四、主要职能。

1、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4、负责有关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发放和管理;

5、负责办理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审批手续;

7、负责对合法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出售、运输的野生动物实施检疫;

8、负责对参加演出、比赛的动物出、入县境检疫;

9、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输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兽药监督与管理;

13、负责防疫、检疫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

14、承担兽医实验室及菌种保存场所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15、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17、负责监督、指导、培训乡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18、对辖区内饲料生产、使用、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19、负责其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0、乡(镇)畜牧兽医站同时挂牌动物防疫检疫站;

21、承办县委、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六、人员编制。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全额预算管理。

七、人员结构。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行政管理2名,专业技术人员13名。

八、领导职数。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领导职数2名。

九、经费形式。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伊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08年4月9日。

桥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2011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29.0545万人,参合率98.49%。制订了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方案,下半年将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已明确乡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出台了《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制订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具体办法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间表,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库存药品清理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全县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已全部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5月31日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和增补药品零差率销售,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并将零差率销售前后的药品价格张榜公布。

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5月15日前,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核编定岗,并通过招考和民主推荐方式,公开选聘了乡镇卫生院院长。落实安置了分流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工作正在实施。

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县总投资xxx万元的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已完工,不久将投入使用。县卫生局、县保健站、疾控中心、监督所“四位一体”工程主体也已完工,7月份可投入使用。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2010年经过省市考核验收,全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截止4月底,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建立8.1万人份;建档率25%,发放健康教育资料19万份,健康教育服务人次4.8万人;3岁以下儿童建册管理11236人;孕产妇建册管理2413人;老年人保健管理8822人;预防接种率98%;传染率疫情报告率100%;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

邢台县、临城等兄弟县市多次派人参观取经,市督导组给予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度评价,称“xx模式”值得全省推广,并被列为邢台市试点县。今年,我县将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争创省市先进。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目前,我县正在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激励有约束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多元化办医的竞争机制,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存在问题。

农村医疗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低、待遇低、服务能力差,增加了一体化管理工作难度。需政府出台相应的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工资补助等政策,提高农村医技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医疗单位的吸引力。

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设立专门医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医改工作。建立了医改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实行局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责任制,全面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广大医务人员是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值得社会尊敬和信赖的队伍。医改当中,具体措施的实施,我们问计于医务人员,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创造更好的职业环境,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医务人员更受尊重,进一步调动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工作指导。及时了解上级医改政策,积极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实行典型引路,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医改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医改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宣传医改的成效和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年监察体制改革和区监委成立以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区监察体制改革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区纪委担起专责,细致谋划,牵头推进,按期完成了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人事选举、挂牌运行等各项改革任务。在区十x届人大x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区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了x名监委副主任和x名监委委员。1月x日,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改革后,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有机关内设室x个,包括办公室、干部管理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至x室和案件审理室,其中,纪检监察x室、x室为监督检查室,分别挂牌派出第x、第x监察员办公室,纪检监察x室、x室为审查调查室,较改革前增加了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x个纪检监察室。设置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xx家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从区检察院划转政法专项编制xx名,转隶公务员xx人,现有人员编制xx名,其中委机关xx名,派驻纪检监察组xx名,区委巡察机构xx名。实有干部xx名(含市纪委监委挂职x名、到龄退二线x名)。

坚持把队伍自身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接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请休假、保密工作、车辆使用、教育培训等xx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委机关内部管理,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读片式集体会诊”,规范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建立查否重要问题线索复核制度,形成权力运行完整闭合监督体系,让权力受到严格制约。围绕干部队伍管理、内部监督制约、依纪依规履职等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内部专项督查、作风建设对标找差专项活动,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等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严格执行省纪委“六条禁令”,全面落实市纪委“八小时外行为提醒”,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从社会各界优选聘请xx位特约监察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防“灯下黑”。二、存在主要问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纪检干部对法律法规还不够熟悉,检察院转隶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掌握运用不够精准,还需进一步加大融合力度。纪法协调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区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虽已形成,但“网眼”还很大,贯通衔接不够顺畅,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备,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推动形成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程序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监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监察权力始终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我就汇报这么多,不当之处请x主任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桥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市医改督查组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39号)精神,严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夯实医改工作基础。

建立和落实了医改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强大合力。年初,按照《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泾阳县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全市医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将医改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量化,逐一分解至各有关部门,并以县政府名义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医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县医改办建设,从县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抽调5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对县医改办进行了充实,并优先保障办公运转经费,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巩固完善、规范行为、加强监管、提升水平”的总体思路,继续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截至6月底,全县参合人数43.46万人,比上年增加8561人,参合率达到98.09%,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启动了新农合全口义齿修复敬老工程,首批确定8个全口义齿修复定点医疗机构,从6月10日起全面开展工作。上半年,全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9万人,其中职工2.8万人、居民2.19万人,参保率达到93.27%。

三、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重新调整了新农合基金使用方案,将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报点提高了500元,市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市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县级报销比例提高到75%、镇级报销比例提高到80%;大病统筹报销封顶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省内报销比例统一设定为70%;80岁、90岁以上参合老人门诊、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设定为80%和90%。出台了鼓励使用中医药的优惠政策,将县级以上定点医院门诊使用中医药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同时将住院中药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特殊慢病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管理,其中i类病种年报销封顶限额提高到1万元,ii类病提高到5万元。

四、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10万余份。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补助经费,完成了全县270家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并通过了省市达标验收。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总投资8977万元的县医院综合门诊大楼主、副楼均已封顶,完成投资5500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搬迁扩建项目门诊和住院部大楼主体完工;永乐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工程接近尾声;县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乡镇卫生院视觉形象工程、“三诊一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卫生院均成立了公共卫生办公室,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目前急救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已报省发改委待批。

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人次,村卫生室在岗人员培训586人次。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期帮扶机制,制定了《2011年县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书,每个县级医院对口帮扶3家乡镇卫生院。

七、深入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全面实施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3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立城镇居民健康档案5.86万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37.12万人,建档率分别为79.6%和70.54%,并基本完成电子档案建立。

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管理:完成高血压建档管理2.64万人,糖尿病管理2300人,重性精神病管理709人。

3、儿童保健: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3.48万人;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2589人,服务人次10472次。

4、孕产妇保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1330人,服药率为75.8%。

5、预防接种:“七苗”接种率均在99.2%以上。

6、健康教育: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04个,举办健康咨询讲座5期。7、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计划7月底启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8、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开展艾滋病教育宣传8场次,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大幅提高。

9、新生儿疾病筛查:上半年筛查儿童696名,筛查率26%。

八、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新的人事分配制度,先后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在县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实行合同制管理。制定出台了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奖优罚劣,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县镇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各级医院院长到阎良、彬县等县区学习公立医院改革和公共卫生管理先进经验。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医改研讨会,制定了《泾阳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泾阳县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泾阳县镇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讨论稿,目前,正在广泛征询意见。

虽然我县在医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长期存在的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展缓慢;部分群众对医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参保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医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继续加大医改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广告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做到医改政策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医护人员再教育力度,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体系。编制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人才环境。

三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步伐。坚持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入研究讨论,尽快出台《泾阳县公立医院及县镇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情况汇报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们办事处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工作,桃园办事处在前段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各行政村的支部和村委会公章的基础上,按照县委要求,借鉴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结合我们办处的工作实际,在县农办和司法局、民政局包乡镇工作组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工作,于4日全部完成了62个村的村民委员会的撤销和社区建立工作。现将近一个月的工作向领导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认真传达县动员会议精神,让干部群众明白整合的意义。

自4月30日全县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动员会议后,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深知搞好这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我们先后召开几次会议,让党员干部明白整合的目的、原则和步骤。首先召开了党委、政府成员并吸收片总支书记参加的党政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县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其次召开了部分村庄支部书记参加的座谈会,让他们知道在整合过程中坚持的:一个永久不变,两个暂不触及和五个不变一不降低。确保了基层干部的思想情绪稳定。再就是召开了培训会,让组织委员、总支书记、片长、经管站长、民政助理了解掌握整合的方法步骤,成为整合工作的明白手,力争不走弯路。

二、科学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根据县委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我们办事处的工作实际,我们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基础上制定了我们办事处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桃园办事处产业发展规划、并制作了办事处城镇建设规划和社区建设规划图。在制定方案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到,整合村庄要与“抓百村、带千村”工程相结合,以我们办事处的产业中心村为主,11个社区中心村有6个是设在产业中心村;并结合办事处的城镇和村庄长远发展规划和整体布局;还要考虑各村庄的现有规模、地缘关系、风俗习惯等,尽最大可能的做到无阵动整合,力求达到“合顺合稳,合大合强”。桃园办事处共辖62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6万人,耕地6.4万亩。整合前村均人口数是420人。整合后减少了51个村庄,社区均人口2400人,较整合前增加xx人。其中3000人以上的2个,xx人以上的5个,1500以上的4个。其中办事处驻地寇坊社区达到3200人,仇庄社区达到4100人。

撤销了村委会,并加强了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公章管理。

为了确实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工作,避免在村庄整合过程中出现村级财产和财务的流失,我们于5月11日下午将原62个村庄的支部和村委会的公章收缴封存,全部由经管站统一管理,有经管站做好对原行政村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搞好集体资产登记和确认,做到资产清楚、帐目明晰、账实相符。我们办事处于5月28日到6月4日利用一周的时间,分成六个工作组,由党委政府成员带队对62个村委会进行撤消。在撤消过程中我们坚决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办事,并严格操作程序。印制了桃园办事处xx村村委会撤消意见票,召开了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填票并签名摁手印,对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够到会的,由工作组成员带票入户进行征求意见。大多数群众能够认识县委县府的良苦用心,能够明白村庄整合是上级好政策得以落实,都是持积极赞同的态度。

四、下一步确保配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力求做到合稳合顺。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依法撤消原行政村村委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章》和有关组织规定,将依程序撤消原行政村党支部并建立社区党支部。从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和村情出发,在村庄整合后的社区建立社区党支部和管委会,为达到“合稳合顺合大合强”的原则经办事处党政联席会研究,我们制定了社区干部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名单。其中由党员直接选举的村庄一个,是芝坊社区(大芝坊、西大马、西小马),支部书记为任吉言,脱产干部任支部书记在社区选举的三个,胜利社区(小朱、胜利、三里、邓庄、西杨、东荆、西荆)支部书记刘红平,石庄社区(石庄、齐庄、东高、西高)支部书记何辉,青陵社区(尚庄、韩庄、宋庄、李炉、吴家庄)支部书记王建。其他七个社区适合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审批后由街道党委直接任命。再就是召开全办事处的基层干部大会,让干部群众知道办事处的实施方案和人员任命方案。让干部更快的进入角色,便于更好的开展好工作。真正起到合大合强的目的,让县委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五、几点建议。

1、社区两委班子的配备在目前开展阶段我们觉得不适合在党员中大面积的选举或任命原村支部书记为社区支部书记和管委会主任,要因村而异,不能够搞一刀切。可以先任命后选举,先有人干事,不能够出现空档,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对一起条件不成熟的社区选派一些年富力强的有农村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这样有利于农村干部的相对稳定。给下一步社区支部和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的配备打好基础。

2、根据我们办事处的情况,整合后的村民小组长适合由原村委会主任担任,不适宜由原村支部书记兼任。这样可以理顺关系,更好的配合好工作。

3、应该近快刻制社区党支部、管委会公章和村党小组、村民小组公章。解决群众跑二三十里路来盖章,有的专人不在还的跑好多趟的问题。现在办事处拿出专人管理村里的章,让群众少等少跑腿。

桥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平舆县人民政府(2011年12月2日)。

平舆县现有卫生院19个。卫生院编制966人,在职人员803人,其中管理人员59人,专业技术人员491人,工勤技能人员253人,离退休人员242人。近年来,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为原则,以保障民生、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对照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目标,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98万人,超额完成市政府12万人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人员的参保问题,认真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一是保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覆盖。2011年参合人数77.11万人,参合率达到99%。二是严格执行市定基本医疗保障标准。我县新农合补助标准2012年每人达到300元,每年每人最高限报金额提高到15万元。三是进一步提高特殊群体患者的救助。对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行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补助总费用的70%,民政部门再救助20%;对特殊困难患者,在县级医院治疗的,补助费用的70%;在乡级卫生院治疗的,补助费用的80%,民政部门再救助剩余部分的20%,有效缓解看病贵带来的生活压力。四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合作医疗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做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五是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原则,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我们把实施国家基本医药制度作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切实摆上位置,放在心上。成立基本药物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方案制定,指导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的同时,加强卫生院药事管理,每个卫生院都是用基本药物监管软件和省统一招标采购软件,规范药品采购使用行为,保障了药品的质量和老百姓用药安全。从7月1日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保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下降20%—30%,减轻了群众负担。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情况。

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全县1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有规范化卫生院。同时依托发改委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快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共建设项目卫生室290个,达到了每个行政村都有标准化卫生室的目标。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11年全县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6个月以上进修的人员为33人,占全县基层卫技人员总数的6.7%,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率为85%。另有18人参加省、市全科医师培训,选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72人参加省厅专业进修,培训村卫生室卫生人员900多人次,选招16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加强,服务水平有了极大提高。

四、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情况。

我县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县卫生局公卫办及相关单位,采取定人、定点分片包干的方式,对所包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和审评考核,卫生院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诊,多种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51万份,建档率达到60%,规范化电子建档2388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及妇幼保健等主要指标均达到省市要求的标准,按照时序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目标。

总之,我县的医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医改目标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兄弟县区的经验和做法,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医改政策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医改成果、得到更多实惠。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时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关系”为依据,“以人情”为准绳。把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为了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可以致国家法律于不顾,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二是违法查封、扣押财产,违法办案、违法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基层法院为了“创收”,成立所谓的“讨债公司”,借此来为当事人讨债以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按照讨回来的标的额的大小提成。为了达到多提成的目的.,有些法院的执法人员,不惜以手中的司法权作为棒子,随意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还有的法院司法人员为了保证为自己行贿的当事人胜诉,还采取伪造证据、变造法律文书的手段,同一方当事人沆瀣一气,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相互之间争夺管辖权,以图偏本地当事人的利益,并获取更多的诉讼费和财政返还,有的审判机关则利用法律条文中不够完善地方,钻法律的空子,甚至不惜违反法律去维护本地或本部门的利益;有的地方审判机关拒不配合、协助其他地方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有的地方的司法机关则为了自己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暂时利益不被侵占,公然越权使用或者滥用强制措施。四是有些司法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从中牟取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腐败风气的侵袭,有些司法人员在行使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司法权时,只从个人的利益得失出发,公然违反审判纪律,向案件当事人泄露审判机密;还有些审判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寻租手中的公权力,搞所谓“内引外联”、“发挥优势”。五是乱收费、乱拉赞助,诉讼费管理比较混乱。有的法院为了解决经费困难,想尽千方百计采取乱收费、乱拉赞助来搞所谓“创收”。有的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把一些不必要的费用转嫁到被告人或者被害人身上;还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上缴的诉讼费用乱提成、乱分配,不如数上缴国库。更有甚者的是一些基层法院,真有些因“穷困”而不忘“思变”,假期借手中的司法权乱收费、乱拉赞助。六是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耍特权、耍威风。人民法院,顾名思义,应当是为民作主、伸冤,保护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地方。可以说,一切遇到权利被侵害的当事人,首先想到的是人民法院。然而,由于司法人员没有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投诉的当事人不热情、不耐心,态度生硬,言辞冷漠,使投诉者望而却步,心灰意冷。更有甚者,有的司法人员,借自己手中的权力,给当事人耍特权、耍威风,动指责训斥。以上六种是司法腐败外在的主要表象形式,那么,在这种表象形式的后面,应当是司法腐败的本质成因。司法腐败表象深处的本质是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行政化、官僚化与功利化,而根本原因是体制层面上的问题。从静态的角度不定期观察,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包括审判机构的设置、审判机构与人大的关系、法官的选拨任用、审判机构内部的组成等等,都是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的,而且国家宪法同其他法律都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者个人的非法干预。但是,从动态的角度来观察,却出现了让人悲观的情形,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司法权的运行却仍然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权左右的阴影。特别是在人民法院人、财、物的保障和审判程序的启动、运行与终结等环节,所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和影响甚烈。与司法权行使过程中被行政干扰而伴生的是司法权的官僚化,它感染司法体制的最明显后果就是法官的等级化:一是形成了由普通法官到庭长到副院长到院长的裁判等级体系;二是建立了根据部级、局级、处级、科级等不同级别确定法官政治待遇和裁判水平与裁判力高低的法官位阶体制。三、司法腐败探因司法体制上的缺陷。我国司法体制长期以来都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归属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其人、其财、其物都由地方政府管理或者负责解决。由于司法机关归地方党委领导,在人、财、物等各方面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因而它们只对本地区的党政领导负责。每当处理跨地区的纠纷时,自然会竭尽全力维护本地区的利益,由此而形成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当司法权是一种横向的权力从属关系,地方法院对地方政府形成密切的隶属和依附关系时,就足以使司法机关不敢冒犯行政部门。在这种人财物都掌握在地方党政领导手里的情况下,法院很难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地方党政领导的意志法院和法官都必须执行。同时,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司法权的横向隶属、依附关系,也必然迫使地方法院只有与地方党政领导合作才能正常开展工作。法院和法官明知有些案件的处理不合法、不公正,但若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顶撞了某些地方某些领导,法院的经费就可能紧张,法院的用车,干警分房就要受影响,工作就难以开展,有的职务升迁就可能“搁浅”,甚至还可能被无端调离、罢免和受到政治上的打击报复。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我国的行政区域性的社会结构和浓厚的人情关系对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也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过去经济、政治、社会结构的原因,法院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法院的家属工作、子女的入托上学、就业等都依赖于社区解决,而中国的社区自我保障能力很弱,社区的许多公益事业还主要靠地方政府解决。这样,法官对社区的依赖又转变为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利益的依赖。而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影响也必然通过这些依赖而渗透到司法领域的各个环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地方保护主义是司法公正的大敌,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以上原因之外,司法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的行政化,也必然导致司法腐败。这种行政化首先表现为法官听命于法院内的行政领导。法官的升迁进退,主要由行政首长说了算。这种制度虽然便于从上到下的控制和管理,但其致命的一个弱点,就是客观上在法官的自主行为与良心之外设置了由上级所控制的利益。这就使法官很难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其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法院内部关系的科层化。科层制是行政机关运行的一个重要特点,目的在于快速高效地推进首长意志以维护行政秩序。法院事实上形成了审判员服从庭长、庭长服从副院长,最终大家服从院长的行政体制。由于这种权力服从关系得到强化,法官很难成为一个独立的司法主体,而必须对院长的指令,惟命是从。再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不同审判监督法院关系的隶属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下级法院之间已经变成了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凡此种种,都有碍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四、防止司法腐败的体制保障依法治国的要旨就是要制约权力、保障权利。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起法院、法官及其保证其独立地位的司法制度。唯有这样,才可能使法院处于中立的仲裁人的地位,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这也就是说,要清除司法腐败,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市场经济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必须在政府之外建立起一个有权威、独立和公正的司法制度。独立是确立司法机关与外部机构关系以及确立内部组织结构的原则。独立是指法院享有审判权的唯一主体,法院系统独立于任何其他社会主体,只服从宪法和法律,同时,对法院系统内部来说,各法院间是独立的,独立行使职权。在同一法院内部来说,法官独立审判,也只服从法律。要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就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逐步将审判事务与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开来,使审判权的行使彻底摆脱行政权的干扰。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同时,在建立法院独立审判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改革审判制度,保证法官中立、以减少法官腐败的机会。为此,必须逐步取消法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大部分案件应实行法官独任审判制,只有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才实行合议审判制。取消审判委员会,把一切审判权交给主审法官,案件办得好坏的的责任由审案者承担。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并且还可以大大促使法官素质提高。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我国目前已有的监督体系大致包括国家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党和政府及司法机关的自身监督、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这些监督中,国家权力监督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司法机关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人大的监督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执行法律而进行了解、检查、审议和处置的权力。人大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动摇了人大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而最重要的就是对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对本级人大负责,受它监督: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受它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藐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监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要认真办理,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直至监督意见完全落实为止。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各级人大除了每年一度在召开代表大会时听取并审议法院和检察院的报告之外,再也看不到什么令人信服的监督举措,使监督权流于形式。因此,在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活动行使监督权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完善其他监督措施,健全有效的社会主义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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